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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吊装前准备 1.1 对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吊钩、制动装置、旋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1.2 确定吊装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防止吊装过程中发生倾斜或翻转。 1.3 制定详细的吊装计划,包括吊装路线、吊装方式和应急措施,并进行风险评估。
二、吊装作业过程 2.1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吊装计划执行。
2. 2 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
2. 3 起吊前,确认吊索具无损伤,吊点牢固,信号明确。起吊过程中,保持稳定速度,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2. 4 吊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吊装物状态,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三、吊装后处理 3.1 完成吊装后,将设备归位,切断电源,清理现场。
3. 2 对吊装设备进行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下次使用时设备性能良好。
3. 3 记录吊装作业情况,包括吊装时间、重量、设备状况等,以便于后续分析和改进。
标准
4.1 吊装作业应遵循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起重机安全规程》。
4. 2 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4. 3 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手册进行,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4. 4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吊装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考试题及答案
1. 吊装作业前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检查?(多选) a. 吊装设备状态 b. 吊装物重量和重心 c. 吊具和吊点 d. 作业人员资质 答案:a、b、c
2. 在吊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如何行事? a. 随意操作,无需严格遵守计划 b. 关注吊装物状态,随时准备应急 c. 快速完成任务,不必过于谨慎 d. 进行其他无关活动 答案:b
3. 吊装后设备保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a. 保证设备下次使用时的性能 b. 提高作业效率 c. 避免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d.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答案:a、b、c、d
4. 谁应对吊装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a. 作业人员本人 b. 设备制造商 c. 公司的安全监督部门 d. 外部独立审计机构 答案:c
吊装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1997
前言
为适应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确保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工程安全,使石油工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和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油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上官寻国 薛金保 杜英侠 李景乐 周学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管理、吊装准备、桅杆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吊车(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的使用、吊装过程控制及现场施工安全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
大型塔类设备指质量大于或等于80t,或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的立式设备和钢结构。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2-199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3 吊装管理
3.1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程概况;
b)平面布置;
c)吊装工艺;
d)吊装受力计算及机索具选择;
e)安全性计算;
f)劳动组织及岗位责任;
g)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3.2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审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并负责监督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的正确运行。
3.3吊装工艺工程师根据吊装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及贯彻执行吊装方案。
3.4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应成立现场吊装组织,明确起重、安全、设备、焊接、质检等专业负责人及其职责。
3.5质量检验人员负责核查基础及大型塔类设备的质量,并作出鉴定报告。
3.6设备部门负责起重设备配备、管理和维修。
3.7吊装专职安全员负责起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检查和地锚设置、吊耳以及机索具设置检查验收。
3.8起重操作人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经确认后方可上岗。
3.9吊装准备工作结束,并经联合检查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发起吊令,方可进行试吊和正式吊装。
3.10吊装总指挥应正确执行吊装方案,吊装过程中有独立的指挥权力,不受任何干扰。
3.11吊装质量超过300t的大型塔类设备或吊装难度大的大型设备,其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审定,由企业负责人签发起吊令。
3.12采用新工艺吊装大型塔类设备,应同时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并按3.11执行。
4 吊装准备
4.1 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准备应按吊装方案要求执行。
4.2吊装前应作好班组自检、互检及联合检查。所有检查应作好检查记录。
