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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 装卸前准备:
- 检查设备:确保起重机、叉车等设备完好无损,功能正常。
- 安全装备: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 计划安排:制定详细的装卸计划,明确作业流程和责任人。
2. 装卸过程:
- 重量评估:准确测量货物重量,避免超载。
- 稳定放置:确保货物堆放稳固,防止滑动或倒塌。
- 信号沟通: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进行指挥,避免误解。
3. 运输阶段:
- 货物固定:使用绑带、木楔等工具固定货物,防止运输途中移动。
- 车辆检查:检查车辆刹车、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保证行驶安全。
- 行驶规则:遵守交通法规,限速行驶,避免急转弯和急刹车。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财产损失,确保物流作业的高效、稳定运行。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延误,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
注意事项
1. 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设备操作和安全知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装卸过程中,严禁站立在不稳定或可能倒塌的货物下方。
3. 如遇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应暂停户外装卸作业。
4. 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给主管。
5. 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需保持清醒,避免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6. 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循专门的安全操作程序。
以上操作规程需全员理解和执行,以确保装卸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务必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到我们共同的工作环境和人身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氛围。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各班组、车队、矿山运输的领导及负责装卸、搬运、作业的工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 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驾驶装载机、挖掘机及推土机等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条 运输、装载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四条 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自卸汽车严禁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 装卸、搬运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道路平坦、有足够的宽度,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第六条 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应低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路段应限速行驶,养护路段应减速行驶。
第七条 石灰石装车时,车与车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间距不得小于3米。
第八条 车辆装载不得超高、超宽、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
第九条 8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单件物品的搬运,应使用手推车或其它运输设备装运,500公斤以上单件货物需要绞车,起重机械,吊车等设备装卸搬运。
第十条 石灰石卸车点,要设有坚固的车护栏装置,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 驾驶室外脚趾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二条 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灯和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视距小于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不得关闭前、后警示灯。
第十三条 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第十四条 装车时,禁止检查、维修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手伸出驾驶室外。
第十五条 禁止采用溜车的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禁止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驾车时,不准使用手机,不准穿拖鞋,嬉戏打闹,严禁酒后驾车。
第2篇 汽车运输、装卸民爆物品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民爆物品专用运输车辆及运输车辆的运行、维修、保养和停放等过程的安全管理,依据《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
1 运输、装卸民爆物品人员和车辆要求
1.1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掌握所运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理化性质及应急措施,经所在地市级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3从业人员应了解所运爆炸物品的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4 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是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2-2005)。
1.5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完好的防盗装置、烟火感应装置、导静电拖地带、灭火器材、爆炸品警示标志、卫星定位系统,冬季运输应配有防滑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2 基本要求
