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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本规程涵盖了设备使用的基本步骤、安全规定和维护建议,旨在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意外损失。
1. 设备启动:
- 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正常,确保接地良好。
- 开启前,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2. 设备操作:
- 按照操作手册指示,正确输入指令或设定参数。
-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防止异常发生。
3. 安全措施:
- 操作人员需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 设备运行时,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或调整。
4. 维护保养:
- 定期进行设备清洁,保持设备整洁。
- 按照厂家推荐的时间表进行定期保养,更换磨损部件。
5. 故障处理:
-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给专业维修人员。
- 非专业人员不得自行拆卸设备。
目的和意义
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安全。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注意事项
1.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以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2. 设备启动前务必确认周围环境安全,避免物体碰撞或人员受伤。
3. 设备运行期间,禁止接触运动部件,以免发生机械伤害。
4. 在执行维护任务时,务必断电,遵守停机后再操作的原则。
5. 记录设备运行数据,以便分析设备性能,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请注意,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遵守是每位员工的责任,只有大家共同遵循,我们才能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对于规程的理解和执行,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管理层或相关部门咨询。
设备使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二、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三、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四、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五、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六、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七、焊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已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八、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九、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十一、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气、乙炔瓶在运输中严禁使用电动葫芦,塔吊等器器械吊装运输,动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确保防振圈,气带严禁漏气。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应根据钢材厚度选择适当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应把材料垫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铁割烂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十五、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2篇 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整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否则不允许使用。
1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5.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7.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8.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3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第4篇 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1、各设备,仪器操作人员严格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刻停机,查明原因,如原因不明的不要随意拆卸设备仪器。
3、所出现的故障,不得隐瞒不报,对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不能私自处理。
4、不得改动仪器设备的原有的设置参数。
5、使用完备后,打扫清理设备,要保证仪器的稳定性,安全性,切忌马虎大意!
6、不熟悉的设备仪器,无专业人员指导,不要擅自操作。
7、对有危险隐患的工作,不要一人作业,谨防意外。
第5篇 电热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1、 电热设备必须放置在稳固的水泥台上。
2、 电热设备要保持清洁,周围不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在使用电热设备时必须有人监视,避免液体溢出进入电器内部造成短路或漏电;防止自控失灵,造成电炉丝烧断等事故。
4、 使用完毕后,应先拉下电闸,切断电源。断电后马弗炉不应立即打开炉门,以免炉膛骤冷碎裂。一般可先开一条小缝,让其降温快些,最后用长柄坩锅钳取出被烧物件。
5、 不用时,应切断电源。马弗炉要关好炉门,防止耐火材料受潮气侵蚀。
第6篇 电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1、电器设备应置于干燥场所,以免受潮漏电。
2、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3、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精密仪器需要配置稳压电源。
4、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
5、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不可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防止触电。
6、化验室电器设备必须有效接地。
7、禁止将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严禁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9、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线的干燥。
10、首次使用的电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止因运输震动使电线连接松动,确认没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使用。
11、使用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操作。
12、发现设备漏电应立即停止使用。
13、 电热干燥箱的使用操作规
14、应安装在室内干燥和水平处,防止震动和腐蚀。
15、 使用时插上温度计后将排气孔打开,放出箱内水汽。
16、 接通电源时若发现灯不亮时应停电检查,修理好后再用。
17、没有控干的物品,不得在电热干燥箱内进行干燥。
18、电热干燥箱内禁止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腐蚀性以及饮食之类的物品。
19、电热干燥箱搁板的负重不能超过10kg,试品排布不能过密,散热板上禁止放物品,以免影响热气向上流动。
20、恒温后一般不需人工监视,但为了防止温控器失灵,需30min观察一次温度。
21、观察工作室内样品情况时,可开启外道箱门,透过玻璃门观察。但箱门以尽量少开为宜,以免影响恒温。当工作温度在200℃以上时,箱门应缓慢开启,避免玻璃门骤冷而破裂。
22、电热鼓风干燥箱,在加热和恒温过程中必须将鼓风机启开,否则影响工作室温度的均匀性和损坏加热元件。
第7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8篇 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二、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三、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四、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五、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六、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七、焊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已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八、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九、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十一、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气、乙炔瓶在运输中严禁使用电动葫芦,塔吊等器器械吊装运输,动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确保防振圈,气带严禁漏气。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应根据钢材厚度选择适当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应把材料垫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铁割烂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十五、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9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10篇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准确,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校验。
3 操作流程
控制岗位主要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取样、制样及水分检测,生料、熟料和水泥的取样、留样及单项指标的检验,余热电站制水及水质检测,具体的操作流程按《化验室作业指导书》和《化学水处理作业指导书》要求执行。
4 风险辨识
4.1使用、维护用电设备时可能发生触电等其他伤害;
4.2使用、维护转动设备时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其他伤害;
4.3使用、维护加热设备时可能发生灼烫等其他伤害。
5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
5.1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5.2使用试验小磨等高噪声设备时必须戴耳塞。
6 安全要点及严禁事项
6.1化验室主任负责组织维护、联系外部检定,各班组长负责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校验的日常工作。
6.2铂、银、镍器皿使用后应存放在保险柜中妥善保存。使用中发生丢失除室内追查责任、赔偿外,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6.2.1铂器皿
6.2.1.1 铂器皿加热时应当在电炉内(若在硅碳棒电炉内,应有必要的通气装置,防止铂的碳化)或煤气灯的氧化焰上灼烧。禁止使用还原性火焰或发烟、发黄光的火焰,亦不准接触蓝色火焰。
6.2.1.2 不得在铂器皿内熔融或加热碱金属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含磷、含碳和大量硫化物的物质,以及含重金属的样品(如铅、锡、锑、砷、汞、铜等)。
6.2.1.3 高温下不准使用大量过氧化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作熔剂,灼烧时器皿应放在素烧陶瓷管架或石棉板上,要用带有铂尖的钳子轻轻夹取。
6.2.1.4 铂器皿中不允许处理卤素或分解出卤素的物质,如王水、溴水及盐酸和氧化剂的混合物。
6.2.1.5 成份不明的物质不要用铂器皿加热或融熔。
6.2.1.6 铂器皿的清洗方法:
a 一般清洗时可用稀盐酸(1+5)溶液加热。
b 如器皿上粘有赃物时,可用焦硫酸钾或碳酸钠融熔除去。
c 如有轻微腐蚀,可用圆粒细海砂轻轻抹擦腐蚀部分。
6.2.1.7 在使用铂器皿时,要防止其变形,因此不应使灼热的铂器皿骤然投入冷水中冷却。在脱熔块时,不得用硬物在皿内刮取。由高温中取出的铂坩埚要放在干净的石棉垫板上。
6.2.1.8 已变形的铂坩埚或可用形状相吻合的木模进行校正(但已变脆的碳化铂部分要均匀用力校正)。
6.2.2 银器皿
6.2.2.1 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不超过750℃为宜。
6.2.2.2 刚从高温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6.2.2.3 应用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融熔,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6.2.2.4 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融熔。
6.2.2.5 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6.2.3 镍坩埚
6.2.3.1 镍坩埚只宜使用碱性熔剂,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融熔,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6.3 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6.3.1 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6.3.2 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尽量远离热源。
6.3.3 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是否反向。
6.3.4 高温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6.3.5 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3.6 禁止融熔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融熔,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融熔物玷污。
