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1. 检查与准备
2. 行车启动与运行
3. 货物吊装与运输
4. 紧急情况处理
5. 设备维护与保养
篇2
抓斗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抓斗行车工是工业生产中的重要角色,负责物料的吊装和运输,其操作安全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和人员安全。本规程旨在规定抓斗行车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安全。
篇3
【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即桥式起重机,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广泛应用于物料搬运。本规程旨在确保行车工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防止事故的发生。
篇4
1. 每日检查:行车工应在每日工作开始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刹车系统、钢丝绳、吊钩、限位装置等,确保无异常。
2. 启动前准备: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无人在吊车下方作业,启动设备前鸣笛示意。
3. 起吊操作:使用专用手势或信号进行起吊,严禁超载,起吊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急剧升降。
4. 下降与停放:货物下降应缓慢,停车后拉紧手刹,关闭电源,并挂好安全警示牌。
5.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报告故障。
6. 应急处理: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预案。
篇5
1. 检查与准备:
- 每日作业前,行车工需检查行车各部件,如钢丝绳、吊钩、限位装置等,确保无明显损坏。
- 确认操作手柄、指示器功能正常,制动系统可靠。
- 检查周围环境,清除可能影响行车运行的障碍物。
2. 操作过程:
- 吊装前,明确货物重量,严禁超载。
- 吊运过程中,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 货物起吊后,应先试吊,确认稳定后再进行移动。
- 下降货物时,应缓慢平稳,防止冲击。
3.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 遇到突然停电,要迅速关闭电源,防止设备失控。
4. 个人防护:
- 行车工应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防护装备。
- 不得在行车运行中穿越吊运区域,避免发生意外。
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司机上、下行车,只允许在指定的登车平台等候,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禁止从一台车跨到另一台车上去。如因行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上车修理时,维修人员必须由一车安全门下去,经行车梁的安全通道、再由另一车的安全门上去作业。
2、凡因工作需要上行车的维修、检修人员,必须经司机同意,待车停稳后方可上车。司机有权禁止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中钢丝绳要保持垂直,做到轻起、慢放,稳,准、快、安全、合理。除危及安全时外,严禁反向制动,不允许将限位开关作停车使用;同一轨道上多台行车工作时,不允许行车互相碰撞或制动它车。因工作需要两车相撞时,必须缓慢接近。
4、有主副钩的行车,不工作的钓吊钩应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钩上不准吊挂有吊具。不准用两个钓钩同时吊运两个重物,主、副钩不准同时升降。
5、多人挂吊时,司机只能从其中事前确定的一人的正确指挥,但对任何人员发出危险信号,司机应紧急停车。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司机应发出讯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司机意见一致时才能开车。
6、在操作中如遇制动器发生故障失灵,吊物加速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通知地面人员离开。如因机械故障,应立即进行点车并逐级推倒上升五档,反复升降,直至把重物运到安全地方缓慢下落。如因电气故障则应立即断电。
7、行车在吊运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保护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处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动车。如因抢救伤员,可以例外。
8、凡属以下情况,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行车合闸送电前;
(2)行车起动前;
(3)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相邻行车时;
(4)载荷在吊运中接近下面人员及通过人行道时;
(5)载荷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6)吊有载荷的行车发生故障时;
(7)在起吊或放下负荷时;
(8)行车接近大车轨道梁上的人员时
9、司机室中有两人以上时,凡离开司机室的人员必须事先与司机打招呼,不允许擅自下车。
10、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滑线走台或小车轨道上行走通过。
11、当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放回零位,拉掉开关。如吊物仍在被吊状态时,尽可能将重物落到地面。
12、当吊物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行车与邻车相遇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工作停息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13、行车运行时严禁上、下行车,也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
14、操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环境以及异常声音等情况。若发现不正常、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消除,不准勉强凑合操作。卷扬极限开关、电铃出毛病的行车绝对禁止使用。
15、作业前必须对吊钩、吊具、钢绳、电器开关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制动器试闸试验。在开始起吊载荷时,先将重物升到不高于半米处然后放下,了解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对于重要物件、金属溶液或危险品起升不能超过100mm进行试闸,)认为安全可靠方可起运.。严禁超负荷起吊。
16、严格执行“十不吊”、“两不撞”原则
十不吊:
(1) 无挂吊指挥牌哨,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3) 吊物紧固不牢不吊;
(4) 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块不吊;
(5)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 物件埋在地下或重舞重量不明不吊;
(7) 歪拉斜挂不吊;
(8)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 带棱角物件、钢绳无保护垫不吊;
(10) 并不准吊运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暴、易碎及腐蚀剂等危险物品。
两不撞:
(1) 不准车与车相撞;
(2) 不准用行车吊物件撞其它物件。
17、严禁脱手操作控制器手柄,上下梯时,严禁手持工具、重物等物品,并双手扶梯上下,禁止单手上下直梯。严禁从车上往下或车下往上乱扔东西。
18、动车、合闸、靠近、起放重物运行中必须发出警告信号,严禁行车在作业运行中不打铃。
19、吊运物品距障碍物应保持在0.5m以上,严禁从人、重要设备或气瓶上空通过,严禁吊运氧气、乙炔等压力容器。
20、两台行车吊运同一重物或多人进行挂吊时,必须听从一人统一指挥,与地面人员配合,确认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动车进行起吊。
21、禁止用倒车代替制动作业,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禁止在工作停息时将重物悬吊在空中。
22、停电、电压下降、司机离开时,应将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拉下电源开关,取下操作牌和司机室钥匙。
23、吹尘、清扫行车时必须两人作业,做好互保和安全防护,防止坠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