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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程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内容

一、消防安全目标与责任

1. 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2. 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二、消防安全制度

1. 制定并执行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2. 设立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消防安全培训

1. 所有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源控制、火警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知识。

2. 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消防设施维护

1.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设备的性能测试。

2. 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修,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五、火警处理

1. 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向消防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 初期火势可控时,应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通知专业消防人员。

六、消防安全评估

1. 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分析潜在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标准

1. 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要求,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执行。

2. 培训内容应涵盖《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定》的相关要求。

3. 消防设施维护参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进行。

4. 火警处理遵循《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2. 问:新入职员工何时应完成消防安全培训?

答:新入职员工应在一周内完成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问:发现火情时应如何行动?

答:发现火情,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向消防部门报告,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若火势可控则使用灭火器材扑救。

4. 问:消防安全评估的频率是多少?

答: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分析潜在风险,提出改进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和管理

1.1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2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区

1.4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也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备足消防栓、砂、铁锹等。

1.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忆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 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进行焊割作业;

(2)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工作业;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学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动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前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前,不准焊割;

(9)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焊割;

(10)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电炉。

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管理2.1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并会同消防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工作。

2. 2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提出和落实防范的措施。

3、施工现场仓库的防火3.1易燃仓库的设置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的地方,并应设在下风方向。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

(3)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辅助区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距离。

有飞火的烟囱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架高电线的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6)易燃仓库堆料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锯末不得大于200m2. 堆剁与堆剁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7)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每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把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势的扩散。

3. 2贮存

(1)对贮存的易燃货物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锯末、煤等燃料堆放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应经常注意堆垛内的湿温度变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准生火烧饭,不准吸烟。

第2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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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 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 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 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 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 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 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 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 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 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 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

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

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 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

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 灭火器的检查

4.6.

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

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

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 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

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 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 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 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 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 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 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

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

3.4.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

3.4.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

3.4.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

3.4.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 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

3.4.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

3.4.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

3.4.7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

3.4.8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

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

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

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

4.4消防安全制度。

4.1

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

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

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

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

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

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

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

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

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

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

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

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

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

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3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1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1)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第4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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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__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 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 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 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 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 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 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 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 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 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 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 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

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

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 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

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

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 灭火器的检查

4.6.

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

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

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 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

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

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

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 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 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 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 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 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 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 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 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

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

3.4.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

3.4.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

3.4.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

3.4.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 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

3.4.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

3.4.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

3.4.7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

3.4.8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

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

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

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

4.4消防安全制度。

4.1

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

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

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

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

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

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

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

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

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

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

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

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

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

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5篇 家具厂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一, 目的

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管理职责及岗位安全消防责任制,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

三, 职责

以总经理为组长,行政部经理和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电工班长、保卫人员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副组长主持日常工作。

行政部负责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日常安全消防检查。

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消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四, 程序内容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消防重点部位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落实责任人。

(.2):行政部定期举办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树立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 “谁主管,谁负责”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消防工作职责纳入工作备忘录中,常抓不懈。

(.4):每个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严格遵照执行,结合本部工作、生产实际,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安全消防教育和考核,并建立相关记录。做好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对重点消防部位,如生产车间、油漆库房、配电房、食堂、宿舍等保卫人员每日重点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和报告。

.(6):行政部与生产部协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通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7):生产区域设立禁火黄线,各消防部位设立警示标语,消防设施(消防池、灭火器、消火栓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护保养。

(.8):生产部对各岗位建立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对有安全危险的设备配置保护装置。

.(9):事故发生或隐患发现绝不能放过,不得漏报、谎报、隐瞒或夸大,严格做到“三不放过”原则,重大事故及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10):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熟知报警程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

.(11):主动与地方政府、消防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勤请示,勤汇报,寻求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第6篇 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工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 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 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 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 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 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 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第7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8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篇 消防安全分工执行标准

