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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安全目标与原则
1. 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方针。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项目前期准备
1.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3.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三、施工过程管理
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实行封闭管理。
2. 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执行作业许可制度,高风险作业需审批后方可进行。
四、应急响应与事故处理
1.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组织救援。
3.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检查与评估
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施安全绩效考核,对安全工作进行量化评价。
3. 建立安全信息记录,持续跟踪安全状况。
六、安全文化建设
1. 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3. 开展安全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标准
1. 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 按照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执行。
3. 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需经评审并定期更新。
考试题及答案
1. 建设项目安全目标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答: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如何确保设备安全?
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哪些行动?
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组织救援。
4.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5. 如何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答: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活动。
建设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电力建设安全规程题库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安全带(绳)应挂在___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_ 低挂高用 ,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变、配电站及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
_电源 切断,然后进行 救火 。
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
的_安全措施;_,经本单位_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各类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__停止作业_或者在采取可能的__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6.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_,经_纠正__后才能恢复作业。
7.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_考试合格__后,方能恢复工作。
8.高处作业应使用 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 固定在牢固 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严禁上下 抛掷 。
9.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__紧急救护; __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_。
10.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_合格;并符合有关_要求__。
二、 单选题(将正确选项的符号填入试题的括号中,每题1分,共10分)
1.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经(d)的同意。
(a)工作许可人(b)工作负责人 (c) 工作票签发人(d)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2.在事故应急抢修时 ,应(d)。
(a) 使用一种工作票 (b) 使用二种工作票
(c) 执行口头或电话命令 (d)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3.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c)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a) 周围 (b) 旁边 (c) 工作岗位
4.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a)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a) 岗位技能 (b) 专业知识 (c) 专业技术
5.依据国家有关(c ),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a) 标准 (b) 规范 (c) 法律、法规 (d) 法规
6.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d)(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a) 工人 (b) 管理者 (c) 领导者 (d) 工作人员
7.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c )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a) 有关领导 (b) 管理部门 (c) 派出部门
8.不在高压设备上工作,但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应填用(a)工作票。
(a) 第一种 (b) 第二种 (c) 带电作业 (d)事故应急抢修单
9.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必须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b)。
(a) 拉出 (b) 封闭 (c) 隔离
10.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c)管辖范围。
(a) 运行 (b) 检修 (c) 调度
三、多选题(将正确选项的符号按正确的顺序填入试题的括号中。每题2分,共10分)
1.已终结的(b,c)单应保存一年。
(a) 工作记录 (b) 工作票 (c) 事故应急抢修单 (d) 工作任务单
2.无法在(a)上进行试验时,可用(c )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a) 有电设备 (b)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c) 高压发生器 (d)低压发生器、
3.胸外按压有效时,每一次(a)可以摸到伤员的(c)一次搏动。
(a) 按压 (b) 呼吸 (c) 颈动脉 (d) 脉搏
4.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a,b,c,d )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a) 避雷器 (b) 断路器(开关) (c) 隔离开关(刀闸) (d)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5.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c )或(d )遮栏。
(a) 靠近 (b) 触及 (c) 移开 (d) 越过
四、 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1分,共10分)
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穿戴应合格、齐备。(×)
2.工作终结表示工作票已告终结。(√)
3.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可以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安全措施,变更后应及时告知工作许可人。(×)
5.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所签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6.事故应急抢修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可不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7.凡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都必须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8.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保护室、值班室除外),应戴安全帽。(×)
9.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局部照明。(×)
第2篇 电力建设安全规程-题库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安全带(绳)应挂在___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_ 低挂高用 ,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变、配电站及发电厂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
_电源 切断,然后进行 救火 。
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
的_安全措施;_,经本单位_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各类作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__停止作业_或者在采取可能的__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6.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_,经_纠正__后才能恢复作业。
7.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_考试合格__后,方能恢复工作。
8.高处作业应使用 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 固定在牢固 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严禁上下 抛掷 。
9.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__紧急救护; __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_。
10.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_合格;并符合有关_要求__。
二、 单选题(将正确选项的符号填入试题的括号中,每题1分,共10分)
1.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经(d)的同意。
(a)工作许可人(b)工作负责人 (c) 工作票签发人(d)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2.在事故应急抢修时 ,应(d)。
(a) 使用一种工作票 (b) 使用二种工作票
(c) 执行口头或电话命令 (d) 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3.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c)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a) 周围 (b) 旁边 (c) 工作岗位
4.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a)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a) 岗位技能 (b) 专业知识 (c) 专业技术
5.依据国家有关(c ),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a) 标准 (b) 规范 (c) 法律、法规 (d) 法规
6.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d)(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a) 工人 (b) 管理者 (c) 领导者 (d) 工作人员
7.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灾害发生时,如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巡视人员应与(c )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a) 有关领导 (b) 管理部门 (c) 派出部门
8.不在高压设备上工作,但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应填用(a)工作票。
(a) 第一种 (b) 第二种 (c) 带电作业 (d)事故应急抢修单
9.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必须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b)。
(a) 拉出 (b) 封闭 (c) 隔离
10.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c)管辖范围。
(a) 运行 (b) 检修 (c) 调度
三、多选题(将正确选项的符号按正确的顺序填入试题的括号中。每题2分,共10分)
1.已终结的(b,c)单应保存一年。
(a) 工作记录 (b) 工作票 (c) 事故应急抢修单 (d) 工作任务单
2.无法在(a)上进行试验时,可用(c )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a) 有电设备 (b)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c) 高压发生器 (d)低压发生器、
3.胸外按压有效时,每一次(a)可以摸到伤员的(c)一次搏动。
(a) 按压 (b) 呼吸 (c) 颈动脉 (d) 脉搏
4.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a,b,c,d )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a) 避雷器 (b) 断路器(开关) (c) 隔离开关(刀闸) (d)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5.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c )或(d )遮栏。
(a) 靠近 (b) 触及 (c) 移开 (d) 越过
四、 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1分,共10分)
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穿戴应合格、齐备。(×)
2.工作终结表示工作票已告终结。(√)
3.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可以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可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安全措施,变更后应及时告知工作许可人。(×)
5.工作票签发人可以兼任所签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6.事故应急抢修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可不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7.凡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都必须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8.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保护室、值班室除外),应戴安全帽。(×)
9.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调度室、机房、控制室等地点,还应设有局部照明。(×)
第3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建设工程形式的基本条件是:
(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条: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五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
第六条: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折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第七条: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
第八条: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第九条: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4篇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措施规程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和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基石,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矿井 “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应严格按照“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要求,制定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严格落实,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达标管理,尤其是采掘工作面,每月均对各专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经考评各现采掘面、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以上,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一、 矿井概况
