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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外线电工规程
外线电工规程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安全规定:确保电工在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设备,避免触电和高空坠落。
2. 设备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性能稳定,无老化、损坏现象。
3. 工作许可:在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必须取得相关的工作许可证。
4. 线路敷设:遵循电线电缆的安装标准,保证线路的绝缘性、耐候性和稳定性。
5. 故障处理: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迅速有效地应对电气故障。
6. 环境适应:考虑到户外环境因素,如气候变化、地形地貌等,确保线路的可靠运行。
标准
1. 国家标准:参照国家电气安装工程的相关标准,如gb 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 行业规范:遵循电力行业的具体规定,如dl/t 5161系列标准,涵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
3. 地方规定:遵守地方性的电力设施管理法规,确保合规作业。
4. 公司制度: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确保作业标准化。
是什么意思
外线电工规程的含义在于,它是一套指导外线电工进行安全、高效工作的准则。这意味着电工必须:
1. 尊重生命安全,始终将个人和他人的安全置于首位,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2. 确保工作质量,通过设备检查和维护,预防潜在的问题,延长设备寿命。
3. 履行职责,遵循工作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作业,防止意外发生。
4. 专业操作,按照线路敷设标准进行布线,保证电力传输的稳定和安全。
5. 快速响应,遇到故障时能迅速判断并采取措施,减少停电时间。
6. 适应环境,理解并应对各种环境因素对电力设施的影响,提高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外线电工规程旨在为电工提供一套全面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复杂环境中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每一位电工都应深入理解和严格遵守这些规程,以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
外线电工规程范文
第1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外线电工诸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
放线撤线和紧线,统一信号是关键;
熟悉规程和电气,体检合格才能干。
高空作业危险大,绝缘保护穿戴全;
倒闸需填操作票,一般避开雷雨天。
工作完毕交回票,严禁约时停送电;
巡线沿路外侧行,以免触及断导线。
发现断线或悬线,应设监护防触电;
两米之内禁行人,迅速处理报值班。
砍伐线路两侧树,线路停电设监护;
运输装卸设备时,专人负责绑牢固;
挖掘线杆基础坑,坑边不准放重物;
若遇岩石需打眼,爆破规定必须熟。
立杆撤杆之方法,注意事项讲清楚;
同杆架设多层线,先底后高记心间;
工作完毕交接班,交清接明来实现。
第2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二)
第13条 外线高空作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第14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在停电的电容器台上,应放电后再开始工作。
第15条 线路施工与运输
1.运输长、大件时,应参照起重工操作规程。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它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它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16条 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掌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
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100米,土坑5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夯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以外。
第17条 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入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
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
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
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1.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12. 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第18条 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转动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
4.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验电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和棕绳,但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 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第19条 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
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6.带电作业的有关操作规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l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3篇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禁止一人外出单独作业。
3、工作前,必须将使用的各种工具、工件准备齐全,检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接地线及验电器具。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禁止赤膊和穿带有铁钉的鞋作业。
6、禁止带电作业,禁止带负荷停送开关,停送电或更换各种保险器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好各种绝缘保护用品。
7、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8、一切电气线路、设备未经停电、验电、放电禁止任何人员接触。
9、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停送电时,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指挥,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和填写停送电指令,明确停电的线路、设备、处理故障的地点、时间等,必须互通姓名,呼唤应答两次以上,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1、停电后隔离开关上必须悬挂安全标志牌,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禁止看守人员擅自离开。
12、作业前,必须检查是否有其它线路搭接在作业线路上,挂接地线人员必须在确认停电后,方可在隔离开关的二次上、线路的前一空上或作业区间两侧按规定挂好接地线。
13、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接地线。
14、雷雨及下雪天禁止触碰避雷器本体及接地线,禁止停送柱开关、隔离开关,禁止上杆作业,如在杆上作业遇到下雨雪和打雷时应立即下杆停止作业。
15、在变压器上作业时,必须将高低压两侧的开关全部断开后,方可进行作业。
16、作业区周围有带电的线路、设备时,中间必须采取绝缘保护隔离措施。
17、上杆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杆根部有无断折、裂纹、腐蚀等现象,若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电杆稳固后,方可攀登作业。
18、上杆及作业时,禁止踩、摸、靠其它电气线路,如妨碍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19、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好防护用品,安全带必须栓挂在杆体上或杆顶金属螺栓以下,使用长环安全带必须锁住,且固定牢靠,禁止安全带栓挂在瓷瓶、横担或其他附件上。
20、上杆时,除随身佩带的工具及栓物品的绳索外,禁止携带其它工具、工件等物品。
21、同一电杆作业不得超过两人,转角杆不得超过四人,发现异常应立即下杆,禁止两人同时上下杆。
22、杆上有人作业时,地面人员必须远离电杆3米以上,上下禁止抛仍工具工件等物品。
23、在杆上进行拆架及紧线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侧面,将紧线工具固定牢靠,互相之间联系好,做好呼唤应答,导线下方禁止车辆及人员作业或停留,调整斜拉线时,杆上禁止有人作业。
24、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作业区及周围来往的人员和车辆,禁止任何人员及车辆进入作业区间。
25、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梯子进行工作时,必须放置稳妥,有专人把扶和监护。
26、立杆时,使用起重设备或人工作业使用的叉杆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互相之间联系好,杆上必须栓挂拖拉绳,坑内不得有人,待夯实后,方可拆除叉杆、拖拉绳或钢丝绳等。
27、在爆区进行工作时,接到或听到警戒信号后,必须停止作业进行避炮,待解除警戒后方可继续工作。
28、工作结束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有无影响送电或行车的障碍物,待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送电及车辆通行。
第4篇 外线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一. 在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要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止突然来电时的各项措施;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二. 在临近带电部分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并做好防护措施。
三. 操作前应检查工具的绝缘手柄,绝缘鞋和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立即更换,并应作定期检查。
四. 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及时检修。
五. 合上电源时,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分断电源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隔离开关。
六. 在需切断故障区电源时,应尽量缩小停电区域范围。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七. 低压架空带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使用专用绝缘工具,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不得穿越未采取绝缘措施的导线之间。
