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监测规程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采集:确保所有关键业务指标的准确记录,包括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生产效率等。
2. 数据分析:定期进行数据分析,识别趋势、模式和异常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3. 过程监控:监控各个业务流程,确保其顺畅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4. 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对企业运营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因素,并制定预防措施。
5. 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防止欺诈和错误的发生。
6. 报告与沟通:定期向管理层报告监测结果,促进信息的透明度和沟通。
标准
监测规程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客观性:所有监测活动应基于事实,避免主观臆断,确保数据的公正性。
2. 及时性: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以便快速响应和调整。
3. 完整性:覆盖所有关键业务领域,无遗漏,确保全面了解企业状况。
4. 准确性: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应经过验证,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5. 适应性:监测规程需随着业务环境的变化而更新,保持其相关性和有效性。
6. 法规遵从:符合行业法规和企业内部政策,确保合规运营。
是什么意思
监测规程的实施意味着:
1. 建立一套系统化的流程,用于持续跟踪和评估企业的运营表现。
2. 强调数据驱动的决策,通过数据洞察提升运营效率和效果。
3. 确保企业在面对内外部挑战时,能够迅速识别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4. 提升内部治理水平,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预防潜在风险。
5. 增强组织的透明度,通过报告和沟通机制,使全体员工对企业的运营状况有清晰的认识。
6. 体现企业的责任感,遵守行业规则,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监测规程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旨在通过系统的监控和分析,帮助企业优化管理,提高绩效,防范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每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和严格执行,以确保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加贴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监测规程范文
第1篇 动态血糖监测仪简明操作规程
一、使用方法:
1、基本操作流程:
1)将探头准确置入患者皮下,探头与记录器用电缆连接好,开机记录血糖值;
2)记录器通过信息提取器与电脑连接,将信息下载到电脑进行分析;
3)医生通过分析值制定更有效的治疗策略。
2、记录器的使用:
1)按键功能:① on/off:记录器开关;② 上/下箭头:选择yes或no或输入数值;③ sel:选择不同功能屏④ act:确定选定的功能或输入的信息。
2)开机后,按sel选择不同屏幕,用act键确认程序设定屏:时间,输入指血值,输入事件和设置屏。
3)设置屏中有4种可选,同样用sel选择,act确认选择或功能的完成:日期和时间设置;清除历史记录;患者id号;初始化。
4)患者1天内至少用常规血糖仪测定4次指血值并输入记录器和输入事件如饭量,药剂量等。
5)对患者使用记录器的具体细节加强宣教。
3、信息下载:
1)将信息提取器和电脑连接并打开电脑和信息提取器开关;
2)将信息提取器设备选择键拨到minimed图标上
3)打开记录器开关,并置于将信息提取器 设备槽中;
4)双击电脑桌面上minimed cgms软件图标,根据屏幕信息设置软件;
5)设置好后,屏幕上方菜单条中的下载图标变成黑色,点击即可载;
6)下载波毕,查看血糖存储血糖报告。
二、常见故障提示及处理:
1、disconnect 1)清除警报;2)检查电缆或其接口;3)再监测一次指血值
2、error 1)清除警报; 2)检查输入的指血值是否正确;3)再测指血值输入记录器或更换探头
3、too high 1)清除警报;2)再测指血值判定是血糖高或探头坏
4、lowbrtt 1)关闭记录器;2)更换电池(更换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第2篇 站台深基坑监测要求规程
站台深基坑监测要求
1、监测项目
为了控制围护结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变位、沉降和预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正确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化施工,其主要监测内容有:
1)地下连续墙的水平位移、变形和垂直沉降、回弹。
2)基坑外地表沉降、基坑内坑底土的回弹量。
3)支撑的轴力和挠度。
4)控制断面上地下墙的钢筋应力及地下墙外土体变形。
5)基坑内外地下水位。
2、监测要求
1)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应由专业单位承担监测工作。
2) 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观测频率等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有关要求。
3) 基坑开挖与支撑的架设、预加轴力及轴力详见《围护结构横断面图》,支撑轴力达到设计值的80%报警。
4) 基坑各开挖段应严格动态控制变形,考虑变形的时空效应,变形监测值的变化速率控制在3mm/d之内。
5) 基坑监测位移警戒值为:达到二级基坑变形控制保护要求的80%时报警。
6) 观测频率及观测点精度:围护结构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期间每天观测一次,当达到报警指标或变化速率加快时,加密观测。位移观测点的精度不低于1mm,地下水位观测精度不低于10mm,孔隙水压力观测精度为1kpa,土压力观测精度为1kpa。
第3篇 工贸企业环境监测分析及工业化学分析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切试剂药品要有标签。剧毒性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并与一般药品分开。毒性物质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落过毒物的桌子和地面画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样品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用手轻煽稍闻其味即可,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3.严禁器具和食具互相挪用。
4.对于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操作处理。
5.腐蚀刺激性药虑品用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6.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必须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缓慢地将浓硫酸加入水中。在溶解强碱性试剂时,也必须在耐热容器内进行。
7.实验宣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合理的安排工作台上仪器、药品放置位置,使分析工作有条不紊。
8.进行与易燃性物质(汽油,煤油,酒精等有机溶剂)有关的一切工作时,不允许放在电炉或其它火源附近。
9.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及电热机械是否有合适的垫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和插座,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0.实验室附近应配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发生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同时采取紧急灭火措施。
第4篇 监测工操作规程
1.瓦斯监测装置的维护与调试维修必须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及日常管理维护,有一定的无线电修理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此项工作。
2.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以及对机内一些连线的拉扯,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路。
3.仪器的报警,断电值,断电,复电范围等严格按《规程》要求设置。
4.为了使瓦斯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起断电作用,局扇应使用磁力开关,并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5.定期(每月)维护仪器,保持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仪器经过半年运行后,应将井下部分运至地面进行全面的清扫,擦拭,烘干维修。
6.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检查接收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分站断电点,指示精度,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7.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工作区域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交代,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情况。
8.做好仪器维修的准备工作和元件保存工作。
9.建立调试和维修记录台帐,做好日常维修和调试记录工作。
10.搞好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第5篇 制梁场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mlvss)指标监测规程
制梁场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mlvss)指标的监测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人员在污水处理厂中的监测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监测规程适用于中铁__局集团第_工程有限公司__制梁场。
3.定义
mlvss及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表示混合液活性污泥中有机性固体物质的浓度,mlvss扣除了活性污泥中的无机成分,能够比较准确地表示活性污泥中活性成分的数量。其单位是mg/l或g/l。
4.仪器
4.1马弗炉(600℃)
4.2坩埚
4.3滤纸
4.4干燥器
4.5电炉
5.采样和样品贮存
①采样:监测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的样品应剔除各类大型纤维杂质和大小碎石块等无机杂质,特别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②样品贮存: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贮存样品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应贮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6.步骤