__煤矿为区属地方国有煤矿,隶属于__矿业集团。矿井始建于1970年,1975年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
为力争实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奋斗目标,我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扎实开展各项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全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有了较大提升,上半年经市局考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91.745分,其中采煤专业91分,掘进专业92分,机电专业92.5分,运输专业91.5分,通风专业92分,地测防治水专业91.5分,安全管理专业91.5分,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要求。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具体措施
思想重视,责任落实。矿特别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机电等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副总和技术、安全、调度、机电、教培等部门及采、掘、运、机电等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技术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同时矿、科室、区队以致班组形成层层有目标、件件有规划、项项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个个有压力的组织保障体系。还在全矿开展“以结果为导向、查摆短板、落实百分百责任”活动;完善采掘等区队跟班人员、安监员、安全质量验收、日常检查、矿领导抽查“五位一体”安全质量预控体系。
努力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建设抓规范,提标准,树精品理念。为此矿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行为规范;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完善“三个一”工程质量标准,着力打造精品采区、精品采掘工作面、精品硐室和文明岗位,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安全质量提升,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注重发挥精品工程、模范典型的引导辐射作用,从井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分别评选出管理严、安全稳、标准高的典型,按照全面精细化管理标准,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规划和配套考核办法。对先进班组、先进人物大张旗鼓的宣传重奖;对质量低劣工程、后进人物进行亮相、重罚,使之无再生土壤。
在职工中树立处处是精品的理念,从井下到地面,从物品、设施到每一天、每件事、每一处都要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培养造就职工良好的习惯,努力营造遵守行为规范,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放心活的积极性、良好氛围,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突出重点,实现动态达标每月根据实际适时开展“顶板管理、通防、火工品、防治水、提升运输、机电”等专项主题活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促进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对薄弱工程剖析式检查,特殊地点重点督察,加大奖罚力度等管理措施,严格工序质量管理;把“班评估、旬验收、月考核”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安全质量实现动态监控、动态达标。
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建设对全员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以员工素质保安全质量。针对新人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素质差等问题,教培部门编制针对性教培方案。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自保能力和安全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彻底解决部分职工安全思想不上境界、工作低标准、行为低要求和部分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不严、方式方法不灵活、管理力度不强等现象,努力锻造本质安全型的具有较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素质的职工队伍。
拓展教培思路,采取多种形式,逐级层层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学习、考试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一是通过矿、区队、班组召开班子会和专题安全会,各专业、各单位按矿部署召开班子会和员工会;二是通过班前班后会、周五安全活动日、黑板报、简报、候车通道张贴画、井上下警示语等形式和手段宣传教育,组织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质量意识、管理意识、标准意识。三是坚持利用岗前培训、脱产培训、班前培训、现场培训、以师带徒、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业务技能。四是矿及区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沟通、启发,使职工形成自觉,努力从点滴坐起,从自我做起,相互监督,互不伤害。五是在职工中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保证不伤害他人、保证不伤害自己、保证不被他人所伤害、保证按章作业”等活动;调动职工干标准活、放心活的积极性,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持续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六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安全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推行十日一题、每月一考和班前抽查提问,班中跟踪监督、班后分析点评等提高素质。
加强技能考核。形成了通过考核督促个人努力尽快提升业务技术素质水平和操作能力,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重细节,抓实处,狠抓现场文明生产管理。对各生产作业场所的工业卫生、电缆吊挂、设备管理、物料垛放、牌板设置等细节,我们通过日常管理,重点检查,严抓整改等方式加强管理,使现场文明生产有了很大提升。
强化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闭环管理。充分发挥矿已有的的顶板、通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四个专业隐患排查小组作用,坚持每月一次的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管理重点的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重点安排和落实,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按各自的职责组织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做到项目、措施、整改、人员、责任、资金六落实,保证从排查反馈、治理整改、报请验收,到复查验收并排查环节环相扣,实现闭环,确保隐患整改质量达标以及时消除隐患。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足部分矿积极协助财务部门从其他方面协调解决,从而确保安全投入不欠账。积极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推广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设备安全性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矿井安全的基本保障措施,是伴随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的长期性工作。
为使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更需要全矿上下自觉形成抓质量、保安全、求生存、图发展的战略意识,需要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精进管理,需要我们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持之以恒的抓好、抓牢。今后我们将更严格的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评比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实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所需的各项软硬件设施,抓紧抓牢现场工程质量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精进管理,确保建设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奋斗目标圆满实现。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5篇 电力建设或检修安全文明生产规程
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的一贯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电力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电力工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电力生产和建设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
1、文明施工管理实施
严格执行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统一管理,区域划分明确,专人负责,并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区域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划分,并履行报批手续。
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识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要求。各责任区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要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施工用电源、水源、氧气、乙炔及电焊把线、消防器材等统一布置,安全可靠。施工通道、消防通道平坦、畅通、成环,运到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等及时安装就位或按施工组织总设计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占用施工通道和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存放设备和材料要摆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夜间照明充足,组合场地、施工作业要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并配备足够的维护人员。 脚手架搭设规范,绑扎牢固可靠,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脚手管、栏杆及紧固件集中摆放,专人管理,不乱扔乱放。
建筑物、墙壁、结构、设备、管道等处不得乱写乱画,表面清洁干净。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建筑物、墙壁、结构、设备、管道等处不得乱写乱画,表面清洁干净。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施工现场的梯子、平台、护栏、安全网、孔洞盖板等随施工进度及时安装或拆除。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自己责任区范围内的孔洞盖板完整、齐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盖板。焊口焊接完毕,及时清理焊渣、药皮、电焊条头集中存放。
正确使用工器具,不野蛮施工和随意乱打孔洞,不损伤他人施工的设备的器材。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交叉作业,遇有交叉作业时,交叉作业区上、下方的施工场所、通道、必须搭设牢固的隔离设施,施工负责人必须采取措施,设置危险区域、悬挂禁止通行的警示旗和围栏,上、下联系统一指挥信号,并设有专人定岗监护。
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交叉作业,遇有交叉作业时,交叉作业区上、下方的施工场所、通道、必须搭设牢固的隔离设施,施工负责人必须采取措施,设置危险区域、悬挂禁止通行的警示旗和围栏,上、下联系统一指挥信号,并设有专人定岗监护。
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人身事故,保证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为了保护工程或公众及他人的安全及方便,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2、避免污染和噪声
施工现场的工程垃圾及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合理安排工期,保护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声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3、成品保护
对移交的基础、厂房等对移交的基础、厂房等要注意保护,施工过程中如打洞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各层平台倒运设备或电火焊作业时应加垫板保护,对已装修完的建筑物不得损坏或涂抹,必要时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向电力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各种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隐蔽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电力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指定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 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制定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后,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二、注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加大文明施工的投入。从驻地的选择、办公设施的配备以及办公室的布置,要精心规划, 认真落实。对于施工队, 要求驻地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3 平方米。食堂统一配备灶具、货架、案板等厨具, 厨房要采取措施防止蚊蝇鼠害, 炊管人员定期体检, 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野营帐篷、安全围栏、安全标识牌、条幅等, 施工塔材、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 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做好安全文化和宣传工作。项目部应贯彻“以人为本, 平安工程”的方针, 培育施工人员的平安理念和团队精神, 大力营造“珍惜生命, 关注安全, 促进和谐”的舆论氛围, 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重视环境保护。要精心做好施工线路占地规划, 尽量少占农田。在施工道路选择上, 尽量少损毁庄稼。开挖要生熟土分开, 施工完毕, 施工坑及时回填平整, 施工产生的垃圾或生活垃圾要带出工地。与民众发生纠纷, 依靠当地政府协商解决。基础浇筑、铁塔组立和架线过程中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如出现漏油现象, 及时采取措施, 保护工地土壤免受油污。
施工时,要做安全第一。确保有序施工,听从指挥,不随意更改施工程序,严禁酒后施工,杜绝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
第6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 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 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 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
第7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 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 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 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 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 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 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文件.
