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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地基与基础工程:如深基坑开挖、大型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等。
2. 结构工程:如超高层建筑的混凝土浇筑、大型钢结构安装、悬挑结构施工等。
3. 脚手架工程:如高度超过50米的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爬升式脚手架等。
4. 模板工程:如高度超过8米的模板支撑体系,或者跨度超过18米的模板工程。
5. 塔吊、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卸和使用。
6. 爆破工程:如建筑物拆除、山体开挖等涉及爆破作业的项目。
7. 电气安装工程:高压电力线路、变电站建设等。
8. 燃气管道工程:高压燃气管道的铺设、改造等。
9. 水处理及排水工程:大规模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等。
10. 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大型桥梁吊装、隧道掘进等。
标准
确定这些分部分项工程为超规模危险性的主要依据包括:
1. 工程规模:如建筑面积、结构高度、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
2. 工艺难度:涉及到新技术、新工艺的首次应用,或者常规方法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
3. 安全风险: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潜在风险。
4. 环境影响: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工程。
5. 技术复杂性:需要多学科交叉协作,技术要求高的工程。
是什么意思
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意味着这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可能对人员、设备、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它们需要特别的管理措施,包括专项设计、专家论证、安全预案、专项施工方案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企业管理者必须对此类工程进行严格监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提升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
超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程范文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