八. 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脚扣登杆应检查脚扣良好,脚扣大小合适;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必须放平稳,扶梯脚应有防滑措施,并有专人监护。人字梯应有中间防滑拉绳。
九. 登高作业时,工具、物品不准随便向下扔,必须装入工具袋内吊送或传递。地面上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十. 雷雨或大风天气,严禁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十一. 操作高压跌落式保险器及其它开关时,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如在雨雪天气户外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二. 更换开关等电气设备时,应与原型号相同。若无同型号,选用额定电流不得小于原额定电流值。
十三. 导线需要穿管时,管内不得有接头;钢管穿线不准穿单根导线。
十四. 工作中拆除的电线、部件要及时处理好;带电的裸露线头必须用绝缘带包扎好。
十五. 安装照明灯具时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临时线敷设时应先接地线,拆除时应先拆相线。
十六. 电气设备安装或修理完工后在正式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接地装置等,使之符合要求。
十七. 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放电以保人身安全和测量准确,测量结束后应将被测物放电。
十八.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要正确使用、安装、选用电气设备,对电气设备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做好日常巡回检查和定期检修等工作。
第5篇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公路低压线路
水平 2.5 0.5 0.5
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6篇 外线电工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本工种是特殊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医生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熟悉并掌握电气设备、电路系统、输电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运行维修技术及安全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禁止酒后或精神状态不佳、神志不清等情况下的任何作业。
本工种除严格遵守本岗位技术及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变电站值班电工及检修运行电工、实验电工的一般技术及安全规程,严格遵守《变、配电工作防触电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防护用品。
必须随时保持所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良好状态。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使用带病的工具及仪表等。
线路巡视工作必须由有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
巡视线路时,无论停电与否,均必须视为有电设备,事故巡线时,必须按线路随时有送电的可能来对待。
巡视线路时,若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必须制止任何人靠近,断落点8米
以外留专人监护,并迅速报告和联系处理。
在邻近带电线路的停电工作所使用的非绝缘绳索至带电导体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10kv以下 1.0m
35kv 2.5m
110kv 3.0m
220kv 4.0m
邻近交叉电力线路上工作时,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路带电线路连接或交叉距离小于第11条表中规定时,必须将该回路带电线路停电,与需检修的线路办同一张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证。若该回路带电线路属其它单位,则必须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在确认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在杆塔上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必须保持不低于下表安全距离:
1kv以下 0.1m
10kv 0.7m
35kv 1.0m
110kv 1.5m
220kv 3.0m
并且,进行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安全带,风力不得大于5级,并有专人监护。
上电杆作业时,必须先检查杆根,对新立电杆或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必须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临时拉线再行上杆。
在杆塔上工作,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靠的构件上,严禁拢在杆尖上或系在梯子上,安全带扣环必须扣牢;严禁在其上放置任何物品。
上横担时,必须检查横担的腐蚀情况。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杆上人员传递材料、工具必须使用工具袋或用绳索扎牢,严禁乱抛,杆下无关人员不得停留。
在杆塔上工作时,如需松动导、地线或拉线,必须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杆上有人工作时严禁松动承力拉线。
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杆塔作业。
在导线、瓷瓶串上工作时,除使用安全带外,还必须使用保险绳,并采取一切可行的防止导、地线坠落的措施,保险绳应拴在构架或架空地线上。
夜间上杆必须特别注意杆根情况和检查标记。
杆塔上工作,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严禁拢在杆尖上或系在梯子上,安全带扣环必须扣牢。
使用梯子上杆时,必须绑扎牢靠,移动有人的梯子时,必须征得梯子上人员的同意。
在杆塔上工作时,严禁进入带电侧横担,严禁在其上放置任何物品。吊、放工具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并保持11表中的距离。
在带电的电力线邻近工作而线路又不能停电时,必须做到以下点:
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人身(包括非绝缘工具)与带电线路接近,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第11表中的规定;
作业的导、地线还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或牵引工具也必须接地。
工作票签收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的线路的正确标号应特别注意,必须检查证明已停电的线路和检修线路相符,方能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工前向工作者指明停电线路和带电线路,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再次确认停电后,方能进行工作。
路灯作业时需遵守如下规定:
白日进行路灯维修作业时,要时刻注意路灯线路来电的可能性,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导电部分,遵守低压带电工作的规定,且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使用升降车在路上作业,必须有人照顾往来车辆行人以及上方障碍物。
使用升降车必须注意大小钩情况,升降车必须有专人监护。
升降车更换作业地点时,应尽可能收缩升降台,行走时,必须注意上方障碍物。
夜间路灯维修工作属带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设专人监护。
雷雨天气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同时与避雷器、避雷针必须保持大于5米的安全距离。
高压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员与故障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室内不得小于4米;室外不得小于8米。进入以上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巡视进出高压室内,必须随手将门关好锁牢,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行倒闸作业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高压进行倒闸操作时,至少需要一名监护人和一名操作人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倒闸顺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手动合刀闸时,必须迅速果断,合刀闸时若发生弧光或误合,则应将刀闸迅速合上,并且一经合上不得再进行拉开。
(5)手动拉开刀闸时必须缓慢而谨慎。若出现强烈电弧时,则应将刀闸合上,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6)有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遇触电、火灾等事故及紧急情况,可以先停电处理,然后再报告。
严格执行挂牌制度。
架线及新敷通讯线路时,通讯线路与建筑物及电力线路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所有电器、电气的巡检、维修必须二人以上。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检修的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恢复好。清理好现场,收拾好工具及零配件。
全避雷系统必须定期检查焊点及连接是否牢固可靠,测量电阻值在合格范围。
在雨季来临之前应对全避雷及接地系统做试验检查。
第7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一)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 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第4条 对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5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按本规程要求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6条 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
出原因,吸取教训。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7条 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操作
第10条 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第11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票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
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条 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入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接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
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7.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8.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严禁使用皮尺、线尺测量。
