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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全操作规程1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5

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道检查与维护:定期进行管道的内外部检查,确保无腐蚀、裂纹、变形等问题。

2. 操作前准备:操作人员需熟悉管道系统,了解操作流程,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启动与运行:按照标准程序启动管道系统,密切监控运行状态,及时调整参数。

4. 应急处理: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对泄漏、压力异常等紧急情况迅速响应。

5. 停止与关闭:遵循安全停机程序,避免管道内物质残留或压力骤变。

6.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操作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程旨在保障管道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降低设备损坏风险,延长管道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避免因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此外,良好的操作习惯也有助于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感,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必须在充分了解管道系统特性和操作手册的基础上进行。

2. 禁止未经许可的改动或修理,任何修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执行。

3. 在高压力、高温或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应防护装备。

4. 发现异常情况,如泄漏、噪音、振动加剧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启动应急预案。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6. 不得擅自改变管道系统的运行参数,以维持其设计性能。

7. 管道清理工作应按照专门的清理规程进行,避免使用可能损伤管道的工具。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意外。

9. 在管道维修后,务必进行试压测试,确认无泄漏后方可投入运行。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持续改进,以确保我们的管道系统始终处于安全、高效的状态。每个环节的细节都关乎整体的安全,每一位员工的行动都是我们安全文化的一部分。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管道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氧气、乙炔供应站及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明确氧气、乙炔供应站及所属管道工作原理及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各种隐患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各氧气、乙炔供应站及管道安全操作。

3 职责

3.1 氧 乙炔站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规程要求操作。

3.2 各工程处用气时按规程使用。

4 安全操作规程

4.1 氧 乙炔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知识,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站内严禁烟火。

4.2 管道阀门的检修 必须在氧气、乙炔设备停运后,氧、乙炔发生器与管道连接处的阀门关严,并将管内的余气排净后进行。

4.3 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条管道的输气方向和供气范围。

4.4 经常对气瓶进行检查 阀门与管道连接处不得漏气,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4.5 各工程处用气前,必须电话通知氧、乙炔站工作人员,并说明用气时间,用气完毕后,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关闭阀门。

4.6 送气时,氧、乙炔管道阀门应缓慢开、关,下班前或施工现场停止用气时,要及时关闭阀门,停止供气,工作中认真监视各压力表计变化。

4.7 氧气、乙炔站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

4.8 氧 乙炔站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夏季室温保持凉爽 室温超过35℃时,要采取降温措施,站内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4.9 凡是与氧、乙炔接触的工具零部件,必须脱脂 严禁沾有油迹。

4.10 站内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工作人员要经常巡查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由电气工程处来人处理。

4.11 停气后应关闭汇流管阀门,不得有余气,切断室内电源。

4.12 氧、乙炔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来历不明,检查不出是何气体的气瓶,应禁止使用。

4.13 供气站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作业,工作人员应每天巡视周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一切威胁供气站安全的行为。

第2篇 氧气乙炔供应站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明确氧气、乙炔供应站及所属管道工作原理及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各种隐患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各氧气、乙炔供应站及管道安全操作。

3职责

3.1 氧 乙炔站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规程要求操作。

3.2 各工程处用气时按规程使用。

4安全操作规程

4.1 氧 乙炔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知识,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站内严禁烟火。

4.2 管道阀门的检修 必须在氧气、乙炔设备停运后,氧、乙炔发生器与管道连接处的阀门关严,并将管内的余气排净后进行。

4.3 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条管道的输气方向和供气范围。

4.4 经常对气瓶进行检查 阀门与管道连接处不得漏气,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4.5 各工程处用气前,必须电话通知氧、乙炔站工作人员,并说明用气时间,用气完毕后,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关闭阀门。

4.6 送气时,氧、乙炔管道阀门应缓慢开、关,下班前或施工现场停止用气时,要及时关闭阀门,停止供气,工作中认真监视各压力表计变化。

4.7 氧气、乙炔站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

4.8 氧 乙炔站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 夏季室温保持凉爽 室温超过35℃时,要采取降温措施,站内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4.9 凡是与氧、乙炔接触的工具零部件,必须脱脂 严禁沾有油迹。

4.10 站内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工作人员要经常巡查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由电气工程处来人处理。

4.11 停气后应关闭汇流管阀门,不得有余气,切断室内电源。

4.12 氧、乙炔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来历不明,检查不出是何气体的气瓶,应禁止使用。

4.13 供气站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作业,工作人员应每天巡视周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一切威胁供气站安全的行为。

第3篇 压力容器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使用前,必须进行脱脂处理;对新安装的容器、管道,还必须用氮气吹扫置换。

