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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启动与关闭:确保在操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检查电源线是否破损,设备是否处于稳定状态等。在关闭设备时,遵循正确的关闭顺序,避免突然断电导致设备损坏。
2. 操作人员培训:所有操作设备的员工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潜在风险,并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3. 安全防护装备:在操作过程中,员工需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听力保护器、防滑鞋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4. 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的安全隐患。
5. 应急计划: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火灾、电气事故等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理。
6. 工作区域管理: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事故。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标准
1. 设备操作规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标准,如osha(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或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规定。
2. 培训内容需全面,涵盖设备操作、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并通过考核验证员工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防护装备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确保在需要时能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
4. 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制造商的推荐周期进行,记录每次保养的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况。
5. 应急计划应定期更新,确保其与实际操作环境和设备状况相匹配。
6. 工作区域管理应持续进行,实施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管理原则,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是什么意思
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意味着在使用设备时,必须遵守一系列既定的规则和程序,以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资源进行员工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以及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这些规程不仅旨在预防事故的发生,还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造成的停机时间。因此,理解和遵循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是每个员工的责任,也是企业管理层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电器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各岗位所用的电气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必须通知电气人员处理,不准擅自处理。
3.电线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所用的电气设备均需安装良好的接地线。
4.手潮湿时不得触动任何电气设备,必须擦干后再进行操作。
5.新增电气设备必须先考虑能否超过负荷,严禁任意超负荷安装。
6.可熔片或保险丝,必须按电源线允许的额定电流安装,严禁用铁丝或铜丝代替。
7.禁止任意在开关上接临时电力设备,或临时照明线。
8.电线或电气设备上严禁悬挂衣物或放置各种物品。
9.禁止将电炉直接放在木制试验台上,炉底应垫以耐火砖,连续使用4小时以上炉底须架空。
10.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地方,避免潮湿,如放在地上使用时,必须垫以木板。用完变压器后,及时将电源拉下,并将手柄旋转回零点。
11.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检查电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部分是否安置妥善,有无异样杂物。
12.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电门,更不许用湿布去擦电门。
13.对闸刀开关工作时必须合严,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拉开。
14.新装电气设备须将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同设备一起交给电气人员检查,并按说明书的规定方法进行安装和使用。
15.电气设备要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使用,例如:防爆的地方必须使用防爆设施,有腐蚀性的气体必须使用全闭设备。
16.电气转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润滑和定期检修。检修日期规定如下:
(1)密闭式转动设备为一年。
(2)半密闭式转动设备为半年。
(3)串激式电动机火花不能大于半周,六个月应检查一次刷子。
17.下列电气设备不准在有爆炸气体区域使用,例如电烘箱的闸刀开关,不带防爆罩的电灯以及带刷子的电气设备等。
18.马福炉、烘箱、电热等电气设备,用完后应将指针转回零点,并把电源开关拉开。
19.使用自偶变压器时应注意:
(1)使用前先将指针转向零点,然后插上电源插销,用验电笔验出输出点,如果有电压将插销拔下,改变方向重新接上再用(两条火线例外),正确接线如图:
(2)电源电压应与输入电压相等依照接线柱上说明联接电源。
(3)使用时应注意变压器功率和允许电流,不得超过负荷。
(4)旋转扭动调节手轮要缓慢,以免电刷受损。
(5)使用完毕,应将输出电压调到零位,再切断电源。
(6)碳精刷磨损超过一条半导线戳面时,应换碳精刷。
正确接线法
火线
正确接线法地线输出火线错误接线法地线输出火线
20.三相调压变压器联接方法为y型,应用前一定要看懂线路,再进行接线。
21.对电压不清的电源决不许任意接上电动设备,应由电气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22.各岗位所用的验电笔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不能随意拆卸或污染等,使用前先试验电笔是否好用。
23.使用烘箱干燥仪器等,先把仪表表面附着的水擦掉,以免由于水滴滴到烘箱底部电热丝上,造成断线,短路漏电等。
24.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对拉下的开关应挂上标志牌并取出保险丝,检修完毕后在装上。岗位总电源开关不允许任意拉开或合上,如有必要需通知负责人员处理。
25.不准随意安装临时灯,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电气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安装使用.
