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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卫生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8

责任卫生管理制度

有哪些

责任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设备清洁、食品安全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员工健康,提升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具体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1. 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工作场所整洁,定期进行大扫除,保持通风良好,无积尘、积水和垃圾。

2. 设备清洁保养:所有生产设备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无残留物,减少污染风险。

3. 个人卫生规范:员工需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穿戴干净的工作服,禁止在工作区域进食。

4. 食品安全控制:针对食品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原料检验、加工过程监控、成品质量检查等程序。

5. 卫生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了解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6. 监督与检查:设立卫生检查制度,对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7. 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如疾病爆发或食品污染事件。

上墙

为了确保责任卫生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关键条款应上墙公示,包括但不限于:

1. 明确的卫生标准和操作指南,方便员工随时查阅。

2. 员工个人卫生守则,强调基本卫生行为。

3. 清洁和消毒频率表,确保设备清洁工作的及时性。

4. 应急联系方式和流程图,便于快速响应突发情况。

5. 卫生检查结果公示,增强透明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重要性和意义

责任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1. 提升产品质量:良好的卫生环境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保证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2. 保障员工健康:通过个人卫生规范,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提高员工幸福感,促进工作效率。

3. 维护企业形象:整洁的工作环境和严格的卫生管理,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提升企业信誉。

4. 遵守法规:满足国家卫生法规要求,避免因卫生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5. 预防风险:通过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可能的卫生危机,减少损失。

责任卫生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的内在需求,也是对外展示企业专业度和责任感的重要窗口。它的落实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稳步发展。

责任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怎么写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

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

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 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 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 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 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 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

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面食制作要严格挑选原料,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制作前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面食前将刀、案板、擀面杖、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

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

6、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松花蛋等不行带入凉菜间。

7、加工凉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8、熟食卤菜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

9、冷菜现用现配,隔顿隔夜改刀、冷盘,不作卤菜冷盘供应。

10、卤食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11、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八、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

4、配餐台用后擦净并保持清洁。

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配餐间

6、严禁用不洁盛器(饭盒)供餐

九、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4、加工裱花蛋糕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加工蛋糕前先检查原料质量,原料不新鲜或感官异常不加工。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严禁用不洁包装盒盛放成品

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禽畜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4、腌制间(区域)、烧烤卤肉(区域)、晾晒(区域)、容器不能混放。

5、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患有痢疾、腹泻、咳嗽、皮肤破损化脓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要避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直至疾病痊愈。

十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保管制度

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按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的程序进行。

1.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10分钟。

1.2、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1.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温度保持100°c以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

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2.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 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食具的保管: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殿堂必须保持整洁2、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时不得清扫地面。

3、餐具摆台后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洁。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的,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专用工具应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2篇 z企业职业卫生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3篇 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四)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4篇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

一、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五、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5篇 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一、卫生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法规。对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组织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进行环卫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负责。

3、组织建立健全环卫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支持环卫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

4、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对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卫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5、组织拟定现场卫生防疫管理预案,监督执行现场疫情报告制度。为改善职工的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服务。

(二)环卫卫生负责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法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部拟定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等,对现场环卫卫生平面布置提出具体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学习有关环卫卫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环卫卫生应知应会考核。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班组人员及炊事人员的健康证,监督炊事人员持证上岗。

5、定期(每月不少于三次)和不定期检查现场各区域的环卫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应予以制止,并酌情提出处理意见。

6、按文明施工资料管理标准,做好环卫卫生的各项资料,真实具体,以备查考。

(三)区域分管负责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卫生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项目部、环卫卫生负责人的领导,对本区域环卫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落实有关环卫卫生管理措施,维护环卫卫生设施,保证本区域内干净整洁,符合管理规定。

3、认真学习有关环卫卫生管理知识,经常对辖区范围内的职工进行环卫卫生教育、文明施工教育,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

