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轨道车司机操作规程
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运输系统中的关键角色,负责确保列车安全、准时地运行。以下是一些核心的操作规程:
1. 准备工作:
- 检查车辆:全面检查轨道车的各项设备,包括刹车、灯光、信号装置、发动机等,确认无异常。
- 认真阅读行车计划:了解行车路线、时间表及特殊要求。
2. 启动与行驶:
- 按规定程序启动发动机,确保油压、水温正常。
- 确认线路安全,鸣笛示意,平稳起步。
- 在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速度限制,保持警惕,随时注意路况变化。
3. 停车与折返:
- 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规定方式停车,确保车辆稳定。
- 折返时,确认信号正确,再次检查车辆状态。
4. 应急处理:
-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并及时向调度中心报告。
- 发生故障,执行应急处置流程,如需救援,请求专业人员协助。
5. 交接班:
- 完成工作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说明车辆状况和注意事项。
- 与接班司机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程旨在保证轨道车司机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行车效率,减少设备损耗,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铁路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注意事项
1. 司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更新知识技能。
2. 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3. 在行驶过程中,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4. 遵守铁路交通规则,尊重信号指示,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5. 在恶劣天气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应降低速度,增加警惕。
6. 遇到突发情况,应保持冷静,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以上规程需轨道车司机严格遵守,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在日常工作中,司机应时刻铭记安全第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每一次行驶都安全、顺利。
轨道车司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轨道车司机(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掌握机车结构、性能、熟悉铁路运输规程及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经考试、体检合格,凭证驾驶。不准光背、赤膊、赤脚操作。
2、出车前必须检查信号、刹车装置、油料、压力表、照明器具、缓冲装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安全阀应做到定期校验,确保灵活有效。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车。灭火器材,必须完整有效。
3、出车前时,人员必须齐全,各守职责。行车时精神要集中,加强嘹望。要正确识别情况,掌握速度,不得估计揣测运行。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及时观察各种仪表。未确认信号或旗语之前或发现铁路上有障碍物或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或停车检查、联系,确认道路良好无阻讨,方可通行。
4、调车作业时,车辆必须停拢,然后将风门关闭,风管拆开,方可提钩,并将刹车上紧,防止车皮溜滑。电瓶机车牵引列车时,调车员必须坚守岗位,协助随时停车。
5、起动、挂钩、提钩、终点和进出车间必须缓慢,要看清信号。情况不明,不准启动。
6、副司机操纵机车时,必须在司机的指导下进行。同时,司机应对行车安全负责。在司机缺勤,当值班调度指定副司机代务时,其作业中应对行车安全负责。
7、机车行驶中,禁止机务人员到司机室外做检修机车或其它工作。乘务人员有权拒绝非作业人员登乘机车。严禁任何人跳车爬车。乘务人员禁止飞乘飞降。
8、在曲线、道口,厂大门、车马行人繁杂区域,应及时鸣笛,严密注意信号及线路周围情况。此时,一般不得加煤或进行其它作业活动,时刻准备采取有效停车措施。
9、机车作业结束时,必须停留在线路警冲标内。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待机车各部运转状况,并作好记录。
第2篇 轨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车况,确认状态良好时方可运行;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嘹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2、轨道车通过车站、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应适当减速,多鸣风笛,必要时开前灯行驶。
