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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查看人数:88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有哪些

消防系统是保护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件:

1. 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热感应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用于早期发现火源。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供水管道、水泵等组成,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喷水灭火。

3. 消防栓系统:包括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和消防水带,供人员直接灭火使用。

4. 气体灭火系统:如七氟丙烷、二氧化碳等,适用于保护重要设备和区域。

5.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确保火灾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标准

消防系统的运行需遵循以下标准:

1. 国家消防法规: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维护等要求。

2. 消防系统验收标准:如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规定了系统的性能指标和验收程序。

3. 日常维护标准:参照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是什么意思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旨在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具体含义如下:

1. 定期检测: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的功能性检查,确保其在火灾情况下能正常工作。

2. 维护保养:对系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防止因设备老化或损坏导致失效。

3. 故障处理:一旦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及时修复,避免故障扩大。

4. 培训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流程。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检测、维修的情况,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告,以便跟踪系统状态。

在实际运行中,企业管理者需重视消防系统的运行规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员工和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应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规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风险环境。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范文

第1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2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物业项目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为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程。

(一)程序要点

1、运行监控

(1)消防管理中心监控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防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技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技工维修;

i、巡视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管理处,并进行整改。

(二)异常情况处置

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电源,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扑灭。

(三)机房管理

1、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需经工程部同意,并在当值监控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2、当值监控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干粉灭火器。

4、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四)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时应:

(1)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2、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2)记录不正规

(3)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4)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杯、腐蚀品;

(6)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7)检查物品不齐全;

(8)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监控领班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五)资料保存与审核

1、监控员应对每班次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填写《监控室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安全部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用完的记录本收到办公室归档保存,保存期3年。

第3篇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16)

小区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十六)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人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3.5 行政管理部对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电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小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处理;若电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维护部维修;

i. 巡视小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工程维护部电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或班长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秩序维护部负责人的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专员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系统运行规程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第5篇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

1.0 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0 范围

适用于__物业区域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2 消防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3.3 消防工程师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3.4 安管部主管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

4.0 工作内容

4.1 运行监控。

4.1.1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或防火防盗闭路监控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 消防技工或消防专员每天对园区消防设备进行巡视。

4.1.3 运行监控内容。

a. 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系统正常;

b. 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 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 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应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 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 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工维修部处理;若消防技工巡视时发现应立即查看水位并加水;

g. 破玻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岗位人员立即到楼层查看破玻报警原因;

h. 监控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部维修;

i. 巡视园区灭火器的完好情况;

j. 维修部技工应对co2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等,消除防火区一切杂物;

k. 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等;

l. 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4 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负责人,

并进行整改。

4.2 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 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扑灭。

4.3 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需进入,须经

当值人员同意许可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 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蛛网,光亮整洁。

4.3.3 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4.3.4 室内禁止吸烟。

4.3.5 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设施完好。

4.3.6 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保安员或领班暂时替换,并交待值班注意事项,但不得超过10分钟。

4.4 交接班要求

4.4.1 交接班时应:

a. 进行外观巡视各类系统,查看各类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b. 按操作键查看消防主机内容有无改动,有无增删操作员姓名,密码是否改动、正确。

4.4.2 出现下列情况不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c. 消防主机无法进入操作功能;

d. 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e. 设备上积尘未除尽,有水渍、腐蚀品等;

f. 地面不干净、不整洁;

g. 检查物品不齐全;

h. 故障正在处理中或未处理完毕,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在主管或负责人允许时,交班人方可下班)。

4.5 资料的保存与审核。

4.5.1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消防自动报警控制设备的报警情况记录在《消防系统监控运

行记录》内。

4.5.2 消防中心值班员对每班运行情况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检查各系统均正常后,双方在《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5.4 消防主管监督填写运行监控的各类记录,每月将相关记录汇总整理存档,记录保存期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6.0 表格及记录

6.1《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

6.2《消防中心交接班记录表》

消防系统运行规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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