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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2

区域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一、目标与范围 本规程旨在规范区域内各项安全操作,确保人员、设备与环境的安全,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外协单位在指定工作区域内执行任务时的安全管理。

二、责任与权限

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的安全操作,确保员工遵守规程。

2. 员工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对自身安全负责。

3. 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定期检查,评估规程执行情况。

三、安全操作流程

1. 进入区域前,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潜在风险。

2. 操作设备前,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

3. 工作过程中,遵守个人防护装备规定,如需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紧急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设路线疏散。

四、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1. 定期识别区域内潜在危险源,建立风险清单。

2.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提供安全培训等。

3. 对高风险活动进行审批,确保风险已得到充分评估和控制。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

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部门。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3. 记录事故,定期回顾,以持续改进安全操作。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

1. 新入职员工接受安全培训,了解规程。

2.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训练。

3. 提供安全文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标准

1. 执行本规程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安全操作规程应定期审查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 培训效果应通过考核评估,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 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不得隐瞒或篡改。

考试题及答案

1. 哪个部门有权进行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

答:安全部门。

2. 员工在进入工作区域前需要做什么?

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潜在风险。

3. 如何处理安全事故?

答:立即报告上级和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4. 安全培训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新入职员工以及所有在职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训练。

5. 安全操作规程多久审查一次?

答:应定期审查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具体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区域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

一、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2篇 生产区域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牢固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2. 正确使用并妥善保护各种电器开关。

3. 凡遇电器设备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沙子灭火。

4. 在有燃气散布的环境中,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5. 带电设备维修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电工实施,作业前电工必须认真检查电笔性能,工具绝缘情况,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

6. 拆、检、装电器和线路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没弄清有无电时严禁作业。

7. 特殊情况下的带电作业,必须有二人配合和指派专人负责监护方可进行。

8. 如需拉临时线路必须架空,电器开关要有防护措施并向操作者交待注意事项。

第3篇 150吨连铸区域安全技术规程

区域风险分析、评估及控制

1. 特定风险分析:大包、中包熔融金属穿漏事故;结晶器超压爆炸;高温钢水、钢渣遇水爆炸;电离辐射;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灼烫伤害。

2. 评估:本区域为b级危险源区域。

3. 控制:a执行规程 ,b 教育培训,c加强检查,d警示标志

一、 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1.通用规程

1.1 严格执行《转炉炼钢厂通用安全规程》。

1.2 操作前确定铸机各种仪器、仪表、开关、按钮以及液压和循环水系统等设备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

1.3 大包进出座包架、座包、吊离座包架必须有人指挥。

1.4 大包旋转台旋转时,包括钢包的运动设备与固定构筑物的净距,应大于0.5米。大包回转台的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有效。

1.5 新结晶器和检修后的结晶器,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的结晶器在安装前应暂时封堵进出水口。

1.6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结晶器上口内腔或缝隙有渗水现象的,不应浇注。

1.7 钢水罐滑动水口开滑时,滑动机械手正面不准站人,以防滑动板穿钢伤人。

1.8 浇钢过程中发生漏、溢钢事故,应关闭该铸流。

1.9 浇钢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进出水温差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大包旋转台旋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允许有人作业、行走和停留。

1.10 煤气、氧气阀门附进不允许吸烟和有明火。

1.11 严禁在事故槽上停留。

1.12 中间包必须使用专用吊具,不吊存有液态钢的中间包。

1.13 中包烘烤必须严格按工艺技术规程执行,确保中包涂料烘烤干燥。

1.14 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对有煤气泄漏的阀门及时处理或更换。

1.15 使用铯源的连铸机,在靠近铯源1米或存取铯源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防辐射劳保用品,包括铅裙、铅手套等,同时避免无防护人员靠近。如:近距离处理引锭杆对中等。

1.16 在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必须按标准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煤气安全要求

执行《转炉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3.开动地面车安全要求

3.1检查轨道及通行方向无异物,检查地面车与其它物品无牵连、碰刮现象,车上物品确保在车辆运行过程不坠落。

3.2车上不应有人,必须有人时,应提醒人员扶好站好。

3.3检查电源开关无漏电,地面车周围没有人员。

3.4确保开车人员能看清车里前进方向安全,在不能确保视线良好及安全确认时,应专人监护车辆运行。

4.异常情况处置

4.1铸机停水、停电事故处置

4.1.1防范措施

(1) 精心操作,密切关注各水冷系统的水流量。

(2) 水冷件重要冷却数据与铸机系统联锁。

(3) 保证事故水充足。

(4) 保证备用泵正常。

4.1.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停水立即使用事故水。

(2) 报告调度,动力启用备用泵供水。

(3) 出现浇注中突然停电时,大包工必须先关死大包钢流,若操作盒启动关闭操作无效,则立即通过阀台上手动开关手柄将大包关死,同时中包工尽快将中包钢流堵死。(在若各流都装有油缸和盲板,则立即操作阀台上手柄或进行捅阀操作将油缸打出,用盲块堵死钢流;若各流只挂好简易冲杆,浇钢工要用大锤捶打冲杆将中包钢流尽快堵死。

