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为在校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击剑技能,无严重疾病史。
2. 比赛项目:设男子和女子花剑、重剑、佩剑个人赛及团体赛。
3. 赛程安排:包括预赛、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具体时间表将在赛前公布。
4. 竞赛规则:遵循国际剑联(fie)规则,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进行调整。
5. 器材要求:参赛选手需自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击剑装备,包括剑、面罩、护胸、手套等。
标准
1. 技术评分:比赛采用电子计分系统,击中有效部位得分,技术动作准确度也将纳入裁判评分。
2. 裁判判定:每场比赛由3名主裁进行裁决,决定胜负依据为分数领先、对手被罚分或比赛时间结束时的比分。
3. 安全规定:比赛期间,选手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完整防护装备,听从裁判指令。
4. 违规处理:违反比赛规则将受到警告、扣分甚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5. 年龄分组:根据参赛者的年龄分为不同的竞赛组别,确保公平竞争。
是什么意思
1. 赛事组织者将对参赛者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参赛者的健康状况和技能基础,以保证比赛安全和公正。
2. 比赛项目多样,旨在促进各类击剑技术的发展,同时鼓励团队合作精神。
3. 赛程设计旨在充分展示选手实力,通过多轮比赛选拔出优胜者。
4. 采用国际标准规则,保证比赛的专业性,同时适应中小学生的体能和认知水平。
5. 器材要求旨在保障比赛安全,参赛者需提前准备,确保器材合规且功能正常。
6. 技术评分和裁判判定确保比赛结果的客观性,而安全规定和违规处理则强调比赛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7. 年龄分组旨在让相同年龄段的选手同场竞技,减少因年龄差异带来的不公平因素。
以上规程旨在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安全、专业的击剑竞技平台,展示他们的运动才能,提升击剑技能,同时也注重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和体育精神。请所有参赛者、教练员和家长理解并遵守上述规程,共同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范文
一、比赛日期、地点
中学组:4月14-16日,在市第十中学举行;
小学组:4月17-19日,在大学路小学举行。
二、承办单位
市射击协会、z区体育局
三、参赛单位
学校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男子组:花剑 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组:花剑 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五、参加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派遣一名裁判,每剑种凡有运动员参加比赛即可派一名教练员,各组别运动员人数:个人赛限报4人,团体赛3-4人。
2、运动员年龄及各年龄组人数规定:
中学组运动员年龄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小学组运动员为小学六年级及以后。
3、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个人赛按分组循环和淘汰赛进行,团体赛按个人积分决定排位,直接进行淘汰赛。
3、各组别的团体赛人数不得以其他剑种或其他组别的运动员兼任。
4、比赛所需服装器材自理,同时符合《击剑竞赛》的规定(每个运动员比赛服保护服须符合800N技术规格且后背按规定印制个人名字英文标志)。各种器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赛。
七、录取名次
各剑种单项和团体录取前三名运动员给予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并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总分。各项目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录取,分值不变。但比赛项目不足两家单位时,则取消该项比赛。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十、仲裁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