2.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3年第5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的规定。
2.2 爆炸物品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3在爆炸物品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人装卸作业区。
2.4 进人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不得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2.5 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2.6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km/h(运输途中应严格遵守各路段限速要求),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20km/h,并打开示警灯,提示后车,防止追尾。
2.7 运输过程中,应每隔2h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2.8 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1h应休息20min以上;24h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h。
3 作业要求
3.1出车前
3.1.1 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
3.1.2 运输爆炸品应使用厢式货车,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
3.1.3 厢式货车的车厢内不得有酸、碱、氧化剂等残留物。
3.1.4 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3.1.5不具备有效的避雷电、防湿潮条件时,雷雨天气应停止对爆炸品的运输、装卸作业。
3.1.6运输过程中应携带有效的通讯工具,随车携带捆扎、防潮、防火、防滑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3.1.7 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2 装卸
3.2.1装卸过程中,押运员负责监装监卸。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将火种带入装卸作业区。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3.2.2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装卸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时,应听从装卸管理人员的指挥。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3.2.3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3.2.4任何情况下,爆炸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同类爆炸物品配装必须符合同库贮存规定;两车不得同时在同一场地进行装卸。
3.2.5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不应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否则,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3.2.6 装卸作业前应对照出库单,核对爆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3.2.7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谨慎操作,严禁超载。同时应做到堆码整齐,紧凑牢靠,易于点数; 高度适宜,装载平衡,不易坠落。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
3.2.8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2.9 装卸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不论危险品的包装形式如何,一律双手抱件进行,严禁手抓捆扎带和对爆炸物品翻滚、拖拉、撞击、抛掷、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3.2.10 装载时,应根据运输量确定合适的装载高度,车厢装货总高度不得超过1.5m。为用户配送雷管时,雷管分层装载不应超过二层。
3.2.11 零散爆炸物品(如试验品、送检样品)应装在符合gb2702《爆炸品保险箱》的保险箱内运输。包装件内不满的爆破器材,在装运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空隙填满,避免运输时受振动碰撞。
3.2.12 装车完毕,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货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核实,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并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完成交接。装卸完毕后要及时关门落锁,清扫干净作业现场。
3.3 运输
3.3.1在道路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配备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3.3.2 应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装有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等许可以外的地点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
3.3.3 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3.3.4 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3.5 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3.3.6 运输爆炸物品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爆炸物品,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3.7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3.7.1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将爆炸品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施救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扑救时禁止用沙土等物压盖,不得使用酸碱灭火剂。