4.3经过大修或首次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轮(组)和专用吊具,使用前应按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载荷试验或检查,其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存档。
4.4钢丝绳的检验应按gb/t5972执行。钢丝绳捻制方式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作跑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5。钢丝绳作拖拉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3。钢丝绳作绳扣时,若受力小于或等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8;若受力大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6。
4.5起重机具出库前,机械责任人员应核查机具维修、使用、检验记录,确认其技术性能符合使用标准,必要时应进行解体核查,发现缺陷应按gb 6067的规定处理,经机械部门负责人同意或经载荷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库。
4.6卷扬机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完好状态。选定卷扬机时,应使其牵引力、容绳量和跑绳速度同时满足使用要求。
4.7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导向滑轮的位置宜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
4.8地锚设置时应按吊装方案要求进行,地锚设置过程中应进行监检并作好记录,监检内容包括坑的几何尺寸、埋件材料和焊接质量、埋后夯实情况和锚坑位置的地貌。卷扬机地锚和重要的导向滑轮地锚,宜按其使用载荷的1.1倍进行拉力试验,作好试验记录并存档。
4.9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以下简称吊车)应按随机文件的要求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良好状态。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限制器、指示器和制动器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同时还应对吊车作业进行稳定性校核。选择吊车时,吊车性能应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4.10滑轮组两滑轮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轮径的5倍,钢丝绳进入滑轮的偏角应小于15°。
4.11卡扣应设置在易于拆卸其连接绳扣的部位,且应使其纵向受力。合力作用点不应偏离其对称中心线。
4.12钢丝绳端部的
第2篇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11 - 89 安全帽
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 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5.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6.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机动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
6.3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3篇 立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作业人员、机械设备、行车安全。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清楚施工影响范围;安装作业的各项技术标准。
3.2检查机柱、机构、梯子、卡盘等安装配件是否齐全。
3.4检查其功能是否满足施工规范和验标的要求。
3.5检查机柱及机构吊装作业使用的扒杆、叉杆、大绳、安全带、脚扣、滑床板、钢钎、镐、锨等工器具是否齐全。
4、安全操作规程
4.1在既有线施工时,严格执行登记、要点、消点制度,
4.2在既有线,每次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前驻站联络员应在车站运转室施工作业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须注明以下几点:
a、登记时间;
b、施工内容及范围;
c、施工负责人及本人姓名。
4.3登记完毕得到允许施工命令后,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及防护员,为防止听错,必须执行复诵制度。
4.4在既有线施工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清理,确认线路状态完好后向驻站联络员进行汇报,驻站联络员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消点。
4.5人工立机柱时,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按每人承担不超过50公斤的重量配备作业人员。
4.6根据限界要求和定测记录的位置挖坑,坑深满足施工规范、验收的规定,挖坑时注意对路基的保护,挖出的不同种类的土料分开堆放,回填时按路基原来的配料标准再加3~5%水泥分层夯实回填;挖坑时根据现场的地形,要挖出适当的马槽。
4.7核对机柱坑的深度、限界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12~15人,将机柱徐徐拉起。机柱立起后,拆除滑床板,校正机柱穿线孔位置,校定限界,回填土捣固,安装机柱卡盘(离地面500mm),u型螺栓拧紧,再次校正机柱的左右、前后、垂直,培土捣固、拆除工具。
4.8采用专用滑轮吊装,大绳两边相互平衡,人员中间辅助调节的方式将梯子立起并靠在机柱上。在两侧大绳辅助下,将梯子举至机柱顶端并将梯子顶卡箍套入机柱、下沉,卡箍距机柱顶150mm,梯子中心与机柱中心的线与钢轨平行,先将最下端包箍固定再逐一固定,然后用专用滑轮吊装机构,利用梯子进行机构调整,调整完毕后,该信号机做好无效标志。
4.9载机柱坑未回填及夯实前不得攀登机柱,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4.10使用滑车或吊杆吊装机构时,机构起吊后下方不得站人。
5、其他注意事项
5.1严禁在雷雨、暴风雪天气进行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
5.2进行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工具、材料等物品应放在工作袋内,不得放在信号机上。
5.3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同一机柱上、下同时作业。
5.4在接近馈电线处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机柱与馈电线最近侧线条的间距,不应小于机柱长加2米,当距离不足时,应在馈电线停电后作业。
5.5在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将机构、变压器箱内进行清扫、整理,备齐端子板上端子柱及紧固螺丝,保持内部清洁整齐。根据验收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发现缺陷及时克服。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扫,严禁污染施工现场。
第4篇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2、起吊前应严格检查吊耳。绳扣应捆绑在重物重心以上并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或滑脱。在起吊物上应拴绑溜绳,以防止起吊中重物摇摆和旋转。
