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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员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状况符合岗位需求,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职业健康问题。
2. 工作场所安全:设定安全标准,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消除可能导致伤害的隐患,如噪音、粉尘、化学物质等。
3. 个人防护装备: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等,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4.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的预案,如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
6. 环境监测: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其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改善措施。
7. 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病报告和追踪机制,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上墙
这些制度应以清晰、醒目的形式上墙公示,包括:
1. 制度文本:将上述各项制度以简洁易懂的语言编写成文,张贴于员工易于查看的地方。
2. 安全标识:使用国际通用的安全图标和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潜在风险。
3. 流程图:制作流程图,直观展示应急响应、设备检查等操作步骤。
4. 个人防护装备示例:展示各种防护装备的正确穿戴方式,以图片形式呈现。
5. 联系方式:公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员工在需要时能迅速求助。
重要性和意义
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员工具有深远的意义:
1. 保障员工健康:通过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减少因工作导致的健康损害,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2. 提升生产效率:健康的员工更能全身心投入工作,降低因疾病造成的缺勤率,提升生产效率。
3. 降低企业成本:预防比治疗更为经济,减少因职业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支出。
4.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纠纷和罚款。
5. 提高企业形象:良好的职业卫生管理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吸引优秀人才。
6.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当员工感受到企业对其健康的关心,将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福祉,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职业卫生防护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具体细则: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一条(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二条(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四条(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五条(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条 (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八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2篇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碾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
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职业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3)禁止将职业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第3篇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具体细则: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一条(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二条(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四条(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五条(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条 (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八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