3.3.7.2 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做好警戒、标志,并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派专用车辆将产品倒运。倒运时应派专人做好警戒,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装卸、运输,安全运达目的地。
3.3.8 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3.9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在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爆炸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3.3.10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
3.3.11 中途卸去部分物品后,应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3.3.12 爆炸物品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4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5 委托外单位运输民爆物品的运输车辆,应认真查验其资质和安全状况,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并将有关资料留档备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交运民爆物品。
6 专用车辆的维护保养
6.1 专用车辆日常维护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制动器、转向器、灯光、雨刷、后视镜、轮胎、电瓶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每日收工后,应对车辆进行清理、洗刷,保持内外干净;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二级维护保养。
6.2 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6.3 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
6.4 对装有爆炸物品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爆炸物品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7装卸运输任务完成后,将爆炸物品专用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区域。
8危险品运输应建立完善的运输记录。
第3篇 气瓶储存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规定,用于充装气体的包装必须使用专用钢瓶,确保储存安全;
2、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同介质的气体气瓶使用专用仓库,不得混储;
3、仓库内不得有内地沟、暗道、库内通风良好、干燥、避免阳光直射、严禁烟火和其它热源;
4、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气体的性质控制仓库内最高温度、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线源;
5、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设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6、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其一个方向,并设置气瓶防倒装置或设施。
7、配备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仪器,定时进行监控和检测;
8、加强库房安全巡罗检查,确保仓库储存安全。
气瓶搬运、装卸: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使用专用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性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采用车辆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且不得超过车辆高度。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在城市的繁华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的学校、剧场、大商店等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驾驶员、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
8、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严禁烟火运输工具上应有灭火器材;
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应会正确处理。
10、驾驶员、押运员应经政府部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4篇 装卸汽柴油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汽柴油的装卸操作,防止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和造成环境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汽柴油的装卸、贮存等管理的控制。
3职责
3.1仓库保管员负责日常汽柴油的装卸作业工作。
3.2仓库主管负责汽柴油罐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培训仓库保管员
3.3 汽柴油供应商负责协助仓库保管员做好汽柴油装卸准备工作。
4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危害因素 | 风险 | 控制措施 |
静电 | 容易引发火灾 | 1、 不准在下雷雨天进行装卸作业。 2、 装卸时要接好地线 3、 工作人员要穿好工作服。 |
汽柴油泄漏 | 容易引发火灾 | 1、 在汽柴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火种进入油罐区。 2、 严禁在油罐区打手机。 |
汽柴油泄漏 | 造成环境污染 | 1、在汽柴油罐周围做好二次容器 |
4.1作业安全要求及防护措施
4.1..1.当油罐车卸柴油时,仓库主管或当班仓库管理员必须到现场操作设备,严禁其它人员操作。
4..1.2雷雨期间暂停进行油品的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