3、使用两根绳扣吊装时,绳扣的夹角若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起吊重物有棱角切面,绳扣应加衬垫,以免损坏绳扣。
4、大型吊装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毫米左右,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和机索具,若无问题再正式起吊。
5、“施转法”吊装时,被吊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在主吊滑车组的方向应有制动索具,防止设备“自动就位”而斜倒。
6、“滑移法”吊装时,若用双桅杆起吊,桅杆的仰角应一致,牵引主吊滑车跑绳的卷扬机同速。若设备直径大于3米,应设置两套溜尾索具,并使两边受力一致,溜尾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扭转措施。
7、起吊杂乱堆放物件,应先将起吊物与其它物件分开再起吊。起吊重叠预制混凝土构件,如粘接力过大,应先榫开再起吊,不得靠起重机械生拉硬拽。
第5篇 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起重吊装是指建筑工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施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大。
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
2、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
3、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
5、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
6、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原则。
7、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
8、构件存放场地应该平整坚实。构件叠放用方木垫平,必须稳固,不准超高(一般不宜超过1.6m)。构件存放除设置垫木外,必要时要设置相应的支撑,提高其稳定性。禁止无关人员在堆放的构件中穿行,防止发生构件倒塌挤人事故。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1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经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项
⑴手动倒链: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吊物时应挂牢后慢慢拉动倒链,不得斜向拽拉。当一人拉不动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齐猛拉。
⑵手搬葫芦: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用前检查自锁夹钳装置的可靠性,当夹紧钢丝绳后,应能往复运动,否则禁止使用。
⑶千斤顶: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千斤顶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并垫木板或钢板,防止地面沉陷。顶部与光滑物接触面应垫硬木防止滑动。开始操作应逐渐顶升,注意防止顶歪,始终保持重物的平衡。
第6篇 起重吊装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部门
冲压车间
工种
起重操作工
作业单元
起重吊装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
可能发生的伤害
安全预防措施
1、非起重人员严禁乱开起重行车,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视觉、听觉、心脏、血压必须正常;必须经实际学习,熟悉行车性能,经班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起重行车的一般性能结构,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操作行车时,应佩戴相关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4、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向组长讲明,以防他人随便开动行车;在操作中,行车工必须集中精力;
5、起吊重物时,必须先进行离地0.5米试吊,然后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安全后再进行正常起吊作业;
6、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得超出1米,并切实注意安全。吊运工作物要慢起慢落,操作行车的人应走在吊运物的两侧面面,严禁人员站在吊物下面;
7、起重行车运行中,未完全停止,严禁改开倒车;行车行至接近轨道两端时,切勿开动过猛,以免发生越轨等事故;
8、操作行车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吊物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应按规定鸣铃报警或大声叫喊给于警示:
10、挂钩和钢绳与工件角度三点成一线,须垂直起吊;
11、点动装置一分钟内不得连续不断多次操作;
12、吊运过程中,重物严禁从人和重要设备上空通过;
13、对钢丝绳判断更新安全标准如下:(发现钢丝绳压扁及凸出现象,露出绳芯 ,有尖刺现象;断头数目3%可用,打折70%的承载量,断头数目10%可用打折40%承载量;钢丝绳有锈蚀、断头数目达到20%则钢丝绳报废。);
14、吊钩的报废安全标准如下:(吊钩有裂纹时;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时;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时。)。
1、吊装过程中吊装物倾斜坠落伤人;
2、钢丝绳断裂导致吊装物坠落伤人;
3、吊装过程中吊装物撞人;
4、吊装物撞击物体坠落伤人;
5、起重行车配件坠落击伤。
1、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电气开关,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符合以下安全要求方可使用(吊钩钩头润滑有无缺陷;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行车时有无异响。);2、作业前佩戴安全帽、防护鞋;3、起重作业开始前,司机必须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才能开始作业;4、若发现缺陷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调整、检修、不得迁就使用;
5、严禁超规范使用行车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游活动物不吊;氮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带棱叫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的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违章指挥不吊。);
6、了解工件重量,对工件估计不能失估,克服盲目 、冒险作业;7、岗前禁止喝酒,作业中禁止闲谈,打电话、杜绝疲劳操作;8、不允许将重物起吊滞留空中;9、起吊作业要遵守起吊平稳 、准 、快、 安全 、合理五个原则;10、作业结束后应将行车停靠人作业时触及不到的地方,空钩升高离地面2米以上,并将电源总闸关闭。