9.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0.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1.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林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干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8篇 煤矿变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所属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从事线路巡视、线路检修维护、线路施工、高空作业和杆(塔)运输、基础施工等方面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3条具备必须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第4条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第5条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职工作的病症。
第6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8条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第9条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第10条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1条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2条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第13条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4条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第15条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第16条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四、操作准备
第17条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18条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第19条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第20条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五、线路巡视
第21条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六、线路检修、维护
第22条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1)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2)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七、线路施工
第23条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第24条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第25条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第26条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3~10干伏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1.0米1.5~2.0米
对地线距离0.5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0.6米
35千伏1.0米
110千伏1.5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公路低压通讯线
水平2.5米0.6米0.6米
垂直6.0米5.5米0.6米
八、收尾工作
第27条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第28条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9篇 外线电工及电缆工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4.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第10篇 煤矿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2)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4)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5)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6)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7)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4)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5)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栏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 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带电作业按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8.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9.巡线人员禁止攀蹬杆塔。
10.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1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1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1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1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撤除高压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撤除线路的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2)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3)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4)施工线路与其他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5)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6)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15.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 人进行。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
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16.线路检修、维护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主管电气、供电工作的领导或技术人员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签发交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回值班长或变(配)电值班员。
(2)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3)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6)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7)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调度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8)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
(9)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仅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圈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0)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11)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12)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13)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4)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17.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3)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箱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4)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5)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电杆两侧5 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18.基础施工:
(1)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2)杆坑的边缘不准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 米时应戴安全帽。
(3)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镜,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4)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5)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 米,土坑100 米,裸露药包爆破300 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与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8)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9)放炮人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 毫米。
(10)往炮眼内装药时,必须使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11)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 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12)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 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13)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离开瞎炮处600 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19.立杆、撤杆: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3)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5)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6)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 倍以外。