6.1监测mlss的步骤请见mlss指标的监测规程。
6.2把监测mlss的污泥和滤纸一并放入预先在600℃恒重的坩埚(w1)中,此时坩埚重量记为(w1+△w),先在电炉上灰化,灰化完成后,放入马弗炉在600℃灼烧半小时,取出,冷却,称至恒重,记为w2。由于中速定量滤纸的灰份小于0.1毫克/升,此过程中可以忽略不计。
坩埚的恒重条件为:第一次600℃灼烧半小时,取出,稍冷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分钟,称重,如此反复操作,两次相差不超过0.4毫克即为恒重。
7.计算结果的表示
mlvss(g/l)=
式中:w1――恒重的坩埚(g)
w2――放入马福炉在600℃灼烧半小时的坩埚+滤纸+污泥总重(g)
△w――监测mlss的污泥和滤纸(g)
vs――倒入量筒中的混合液体积数(ml)
注: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8.相关文件
曝气池工况指标行业标准
中铁__局集团有限公司化验与检测管理方法
9.相关记录
mlvss指标的监测原始记录
第6篇 监测监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调度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7篇 安全监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测工。
第二条 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宇、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六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七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八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末投人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九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十一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十二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人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三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交接班→检查→地面检修→井下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机房操作
第十四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十五条 每隔30min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第十六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十七条 与井上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十八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十九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二十条 进人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
第二十一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二十二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耍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21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人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二十四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二十五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二十六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二十七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二十八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二十九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三十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三十二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三十三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三十四条 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井下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碉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三十五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一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三十六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三十七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迸人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三十八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人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三十九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四十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四十一条 电缆迸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人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mm , 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四十二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四十三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四十四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示牌。
第四十五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
第四十六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四十七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四十八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四十九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 距帮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五十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l5mn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人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五十一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第五十二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五十三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1次调试校正,并进行断电控制试验。
第五十四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五十五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五十六条 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人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五十七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五十八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五十九条 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六十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1次调校。
第六十一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工常。
第六十二条 在试验传感器断电控制试验前,通知断电控制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出现问题。
七、特殊操作
第六十三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换电路板时,要切断电源进行。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六十四条 瓦斯断电仪投人五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提前申请,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六十五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六十六条 传感器和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六十七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六十八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十九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8篇 束管监测人员操作规程
(一)、束管监测点的选择
第1条、监测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点,(如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运输巷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以及有丢失煤的采空区密闭内。
第2条、测点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位置处。
(二)、管路敷设
