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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施工现场规程是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与效率的重要准则,涵盖了多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等。
2. 施工质量:涉及材料检验、施工工艺、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
3. 工期管理:规定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节点控制及延误处理。
4. 环境保护: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绿色施工等。
5. 设备与工具使用:设备操作规程、工具维护保养等。
6. 人员管理:职责分配、培训教育、考勤制度等。
7. 沟通协调: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沟通机制。
标准
1. 安全标准:遵循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 质量标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3. 环保标准: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相关环保法规。
4. 时间标准: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
5. 人员资质: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定期进行技能和安全培训。
6. 协调标准:定期召开工地例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是什么意思
1. 安全管理的含义:旨在预防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通过严格的规程减少风险。
2. 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满足设计要求和用户需求。
3. 工期管理:合理规划工作流程,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延误带来的成本增加。
4. 环保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5. 设备与工具管理:保证设备良好运行,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
6. 人员管理:明确职责,提升团队协作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7. 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各参与方的和谐合作。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管理层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项目特点灵活调整,但安全、质量、环保和效率的基本原则不容妥协。
施工现场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理交底
为规范施工,严格监理,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现就对现场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监理交底,要求施工单位交底到个人,加强安全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一、信号工
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3、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有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使用范围。
5、 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作业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物情况。
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不可站在易受碰撞、磕碰,难躲避,易受伤害,无防护设施的墙顶边缘等危险部位。
10、吊物起吊200~300㎜ 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其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牢固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重、吊索打扭、钩挂不牢、索具受力偏向、吊点不当、吊物松垮及其他疑问时,立即放下处理,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 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 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 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两臂间距不小于5m),以防两吊机相撞或吊物钩挂。
二、架子工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2、 脚手架搭(拆)前,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拆)的安全技术措施。
3、 大雾、雨雪天气和6 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4、 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体构架单元的要求,逐跨、逐排和逐步地进行,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5、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好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安全,脚下应铺设必需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稳定,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结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5m,位于立杆接头上之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连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6、 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已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7、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8、 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9、 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10、 在搭设作业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11、 在搭设脚手架时,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架设材料。
12、 作业中要听从统一部署和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三、电工
1、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
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6、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7、 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用电器具的插座)。
8、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施救,电气(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9、 严禁酒后作业。
10、 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好交接班制度,作好各项值班记录。
四、电焊工
1、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截手套侧向操作。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截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消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 在密封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9、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0、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 消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2、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3、钍钨极要放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4、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
15、 雷电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6、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
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五、钢筋工
(一)工程机械的使用
1、 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或液压为动力,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系紧行走轮。
3、 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 电动机械应接地良好,电源线不准直接接在按钮上,应另设开关箱。
6、 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钢筋制作
1、 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将袖口扎紧。
2、 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地是否良好等情况,防止发生机械和触电事故。
3、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的正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4、展开盘圆钢筋时,要两端卡牢,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防止回弹伤人。
5、 人工调直钢筋时,应检查所有的工具。工作台要牢固,铁钻要平稳,铁锤的木柄要坚实牢固,铁锤不许有破头、缺口,因打击而起花的锤头要及时调换。
6、要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 区域内禁止走人。
7、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和掌克子的操作人员要站成斜角,注意抡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
8、 切短于30㎝,( 的钢筋,应用钳子夹牢,铁锤手柄不得短于50㎝,(,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9、弯曲钢筋时要紧握扳手,站稳脚步,身体保持平衡,防止钢筋折断或松脱。
10、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六、木工
(一)木工机械的使用
1、 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2、 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3、 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4、 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5、 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 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作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7、 运行中不准跨越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8、 根据木材、板材的质地、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9、 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清理现场。
(二)木作工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各种机具是否牢固可靠,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所有工具不用时要放入工具箱或工具袋内,不得随意乱放。对作业环境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2、 操作时不准将钉子含在口内。
3、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与剪刀撑拉牢。
4、 采用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5、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6、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7、支设4m 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8、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以防钉子扎脚。
9、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木行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七、瓦工
1、 按照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 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检查和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和塌陷现象。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顶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应攀爬支顶和踩踏砌体。运料下基坑不得碰撞支顶。
3、 基坑边堆放材料距离坑边不得少于1m,尚应按土质的坚实程度确定。当发现土壤出现水平或垂直裂缝时,应立即将材料搬离并进行基坑装顶加固处理。
4、 深基坑装顶的拆除,应随砌筑的高度,自下而上将支顶逐层拆除并每拆一层,随即回填一层泥土,防止该基层发生变化。当在坑内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地段上面要有明显的标志,警示基坑内有人操作。
5、脚手架的高度(站脚处的高度)应低于已砌砖的高度。每块脚手板上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两人,堆放砖块时不应超过单行坡,宜一块板站人,一块板堆料。上下脚手架不应急剧跳上、跳下。
6、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防止雨水冲走砂浆造成砌体倒塌。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的垂直度。
7、 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传递砖料。如用人工传递时应稳递稳接,上下操作人员站立位置要错开。
8、不准用不稳定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应未经设计和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再叠加一层(桥上桥)。
9、不准站在砌体上做画线、称角、清扫墙面等工作,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踏上窗台出入平桥。
10、 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砖碎弹出伤人。
11、 砌砖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若没有脚手架平桥,则应支架安全网或护身栏杆。
12、 砌砖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在稳妥的地方,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砌体上的碎砖、灰浆等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八、混凝土工
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 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时,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4、 用输送泵泵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 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 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深,防止失足坠落。
8、 夜间浇混凝土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组织工程项目监理组
