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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什么内容
1. 安全规定:涵盖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准则,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紧急情况处理等。
2. 操作流程:详细说明电气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机步骤,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3.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清洁、润滑等维护任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故障排查:描述常见故障的识别和初步处理方法,为专业维修提供指导。
5. 记录与报告:规定作业记录的填写要求,以及异常情况的上报程序。
编制指南
1. 基于标准:规程应依据国家及行业的电气安全标准,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2. 实际操作:规程需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和设备特性,确保操作步骤切实可行。
3. 明确责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责任模糊。
4. 持续更新:定期审查和更新规程,以适应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
5. 培训与考核:对员工进行规程培训,确保其理解和掌握,并通过考核验证。
复审规定
1. 定期复审: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 变更触发:当设备升级、工艺变更或法规更新时,应及时修订规程。
3. 参与人员:复审由电气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工共同参与,确保多角度考虑。
4. 复审流程:收集反馈意见,分析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经审批后实施修订。
5. 记录存档:每次复审结果和修改内容应记录存档,便于追踪和追溯。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实际操作时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用,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电气作业。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问或困难,务必及时向上级或专业人员咨询。
电气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电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电气作业的安全通则:
1、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③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④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2篇 电气设备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修理前必须切断电源。
2、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4、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
7、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8、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9、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1、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13、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14、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放潮设施。
1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6、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
17、电器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第3篇 某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4篇 电气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扣子扣好,带子系好。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临时挂接地线,应符合技术要求。
(4)一般情况下,不准安设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拆除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彻底。
(5)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符合规格和要求,并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
(6)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好安全防护、安全隔离措施。
(7)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均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绝缘用品;使用高压检测仪表,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kv以上高压线路与施工设备距离不得小于0.7米。
(8)当变压器停电时,必须断开二次侧隔离开关,以防倒送电。
(9)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10) 应按照检修、维护规程操作,不能将电器零部件放在开关上或其它导电位置,工作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清理。
(11)检修工作终结送电前,首先应拆除所设临时接地线、遮栏、标志牌、检修工具等;待全部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后联系送电。
(12) 进入煤气设施和煤气危险区域检修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申请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预案,佩戴煤气报警器,设专人监护。
(13) 在使用电动扳手或电锤时要握紧抓牢,以防止突然过力而扭伤手腕。
(14)在使用安全带时,挂安全带位置应无明显棱角,以防止划伤安全带,造成安全隐患。
(15)手持行灯应绝缘良好,且勿用湿手握行灯,必须用36伏或以下电源。
(16) 高压电器设备检修,执行停电挂牌,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接地线。
第5篇 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电焊(气割、气焊)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前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
2、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在容器内焊割要二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在外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应低于36伏。
3、 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焊割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4、 电焊机外壳应有效接地或接零,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电源开关应绝缘良好,把手、焊钳的绝缘要牢固,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导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决不能露天放置,防止高温烘烤、淋雨受潮。
5、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有火苗和吸烟,更不能让电焊导线或其带电导线在气瓶上通过。要避免频繁移动。禁止易然气体与助燃气体混放,不可与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使用中严禁用完瓶中剩余余气,压力要留有1:1.5表压余气。
6、 每个氧气和乙炔减压器上只许接一把焊割具,焊割前应检查瓶阀及管路接头处有无漏气,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气路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点火操作。点燃焊割具应先开适量乙炔后开少量氧气,用专用打火机点燃,禁止烟蒂点火,防止烧伤。
7、 每个回火防止器只允许接一个焊具或割具,在焊割过程中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焊割具上的乙炔调节阀门,再关氧气调节阀门,稍后再打开氧气阀吹掉余温。
8、 严禁同时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或用手及物体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发生器内发生爆炸事故。
9、 工作后严格检查和清除一切火种,关闭所有气瓶阀门,切断电源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检测诊断。
10、电焊(气割、气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焊工十不焊割”规定:
1) 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 在重点要害部门或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票)手续者,不能焊割。