2.0.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经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单位在施 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2.0.9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 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监理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有特殊 要求的,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
3.0.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监理不得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0.3 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所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接受 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和整改指令.
3.0.4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所需要的与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及时解决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建设单位协调和处理的事宜.
3.0.5 有关部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必须督促和指导工程 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现任,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义务执行和权利保障情况,起到督 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
3.0.6 工程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可采用本规程附录 b 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对项目监理 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 安全监理责任及工作保障体系
4.1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
4.1.1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其应符合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1.2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 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1.3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1.4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的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全面负 责.
4.1.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批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总监理工 程师审查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4.1.6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落实情况:
1,审查核验制度;
2,检查验收制度;
3,督促整改制度;
4,工地例会制度;
5,报告制度;
6,教育培训制度;
7,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8,其他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4.2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2.1 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4.2.2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安全技 术文件,工作防护设备,设施和常用检测工具.
4.2.3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4,主持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主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组织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
10,组织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13, 可将部分安全监理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但本条中的第 1~5 款,及 7 款, 11 款不得委托.
4.2.4 安全监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
2,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参与审查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和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查的大型起重 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5,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6,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负责抽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参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 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9,填写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0,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中涉及监理的工作.
4.2.5 专业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就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向相关监理人员交底,负责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 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提供与本职责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
4.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检查记录.
5 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5.1 安全监理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5.1.1 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5.1.2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各项危险性较大工 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单独编制相对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1.3 项目监理机构应调查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5.1.4 项目监理机构宜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有关事 宜告知建设单位.
5.2 安全监理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
5.2.1 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其合法有效性;应对项目经理,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数量审 查其应符合相关规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进行审查其合法有效性.
5.2.2 应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 况,并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各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2.3 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其 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2.4 应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
5.2.5 应对需经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进行审查,并应 核查施工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 收手续.
5.2.6 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进行审查,并定期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危 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和作业情况. 5.2.7 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
5.2.8 应审查并核准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的考核评分.
5.2.9 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采 - 用监理手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5.2.10 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应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应参加建 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3 安全监理总结阶段的主要工作
5.3.1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5.3.2 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6 安全监理策划
6.1.1 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监理合同,设计 文件,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6.1.2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监理方案是监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监理规划同步编制完成,必要时可 以单独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分阶段施工或施工方案发生较大变化时,安全监理方案应及时 调整;
2,安全监理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参与,并经工 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6.1.3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5,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6,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 7,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 8,初步认定的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一览表; 9,其他与新工艺,新技术有关的安全监理措施.
6.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6.2.1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做到详细,具体,且有 可操作性.
6.2.2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2)已批准的安全监理方案;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6.2.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相应工程概况; 2,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安全监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 4,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5,检查记录表. 6.2.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人应对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7 安全监理实施
7.1 安全监理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7.1.1 审查核验 1,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填写相关报审 核验表.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文件和资料及时审查核 验.提出监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7.1.2 巡视检查 1,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 2)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 3)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 - 4)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 2 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 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 表) ; 3,对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 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 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d-c1 表) ;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应保留相应记录.
7.1.3 告知 1,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 表)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 义务,责任以及相关事宜; 2,项目监理机构宜以监理工作联系单(d-b1 表)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在安全监理工 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7.1.4 通知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d-b2 表) ,指令限期整改;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d-a11 表) , 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5 停工 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 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d-b3 表) ,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指令整改后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d-a12 表) ,项目监 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7.1.6 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介绍安全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安全监理人员 应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 2)安全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3)下一步安全监理工作打算. 3,项目监理机构宜通过各种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研究贯彻落实 的方法; 4,必要时可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各方代表会签.
7.1.7 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可 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单位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指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 不停工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 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 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针对某项具体的安全生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可以专题报告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 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7.1.8 监理日记 1,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2,监理日记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现状; 2)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当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7.1.9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d-b4 表) ; 2,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月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分析(必要时附影像资料) ; 2)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效果; 3)当月签发的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4)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7.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2.1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a2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应同承包的工程内容,工程规模, 工程数量和合同额相适应;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关主管部门动态管理中应合法有效. 7.2.2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登记表(d-a10 表) ,并将以 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送监理机构备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6)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在必要时可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 检查记录(d-c1 表) .
7.2.3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总包单位资格报审表(d-a1 表)或施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d-a2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资格: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岗位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 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姓名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变更应 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7.2.4 施工现场有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的,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保体系认证并填写安保 体系认证备案登记表(d-a10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7.2.5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d-a3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从以 下三个方面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 1,应对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审查;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3,作业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和人证相符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7.2.6 应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提交与建设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并 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备案登记表(d-a10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备案.
7.3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7.3.1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附录 c 确认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并填报危险性较大 工程确认报审表(d-a5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7.3.2 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d-a4 表)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 以下方法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1, 程序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分包单位编制的, 应经施工总包单位审批; 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的必须有专家组最终确认的论证审查报告, 专家组的成员组成和人数应符合本市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不符合要求的, 施工单位应按原程序重新办理报审手续; 2,符合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包括安全技术措 施,监控措施,安全验算结果等内容; 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 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
7.4 核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7.4.1 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确认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清单并填报大型 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d-a6 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7.4.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手续: 1,塔式起重机; 2,施工升降机; 3,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4,吊篮; 5,自升式模板架体. 7
.4.3 装拆,加节,升降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大型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 录(d-c3 表)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会同施工单位对设备基础和对建筑物的机械附着部 位共同检查验收.
7.4.4 装拆,加节,升降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 现场管理,警戒线设置,专人监护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巡视检查.
7.4.5 应督促施工单位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核查表(d-a7 表) ,项目监理 机构应核查以下验收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设备监管卡和上海市建设机械编号牌; 3,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和建筑机械 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建筑机械安装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 5,施工现场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警示牌及机械性能牌.
7.5 审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7.5.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d-a8 表) . 7.5.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以下两个方面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 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1,施工现场易发生伤亡事故处或危险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 志牌; 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防火,急救器材,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交叉作业防护 应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相一致,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7.5.3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帐册,保留支 付费用原始凭证.
7.5.4 根据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d-a9 表) ,经检 查已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已发生的费用.