第一章 消防中心职责标准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掌握本辖区实际情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制定辖区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检查各住户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辖区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等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五、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电脑主机,发现火警,火灾和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当值主管及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六、负责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负责辖区用火部位安全监督。

七、负责对辖区人员进行消防防火宣传教育。

八、积极组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辖区各重点部位,如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材装置,楼层消防分屏及报警,排烟系统,对讲系统,查看周围有无火种,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九、重大节假日,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业主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物业总经理和物业经理。

十、建立和健全辖区的消防管理业务档案。

十一、负责将每天辖区消防情况报告给部门经理。

十二、负责处理消防中心当值所发生的任何火灾情事故,并及时报告给有关领导。

第二章 小区(大厦)义务消防队长职责标准

一、小区、大厦义务消防队长由各个小区、大厦安全主管担任。

二、小区、大厦义务消防队长在服务中心防火责任人和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理小区(大厦)义务消防队。

四、按既定消防训练方案,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实战训练或演习,使小区(大厦)义务消防队做到防火工作常备不懈。

五、随时检查辖区内消防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及时制止纠正。

六、配合维修班作好消防器材、设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不受损坏。

七、随时检查队员对消防器具使用掌握的实际情况,提高“义务消防队”的实战能力。

八、接到火灾信号后,在安排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既定方案或临时制定的方案进行灭火、抢救。

九、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义务消防队培训、消防工作情况。

第三章 服务中心消防责任执行标准

消防

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消结合”的方针,服务中心内的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都有责任搞好消防工作,各级骨干、主管更是消防工作的带头人,是消防工作的当然责任人,应负有如下职责:

一、依照服务中心及市政府消防管理规定,对管理区各地方,部门、人员进行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发动住户,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三、监督安装、装修、改建工程过程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进行竣工验收。

四、实行24小时监控,保证各项装置,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五、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六、配合市消防部门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七、对因失职引发的火灾事故负间接或直接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第四章 服务中心主管消防安全职责标准

一、对公司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生产、施工,经营管理之中,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领导消防专干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兼职防火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工作。

六、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并处理。

七、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做好日常防范工作。

八、定期总结消防工作,实施奖惩制度。

第二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第一章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第二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第三章 消防值班制度执行标准

一、消防值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第三篇 消防安全检查执行标准

第一章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操作标准

一、烟、温感报警系统

1、每周对区域报警器、集中报警器巡视检查一次,电源是否正常,各按钮是否在接受状态。

2、每日检查一次各报警器的内部接线端子是否松动,主干线路、信号线路有否破损,并对20%的烟感探测器进行抽查试验。

3、每半年对烟、温感探测器进行逐个保养,擦洗灰尘,检查探测器底端子是否牢固,并进行逐个吹烟试验。

4、对一般场所每三年,污染场所每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清洗吸烟室(罩)集成线路,保养检查放射元素镁是否完好等。

二、防火卷帘门系统

1、每半月检查一次电气线路,元件是否正常并清扫灰尘。

2、每月对电气元件线路检查保养一次,有无异常现象,绝缘是否良好,按照设计原理进行试验。

3、每季度对机械元件进行保养检查,除锈、加油和密封。

三、送风、排烟系统

1、送风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防通道内及消防电梯前大厅加压风口是否灵活。

(2)每周巡视检查各风机控制线路是否正常,打扫机房和风机表面灰尘。

(3)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清扫电气元件上的灰尘,风机轴承加油等。

2、排烟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排烟阀门、窗、电源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同时对各排烟风机控制线路进行检查,就地启动试验,打扫机房及排风机表面灰尘。

(2)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检查电气元件有无损坏松动,对排烟机轴承及排烟阀机械部门加油保养,打扫机房,同时按照设计原理对50%楼层实施自动控制试验。

四、消火栓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各层消火栓,水龙带,水枪头,报警按钮等是否完好无缺,各个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个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备战状态。