(7)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 °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10)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11)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20.放线、撤线、紧线: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4)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过线信号。
(6)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 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7)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 米,并和线路中心位置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9)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龙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0)在带电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11)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 ~10 千伏 35 ~110 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 米 1.5 ~2.0 米
对地线距离 0.5 米
(12)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 ~10 千伏 0.6 米
35 千伏 1.0 米
110 千伏 1.5 米
(13)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
水平 2.5 米 0.6 米&nbs p; 0.6 米
垂直 6.0 米 5.5 米 0.6 米
2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11篇 外线电工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工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本工种是特殊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经医生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熟悉并掌握电气设备、电路系统、输电设备的性能、原理构造,运行维修技术及安全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本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禁止酒后或精神状态不佳、神志不清等情况下的任何作业。
本工种除严格遵守本岗位技术及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变电站值班电工及检修运行电工、实验电工的一般技术及安全规程,严格遵守《变、配电工作防触电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防护用品。
必须随时保持所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良好状态。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使用带病的工具及仪表等。
线路巡视工作必须由有线路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且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
巡视线路时,无论停电与否,均必须视为有电设备,事故巡线时,必须按线路随时有送电的可能来对待。
巡视线路时,若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必须制止任何人靠近,断落点8米
以外留专人监护,并迅速报告和联系处理。
在邻近带电线路的停电工作所使用的非绝缘绳索至带电导体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10kv以下 1.0m
35kv 2.5m
110kv 3.0m
220kv 4.0m
邻近交叉电力线路上工作时,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路带电线路连接或交叉距离小于第11条表中规定时,必须将该回路带电线路停电,与需检修的线路办同一张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证。若该回路带电线路属其它单位,则必须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在确认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在杆塔上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必须保持不低于下表安全距离:
1kv以下 0.1m
10kv 0.7m
35kv 1.0m
110kv 1.5m
220kv 3.0m
并且,进行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安全带,风力不得大于5级,并有专人监护。
上电杆作业时,必须先检查杆根,对新立电杆或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必须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临时拉线再行上杆。
在杆塔上工作,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靠的构件上,严禁拢在杆尖上或系在梯子上,安全带扣环必须扣牢;严禁在其上放置任何物品。
上横担时,必须检查横担的腐蚀情况。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杆上人员传递材料、工具必须使用工具袋或用绳索扎牢,严禁乱抛,杆下无关人员不得停留。
在杆塔上工作时,如需松动导、地线或拉线,必须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杆上有人工作时严禁松动承力拉线。
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杆塔作业。
在导线、瓷瓶串上工作时,除使用安全带外,还必须使用保险绳,并采取一切可行的防止导、地线坠落的措施,保险绳应拴在构架或架空地线上。
夜间上杆必须特别注意杆根情况和检查标记。
杆塔上工作,安全带必须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严禁拢在杆尖上或系在梯子上,安全带扣环必须扣牢。
使用梯子上杆时,必须绑扎牢靠,移动有人的梯子时,必须征得梯子上人员的同意。
在杆塔上工作时,严禁进入带电侧横担,严禁在其上放置任何物品。吊、放工具材料时,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并保持11表中的距离。
在带电的电力线邻近工作而线路又不能停电时,必须做到以下点:
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人身(包括非绝缘工具)与带电线路接近,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第11表中的规定;
作业的导、地线还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或牵引工具也必须接地。
工作票签收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停电检修的线路的正确标号应特别注意,必须检查证明已停电的线路和检修线路相符,方能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工前向工作者指明停电线路和带电线路,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再次确认停电后,方能进行工作。
路灯作业时需遵守如下规定:
白日进行路灯维修作业时,要时刻注意路灯线路来电的可能性,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导电部分,遵守低压带电工作的规定,且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使用升降车在路上作业,必须有人照顾往来车辆行人以及上方障碍物。
使用升降车必须注意大小钩情况,升降车必须有专人监护。
升降车更换作业地点时,应尽可能收缩升降台,行走时,必须注意上方障碍物。
夜间路灯维修工作属带电作业,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设专人监护。
雷雨天气巡视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同时与避雷器、避雷针必须保持大于5米的安全距离。
高压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员与故障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室内不得小于4米;室外不得小于8米。进入以上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巡视进出高压室内,必须随手将门关好锁牢,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行倒闸作业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高压进行倒闸操作时,至少需要一名监护人和一名操作人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倒闸顺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4)手动合刀闸时,必须迅速果断,合刀闸时若发生弧光或误合,则应将刀闸迅速合上,并且一经合上不得再进行拉开。
(5)手动拉开刀闸时必须缓慢而谨慎。若出现强烈电弧时,则应将刀闸合上,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6)有雷电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遇触电、火灾等事故及紧急情况,可以先停电处理,然后再报告。
严格执行挂牌制度。
架线及新敷通讯线路时,通讯线路与建筑物及电力线路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所有电器、电气的巡检、维修必须二人以上。
工作结束后,必须将检修的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恢复好。清理好现场,收拾好工具及零配件。
全避雷系统必须定期检查焊点及连接是否牢固可靠,测量电阻值在合格范围。
在雨季来临之前应对全避雷及接地系统做试验检查。
第12篇 外线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女工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154·第4篇机修动力及其他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本岗位检修作业至少两人。
(7)保持现场整洁。
2岗位操作程序
2.1准备及检查
(1)由熟悉线路走向及对路况有经验的一名外线工担任领班和监护人。
(2)检查巡线所用的望远镜、手电、砍刀及作业所用脚扣、安全带、手钳等工器具是否齐备完好。
(3)外线检修作业时,提前联系好车辆,准备好所需材料、生活必需品。
(4)准备好通讯工具,与调度、变电站等部门确定联系方式。
(5)遇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2外线作业
(1)线路巡视:
1)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进行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2)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3)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m以内,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2)线路检修及维护:
1)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工作负人应负下列任:
①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②正确地、安全地组织工作;
③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3)工作负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4)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安全工作。