第3条、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线破坏。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他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或立井)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接管箱、除水器、采样箱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应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第4条、管路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管夹板,以便于检查和维修。 ’
第5条、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化验室到井下各测点,整个系统要进行统一编号,并用压气检查管路顺序是否混乱,乱的要及时调整。每一条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地记录管路负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仪器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三)、管路的维护
第6条、应检查管路的漏气、堵塞、破坏等情况。检查管路的漏气和堵塞有以下2个步骤:
1、当地面压力表负压值突然降低时,说明管路出现了断路漏气现象;压力表负压值增高时,说明管路发生了堵塞。
2、通过地面压力表变化找出故障管路后,应携带负压表对井下管路逐段进行检查,查出故障的具体区段和地点。
第7条、管路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管路断开或接头漏气时,要接好或密封;发生水堵时要用空气压缩机加压空气吹有故障的管路(先用低压吹3~5分钟,后用0.3~0.5兆帕的压力吹,一般吹20分钟),除水后要复查管路的气密性。
第8条、应经常检查管路系统,定期打开接管箱、除水器,排除积水。
(四)、井下安设、维修管路时的注意事项
第9条、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束管横过架空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第10条、进入工作地点要先检查顶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应立即排除。
第11条、禁止进入盲巷工作。在微风巷道或密闭前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在浓度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工作。
(五)、测定数据的整理与分析
第12条、根据仪器记录纸上描出的气体高峰值,按档次换算成气体的实际浓度,并准确地填入记录表内。
第13条、根据记录表内的数据,每天在坐标纸上描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等气体浓度的变化曲线。
第14条、对放炮地点的炮烟影响、高浓度二氧化碳对一氧化碳的干扰等,要根据该处一氧化碳有无上升趋势进行正确判断,防止误报;必要时可用色谱仪进行分析对照。
第15条、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要有专门小结,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领导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9篇 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紫旭煤矿的安全监测工。
第2条 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进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高瓦斯煤矿、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第7条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第8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9条 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10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11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 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3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4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有的材料。
3、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
五、操作顺序
第15条 本工种应遵照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地面检修→井下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班。
六、正常操作
(一)机房操作
第16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7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第18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9条 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器的校正。
第20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21条 送电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2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面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
第23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际“gb3836-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4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1)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5条 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6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7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注意协调。
第28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9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30条 雷雨大风等严劣天气时,不得人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31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2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3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4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5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
第36条 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7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是地,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8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9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40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的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调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41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42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43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结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手5毫米,腔内边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4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5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收,持证上岗。
第46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第47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协作工作。
第48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9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50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51条 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具体安装位置:距顶大于或等于20厘米,距帮大于或等于30厘米。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不准开机。严禁在输送机司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本规定。
第52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53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第54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55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第56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关,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57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58条 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59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形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第60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61条 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62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第63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七、特殊操作