7.5.5 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检查施工总包单位向施工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并填写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d-c1 表) .
7.6 核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7.6.1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每周进行自检,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查评分.督促施工总包单位 网上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 督促施工总包单位上网填报危险性较大工程上报记录.
7.6.2 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考核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每月的考核 情况应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d-c4 表) ,并以此为依 据,对施工总包单位的每次自查评分和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审查 并核准,由安全监理人员汇总后网上填报月度核准结果.
7.6.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总包单位网上填报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上报记录进行初审,并 在网上填报监理初审记录.
7.6.4 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核准施工总包单位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考核评定.
8 8.1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8.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台帐.
8.1.2 法规,标准,文件类可分为: 1,法律,法规;2,部门规章和文件;3,标准,规范;4,企业文件.
8.1.3 监理资料类(一)可包括: 1,委托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方案;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 ; 4,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安全监理人员证书; 6,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7,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往来文件.
8.1.4 监理资料类(二)可包括: 1,告知; 2,指令及回复; 3,会议纪要; 4,书面报告; 5,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监理日记; - 7,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8.1.5 报审,核验,备案资料类可包括: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两类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3,施工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4,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及附件;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6,危险性较大工程报审清单; 7,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报审清单; 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签证; 9,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 10,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资料. 8.1.6 危险性较大工程资料类(按每一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分册)可包括: 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危险性较大工程) ; 2,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3,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4,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5,危险性较大工程告知,指令及回复,复查记录.
8.2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2.1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8.2.2 安全监理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分类有序,真实完整,妥善保管.
8.2.3 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提供安全监理资 料. 8.3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8.3.1 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单位应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 归档.
8.3.2 安全监理资料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应按委托监理合同或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篇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1 当前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火力电厂建设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900mw等机型。
300mw、以下机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机型正朝着高、精、尖、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
但交叉作业、高空落物、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灼伤、烫伤、以及化学物质的中毒等仍将是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一大特点。
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
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
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证。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
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和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管理标准。
强化各级人员纵横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控制各个节点、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 应急预案的建立
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
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
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
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
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机、料、法、环)的方法,分析产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对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签字。
批准后的应急预案返回原编制单位,编制单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对于有较大修改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有权将应急预案审批稿退回原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应该值得重视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行动指南。
所以,对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
4 优化危害因素辨识程度
加强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识,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危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主要危险源和主要环境因素,从而为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别应包括: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2、作业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3、作业场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主要依据“输入→输出”的原则(见图),根据施工过程中原辅材料、能源及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投入来判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产生安全隐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对照分析,按《危险源调查表》、《环境因素排查表》,辨识、确认其危害。
工程安全等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各作业层的情况,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相关部门确认。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作用节点,不定期发布危险源清单及对策。
5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技术手段,改善劳动条件,避免失误,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一份良好的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编制技术措施之前,要根据电厂的不同机型、地理位置等,加强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项目施工技术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然后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后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批准。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在实施中如发现有问题,应停止实施,由原编制人修改的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变更。
6 大型机械设施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是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负面影响大。
例如某电建公司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有限公司船坞工地施工中,曾发生过600t__10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梁过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仅从这两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机械质量不过关、审批把关不严,吊装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违规指挥等原因造成的惨剧。
因此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维护、使用、操作、保养各个坏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机要受到损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因素和现象。
从一些机械设备管理好的电力施工企业来看,不外乎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在机械的保养、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确保机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机械安全保护设施规范化上舍得投入,项目现场机械的必须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用电、接地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确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机械操作、 指挥管理人员的培训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员素质;
四是加强单机安全技术档案,搞好状态识别和标识,定期检验鉴定做好相关记录;
五是补充、完善机械保养、修理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故障检修,确保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
第9篇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安全帽使用超过个月严禁使用。
5、挂接地线或拆接地线时必须设监护人: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绳)、戴,并穿绝缘鞋。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试验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包括自制工器具之前,必须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2、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必须使用登杆工具。多人上下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
3、绞磨受力后时,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5、在绝缘架空避雷线(光缆)上工作时,可不用接地。()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器材堆放应遵守的规定下列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a:长,大件器材的堆放有防倾倒措施;
b:器材距铁路中心线不小于3米;
c: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高度不超过4层;
d: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12包。
2、低压施工用电线路架设高度不低于。()
a:2米; b:2.5米; c:3米。
3、发生电器火灾时应首先。()
a:使用干粉灭火器;b:切断电源;c:拨打119。
4、工地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有关设施须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查,并报当地市县许可。
a:公安部门;b:消防部门;c:行政机构。
5、实验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包括自制工器具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a:技术专责;b:公司领导;c:总工程师。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下列规定错误的是
a、氧气、乙炔气软管严禁沾染油脂
b、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停止供气,然后将火焰熄灭;氧气管着火时,应先处理着火软管,然后关闭供气阀门
c、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阀、后开乙炔阀,嘴孔不得对人;熄火时顺序相反。
d、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施工便道应保持
a、安全
b、整洁
c、畅通
d、可靠
3、装设接地装置下列规定正确的是
a、保安接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10mm²;停电线路的工作接地线的截面不得小于25mm²
b、接地线不得用缠绕法连接,应使用专用夹具,连接应可靠
c、接地棒宜镀锌,截面不应小于16mm²,插入地下的深度应大于0.6m
d、挂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避雷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4、链条葫芦的使用应遵守下列那些规定
a、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刹车装置
b、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到直径的15℅者严禁使用
c、刹车片严禁沾染油脂
d、带负荷停留较长时间或过夜时,应将手拉链或扳手绑扎在起重链上,并采取保险措施
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有下列那种情况者应严禁使用
a、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
b、 安全帽高温变形、帽壳破损、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等,以及使用年限超过24个月的
c、 脚扣的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d、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五、简答题(每题20分,共计60分):
1、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哪些
2、紧线过程中监护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3、挂拆工作接地线应遵守哪些规定
第10篇 8湖北省建设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精品资料
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
db/t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in construction site
目次
前言
1总则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 (2)
4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3)
4.1危险源识别 (3)
4.2安全生产目标 (4)
4.3组织机构 (4)
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4.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8)
4.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5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与控制 (9)
5.1一般规定 (9)
5.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11)
5.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1)
5.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3)
5.5安全技术交底 (14)
5.6分包单位管理 (14)
5.7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管理 (15)
5.8设备安全管理 (15)
5.9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16)
5.10环境与卫生管理 (19)
5.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24)
5.12应急预案 (24)
6检查与改进 (28)
前言
本标准由湖北省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归口。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1总则
1.1为了提高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系统化,促进行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旧房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公民自建房屋以及房屋维修的施工。
1.3 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现场作业区、现场办公区和现场生活区。
1.4 本规程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考核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1.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结合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制定。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条款。引用文件的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t77-20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术语
3.1 建筑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包括建设单位划定的区域和场所、施工单位和个人为完成建筑产品而租用或购买的区域或场所以及生产活动中临时占用的公共区域和场所等。
3.2施工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施工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在本规程中具体指总承包单位承建的项目及为施工管理而组建的项目部。
3.3安全生产safety production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活动。
3.4本质安全intrinsic safe
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的、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
3.5项目总承包单位project contractor
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6项目分包单位project subcontractor
项目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项目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当事人。
3.7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8事故accident
在进行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施工生产活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
3.9事故隐患accident potential
泛指生产系统(施工现场)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3.10特种作业special work
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健康易造成损害,或对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11三级安全教育new workers safety education
用人单位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1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personal labor protective equipment
