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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轮胎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码头、仓库等场所的重型机械设备,其安全操作对于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规定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在作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目的和意义
1. 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风险。
2. 规范作业流程,减少设备损坏,延长使用寿命。
3. 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准备:
- 认真检查起重机各部位,包括轮胎、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等,确保无异常。
- 熟悉工作环境,清除作业区域内可能影响操作的障碍物。
- 核实负载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的最大额定载荷。
2. 操作过程:
- 启动前鸣笛示意,提醒周围人员注意。
- 慢速平稳地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动作,避免急停急起。
- 在吊运过程中保持视线清晰,随时观察吊物和周围环境。
- 不得在悬吊物下停留或穿越,防止突然下落。
3. 安全操作:
- 遵守“五不吊”原则:超载不吊、信号不明不吊、视线不清不吊、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或有浮动物体不吊。
- 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 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 停机与保养:
- 操作完毕后,将起重机停放在平坦坚实地面,关闭电源,锁定制动器。
-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5. 培训与教育:
- 司机需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安全操作培训,提升技能水平。
-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解决。
本规程旨在为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每位司机都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规范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起重机司机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2 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无色盲,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病史。
3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 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应将长发塞入帽内。
5 严禁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严禁上机。
6 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7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应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应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8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应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9 夜间作业时,机上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遇6 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1 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应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2 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应定期检查,更换过期剂料。
13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处理干净。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应乱放,废油不应乱泼,应集中妥善保管并处理。
14 起动前应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充足,各轮胎气压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应牢固可靠。
15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均未成功起动,则应检查原因,并排除故障。
16 低温起动时,应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17 发动机起动后,应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正常,机电压力应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应无异声、焦臭气味,应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应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18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即在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操作人员应拒绝吊运:
1 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 吊运物品上有人。
3 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4 斜拉重物。
5 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6 吊物下方有人时。
7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8 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他物体。
9 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10 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批准时。
19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鸣铃应按下列情况鸣铃:
1 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
2 起吊物件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
3 门机在同一层或另一层接近跨内另一台门机时。
4 吊运货物接近人时。
5 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20 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应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 发动机应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严禁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 作业时,不应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1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应超过78°。
3 作业时,不应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
4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 回转前应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应有人和障碍物。
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应越过前支腿中心。
8 臂杆向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应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 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 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应强行继续外伸。
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作业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 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应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第三节缩回。
22 副杆延伸与收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 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 副杆需外伸时,应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拴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3 提升和降落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吊前,应根据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来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起吊前,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应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 正式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严禁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应离开操作室。
8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应少于3圈。
24 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实施方案,并且两机性能应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应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应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严禁回转臂杆。
25 行驶前,应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26 行驶前,应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27 行驶前,应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应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过紧。
28 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29 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30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31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应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应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应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2 停车时应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33 作业终了停车,应按规定进行保养。
34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35 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应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应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应取下滤网加油。
36 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拆卸工作。
37 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38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39 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40 冷却水应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起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41 放泄冷却水,应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42 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43 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4 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5 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应切断动力。
46 应检查钢丝绳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应牢固可靠。
47 日常保养工作,应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8 交接班应按34条的规定执行。
第2篇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动车驾驶,还需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辨色能力、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3 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4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
5 不得酒后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6 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完好,要求动作灵敏可靠,且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7 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起吊作业时,只听从一人指挥,但必须听从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指令。
8 夜间或洞室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0 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1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1起重机上应设置2支abc型灭火器,并设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2 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扔、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
13 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4 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0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禁止在陡坡、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停车,在没有可靠的制动条件下,不得采用拖、推、溜坡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15 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16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1、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2、吊物上有人;3、起吊作业需要超过起重机规定范围;4、斜拉重物;5、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6、吊物下方有人;7、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8、作业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到其它物体;9、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10、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
17 起吊鸣铃应:1、起升、落下物件时;2、起吊物件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应连续鸣铃;3、吊运货物接近人时;4、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18作业前的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严格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各部位的安全装置灵敏、齐全、可靠,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整安全装置。
3 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4 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min~20min。
5 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不得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6 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7 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19 主臂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变幅应平稳,不得猛然起落臂杆。
2 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 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杆作业。
4 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5 回转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6 应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7 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8 臂杆对外伸时,第二、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9 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