6.3.7 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定。
6.4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6.4.1 每月应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检查一次。当间隙超过3mm±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锅或叶片。
6.4.2 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6.4.3 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6.4.4 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6.4.5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擦拭干净。
6.4.6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5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
6.5.1 每月应检查振实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开动后振实台来回移动位置。
6.5.2 做完试验后必须将设备擦拭干净。
6.5.3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6.6压力试验机
6.6.1 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一次,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6.6.2 压力机用油每年更换一次, 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上的要求。
6.6.3 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止漏油、溢油等情况。
6.6.4 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 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6.6.5 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62.5±0.1mm,宽度不小于4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
6.6.6 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罩子。
6.7 抗折试验机
6.7.1 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查一次。
6.7.2 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6.7.3 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6.7.4 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6.7.5 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6.8 标准筛
6.8.1 更换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0.2%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0.2~±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过±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修正系数超出±0.80~±1.20%范围时,应更换新筛。
6.8.2 筛子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7 应急处置措施
7.1机械伤害:按《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2物体打击:按《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3触电:按《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7.4灼烫:按《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执行。
第11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12篇 机械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一、搅拌机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2、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3、气温降到5摄氏度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5、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6、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7、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8、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9、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0、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2、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荷载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5、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 方可进入。
16、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二、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 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的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三、电弧焊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顺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生的辐射热。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块人监护。
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0、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4、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12、b级8012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5、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6、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四、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不顾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执着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摄氏度。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五、乙炔气焊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4、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5、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6、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的剩余压力。
7、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8、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并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线(不可紧闭)。
9、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0、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知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14、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六、钢筋调直切断机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高度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拽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是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七、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工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又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八、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蔌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运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是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中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九、混凝土振捣器
1、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用绳拉平板振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7、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9、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十、蛙式打夯机
1、蛙式打夯机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以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坚石或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两以以上蛙夯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得小于5~10m。
3、操作和传递导线人员都要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4、检查电路应符合要求,接地(接零)良好。各传动部件均正常后方可作业。
5、手把上电门开关的管子内壁和电动机的接线穿入手把的入口处,均应套垫绝缘管或其他绝缘物。
6、作业时,电缆线不可张拉过紧,应保证有3~4m的余量,递送人员应依照夯实路线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扭结和缠绕。作业中需移动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
7、操作时,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压手柄,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急转弯。
8、夯实填高土方时,应从边缘以内10~15m开始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9、在室内作业时,应防止夯板或偏心块打在墙壁上。
10、作业的,切断电源,卷好电缆,如有破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一、手持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i、ii、iii类。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公依靠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ii类工具在防止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ii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权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ii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手持电劝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发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ii类(或ii类)电动工具,当使用i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夺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q,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劝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救愉而用力过大,致使用权电机因超负苛驼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拨下插头,但不能接着电源拨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线擦破、割断和轧坏,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使用,并应存放于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油等溶剂接触。
十二、砼输送泵
1、泵送砼之前,应先向料斗加适量的1:2水泥砂浆,开面泵送以润滑输送配管的管壁,然后再投入砼,进行泵送。
2、在泵送过程中,应连续不断地向料斗内投料,严防亮底,如工作中必须停机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应开反,正事,以防砼在管中凝固堵塞。
3、应采用砼运输搅拌车向砼泵供料,喂料车上要装好铁篦子,防止异的进入料斗,损坏缸筒和闸阀。
4、发生砼堵管时,应立即停泵,用手锤沿管道敲打,堵塞处声音发闷,可卸开检查并加以排除。
5、泵送完全毕后,一定要用清水冲洗干净。冲洗时,先将“y”型管与直管卸开,把绵球放入洗管接头中,再把直管与洗管接好,开动水泵,使同压水经由高压软管进入洗管接头高压水推压海绵球前进,海绵球向前推出管中残存的砼。最后,海绵球由管道出口脱出。如此反复进行二、三次便可将输送管道冲洗干净,“y”形管和缸筒中的积存砼可先用人工掏干净,然后用高压水冲洗。
十三、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15米。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5、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6、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缓慢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