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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职责与权限
1. 司炉工需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遵守所有相关法规和操作程序。
2. 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锅炉,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3.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设备运行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二、操作前准备
1. 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确认无泄漏、损坏或其他安全隐患。
2. 确保燃料供应充足,水质符合标准,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正常。
3. 开启循环泵,预热系统,进行充分的暖炉过程。
三、操作流程
1. 启动锅炉,逐步增加燃料供应,保持稳定燃烧。
2. 监控锅炉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水位,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3. 定期排污,防止积垢和腐蚀。
四、应急处理
1. 若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必要时通知维修人员。
2. 遇到火灾,启动灭火装置,同时报警并撤离现场。
五、工作结束
1. 关闭燃料供应,逐步降低锅炉负荷。
2. 待锅炉冷却后,进行清洁保养,关闭电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安全规定
1. 穿戴防护装备,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
2. 了解并执行火源控制、化学品处理等相关安全规程。
标准
1. 符合国家《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当地法规要求。
2.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司炉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4. 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故障能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
5.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试题及答案
1. 司炉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案: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遵守操作程序,定期检查和报告异常)
2. 操作前需要检查哪些关键设备?(答案:锅炉、附属设备,包括压力表、温度计等)
3. 发现锅炉异常应如何处理?(答案: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必要时通知维修人员)
4. 工作结束后应做哪些收尾工作?(答案:关闭燃料供应,降低负荷,清洁保养,关闭电源并交接班)
5. 司炉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答案:穿戴防护装备,禁止在工作区域吸烟,了解并执行安全规程)
司炉工安全技能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司炉工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查抄汽锅各部位和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计、水标位表)及消烟清除粉尘实行,明确承认无缺方可操作
2 汽锅正常运行时,应持续供水,水标位应连结在1/2水标位计处,不准烧低水标位或者满水
3 汽锅经叫水明确承认水标位降落或者满水时,应采纳措施处置惩罚经叫水仍不见水标位恢复,应遏制上水,并采纳紧迫停炉,找出原因
4 每一班应冲刷水标位表,不患上少于2次,同时查抄两只水标位表预示水标位是不是相符如发生其中一只掉灵,要当即修复,如两只同时坏时,应当即停炉检修
5 司炉职员应每一两周试验安全阀门排汽一次,以查抄和确保镖全阀活络靠患上住安全阀掉灵汽锅不准运行
6在汽锅运行不变及低负荷时,应按划定每一班打开排污阀排污一次,排污时应戴手套儿
7 汽锅在运行时,压力要节制在定额范围内如发明两只表压力误差超过01mpa时,应找出掉灵的表,并当即改换
8 汽锅在运行中,严禁在汽锅本体、阀门、人孔、管道等部位敲击和补缀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儿喷出伤人
9 汽锅并汽汽门事件,出产汽锅15分钟,取暖和汽锅30分钟开完开完汽门时,应留出汽门总量的十分之一
10 开汽门时,身板应站在汽门芯子的侧面,开动时要缓慢举行
11 贮气罐和吐气管道在送汽前应先放水,待发明蒸汽时、再关上放水阀,以免汽水儿打击造成变乱
12 装备在运转中,克制在伤弊害做擦抹、彻底扫除或者补缀工作
13 到炉上查抄工作时,必须从台阶、走台上下,克制跨越或者攀缘,防止摔伤
14 燃煤汽锅在加煤时,不准将爆炸物投入到炉内
第2篇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锅炉工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操作过程中佩戴安全防护用具,保持操作间的通风良好。
(三)设备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的安全附件进行仔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锅炉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五)司炉工应认真做好当班运行记录。
(六)司炉工交接班,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临接班前和当班中不得喝酒,患有疾病者不得上岗。
(七)发生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如不能判断事故原因,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司炉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八)定期对水质进行化验,符合使用标准。
(九)保持锅炉房内外环境的整洁。
第3篇 司炉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锅炉司炉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 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 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 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坡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 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露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护连通管畅通。