5)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6)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7)测量带电线路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8)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否则严禁接触与断开接地线。
9)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0)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的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11)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线路未停电时进行处理。
12)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13)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2.3杆上工作
(1)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保险带(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为高处),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3)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系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2.4变压器台上工作
(1)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保险时,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4)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2.5立杆、撤杆操作
(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10)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1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1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2.6放线、撤线、紧线操作
(1)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3)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妨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放线、紧线中遇有妨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5)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6)放线质量要求: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②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①钢芯断裂;
②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③打结、破股等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7)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8)紧线质量要求:
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3)弛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规定范围,但其正误差最大值不大于500mm。
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①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②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③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5)附件安装:
①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②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③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④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向的规定: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右穿;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9)拉线质量要求。
1)u形环的选用:
①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b16mm的u形环;
②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b19mm的u形环;
③拉线为2×70mm2时或150mm2,选用25mm的u形环。
2)采用楔形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无滑动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②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mm,并露出线夹200mm(上端)及400mm(下端);
③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④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10)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11)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12)跨越架必须牢固,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振动或通过牵引而引起拉线与带电导线接近进入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13)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14)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kv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m对地线距离
0.5m(15)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为3~10kv,安全距离为0.6m。
(16)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见表4-2-1。
2.7挂接地线操作
(1)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戴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4)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m。
(5)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由多股铜线组
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2.8避雷器安装、运行与维护
(1)安装前的检查:
1)避雷器额定电压与线路电压是否相同;
2)底盘的瓷盘有无裂纹,瓷件表面是否有裂纹、破损和闪络痕迹及掉釉现象;如有破损,其破损面应在0.5cm2以下,在不超过三处时可继续使用;
3)将避雷器向不同方向轻轻摇动,内部应无松动的响声;
4)检查瓷套与法兰连接处的胶合和密封情况是否良好。
(2)电气试验:
1)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与同类避雷器试验值进行比较,绝缘电阻值应未有明显变化;
2)工频击穿电压试验,fs型避雷器工频放电电压标准: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新装和大修后的避雷器为9~11kv、16~19kv、27~30kv;运行中的避雷器为8~12kv、15~21kv、23~33kv;
3)fz型避雷器一般可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要做避雷器泄漏电流测量。
(3)安装要求:
1)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倾斜不得大于15°;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保护设备,避雷器与3~10kv设备的电气距离,一般不大于15m,易于检查巡视的带电部分距地面若低于3m,应设遮栏。
2)避雷器的引线与母线、导线的接头,截面积不得小于规定值:3~10kv铜引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引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35kv及以上按设计要求。并要求上下引线连接牢固,不得松动,各金属接触表面应清除氧化膜及油漆。
3)避雷器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带电部分与邻相导线或金属构架的距离不得小于0.35m,底板对地不得小于2.5m,以免周围物体干扰避雷器的电位分布而降低间隙放电电压。
4)高压避雷器的拉线绝缘子串必须牢固,其弹簧应适当调整,确保伸缩自由,弹簧盒内的螺帽不得松动,应有防护装置;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匀。
5)均压环应水平安装,不得歪斜,三相中心孔应保持一致;全部回路(从母线、线路到接地引线)不能迂回,应尽量短而直。
6)对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接地回路应装设放电记录器,而放电记录器应密封良好,安装位置应与避雷器一致,以便于观察。
7)对不可互换的多节基本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应严格按出厂编号、顺序进行叠装,避免不同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相互混淆和同一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的位置颠倒、错乱。
8)避雷器底座对地绝缘应良好,接地引下线与被保护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连接,并与总接地装置相连。
(4)避雷器运行:避雷器在运行中应与配电装置同时进行巡视检查,雷电活动后,应增加特殊巡视。巡视检查项目如下:
1)瓷套是否完整;
2)导线与接地引线有无烧伤痕迹和断股现象;
3)水泥接合缝及涂刷的油漆是否完好;
4)10kv避雷器上帽引线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进水现象;
5)瓷套表面有无严重污秽;
6)动作记录器指示数有无变化,判断避雷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5)避雷器的运行管理:
1)避雷器投入运行时间,应根据当地雷电活动情况确定,一般在每年3月初到10月投入运行;
2)避雷器每年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试验项目为:
①用1000~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与前一次或同型号避雷器的试验值相比较,绝缘电阻值不应有显著变化;
②测量工频放电电压,对于fs型避雷器,额定电压为3kv、6kv、10kv时,其工频放电电压分别为8~12kv、15~21kv、23~33kv;
③f乙型避雷器一般不做工频放电试验,但应做避雷器的泄漏电流测量。
(6)避雷器运行中常见故障:
1)避雷器内部受潮。避雷器内部受潮的征象是绝缘电阻低于2500m,工频放电电压下降。内部受潮的原因可能为:
①顶部的紧固螺母松动,引起漏水或瓷套顶部密封用螺栓的垫圈未焊死,在密封垫圈老化开裂后,潮气和水分沿螺钉缝渗入内腔;
②底部密封试验的小孔未焊牢、堵死;
③瓷套破裂、有砂眼、裙边胶合处有裂缝等易于进入潮气及水分;
④橡胶垫圈使用日久,老化变脆而开裂,失去密封作用;
⑤底部压紧用的扇形铁片未塞紧,使底板松动,底部密封橡胶垫圈位置不正,造成空隙而渗入潮气;
⑥瓷套与法兰胶合处不平整或瓷套有裂纹。