第64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第65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第66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67条 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68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69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70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10篇 50层住宅楼基坑监测规程
50层住宅楼基坑监测
⑴、本工程为一级基坑,应对下列项目进行监测:
①、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坡顶和支护结构顶部
②、地表裂缝:坡顶向1.5m范围内
③、地下水位观测:出水点和降水井
④、支护结构内力:支护结构应力最大处
⑤、锚杆拉力:外锚头
⑥、分层沉降:层面分界处沉降标
⑵、水平位移:在基坑周边内设置13个水平位移观测点,以观测基坑侧壁在土方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的侧向变形。
⑶、沉降:在支护外侧,沿基坑周边每隔20~30m布置一个沉降观测点,观测地下室施工对周围土体的影响。沿重要地下管线或道路每15m布置一个沉降观测点。
⑷、水位观测:在基坑外侧布置8个水位观测井,观测地下室施工降水对基坑周边水位的影响。
⑸、围护桩变形:在基坑周边内埋设9根测斜管,测斜管的长度为15米,以观测围护桩在土方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的侧向变形。
⑹、分层沉降观测:在基坑周边设置10组分层沉降标。每组沉降标内每一层设置一个标志。
⑺、围护桩内力: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围护桩与支撑,使用钢筋应变计测定围护桩与支撑的内力。
⑻、观测频率:基坑开挖过程中,每周进行水平、沉降变形观测2~3次,地下室底板浇捣完毕后,水不、沉降变形观测每周一次。地下室施工至场地标高后,观测一次即告结束。遇到瀑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次数,具体由设计人员确定。
⑼、监控预警值指标:基坑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45
第11篇 束管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不按规定埋设束管或束管不完好。
2.没有及时对束管监控设备故障进行排除。
3.作业地点气体超限。
4.顶板支护不完好。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束管监测操作。
第2条束管监测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束管监测管路及设施的安装、维护、回收。
2. 负责自然发火观测点埋管。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束管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2.熟悉掌握束管监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工作原理及使用方法。
3.掌握自然发火的发火机理、预防措施等知识,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
四、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
1.采煤工作面的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支架间、采空区、终采线;
2、煤巷的高冒区;
3.有遗煤的密闭;
4.其它自然发火观测点。
第7条测点应尽量布置在巷道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第8条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第9条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先排除后工作。
第10条禁止进入未通风的盲巷工作。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工的规定,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操作准备
第11条备齐工具、材料,检查设备、仪器工作状况。
六、正常操作
第12条敷设束管时应尽量选择路径短、少拐弯的路线进行敷设,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选路径应在行人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被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所选路径温差变化幅度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差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管接头、除水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
4.地面管路要采取防冻措施,防止冻裂管路。
5.管路敷设按照管路和电缆敷设的有关标准执行。
6.束管监测采样器应悬挂在监测地点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应正对风流方向。采样器应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便于维护的地点。
7.管路铺设完毕后,从地面监测室到井下各测点,整个系统要进行统一编号,检查管路顺序是否混乱,乱的要及时调整。每一条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的记录管路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的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8.监测密闭内和煤体内气体变化时,应预留监测管路或布置监测眼,束管监测采样器应埋设在监测管内,且用黄泥封口。
第13条束管管路的维护应遵循以下几点:
1.应检查管路的漏气、堵塞、破坏情况。检查管路的漏气和堵塞有以下步骤。
(1)当地面压力表突然降低时,说明管路出现了断路漏气现象;压力表负压值增高时,说明管路发生了堵塞。
(2)通过地面压力表变化找出故障管路后,应携带负压表对井下管路逐段检查,查出故障的具体区段和地点。
2.管路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管路断开或接头漏气时,要接好或密封;发生水堵时要用空气压缩机加压空气吹有故障的管路(先用低压吹3~5min,后用0.3~0.5mpa的压风吹20min),除水后要复查管路的气密性。
3.应经常检查管路系统,定期打开分路箱内的除水器,排出积水。
4.应经常检查采样器的完好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采样器位置,及时更换不合格采样器。
5.监测上隅角内气体时,采样器应设钢管保护,并留设通气孔,上方用木垛保护,防止砸坏束管。
七、收尾工作
第14条工作结束后做好记录,将各种器具归类齐全,清理现场文明生产。
第12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安全监控工。
第2条 安全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 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 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 负责矿井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正。
4、 负责监控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控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井下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方法。
7、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 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各类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第6条 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第7条 煤矿安全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话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8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第9条 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 上机前德准备工作:
1、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 交接班内容包括:
(1) 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2) 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3) 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
(4) 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第11条 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 备齐必要的工具、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2、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第12条 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2、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 瓦斯标准气样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
4、 通电试验下井设备,调试确定各功能指标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后准备入井使用。
五、操作顺序
(一)机房操作
第14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防部门、高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第15条 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水上波动情况。
第16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防技术主管审查签字。
第17条 与井上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第18条 停电的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第19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第20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 地面检修操作
