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内容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为车辆修理钳工提供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主要内容包括:
1. 工作前准备与个人防护
2. 工具与设备的检查与使用
3. 车辆拆装与修理的安全操作
4. 紧急情况处理与事故预防
5. 工作场所的清洁与整理
编制指南
1. 工作前准备与个人防护
- 检查身体状况,确保无不适,避免带病作业。
- 穿戴完整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和防滑鞋。
- 了解当日工作任务,熟悉车辆型号及维修历史。
2. 工具与设备的检查与使用
- 使用前,全面检查工具设备,确认无损坏、松动或缺失部件。
- 正确操作电动工具,遵守制造商的操作指南,避免过度施力或长时间连续使用。
- 定期维护和润滑工具,确保其性能良好。
3. 车辆拆装与修理的安全操作
- 断开电源,确保车辆熄火并挂上警示标志。
-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拆卸,防止零件飞溅或损坏。
- 在举升车辆时,确保使用正确的举升点,避免车辆不稳定。
4. 紧急情况处理与事故预防
- 熟悉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切勿自行处理。
- 遵守“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 工作场所的清洁与整理
- 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工具和废弃物,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 存放工具时,应归位有序,避免绊倒或砸伤风险。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2. 当发生安全事故或技术更新时,应及时修订规程,确保安全标准的提升。
3. 复审由安全生产部门主导,结合钳工实际操作反馈,由相关技术人员参与讨论和修改。
4. 复审后的规程应在全厂范围内公告,确保每位钳工知悉并遵守新规定。
请所有车辆修理钳工严格遵守本规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范文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2篇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作业指导书/车辆修理钳工安全规程
1. 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 修理翻斗车、铲吊车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 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份以防打伤头手。
5. 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 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和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 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未停妥严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视线不佳情况下,在厂内外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 车辆须气割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电瓶车试车或驾驶电瓶车,必须经组长同意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