2006-2-18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临时用电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有上岗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需带电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
四、施工现场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分级配电。
五、施工现场的电器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并有防止人踩、车扎、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六、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替代。
七、雨淋、水疱、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篇 建筑工人施工现场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一、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级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起重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悬空和徒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或桅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施工设红灯警示。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 基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二、机电设备
第一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二条、 机械和动力设备的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转,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 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现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kv-20kv 35kv-110kv 150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2.5 3 5 7
第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九条、 受压容器应用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 _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高空作业
第一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查,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四条、 遇有恶劣天气(如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五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帮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 挑架的挑梁和固定和构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七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用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四、季节施工
第一条、 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 工地的临时设备,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发现倾倒、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二条、 高层建筑、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械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条、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四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五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五、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第三条、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拔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六、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条、 按规定使用“三宝”。
第二条、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 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开关。
第六条、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规程要求。
第七条、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禁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七、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第一条、 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得盲目操作。
第二条、 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上岗操作证,不得盲目操作。
第三条、 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第四条、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第五条、 安全帽和作业场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第六条、 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踞、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使用。
第七条、 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第八条、 有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九条、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火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试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未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第4篇 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规程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火灾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发生火灾事故,应尽快组织义务消防队与救援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和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二、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
当接到发生火灾信息时,应确定火灾的类型和大小,并立即报告防火指挥系统,防火指挥系统启动紧急预案。指挥小组要迅速报“119”火警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便于及时扑救处置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
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部除及时报警外,并要立即组织基地或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进行扑救火灾,义务消防队员选择相应器材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派人切断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项目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3、人员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绘制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人员可按图示疏散通道撤离到安全地带。
4、协助公安消防队灭火。联络组拔打119、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应急小组成员要向消防队负责人简要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协助消防队员灭火,听从专业消防队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5、现场保护。当火灾发生时和扑灭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和责任人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火灾造成的垃圾以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火灾发生情况报告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事故后分析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改善预案。对火灾发生情况的报告应急准备与响应指挥小组要及时上报公司。
三、加强消防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无数火灾案例告诉我们,火灾都是可以预防的。预防火灾的主要措施是:
1、落实专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修,场地内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建立吸烟休息室。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手续,做到不清理场地不烧,不经审批不烧,无人看护不烧。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烧电炉、电饭煲、煤气灶。
3、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与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责任合同书”,把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地分解到每个班组、个人,落实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责任心。
4、规范木工车间、钢筋车间、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食堂等场所的搭设,落实防火责任人。
第5篇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 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线路或设备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5 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6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和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
第6篇 工程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治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主: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5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要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晴兴高速t3合同段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用电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亦可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第三条 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电设备或5台以下的设备虽不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五条 安装、拆除和维修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技能,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与所掌握的技能相适应的有效证件。
第六条 工程处应建立、建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规定并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第七条 工程处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用电安全员。
第八条 各种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留有记录。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与外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第十条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塔吊及在雷击区施工时都必须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第十一条 施工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有产品合格证件,并有铭牌,固定式电气设备标志齐全。
第十二条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及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 应安装统一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须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第十四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压紧,进出口线必须设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导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严禁用插销连接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
第十五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第十六条 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条 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第十八条 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十九条 在远离电源或电源不能满足要求的施工现场,可装设柴油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的总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需要和在大容量电动机起动时的要求,起动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第二十条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第二十一条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不大于10欧姆)
第二十二条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第二十三条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单相零线的截面与相线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面截面的50%。
4、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少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少于
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第二十四条 架空线路的绝缘子,直线杆应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应采用蝶式绝缘子。
第二十五条 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二十六条 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的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并能承受短时过负荷电流。
第二十七条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作业或自然采光较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第二十八条 照明器具的选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器。