第21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 按标准规定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 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 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坚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 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 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21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 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h通电后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1) 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2) 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3) 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21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 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
第23条 登高3m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第24条 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第25条 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第26条 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第27条 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第28条 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第29条 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t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点上。
第30条 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第3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
第32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33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m。
第34条 在大巷敷设或检查井传输电缆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第35条 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mm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掉架空线的电后,方准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第36条 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第37条 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把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第38条 所敷设的传输电缆要:
1、 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 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 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沟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第39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40条 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第41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第42条 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第43条 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检测工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4条 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专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示牌。
第45条 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第46条 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第47条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第48条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第49条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具体安装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严禁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第50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第51条 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第52条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
第53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1次调试校正,并进行断电控制试验。
第54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第55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
第56条 先用空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第57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
第59条 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第60条 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1次高校。
第61条 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第62条 在试验传感器断电控制试验前,通知断电控制范围内的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出现问题。
七、特殊操作
第63条 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 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替换电路板时,要切断电源进行。
3、 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
第64条 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若需试验必须提前申请,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试验。
第65条 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第66条 传感器和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八、收尾工作
第67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68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69条 做好交接班的有关事项。
第13篇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大兴矿业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
第2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传感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井下监测监控操作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 熟悉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
3、 掌握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4、 熟悉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要求。
5、 了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
6、 熟知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三、 安全规定
第5条 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第6条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第7条 定期对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 作业前操作准备
第8条 根据部里要求按时参加班前会,值班人员或领导要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当班作业安全负责人,工人要认真听取自己的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第9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以及沿线范围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0条 根据安装计划,地面准备所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将准备好的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确保性能达标准要求,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第11条 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符合井下防爆要求。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准备充足安装用的材料和所需要的仪器、仪表。
第12条 井上装车时一定要把线材设备码放好,避免将线材或设备挤伤,压坏。
五、 基本操作
(一) 井下安装
第13条 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第14条 敷设的电缆要用电缆钩悬挂,并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无电缆钩可用扎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
第15条 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
第16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管路或其他导体接触。
第17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18条 井下分站、各类传感器必须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供电电源严禁设置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各类传感器的悬挂位置应该巷道口以里20米左右。