第2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 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彩用防水式灯具。
2、 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 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水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 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 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 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 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 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 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 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 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 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 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 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 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祼线绑扎。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 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试与使用时,必须有防止触碰、碾压。
5、 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区,可隔5m设一个;在软窄的道路和繁华的地区,不留间隔并将防护栏连结为一体,同时,采取防止向沟、坑内倾倒的措施。在临时便桥两侧,应设置防护栏,并设置牢固防止倾倒。旗杆、灯杆采用竹竿,和防护栏均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红灯跨越道路设置时,应增加高度,以不影响车辆通行为原则。)
第七条 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
第3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 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彩用防水式灯具。
2、 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 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水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 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 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 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 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 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 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 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 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 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 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 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 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 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 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 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 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祼线绑扎。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 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试与使用时,必须有防止触碰、碾压。
5、 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区,可隔5m设一个;在软窄的道路和繁华的地区,不留间隔并将防护栏连结为一体,同时,采取防止向沟、坑内倾倒的措施。在临时便桥两侧,应设置防护栏,并设置牢固防止倾倒。旗杆、灯杆采用竹竿,和防护栏均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安全旗、安全警示红灯跨越道路设置时,应增加高度,以不影响车辆通行为原则。)
第七条 施工现场存放材料、工具和设备,应避免影响交通和不影响建筑。