2、投运前,必须检查确认无泄漏,安全阀完好,压力、温度、液位等指示正常。运行中,严禁超压、超流量和超压差。

3、对同一氧气球罐,不得同时启动两台氧压机进行充氧。

4、定期校验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氧气压力表必须有禁油标志,严禁油压表与禁油压力表混用。

5、新装填或长期停机的分子筛在使用时,应对其彻底活化,活化时间不小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三倍。

6、对水浴式液氧汽化器,氧气出口压力不得低于0.3mpa,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定期测定氮气、氩气场所的含氧量;低于18%时,应加强通风。

8、氧气管壁温度不得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

第4篇 压力容器及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作业标准化 ,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 场站内 压力容器 及管道的操作与维护

3风险辨识

物体打击、爆炸

4 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服鞋

5操作流程

5.1 开机前

5.1.1 检查安全阀、压力表 按期检定,并处于完好状态 。

5.1.2 容器及管道的外壳、阀门是否有锈蚀。

5.2 运行中

5.2.1 检查 压力表 指示是否在规定值内( 0.50 ~0.80 mpa 0.80 mpa 0.80 mpa)。

5.2.2 检查主要受压元件是否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5.2.3 检查安全阀是否正常。

5.2.4 压力容器每班排水一次。

5.2.5 严禁对压力容器、管道进行敲打。

5.3 维护与检修 维护与检修

5.3.1 检修前必须关闭气源, 排空余确认无压后方可作业。 严禁带压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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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严禁对压力容器进行焊、割作业。

5.3.3 严禁无证人员对压力管道进行焊、割作业。

5.3.4 安全阀、压力表半年校验一次。

6应急措施

6.1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根据害情况进行处置。

6. 2发生爆炸事件应立即将相关信息汇报上级领导,启动公司级的应急救援方案。

第5篇 煤气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煤气知识

煤气是有毒易燃气体,经常少量吸入会损害人体健康,超量吸入可以致死,在空气中或氧气中,若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含量时,在明火密封条件下会发生鸣爆。

煤气中毒是指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可燃气体,燃烧时呈蓝色火焰,占空气的比重是0.967,一氧化碳被吸入人体后与血液中的血红素结合成为“碳红血素”使人体血液中的血红素表面失去供氧能力,造成神经系统严重缺氧,重者很快死亡。

一氧化碳中毒程度轻重与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大小、呼吸的时间长短、人的身体强弱有关。含量微小则不致引起人体失常,经过改变工作条件到新鲜空气的场所和适当休息后,可以逐步恢复,若含量较浓就容易中毒。

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眩晕、耳鸣、恶心、呕吐、呼吸困难、全身疲劳无力、精神不振。

中度中毒,除表现出轻度中毒的症状,会迅速发生意识障碍、瞌睡、全身显著软弱无力,甚至肢体瘫痪、痉挛,并由于精神障碍可引起各种错觉等。

重度中毒,迅速进入昏迷状态,呼吸微弱,甚至很快停止呼吸,一氧化碳中毒时,全身常显铜绿色,中毒时间长时,也有发生皮疹等症状。

由于煤气中毒是一氧化碳中毒,通常用控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来控制煤气的毒性,煤气中的其它气体同样对人体有害,所以煤气设施的密封性十分重要。

在工业上,为避免中毒,使用时应使煤气燃烧完全,输送管理应有高度的密封性,另外,在使用煤气的设备厂房中应有通风设施,家庭民用煤气,需尽力采用高、中热值和一氧化碳含量低的能源,并在煤气中加臭,一旦有漏气即会被人发觉,此外,在点火、灭火时须特别留意,以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2安全工作与注意事项

(1)尽量避免明火带入车间及煤气管道前。如烟火等。

(2)无法避免的明火要速战速决,如点火的火把、钳子等在工作完毕后,迅速冷却,以免局部发生煤气事故引起明火。

(3)动煤气的工作,都不得少于两人。

(4)经常注意风向,各种工作尽量在上风头进行,如放散等。

(5)在有煤气的地方工作,需照明要用安全灯泡,并要有保护罩。

(6)进入煤气管道及有煤气的地方工作,要有安全防护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7)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任何员工、任何工作必须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进行。

3原料车间

(1)检查所有阀门、管道,保证不漏不泄,检查所有仪表仪器是否正常,检查鼓风机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打开放散置换煤气管道中的空气,防爆试验合格后,方可点火操作。

(3)升温要按上级的指令缓慢升温。

(4)严禁只开煤气不开空气或少开空气的违章作业,应风压大于煤气压。

(5)保证烟道畅通,防止热气喷出伤人。

(6)温度一般在1200℃-1300℃之间,要合格的煅白,满足下道工序的用量。

(7)勤观察火焰颜色为透明的淡青色正常,浑浊的火焰是风量小,火焰闪耀夺目是温度超高风量大,一般正常温度为桔黄色。

4还原车间

(1)上岗员工必须了解煤气成份、co、co2 o2 h2ch4 cnhm。

(2)煤气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有问题及时向车间、调度汇报。

(3)吹扫和置换煤气管道中的空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管道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源。