6、 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 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 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 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 停炉后进行炉膛消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 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 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3、 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4篇 司炉工燃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岗位安全职责
1.1严格执行安全责任确认制度,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
1.2熟知锅炉房各系统及工艺流程,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灼烫、锅炉爆炸、中毒等危险因素。
3.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3.1锅炉点火前,必须做到安全通道畅通,照明充足,对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安全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火作业。
3.2对已检修的承压部件或停用时间较长的锅炉,必须进行水压实验,检查锅炉严密性和强度。
3.3冲洗水位表时,必须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侧面开启或关闭旋塞时要缓慢小
心。
3.4进行锅炉定期排污作业时必须戴手套,若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没
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3.5开启排污门时使用专用扳手,锅炉在运行中禁止检修或更换排污门。
3.6定期排污时,必须注意锅筒水位,防止缺水,严格控制排污时间。
3.7专业检修人员进入锅筒内进行检查、检修等工作时,司炉工要做好监护工作,保证要通风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灯。
3.8启动设备时禁止用湿手启动按扭。
3.9清理或擦拭运行中的设备时,不得戴手套 ,或将棉纱缠在手上,严禁用水管冲洗设备,女工将长发盘在帽里,扣紧衣服袖口。
4.岗位出现非正常情况的处理及报告程序
4.1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4.1.1首先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让触电者脱离危险点,若不能立即切断电源,救护者要使用绝缘器具,将触电者救离危害点。
4.1.2触电者如出现休克症状,要将其抬到通风、平坦地点,用人工呼吸的方法.进行抢救后送医院救治。
4.2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登高作业造成坠落伤害时,救护者要对其进行检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进行简易包扎后送医院救治。
4.3发生火灾事故
4.3.1发生火灾时,岗位人员应首先报警,确认自身安全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后,采取措施灭火。
4.3.2电气火灾禁止用水进行灭火。
4.4发生烫伤事故
发生烫伤时,救护者应立即让伤者脱离危险点,用冷水冲洗伤处后送医院救治。
4.5发生爆炸事故
发生爆炸事故后关闭天然气总阀门,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领导、调度室汇报,通知天然气公司。
4.6发生中毒事故
立即关闭锅炉进气阀门,撤离现场到通风良好处呼吸缓解,严重中毒呼吸停顿做人工呼吸,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4.7报告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后如实向调查
人员讲述事发详细情况。
4.8报告电话:
5.岗位主要参数、标准、相关记录及要求。
5.1锅炉运行中的参数及标准:
5.1.1燃烧室负压维持在20—30pa。
5.1.2汽包水位±80mm报警。
5.1.3给水压力﹤2mpa报警。
5.1.4安全阀设定压力超压时抬起报警。
5.2做好当日生产、检修记录及报表。
5.3记录应真实,不得有涂改。
第5篇 中频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中频炉司炉工必须熟悉中频炉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并遵守本规程相关内容,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2条 必须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 认真检查电器部分、机械转动装置、水冷循环系统,炉头部分,并确保完好。
第5条 要将备用水箱贮满水,并确保停电后满足炉圈冷却用水。
第6条 检查并确保绝缘台(炉台板)牢固、干燥、整洁。 第7条 检查并确保上料道路通畅。
第8条 认真检查炉衬使用情况,并及时排除炉衬存在的隐患,确保炉衬满足安全运行条件。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9条 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中频炉的操作程序。
第10条 送电时,先合总闸,再按规定顺序依次合各分路闸刀,断电时则反之。
第11条 操作人员应仔细调节电压、电流,禁止超过规定的正常范围。
第12条 中频炉运行时,要经常观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认真检查电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排除。
第13条 中频炉运行时,要经常观察水路系统是否有断水、流速迟缓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排除。
第14条 工作期间,要经常检查炉衬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停炉处理或更换炉头运行。
第15条 禁止从炉头正前方或经过炉头上方往炉台上运送炉料。
第16条 加料时,要站在绝缘台上,注意躲闪,并认真检查炉料,严禁将含有密封容器、易燃物、爆炸物、油污、煤炭、潮湿的炉料投入炉内。
第17条 使用行车加料时,要与行车司机密切配合并将炉料捆绑牢固,缓慢放入炉内,并防止炉料突然坠入炉内。
第18条 炉膛内钢水容量超过1/2时,禁止使用行车往炉内加料。
第19条 熔化炉料过程中,要经常翻动炉料并及时清理杂质,防止炉料被卡住或炉口被封住。
第20条 炉膛内的钢液水平面低于炉台板5公分以上时,禁止再加料熔化。
第21条 钢水快熔炼满炉时,切勿加入大块炉料。
第22条 出炉前,待钢水温度足够高后,分批进入矿石,加矿石应侧身,注意躲闪,防止钢水喷溅伤人。
第23条 清理废渣时,切勿使用金属管或潮湿工具。
第24条 出钢时,要保证出钢口、渣坑及附近地面干燥整洁,保持道路畅通。
第25条 出钢时,应与行车司机、浇注工密切配合,倾炉要缓、回炉要快。倾炉、回炉操作按钮开关失灵不停止时,要立即关闭电源应急开关,确保安全。
第26条 行车使用过程中出现停不下来故障时,要立即关闭行车紧急电源开关,排除故障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
