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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水质监测:定期采集水样,分析化学成分,确保水质安全。
2.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供水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泄漏和污染。
3.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水源污染源,制定应对策略。
4. 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
5. 法规遵守:遵循相关环保法规,确保合规运营。
6. 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水安全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
7. 技术升级:利用现代科技,如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监控效率。
标准
1. 国家标准:参照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确保水质达标。
2. 行业规范:遵循水利部、环保部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高标准。
3. 内部准则:设定企业内部的水质监控标准,高于法定最低要求。
4. 安全阈值:设定各类污染物浓度的安全阈值,一旦超标立即采取行动。
5. 维护周期:依据设备制造商建议,设定设备检查和维护的周期。
6. 响应时间:应急预案需明确从发现问题到启动应急措施的时间限制。
是什么意思
1. 水质监测:通过科学方法检测水中微生物、化学物质等,确保饮水安全。
2.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供水设施,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水质问题。
3. 风险评估:通过对周边环境、工业活动等因素的分析,预测可能影响水质的风险。
4.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水源污染的步骤和责任人,以便快速有效处理。
5.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的水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6. 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水安全的重视,提升他们识别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7. 技术升级:利用现代化监控技术,如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控水质变化,提高预警能力。
本规程旨在为防治水污染提供全面的监控防范措施,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公众健康安全。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共同守护我们的水资源。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规程范文
为突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防治水工作,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一、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不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少于2名。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四、煤矿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五、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七、煤矿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矿井,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九、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十、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