4.1.3油罐区严禁烟火,25米范围内严禁打手机。
4.1.4油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4.1.5油罐区应配有相应的消防沙、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1.6油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地面的干净和整洁
4.2应急措施
4.2.1泄漏措施
4.2.1.1小量泄漏:用消防沙、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4.2.1.2大量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2.2火灾应急措施
4.2. 2.1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火势判断无法控制必须马上撤离,通知或警示人员禁止进入火灾区域;。
4.2.2.2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4.2.2.3 应及时通知领导和安全办,火势判断无法控制拨打3391119。
4.2.3人身救护应急措施
4.2.3.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如果出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4.2.3.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2.3.3食入:禁止催吐。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仔细观察病情。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口,然后尽量多饮水。寻求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帮助。
5工作程序
5.1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5.1.1汽柴油卸车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1)仓库保管员检查运输汽柴油的车辆是否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若没有熄火的,应当要求司机熄火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2)检查防静电接地装置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连接到汽柴油运输车上。
(3)检查抽油的软管有无破损、接头是否完好,当确认软管无破损、接头已绑紧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汽柴油管道:检查管道和阀是否存在汽柴油泄漏或渗漏,管道和阀是否完好无碰损,
5.1.2汽柴油加油作业前准备和检查事项
(1)检查待加油的车辆是否停在指定区域,并熄火。
(2)汽柴油管道:检查管道和阀是否存在汽柴油泄漏或渗漏,管道和阀是否完好无碰损,管道上的阀是否在开启连通状态
5.2开机程序:作业流程、方法、内容,作业过程质量控制点
5.2.1汽柴油卸车程序
(1)卸汽柴油时,仓管保管员为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
(2)用一根软管将油罐车的输出口与柴油罐的输入口连接好;
(3)打开泵的输入输出阀,关闭汽柴油罐的输出阀,开启电源起动泵卸汽柴油。
(4)卸油过程注意周围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停止卸油,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5.2.2汽柴油加油程序
(1)打开柴油罐的输出阀,开启电源,开始对分储罐加油,注意油管不能打折,应顺着油管方向拉出,不能与地面摩擦,轻拿轻放
(2)刚开始注油可以把开关保持器开启,保持持续加油;
(3)注意分储罐容量,关注加油累计数值,快到拟加注量,必须关闭开关,采取手动加油直至加油完毕;
(4)加油过程注意周围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停止加油,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或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5.3停机程序,紧急停机相关要求。
5.3.1汽柴油卸车停机程序
(1)当汽柴油卸车完之后,关闭电源。
(2)将软管拆下,拆软管前先用容器(桶)放在软管与汽柴油罐的输入口下,接住管道内剩余的汽柴油,用封盖将汽柴油罐的输入口密封好。
(3)收好静电接地线,放在规定的位置。
5.3.2汽柴油加油停机程序
(1)加油完毕,关闭加油开关,尽量把加油管道积油排入储罐。
(2)关闭加油机电源,锁好电源箱。
(3)关闭汽柴油罐的输出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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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气瓶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搬运气瓶以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事事项,并备齐相应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介质为有害、有毒、腐蚀、放射性和自燃气体时,应在组织管理、技术措施、个人防护、卫生保健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
二、圆心凹底气瓶在车间、仓库、工地、装卸场地内搬运时,可用徒手滚动,即用一手托住瓶帽,使瓶身倾斜,另一手推动瓶身沿地面旋转、用瓶底边走边滚,也可用两手各握一只气瓶瓶帽,使两只气瓶在在胸前交叉滚动,这要根据搬运距离远近和搬者熟练程度而定,但不准拖曳,随地平滚,顺坡竖滑或用脚蹬踢。
三、方形底座气瓶最好是使用稳妥、省力的专用小车(单瓶或双瓶位置,衬有软垫的手推车),并用铁链固定。严禁用肩扛、背驮、怀抱、臂挟、托举或二人抬运的方式搬运,以避免损伤身体和摔坏气瓶酿成事故。
四、气瓶应戴瓶帽,最好是戴固定式瓶帽,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瓶阀因受力而损坏,甚至瓶阀飞出等事故的发生,
五、气瓶运到目的地后,放置气瓶的地面必须平整。放置时将气瓶竖直放稳,方可松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六、当需要用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落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严禁在举放时抛、扔,在放落时滑摔。
七、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爆炸事故;
八、气瓶搬运中如需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设备。用机械起重设备吊运散装气瓶时,必须将气瓶装入集装箱、坚固的吊笼或吊筐内,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使用链绳、钢丝绳捆绑或钩吊瓶帽等方式调运气瓶,以避免调运过程中气瓶脱落而造成事故。