3、重型轨道车动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压力应不低于500kpa;运行中,特别在下坡道运行时,应适时使用制动,防止超速,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档溜放。
4、需要采用轨道车接送施工等人员时,应由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安全,并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5、用于接送施工人员的轨道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杆。运送时,严禁搭乘人员在平车上站立或坐在侧板、端板上或倚靠防护栏杆。搭乘人员上、下完毕后,轨道车方可发车运行。
6、轨道车运送材料时,司机及押运负责人应掌握:按规定载重和集重要求装载;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载;卸车时不得偏卸,卸下物不得侵入本线或邻线限界,大件物料不得边走边卸;跨装长大物件应使用货物转向架;邻线来车时,在可能影响邻线列车运行的情况下禁止卸货作业。
7、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司机与押运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了解其危险性质,严格执行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规定。
8、轨道车联挂时,制动方式必须相同。联挂工作由专人负责指挥,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性能良好,方可行驶。编组运行时,应将功率大或重载车编在前,第一位为本务机,各车司机间应加强联系。
9、司机应做好轨道车防火工作,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底壳、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棉纱布檫拭发动机。车内必须配备能灭由油、电等引起的火灾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的放置应便于摘取。灭火器具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灭火器具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有效。
10、轨道车内因生产、生活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车内取暖时,应用电加热取暖器或有安全装置的取暖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取暖炉。各种火炉及取暖炉应固定牢固。
11、重型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车上应有留守人员,并以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其余人员应到就近行车公寓食宿或休息。
12、电气化路段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严禁攀登轨道车车顶棚,不得用水管冲洗车辆;任何人员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进行装卸钢轨、枕木等材料时不得高抬翻转,严禁竖立,并注意闭开接触网立杆及拉线,所用工具不得高举;不得用竹杆等物做测量货物装载高度等接近接触网的作业;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在距离接触网不足2m时作业,接触网必须停电。
13、轨道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行车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无驾驶证者禁止开车。
14、重型轨道车由于机械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司机应迅速做好如下防护和故障处理工作:(一)鸣示一长三短声报警信号,并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室、列车调度员及后续列车,讲明情况;(二)立即就地采取防溜措施,并按《铁路工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同时进行防护;(三)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或起复、修复,尽快开通线路,需要救援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救援后司机不得继续动车。
第3篇 轨道车司机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掌握机车结构、性能、熟悉铁路运输规程及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经考试、体检合格,凭证驾驶。不准光背、赤膊、赤脚操作。
2、出车前必须检查信号、刹车装置、油料、压力表、照明器具、缓冲装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安全阀应做到定期校验,确保灵活有效。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车。灭火器材,必须完整有效。
3、出车前时,人员必须齐全,各守职责。行车时精神要集中,加强嘹望。要正确识别情况,掌握速度,不得估计揣测运行。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及时观察各种仪表。未确认信号或旗语之前或发现铁路上有障碍物或施工时,必须采取措施或停车检查、联系,确认道路良好无阻讨,方可通行。