(4)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标,必须做防爆性试验,置换时间15-20分钟。

(5)点火前严格检查系统,关闭燃气锅炉炉门、冷风口、清灰口,尽可能减少空气进入烟道,抬起闸板以保证燃烧系统有一定的负压。

(6)点火程序必须先送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其炉膛温度超过800度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7)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旋塞,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再按程序重新点火。

(8)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送风,并调整风量和煤气量,使其达到燃烧要求。停煤气时,应首先关闭所有的烧嘴,而后蝶阀、总阀,最后停鼓风机。

(9)风压力和煤气压力配比必须合理,风压必须大于煤气压力。

(10)每个炉子的烟道闸板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炉的情况调整好炉子的微负压操作。

(11)煤气系统的各种管道送煤气时打开放散,置换空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

(12)发生煤气爆炸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吹扫净,立即弄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和事故扩大。

(13)检查煤气压力不低于1000pa,助燃风压不低于2000pa,发现不符合要求,立即停煤气,步骤:先关旋塞→蝶阀→总阀。

(14)每天应用煤气检测仪检查一次支管、旋塞、放散处、取样处、总阀是否漏气,防爆板处是否合格不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16) 3-5天放一次煤焦油,最少二人操作站上风方向。

(17)调温操作

①班前三检查,检查所有的阀门管道,检查所有的仪表、仪器,检查所有的电器设备(风机),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②接上级通知,煤气化验合格,方可点火操作。

③调节煤气阀门、风阀门使煤气正常燃烧,火焰颜色为透明的淡青色,如火焰色是浑浊黄色有烟,说明风量不足;火焰颜色过于发亮而闪耀夺目,说明风量过足,需及时调整风与煤气的配比。

④缓慢升温,每30分钟最少观察一次煤气、火焰、炉膛温度、热风压力、各测温点、及时调整,并做好运行记录。

⑤严禁总阀调温,严禁蝶阀调温,必须旋塞调温,并观察每个烧嘴。

⑥严禁炉膛内局部温度过高,烧坏还原罐。

⑦配风一般在正常情况下3齿至4齿风,一般不要超过6齿风。

⑧还原炉前期温度1150℃,装完罐开始抽真空,90分钟至2小时内升到1200℃为中期温度,出罐前2小时至3小时温度升到1220℃为后期温度。一个冶炼周期中途禁止温度下跌,要保证恒定为宜,炉膛内热场一致。

⑨绝对禁止弄假温度,绝对禁止不给风、火焰过长操作,造成流镁影响生产。

⑩前期炉温偏高,造成大量的镁蒸汽析出,结晶速度过快结在波纹管内,形成假真空,造成烧镁现象或造成卡罐现象。

⑾前期温度偏低,出现结晶器内镁少不均匀,小头镁结晶疏松,影响产量,禁止升温过程中温差大,中途温度下跌,造成二次结晶。

5精炼车间

(1)操作煤气与温度的员工上岗前劳保用品要穿戴齐全。

(2)煤气使用参照还原车间《煤气操作》。

(3)酸洗烘干烧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4)炉膛温度950℃~1100℃。

(5)先给煤气后送风,风压一般在蝶阀的2-3齿处,调整煤气,火焰淡青色,无浑浊火焰炉膛处喷射。

(6)严禁风大操作,以免烧坏坩埚,勤观察一般淡红色的火焰为正常。

6车间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煤气方面的安全制度及规程。

(2)组织有关单位和员工、干部学习煤气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及救护知识,组织车间义务救护队培训工作,并定期检查。

(3)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煤气安全检查,及保护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

(4)对煤气危险区域定期或不定期的测定一氧化碳的含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督促按时解决。

(5)审查煤气作业的安全措施,测定危险工作前的煤气含量,并做好防护工作。

(6)负责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工作。

(7)煤气爆炸的处理

①对爆炸的设备或管段应立刻切断煤气来源,关闭闸阀或水封。

②向爆炸的设备或管段通入大量蒸气,将内部残余煤气吹干净,以防止逆火再爆炸。

③急救人员应戴氧气呼吸器,现场监督处理。

④对爆炸现场通风。

⑤爆炸如发生着火,应按火事故处理。

⑦全面检查被爆炸的设备及附属装置,如水封水位是否降低,防爆阀盖是否盖严,火孔是否被喷出等。

⑦未查明发生事故的原因,设备不准送气。

⑧设备爆炸破裂应组织抢修或调整。

(8)煤气着火处理

原因:煤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可燃气体,若煤气设备管道有不严密处时,因内部压力而向外泄漏煤气,遇高温或明火即能着火,并能引发火灾。