第27条 中频炉出现故障时及时停机处理,处理不了时及时 汇报给值班人员。
四、收尾工作
第28条 出钢后应仔细检查炉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第29条 重新打炉时,炉底炉壁要按规定打到一定的厚度,严禁中频炉运行时打制另一备用炉头炉衬,打炉后应仔细检查炉圈是否搭碰。
第30条 烘炉时要按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烘炉用料,缩短烘炉时间。
第31条 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生产记录,搞好环境卫生。
第6篇 司炉工安全作业规程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7篇 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 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第8篇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锅炉。
2、锅炉工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3、锅炉开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4、安装入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定期检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开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锅炉工在锅炉开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锅炉工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锅炉工参加工作。
14、锅炉工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锅炉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第9篇 工贸企业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运行人员必须遵守锅炉运行操作规程。无操作合格证者严禁独立操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锅炉设备、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给水系统、引、进风系统、排污等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严格执行锅炉运行规程。司炉工在点火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锅炉运行时,当班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
4.锅炉运行中,应密切监视水位计、压力表和各种仪表参数。必须按《规程》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和水、汽、煤、风及排污系统。
5.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锅炉运行中,司炉工应做到勤看火、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做到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
7. 锅炉停止运行时,在压力尚未降到零位以前司炉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8. 锅炉房内不准烘烤衣物,堆放杂物,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内。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司炉工
1.锅炉司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接班人员未到位前不得离岗。严禁酒后作业。
3.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按规程要求调试定压。
(2)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升压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3) 必须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
4.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将锅炉工作压力值用红线标注在压力表的盘面上。严禁标注在玻璃表面。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压力表的指针不得超过盘面上的红线。如安全阀在排气而压力表尚未达到工作压力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 锅炉运行时,每班必须冲洗一次压力表连通管,保证连通管畅通,并做回零试验,确保压力表灵敏有效。
(3) 锅炉运行中发现锅炉本体两阀压力表指示值相差0.05mpa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5.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运行前,必须标明最高和最低水位线。
(2) 锅炉运行时,必须严密观察水位计的水面,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之间并有轻微变动,如水位计中的水面呆滞不动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 锅炉运行时,水位计不得有泄漏现象,每班必须冲洗水位计连通管,保持连通管畅通。
6.锅炉自动报警装置在运行中发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7.锅炉运行中启闭阀门时,严禁身体正对着阀门操作。
8.锅炉如使用提升式上煤装置,在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连接,确认完好牢固。在料斗下方清扫作业前,必须将料斗固定。
9.排污作业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10.停炉后进入炉膛清除积渣瘤时,应先清除上部积渣瘤。
11.运行中如发现锅筒变形,必须停炉处理。
12.燃油、燃气锅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操作。
(2) 运行中程序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燃料源,并及时处理。
(3) 运行中发生自锁,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用手动开关强行启动。
(4) 锅炉房内严禁烟火。
13.运行中严禁敲击锅炉受压元件。
14.严禁常压锅炉带压运行。
第11篇 灰厂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白灰厂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要穿戴好劳动保护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到炉子平台以上工作,要两人以上,为了防煤气中毒,要站在上风向。在下风向工作时,要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co报警仪。