4.2大包穿漏事故处置

4.2.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3) 注意观察中包壁厚。

4.2.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2.1 钢包壁发红

(1) 钢包上部包壁发红,若中间包钢水未满,应开大钢流,尽快将钢包钢水液面降至发红处以下,观察钢包发红情况,能继续浇注则浇完该炉钢水,否则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2)钢包下部、底部包壁发红,应立即关闭钢包水口,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2 钢包壁穿钢

(1) 通知操作人员迅速离开危险区。

(2)钢包上部包壁穿钢,若中间包钢水未满,应开大钢流,尽快将钢包钢水液面降至穿漏处以下,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浇注,若不涉及安全则浇注完该炉钢水,否则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3)钢包下部、底部包壁穿钢,应立即关闭钢包水口,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3 钢包烧机构

(1) 若能维持浇注,浇注正常进行,通过溢流槽将中间包内多余的钢水排出。

(2)若漏钢严重,钢水喷溅厉害,不能维持浇注,则周围人员马上离开危险区,同时立即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4 钢包关不死

(1) 在尽可能快的拉速下若能维持浇注,浇注正常进行,通过溢流槽将中间包内多余的钢水排出。

(2) 若钢流太大,不能维持浇注,立即按回转台“紧急旋转”按钮,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5 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

4.3中包穿漏事故处置

(1)若发生中包穿漏、机构渗钢事故马上通知大包工关闭大包钢流,取下套管, 迅速取出下水口堵流(从上水口堵,并对渗钢的流次投冷料),然后将中包车开到事故槽上方,若中包无法开动则尽量提高各流拉速,尽量拉空中包余钢;

(2)用消防水将流出来的钢水打冷,防止钢水渗到下层房间烧坏设备和电器;

(3)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工作。

4.3.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3) 注意观察中包壁厚。

4.3.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立即把大包开到事故包上方。

(2)报告调度及相关相关人员。

4.4工业燃气瓶着火处置

(1)疏散人员,撤离着火区域。

(2)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现场灭火器灭火。

4.4.1防范措施

(1) 严格按规程操作。

(2) 按规程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4.4.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通知周围人员撤离,现场灭火器灭火。

(2) 直接用水冷却气瓶。

(3)未燃烧的气瓶移至安全处。

4.5浇钢过程漏钢,结晶器烧坯,射源烧损

4.5.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4.5.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停机。

(2)报告调度及相关相关人员。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0目的为能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2. 0适用范围秩序维护部适用。

3. 0管理职责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3.2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 3各值班领班负责对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操作细则

4.1 早班巡逻队员每天到监控中心领取检查表,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

4.2 检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将检查表交给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并口头向其说明发现问题并向当值领班汇报发现问题。

4.3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问题填写工程维修单,派人送工程部,收回白单存档。

4.4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检查表收回存档,每月整理一次集中存档。

4.5 各班领班负责监督秩序维护员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检查表(卡)上签名。

4.6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队员应立即督促相关部位负责人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汇报当值领班跟进督促整改;

属业主、施工单位的由当值领班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相关单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领班汇报。

4.7消防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及性能完好在位;

(2)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

(4)各禁烟、禁火区是否有违章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5篇 燃气区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事项

具体说明

支持文件模板

1

适用范围

万达管理物业区域涉及的燃气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维修等作业。

注:燃气区域作业涉及电气、高处、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

2

作业人员资格及人数要求(含作业人、监护人)

1)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业务。

2) 应设现场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且1个监护人的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3) 作业人员应无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生理缺陷及疾病,且不得在酒后或疲劳作业。

——

3

培训要求

每次作业前对本单位和外包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监护人、应急救援人员、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备案存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工具的使用方法等。

——

4

作业物资准备要求

1) 配备用以隔离燃气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棉质)、工作鞋(五防安全鞋,鞋底不得有铁掌)、手套、安全帽、耳塞、防毒面具和供氧面具等。

2) 施工工具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必须使用铜制工具。

——

5

作业环境要求

1) 清除作业点周围易燃易爆物。

2) 每个作业点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等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至少配置2个专用灭火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