九、严禁使用翻斗车、铲车或叉车搬运气瓶。
第6篇 气体经营部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在安全员的指挥下作好相应的安全工作,听从负责人和安全人员的安排。
2、装卸、搬运气瓶时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和滚运。
3、装卸气瓶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操作中轻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4、装卸中不得使用污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5、同一个车辆不得同时装氧气和乙炔气。
第7篇 装卸机械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遵守《电力作业》篇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检修前:
1、检查工属具是否完好、测量仪器和绝缘工具是否灵敏可靠。
2、向司机或有关人员了解故障详细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掌握当前设备状态。
3、通知当班值班长和司机,经允许后方可进行检修。
4、要按规定做好停电、验电、封地、挂牌、设护栏等安全措施。
第三条检修高压设备或临近设备的高压导电部分与检修人员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要将高压设备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四条因检修需要撤除安全保护设施、解除安全保护功能的,检修中要有保证安全临时措施,检修后要恢复原有状态和功能。
第五条跨单位维修要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停送电,并要由熟悉设备情况的电工陪同维修。
第六条夜间检修要有足够的照明,在照明死角工作必须采取补充照明方法,严禁在昏暗环境中摸索检修。
第七条严禁雨天带电检修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除尘水喷洒范围内检修时,严禁喷洒除尘水。
第八条检修控制回路,一般不得带电检修。如确需带电检修时,要将主回路断电,防止误动机。
第九条低压带电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体上进行,并戴好绝缘手套。
第十条检修自动控制的设备,要防止误动作,设备机械部分回转行走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第十一条检修复杂电气线路,拆线时要作好标记,以免接线时发生混乱,如不能解决故障,要及时恢复原样,并在交接班时交代清楚。
第十二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原设计线路、不得随意甩开设备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继电器整定值。经审批的对原设计的改动,必须做好记录,并标注在图纸上,以防引起混乱。
第十三条遇有交叉作业,相关各方要落实安全互保措施。
第十四条需要流动机械配合的检修作业,要有专人指挥车辆。吊装作业要由有操作证的人员指挥,其他人员站位要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检修后的调试要由岗位司机或熟悉设备状况的人员配合进行,调试前,要确认设备运转、行走、回转范围内无人,设备本身机械状况正常。
第8篇 装卸运输作业安全操作指导规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二、铲车装料场地必须保证光线明亮、视野开阔,司机在起动铲车前,必须认真察看前后左右是否有人和其他障碍物,在确定准确后方能起动铲车作业。
三、在进行铲料装运时,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四、爆破后未排危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装卸、运输。
五、任何人不得随便搭乘铲车。
六、工作完成后,清点好随身所带的工具后方能离去。
第9篇 罐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槽罐车罐装作业由仓库人员对运输部门制定的车辆在皮重过磅后,驾驶员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停车,并关闭汽车发动机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快;驾驶员检查槽罐车 各类管道情况正常、放料阀门关闭后,准备灌装车作业。
二、 由仓库书面通知车间负责人准备罐装作业;在相互询证确认要罐装的物料品名、规格、数量、去向,确认车辆皮重正常后,车间按照要求安排作业人员对停放准确的车辆进行罐装作业。
三、 罐装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有熟练的操作经验、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操作必须两人进行,先对槽罐车进行罐装前的检查,经查看确认罐内物料的液位、数量,槽罐车各类管道、进料、放料阀门情况正常;检查机、泵转动灵活,罐装系统管道、阀门情况正常,防腐料管无裂痕,真空系统开启且运行良好后方可罐装。
四、 罐装作业现场严禁烟火,更不得有明火;作业人员穿戴必要的防护面具,现场必须有备用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具(防毒面具、黄沙、铁锨或铁铲等)。
五、 新车或检修后首次罐装的槽罐车,要求装料前必须检查处理,确认无其他介质后才可以进行
六、 在正常罐装作业时,仓库人员、作业人员、车间负责人、运输部门负责人、驾驶员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罐装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七、 槽罐车真空管与料管相对位置要固定并且错开,真空管口在料管的上面,一定要离开一段距离,防止冲料或倒吸料液,造成事故。
八、 在罐装过程中要一人在开关旁,随时准备关泵,一人在车上经常检查罐内物料数量、液位、严格掌握进料时间,严禁超装,严禁外溢;装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允许的最大装料重量;关泵后必须复查液位,放尽管内积液,确认无误后撤掉各类管道,确保密封好盖板。
九、 罐装完毕由罐装负责人通知驾驶员作业完毕,否则车辆严禁实驶离装料地点;同时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槽罐车与罐装系统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检查各切断阀门关闭正确,才准启动车体离开罐装现场;已经罐装好的车辆或空车严禁滞留在罐车现场。
十、 液氯罐车进入卸车台后,把液氯罐车的连接体与卸液氯的连接体连接好,然后驾驶员与卸罐人员,同时检查,确认连接无误,由卸罐人员从司机手中收回钥匙,方可打开液氯罐车上的阀门,待卸车完毕,卸罐人员和罐车司机检查切断阀门关闭是否正确,如正确,才能拆掉连接件,卸罐人员把钥匙交给罐车司机,司机应启动罐车离开卸罐台。