3) 在容器内工作使用36v以上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其他部门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 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 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 有压力的管道或密封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接。
8) 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 在禁火区(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可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第6篇 电气设备及内线安装安全作业规程
1、在搬运和安装变压器、电机和各类高低压开关柜、盘、箱及其它电气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倾倒、剧烈震动和冲击,保证继电器、仪表等电气元件不受损坏。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带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3、变压器抽芯时,吊装绳扣要牢固,不要碰坏瓷件,勿将异物掉进油箱内。电机抽芯不能坏定子或转子线圈。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弯管时不应用力过猛,面部要避开。
5、在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得攀登套管及瓷绝缘子。调隔离开关,在刀刃、动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应有人,以免开关动着伤人。
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吸、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7、在天棚内作业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行走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天棚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7篇 辅助作业机构电气操作规程
1、待发动机组正常工作后,将工作开关sa2101接通至“工作”位:
2、翻转放下
2.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和转向架4个提升油缸,使作业车1位转向架处于悬空状态。
2.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下放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2.3、 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3、翻转回收
3.1、调节左右液压支腿,使履带车处于悬空状态。
3.2、将履带车翻转控制开关sa3601选择至翻转回收位置,直至履带车放好,断开控制开关。
3.3、调节液压支腿上升,使液压支腿处于悬空状态。
4、停机后,使控制电源开关处于自然断开位置。
第8篇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厂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9篇 船舶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开工前穿好各种劳保用品。
2、船方应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后开工。
3、施焊前掌握焊接部件的技术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
4、检查好电机电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乙炔瓶、氧气瓶、压力表是否正常,不能带故障工作。乙炔瓶周围不能抽烟,施焊点离乙炔瓶10米以上。
5、上船焊接时必须有船方配合才能工作。
6、检查好施焊处所需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
7、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船方要有专人守护。
8、水上作业前,检查好跳板是否安全,如有问题船方应及时解决。船方应按海上作业规定进行工作。
9、在机舱作业必须经安检消防部门检查同意,动火报告批准后,方可施焊。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所用工具放回原处。
11、雨天不能作业。
第10篇 电气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3参加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熟悉所用试验设备、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必须熟悉掌握试验方法、程序和标准。
4各种电气试验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进行,并明确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就是试验工作得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不断地监护试区的安全情况,及时纠正一切违反规程的操作和行为,对不服从命令者有权令其退出试区。
5试验工作人员在试验时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程序及有关制度,必须随时回复试验负责人的命令,并按命令操作。发现危及人身、设备、试品安全现象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报告试验负责人。
6试验室的安全防护装置、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电器线路严禁任意更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变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做出明显标志后通告全体试验人员。但任何变动必须以不妨碍试验工作的安全为前提,变动后应有详细技术资料备查。
7试验室只准作试验用,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室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不得堆放有碍试验人员观察试区的其他物品。一切试验工作必须在规定的试验区内进行,不准跨场或接装临时线路试验。现场试验时试区应设临时护栏,护栏内挂警示牌。
8试验负责人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向全体试验人员讲授试验方案、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情况应记录备查,必要时应录音。
9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要认真检查全部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连线 、试验接地线是否安全可靠,所有试验人员是否按分工要求进入岗位。
10在确认全部人员已退到安全区后,试验负责人即可发出准备通电命令,待得到试验人员逐个回复“可以通电”的复令后,试验负责人方可下达“通电”的命令。
第11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3.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4.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5.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6.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7.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8.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9.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10.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11.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12.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13.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14.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15.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16.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17.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18.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19.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20.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21.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22.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入的签字等项内容。
23.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2篇 电气安装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股规定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器具,应妥善保管,平禁他用。末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的禁止使用。