处理:1)管径在100毫米以下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闸阀熄火。2)管径在150毫米以上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的蒸气或氮气熄火,但煤气压力不得小于500pa,同时严禁突然完全关闭煤气闸阀或水封,以防回火爆炸。3)动力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4)煤气闸阀,压力表及蒸气、煤气、管头均应统一编号,并指定专人负责。5)灭火后,用水封或闸门将煤气切断,对着火处进行检修,法兰着火后要换垫,裂口着火后要打卡子或焊补修理。6)煤气管道内焦油着火时可将人孔散管等所有通风口全部密闭,使其窒息,或通入大量蒸气使其自然灭火。7)当发现泄漏煤气时,虽未着火,应立即处理。8)急救人员灭火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站于上风头,以防止中毒及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因高温而爆炸。

(9)一氧化碳中毒急救

急救时,一般采用“输氧”“人工呼吸”“针疚疗法”等办法,因为人体发生中毒,主要是缺氧现象,一氧化碳分离血红素的程度比氧气离开血红素的程度慢300倍,因此要给中毒者吸入纯氧,能消除缺氧现象,使一氧化碳血红蛋白分解,恢复氧血红素的解离过程,此外co2尚可刺激呼吸,因而加强肺的换气,也就加速了一氧化碳从肺部排出人体的过程。

针刺疗法是穴位取人中、涌泉以毫针旋转刺入,人中针三分,涌泉针五分,采取强烈的手法,进针后迅速旋转捣动,一般在1-2分钟后起针,然后使中毒者休息片刻。

对任何一氧化碳中毒者,必须立即从危险地区抢救到空气新鲜温暖处,解开衣扣使其呼吸自由,注意检查中毒者的意识状态,呼吸与心脏的活动情况,外伤状态等,查明情况进行急救,各种程度中毒急救。

①轻度中毒:

中毒者尚有知觉,扶中毒者到新鲜空气处,散步和休息,应给其臭氨水,喝浓茶,咖啡或少量白酒,如身体发冷应加盖衣物,暖水袋或磨擦等,使其温暖。

②中度中毒:

中毒者失去知觉,但尚能呼吸,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的地

方,给臭氨水,清洗中毒者嘴内杂物,给输入氧气,给中毒者保温,不要受凉,当恢复知觉后,给喝浓茶、咖啡或少量白酒,并使其安静休息,请医生诊断。

③重度中毒:

即中毒者停止呼吸,但心脏仍然跳动,人即假死,应用氧气苏醒器急救或施行人工呼吸,可注射强化剂及葡萄糖溶液,恢复知觉后,应送医院治疗,以免发生后遗症。

第6篇 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中输送介质为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业管道。

2、工作标准

2.1  -般规定

2.1.1  工业管道的检修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1.2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人员应做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并保证检修的前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天然气。各有关阀门应关好,加盲板,电动阀门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通知值班室,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1.3  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通知后方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系统隔断,没有汽、水、油或天然气流入的可能。

2.1.4  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管道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之间的疏水阀应予以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2.1.5  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阀门必须打开,以防阀门不严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法兰盘螺丝时,须先将法兰盘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后略松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里面的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管道上没有疏水阀,则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拧螺丝正作。

2.1.6  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铰链,排除堵板时必须将堵板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1.7  检修后,检修系统与运行连接时,联络阀门应缓慢开启,一般先开2扣,至检修系统水充满后在全开阀门,以防止因阀门开的过快使系统压力回零造成系统瘫痪。

2.1.8  安装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1.9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车间领导指定熟练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的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抢修工作时,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采取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2  地下管道的检修

2.2.1  在地下附件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检、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于二人。

2.2.2  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2.2.3  打开地下附件室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拦,夜间还应在遮拦上悬挂红灯。

2.2.4  在进入有水的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胶鞋。

2.2.5  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燃油灯照明,可用12-36v的行灯,在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内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2.2.6  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应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2.2.7  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2.2.8  进入有害或油度高的地下附件室之前,应打开附件室的两个人孔。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2.2.9  在地下附件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用仪器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体,禁止用燃烧的火柴投进附件室内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有害气体的附件室内不准吸烟。

2.2.10  在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或沟道内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及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掌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到附件室作救护,应先带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有其他人员在上面监护。

2.2.11  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班倒换工作,地下附件室和沟道内温度大于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40-50℃温度内工作,应适当轮换工作和休息。

2.3  天然气管道

2.3.1  一般规定

2.3.1.1  天然气管网的检修和维护,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其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管网抢修和维护所用的器材和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为ia级或s级,作业工具采用防爆工具。

2.3.1.2  燃气管网检修和维护的管理部门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燃气管网的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应设有识别标志。