第7篇 梁板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架桥机安装
(1)架桥机安装要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2)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整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吊装构件应平起稳落;
(3)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在桥跨中推进时,悬臂部分不得超过已拼好导梁全长的确1/3;
(4)墩顶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5)墩顶龙门架使用托架托运时,托架两端应保持平衡稳定,行进速度应缓慢。龙门架落位后应立即与墩顶预埋件联结,并系好缆风绳;
(6)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2、架桥机纵向前移
(1)轨道铺设对于整个架桥机纵向前移来讲,其顺直平行牢固是关系到架桥机能否连续纵移到位的保证。因此,对枕木、钢轨的规格间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即轨道应平行等距辅设,禁止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钢轨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有错台;
(2)铺设钢轨,必须注意两条钢轨间的间距,其实际中心线与轨道的几何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3 毫米,钢轨接头可以作成直接头,也可以制成450角的斜接头;一般的缝隙为1-2 毫米,同时必须采用标准钢轨鱼尾板联接,其联接螺栓不得少于四个,一般应用六个;接缝底设一道枕木,用以固定钢轨;接头处两根钢轨的横向位移或高低不平偏差均不得大于1 毫米;两条钢轨的接头应错开500 毫米以上。
(3)纵移前,纵向天车应置于导梁后,并锁死以增加后端平衡重量,确保抗倾覆,安全系数大于1.5。
(4)鉴于纵移时,前支腿挠度过大,因此纵移前,视其前端导梁头的挠度,拆除前支腿或提升前端支承杆,以保证有足够纵移上墩的空间;
(5)检查索引卷扬机、滑车和牵引用的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是否配套,中横梁联结是否稳固妥当,消除架桥机上下建筑材料物及前进沿途障碍物。
(6)架桥机纵移必须在白天进行,严禁在夜间进行移动架桥机作业,两台卷扬机应保持慢速同步,并注意观察架桥机的稳定情况,如有不妥,停机处理后,方能继续纵移(注意:架桥机的纵移必须一次连续纵移到位,必须落实稳定措施后,才能下班停止作业,禁止在悬臂状态过夜)。
(7)纵移到位后,必须尽快安装好前支腿,保持架桥机整体稳定,并注意确保跨径空间,前、中、后支腿及上、下天车梁面,应保持基本水平,其相对高差控制在50 毫米以内。
3、梁片横移
(1)施顶及横移时的倾斜度,及时校正,保持其垂直度。再在梁的两吊点处放置铁凳,托架(即马鞍)千斤顶等,调平符合要求,使千斤顶与马鞍受力(注意:千斤顶起重吨位不得小于顶升构件的1.2 倍,一次顶升高度应为活塞行程的1/3)。
(2)千斤顶施顶作业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将梁顶高10 毫米左右,观察情况;第二步,起动千斤顶将梁顶离底板,使横移平车顺利托入梁底并就位,然后卸除千斤顶,准备横移。施顶作业时,应防止发生以下情况:施顶过程中,梁身偏斜;铁凳底座支承能力是否适应,有否出现不平整或突然下降倾斜现象;起顶前,必须对支承千斤顶底座的桥面板受力状况进行验算,防止倒梁事故的出现。
(3)千斤顶起落梁片应使用螺旋千斤顶,严禁使用油压千斤顶,同时还必须两端交错进行,不得同时起顶,起顶过程要有专人垫木板,使其底面与保险垫木间的距离宜控制在30-50 毫米以下。
(4)梁钢筋砼面与钢板、钢板与钢板之间应放木板、麻袋片或橡胶皮等,防止滑动或造成局部应力无穷大。
(5)梁横移使用符合起重吨位的手动葫芦,一端固定在对应的另一个梁底座钢筋砼上,另一端拉动横移平车,横移前,先让手拉葫芦受力,检查钢丝绳是否正常,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两端同步运行,轨道接头要平整。
(6)在整个梁片横移的过程中,两端必须有稳妥的斜撑式托架支护和用扁担梁垂直支撑在横移平车上,使梁体与横移平车连成整体以加强横移作业时横向稳定性。
(7)梁体横移到纵移轨道就位后,按a 、b 、c 点的要求,将梁体安放在纵移平车上。
4、梁片纵移运输
(1)梁片纵移运输从预制场拖运至架桥机处起吊,若拖运距离太远,中间除加卷扬机接力外,还要求卷扬机位置和转向滑车位置要注意调整拉力方向,保持直线拖运。
(2)拖运前,先让卷扬机受力,检查前端的滑轮、销子、钢丝绳是否正常,各机具锚锁是否牢固,并清除拖运轨道的障碍物。
(3)拖运开始时,牵引卷扬机必须低档慢速运行,再逐步升到中档运行,严禁高速运行。
(4)拖运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用旗语、对讲机、哨子等)进行,各运行平车必须有人同时拿着三角楔块跟随前进,随时观察梁体的固定、稳定及平行运行情况;应特别注意的是在路基纵坡较大、运距长情况下,必须做好防止牵引钢丝绳拉断、梁体下冲的防护措施,同时还必须在每隔20-30m 设一横二纵三根横木的防冲刹车措施,以防不测。
(5)停车转换钢丝绳、卷扬机时,平车轮应及时加塞木楔,以防滑动下溜;运动终点位置时,亦应设止轮器,防止梁体冲撞架桥机的中横梁。
5、梁片吊装就位
(1)吊装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检查卷扬机制动系统,以防止失灵;检查整个起吊系统是否配套,注意钢丝绳通过滑车是否跳槽,使部件轧伤或断钢丝绳;检查钢丝绳是否破损,在缆筒上是否排列整齐,固定绳头有否松脱;梁体就位时,钢丝绳在卷筒圈数是否保持在10 圈以上;检查电器系统是否受潮;检查吊带与梁体接触处的垫隔等。
(2)当梁体吊离纵移平车5-10cm 时,暂停提升,移走纵向平车,对各重点部位进行观察(特别是起重钢丝绳的排列,必须有序、平整、密实,防止上层钢丝绳受力横向挤压而损伤下层钢丝绳),确无疑问,才能继续起吊。
(3)若梁体重心在架桥机后跨时,禁止大距离横向移动,应尽量做到在天车梁跨中起吊,后跨横移范围不得超过架桥机轴线左右1.0 米。
(4)梁体进入前跨后,应先降低其悬空高度,使之在最低的位置进行横移,禁止横移与纵移动作同时进行,应分别操作。
(5)起吊运行过程要保持动作的连续性,减少停顿和起重次数;吊重后的起重系统的纵横移速度必须控制在2 米/分钟的水平,以减少该架桥机的摆动幅度;降落时必须平衡,防止梁体本身出现大幅度摆动而使架桥机受冲击。
(6)梁体降落至距支座5-10cm 时,要校对两个伸缩缝的尺寸。确认无误后,再降落就位;先放固定端后放滑动端;特别须强调的是该梁体就位前,必须对梁的平面,竖向位置做检查,以及最后一块梁片就位时的位置是否够位。
(7)每孔第一根梁(即边梁)就位后,待重量落在支座上,要立即设置支撑等,在未作好支撑前,不得拆除吊带、吊夹等。
(8)吊装第二根梁,要加强观察,注意指挥,防止碰撞第一根梁。
(9)边梁架设后,要立即架好中梁并连成一体,不能使边梁旋转的时间过长。
(10)若需在墩顶上横移,落梁的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在横移前,必须把两根梁横向联接,钢筋焊牢固定好。清除墩上障碍物,铺好滑道,做好梁横移就位各种准备工作。梁横移时操作人员,必须统一指挥,采用手拉葫芦、千斤顶、预拉力拉伸机等,使两端同步进行。横移到位,稳妥后卸除滑块,将梁安装在支座上。落梁时,两端要有专人察看指挥,以控制落梁位置,用千斤顶落梁时,必须要一端先固定好,另一端才能操作。梁就位横移,应禁止单梁横移,必须双梁横移。另外大梁吊装作业及梁横移夜间应禁止作业。
(11)因第二跨梁板需横跨罗金公路,且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故在进行第二跨梁板吊装时,需在罗金路两端离桥50m处,设置临时路障,待梁板到位后放行,为将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一天只应考虑架设一片梁。