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保护从业人员不受危害的物品。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危险源识别
4.1.1 危险源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根源,施工项目必须把危险源作为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
4.1.2 施工项目在施工管理总策划时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识别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所有危险源,评价出重大危险源。
4.1.3危险源识别的方法有:
a)现场观察:由具备一定安全知识,掌握一定职业健康与环保方面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调查者通过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观察,发现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危险源。
b)询问、交谈:调查者通过对施工项目某项工作或者作业有丰富经
验的人进行交谈,从中初步分析出该项工作或作业中所存在的危险源。
c)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企业、类似项目、文献资料、专家咨
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方面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结合本工程实际,进行归纳总结。
d)查阅有关记录:通过查阅企业的事故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4.1.3 施工项目应组织有系统安全工程知识的专家、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评价组,通过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结合评
价组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管理、人员、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分级,确定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
4.1.3 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予以实施,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验证各项措施和方案的实施情况。
4.1.4施工项目在实施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之前应先对以下要求进行充分性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a)该风险控制措施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
b)该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项目工程
进度、成本压力等情况能否被应用于工程实际。
c)受到危险源影响的相关方如何评价该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d)结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要求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目标,该
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能使风险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或容许的水平。
e)该风险控制措施是否选定了标本兼治或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资金是否能够保证。
4.1.5施工项目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所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通过公示、学习培训等形式告知现场施工人员。
4.1.6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相关方要求与投诉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原有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更新,并加以改进。
4.2安全生产目标
4.2.1施工项目应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结合施工企业总体目标和创优计划,确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指标。
4.2.2施工项目应以杜绝人员死亡、杜绝重大财产损失、杜绝发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件为基本目标,提倡本质安全管理,追求施工全过程零事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零缺陷的安全管理目标。
4.2.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量化,通过目标预测和系统分析等科学的方法,确定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值。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应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实现预先控制。
4.2.4施工项目安全目标应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与责任制挂钩,实施考核与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控制措施,并形成管理文件。
4.2.5施工项目应定期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适时制定纠正措施,改进工作程序,以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4.3组织机构
4.3.1施工项目应当组建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施总的控制,全面均衡、协调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实现本质安全。
4.3.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能全面控制工程施工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能够及时解决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技术、管理、资金等问题。
4.3.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企业的领导下,承担建筑施工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自主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4.3.4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
4.3.5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组成,组长由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
4.3.6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能替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3.7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a)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b) 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c) 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d) 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e)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f) 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g) 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h)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i)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必须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确定下来,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上统一起来,按职责分工,明确各层次、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4.4.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覆盖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及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生产指挥系统的每一名管理人员。
4.4.3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责包括:
a) 生产:在明确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合理组织指挥生产,落实
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
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b) 安全:对各项专项安全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 技术:编制各项专项安全方案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
条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d) 机械:确保项目设备、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性安全管理。
e) 劳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f) 经营:负责对分包方、分供方资格资质管理和各项经营合同审核。
g) 材料:安全设施所需各类物质的采购、保管、发放的管理。
h)财务: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管理。
i) 教育: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j) 劳资: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k) 保卫、卫生、后勤:消防、行政、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管理。
l) 工会:保障从业人员自我保护的合法权利。
4.4.4施工项目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的分解、监督检查、考核以及奖惩做出具体的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4.4.5施工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
a)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 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c) 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d)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4.6施工项目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a)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b)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c)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d)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e)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f) 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4.7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
a)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b)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作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c)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d)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活动;
e)有权拒绝上级安全的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f)定期召开技术、质量、安全组负责人会议,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
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g)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
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h)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
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
技术问题;
i)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
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4.8施工项目工长(施工员)主要职责:
a)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
b)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把安
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c) 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d)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不违章指挥,坚持有证操作规定;
e) 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防护措施;
f) 负责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以及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严格
遵守、执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g)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4.9施工项目班组长主要职责
a) 开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和班后的安全会议;
b)对新工人进行现场教育,并使其熟悉施工现场工作环境;
c) 除了掌握施工技术、质量等问题外,还应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d) 及时采纳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班组共同搞好文明施工工作;
e)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规程、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活动、检查执行
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教育班组职工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
f) 认真遵守生产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的技术、思
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再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g) 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检查
机械设备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h)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
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4.10施工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4.4.10.1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a)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
产负总责。
b)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4.4.10.2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4.5.1施工项目应按工程规模设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4.5.1.1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a)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b)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c)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5.1.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a)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b)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c)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5.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a)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
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b)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
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4.5.3 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
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兼职安全员由施工作业班组长担任。
4.5.4 采用“四新”时安全员的配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4.5.1、4.5.2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4.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应当贯彻执行公司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 /t77-2003)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到位。施工项目部应当建立的规章制度包括:
a)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b) 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备案制度;
c) 施工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制度;
d)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 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管理制度;
f)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制度;
g)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h)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i) 消防保卫制度;
j)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k) 其他制度。
5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与控制
5.1一般规定
5.1.1 参与项目施工的各方主体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等,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5.1.2总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实行分包时,应当依法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并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
5.1.3 施工项目应当配备足够人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5.1.4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方可任职。
5.1.5 施工项目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工、建筑起重司机(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焊工、建筑用中小型机械(钢筋机械、切割机、搅拌机)操作工、建筑用场内机动车辆(压路机、挖掘机、叉车、推土机等)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1.6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1.7施工现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1.8 施工现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5.1.9施工现场应当在入口处、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1.10 施工项目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安全出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通道标志。
5.1.1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照规定免费发放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5.1.1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术技能,身体健康。特殊工种人员不得超过55岁,其它岗位人员不得超过60岁,不得雇用未成年工。
5.1.13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费是直接工程费中现场管理费的组成部分,该费用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不得向企业职工摊派。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5.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5.2.1 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对安全生产资金的计划编制、支付使用、监督管理和验收报告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5.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应按照建
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2.3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单独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时支付所需费用。
