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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接收报修
2. 报修登记
3. 故障评估
4. 维修调度
5. 维修实施
6. 完成确认
7. 反馈跟踪
标准
1. 及时性:业主用户的报修需求应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响应,确保不超过24小时。
2. 准确性:维修人员需准确判断故障原因,避免误判或漏诊。
3. 专业性: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技能和资质的人员执行,保证维修质量。
4. 透明度:维修过程应向业主用户透明,包括预计完成时间、费用预估等信息。
5. 完整性:维修完成后,应确保设施恢复正常功能,并清理现场。
6. 满意度:业主用户的满意度是衡量服务效果的关键,需持续跟踪并改进。
是什么意思
1. 接收报修:当业主用户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时,通过电话、app或其他渠道报告,客服部门负责接收并记录。
2. 报修登记:详细记录业主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报修地点及故障描述,建立报修单。
3. 故障评估:技术团队依据报修信息初步判断故障性质,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
4. 维修调度: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分配维修资源,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5. 维修实施:技术人员按照既定方案进行维修,保持专业素养和安全操作。
6. 完成确认:维修结束后,由业主用户或指定人员确认设施已恢复正常,无遗留问题。
7. 反馈跟踪:收集业主用户对维修服务的反馈,对不满意之处进行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本规程旨在规范业主用户报修处理流程,确保高效、专业的服务体验。每个环节都应遵循设定的标准,以实现业主用户的满意度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所有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规程,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以体现我们对业主用户需求的重视和专业承诺。
业主用户报修处理规程-10范文
业主、用户报修处理规程(十)
1目的
规范维修处理工作流程,确保向业主/用户提供及时、合理、优质的维修服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管理处服务区域内业主/用户报修的处理。
3 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接听维修电话及维修的日常工作安排。
3.2工程部维修班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开展。
3.3工程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监管与技术支持。
3.4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每月维修统计、分析、汇报工作。
3.5客服中心负责维修费用的审核及收缴。
4程序要点
4.1工程维修工作的基本原则:
接待业主/用户报修及上门维修时,应严格遵守礼貌、热情、友善、耐心、平等的十字服务方针,严禁与业主/用户进行争辩。
4.2维修界定:
4.2.1维修事故,下列项目属维修事故:
4.2.1.1管理处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效果有明显差错,经业主/用户多次提出而得不到解决的维修;
4.2.1.2由于管理处责任给业主/用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4.2.1.3业主/用户报修在2周内得不到合理解决或合理答复的。
4.2.2 重要维修:
日常维修在业主/用户报修后一天不能解决的。
4.2.3日常维修:
日常维修是指业主/用户报修项目属《有偿维修人工费》中列出的维修项目,且维修时间在半天以内的。
4.3业主/用户工程维修接待流程:
4.3.1客户服务中心接听业主/用户的报修电话时,应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记录如下内容:
4.3.1.1报修管理处、报修人及联系方式;
4.3.1.2报修的项目及受理时间;
4.3.1.3业主/用户要求维修时间;
4.3.1.4维修费用。
4.3.2客户服务中心在接到报修后,填写《维修服务通知单》,通知维修班领单;
4.3.3维修班接到报修,大致了解维修内容后,准备相关工具,到客服中心领单,上门维修;
4.3.4维修人员到业主/用户管理处维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4.3.4.1身着统一工作服,态度真诚,服务热情,技术过硬;
4.3.4.2维修人员除带必要工具、维修单和零配件外,还要带如下物品:鞋套、专用垫布、抹布、笔等,以备如下工作所需;
4.3.4.3先敲门,得到业主/用户确认后进入房间,如业主/用户单元有地毯的应带鞋套进入;
4.3.4.4先向业主/用户明示并由业主/用户确认维修内容、维修金额(包括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得到业主/用户的确认后,开始维修服务;
4.3.4.5维修时所需工具,应放于专用垫布上,不得直接放于业主/用户桌上、地毯上等;
4.3.4.6维修时不得发出较大的声响或异味,当不可避免发出时,应先征得业主/用户同意;
4.3.4.7维修结束后,要将工作现场打扫干净,不得留下污迹;
4.3.4.8清理工作现场后,向业主/用户说明维修结果,并请业主/用户检验,检验合格后请业主/业主/用户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签字;
4.3.5维修班保留一联维修服务通知单,并将维修情况及时反馈到业主/用户服务中心;
4.3.6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工程部回馈后,及时电话回访业业主/用户;
4.3.7客户服务中心于次月2日前将上月《维修服务通知单》送达综合部;
4.3.8维修费用实行月结制,由业主/用户助理统计分类,将数据上交综合部;
4.4维修分类的处理:
4.4.1 维修事故,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报告主任,由主任处置;
4.4.2 重要维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处置;
4.4.3 日常维修,客户服务中心安排解决。
4.5 维修服务通知单的开据分类
4.5.1 属于公共部位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开单,并于每月25日前交到客服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监督工程部维修情况,确保维修耗材的真实使用和维修的质量,客服助理检查无误后在《维修服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4.5.2 属于业主/用户区域内的维修,由客服中心负责开单。
4.6维修的服务承诺:
4.6.1客户服务中心需在3分钟内记录完毕业主/用户维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维修内容通知到工程部维修班;
4.6.2工程部维修班需在接到维修通知后15分钟(特殊情况的紧急维修应在5分钟内赶到)内领单并赶到业主/用户管理处进行维修确认或进行维修服务;
4.6.3日常维修完毕后,维修班在10分钟内向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反馈维修结果(可通过电话或对讲机的形式);
4.6.4对于暂时无法提供的维修,维修班应向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及时反馈,业主/用户服务中心应及时打电话通知业主/用户,讲明无法维修的原因,并承诺可以提供维修服务的时间。
4.7维修流程的保证措施:
4.7.1将维修结果的评价纳入相关部门及员工的绩效考评。
4.7.2其他各部门接到业主/用户报修时,均应电话告知客户服务中心处理;
4.7.3值班主任及各部门巡视中发现的维修事项,统一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安排;
4.7.4维修中的技术问题、难以协调的问题,及时向工程主管汇报、由其协调、解决;
4.7.5维修中涉及到有破坏性的事件(如撬锁、破门等),要有报修管理处写出的书面申请,客户服务中心方可安排维修班执行;
4.7.6工程部员工不得擅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方便或擅自为小区内业主/用户提供服务以谋取利益或好处;
4.7.7维修人员在工作中要找出维修事件的原因,经常归纳总结,维修事故要写出书面说明;
4.7.8其他形式的报修(如信函、传真等),客户服务中心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5质量要求
5.1日常维修一般在30分钟内处理完毕,超时需及时
反馈到客户服务中心;
5.2重要维修一般在2日内处置完毕,超时需经主任批准;
5.3维修事故应由主任在2日内给报修业主/用户明确答复,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
5.4维修服务的及时率为100%,维修返修率不得高于2%。
6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