第19条 系统内的各类装置的接线,隔爆面紧固螺栓,接地螺栓等应符合《机电完好标准》和《防爆标准》。检测电源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接地要符合接地细则要求。电缆的敷设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20条 检查所有的接线确认合格无误、机电设备符合机电防爆完好标准后,方可送电。
第21条 与中心站取得联系,确定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所安装的各类传感器信号是否传输到地面中心站,如果有个别信号有误,进行排查处理,直至信号及功能正常。
(二) 日常巡检维护
第22条 确保监测电缆悬挂符合标准要求,消灭与动力电缆共钩、串钩、打线等现象。
第23条 确保各类传感器的悬挂、安装位置符合要求,即距离巷道口20米左右。
第24条 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牌版符合要求。
第25条 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无失爆现象,确保完好。
第26条 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打扫外壳卫生,定期维护防爆面等。
第27条 监测监控系统干线的延伸,要使用专用的接线盒,接线要牢固、可靠,不用的接线盒喇叭嘴要按密封圈、档板、金属圈依次上好。
第28条 所有监测监控设备在井下工作半年或采掘工作面搬迁停用时,应回收上井全面清理、擦拭、烘干、检修并填写《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三) 故障处理
第29条 根据故障现象,判断及确定故障范围及故障点。
第30条 根据确定的故障范围,准备排除故障的工具及仪器,进行排除。在特殊地点作业执行有关标准。
第31条 故障排查期间,应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第32条 故障排查结束后,应清理工作现场并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记录》及《监测监控系统维修记录》。
(四) 对于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33条 井下检修时,必须停电后并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方可开始检修维护,检修完成后,盒上盖后再送电,严禁带电操作。
第34条 更换分站内变压器、保险管时,必须先停掉分站的外接电源并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停电牌进行。
第35条 井下后备电源每三个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隔爆设备的隔爆面应定期处理,对潮湿的地方应定期更换防潮剂。
第36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五) 故障排查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37条 认真听取中心站值班人员的汇报,判断可能造成的各种原因。
第38条 准备好下井所需的各种材料及仪器仪表。
第39条 利用排除法逐步查找故障。
第40条 故障找到后,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结束要认真填写《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记录》及《监测监控系统维修记录》。
第41条 电压的测量应在监测监控本安接线盒内进行,如判断电源设备故障,应先停电后开盖,对判断故障的电路板进行更换,判断不清应全套更换,然后上好盖再进行送电,故障电路板带到地面进行检修。
六、 收尾工作
第42条 维修工作完毕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站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
第43条 安装好后,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防爆标准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准收工。
第44条 做好记录、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 注意事项
第45条 分站、交换机等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14篇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束管监测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1、 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的地点(如采煤的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
3、 测点应根据通风队的要求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4、 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完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5、 进入工作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有隐患应先排除后工作。
6、 禁止进入盲巷工作。
7、 在密闭前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8、 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二、 管路敷设:
1、 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选路径应在,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 选路径温差变化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 接管箱、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2、 管路的敷设,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管路夹板,以便检查和维修。
3、 束管监测探头应悬挂在监测地点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正对风流方向,探头应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
4、 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化验室到井下各测点,整个系统要进行统一编号,并用压气检查管路顺序是否混乱,乱的要及时调整。每一条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记录管路的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管路的传输损失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5、 监测密闭内和煤体内气体变化时,应预留监测管,束管监测探头应埋设在监测管内,且用黄泥封口。
三、 管路的维护
1、 检查管路的漏气、堵塞、破坏情况。
2、 管路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管路断开或接头漏气时,要接好或密封,发生水堵时要用空气压缩机加压空气吹有故障的管路,除水后要复查管路的气密性。
3、 经常检查管路系统,定期打开接管箱,除水器、排出积水。
4、 经常检查探头的完好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探头位置,及时更换不合格探头。
四、 数据测定与分析
1、 数据测定前个设备完好,岗位人员到齐上岗。
2、 开启红外线分析仪前应做好以下检查
(1) 检查硅胶及烧碱石棉是否符合规定。
(2) 逐一检查各气路的气密情况
3、 监测的操作程序:
开机监测:开启循环水泵1开启抽气泵1分析仪电源1放大器电源1仪器调零1启动微机进入监测程序1打开测量按钮1报表打印
4、 监测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分析仪及抽气泵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按操作规程停机处理。
5、 根据记录表内的数据,每天在坐标纸上描出各指标气体浓度的变化曲线。
6、 定期对分析仪用标准气样进行标校,误差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
五、 其它
1、 放炮地点的浓度二氧化碳对一氧化碳的干扰,要根据该处一氧化碳有无上升趋势进行正确判断,防止误报。
2、 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至少要总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队长、总工程师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向矿领导灰白,以便采取措施处理。
第15篇 制梁场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重量法监测规程
制梁场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的监测规程--重量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人员在污水处理厂中的监测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污泥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监测规程适用于中铁__局集团第_工程有限公司__制梁场。
3.定义
mlss及混合液污泥浓度,混合液污泥浓度表示的是在曝气池单位体积混合液内所含有的经过0.45m滤膜过滤后的活性污泥固体物的总重量。
4.试剂
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仪器
常用试验仪器和以下仪器
① 烘箱。
② 滤膜,孔径0.45m、直径60mm或同等规格的定量中速滤纸。
③ 无齿扁嘴镊子。
④ 吸滤瓶、真空泵。
⑤ 天平:感量为0.001g。
6.采样和样品贮存
① 采样:监测混合液污泥浓度的样品应剔除各类大型纤维杂质和大小碎石块等无机杂质,特别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② 样品贮存:采集的水样应尽快分析测定。贮存样品不能加入任何保护剂,以防破坏物质在固、液间的分配平衡,应贮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7.步骤
7.1 用扁嘴无齿镊子夹取滤膜放于事先恒重的称量瓶里,移入烘箱中于103~105℃烘干半小时后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其重量。反复烘干、冷却、称量,直至恒重为m1。将已恒重的滤膜正确的放在滤膜过滤器的滤膜托盘上,加盖配套的漏斗,并用夹子固定好。以蒸馏水湿润滤膜,并不断吸滤。
7.2 量取充分混合均匀的试样50ml抽吸过滤。使水分全部通过滤膜。再以每次10ml蒸馏水连续洗涤三次。停止吸滤后,仔细取出载有悬浮物的滤膜放在原恒重的称量瓶里,移入烘箱中于103~105℃下烘干2小时后移入干燥器中,使冷却到室温,称其重量。反复烘干、冷却、称量,直至恒重为m2。
8.结果的表示
混合液污泥浓度c(mg/l)按下式计算:
c(mg/l)=
式中:c――混合液污泥浓度,单位为(mg/l)。
v――试样体积数值,单位为毫升(ml);
m1――恒重后滤膜+称量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恒重后样品+滤膜+称量瓶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9.注意事项
滤膜上截留过多的悬浮物可能夹带过多的水分,除延长干燥时间外,还可能造成过滤困难,遇此情况,可酌情少取试样。滤膜上悬浮物过少,则会增大称量误差,影响监测精度,必要时可增大试样体积。
10.相关文件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监测方法(cj/t 221-2005)
中铁__局集团有限公司化验与检测管理方法
11.相关记录
重量法监测混合液污泥浓度原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