5.2.4施工项目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5.2.5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程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程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5.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3.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3.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b) 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c)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d) 起重吊装工程
e) 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f) 拆除、爆破工程
包括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g)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10)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5.3.3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包括:
a)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
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
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b) 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c)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
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d)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e)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f)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g) 在建项目的所在地建筑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5.3.4属于5.3.3所列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5.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4.1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层次、各类人员教育培训的类型、对象、时间和内容,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编制、实施和记录、证书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5.4.2 安全教育培训的类型和对象包括:
a)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年度培训;
b)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培训、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
c) 项目技术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
d)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
e)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f) 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
g) 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h) 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5.4.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根据不同类型和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分别做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
a) 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培训,如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
b)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如施工现场概况;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施工流程、工艺;施工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注意
事项、机械设备、动力照明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施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及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知识;消
防及灭火器材应用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c) 工种与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如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等。
d) 不定期典型重大安全事故通报及案例分析等。
5.4.4施工现场各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各类安全培训活动应以本单位为主体实施。总承包单位应以参建单位为对象,进行项目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其他安全教育活动。
5.4.5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履行组织方和参加方的签字手续。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应监督各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
收集相关证件和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5安全技术交底
5.5.1 安全技术交底是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以及分解落实、验收检查的规定。
5.5.2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以方案编制人(单位)为主责,逐级传递的原则,即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5.3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应以方案的编制人(单位)为主责,会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将专项安全的要求向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5.5.4 作业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交底。
5.5.5 交底应细致全面,讲求实效,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
5.6分包单位管理
5.6.1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的名录,明确相应的分包工程范围,从中选择信誉、能力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评价内容包括:
a) 合法的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b) 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合作的市场信誉和业绩;
c) 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如安全业绩、履约能力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6.2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通过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管理要求,具体条款包括:
a) 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安全指标;
b)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c) 分包单位施工方案的批准和实施要求;
d) 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5.6.3 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控制的内容与方法包括:
a) 审查分包单位的专项安全措施方案;
b) 提供或验证必要的安全物资、工具、设施、设备;
c) 确认从业人员的资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对分
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分包
单位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实施;
d)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业绩评价,处理
发现的问题,保持与分包单位的及时沟通。
5.7安全物质供应单位管理
5.7.1 施工项目应对供应单位的供货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单位的名录和合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对供应单位的评价内容包括:
a) 技术、资金、生产、运输管理的和安全、质量保证能力;
b) 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证及准用证明文件;
c) 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5.7.2 施工项目应通过供货合同约定安全物资的产品质量和验收要求。具体条款包括:
a) 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及等级;
b) 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
c) 验收准则和方法。
5.7.3 施工项目应对进场安全物资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并及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
a) 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
b) 通过外观检查和量具测量查看实物质量;
c) 按规定抽样复试。
5.8设备安全管理
5.8.1 施工项目应当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自有设备、租赁设备以及分包单位所带设备的管理要求、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管理规定,制度应明确相应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督检查、实施考核的办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设备管理的各项活动应形成记录。
5.8.2 设备的采购控制
5.8.2.1施工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必须齐全。
5.8.2.2 购置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对生产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持有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生产(制造)许可证,方可购置。
5.8.2.3 对未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购置。
5.8.2.4 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施工机械设备。
5.8.2.5采购二手施工机械设备时,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安全性能进行鉴定,确认合格方可购买,购买时要将设备相关技术档案一并收存。
5.8.3 设备供方安全生产责任
5.8.3.1设备供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8.3.2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5.8.4 设备的租赁管理
5.8.4.1 施工项目承租设备,应根据对供应单位管理要求及对出租方资质资格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择列入本单位《合格供应单位》名录的出租商。
5.8.4.2签订租赁协议时,出租方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证明。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出租、承租双方有关设备的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8.5施工项目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设备状况进行明细的登记。其内容包括设备来源、设备型号、设备规格、设备检测及验收、日常记录及维修记录等。
5.9 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5.9.1 本规程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名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使用、拆卸的起重机械。
5.9.2 安装单位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5.9.3 大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的管理、采购以及租赁,按本规程第5.8.1~5.8.5进行控制。
5.9.4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5.9.5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a) 不得将同一施工现场内的同一起重机械设备分包给两家安装单位实施安装和拆除工作。
b) 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
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c)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
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d)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
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e) 审查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 审查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g) 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使用情况。
h)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
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9.6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a)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b) 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c) 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d)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 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员名单、
施工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5.9.7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a)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
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b)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d)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e) 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f) 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待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g)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
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h)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5.9.8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a) 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b) 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c) 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d) 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e)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f) 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限
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9.9 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9.10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内容包括:
a) 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
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b) 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
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
运行资料;
c)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5.9.11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a) 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b) 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c) 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d) 工程验收资料;
e) 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1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
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9.13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5.10环境与卫生管理
5.10.1大门与围挡
5.10.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5.10.1.2围挡材料可根据项目平面策划,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应做到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5.10.1.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门外两侧明显处设置工程监督牌,公布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
5.10.1.4 大门处应当设置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和门卫交接班制度。
5.10.2“五牌一图”
5.10.2.1 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5.10.2.2“五牌一图”应内容真实,有针对性。标牌的制作、标挂应规范整齐,字体工整。
5.10.3临建设施
5.10.3.1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应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砌体式建筑或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临建房屋一般不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5.10.3.2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5.10.3.3 施工项目应对临建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安全。
5.10.3.4 临建房屋为两层时,楼梯及走道宽度不小于1.0m,外走道栏杆高度不低于1.0m,办公室门距楼梯不大于30m。
5.10.3.5 临建设施内灯具高度低于2.5m的应当使用安全电压。
5.10.4办公室
5.10.4.1 施工现场办公室位置应与施工作业区划分明确。
5.10.4.2 办公室环境应安全、清洁,符合日照、通风及消防要求。5.10.5 职工宿舍
5.10.5.1施工现场宿舍应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区分,在建工程、地下室内不得兼作宿舍。
5.10.5.2 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门向外开,宿舍内的床铺
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住宿人员不超过16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5.10.5.3宿舍与施工作业区之间应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宿舍不得作为施工现场仓库,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
5.10.5.4冬季有防寒措施和防止煤气中毒措施,夏季有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5.10.5.5 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5.10.5.6 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识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和通道。禁止封闭、堵塞、占用员工宿舍的出口和通道。
5.10.5.7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设污物桶、污水池。宿舍周围道路平整,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不准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5.10.6食堂
5.10.
6.1施工现场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消防及防疫要求。食堂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应具有卫生许可证。
5.10.
6.2食堂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20m。食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
5.10.
6.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炊具、餐具和各类冷藏用品,并做到摆放整齐,生熟食应分类存放,食堂门窗应有防蚊蝇纱门纱窗和防鼠挡板。
5.10.