第4篇 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二、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三、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四、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五、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六、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七、焊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已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八、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九、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十一、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气、乙炔瓶在运输中严禁使用电动葫芦,塔吊等器器械吊装运输,动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确保防振圈,气带严禁漏气。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应根据钢材厚度选择适当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应把材料垫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铁割烂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十五、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5篇 氧气乙炔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二、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
三、氧气瓶与乙炔瓶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而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
四、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五、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六、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七、焊割时发现回火或发现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已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焊割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八、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九、若发现瓶阀易烧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十、当气瓶瓶阀易烧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进一步发生危险。
十一、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的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十二、氧气、乙炔瓶在运输中严禁使用电动葫芦,塔吊等器器械吊装运输,动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确保防振圈,气带严禁漏气。
十三、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应根据钢材厚度选择适当的割具,在切割材料中应把材料垫高10mm左右,防止氧化铁割烂下面材料。
十四、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整理好氧气设备,并打扫使用场所清洁。
十五、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6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7篇 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8篇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作业场地两端外侧应设有防护栏杆和警告标志。
⑵、作业前,应检查被拉钢丝两端的镦头,当有裂纹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⑶、固定钢丝镦头的端钢板上圆孔直径应较所拉钢丝的直径大0.2mm。
⑷、高压油泵启动前,应将各油路调节阀松开,然后开动油泵,待空载运转正常后,再紧闭回油阀,逐渐拧开进油阀,待压力表指示值达到要求,油路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⑸、作业中,操作应平稳、均匀;张拉时,两端不得站人。拉伸机在有压力情况下,严禁拆卸液压系统的任何零件。
⑹、高压油泵不得超载作业,安全阀应按设备额定油压调整,严禁任意调整。
⑺、在测量钢丝的伸长时,应先停止拉伸,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操作。
⑻、用电热张拉法带电操作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⑼、张拉时,不得用手摸或脚踩钢丝。
⑽、高压油泵停止作业时,应先断开电源,再将回油阀缓慢松开,待压力表退回至零位时,方可卸开通往千斤顶的油管接头,使千斤顶全部卸荷。
