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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蓄电池机车操作规程
一、车辆检查
1. 检查蓄电池机车的外观,确认无明显损伤或变形。
2. 确认电池电量充足,电池连接线无松动、腐蚀现象。
3. 检查刹车系统,确保刹车灵敏有效。
4. 检视轮胎气压,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 确认灯光、喇叭等信号设备正常。
二、启动与行驶
1. 将钥匙插入点火开关,旋转至“on”位置,等待仪表盘指示灯亮起后,再启动机车。
2. 启动后,缓慢加速,逐渐进入正常行驶状态。
3. 行驶过程中,保持安全速度,遵守厂内交通规则。
4. 在弯道、交叉路口或视线不良处,提前减速并鸣笛警示。
三、操作控制
1. 利用控制器调整车速,避免急停急起,保持平稳行驶。
2.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使用紧急刹车。
3. 在装载货物时,确保货物稳固,防止在行驶中滑落。
四、停车与关闭
1. 提前减速,选择平坦安全的地方停车。
2. 关闭电源,取出钥匙,防止他人误操作。
3. 对于长时间停放,应将蓄电池断开,防止电量流失。
目的和意义
蓄电池机车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事故。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降低维护成本,延长机车使用寿命,同时保障生产环境的整洁与有序。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
2.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3. 行驶过程中,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
4.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5. 如遇故障,应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切勿自行拆修。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导,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自身安全。
蓄电池机车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 %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 %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碱性蓄电池使用300 ~350 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 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9.每组电瓶使用达30 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10.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12.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3.在井行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 分钟后进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15.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18.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19.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0.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 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21.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23.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24.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2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27.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29.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30.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1.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32.在有80 %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 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 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 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33.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 ±0.01 ,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 时) 或比重为1.300 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 时) 调整;碱性为1.17 ~1.220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 ~20 毫米,碱性为15 ~30 毫米。
3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 ℃;苛性钠电解液35 ℃;硫酸电解液45 ℃。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 块电池。
3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36.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3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3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39.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 ~1.5 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2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3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
11.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12.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4.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1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17.充电作业:
(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8.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检测仪表。
(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碳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8)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19.其他规定:
(1)每周测量一次漏泄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20.充电完毕必须停止工作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班。
第4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 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 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 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 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 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 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