3.3.1.3  在带气管网上作业或在沟槽、井室、地沟、夜间或暗处作业时,都不得少于三人轮换作业,其中二人作业,一人监护。

2.3.1.4  在夜间、暗处或漏气严重的场合带气检修管道时,要求用防爆灯或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碘钨灯之类的高温强光灯具。

2.3.1.5  在天然气外网带气作业前,必须准确划分安全与危险区域,区域划分要根据风向、风速、漏气量。上风距漏气点lom以外为安全区,下风头距漏点40m以外为安全区。如风向经常变动时,天然气可能波及范围应扩大成圆,其半径不小于40m。在危险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逗留及设置明火。

2.3.1.6  管网的检修与维护应制订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紧急情况应做应急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3.1.7  燃气管道的动火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1.8  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应设有安全员。

2.3.1.9  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者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2.3.2  停气与降压

2.3.2.1  停气与降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与降压作业前应事先通知用户。

b)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雷雨天气。

c)停气与降压作业中,当采用旁通管供气时,应在作业前装好,并按有关规定检验。

d)当采用关闭阀门停气时,应事先进行启闭实验。

2.3.2.2  停气与降压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安全排放。

b)降压作业应有专人控制压力,管内燃气压力不宜小于500pa,严禁管内产生负压。

2.3.3动火

2.3.3.1  运行中的燃气管网需动火作业时,应有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与监护。

2.3.3.2  动火作业,应划出作业区,设置护栏,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

2.3.3.3  停气动火作业前,应置换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并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管内混合气体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经连续做三次(每次间隔5min),测定无可燃气体后,方可动火作业。

b)燃气管内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进行隔离。

c)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遇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d)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均应重新测定管内燃气含量,符合本条第一、二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2.3.3.4  带气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管道和设备处在室外空旷处,确认不会发生燃气聚积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b)带气动火作业时,管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控制在500-800pa。

c)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随时将其扑灭。

d)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

2.3.4  通气

2.3.4.1  恢复供气应事先通知用户,涉及到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应夜间恢复供气。

2.3.4.2  管道和设备在停气作业完成后,应检查、置换合格,方可恢复供气。

2.3.4.3  管道和设备抢修或维修作业后,应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2.3.4.4  置换作业时,设置临时放散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放散点数量与位置应根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b)放散点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c)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

2.3.4.5  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

2.3.4.6  置换前,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在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

2.3.4.7  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2.3.4.8  管道通气后,应对新通气管线进行全线检查。

2.3.5  抢修

2.3.5.1  抢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漏泄程度定警戒区,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3.5.2  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毒和烧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

2.3.5.3  作业现场经测分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气体达到以下浓度时应划分污染区:

a)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的20%。

b)混合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大于0.05%。

2.3.5.4  在污染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除抢修人员、消防人员、救护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污染区。

b)进入污染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作业时应有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c)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录音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

d)污染区作业时应进行强制通风,清除积聚燃气,严禁产生火花现象。

2.3.5.5  管道及设备修复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烟道和底下设施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2.3.5.6  事故未查清,隐患未消除的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3.6  泄漏抢修

2.3.6.1  抢修人员进入泄漏现场后,应立即控制气源,驱散积聚燃气,严禁启动电器开关,在室内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地下管泄漏时可挖成钻孔,散发积聚在地下的燃气,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通风。

2.3.6.2  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抢修人员应查阅管道资料,确定开挖点,当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筑物时应及时消除;

b)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地质设置支撑,并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深度超过2m时应设便于上下的梯子或坡道;

c)开挖修漏作业时,应配置防护面罩,消防器材。

2.3.6.3  燃气管道的泄漏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2.3.6.4  抢修中如无法有效消除漏气现象或切断气源,应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3.6.5  抢修恢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2.3.6.6  地下室和地下燃气设备的泄漏检修应符合本规程3.7有关规定。

2.3.6.7  管道带气开孔时,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带气开孔时宜用粘土或其它填料嵌填切割线缝,以减少燃气泄出;

b)拆装盲板时,应在降压或停气后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面具,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2.3.6.8  发生火灾与爆炸处理

a)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时,应会同消防部门共同抢救。

b)燃气火灾的抢救工作,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c)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加强现场通风,并按3.5条有关规定进行检修。

d)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抢修人员应迅速控制气源,防止产生灾害,保护事故现场。

e)火灾与爆炸灾情缓解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隐患。

2.3.7  维护

2.3.7.1  对天燃气管网的维护,应制定管道和设备巡检周期和维修制度。

2.3.7.2  城镇燃气管网的巡查和维护周期,应根据管材工作压力、防腐等级、连接形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人口密度、地质、道路情况、季节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