6.4 生活垃圾应定点回收,及时清理,不能与建筑垃圾混放。食
堂下水应设置隔油池、过滤池,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5.10.7厕所
5.10.7.1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蹲位之间应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5.10.7.2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5.10.7.3 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5.10.8其他设施
5.10.8.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淋浴室,淋浴喷头数量应能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
5.10.8.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开水房、纳凉亭等生活设施。
5.10.8.3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5.10.8.4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医务室,配备常用的保健急救器材和药品。
5.10.9 场内道路
5.10.9.1 施工现场道路要平整、坚实,保持畅通,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机具等。
5.10.9.2 道路两侧要设排水措施,防止积水。
5.10.9.3施工现场尽可能利用原有的交通道路,并争取提前修建、扩建和利用永久性基础设施。
5.10.9.4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充分考虑现场车辆、施工人员流量的需
要,并尽可能形成环形。道路宽度应满足表5.10.9.4的要求:
表5.10.9.4施工现场道路宽度最小极限值
5.10.9.5 道路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表5.10.9.5的要求:
表5.10.9.5施工现场道路最小转弯半径极限值
5.10.9.6 在现场狭小,行人和运输车辆较多的交叉口,应临时设立交通指挥人员。
5.10.10消防设施
5.10.10.1 施工现场应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模板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
人负责。
5.10.10.2 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管具,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5.10.10.3模板加工车间、模板堆场等易燃品集中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或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不低于20l/25;办公区等一般场所不低于20l/100。
5.10.10.4配电箱、配电房等电力设施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不得配置和使用泡沫灭火器。
5.10.10.5 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10.11材料堆放
5.10.11.1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5.10.11.2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经硬化处理,地面无积水。
5.10.11.3 各种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砖成垛,砂、石料成方,大型工具等应一头齐。材料堆放区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统一制作,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检验状态等。
5.10.11.4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当天领用料应当天用完。
5.10.11.5易燃易爆物品分类、专库存放,设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5.10.11.6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在现场的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志牌。
5.10.12防尘、降尘
5.10.12.1施工项目应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裸露地面和土方堆场应用绿色防尘网遮蔽或种植草皮等植被,并经常清扫、洒水降尘。
5.10.12.2施工现场内集中堆放的渣土、砂石等必须采取底脚砌筑不低于50高度的围挡,表面覆盖彩条布等。
5.10.12.3在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废弃物,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用封闭式容器卸地,严禁凌空抛洒。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清扫作业、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5.10.12.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10.12.5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车辆出场必须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5.10.13防水污染
5.10.13.1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积水井和沉淀池,建筑废水不得肆意流淌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5.10.13.2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水磨石施工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5.10.13.3现场存放油料及其他可能造成水污染的材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均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5.10.13.4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厕所设置化粪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10.14防噪声污染
5.10.14.1施工项目应遵照gb 12523--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时段允许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5.10.14.2 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5.10.14.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做好周边居民告知和沟通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
5.10.14.4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声布(板)等方法。
5.10.14.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10.14.6 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gb 12524--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5.10.15治安综合治理
5.10.15.1施工现场应做好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5.10.15.2施工现场应建立流动人口暂住制度,开工前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暂住证。
5.10.15.3 规模较大的施工项目应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配置黑板、桌椅、电视机、dvd机等基本教学设施,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技能、质量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文明礼仪、卫生防疫、权益保护等,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和综合素质。
5.10.16社区服务
5.10.1
6.1 施工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扰民,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
5.10.1
6.2 在中考、高考等政府部门明令禁止施工期间,城区施工现场必须停止施工。
5.10.1
6.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品。
5.1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5.11.1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当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5.11.2 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于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分包单位负责人同时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11.3 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救援
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
5.11.4施工项目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5.11.5事故处理完毕后,施工项目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12应急预案
5.12.1施工项目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确定重大危险源。
5.12.2 施工项目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履行审批程序。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包括:
a) 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b)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c) 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d) 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e)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f)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g)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h) 其他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应急处置。
5.12.3施工项目应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本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12.4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5.12.5 当施工现场施工环境、重大危险源发生较大变化时,施工项目应及时组织对原有应急预案的复审或变更。当预案发生变更时,应组织针对新预案的演练。
5.12.6 应急准备
5.12.
6.1应急组织准备
施工项目应建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
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a) 抢险组: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b) 安全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
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c) 后勤保障部: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d) 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e) 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
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f)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
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12.
6.2应急物资准备
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组建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堵漏和清销材料、个体防护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照明、生活物资和消防设施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12.
6.3通信系统准备
在现场指挥部、应急中心、各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必须建立畅通的应急通信网络。
5.12.
6.4人员应急救援素质教育准备
应急救援备勤人员,尤其是接近重大危险源的操作层人员,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相关事故的预防对策和事故发生后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制定的主要及备用疏散线路和集合地点,了解各种警报和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5.12.7应急预案制定后应及时组织演练,使应急人员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演练的形式包括:
a)桌面演练: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
主要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及其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应采取行动的演练,主要结合参演人
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应急组织相互作关系和职责划分的相关问题。
b) 功能演练: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
策划和响应能力。其特点是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
c) 全面演练: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
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5.12.8 演练参与人员包括:
a)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
b) 模拟人员:在演练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门,演练
过程中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
c) 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度,根据演练方案及
演练计划的要求,引导参演人员按响应程序行动,并不断给出情况和消息,共参演的指挥人员进行判断、提出对策。
d) 评价人员: 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
e) 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5.12.9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查找救援体系的欠缺,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a)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以改善的问题。他不会对人员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一定要求予以纠正。
b)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所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
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整改项应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
c) 不足项:演练过程中所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
真正的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护公众的安全与健康。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5.12.10 应急响应与实施
5.12.10.1接警与通知
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保准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受报警后,应按照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5.12.10.2指挥与控制
建立分级响应、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是应急救援有效开展的关键,能更方便准确地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确认紧急状态,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
5.12.10.3事态监测与评估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所以在应急预案编制时必须建立对事故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程序。
5.12.10.4应急人员安全
施工现场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涉及坍塌、危险物资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极大,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突发事故的预防对策和安全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
5.12.10.5人群疏散与安置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疏散的经济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线路、疏散运输工具、疏散区域、疏散距离、安全隐蔽场所以及现场恢复作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
5.12.10.6消防和抢险
为尽快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在保证应急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消防和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5.12.10.7现场急救
在策划、编织预案时,必须针对所在建筑工程项目所尽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做好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监测等方面的部署和安排。
5.12.10.8警报和紧急公告
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必须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
5.12.10.9警戒与治安
为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
和人群疏散畅通,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事故现场周边必须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5.12.10.10公共关系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重大事故发生后,将有关事故的影响、信息、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
5.12.11现场恢复
应急预案应对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恢复工作做出相应的阐述,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级等。
6检查与改进
6.1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督促落实整改,并负责对整改完成情况跟踪和复查,直至隐患消除。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必须高度重视,并按照检查的要求,在全公司各施工现场逐项落实到位。
6.2 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对检查形式、方法、时间、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处理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
6.3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应与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达到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目的。
6.4 安全检查的类型一般包括:
a) 日常检查,如班组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
全值日人员的巡回安全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对
隐患的查处。日常检查的重点是当日施工现场各施工作业点安全
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b) 定期安全检查,如项目按周、旬、月组织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