2、每月检查一次各个阀门是否灵活,进行除锈加油保养,检查水泵是否良好,对水泵表面进行除尘,检查电器控制部门是否良好,同时按设计原理进行全面试验。

3、每季度在月检查的基础上对水泵进行中修保养,检查电动机的绝缘是否良好。

五、花洒喷淋系统

1、每周巡视检查管内水压是否正常,各供水泵电源是否正常,各个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处于备战状态。

2、 每月巡视检查花洒喷淋头有无漏水和其他异常现象,检查各阀门是否完好并加油保养,同时进行逐层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是否正常,水位开关是否灵敏和启动相应的供水泵。

3、供水泵月保养,季中修内容与消防火栓水泵相应。

六、应急广播系统

1、每周检查主机、电源信号和控制信号是否正常,各控制开关是否处于正常位置,有无损害和异常现象,及时清洗主机上的粉尘。

2、切换机在每月的试验过程中,是否正确的切换。检查麦克风是否正常,定期清洗磁头。

3、楼层的喇叭是否正常,清洗喇叭上的粉尘等。

4、检查后进行试播放。

第四篇 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标准

第一章 手提灭火器使用标准

一、灭火操作

1、手提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扯去铅封,拔去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3、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4、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失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

5、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二、安全事项

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第五篇 消防应急预案及演习工作标准

第一章 火灾扑救总指挥职责标准

一、向消防值班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火灾的基本情况,包括起火的具体方位,燃烧情况,用户疏散情况,灭火人员到位和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二、命令消防值班人员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紧急广播通知住户立即疏散。

三、命令掌握火场扑救情况,命令火场灭火队采取适当方式灭火。

四、命令抢救队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住户通过走火通道疏散,救护伤员,抢救重要物质,帮助运送消防器材,维护辖区外围秩序,引导消防车到位等。

五、掌握消防设备和其他相关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根据灭火需要命令动力队确保应急供电,确保消防供水,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消防电梯正常运行。

六、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灭火原因,处理火灾后的有关部门事项。

第二章 火场抢救队队长职责标准

一、指挥抢救人员火速赶往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救护伤员,抢救物质。

二、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三、指挥运输组救护重伤员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四、指挥运送火场急需的灭火用品。

五、指挥看护组看好贵重物品。

六、指挥安全管理人员维护好物业外围秩序,保障消防通道,严禁非救火人员靠近或进入受灾建筑物,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盗窃、破坏。

七、安排员工在主要路口等候并引导消防车。

第三章 服务中心主管灭火救急职责标准

一、负责指挥本单位员工进行灭火救急工作:

二、接到火灾信息后,立即到火灾现场指挥灭火救急工作。

三、开展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场的主要方面,及时召集人员,组织力量抢救。

四、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通报人员疏散和报告公安部消防部门。

五、向各个部门、班组明确下达救人、灭火,疏散物资,供水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执行。

第四章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负责人灭火救急职责标准

一、自动报警器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当班巡逻保安前往报警点检查核实。

二、火灾确认后,立即向管理负责人报告,同时用对讲机联络义务消防队员赶往火场。

三、根据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消防设备使用程序,向各个部门、班组织和有关人员和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四、组织现场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火场指挥员与各班组长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命令,迅速反映情况。

五、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

六、做好火场记录。

第五章 服务中心员工灭火救急职责标准

一、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明确自己和本班组的战斗任务,坚决执行班负责人的命令。

二、当接到火灾信号后,班组长不在,应自动携带灭火器材,赶往着火地点观察,及时扑灭火灾。

三、组织人员疏散,除按警铃通报外,还必须逐房检查。

四、组织群众自救,稳定自救人员情绪,做好保护工作,为自救人员准备好救生工具,防止轻生自伤事故的发生。

五、在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禁止盲目射水,避免水源浪费。

六、在灭火战斗中,要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注意安全。

第六章 地下库灭火作战工作标准

地下停车库,一旦发生火灾,除有爆炸危险、连锁反应、多车着火、疏散困难等外,还有毒烟浓雾,这对灭火、疏散工作不利。

在地下车库中设计了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防排烟和自动报警系统,同时还装备有手提式灭火器,为了提高灭火的成功率,应采取如下灭火对策:

一、在地下车库起火后1-2分钟内由烟感或温感器报警,在消防中心值班人员或车库保安员发现火灾后,应在1分钟内向消防总指挥和义务消防队发出通知,义务消防队灭火组长和救护组组织应在3分钟内率队员做好准备,赶赴现场。

二、消防中心值班员在2分钟内切断市电电源,启动备用发电机,启动防排烟机进行排烟,关闭自然通风口。

三、义务消防队救护组重点职责是疏散起火点附近车辆。

四、灭火时,灭火组织队员应重点保护受威胁的油箱,避免爆炸发生,除了采用手提式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外,采用喷水冷却车辆是最常用的方法。

五、技术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地下车库自动喷淋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的正常工作,这是扑灭火灾的重要途径。

第七章 小区灭火工作执行标准

为提高和强化小区自救体系的灭火抢险能力,特制定标准。

一、本标准属基本规范,有关人员要根据火灾发生的楼层,方位、被燃物质的属性,天气状况,起火时间和人员的分布情况、灵活掌握、机动处理。

二、一旦发生火灾,必须做到:报警准确,通讯畅通,灭火方案无误,实施迅捷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报警程序:

监控中心

值班员发现消防系统报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尤其是消火栓报警),立即通报相关方位的固定岗和巡逻岗保安迅速赶往报警楼层或火险地,查证报警原由。同时报告消防保安部长。查证人员在确认火灾后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同时就地采取灭火措施。

1、利用就地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与该小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一起组织扑救。

四、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紧急传呼有关领导,报告灾情。必要时立即向“119”报警。报警语:我们是×××小区,位置是在××××号,现×楼×层×发生火灾,请求灭火。”并记录报警时间。

五、灭火指挥系统各主要指挥员到位后,以总指挥为核心组成指挥部(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并根据火情制定救火方案,调配人员,组织实施。

六、在灭火自救期间,总指挥有绝对的指挥权。公安部消防队到场后,向消防队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队队长组织灭火。

七、火灾扑灭后须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基本查清起火原因后,方可清理火灾现场。在此期间,义务消防队员须保护好现场;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各级指挥员的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消防治安部部长及有关人员查询起火的具体方位、燃烧物质、人员分布及疏散情况,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灭火人员的到位情况。

(2)命令监控中心值班员起动相应的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打开应急广播,根据失火方位,火势大小,通知小区有关的人员紧急疏散。

(3)命令各级指挥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挥员缺岗,紧急任命临时负责人,代行其职。

(4)掌握火场扑救情况,命令火场灭火指挥员。

a、采取或改变扑救方式。

b、决定灭火人员放弃抢救,撤离现场。

c、掌握火场抢救情况,命令抢救指挥员。

d、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救护伤员和抢救物资;

e、运送消防器材。

f、维护外围秩序,引导消防车到位。

(5)掌握消防相关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命令有关部门。

a、确保应急供电。

b、确保消防供水。

c、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d、确保消防电梯正常运行。

(6)协助公安机关查明火灾原因,处理火灾后的有关事宜。

2、副总指挥的职责:

(1)总指挥不在场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2)配合、协同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制定救火方案,根据指挥的意见下达命令。

3、火场灭火指挥员的职责

(1)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

(2)确切判断燃烧物的性质,决定和指挥义务消防队员使用灭火器材和

消防设备。

(3)迅速向总指挥报告火场情况。

(4)向总指挥建议采取和改变某种扑救方式。

(5)向总指挥请求增援。

(6)根据现场需要命令消防中心值班人员操作相应的消防设备。

(7)向总指挥建议放弃抢救,义务消防队人员撤离现场。

4、火场抢救指挥员的职责

(1)指挥抢救组火速赶赴现场,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救护伤员,抢救物质。

(2)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3)指挥运输组救护重伤员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4)运送火场急需灭火用品。