十一、 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禁止后停止罐装作业:
1、遇到雷、雨天或现场有明火时;
2、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3、储罐内,槽罐内或车辆本身情况异常时;
4、罐装的机、泵、管道运行异常时;
十二、罐装过程由车间负责人做好原始记录,以后备查;
十三、罐装车辆的过磅必须由仓库人员、车间负责人、驾驶员一起进行,确认数据正确后一起签字认可;车辆手续办好后停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并注意停车地点的安全和环保。
第10篇 装卸车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二、检查罐区流程是否正常,压力、温度、液位是否正常,压缩机的润滑油是否在规定线,静电接地是否完好,机体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三、运转操作作业:
1、盘车正反2-3周,排尽残留物,请求配电房疏通电流;
2、与相关岗位联系好后,开启出口阀,启动压缩机电源,开启进口阀,运行中要注意压缩机压力、温度、有无异响异味;
3、停车作业:卸车完毕后,应先关闭进口阀,关闭电源,关闭出口阀;
4、槽车抽压操作:四通阀应平衡开启在抽压位置,先开出口阀(原作业进口阀),启动电源,再开进口阀(原出口阀),抽压完成后,也是先送进口阀(原作业出口阀),停止电源,再关出口阀(原作业进口阀),停机后应把四通阀复位在卸车作业处,关闭相关流程;
四、操作压缩机必须按规程作业,不得随意更改;
五、作业前,相关岗位联系必须清楚,以防误传信息;
六、作业后关闭相关流程,并作好记录。
第11篇 汽车槽车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槽车的装卸作业
1、车装卸前的作业准备
a、好罐体静电地线;
b、好其他安全准备工作。
2、装车
a、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槽车,充装前应做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真空度不低于650毫米汞柱或罐内氧量不大于3%,否则不能充装。
b、必须严格计量,严禁超装。汽车槽车的充装重量为槽车容积乘上单位容积充装量(0.42 t/m3),充装完毕,押运员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须立即处理,不得超装行驶。
c、装车作业时,槽车押运员应随时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管路等处有无跑冒滴漏等不安全现象,观察液位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装车,妥善处理。
3、卸车<用压缩机卸车>。
a、将槽车上的气、液相管分别接到卸车台的气液相软管接头上。打开放气阀,放出连拉管中的空气,然后关闭放气阀。
b、打开气、液相软管上的阀门,操作槽车手摇油泵供油。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紧急切断阀(手摇油泵上压力表指数应达到3mpa)使油压达到并保持3 mpa。
c、打开槽车气、液相管上的球阀通知运行工启动压缩机,进行卸车运行。
d、当槽车罐内液化气卸完后,通知运行工关闭压缩机。
e、关闭液相系统管路阀门。进行气相卸车运行操作,直到槽车罐内压力小于0.2 mpa,但不低于0.05mpa时停止气相运行。
f、泵油路泄压阀,使槽车上的紧急切断阀关闭。然后关闭气相系统上的阀门。
g、打开槽车末端上的放气阀,放出连接管处的液化气后,拆下软管检查现场并通风5-10分钟,关闭阀门箱。
4、槽车装卸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a、槽车装卸过程中,操作员,(运行工)押运员应坚守岗位,随时观察槽车和贮罐的液位,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发现异常,妥善处理。
b、槽车装卸均应填写装卸记录,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装卸介质、装卸日期和实际装载重量。此外,装卸车操作工、复验员和押运员均应签名备查。
c、出现下属情况之一时,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并做妥善处理。
(1)暴雨雷击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检测出液化气气体泄漏;
(4)液压异常;
(5)发现其他不安全因素。
槽车的行驶
1.槽车应配有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遵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并掌握下述安全技术知识:
a、液化石油气的物理、化学特性;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车的技术性能,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处理事故的方法;
d、能熟练应用车上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2.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徐州市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槽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a、坚持车辆三制检度;
b、有金属链接地;
c、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d、车上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其它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e、当罐内液温达到40℃,应采取降温措施。
第12篇 精整产品装卸班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
2.行车工必须有证上岗,熟悉了解天车十大安全装置,确保正常可靠,并且每天点检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行车工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音响信号,作业时严禁强行歪拉斜吊,防止索子出槽和扁担钩及索子撞摆伤人、碰行车滑线造成事故;
4.行车工必须执行吊运物件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5.行车工必须开车前检查行车的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6.行车工必须执行禁止吊运捆扎不牢靠或重心不正的重物,防止跌落、滑伤伤人;
7.装卸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安全守则,检查扁担吊具及吊索是否完好,防止摔伤,撞伤或其它伤害;
8.装卸工装、卸车时,必须注意观察地面及周围状态,扶正摆放货物时,站位要远离货物,手执长钩进行操作;
9.装卸工要上车作业时,必须切记:只有待行车工将货物停摆定位后,方可上车作业,完毕,即刻下车(此条违者,视严重违规,将严格执行处罚);