10 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 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应防止超负荷。
12 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20 副杆延伸应遵守的下列规定:
1 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 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 副杆需外伸时,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插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栓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4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5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1 提升和降落应遵守的下列规定:
1 起吊前,应查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绝不允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
3 起吊前,要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是否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 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cm~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不得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22应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要一致,服从统一指挥,不得回转臂杆。
23行驶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24行驶前,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应过紧。
25 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不得乘人。
26 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不得冒险通过。
27 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28 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29 起重机收班时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0 停车时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
31 作业终了停车,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2 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33 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添加燃油禁止吸烟。
34 应减少液压系统的折卸工作。
35 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36 检查加注油时,均应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37 冷却水必须用洁净的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启动发动机,待冷却水温暖后,再加注满。
38 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39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min~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0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1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必须可靠切断动力。
42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它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是否牢固可靠。
43 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4 交班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
45 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6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47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48 每周对起重机的各部件、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第3篇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额定或核定载荷的静、动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辨色能力、视力良好,身体健康,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痫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如起重机司机还要进行机动车驾驶,还需取得公安机关频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道路驾驶。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6.值班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女同志应将长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应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答接手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14.起重机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布置于易于摘取的明显部位,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应集中妥善保管或处理。
16.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油滑,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17.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0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18.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19.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电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min~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20.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20.1应熟悉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掌握起重机特性曲线的使用方法,严格根据特性曲线允许的工作范围来起吊物品,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作业半径,起升高度)选择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
20.2绝不允许为了扩大起重机的作业范围而摘去起重机的安全装置,也不允许采用增加平衡重量,来达到增大起重量的违规操作。
20.3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0.4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min~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20.5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的环境条件,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基础上放支腿作业,并应全部伸出水平支腿,禁止在未伸出状态下从事起吊作业。支腿不得支撑在有暗沟涵洞及地下不明构筑物上面和松软泥土地面。
20.6汽车式起重机支腿时应使机身处于水平状态,轮胎不可接触地面。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
20.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1.主臂操作规则:
21.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1.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如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21.3作业时,不得在起吊负荷时进行伸缩臂作业(除厂家另有规定外)。
21.4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21.5回转前要观察周围情况,回转前方和吊车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21.6必须在被吊物体停止晃动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作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21.7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前支腿中心。
21.8臂杆对外伸时,第二,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21.9臂杆向外延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21.10臂杆向外延伸,当限制器发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21.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21.12在缩回时,臂杆的仰角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22.副杆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22.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2.2延伸或收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22.3副杆需外伸时,将第一节臂杆稍低于水平,擦入副杆根部与第四节相连的旋转轴销后,取出与第一节相连的栓挂轴销,由人工旋转副杆与第四节相对接并插入另一侧连接的固定销。
22.4 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22.5 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23.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23.1 起吊前,应查该起重机特性曲线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的范围以内,绝不允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3.2 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23.3 起吊前,要检查力矩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过卷扬警报,断路装置,幅度指示器等是否灵敏可靠。
23.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将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23.5 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cm~3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23.6 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23.7 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23.8 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24.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重量的80%。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25.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25.1 捆绑不牢,不稳的货物;
25.2 吊运物品上有人;
25.3 起吊工作需要超过起重机的规定范围时;
25.4 斜拉重物;
25.5 物体重量不明或被埋压;
25.6 吊物下方有人时;
25.7 指挥信号不明或没有统一指挥时;
25.8 工作场所不安全,可能触及输电线路,建筑物或其它物体。
25.9 吊运易燃,易爆品没有安全措施时。
25.10 起吊重要大件或采用双机抬吊,没有安全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时。
26.行驶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
27.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上盘操作室车门。
28.用钢索将吊钩拉挂在保险杠拉钩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得过紧。
29.行驶时起重机架上严禁乘人。
30.应注意行驶路线上的驾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31.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32.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490kpa。
33.起重机收班时应停在指定的停车库房(场)位置。路途应停靠在安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档。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档,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档,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34.停车时低速运输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
35.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36.对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
37.要尽量减少液压系统的折卸工作。
38.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39.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40.检查加注油时,均须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41.冷却水必须用洁净的软水。加入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启动发动机,待冷43.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到60℃以下进行。
42.寒冷季节,冷却水渗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43.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min~10min,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44.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45.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时,必须可靠切断动力。
46.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它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检查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位置是否牢固可靠。
47.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作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48.交接班必须在机上或机械工作地点进行。
49.交班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0.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
51.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52.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53.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54.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并共同签字认可。
第4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锁死,启动后应慢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油温,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木方,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要根据所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4、汽车式起重机 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6、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8、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9、当轮胎或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0mm,缓慢行驶。
1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放弃物件。
第5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2、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锁死,启动后应慢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油温,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木方,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要根据所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4、汽车式起重机 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5、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6、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8、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9、当轮胎或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重物离地不得超过500mm,缓慢行驶。
1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1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放弃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