第三十条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出25个,并应装有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第三十一条 照明线路应布局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第三十二条 照明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井字架、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或绝缘子。
第三十三条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应小于300 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三十四条 对于夜间影响车船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第三十五条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断电后进行,工作地点除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外,还应设置监护人,严禁带电和带负荷检修。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第三十七条 用电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须经领导批准,通知电工班组进行接引。
2、施工用电完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电工班组进行拆除。
3、严格禁止非电工接引和拆除电气设备,或乱拉乱接电源。
4、配电房和开关箱应上锁。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电气设备明显和裸露部位应设立“严禁靠近,防止触电”的警告牌。
第8篇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要求:
(1) 现场的照明线路,必须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零)保护。
(2) 照明灯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
(3)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4)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第9篇 施工现场变配电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应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5、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6、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7、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8、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9、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10、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11、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12、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13、 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4、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7、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10篇 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规程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物(包括机器、设备、工具、物质等)本身存在的缺陷;
2、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4、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6、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7、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技术上的缺陷;
2、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4、心理上的缺陷;
5、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教育和社会、历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四、挖孔桩施工常见事故:
1、孔口石块或杂物掉入孔口砸伤正在孔中的施工人员;
2、孔口操作人员被地下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昏迷甚至死亡,孔壁支护不当而坍塌砸伤甚至活埋操作人员;
3、孔内电缆、电线受潮导致工人触电伤亡;
4、深孔中突然涌水淹没操作人员。
五、挖孔桩施工孔口围护措施:
1、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0.8m。
2、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
3、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
4、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
5、利用吊桶运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制动防范措施,以防落物伤人。
6、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垂直运输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孔壁情况。
第11篇 施工现场电气维护安全交底规程
施工现场电气维护安全交底
1、施工现场用电,按照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事,加强施工现场用电,防止电气火灾。
2、电气线路架设应符合规定,配线合理,严禁大把线,铁制闸箱,箱内有接地端子板,箱内无杂物,箱中距地1.6m,安装牢固、防雨,埋设电缆深度≮700 mm,并设明显标志牌。
3、手持电动工具一、二类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机具在使用前进行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的绝缘电压试验。
4、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一次线不应超过2m,二次线应用焊接电缆线,二次线不准栓在钢脚手架或钢筋上。
5、切割机必须装有防护罩,本体应设按钮开关,电源端部位应有漏电保护器。
6、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建筑或堆放可燃性物品。
7、电焊机二次侧把,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8、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第12篇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1 当前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火力电厂建设的主力机型将是300mw、600mw、900mw等机型。
300mw、以下机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机型正朝着高、精、尖、高参数、大容量方向发展,各种新的工艺和装备在建设中将得到广泛运用。
但交叉作业、高空落物、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灼伤、烫伤、以及化学物质的中毒等仍将是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一大特点。
电建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大、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
由于“产品”固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多。
是事故易发性的作业场所。
2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电建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护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证。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
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和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管理标准。
强化各级人员纵横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料、环方面制定预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控制各个节点、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 应急预案的建立
在电建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1、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
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3、机械设备应急预案;
4、射线事故应急预案;
5、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6、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
7、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
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机、料、法、环)的方法,分析产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对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策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签字。
批准后的应急预案返回原编制单位,编制单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
对于有较大修改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有权将应急预案审批稿退回原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应该值得重视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行动指南。
所以,对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
4 优化危害因素辨识程度
加强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识,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危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主要危险源和主要环境因素,从而为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电建施工现场的危害辨别应包括: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2、作业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3、作业场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辨识、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主要依据“输入→输出”的原则(见图),根据施工过程中原辅材料、能源及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投入来判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中产生安全隐患的要素。
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对照分析,按《危险源调查表》、《环境因素排查表》,辨识、确认其危害。
工程安全等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各作业层的情况,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相关部门确认。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作用节点,不定期发布危险源清单及对策。
5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技术手段,改善劳动条件,避免失误,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一份良好的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编制技术措施之前,要根据电厂的不同机型、地理位置等,加强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项目施工技术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
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然后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后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批准。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在实施中如发现有问题,应停止实施,由原编制人修改的按原审批程序批准后变更。
6 大型机械设施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安全是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会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负面影响大。
例如某电建公司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厂有限公司船坞工地施工中,曾发生过600t__10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梁过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恶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仅从这两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机械质量不过关、审批把关不严,吊装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违规指挥等原因造成的惨剧。
因此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维护、使用、操作、保养各个坏节都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机要受到损坏,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因素和现象。
从一些机械设备管理好的电力施工企业来看,不外乎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在机械的保养、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确保机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机械安全保护设施规范化上舍得投入,项目现场机械的必须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用电、接地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确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机械操作、 指挥管理人员的培训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员素质;
四是加强单机安全技术档案,搞好状态识别和标识,定期检验鉴定做好相关记录;
五是补充、完善机械保养、修理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坚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和故障检修,确保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
第1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16、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第1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15篇 施工现场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接地与防雷安全要求:
(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2)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用。
(3) 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 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5)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 严禁利用大地做零线或相线。
(7) 重复接地线与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