第9篇 设备机具使用安全规程
机具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一)砂轮机使用安全规程
1、砂轮机(包括手提砂轮)必须装有防护罩。
2、砂轮片应无龟裂或其它不良情况。
3、沙仑片两边的夹板直径大小相当于砂轮片直径的1/2以上,必须平行于砂轮片。
4、砂轮片与夹板间应嵌有厚度均匀的弹性纸垫圈。
5、砂轮机轴承不合适,不允许安装。
6、使用较薄的砂轮片磨物件时,禁止使用侧面。
7、使用砂轮机,必须待速度稳定后,方可操作。
8、使用砂轮机,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回旋线的两侧。
9、砂轮片必须保持圆形,不圆时不准使用。
10、在砂轮机上只允许磨带刃的工具,严禁磨削其它金属和非金属物品。
11、磨较大的工作物件时,不要对砂轮施加过大的压力,发现砂轮表面跳动严重时,停止使用。
12、安装砂轮时,砂轮机的工作面应朝无人的地方。
(二)虎钳使用安全规程
1、虎钳要安装在由防护网的工作台上。
2、虎钳必须安装牢靠,严禁在虎钳上锤打工作。
3、严禁用虎钳以卡夹法来校直钢丝。
4、用虎钳夹工件时,不准超过虎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一,夹工件时,手指要离开钳口。
5、搬动虎钳手柄调整虎钳手柄调整工件松紧时,操作者必须与手柄和工件保持一定距离。
(三)卷扬机使用安全规程
1、卷扬机必须安装平稳牢靠,保持底座的稳固性和平面性。
2、钢丝绳在卷杨筒上的位置要正确。
3、卷扬机需反向运转时,必须等停稳后,再反向动作。严禁在运转过程中途直接换向操作。
4、停机时间较长时,要断开总电源,有逆止装置的卷扬应将逆止勾嵌入棘轮。
5、调运物件时,不准边夹物边操作控制器,不准超载。
(四)喷补机使用安全规程
1、喷补前,认真检查料斗,旋转体有无杂物,各连接螺栓和管路是否牢固,余料孔橡胶板及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2、安装摩擦片时,旋转板面不准有灰沙等,摩擦片安放在正确位置,压块压紧后再紧螺丝。
3、空载起动前,通知喷枪手握紧枪头,开风到工作压力,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再起动电机,旋转体按箭头方向旋转。检查摩擦片是否漏气,如发现是漏气,应及时调节压紧螺丝,摩擦片及旋转结合板面,如有沟槽不能使用,应及时更换。
4、喷补送料或停料时,必须“先通风后开机,先停机后停风”。
5、喷补机运转时,不准将手或其它物件伸入机体旋转孔或余料口。
6、喷补完后,将喷补管内余料吹干净后,拆开快速接头,卸下搅拌器和料斗,开风阀将残料吹干净,再启动电机,吹净旋转孔内残料。
7、喷补机吹干净后,卸开摩擦片,清扫旋转体和橡胶结合板平面,摩擦片归位时,压块不要过于压紧,最后打开油水分离器放出积水。
8、处理喷补机故障前,必须切断电源,停风、停水。
(五)手电钻使用安全规程
1、手电钻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振动或有异常声响,发热或漏电时,应立即停用。
2、手电钻外壳须有接地线,工作时,然要站在木板等绝缘物上。
3、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避免电钻过载。转速明显降低,应立即减小压力,手电钻突然停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手电钻旋转未停止,不得拆换钻头,不得用手清除钻头排出的碎屑。
5、若停钻休息或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手电钻电源。
6、用木棒压手电钻钻物件时,应把木棒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而手按住木棒的另一端,木棒的固定点必须坚固。
7、使用手电钻前,检查钻头的销子、开关等是否正常,电压是否正常,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准作业。
8、手提电钻作业时必须握持电钻手柄,不准一边拉动电线一边搬动手提电钻。
(六)钻床使用安全规程
1、新钻工作物,应用夹具或其它夹件夹稳后方可工作。
2、钻床皮带应有安全罩,或在两侧加焊安全栏杆。
3、正在进行钻的工作件,不准调整夹具。
4、钻床开动后,禁止对着转动的钻头去拿工具或工作件,不得用手去摸钻头和揩擦传动部分、测量工件尺寸。
5、工作时应检查搬把,卡簧,注意搬把掉下伤人。
6、钻头上严禁缠绕长铁屑,如有应停车及时清除,清除时必须利用刷子或钩子清除铁屑,严禁嘴吹和手拿。
7、钻床开动后,操作者严禁带手套或带围巾,手中不得拿棉沙或破布,衣服扣紧,观察时人不得离钻头太近,女同志应将发辫盘入帽内。
8、不许超载、超量切削运转,严禁在钻床运转时,移动变速手柄。
9、钻床使用完,必须切断电源。
(七)搅拌机使用安全规程
1、搅拌机必须由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牌的专人上岗操作。
2、操作前必须确认场地平整,设备开关无损坏,机上无杂物。
3、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
4、吹扫时必须停机。
5、搅拌机在运转时,不得将手伸入桶内。
(八)液压卷边机使用安全规程
1、液压卷边机要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及维护。
2、机床开动前必须检查确认各液压板面无工具、铁板、油壶等物件。
3、机、床开动前必须先检查确认各液压元件无泄漏。
4、操作中两人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手不准伸入上下工作板中,手离上下工作板最少50毫米。
5、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并清扫干净。
(九)剪板机使用安全规程
1、剪板机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器各部件的功能和性能方可操作。
2、操作者站的位置必须恰当,关照板时板要压紧,确认安全后方可踩动脚踏开关。
3、剪切的板料表面不准有氧化层、硬疤、电渣及粘
沙等痕迹。