6

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

1) 作业许可审批流程:作业前1个工作日,由本单位作业人员或外包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工程物业经理、工程物业副总、总经理签确同意(一次作业,一张作业许可证,需注明作业范围和内容)。

2) 燃气系统重要部位(如燃气调压室、阀门等)应设有识别标志。在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作业前,应当查明作业区域所在建筑物范围内所有燃气管线情况,并对作业区域进行气体检测。进入有燃气管路穿过或配置有燃气系统相应设备设施的室内区域前,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进入在地下设置的调压室、阀井、检查井内作业前,应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有无其他有害气体,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20%时,方可进行作业。

4) 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当地燃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燃气区域作业许可证》

作业过程中

1) 作业时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作业范围。

2)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具;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

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4) 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5) 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倾倒瓶内残液和拆卸瓶间等附件。

6) 作业时严禁擅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7) 在具有可燃气体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可燃气体探测仪必须时刻处于作于环境中,并保持开启,一旦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8) 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或启动防爆风机通风,切断气源,严禁动用明火、启闭非防爆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拨打电话。

9) 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10) 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上报。

——

作业完成后

1) 燃气系统安装或检修完毕后,应当进行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气泄漏问题;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是否存在泄漏问题。

2) 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 全部工作完毕后,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后,撤离现场。

《燃气区域作业许可证》

7

应急措施

如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

8

对外包方要求

1) 与外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2) 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3) 不得将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 对外包方燃气区域作业应按此规程进行管理。

——

9

制定依据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

——

10

备注

本规程中未尽事宜,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本规程与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不一致之处,按更严格的标准执行

——

第6篇 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一、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操作制度,及定时按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保养;

二、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瓶装液化气瓶乘坐电梯;

三、小孩乘座电梯必须由大人陪同;

四、乘坐电梯的乘客不许在电梯内打闹、跳跃或大力推电梯轿厢及电梯门;

五、电梯的开合门绝对不许用硬物或其他物品卡住,影响电梯门正常 ,以免发生故障;

六、电梯的开合门严禁人为开、关,不得用力推、拉,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七、电梯门未完全开关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出,以免出现夹人的现象;

八、电梯的按扭及轿厢绝对不允许使用硬物按、砸、划,以免造成损坏,影响电梯的使用期限;

九、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或易燃品进入电梯;

十、电梯轿厢地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有细小杂物,以免掉进电梯槽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转,或铺好护垫。

装修期间轿厢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十一、若乘坐电梯出现困梯及突然停电的情况,请不要恐慌,及时按呼救按扭,监控中心会及时呼叫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解困施救;

十二、电梯正在维修或正常保养过程中,请勿乘坐电梯,按工作人员指引行走;

十三、电梯严禁搭乘单车及其他车辆上、下,以免造成电梯受损或造成他人不便;

十四、客用电梯严禁装载货物上、下,物品必须使用货梯以免影响他人搭乘电梯造成不便。

十五、自觉维护电梯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若发现严肃处理;

第7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8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格式怎样的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0目的为能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2. 0适用范围秩序维护部适用。

3. 0管理职责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3.2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 3各值班领班负责对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操作细则

4.1 早班巡逻队员每天到监控中心领取检查表,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

4.2 检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将检查表交给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并口头向其说明发现问题并向当值领班汇报发现问题。

4.3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问题填写工程维修单,派人送工程部,收回白单存档。

4.4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检查表收回存档,每月整理一次集中存档。

4.5 各班领班负责监督秩序维护员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检查表(卡)上签名。

4.6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队员应立即督促相关部位负责人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汇报当值领班跟进督促整改;

属业主、施工单位的由当值领班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相关单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领班汇报。

4.7消防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及性能完好在位;

(2)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

(4)各禁烟、禁火区是否有违章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9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0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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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 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 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 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 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 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 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 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 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 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 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

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

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 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

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 灭火器的检查

4.6.

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

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

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 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

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 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 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 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 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 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 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

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

3.4.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

3.4.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

3.4.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

3.4.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 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

3.4.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

3.4.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

3.4.7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

3.4.8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

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

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

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

4.4消防安全制度。

4.1

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

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

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

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

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

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

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

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

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

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

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

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

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

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1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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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 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 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 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 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 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 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 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 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 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 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

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

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 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

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 灭火器的检查

4.6.