第8篇 简易起重、吊装、拖运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人员必须学习并掌握撬棍、滚杠、手拉葫芦、卡环等等的安全技术知识;
2、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架空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必要时应设禁区。作业人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
3、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4.5,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报废。
4、起重用钢丝绳只允许插接,插接长度应为20-25d(钢丝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接头;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d,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不少于15dd且不得短于300mm。
5、使用几根钢丝蝇作索具或用一根钢丝蝇绕成几个分支起吊重物时,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丝绳均匀受力,钢丝蝇与水平夹角不得小于30。
6、索具与重物遭到有尖锐棱角触点,须用麻袋、木板等衬垫,且应按钢丝蝇变形角度降低破断拉力,见下表。
变形角度 | 120 | 90 | 60 | 45 | 0 |
破断拉力降低率(%) | 30 | 35 | 40 | 47 | 70 |
7、滑轮的挂钩在无防止其钢丝绳脱钩装置时,须用10以上铅丝封钩。
8、牵引绳和水平导向滑轮受力时,严禁在其内侧三角区丫人或行走。
9、捆扎重物人员、挂钩人员应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完好。吊物要捆扎牢靠,钓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物件吊起时,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之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第9篇 大型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为了确保吊装的安全生产,在起重机上应有安全装置,超负荷限位装置,超负荷限位装置又分起重力矩限制装置和起重量限制装置,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重量超过答应值的装置,要求载荷重量超过答应值时(最大不得超过5%)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作业。
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臂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起臂、落臂极限位置装置。起臂时,当仰角达到60°时,上限位器就动作,切断起臂电源,停止起臂动作,使起重臂不致仰得太高以免造成背杆等事故。当臂杆仰角到10°-0°的某一位置时,下限位器动作,切断落臂电源,停止落臂动作,使臂不致落的太低,以免臂杆受力不利,造成摔杆等事故。
吊钩限位装置,是用来控制吊钩起升最高极限位置的装置,当吊钩快要接近臂头时,限位器动作,切断电源,以防发生吊钩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的发生。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吊车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不致使吊车撞上止挡器,造成出轨倾翻事故。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吊钩上吊索由钩上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起重司机的职责,司机必须服从指挥职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发“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司机必须熟悉把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各种指挥信号,同指挥职员密切配合,当指挥职员发出信号违反标准规定时,司机有权拒尽执行。司机在开动车前,应叫铃示警,通知地面上职员,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起重机司机应有上级主管部分的培训合格证件,持证上岗。
指挥职员的职责,指挥职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司机进行联系,指挥职员应站在司性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职员和障碍物,当司机看不清指挥职员时,应增设中间指挥职员,负载降落前,指挥职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指挥职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精通指挥信号,要经上级主管部分专业培训。
起重机司机操纵的基本安全要点
起重司机操纵基本要求是:稳、准、快,稳是指启动制动平稳,吊钩或负载不得摇摆;准是在稳的基础上,吊钩或重物正确的停在所需要的位置上;快是在稳的基础上,尽快协调各机构的工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司机在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各个部件的可靠性,信号确认,起重司机只有与地面指挥职员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后才可进行各种操纵,正确吊物重量,把握吊运平衡,熟练各种操纵安全技术,熟悉吊运事故状态的处理方法。
第10篇 吊装司索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第2条 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第3条 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4条 起升吊装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第5条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情况)。
第6条 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第7条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第8条 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第9条 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10条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通畅,安全疏通畅通无阻。