4、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切断电源,然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杳,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5、要器工作表面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6 、剪切完一次后,待机床停稳,再进行下一次操作。
7、不准剪切圆钢等其它物件。
8、机器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
(十)弯管机使用安全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床特性,结构及正确操作方法。
2、工作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电气绝缘良好,接地线联接牢固可靠;
各操作按钮和角度极限正确可靠;
机械传动系统电磁离合器与制动器保持正确开合;
液压系统夹紧导向机构动作正常;
润滑良好,油量适当。
3、弯管机必须经过半小时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煨管操作。
4、操作人员应负责监督管料上下的安全,并听从操作指挥信号。弯管工作区域内严禁站人。
5、管料起吊、搬运必须确保安全。
6、清洗、加油、检查设备前或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电葫芦(单轨吊)使用安全规程
1、吊钩必须垂直起吊,不准歪拉斜吊。
2、起吊不准起重和超额定合闸次数(120次/小时)。
3、限位器、电闸灵敏可靠。
4、不准把重物长期悬于空中。
5、在试车中,动负荷试验是:按额定负荷重量吊起离地200毫米,再升降和左右移动,试后检查机械传动、电器和连接部分,确认可靠。
6、钢绳表面有明显的磨损,而钢丝折断10%应及时更换。
7、各润滑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钢绳加油时,严禁直接用手涂抹可用刷子或其它工具。
8、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电葫芦(滑轮、钢绳、滑线、行走部件、电盘、按钮)保证其正常运行,按钮方向要与动作方向一致。
9、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10、起吊前,操作者要用口哨警示对方,要确定吊物旁无人后方可起吊。
11、电动葫芦开到滑轮与绳筒间距100毫米时,操作者应停止上升。
12、现场使用电葫芦,操作按钮应挂在干燥处,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13、电葫芦停止使用时,必须立即将空气开关断开。
第10篇 通信电气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照明灯具的选用与使用
1.管道施工现场及线路施工室外作业,其照明及安全红灯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
2.在有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场所作业,其照明应采用防爆式的灯具。
3.当用150w以上(含150w)的灯泡时,不准使用胶木灯具;施工作业的照明,不准使用自带开关的灯具。
4.在管道沟、坑沿线设置普通照明灯具及安全红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为2m左右;距易燃物至少0.3m。
第二条 行灯(工作手灯)
1.行灯手柄应绝缘,灯泡带金属护罩;灯泡铜头不得裸露。在人孔、沟、坑及容器内作业,采用行灯照明时,其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管道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标志灯电压不超过36v。
2.使用前必须检查,手柄劈裂、无护罩;灯泡铜头裸露、导线破损、老化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三条 高热灯具
1.设置、使用高热灯具,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应大于2.5m,距沟、坑边沿至少0.8m,距可燃物要保证安全距离。高热灯具的金属支架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露天使用,应有防雨措施。
2.白炽灯钨丝烧断后,不准搭接上再用,以防再次烧断引起灯泡爆裂,危及人身安全。
3.碘钨灯的安装,必须保持灯管的水平状态,不得倾斜、不得受震动。灯管应有专用灯罩。
第四条 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
1.插销(插头与插座的总称)、刀闸、开关、熔断器必须完整无损,否则不准使用。带电体裸露者,不准使用。
2.插头与插座孔必须一致方可使用。安全电压插座应采用与高电压插座不同型式的插座以防插错而发生意外。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
3.线路施工作业用电,应采用多功能插销板(接线板)连接,不准从用户的电气设施上直接接电源;在室外使用插销板、应有防雨措施。插销板导线应为橡套缆线。
4.管道施工现场所用插销、闸刀、开关、熔断器,必须安装在配电箱、闸箱内。
5.熔断器的保险丝规格与用电负荷必须匹配;不准以其它任何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第五条 配电箱、闸箱
1.配电箱、闸箱应坚固、严密,结构合理,设施齐全、完整。在施工现场使用时,箱门要上锁并写上单位名称及号码。闸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熔断器、闸刀及三、四眼插座。
2.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闸箱,须有防雨措施,应设置在安全、稳固、便于操作、防止碰撞和被土埋及水淹的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或杂物。配电箱设置高度,底部距地面不应少于1.3m。