(5)指挥看护组看护好贵重物品。

(6)指挥安全管理人员维护好小区外围秩序,保障外围消防通道畅通,防止不法分子趁机盗窃、破坏、严禁非救火人员进入和靠近小区。

(7)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等候消防车。

5、消防相关系统指挥员的职责:

(1)立即组织设备运行人员及设备抢修人员各就各位,保护好机房。

(2)指挥变配电室人员确保应急供电,切断非消防供电。

(3)指挥工程维修部确保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畅通。

(4)指挥相关管理站确保消防电梯正常运行,专供灭火、抢救人员使用。其他电梯一律迫降一层,停止使用。

第八章 火灾时电梯管理工作执行标准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发生火灾时,对于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接驶到首层次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三、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四、井道内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

五、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处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六、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第9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防“火”于未然浅析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李晓渝 现代旅游酒店大都具有规模大、投资多、楼层高、布局复杂、设施设备豪华、服务项目齐全、人员多而且流动频繁等特点。特别是酒店内的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更是人员密集之处。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扑救难,损失严重,后果不堪设想。现代旅游酒店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

根据现代旅游酒店的特点,研究制定出一套科学完整、安全可靠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及具体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控制火灾发生,是每一家酒店管理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消防设施、设备(硬件)的管理科学合理的消防设计和布局、先进适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使其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效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

一座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从设计建造时就开始。消防通道最好设在主建筑物的外面,万一火灾发生便于人员疏散。消防管道、消火栓、喷淋器、烟感器、报警器、灭火器等设施设备要布局合理,火灾发生时便于操作。

消防设备要先进适用,功能要齐全配套。包括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联动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btm气体灭火系统等,安装时要考虑到使用、操作及检查、维修、保养的方便。

有了科学先进、功能齐全的设施设备,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这是管理好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的关键。

酒店可以成立专门的小组,负责整个酒店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这种方法可以减少酒店的费用,但经常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是有些设备的灵敏度问题,难以准确测定。

最好的方法是将这项工作承包给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消防维修公司,同其签订详细的维修保养合同及实施细则。这种方案虽然费用较高,但对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较为全面、彻底,能够确保酒店的消防设备始终保持在最佳运作监控状态。深圳金碧酒店采用这一方案,确保了酒店消防设备的安全运行,再加上酒店规范化的管理,曾连续5年被评为深圳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但是,不论采取以上哪种方案,作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控制中心”,每天必须对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酒店消防设备检查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酒店消防设备维修组或消防维修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同时,每月至少一次将检查结果上报管理当局,以便他们了解掌握酒店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消防职能(软件)的管理依据有关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是酒店消防职能管理的基础。

深圳金碧酒店将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整编成《金碧酒店消防安全手册》,作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南,内容包括酒店逐级防火责任制度、重要部位和岗位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临时施工制度、动用明火、焊接制度、易燃物品专人保管制度等。

酒店还必须设立专门的消防控制中心对酒店进行24小时的监督和控制,监督检查酒店对公安消防管理条例的落实执行情况,以及酒店制定的各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制度等的落实执行情况。

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部门都要确保全年无火灾事故的管理目标,并对达到管理目标的防火责任人进行精神和物资上的奖励。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的,对其责任人降职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酒店还应建立完整的防火档案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计划。防火档案的内容包括酒店各部位的平面图、酒店消防工作情况以及各种安全记录、事故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等全面的书面资料。灭火作战计划应有作战平面图和行动路线、人员疏散方案、灭火扑救方案等,以防万一发生火灾,酒店能够及时从容自救。

平日,要搞好消防宣传及培训工作。积极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新员工入职后,在上岗之前必须参加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酒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并且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要积极组织和鼓励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与问答,在每年的5月安全生产宣传周和“11·9”消防宣传活动中,要大力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第10篇 某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1篇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 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 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 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 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 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 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 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 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11篇

内容一、消防安全目标与责任1.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2.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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