第11条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第12条 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第13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14条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移动吊物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第15条 吊重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第16条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第17条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11篇 设备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4、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5、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厘米。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6、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7、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之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8、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米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米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绳,并确保缆风绳受力均匀。
2.15“十不吊”操作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砼块、石块、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12篇 构件及设备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各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高速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时,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13篇 吊装篮安全操作规程
1、钢丝绳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吊篮底板、围栏必须保证被吊物不坠落。
2、吊蓝内需有人作业时,其围栏不得低于1.2米,横杆不少于3个,立杆间距不大于1米,焊接牢固。底板至少有两跟拉筋焊接在框架角钢的内侧。
3、严禁在吊篮的防护栏外或护头棚上作业。在无护头棚的吊蓝内工作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栓挂在可靠处。
4、用起吊设备使用时,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指挥准确。人力拉吊时必须由起重工指挥,固定必须牢固、可靠。
5、吊装蓝吊起后吊蓝下不准有人。
第14篇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2811 - 89 安全帽gb 5082 - 85 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hg/t 23008 - 92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hg 23014 - 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4.1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4.2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重物越人头;j.安全装置失灵。5.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6《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6.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机动部门负责管理。6.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机动部门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6.3 《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附录:(标准的附录)吊装安全作业证
吊装地点
吊装工具名称
吊装人员
吊装指挥(负责人)
作业时间
吊装内容
起吊零件重量(吨)
安全措施: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机动部门审批意见:机动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化工生产装置向大型化方向发展,需吊装的物品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吊装作业难度越来越大,需要制定吊装作业安全规程,保证吊装作业安全。一、课题来源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盘锦辽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二、编制原则和目的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各种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建筑安装施工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有关定义、安全要求、《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三、主题内容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根据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2.经查索,在国内外资料中对“吊装作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吊装作业过程,实际上是人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从一处搬运到另一处,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这里既有物的移动,又有人的行为的一个系统过程。因此,本标准将“吊装作业”定义为“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吊装作业在实际施工中,有时是在高处作业,因此本标准规定了在高处进行吊装作业还需遵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4.吊装作业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信号明确,本标准规定要按gb5082《起重吊装指挥信号》要求进行指挥吊装作业。5.《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对此本标准规定在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6.劳动部门规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作业。因此,本标准也做了此项规定。四、编制过程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第15篇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
(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6、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