4、调车作业时,车辆必须停拢,然后将风门关闭,风管拆开,方可提钩,并将刹车上紧,防止车皮溜滑。电瓶机车牵引列车时,调车员必须坚守岗位,协助随时停车。
5、起动、挂钩、提钩、终点和进出车间必须缓慢,要看清信号。情况不明,不准启动。
6、副司机操纵机车时,必须在司机的指导下进行。同时,司机应对行车安全负责。在司机缺勤,当值班调度指定副司机代务时,其作业中应对行车安全负责。
7、机车行驶中,禁止机务人员到司机室外做检修机车或其它工作。乘务人员有权拒绝非作业人员登乘机车。严禁任何人跳车爬车。乘务人员禁止飞乘飞降。
8、在曲线、道口,厂大门、车马行人繁杂区域,应及时鸣笛,严密注意信号及线路周围情况。此时,一般不得加煤或进行其它作业活动,时刻准备采取有效停车措施。
9、机车作业结束时,必须停留在线路警冲标内。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待机车各部运转状况,并作好记录。
第4篇 轨道车司机操作规程
1、出乘前应充分休息,接班前8小时内严禁饮酒。
2、出乘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发动机机油、冷却水、燃油是否充足;
(2)检查传动、走行和制动部分是否安全可靠;
(3)检查照明、喇叭、无线通讯设备工作是否良好,安全防护用品、工具配件备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
(4)进行制动风压实验,确认性能良好;
(5)乘务人员认真听取负责人对安全及运输任务的要求,根据本次任务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起步轨道车
(1)松开手制动,撤除防溜措施,消除影响洞彻的障碍;
(2)施行一次制动时的缓解时间不超过35秒,充风时间不大于45秒,制动风压不小于500kpa;
(3)多车联挂车组动车前,尾车司机应向本务车司机通报风压;
(4)鸣笛后听到联挂尾车回笛后起步。
4、出段作业
(1)根据车站值班员命令,准时出段(停车线),在规定地点停车要道,正副司机同时确认信号和道岔标志及前方线路;
(2)按指令转入站内后,司机应主动向车站值班员联系,听取有关行车命令及其注意事项并作好记录;
(3)在车站需要进行多车联挂作业时,动车距离被挂车5米前必须一度停车,由被挂车司机连接两车之间的风管,动车司机确认连接状态;
(4)联挂在中部的轨道车,应关闭前后操纵端自动制动阀同乡列车管的截断塞门,尾车应把制动阀手柄置于保压位,由本务车司机确认并检查制动效能;
(5)发车前,本务车正、副司机应做到“四确认”(凭证、出发信号、发车信号、发车表示器),认真执行鸣笛回应后方可起步出发;
(6)接近道岔时应控制速度,轨道车侧向通过各号道岔的最高限速应控制在下表规定的范围以内。
5、行车途中
(1)行驶中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认真执行“彻底嘹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十六字令,要求了望无误,声音清晰洪亮,手比正确。
(2)多车联挂运行时,由运行方向的前部轨道车(本务车)负责信号了望及控制运行速度,后部轨道车必须服从前部轨道车的指挥。运行中,前后车加强联系,认真执行鸣笛及回示制度。
(3)驾驶中要做到:平稳操纵、控制速度、不臆测蛮干、不超速运行。遇到由危机行车安全或信号显示不良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4)下坡时,严禁超速运行和空挡溜放,禁止关闭发动机,保持制动系统有足够的风量。
(5)通过车站时要作到“六确认”(预告信号、进站信号、进站道岔、出站信号、凭证、出站道岔)。通过黄色灯光的闭塞分区信号时,应立即减速,保证在次一信号机前停车。
(6)通过桥梁、道口、隧道、曲线、作业标和交汇列车前及接近列车尾部时,按规定呼唤并鸣笛。进入隧道或雨雾天气需打开前大灯。
6、区间作业
(1)轨道车进入区间作业的凭证为调度命令。
(2)轨道车进入区间接近作业地点时应减速慢行。待车停稳后方准施工人员上、下车。
(3)在电气化线路进行装卸作业时,只准平移,严禁竖立;同时在车上的人员及所持物品应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米以上距离。
(4)连挂轨道车在区间分解分别作业时,推进的轨道车必须由助手在前面引导,行驶车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
(5)分解后分别作业的轨道车之间,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作业完毕,分解车相互及时联系,确定连挂地点,有防护人员统一进行指挥。
7、站内转线调车作业
(1)接到站内专线调车作业命令后,司机副司机必须确认走形线路,动车前必须确认各风表压力正常,如长时间停车后必须试验制动机性能,确认状态良好后方可动车。
(2)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推进转线作业时,两端操纵的轨道车,司机必须在前进方向的一端操纵,助手持信号在前端引导且推进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或规定的速度)。
(3)轨道车掉头转线作业,需摘开所挂平车时,助手负责对被摘挂平车进行防溜。在摘钩时应执行“一关前、二关后、三摘风管、四提钩”作业标准。
(4)轨道车在站内进行连挂作业,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当动车距离被挂车辆5m时,必须一度停车然后进行连接,执行“一接风管、二松手闸(或取铁鞋)、三开折角塞门、四试风”作业标准。
8、到达和入段(停车线)
(1)轨道车进站停稳后,乘务人员应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并按其指令转线或入段。
(2)入段(停车线)后,按规定做好车辆的“四防”(防溜、防盗、防火及寒冷地区防寒)工作。
(3)由司机和其他乘务人员总结本次出乘的经验教训,重要内容填写在行车日志上,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