2)避雷器运行中爆炸:避雷器运行中发生爆炸的事故是经常发生的,爆炸的原因可能由系统的原因引起,也可能为避雷器本身的原因引起:
①由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发生单相接地,使非故障相对地电压升高到线电压,即使避雷器所承受的电压小于其工频放电电压,而在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电压作用下,可能会引起爆炸。
②由于电力系统发生铁磁谐振过电压,使避雷器放电,从而烧坏其内部元件而引起爆炸。
③线路受雷击时,避雷器正常动作。由于本身火花间隙灭弧性能差,当间隙承受不住恢复电压而击穿时,使电弧重燃,工频续流将再度出现,重燃阀片烧坏电阻,引起避雷器爆炸;或由于避雷器阀片电阻不合格,残压虽然降低,但续流却增大,间隙不能灭弧而引起爆炸。
④由于避雷器密封垫圈与水泥接合处松动或有裂纹,密封不良而引起爆炸。
2.9收工
工作完毕,检查工作区域设备、线路有无隐患,收回工器具并放到作业区域以外,清理现场,填写检修记录;核对作业人数,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区域后,报告工作负人工作完成。
3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净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要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线路检修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遵守相关规程。
(3)多工种交叉作业、部分停电检修,需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
(4)带电作业要制定单项安全措施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带电作业规程”。
第13篇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2)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一切工作人员。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独立工作。
3.本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3.2具备电的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
3.3学习紧急救护法,首先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4在工作前、工作中不准喝酒。
4.本工种工作人员对本规定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5.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接受教训,制定出防措施。
第二节、线路巡视
6.巡视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在夜间、暑天、大雾天及事故巡线,必须由两人进行。
7.单人巡线时禁止上杆塔。
8.巡线应由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应沿线上风侧前进,以免发生万一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9.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外,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
第三节、线路检修及维护
10.线路停电检修要执行停电工作制。停电后,要在线路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11.工作负责人应负下列责任:
11.1工作开始前向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11.2正确的、安全地组织工作。
11.3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好安全措施。
12.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13.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范围内工作,应设监护人,工作场地要有一名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14.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安全员不准离开现场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登带电线路的电杆,一般的检修工作应互相之间做好监护。
15.在变压器台上低压侧进行电气测量时,要注意不触及带电部分,防止相间短路和工作人员触电。
16.测量带电线路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严禁用皮尺、钢尺,可用测量仪器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17.电杆、变压器,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测量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带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断开的接地线。
18.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登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9.上树砍剪树木,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以及锯过或砍过未断树木,人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注意马蜂,并系好保险带。
20.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拉离导线离开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砸伤,若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在导线未停电进行处理。
21.砍剪的树木下面和倒树范围内应有专人监护,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行人。
22.工作中遇有雷电来临或远方有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第四节、杆上工作
23.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工作是否完备合格,登杆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烂严重者,应采取可靠措施方可登杆。
24.新立电杆在基坑未填平夯实前不准登杆。
25.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物件上,不许系在横担端头上,栓好保险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牢靠。
第五节、变压器台上工作
26.在变压器台上、电容器台上工作,至少要有两人进行。并且必须对电容器、变压器放电。
27.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位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28.拉合高低压保险,须使用绝缘用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保险。
29.变压器台上的预防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30.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是否牢固。
第六节、立杆、撤杆
31.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组人员讲明起立方法,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工序的情况。工作中对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意见或发生了异常情况,应向指挥人提出,但操作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
32.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应设人看护。
33.设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坑、石头代替地锚,必须经工作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34.起重杆塔应用安全可靠的起重设备,当杆塔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并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并注意各侧拉绳。
35.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能左右倾斜。
36.杆塔起吊过程中,除指挥人员、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杆高1.2倍的距离以外。
37.起吊杆塔用的拨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38.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如要下坑,应暂停起立,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两侧,并有人专人监护。
39.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杆塔下工作人员中应戴安全帽。
40.使用中,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应系在电杆适当的位置,防止电杆倾倒。
41.在撤杆工作前,拆除杆上导线时,应先检查电杆根部,并采取防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先套好拉绳。
42.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回土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第七节、放线、撤线、紧线
43.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检查紧线工作是否良好。
44.交叉跨越各种线路和通过线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
45.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轮转动应灵活,放线轴应有防止被拉跑的措施,并设专人看守,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防碍物或采取相应措施。
46.放线、紧线中遇有防碍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受力转角外侧,并发出信号。
47.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应派专人看守,发生易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止木杠工作的信号。
48.放线质量要求:
48
.1放线前要处理沿途障碍,采取防止磨损导线的措施。
48.2放线滑轮要灵活,并使用铁滑轮。
48.3导线在同一截面处损伤要符合下列要求:
48.3.1单股损伤深度不大于直径的1/2。
48.3.2损伤面积为导线损伤处总面积的5%以下。
48.4导线损伤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接:
48.4.1钢芯断裂。
48.4.2在同一处磨损或断股的面积超过总面积的25%。
48.4.3打结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8.5钢绞线七股断裂一股者,必须割断重接。
49.紧线质量要求:
49.1紧线工作前必须在杆基全部埋好,耐张杆拉线全部装设好后,并在横担上作
好双面临时拉线时,方能进行。
49.2紧线时导线应按当时温度下降10℃考虑。
49.3驰度的误差在挂线后检查,应不超过+5/-2.5℃但其正误差最大值就不大于
500毫米。
49.4每根导线的弛度应力求一致,允许误差不大于下列标准:
49.4.1水平排列不大于200mm。
49.4.2三角排列者不大于300mm。
49.4.3排好的导线上不应有树枝杂草等物。
49.5附件安装:
49.5.1绝缘子安装前应清除表面尘垢及附着物。
49.5.2悬垂绝缘子串的倾斜不应超过5℃。
49.5.3铅包带每端露出10-30mm,铅包带缠绕方向应与导线线股方向一致。