2.3.7.3  进入调压室、阀井等燃气设备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打开门窗通风或用机械通风,排除积存混合气体;

b)进入调压室、阀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确认有毒气体的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方可进入;

c)进入地下调压室、阀井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应有专人监护,进入泄漏地下调压室、阀井时必须戴防护面具,并应采取安全措施;

d)作业人员应转换操作;

e)维修调压室内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2.3.7.4  燃气管道和设备维修时,应设置护栏和标志。

2.3.8  管道附件和设备维修

2.3.8.1  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校验,对易损部件应按时进行更换保养。

2.3.8.2  补偿器接口定期严密性检查、注油、更换填料、排放积水及补偿量调整。

2.3.8.3  应定期校验安全阀,定期检查水封式安全装置。

2.3.9  我厂天然气有关技术参数

2.3.9.1  天然气热值33480_40000kj/m? (8000_10000大卡)

2.3.9.2  天然气着火温度540℃。

2.3.9.3  天然气爆炸极限:上限15,下限5。

2.3.9.4  天然气末站进出压力o.1mpa。

2.3.9.5  天然气调压站送出压力1ooomm水柱。

2.3.9.6  一号罐天然气储量3 5万m?,储罐送出压力330mm水柱。

2.3.9.7  二号罐天然气储量54万m?,储罐送出压力288mm水柱。

2.4氧气管道

2.4.1  氧气管道的布置及敷设原则

2.4.1.1  氧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必要时也可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和直接埋地敷设。

2.4.1.2  输送干燥气体和不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可以无坡敷设,输送含湿气的气体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大于或等于0.003的坡度,在管道最低处设排水装置。

2.4.1.3  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采用一氧化铅水玻璃或聚氯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它含油脂的材料。

2.4.1.4  氧气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厂区管网可在管道分支处,无分支管道每80-1oom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处设一接地装置,直接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车间内部管道可与本车间的静电干线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oω,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有跨接导线,对有阴极保护的管道不做接地。

2.4.1.5  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应安装在阀门的下游,阀门的下游侧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外径的直管段。

2.4.2  氧气架空管道

2.4.2.1  氧气管道与其它各种管道架敷设时,氧气管道宜布置在其它管道外侧,并宜布置在油管道的上方。

2.4.2.2  除氧气管道专用导电线路外,其它导电线路不应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2.4.2.3  含湿氧气管道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冻塞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4.3  厂区管道埋地敷设或采取不通行地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2.4.3.1  埋地深度一般情况管顶距地面不小于0.7m,含湿气体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并宜在最低点设排水装置。

2.4.3.2  埋地管道应采取适当防腐措施。

2.4.3.3  氧气管道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沟上应有防止可燃物、火花及雨水侵入的非燃烧体盖板,严禁各种导电线路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当氧气管道与其它不燃气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上方,地沟应能排积水。

2.4.3.4  埋地或不通行地沟的氧气管道上不宜装设阀门或法兰接头。

2.4.3.5  车间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车间的氧气主管,应在车间人口处便于操作,检修的地方安装切断阀放散管,放散管应伸出墙外并高于操作面4m以上的空旷无明火的地方。

b)通经氧气压缩机的氧气管道以及装有压力表、流量调节线的氧气管道上,应靠近设备入口处或压力流量调节阀的上侧装设过滤器。

c)主要大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道,宜装流量记录,累计仪表。

d)通过高温作业及火焰区域的氧气管道应增设隔热措施,保证管壁温度不超过60℃。

e)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用石棉或其它不燃材料将管两端间隙填实。

f)氧气管道不应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宜穿过不用氧气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则在该房间管段上不应有法兰或螺纹连接口。

g)氧气管道及其附件阀门等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脱油,脱油用的溶剂可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或精镏乙醇,脱油时必须遵守防毒、防火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则和劳动保护条件。

2.5  蒸汽管道

2.5.1  蒸汽管道设计及施工

2.5.1.1  蒸汽管道应能满足工艺设计参数,无泄漏点。

2.5.l.2  蒸汽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齐全、清晰。阀门编号规范,并和图纸一致。

2.5.1.3  蒸汽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2.5.1.4  蒸汽管道的低点应安装放水装置。

2.5.1.5  蒸汽管道材质、壁厚及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阀门、膨胀节等管道附件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探伤及打压试验。

2.5.1.6  蒸汽管道保温层应完好无损,且热补偿装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烫伤事故。

2.5.2  蒸汽管道检修

2.5.2.1  蒸汽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5.2.2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5.2.3  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始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流入的可能。

2.5.2.4  在蒸汽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2.5.2.5  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时,须先把法兰盘上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再略松靠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器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果管道上没有疏水门,则须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松螺丝工作。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该管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法兰,证实内部确无压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2.5.2.6  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5.2.7  不准在有压力的蒸汽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上级领导同意,并由车间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2.5.2.8  安装蒸汽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5.3  蒸汽管道的运行操作