的重点是施工现场各处固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机电设备安全
运行情况。
c) 专项安全检查,如针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
设施、消防等专题检查及验收性质的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
全员主持,按照检查项目,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d) 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如针对冬季、雨季、高温、台风
季节等气候特点的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假
日前后的安全检查。此类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针对检查内容,对安全状况作出综合性评价及现场处置。
6.5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主要对人的不安全意识和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的缺陷进行分析,发现不符合规定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
6.6 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均应定责任人、
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措施、定整改所需资源、定复查时间进行落实。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离作业人员,责令当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直至隐患消除。
6.7隐患排查
6.7.1 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必须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查找在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7.2 施工项目应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把隐患排查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施工项目隐患排查活动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
6.7.3 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时应对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重点排查。
6.7.4施工企业主要处理和解决因管理缺陷而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协调、督促施工项目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6.7.5 施工项目主要解决施工机械设备和各类生产设施不满足相关规定而形成的事故隐患。
6.7.6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立足于施工现场发现和制止“三违”现象。
6.7.7对隐患排查结果应分析其形成原因,跟踪治理结果,并形成书面记录,按时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7.8 施工项目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惩制度,鼓励和发动职工发动和排除事故隐患,对积极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
应当给予奖励。
6.8同一施工现场多次发生或多个施工现场均存在的同类隐患,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应当列入专项科研计划,研究和制定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同类隐患的再次发生。
6.9 各种类型的检查活动,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检查方和受检单位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
db/t
湖北省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db/t
条文说明
目次
前言
1 总则 (3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2)
3 术语 (32)
4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32)
5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与控制 (32)
6 检查与改进 (3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条文说明
1总则
1.2 本条规定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的使用范围是湖北省内所有在建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旧房拆除工程,但不包括抢险救灾、公民自建房屋和房屋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抢险救灾、农民自建房屋和房屋维修工程的建设管理程序、施工组织、技术标准、管理要求与一般房屋建筑的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相去甚远,因此不纳入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说明)
3术语
(无说明)
4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4.3.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由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有关事宜的决策,而安全生产部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职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决策的执行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与检查工作,二者之间人员组成、工作重点均不相同,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能替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6本条规定了施工项目应当独立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方面,施工企业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 /t77-2003)制定的
规章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可以直接引用;另一方面,不在本条所列的,而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制定。
5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实施与控制
5.1.12 本条规定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相关条件,对施工人员年龄的限制基于以下原因:一方面建筑施工属于高危行业,尤其是特种作业岗位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和老龄人由于身理原因,反应较慢,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难以胜任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故本规程规定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不得超过55岁,其他岗位人员不得超过60岁,不得雇佣未成年工。
5.3.2人工挖孔桩工程为限制使用工艺,但在许多地域仍在采用,该工艺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故必须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5.10.2.1本条所规定的“五牌一图”内容为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和公示的。项目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和悬挂其他内容的公示牌,但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本规范相关条款要求。
5.10.5.2宿舍内每张床铺面积不得少于2,床铺之间必须留有走道,宿舍内还需设置储物柜等生活设施,因而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5。
5.10.5.7 室内照明灯具应置于人正常情况下难以触及的地方,当宿舍使用双层床铺时,灯具不得置于床铺正上方,否则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以防触电。
6检查与改进
(无说明)
湖北省建设厅公告第19号
现批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为湖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其中:4.1.1、4.1.4(1)、4.2.5(1)(2)、5.1.1、6.0.1、7.1.1、7.1.4、8.2.1、8.2.2、8.3.1、8.4.2、8.4.5、9.1.1、9.1.3作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编号为db42/535-2009,自2009年6月1日实施。
本标准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308-2008。该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
第11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
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3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5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
2.0.2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2.0.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
2.0.4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
2.0.5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
2.0.6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
2.0.7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
2.0.8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0.9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
2.0.10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
2.0.12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
2.0.13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
2.0.14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2.0.15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
2.0.1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0.17基础坑槽施工,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走动,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加固措施。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2.0.16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6~10
35~110
110~220
22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m)
6
≥7
≥7
>7
>7
2.0.18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机械与基础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往坑槽内运材料,应有信号联系。
2.0.19施工现场用工,不得违反规定,禁止招收童工。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
2.0.20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12篇 电力建设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建设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第四条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操作者作业时要避开重物,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作。
第五条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不准超高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第六条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第七条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认真贯彻十字操作法,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第13篇 盘电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细则规程
1 目的
在盘电公司党委和行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领导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有力的物质保障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企业安全文化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之中,用文化的力量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规划发展和执行能力,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国华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3.1培育环境文化建设
通过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科学管理,实现安全目标,努力增加电量,尽力降低成本,争取合理电价,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实现企业与社会同进步、与员工同发展、与环境同依存,继而实现企业、员工、社会和谐发展。
3.2提高素质文化建设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激发人的潜能,提高人的能力,发挥人的作用,保障人的利益,增强企业领导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社会效益。
3.3完善制度文化建设体系
着力构建符合企业价值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以科学的制度体系规范员工行为,以有效的制度创新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企业管理快速步入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良性轨道。
4 专业术语
企业文化推行员:各支部、各部门负责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
5 执行程序
5.1健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
建设先进的企业安全文化是公司系统各级领导者的重要职责。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必须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5.1.1成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在安全文化建设中人、物、财的投入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5.1.2企业文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安排、推动和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
5.2培育环境文化
5.2.1生产环境、作业岗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5.2.2作业现场、危险源和危险点等部分设置符合国家和作业标准的安全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5.2.3建立内外部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安全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5.2.4现场、班组活动场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溻提示等宣传用品。
5.2.5订阅、下发省级以上有安全生产知识内容的报纸、杂志,每50人每少于1份。并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成果、经验等文章。
5.3提升素质文化
5.3.1企业安全理念内容完整、明确,安全目标清晰。
5.3.2领导层、管理层、班组、岗位逐级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
5.3.3实行全员安全培训,全体人员均依法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制定特殊岗位人员聘任、选拔程序,特殊工种持证山岗率100%。
5.3.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手段,宣传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警示、实践经验。
5.3.5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群众性安全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5.3.6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榜样。
5.4完善制度文化
5.4.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行为符合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
5.4.2建立有完备的应急突发事件的救援机构和预案。
5.4.3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和完备的汇报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4.4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保障机制,定期组织员工健康体检,对高危作业、有毒害的环境有明确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政策。
5.4.5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建立员工参与安全事务的机制。
5.4.6建立完善的安全绩效评估系统,把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有机结合。
6.职责
6.1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为安全文化建设第一责任者。定期完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广工作规划,组织检查、指导,做好总结、评价工作,实现安全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化与提升。
6.2安健环部和党建工作部作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安排、推动和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
6.3各部门为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者、示范者和推动者,落实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及安排的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做好督促、检查,进行阶段性总结,确保安全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6.4员工是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主动学习安全知识、自主执行安全规定,全员参与,全员改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第14篇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规程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类型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曰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已废止,执行493国务院令)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_3月29曰国务院34号令)第一章第2条中,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解释为:“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为了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更加确切的定义。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劳安字1990)9号)”,对特别重大事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凡是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 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15篇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
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