49.5.4穿钉及弹簧销子的穿入方可的规定:
49.5.4.1悬垂绝缘子上的穿钉及销子,两边线一律向外穿,中相面向受电侧由左向
右穿。
49.5.4.2耐张绝缘子串上的穿钉及销子一律向下穿。
49.5.4.3穿钉成水平时,开口销子的开口侧应向下。
50.拉线质量要求。
50.1u型环的选用
50.1.1拉线为35-50mm2时,选用φ16的u型环。
50.1.2拉线为70-100mm2时,选用φ19的u型环。
50.1.3拉线为2×70 mm2时或150 mm2,选用φ25 mm的u型环。
50.2采用楔型线夹连接拉线,拉线两端在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0.2.1楔形夹内壁应光滑,其楔板与拉线的接触应紧密,在正常受力情况下列滑动
现象,安装时不得损伤拉线。
50.2.2拉线断头端用元丝绑扎30 mm,并露出线夹200 mm,(上端)及400 mm(下
端)。
50.2.3下楔形线夹螺杆露丝长度应不大于全部可调部分份的1/3,并应尽可能一次
调整好且予以封固。
50.2.4拉线弯曲部份不应有松股及各股受力不均现象。
51.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30m以外,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爆破压接。
52.跨接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后应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3.跨越架必须牢固,在新架线路横担长3m,并与线路中心线一致,从带电结束线路下面拉线时必须防止导线产生振动或通过牵引而与带电导线接近在危险范围内的措施。
54.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麻绳或棕绳,接近带电附近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55.跨越架与带电体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kv):3-10m
水平与垂直距离(m):1.0m
对地线距离:0.5m
56.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3-10)kv,安全距离:0.6m。
57.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距离(米):
铁路 公路 低压线路
水平 2.5 0.5 0.5
垂直 6 5.5 0.6
第八节、挂接地线
58.线路经验电确认无电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59.用杆架放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60.挂接地线时,应先挂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联接可靠,拆地线时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载绝缘工具、手套,人体不得触及导线。
61.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埋深不得小于0.6米。
62.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铜线组成,其面积不小于25mm2。
63.带电作业有关操作规定按 “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第14篇 外线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2、必须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4、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以及电气火灾灭火知识。
5、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施工前准备:
1、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认真清点、检查施工所用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可能反送电的刀闸、应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专人进行验电,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作业:
1、线路巡视:
⑴、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应至少由2 人进行。
⑵、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⑶、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⑷、观察线路途经地带及其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⑸、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地点20 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2、倒闸操作: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雨天操作时,应使用防雨罩的绝缘棒,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
⑷、配电变压器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电所变电工及领导汇报。
3、线路检修、维护:
⑴、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有工作票签发资格的人员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交变电所变电工经审核操作程序无误后,由变电工签字后,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及时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⑵、停电后,应在所停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⑶、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⑷、在部分停电和邻近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
⑸、在多路出线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⑺、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所用仪器或仪表不得触及其它带电部分。
⑻、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⑼、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⑽、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倒落的树木(树枝)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很近时,若没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⑾、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有专人监护,防止砸伤行人。
⑿、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外线高空作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对地3 米以上为高空),安全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有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施工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⑷、攀蹬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5、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⑸、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设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的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力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60°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7、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⑶、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遇有障碍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接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8、挂接地线:
⑴、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四、收尾工作:
1、每日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联系送电,待线路正常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第15篇 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具备必需的电工基本知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3、掌握电气事故处理方法和紧急救护知识。
4、身体适应本工种工作,无影响本质工作的病症。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3、外线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着,应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方可蹬杆。
⑵新立的电杆,在基坑没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⑶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端头上。
⑷在有过往行人地断时,应在施工杆(塔)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⑸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⑹攀登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⑺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4、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倒闸操作应按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⑶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⑷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断路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⑸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配)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5、高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
⑵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⑶拉和高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⑷变压器台上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应有庄人监护。
⑸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拦并加锁。
⑹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会方可开始工作。