2.5.3.1  蒸汽管道启动时要依次开启管路上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排污。

2.5.3.2  暖管过程要缓慢控制温升,并检查各支点的管道膨胀情况,检查焊口、法兰等处有无漏泄。

2.5.3.3  随着温度的升高,排净疏水后,关闭各疏水阀门。

2.5.3.4  缓慢开启蒸汽门,升压至正常压力。

2.5.3.5  升压至正常压力后,要再次检查蒸汽管道各处有无漏泄及各支点的膨胀情况。

2.5.3.6  对于运行中的蒸汽管道要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3.7  对于室外蒸汽管道,冬季停止运行后要及时放掉疏水,防止冻坏管道及阀门。

第7篇 氧气供应站及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明确氧气供应站及所属管道工作原理及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各种隐患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各氧气供应站及管道安全操作。

三、职责

1、氧气站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要求操作。

2、各工程处用气时按规程使用。

四、安全操作规程

1、氧气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防火知识,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站内严禁烟火。

2、管道阀门的检修,必须在氧气设备停运后,氧气发生器与管道连接处的阀门关严,并将管内的余气排净后进行。

3、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条管道的输气方向和供气范围。

4、经常对气瓶进行检查,阀门与管道连接处不得漏气,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5、各工程处用气前,必须电话通知氧气站工作人员,并说明用气时间。用气完毕后,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关闭阀门。

6、送气时,氧气管道阀门应缓慢开、关,下班前或施工现场停止用气时,要及时关闭阀门,停止供气,工作中要认真监视各压力表计变化。

7、氧气、乙炔站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0m.

8、氧气站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夏季室温保持凉爽,室温超过35℃时,要采取降温措施,站内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凡是与氧气接触的工具零部件,必须脱脂,严禁沾有油剂。

10、站内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源线。工作人员要经常巡查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由电器工程处来人处理。

11、停气后应关闭汇流管阀门,不得有余气,切断室内电源。

12、氧气站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来历不明、检查不出是何气体的气瓶,应严禁使用。

13、供气站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明火工作,工作人员应每天巡视周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一切威胁供气站安全的行为。

压力管道操作规程

1、压力管道在使用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凡操作压力管道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压力管道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市要检查管道是否完好。

3、压力管道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压力管道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压力表、安全阀等要定期手动排放一次,并做出记录)。常规检查项目如下:

4.1各项工艺指标参数、运行情况和系统平稳情况;

4.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

4.3保温层、防腐层是否完好;

4.4管道振动情况;

4.5管道支吊架的紧固、腐蚀和支撑以及基础完好情况;

4.6.管道之间以及管道与相邻构件的连接情况;

4.7阀门等操作机构是否灵敏、有效;

4.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情况;

4.9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4.10其它缺陷或异常等。

5、在热力公司停气又重新供气时,应检查管道及连接的分气缸、阀门等是否完好。送气时,供气阀门应逐渐开大到正常,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6、检修管道时应关闭水气阀门,泄压降温后再作业。作业中人员要避开阀门、管口等,防止烫伤等伤害。

第8篇 压力管道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第9篇 蒸汽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为使蒸汽管道、阀门、法兰等都受到均匀缓慢的加热病房去管内的凝结水,以防止管道内产生水击而发生渗漏等,需要暖管。

暖管需要时间,根据蒸汽温度、季节气温、管道长度、直径等情况而定。暖管操作: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全部凝结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和主气阀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

3.慢慢开启分气缸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凝结水。

4.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各汽阀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住。

第10篇 压力容器、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使用前,必须进行脱脂处理;对新安装的容器、管道,还必须用氮气吹扫置换。

2、投运前,必须检查确认无泄漏,安全阀完好,压力、温度、液位等指示正常。运行中,严禁超压、超流量和超压差。

3、对同一氧气球罐,不得同时启动两台氧压机进行充氧。

4、定期校验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氧气压力表必须有禁油标志,严禁油压表与禁油压力表混用。

5、新装填或长期停机的分子筛在使用时,应对其彻底活化,活化时间不小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三倍。

6、对水浴式液氧汽化器,氧气出口压力不得低于0.3mpa,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定期测定氮气、氩气场所的含氧量;低于18%时,应加强通风。

8、氧气管壁温度不得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

第11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公司规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压力容器及管道安全运行。

2.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压力、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3.定时检查压力表、温度表、减压阀、安全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更换。

4.做好运行记录和设备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5.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用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6.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水合格。

7.遇到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8.认真清理打扫,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9.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10.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11.违反每条者,将对相关人员记过一次,三次者调离岗位。

第12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公司规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压力容器及管道安全运行。

2.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压力、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3.定时检查压力表、温度表、减压阀、安全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更换。

4.做好运行记录和设备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5.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用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6.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水合格。