1.2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1.3用钎子打眼或打接地极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使用冲击钻、电锤或钎子打硅眼或仰面子丁眼肘,应载防护镜。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
1.4用感应法干燥电机或变玉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1.5在带电母线、主干线、摩电道、动力配电箱或带电体处的引下线附近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配管作业
2.1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要选择宽敞、平坦的场地。操作者的面部要避开弯管器手柄,用力不得过。
2.2用钢锯、切管器、砂轮切割切管子时,必须垫平卡牢,用力均匀,临近切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使用砂轮切割的l、日、i型材,应侧身操作,砂轮运转方向禁止有人。营口毛刺末去掉前,禁止用手触摸。
2.3电动煨弯机熄管子或母线时,管子(母线)两要有平等位移的支架,煨弯过程中,不得检查管子(母线)的尺寸,管子(母线)熄弯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人。
2.4使用必须烘干:装砂架子要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敲打时,下面不得有人。人工敲打时,上、下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面不得有人。
2.5上套兰工作台要平稳,套丝工作要支平夹牢。两人以上操作,应动作协调,附近不得有人。
2.6使用需传动管子的套丝机套丝时,必须用直营,托管支架要使用管子保持水平。
2.7用液压开口机开孔时,压模应完好,开孔件要固定牢,不准在液压过程中检查开孔件。
2.8用液压开口机开孔时,压模应完好,开孔件要固定牢,不准在液压过程中检查孔件。
3、设备安装
3.1配电盘(柜、管)等利用滚杠人工运送、就位时,操作人员动作应统一指挥、协调,不得扶摸滚杠的外侧面,扶撑盘(柜)的人员,脚应与滚杠保持一定。利用液压小车运送设备时,应保持设备重心,到位后应先加垫木板,移开小车,再逐渐抽出木垫。
3.2利用机械牵引拖运变压器、电抗器、电机等设备时,牵引着力点应在设备重心偏下,牵引索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15度。
3.3 配电盘1柜等找正对孔及多面盈并弄安装时,不得将手伸入孔、缝内检查就位状况。安装单面盘或重心偏移在一侧的盘,应采取防倾倒措施。装于墙上的配电(操作)箱,及其它较重的设备,应做好临时支撑,待正式固定后方可拆除。 .,
3.4安装照明器具,不准在板条天棚、隔离板人字梯、移式液压升降台或临时搭设的移动台架时,要保持其稳固,派专办监护。选用桥式吊车安装厂房天井照明时,应与吊车司机协调配和。
3.5蓄电池安装及电解液配制
3.5.1室内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戴胶皮手套、围裙、胶鞋、和防护镜等。
3.5.2在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缓缓注入蒸馏水中,并随时搅动。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3.5.3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密度。温度不得超过45,气孔不得堵塞。
3.5.4应各有足够的清水和碳酸钠溶液。当皮肤粘上酸液时,应立即用碱液或清水冲洗;酸液溅人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3.6充氮运输的充压器,在排氮时,排氮口应设在空气流通处。检测含氧量未达到规定指标时,人员不得进人壳体内。
3.7充氦的变压器、电搞器需用罩检查时, 吊罩后必须让器体在空气中暴露15分钟以上,让氮气充分扩散后,方可逆行。
3.8钟罩式变压器全整体起吊时,应将钢丝绳系挂在下油箱专用吊耳上,并必须经过钟罩上市对应的导向吊耳。
4、 电线、电缆敷设
4.1安装电缆桥架应搭没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在支架上窜动或向电隧遥内运送电缆桥梁,作业人员应直辖市配合,用力均匀。
4.2人工装卸电缆时,搭设跳板的坡度要适宜,并用绳索溜住缓慢上下。
4.3往电线管内穿铁线或导线时,操作者头部就避开营
口或接线盒,不得对着营口呼唤、吹气。操作要有市地逆行,不得用力过猛。拉出的铁丝应及时盘好。放线端应有人配合。
4.4移动电缆盘前,就将盘上的钉子等突出物清除干净,将电缆端头固定牢固。
4.5敷设电缆时,电缆盘支架、轴杠必须坚固可靠,,两端保持水平,专人负责电缆盘的制动。电缆滚筒(托轮)要布置合理、均匀且固定。
4.6用卷扬机(必须是低速卷扬机)牵引放电缆时,牵引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电缆转弯处及其它危险部位应有专人监视电缆的移动情况。联络信号要明确。转弯处内侧不许站人。
4.7人工敷设电缆时,人员分布要均匀,在同一侧操作,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一致。电缆在移动中,严禁甲手搬动托轮。禁止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沟沿边、楼梯边拖放导线的电缆。
4.8挖掘地下电缆,当接近保护砖(板)时,禁止使用铁镐和钢钎,宣用铁锹缓慢下挖。
4.9在已通电运行的电缆隧道、沟内及危险地段敷设电缆时,不得挪动或碰击已投入运行的电缆及电缆接头。
4.10切、锯锚装电缆钢带时,必须先将要断开的两端用铁线绑扎紧。
4.11熔化焊锡,锡块、工龄要干燥。配制电缆胶.操作地方要通风良好,如热和搬运电缆咬,应放在有咀的励具内,不得使用密封和焊容器。传递时,必须在地下换手。浇注时,人站在上风向,下面禁止有人。
4.12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压力不可过高。加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喷咀堵塞,应先关气门,在侧面使用通针疏通。作业完毕,要灭火、放气。
4.13用高压兆欧表检查电缆绝缘时.电缆两端应有人监护,测试完毕,必须先用放电棒对电缆充分放电后,方可继续作业。
4.14在进行电缆耐压试验时,两端均应设警戒标志、专人监护。而压设备应接地良好,操作者应穿戴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试验时,试验电压应分段平滑升(降)压。耐压结束,必须用放电棒对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4.15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4.16使用压接枪、液压接钳压接导线或电缆芯线时,应严格遵照其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5、外线作业
5.1坑深1.5m时,抛土要注意土石回落坑内。在松软土质、沼泽地坑,要采取防塌方措施。严禁面对面挥镐和掏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5.2用小车搬运电杆,就捆绑牢固。人力抬运,电杆离地不得过高,动作要一致。
5.3人工立杆,所用叉木、抱杆应坚固完好,操作时,统一指挥,紧密配合,用力均衡。用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利用旧杆立(撤)杆时,应先检查杆根部,必要时应加设备监视拉绳。立杆中,坑内不得有人;杆坑加回填上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抱杆及拖拉绳。整体组立杆塔就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5.4登杆用脚中应与杆梆相适应。使手脚踏板(踩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不准拴挂在瓷瓶或横上。杆上作业用的工具、材料应和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组装杆塔,同一杆上不准同时多次作业。
5.5放线时.线盘架设应稳固,专人负责线盘制动联络信号要清晰。人力放线时,拉线人员应戴垫肩、手套,并应在同侧拉线。
5.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紧或绑扎转角导线,就在外侧操作。紧线用的绳索,应有足够的度.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单方向紧线, 反方向应设临时拉线。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许有人。
5.7架设较长线路时,每2-3km处应做临时接地,送电前必须拆除。
5.8撤除线路时,应检查各杆根、拉线,先松开中间杆上的导线,再用紧线器收紧后,方可拆开终端处的导线。并用绳索溜住缓慢放下,然后再拆拉线和电杆。严禁s5直接用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
5.9雷雨天气,停止外线作业。
6、用电维护
6.1多台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准采用串连接。
6.2现场移动式电器具所用的电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或塑料护套软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6.3用电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规格应与设备的负荷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它金属替代保险丝(片)。
6.4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零线上不准装熔断器或开关。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即三线一地、二线一地或一线一地)。
6.5安装设备电源线时,应先安装用电设备一端,再安装电源侧一端。拆除时反向进行。
6.6现场变(配)电室,应有两人上班。对于小容量的变(配)电室,单人上班时,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均不准越过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7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8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应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挂标志片,将检修设备或线路验电、做短路接地(装设接地线由二人进行,先接地后接设备)。作业完毕,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拆除监时短路接地线。拉、合高压开关应用绝缘捧、戴绝缘手套,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13篇 电气焊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作业,焊接锅炉、受压容器的承压部件,承压管道的焊工,必须经专门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作业。