3、到炉顶检修设备时,要指定专人联络,如果联系信号不准确,不准开车,在确认无误后先点动,后联动试车。
4、非岗位操作人员,禁止操作白灰窑设备。
5、高空作业,严禁从竖炉上向下扔物件。
6、点火烘炉要严格遵守先点火后开煤气的原则,在点火操作时,必须先将点火棒点着送入窑内,在确认着火时,方可送煤气,一次没有点着火,不准二次点火,只有将窑内气体置换放空后,方可二次点火。
7、在煤气区域内作业,开关盲板阀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的环境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位置,并配带好空气呼吸器,保持空气瓶压力正常,且要佩戴好co报警仪。
8、检查门、孔等只有在停窑和负压的时候才可打开。
9、竖窑停用要鼓风、吸气放散窑内气体,平台及放散管周围严禁有人逗留,以防煤气中毒。
第12篇 生活锅炉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 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作业前检查确认所使用的工器具、防护用品应符合安全要求。
3. 严禁站在有水或潮湿的地面上操作电气开关。
4.运转中的设备不得检修和清扫,切勿将杂物掉入电机体内。
5.单人巡视设备只能观察,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需处理时必须有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
6.严禁触摸机械转动部位及电气线路,转动部位及电缆接头处防护罩应良好。
7.设备检修处理前必须停机,同时应切断电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8.发现电气故障或事故,要立即汇报车间、厂调度,不得私自处理。
9.检查烟道和炉膛内是否有异物,炉墙壁是否严密,有无漏风,检查烟道各部位情况。
10.经常检查压力和温度 ,不允许超过规定数值。排污处理时看清周围环境,以防蒸汽烫伤。
第13篇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锅炉。
2、锅炉工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3、锅炉开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4、安装入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5、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定期检验,保证有效。
6、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开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锅炉工在锅炉开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锅炉在运行中,锅炉工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锅炉工参加工作。
14、锅炉工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锅炉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第14篇 司炉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凭司炉工合格证进行操作。
2、司炉工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安全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3、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水位(60%~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5、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辞,如发现一只表失灵,应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出应停炉检查。
6、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安全阀每月校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7、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在范围内。如发现两只相差1个大气压力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
8、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1次,并在运行稳当时及低负荷时进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9、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入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如发现有漏水,漏气,要立即停炉检查。
10、加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气量少时进行。
11、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和清除积尘。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2、炉墙倒塌,锅炉本体及构架烧红,锅炉元件损坏,以及其它意外情况危人员时,应立即停炉,迅速关闭风机,引风机应开着打开炉门,用煤灰或生煤盖没火焰,禁止泼水或加水。
13、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第15篇 司炉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二、 按工艺要求执行养护参数,开阀通气,随时注意观察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
三、 定时检查蒸汽压力表、数量表、减压阀等表件情况,发现损坏不灵等情况及时报告。
四、 做好运行记录和锅炉本体、辅机、散热片、管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五、 及时正确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处理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对有异常现象危急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六、 明确水质标准。定期除垢,保证炉水合格。
七、 遇到有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或向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八、上下班认真清理打扫,保持锅炉房及养护窑内的清洁卫生。
九、 在分汽缸、管道附近注意安全,防止烫伤。
十、 严密监视锅炉内水位,定期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当水位炉表看不到水位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查明锅炉内实际水位时,严禁上水。
十一、 严密监视压力表,避免超压,防止因操作失误引起超压。
十二、 违反每条者,每事次扣款5元,年终未扣款者给予一次性奖励。检查人未检查或检查出未处理者一次扣款10元,三次者调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