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核对规程
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核对规程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流程,它确保了各项业务活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核对规程内容:
1. 数据核对:包括财务报表、库存记录、客户信息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2. 文件审核:对合同、报告、申请表等进行详细审查,保证内容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操作步骤确认:对于生产流程、服务过程中的关键步骤进行核实,确保按照既定标准执行。
4. 质量控制: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防止缺陷的发生。
5. 安全检查:对企业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核对,保障员工安全。
标准
核对规程的制定
核对规程的制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1. 明确性:规程应清晰、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的表述,确保执行者能准确理解。
2. 完整性:涵盖所有关键环节,无遗漏,确保每个步骤都有对应的核对要求。
3. 实用性:规程应简洁实用,易于执行,避免过于复杂的流程导致效率降低。
4. 更新性:随着业务变化,规程应及时更新,保持其时效性。
5. 可追溯性:记录核对过程和结果,以便于问题追踪和改进。
是什么意思
核对规程的意义
核对规程的意义在于确保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准确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防止错误:通过核对规程,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避免因疏忽造成的损失。
2. 提升质量:通过严格的核对,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
3. 保障安全:对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能够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4. 维护合规:核对规程有助于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5. 提高效率:虽然核对会增加一定的工作量,但长期来看,它可以减少因错误引起的返工,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核对规程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帮助企业维持运营秩序,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性和高效性。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应重视核对规程的制定与执行,不断优化和完善,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工具。
核对规程范文
第1篇 附二医院门诊西成药核对岗位工作操作规程
医院门诊西、成药核对岗位工作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门诊西、成药核对操作程序,规范门诊、急诊药房药剂人员的核对处方程序,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
调剂室人员。
内容:
1.做好配方前的准备,按时打开电脑、打印机,查看是否工作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与信息科联系。电脑正常后,进入发药程序。
2.认真审核一遍处方,内容包括:处方书写是否规范,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是否准确无误,处方中有无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等。
3.认真核对处方上药品及数量与交款单据是否相符。
4.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
5.逐个检查药品的瓶盖是否松动,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6.核对取药患者的姓名,无误后将处方中的药品逐个发给患者并说明用法用量,特殊情况下要交代用药的注意事项。
7.发药完毕,在处方上签名或加盖印章。
第2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 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第3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 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