3.施工现场借用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后,应视现场用电情况,设若干个分配电箱,以利安全、方便。分配电箱至闸箱距离为40―60m;闸箱距用电处不得超过5m。
第六条 电源线
1.施工现场从借用电源处至总配电箱,总、分配电箱与闸箱之间,用电设备、发电机、手持式电动工具、施工标志灯、行灯、高热灯具的导线及电源线,均应使用符合规格的橡套电缆线;安全红灯、普通照明灯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
2.施工现场架设电源线,严禁架设在树枝及糟朽、倾斜、露筋电杆上和房屋的阳台、窗户及站牌等导电或绝缘不良的物体上。严禁敷设在地面上;严禁成束、盘绕架设或用裸线绑扎。
3.施工现场安全红灯与照明灯,不准同用一路电源线,必须分设。用电设备必须一机一线,不准借用安全红灯、照明灯的电源线路。
4.线路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红灯、照明灯(不含人孔、地下室)电源线,可使用符合规格的塑料软线,架设与使用时,须防止触碰、碾压。
5.严禁用电话线替代电源线和设备、工具的导线。
第11篇 设备仪表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各种设备、仪表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保管。
2.建立维修制度,定期检查、润滑和修理。
3.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仪表性能后才能按铭牌规定操作。
4.发现有异常显现象(例如怪声、发热、振动等)时,立即停止使用,运转人员应查找原因进行简单处理,如问题较大不能立即解决,应找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5.新增添的设备、仪表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否则应有检修人员重新鉴定后合格后才准使用。
6.设备仪表的说明书应立册统一保管,设备转移时说明书要同时交接。
第12篇 设备、仪表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各种设备、仪表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保管。
2.建立维修制度,定期检查、润滑和修理。
3.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仪表性能后才能按铭牌规定操作。
4.发现有异常显现象(例如怪声、发热、振动等)时,立即停止使用,运转人员应查找原因进行简单处理,如问题较大不能立即解决,应找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5.新增添的设备、仪表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否则应有检修人员重新鉴定后合格后才准使用。
6.设备仪表的说明书应立册统一保管,设备转移时说明书要同时交接。
第13篇 机具设备使用安全规程(2)
机具、设备使用安全规程(二)
(一)砂轮机使用安全规程
1、砂轮机(包括手提砂轮)必须装有防护罩。
2、砂轮片应无龟裂或其它不良情况。
3、沙仑片两边的夹板直径大小相当于砂轮片直径的1/2以上,必须平行于砂轮片。
4、砂轮片与夹板间应嵌有厚度均匀的弹性纸垫圈。
5、砂轮机轴承不合适,不允许安装。
6、使用较薄的砂轮片磨物件时,禁止使用侧面。
7、使用砂轮机,必须待速度稳定后,方可操作。
8、使用砂轮机,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回旋线的两侧。
9、砂轮片必须保持圆形,不圆时不准使用。
10、在砂轮机上只允许磨带刃的工具,严禁磨削其它金属和非金属物品。
11、磨较大的工作物件时,不要对砂轮施加过大的压力,发现砂轮表面跳动严重时,停止使用。
12、安装砂轮时,砂轮机的工作面应朝无人的地方。
(二)虎钳使用安全规程
1、虎钳要安装在由防护网的工作台上。
2、虎钳必须安装牢靠,严禁在虎钳上锤打工作。
3、严禁用虎钳以卡夹法来校直钢丝。
4、用虎钳夹工件时,不准超过虎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一,夹工件时,手指要离开钳口。
5、搬动虎钳手柄调整虎钳手柄调整工件松紧时,操作者必须与手柄和工件保持一定距离。
(三)卷扬机使用安全规程
1、卷扬机必须安装平稳牢靠,保持底座的稳固性和平面性。
2、钢丝绳在卷杨筒上的位置要正确。
3、卷扬机需反向运转时,必须等停稳后,再反向动作。严禁在运转过程中途直接换向操作。
4、停机时间较长时,要断开总电源,有逆止装置的卷扬应将逆止勾嵌入棘轮。
5、调运物件时,不准边夹物边操作控制器,不准超载。
(四)喷补机使用安全规
1、喷补前,认真检查料斗,旋转体有无杂物,各连接螺栓和管路是否牢固,余料孔橡胶板及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2、安装摩擦片时,旋转板面不准有灰沙等,摩擦片安放在正确位置,压块压紧后再紧螺丝。
3、空载起动前,通知喷枪手握紧枪头,开风到工作压力,检查管道是否畅通,再起动电机,旋转体按箭头方向旋转。检查摩擦片是否漏气,如发现是漏气,应及时调节压紧螺丝,摩擦片及旋转结合板面,如有沟槽不能使用,应及时更换。
4、喷补送料或停料时,必须“先通风后开机,先停机后停风”。
5、喷补机运转时,不准将手或其它物件伸入机体旋转孔或余料口。
6、喷补完后,将喷补管内余料吹干净后,拆开快速接头,卸下搅拌器和料斗,开风阀将残料吹干净,再启动电机,吹净旋转孔内残料。
7、喷补机吹干净后,卸开摩擦片,清扫旋转体和橡胶结合板平面,摩擦片归位时,压块不要过于压紧,最后打开油水分离器放出积水。
8、处理喷补机故障前,必须切断电源,停风、停水。
(五)手电钻使用安全规程
1、手电钻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振动或有异常声响,发热或漏电时,应立即停用。
2、手电钻外壳须有接地线,工作时,然要站在木板等绝缘物上。