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

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

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 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

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 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 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 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 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 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 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

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

3.4.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

3.4.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

3.4.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

3.4.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 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

3.4.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

3.4.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

3.4.7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

3.4.8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

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

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

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

4.4消防安全制度。

4.1

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

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

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

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

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

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

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

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

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

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

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

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

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

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2篇 z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一、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操作制度,及定时按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保养;

二、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瓶装液化气瓶乘坐电梯;

三、小孩乘座电梯必须由大人陪同;

四、乘坐电梯的乘客不许在电梯内打闹、跳跃或大力推电梯轿厢及电梯门;

五、电梯的开合门绝对不许用硬物或其他物品卡住,影响电梯门正常关闭,以免发生故障;

六、电梯的开合门严禁人为开、关,不得用力推、拉,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七、电梯门未完全开关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出,以免出现夹人的现象;

八、电梯的按扭及轿厢绝对不允许使用硬物按、砸、划,以免造成损坏,影响电梯的使用期限;

九、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或易燃品进入电梯;

十、电梯轿厢地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有细小杂物,以免掉进电梯槽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转,或铺好护垫。装修期间轿厢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十一、若乘坐电梯出现困梯及突然停电的情况,请不要恐慌,及时按呼救按扭,监控中心会及时呼叫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解困施救;

十二、电梯正在维修或正常保养过程中,请勿乘坐电梯,按工作人员指引行走;

十三、电梯严禁搭乘单车及其他车辆上、下,以免造成电梯受损或造成他人不便;

十四、客用电梯严禁装载货物上、下,物品必须使用货梯以免影响他人搭乘电梯造成不便。

十五、自觉维护电梯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若发现严肃处理;

第13篇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化品生产防火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以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四、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适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动火安全规程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5、一级动火作业区

氧气压缩机、氧气球罐、液体储槽、分馏塔、充装间、送气调节间、配电室、油站系统。

6、二级动火作业区

氮水泵房、深井泵房、水冷却塔、空冷塔、仓库等。

7、凡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8、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

五、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及《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在处于建筑施设防火防爆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 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含氧量不得超21﹪.

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六、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a)生产不稳定

b)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主管领导必须都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a)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技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b)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c)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七、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均应有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留到动火结束。

3、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管领导同意,另作具体处理。

5、使用测氧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过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7、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8、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八、《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在表格中给予注明。

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a)《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b)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c)一份《动火安全作业》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d)《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e)《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科存查。

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8h.

b)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c)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初审签字,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保卫部终审批准。

b)一、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初审签字后报保卫部审批。

九、职责要求

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责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带徒作业,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科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 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部门负责人

动火点所在单位的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做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第14篇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

一、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

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

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

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

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

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

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

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

第15篇 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介绍: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隶属炼钢厂煤气作业区维护点检工作岗位,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工艺流程:

1、点检路线:煤气加压机房—室外平台—煤气柜—煤气管线---风机房----厂房烤包器---混铁炉---混合站---防回火水封—值班室

2、维修、维护设备:点检出相关隐患、设备故障---报告相关领导--制定相关安全方案---办理相关票证----通知煤防员、安全员监护—落实相关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维修---恢复安全装置—清理现场--做好相关记录。

三、岗位职责范围:

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

四、安全操作规程:

1、下列均为有煤气危险的情况:

(1)进入可能存在煤气或渗入煤气的设备或煤气管道内工作。

(2)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工作。

(3)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动火。

2、凡不熟悉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未经训练,不熟悉煤气基本危害性和中毒救护知识,以及酒后上岗等人员,不准参加煤气抢险、检修、维护工作。

3、班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在充有煤气的管路上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钢制工具应涂上黄油,严禁在煤气管线上拴拉电焊线。

5、在抢修和检修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区域的co浓度在工作允许范围内,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发现有人员中毒时应先救人,再处理其它事故。

6、进行煤气设备维修工作前,应办理相关票证,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及设备电源,挂警示牌,置换合格,并准备好充足的消防用具,有专人监护。

7、煤气危险区作业时,监护人员应站在靠近作业场所的安全区,不得随意离开。

8、在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煤气泄漏时,必须戴好空气呼吸器,作业场所40米内不得有明火。

9、使用电葫芦吊物件前,要检查好电器防爆电机、钢丝绳是否良好,严禁歪拉斜拽,不准用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手柄作业,防止出现漏电事故。

10、清理加压机叶轮前,检测好co浓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时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伤人和漏电事故。

11、检修完加压机要进行手动盘车,试运转前要将该系统置换彻底。

五、事故的应急及处理

5.1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

5.1.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1.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人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1.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2煤气中毒者的处理

5.2.1在佩戴呼吸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5.2.2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5.2.3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5.2.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2.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3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5.3.1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3.2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5.4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5.4.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剩余煤气处理干净。

5.4.2对爆炸地点应加强警戒。

5.4.3在爆炸地点40m以内不应有火源。

区域安全操作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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