10.装卸工与行车工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关照,让装卸过程始终在安全的规则中进行;
11.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13篇 气瓶的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员应具有相应的装卸资格,在作业前必须了解瓶内气体的,名称性质和安全搬运注意事项,并备齐搬运工具,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对易燃易爆气瓶的装卸作业,必须轻装轻卸,不准撞击、摔碰、重压(倒置);不得手执气瓶安全阀;不得溜坡滚动、撞击、拖拉、掉落;不得抛卸或横倒地上滚动,搬运时不要把钢瓶角阀对准人身,以防万一。
3、放置气瓶至地面必须平整,只有当气瓶竖直放稳后方可移手脱身,以防气瓶摔倒酿成事故。
4、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以防万一电源中断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失去电磁作用,气瓶从高空掉落而受到冲击。
5、当需要人工将气瓶向高处举放或需把气瓶从高处放到地面时,必须两人同时操作,并要求提升与降落的动作协调一致,姿势正确,轻举轻放,严禁在举放时抛、扔或放落时掉滑。
6、当沿地面水平短距离移动气瓶时,用两手托起气瓶一端,使其倾斜,然后用一只手托住安全阀,另一只手推动壳体中央,滚动气瓶底边在地面上移动,严禁气瓶横放在地上滚动,最好把气瓶固定在搬运气瓶的两轮车上进行搬运。
7、装卸不同种类的气瓶,应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措施,如氧气瓶及专用工具严禁与油脂接触,车上不得有残留的油脂,操作人员也绝不能穿戴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以免引起爆炸;对于装卸有燃烧爆炸性的气体的的机械工具,应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8、严禁使用叉车、翻斗车等或铲车搬运气瓶。
第14篇 槽车装卸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cng长管拖车的充装作业步骤
(一)cng长管拖车进入充装区
1、应将其接地带(静电带)提起;
2、主车排气口带上防火帽;
3、将长管拖车停放在充装站指定的安全作业地点;
4、熄灭牵引车发动机;
5、打开后操作仓门,挂好风钩;
6、对挂车实施刹车制动;
7、将充装点的静电接地线与框架管束的导静电片连接。
(二)cng长管拖车充装操作规程
1、检查加气仓内装卸管路中快装接头前主控阀与各分管束装卸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
2、将站上软管与操作仓内的快装接头进行连接,确保连接到位;
3、缓慢打开站上充装阀,5秒钟后关闭,打开放空气阀,将软管内大部分气体放空,关闭放空气阀;
4、打开站上充装阀及各管束控制阀;
5、缓慢打开主控阀进行充装(注:在充装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压力、温度变化情况,并进行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检查,有泄露情况时应停止充装作业。);
6、充装完成后关闭站上充装阀、主控阀、各管束控制阀;
7、打开放空气阀,放尽软管内气体卸压,取下与主控阀连接的软管;
8、取下导静电接地线。
二、cng长管拖车卸气作业步骤
(一)cng长管拖车进入卸气区
1、应将其接地带(静电带)提起;
2、主车排气口带上防火帽;
3、将长管拖车停放在卸气站指定的安全作业地点;
4、熄灭牵引车发动机;
5、打开后操作仓门,挂好风钩;
6、对挂车实施刹车制动;
7、将卸气点的静电接地线与框架管束的静电片连接。
(二)cng长管拖车卸气操作规程
1、检查加气操作仓内装卸管路中快装接头前主控阀与各分管束装卸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
2、将站上软管与操作仓内的快装接头进行连接,确保连接到位;
3、缓慢打开各分管束装卸控制阀;
4、缓慢打开主控制阀,5秒钟后关闭,打开放空气阀,将软管内大部分气体放空,关闭放空阀;
5、打开主控阀;
6、打开站上卸气阀进行卸气;
7、卸气完成后,关闭站上卸气阀、主控阀及各管束控制阀;
8、打开放空气阀,放尽软管内气体卸压,取下与主控阀连接的软管;
9、取下导静电接地线。
三、cng长管拖车排污作业步骤
1、卸压后容器内残留气压0.4-0.6mpa;
2、将长管拖车停放在安全平稳的地点,做好接地工作,连接好排污管路并引至安全地点;
3、先打开各瓶口排污阀,后打开排污总阀,进行排污;
4、当瓶内压力降至不小于0.1 mpa时,关闭各瓶口排污阀,排污总阀,至此排污完毕。
四、cng长管拖车运输行驶制度
长管拖车应在汽车专用公路行驶,行驶速度高速公路平原不应超过75公里/小时、山岭不超过65公里/小时,一级公路平原不应超过60公里/小时、山岭不超过5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不应超过35公里/小时;长管拖车应在指定路线行使,不准在人员密集区,社区停留或停放。
五、cng长管拖车定期检查及维护内容
cng长管拖车日常维护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说明 检查周期
牵引车头 见所用车型的使用维护内容 参照所用车型的使用维护说明制定标准 按牵引车型的使用维护说明而定
半 挂 车 底 盘 牵引销 无伤痕、裂纹、过早磨损等缺陷,紧固无松动直径不小于48mm或86mm(dn90牵引销)。 每次
引销板 1.无伤痕、歪曲及异物。2.应定期加润滑油。 每次
制 动 装 置 1.各管道、接头应无裂纹、破损漏气现象。 每次
2.紧急继动阀各部无漏气,制动灵活。
3.制动解除时,从排气口应排出废气。
4.制动鼓与制动蹄磨擦片间隙应在0.5 mm-0.7mm内。
5.制动磨擦片不应磨损过度,以铆钉头不低于磨擦片高度1mm为限。
轮 轴 1.车轮、车轴、轮胎应无裂纹、损伤和变形。 每次
2.车轮螺母应紧固无松动。
3.轮胎气压应保持规定胎压,轮胎横向摆动不大于5mm,备用胎安装牢固。
悬 架 1.钢板弹簧无断裂、不偏移,左右弹簧的挠曲程度基本相同。 每次
2.悬架上的各螺母应紧固无松动。
电气系统 1.接线头无松弛,无下垂及损伤。 每次
2.车灯完好,无破裂。
撑 装 1.支腿升降灵活,变速箱内齿轮转动灵活无异声。 每次
2.支腿内外筒无裂纹及损伤。
3.安装部位的螺母紧固无松动。
箱体、压力容器部分、安全附件 箱体(框架) 框架1.无损伤、焊缝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每次
1.瓶体外壁无机械刮伤或碰伤,表面涂漆完好,标志清晰,紧固件无松动,瓶体有无异常和明显变形。 每次
2.防震胶带有无断裂、滑落。 每次
3.瓶阀及其连接面无泄漏。 每次
管路系统 1.焊路上各焊点无泄漏,管路与球阀连接点无泄漏。 每次
2.汇总固定用u型螺栓是否紧固。 每次
装卸装置 1.各球阀转动灵活,无泄漏及内漏。 每次
2.快装接头密封可靠,开闭良好。 每次
排污装置 1.各分瓶控制阀及主控阀密封可靠,开闭良好。 每次
安 全 附 件 1.爆破片安全放散装置:无损伤,连接处无泄漏,放散管无松动,防尘帽无丢失现象。 每次
2.压力表连接部位无泄漏表体完好,无破裂或损伤,在规定使用期限内。 每次
3.温度计表体完好,无破裂损坏,在规定使用期限内。 每次
4.导电铜片和接地带完好,无破裂。 每次
5.灭火器完好且处于有效使用期内。 每次
6.操作仓内拖车制动装置是否完好。 每次
7.操作仓及安全仓内风钩是否齐全完好。 每次