3、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避免电钻过载。转速明显降低,应立即减小压力,手电钻突然停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手电钻旋转未停止,不得拆换钻头,不得用手清除钻头排出的碎屑。
5、若停钻休息或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手电钻电源。
6、用木棒压手电钻钻物件时,应把木棒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而手按住木棒的另一端,木棒的固定点必须坚固。
7、使用手电钻前,检查钻头的销子、开关等是否正常,电压是否正常,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准作业。
8、手提电钻作业时必须握持电钻手柄,不准一边拉动电线一边搬动手提电钻。
(六)钻床使用安全规程
1、新钻工作物,应用夹具或其它夹件夹稳后方可工作。
2、钻床皮带应有安全罩,或在两侧加焊安全栏杆。
3、正在进行钻的工作件,不准调整夹具。
4、钻床开动后,禁止对着转动的钻头去拿工具或工作件,不得用手去摸钻头和揩擦传动部分、测量工件尺寸。
5、工作时应检查搬把,卡簧,注意搬把掉下伤人。
6、钻头上严禁缠绕长铁屑,如有应停车及时清除,清除时必须利用刷子或钩子清除铁屑,严禁嘴吹和手拿。
7、钻床开动后,操作者严禁带手套或带围巾,手中不得拿棉沙或破布,衣服扣紧,观察时人不得离钻头太近,女同志应将发辫盘入帽内。
8、不许超载、超量切削运转,严禁在钻床运转时,移动变速手柄。
9、钻床使用完,必须切断电源。
(七)搅拌机使用安全规程
1、搅拌机必须由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牌的专人上岗操作。
2、操作前必须确认场地平整,设备开关无损坏,机上无杂物。
3、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并联系有关人员处理。
4、吹扫时必须停机。
5、搅拌机在运转时,不得将手伸入桶内。
(八)液压卷边机使用安全规程
1、液压卷边机要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及维护。
2、机床开动前必须检查确认各液压板面无工具、铁板、油壶等物件。
3、机、床开动前必须先检查确认各液压元件无泄漏。
4、操作中两人应互相配合,协调工作,手不准伸入上下工作板中,手离上下工作板最少50毫米。
5、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并清扫干净。
(九)剪板机使用安全规程
1、剪板机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器各部件的功能和性能方可操作。
2、操作者站的位置必须恰当,关照板时板要压紧,确认安全后方可踩动脚踏开关。
3、剪切的板料表面不准有氧化层、硬疤、电渣及粘沙等痕迹。
4、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切断电源,然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检杳,故障排除后方可使用。
5、要器工作表面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6、剪切完一次后,待机床停稳,再进行下一次操作。
7、不准剪切圆钢等其它物件。
8、机器使用完毕后,必须
切断电源。
(十)弯管机使用安全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床特性,结构及正确操作方法。
2、工作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电气绝缘良好,接地线联接牢固可靠;
各操作按钮和角度极限正确可靠;
机械传动系统电磁离合器与制动器保持正确开合;
液压系统夹紧导向机构动作正常;
润滑良好,油量适当。
3、弯管机必须经过半小时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煨管操作。
4、操作人员应负责监督管料上下的安全,并听从操作指挥信号。弯管工作区域内严禁站人。
5、管料起吊、搬运必须确保安全。
6、清洗、加油、检查设备前或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电葫芦(单轨吊)使用安全规程
1、吊钩必须垂直起吊,不准歪拉斜吊。
2、起吊不准起重和超额定合闸次数(120次/小时)。
3、限位器、电闸灵敏可靠。
4、不准把重物长期悬于空中。
5、在试车中,动负荷试验是:按额定负荷重量吊起离地200毫米,再升降和左右移动,试后检查机械传动、电器和连接部分,确认可靠。
6、钢绳表面有明显的磨损,而钢丝折断10%应及时更换。
7、各润滑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钢绳加油时,严禁直接用手涂抹可用刷子或其它工具。
8、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电葫芦(滑轮、钢绳、滑线、行走部件、电盘、按钮)保证其正常运行,按钮方向要与动作方向一致。
9、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10、起吊前,操作者要用口哨警示对方,要确定吊物旁无人后方可起吊。
11、电动葫芦开到滑轮与绳筒间距100毫米时,操作者应停止上升。
12、现场使用电葫芦,操作按钮应挂在干燥处,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13、电葫芦停止使用时,必须立即将空气开关断开。
第14篇 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整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否则不允许使用。
1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5.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7.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8.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