6、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⑴线路经过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⑵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⑶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⑷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⑸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它导线用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7、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8、循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9、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三、操作准备
1、施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好、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由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4、新建高压架空线路或拆除高压架空线路,在施工前应根据新建高压线路施工设计或拆除任务对以下情况进行一次实地勘查,并根据实地勘查情况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⑴线路走向沿途的地形、地貌、植被、道路、建筑物情况。
⑵电杆(塔)、电缆(线)滚筒等物件的运输路线、拟采用的运输方式。
⑶沿途的施工障碍情况。
⑷施工线路与其它线路、设施等的跨越情况。
⑸待接入或待断开处的供电线路情况。
⑹需要进行爆破施工,应按照规程要求对其爆破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勘察;并做好爆破前的相应准备工作。
四、线路巡视
线路巡视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观察线路途径地带及周围环境对线路的影响情况,用望远镜观察架空线路及金具和杆塔顶部有无异常现象。
2.巡线应验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3.巡线人员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以及其它异常情况后,应设人监护,防止行人靠近故障点20米以内,并迅速报告领导,等候处理。
五、线路检修、维护
1.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线路停电检修或在高低压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发作业牌。在高压线路或设备上工作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经主管科长或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签发给工作负责人,停电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变(配)电值班员。
⑵工作票签发人应负下列责任:
④ 工作开始前向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
⑤ 正确和安全的组织工作;
⑥ 指导工作人员遵守规程,执行安全措施。
⑷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书面指定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⑸在多路出现的工作地段检修时,工作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指明带电线路和停电线路,并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误蹬电杆。一般停电检修时,互相之间应做好监护工作。
⑹外线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⑺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完好、地线收撤情况。人员、工具、材料应全部撤离现场,经检查正常后方可交回作业牌。工作负责人与变(配)电所值班员联系停、送电时,双方要复诵无误。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
⑻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型电流表。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防止相互间短路。
⑼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弛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计算。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尺、线尺测量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
⑽测量电杆、变压器台、避雷器的接地电阻或解开及恢复接地引线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解开地线时,应先解开导体端,后解开接地端,恢复时相反。
⑾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不得蹬杆。树木和绳索不得接触导线。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并系好保险带
⑿为防止树木(树枝)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将树木(树枝)拉向远离导线方向。绳索应有足够长度,以免拉绳人被道路的树木(树技)砸伤。树枝接触高压带电导线时,严禁用手去取。砍剪的树枝离带电导线近时,若没有有可靠的控制措施,必须申请停电后再进行操作。
⒀砍剪的树木(树枝)下面应的专人监护,防止砸伤人。
⒁工作中遇有雷电或远方雷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六、线路施工
1.装运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装运长、大件时,应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程。
⑵运输前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调查、以确定运输路线。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冰雪路等处,应向运输人员及司机交待清楚。
⑶装运货物,必须绑扎牢固。装运重物或超高超长大件时,车厢内不准坐人,禁止客货混装。
⑷运输及装卸货物,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起吊物下面不得站人,运输过程中防止重心偏斜。
⑸用绳子牵引电杆及其他重物上坡时,必须将电杆及其他重物绑牢,绳子不得接触地面。电杆两侧5米内不得有人。用专用运杆车运输时,车厢两旁不准坐人。
2.基础施工
⑴挖掘松软土质或流沙时,应保持其自然坡度,或用挡板、沉箱以防倒塌。此项工作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操作。
⑵杆坑的边缘不准放重物,以防压塌基坑。坑深超过1.5米时应戴安全帽。
⑶岩石基础打眼时,撑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眼睛,打锤人不得带手套,防止脱手伤人。
⑷同一地点的炮眼,待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
⑸放炮地点周围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距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⑹土石方坑放炮前,应将工具材料全部撤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放炮的反方向,石坑200米,土坑100米,裸露药包爆破300米以外隐蔽。如深孔加大药量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⑺放炮人员应由专职工种或受过爆破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采用电雷管放炮时,连线和放炮必须由同一人进行。
⑻雷管与导火索连接要紧密,禁止碰击雷管部分。
⑼放炮员应根据导火索燃烧速度,确定其长度,一般不少于600毫米。
⑽往炮眼里装药时,必须用木棍捣实,不准使用钎子。
⑾放炮时遇有瞎炮时,需等待20分钟后,再进行处理,可在孔内灌水使药失效,轻轻取出雷管。放炮工作结束后。剩余雷管应当场销毁或作妥善处理,严禁个人收藏。
⑿点炮人在同一地点不能同时点炮4个以上。必要时可集体连接导火索。在坑内点炮时,必须有撤离现场措施。
⒀不准在瞎炮处继续打眼,重新打眼时,要在离开瞎炮处600毫米处与原炮眼平行打眼。
3、立杆、撤杆
⑴立杆、撤杆要有专人指挥。立撤杆前现场负责人向全班人员讲明分工、立撤杆方法、注意事项,详细说明指挥信号,并检查工作人员熟悉信号程度。
⑵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电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⑶组立杆塔所用的地锚,根据不同的地质及受力情况加以确定,利用树桩和大石块代替地锚时,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检查后方可使用。
⑷起重杆塔应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当起立的杆塔稍离开地面时,起吊暂停,对各受力点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继续起吊。
⑸起立杆塔前,应清理场地。主牵引地锚、杆塔中心、桅杆顶、尾绳应在一条直线上。
⑹杆塔起立过程中,除指挥人员和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杆塔高度1.2倍以外。
⑺起立杆塔用的桅杆,应受立均匀,不得左右倾斜。
⑻杆塔起立过程中不准下坑找正,应暂停起立,可在地面进行进行清理或用绳索帮助找正,工作人员必须站在起立电杆的两侧,并有专人监护。
⑼在起立过程中,不准攀登杆塔。当杆塔起立45°后,应减缓起立速度,注意拉紧各侧拉绳。
⑽使用吊车立、撤电杆时,钢丝绳套应应吊在电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并在电杆上部两侧拴上拉绳,控制电杆摆动方向。
⑾在撤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再拆除杆上导线。在挖坑前应先在电杆上部适当位置两侧绑好拉绳。
⑿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4、放线、撤线、紧线
⑴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有统一信号,紧线工具及设备应保持性能良好。
⑵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⑶放线要有专人领线,并时刻注意信号。放线用的滑车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并设专人看守。
⑷工作人员应站在导线走向半径外侧,放线、紧线、紧线遇有故障时,及时发出信号。
⑸放、紧、撤线过程中,跨越架必须设专人看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过线信号。
⑹爆破压接时,工作人员离开现场雷管开口端反向30米以外,一般在市区繁华地带不准进行爆破压接。
⑺跨越需停电的高压线时,停电、验电后挂地线,地线应在导线两端分别挂起。
⑻搭跨架必须牢固,比新建线路的横担长3米,并和线路中心一致,跨高压线路应可靠封顶。
⑼搭架用的绳索一般用耐磨的尼绒绳、棕绳或麻绳,一定要防止导线磨断绳索。接近带电体部分,禁止使用铁线绑扎。
⑽在线路上搭跨越架的操作人员应站在架子远离电源的外侧。
⑾跨越架与带电体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3—10千伏 35——110千伏
水平与垂直距离 1.0米 1.5—2.0米
对地线距离 0.5米
⑿搭跨越架时人身、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3——10千伏 0.6米
35千伏 1.0米
110千伏 1.5米
⒀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路、低压线路的最小距离:
铁路 公路 低压通讯线路
水平 2.5米 0.6米 0.6米
垂直 6.0米 5.5米 0.6米
七、收尾工作
1、每日下班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记录。
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与安全负责人一起,亲自检查线路施工地段的情况,组织清点人员、工具材料,拆除接地线,经检查正常后,工作负责人向变电站值班员汇报并联系送电,待线路送电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