2、工作前穿戴好一切防护用品,认真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及其下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电、气焊工的专用工具设备,未经本人同意和领导批准,禁止他人使用。
4、电气焊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火和设备进行作业。
5、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6、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7、禁止在装盛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和设备上焊接,如确需焊接,应采取完备的安全措施:(1)将易燃易爆物料倒空,用蒸气蒸煮,然后用水清洗干净。容器进行自然强制通风。(2)经化验分析合格(可燃气体总量小于0.5%氨容器含氨量小于5%)。(3)与容器相连的易燃物料管线用盲板隔绝或断开。
8、在焊接工作场所附近,必须备有足够完好的消防器材。
9、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间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作业。
10、在高空进行焊接作业,焊工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风力超过5级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1、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
12、在容器内焊接作业,应按规定办理进入设备内工作手续,容器外必须有专人监护。
13、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14、焊割后的热件不得插入含油的污水沟、下水井内冷却,防止着火爆炸。
第14篇 电气运行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要求
1.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1身体健康、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1.2具备必须的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法。
1.1.3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2电气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2.电气运行
2.1电气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合格的安全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2.2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安全检修距离要求。
2.3对于不停电的电气设备,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m,60-110kv:1.5m.
2.4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拦。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若工作需要进入上述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2.7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担任监护。
2.8倒闸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
再进行操作。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2.9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必须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必须穿绝缘靴。
2.10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必须戴护目镜和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11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2.12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必须与运行的设备保持一定间距,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清扫运行设备和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震动、防止误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2.13在户外变电所或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工作。
2.14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2.1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值班调度。
3.电气检修
3.1电气设备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检修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办理有关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3.2电气检修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特别是带电作业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3在电气检修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可靠的绝缘安全措施。
3.4电气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且带电作业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
3.5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6对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3.7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3.8当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必须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3.9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
3.10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在电源开关(刀闸)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得拆除安全标示牌或进行送电。
3.11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3.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所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工作。
3.13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
3.15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和安全标示牌。
3.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开或拆除工作中设置的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必须在检修工作完毕后,由检修作业人员才能进行拆除。b
3.17检修工作完毕,由检修工作负责人通知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15篇 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2.变、配电房间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4.雷雨天气巡检室外设备时,巡检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5.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 必须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7.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明确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操作人员责任。工作票必须经签发人签发,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8.不得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 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9. 不应随意拉设临时线路。
10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1.发电、供电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
12.当外线停电后,及时断开配电柜中外电总闸和加油站内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按发电操作规程启动发电设备。
13.恢复外线供电,当外线来电时断开加油站内各主要设备及大负荷设备的电源开关(如:加油机、加油区照明、微机等)。注意观察外电指示灯及电压表变化情况,确认电压稳定后,按操作规程恢复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