六,押运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三、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六、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七、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八、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第15篇 油库装卸油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油库装卸油设施的安全技术主要内容
①栈台或码头要严格落实禁火制度,严禁吸烟、随便用火或撞击、摩擦起火等。
②加强栈台或码头的管理与维护,提高设备良好率,严防跑、冒、滴、漏事故发生。一经发现,要及时清除,不留后患。
③作业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提倡文明装卸,反对野蛮作业,加强责任心,防止设备破坏。
④铁路油罐车防雷和防静电及防杂散电流的设施要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⑤码头输油管应有良好的接地,金属软管质量要好,连接要牢固,弯曲度要合适,跨接静电连接要接好。
⑥维修用火的安全措施要落实,动火人、看火人要经过培训,审批人要深入现场,严格把关。
(2)油库装卸油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维护
①铁路装卸油设施
a.整个专用线的入口处,都要设钢轨绝缘接头,防止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
b.电氕机车行驶的专用线,应采取不少于两处电绝缘设施,使电气连接形成均压网络,强化接地排流。整个作业线和装卸油设备的导体要跨接均压,使之不产生电位差而发生火花。
c.定期检查,检测专用线和集油管的接地装置,使其完好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30 q。
d.对于电气机车专用线,凡进出泵房的各种管道均要安装绝缘法兰,防止杂散电流窜入泵房和罐区。
e.罐车解体和对位后,必须有防溜设备。
②装卸油栈桥
a.鹤管转动要灵活、轻便,能随意保持平衡,如采用悬挂重物平衡,悬挂物应为碰击不能产生火花的物体,不影响旋转和提升,要符合装卸油栈桥与专用线之间接近界限的规定。
b.栈桥上的走台、翻梯或伸缩梯应坚固,翻梯提升和降落用的绳子应采用麻绳或棕绳,每月应检查一次,发现破损、断股应及时更换。伸缩梯不论伸出或缩回都应固定位置。
c.阀门、法兰连接、鹤管旋转接头、套筒以及软管接口均应严密无渗漏。
d.栈桥照明灯具、导线、联络装置等应完好,无断落、破损和短路现象。
e.集油管组的跨接和接地应完好,接地电阻不大于30 q,且不少于两处。
f.栈桥上消防设备配置规定:消防车离任何一辆罐车的最远距离不大于60m;每组鹤管设石棉毯两块,8kg干粉或1 01泡沫手捉式灭火器两个。
(3)公路发放油设施
①凡地下埋设的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和容器,均用沙土填实,不设管沟和罐室。
②发放场(不论亭、篷、廊、台)必须通风良好,篷顶和地面不积聚油气,汽车靠近和通行应方便、顺利。
③鹤管和罐装管轻便灵活,规定的停车区,都处在扫覆范围内。液体罐装嘴能插入罐车底面上20cm,鹤管连接处严密无渗漏。
④阀门转动灵活无渗漏,工作可靠。
⑤各种管道的连接件、计量仪表、稳流器、过滤器、恒流阀以及其他各种控制阀等,必须工作稳定,无渗漏等异常现象。过滤器安装位置应满足出油口之间的静电缓和时间要求。
⑥发油台的管组及设备按每组鹤管埋设接地极1组,另外,为汽车油罐车设接地极1组,两组接地极保持一定距离且相连,形成等电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与汽车油罐车相接的临时夹具,应卡结牢固,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0mm?。
⑦计算机控制和管理的发油台,要求安全联锁系统准确可靠,如超液位时能紧急切断,卡片不符合或静电接地不连通时不可启动,并能对环境油气浓度危险性显示报警及对控制元件和传感元件误动作进行处理。
⑧发油台每组鹤管配石棉毯1块,8kg干粉或101泡沫灭火器1只。发油场按4组以下65kg干粉或101推车式泡沫灭火器2只,0. 5m?砂箱2个,铁锹5把;4组以上,按每增加4组,其上述配置增加1倍配置。不是4组者可酌情考虑,如场地允许也可按4组计算。
(4)码头装卸油设施
①平台和引桥
a.支柱坚固,无断裂和大面积露筋,直直无倾斜。露出水面部分要设防冲、防撞、防侵蚀设施。
b.平台坚固平整,安全栏杆完好,防撞垫分布合理,安全结实,通道有防滑设施。
c.引桥牢固完好,且引桥升降不影响管带。经常发生摩擦的部位其保护垫完好无破损。
d.经常检查防撞、防风和防浪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②趸船
a.船体无渗漏,防摩擦挤压的缓冲垫、竹木卷和圆木要绑扎结实,遇有损坏应随时修复。防大风和大浪的措施切实可行可靠。
b.安全栏杆和防滑设施完好。
c.趸船上的机动舱、工作舱、办公室、生活间、备品间等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及有关规定。
③绝缘连接和静电接地
a.码头、趸船和油船之间不作电气连接,应在管线上设绝缘法兰,各自独立接地,防止岸上的杂散电流窜入油船。油船本身可不接地,如油管接管为胶管,可将胶管的钢丝和外缠线连接后用不少于16mm?的多股软铜线与1m?(厚l0mm)的钢板固定后放置
水下。
b.独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l00ω。
c.如接管中有一段绝缘管,则在绝缘管上设裸金属屏蔽层并接地。
d.如利用码头或趸船平台的接地端头接地,必须有两处相连,船靠船作业也应有两处相连。
④装卸油作业
a.油泵、管组、阀门、过滤器、流量计、消声器、集油罐、排空罐等设备,应完好无渗漏,工作可靠。金属或橡胶软管应接头牢固,无破损、断脱、开裂、老化现象。
b.输油臂转动灵活,能随意平衡,各种旋转接头密封良好,无渗漏。
c.金属或橡胶软管的搬运取送,要有专用工具和设备,禁止强行拖拉,并防止潮水洮落,波浪撞动而导致软管压坏和断脱。
⑤码头的安全设施
a.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消油剂、吸附材料和吸油、捞油工具。
b.按照《装卸油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具体如下。
ⅰ.1级甲、乙类油料码头宜设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各2~3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ⅱ.2级甲、乙类油料码头宜设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备1~2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
ⅲ.3级甲、乙类油料和2级丙类油料码头,要求尽可能采用半固定式或小型灭火设备。
c.除上述规定外,码头或趸船应按每l00rn?配2只8kg干粉或101泡沫手提式灭火器,设在拿取方便、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带。
d.油船停靠时,在搬运连接器及金属管等装卸油设备时,为防止因撞击和摩擦产生火花,在码头或趸船上宜配置一定数量的石棉毯和帆布垫以及灭火用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