7.遇到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8.认真清理打扫,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9.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10.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11.违反每条者,将对相关人员记过一次,三次者调离岗位。

第13篇 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工程部负责公司压力管道管理,ehs部负责监督,压力管道操作部门负责主体责任。 1.1、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职责。压力管道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参与压力管道的验收及试车工作; (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2.4、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指标操作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露;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2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3、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3.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3.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4、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根据不同输送介质特性进行合理操作,防止出现意外,以下列出公司觉压力管道:蒸汽、液氮、氮气、压缩空气、有毒介质管道。 4.1、蒸汽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为使蒸汽管道、阀门、法兰等都受到均匀缓慢的加热,排除管内的凝结水,以防止管道内产生水击而发生渗漏等,需要暖管。暖管需要时间,根据蒸汽温度、季节气温、管道长度、直径等情况而定。暖管操作: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全部凝结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和主气阀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 (3)慢慢开启分气缸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凝结水。 (4)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各汽阀全开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住。 (5)有旁通管道的,应关闭旁通阀。 4.2、液氮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参数:液氮输送压力不低于0.35mpa,不高于0.6mpa。 (2)液氮管道为304不锈钢,阀门为低温阀门,不能用普通不锈钢阀门代替。 (3)管道保温可采用真空夹套管或大于100㎜厚聚氨酯材料保温。 (4)为使管道、阀门、法兰等都受到均匀缓慢的降温,在管道通液氮时,要缓慢开启阀门,使管道缓慢降温,并将气化的氮气排走,排气口周围注意人员情况,防止人员靠近。操作人员开阀门管道附件时,必须戴好防冻用具。 (5)对于设备、管道、阀门的解冻,只能用水冲,严禁敲打、火烤和电加热。 (6)发生漏液时,防护得当情况下必须采取措施,切断上游阀门,通知相关部门。 (7)不得随意搬动阀门,减压装置,当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如液氮管道两端安装有阀门,中间必须安装安全阀。如果未安装安全阀,雹远端阀门不得关闭。因液氮在吸热情况下会气化,造成管道超压,可能引起管道破裂。 4.3、氮气管道安全使用规程 (1)运行参数:氮气输送压力不低于0.35mpa,不高于0.6mpa。 (2)对于设备、管道、阀门的解冻,只能用水冲,严禁敲打、火烤和电加热。 (3)氮气排放时,排气口周围注意人员情况,防止人员靠近。 4.4、压缩空气管道安全使用规程4 (1)运行参数:根据空压机输出压力和设备使用压力要求进行设定管道输送压力,输送压力一般不高于1.0mpa。 (2)在进入使用设备前要安装排水装置,防止管道积水和影响设备运行; (3)对于设备、管道、阀门的解冻,只能用水冲,严禁敲打、火烤和电加热。 (4)不得随意搬动阀门,减压装置,当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4.5、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 (1)运行参数:根据设计压力使用,输送压力一般不超过0.6mpa。 (2)未保温管道,注意防冻防晒。在太阳曝晒下,管道内液体会气化引起管道高压,管道要有泄压排放装置; (3)对于设备、管道、阀门的解冻,只能用水冲,严禁敲打、火烤和电加热。 (4)平时要特别重视管道渗漏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及时检修和通知相关部门。 5、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5.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5.3、安全阀和压力表保持清洁,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送检; 5.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5.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5.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5.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5.10、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件和其他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5.11、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5.12、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管 5 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5.13、长期停用的压力管道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检验方可使用。 6、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6.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连接的管段;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6.3、在在线检验开始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改造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4.宏观检查的主要检验项目和内容如下: 6.4.1、漏检查: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6.4.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6.4.3、振动检查: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6.4.4、位置与变形检查: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6.4.5、支吊架检查:(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4)吊架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5)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6)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4.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门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6.4.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是否发生易翘曲、变形。 6.4.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间距是否正常、有无失稳现象。 6.4.9、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6.5、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后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6.6、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3ω。 6.7、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6.8、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6.9、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6.10、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 7 检验,由专业单位进行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6.10.1、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6.10.2、以下情况的管道,应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变交载荷的管道; (4)材料生产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中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6.11、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6.12、压力管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部门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7、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7.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7.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检验1次; 7.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7.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 8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7.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位两种: 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近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7.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7.6.1、压力表。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灵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装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7.6.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校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校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6.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卸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 9 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7.7、安全阀附件的停机检查。 7.7.1、压力表。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刻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7.7.2、安全阀.。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7.7.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7.7.4、紧急切断装置。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8、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8.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8.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8.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8.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8.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8.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0 8.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9、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理的技术档案包括: 9.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9.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9.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9.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9.5、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调试记录、主要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维修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维修和变更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他技术资料和记录。 10、压力管道定义: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道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管道安全操作规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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