4、组织工人搞好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并督促其搞好个人的内务卫生,养成遵规守纪、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积极预防疾病。

5、必须坚持对本辖区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上级予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应按照整改工作的“三定”要求落实。

6、完成项目部、环卫卫生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环卫卫生工作任务。

(四)班组作业工人

1、必须服从各级环卫卫生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的各项制度。

2、认真学习有关施工现场环卫卫生法规、制度及卫生常识,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统一卫生考核。

3、积极完成本施工岗位范围内环卫卫生包干任务,搞好文明施工。

4、遵守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个人内务卫生,完成分担值日包干任务。

5、讲究个人卫生,谨防病从口人,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加强相互监督,敢于制止不讲卫生、破坏卫生设施和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7、积极提出有关改善环卫卫生环境、促进现场卫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树立集体荣誉感。

(五)食堂管理负责人

1、执行上级有关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和要求,对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落实食堂卫生管理措施,协助环卫卫生负责人落实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职工卫生防病(疫)的管理工作。把好病从口人关。

3、监督检查食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制售过程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保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对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负责。

4、定期组织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炊事技能的学习培训,逐步提高炊事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5、不录用患有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人员从事食品制售及食品洗(削)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对炊事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监督炊事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加强对食堂库房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7、组织定期对公用食具清洗消毒和食堂区域的清扫,保证环境清洁、餐具清洁,炊事人员卫生符合规定。

8、必须搞好成本核算,保证饭菜价格合理,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六)食堂采购员

1、贯彻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领导。对采购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负直接责任。

2、不得采购腐坏变质、霉变、有异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不采购小商、小贩加工制作的荤食、凉菜。

4、采购食品时,做到一看是否新鲜、二看有无合格证件,比质比价。

5、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级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6、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应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晒、防蝇。

7、协助食堂财务管理人员搞好成本核算,保证饭菜价格合理,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七)炊事人员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卫卫生管理法规,执行现场食堂膳食管理制度,对用餐人员的健康负责。

2、认真学习国家《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常识。参加卫生常识统一考核。

3、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本岗位的膳食制售任务。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供应及时,服务热情周到。诚恳听取职工们的意见,有错就改,职工满意率达90%以上。

4、积极完成分工包干的环境卫生任务,保证本岗区域内环境清洁。必须搞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5、炊事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整洁,不赤背、不光脚、不穿拖鞋、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从事其他活动。

6、炊事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健康检查,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炊事作业。

7、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和防大气、防水污染工作,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明卫生管理规定及公司ohsms体系要求,落实好卫生责任制并张贴上墙。

(二)施工现场食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食堂应距厕所、垃圾箱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平整、清洁、无污水。

2、按规定设置污水排放设施,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3、门窗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食物的采购、制作应符合食品卫生的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制作,设立标记,禁止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食物。

4、食品、炊事用具和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三)施工现场宿舍要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开工前,应根据用工数量建好临时宿舍。

2、宿舍四周排水畅通,室内通风良好,屋檐离地面高度不能低于2.5米。

3、宿舍应保持卫生整洁,被褥、床铺整齐。夏季应有防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防寒保暖措施,禁止火盆取暖。

4、宿舍必须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

5、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不得安排人员住宿。

(四)施工现场厕所卫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厕所必须建成水冲式,厕所墙面抹灰刷白。

2、厕所卫生应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冲刷、清理、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五)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保温开水桶,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3、施工现场不得喝生水,严禁共用一个器皿饮水。

(六)施工现场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不洁净食物、不随地大小便。

(七)施工现场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和对患者进行隔离诊治,防止疫情扩散。

(八)施工现场文明卫生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保持良好的区域场所要进行表彰奖励。

第6篇 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区责任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按施工区、生活区、物料堆放场有醒目标志进行划分责任区。各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施工区卫生责任人应由施工员各施工班组长担任,做到:

(1)工作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材料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的地点分类集中堆放。

(3)在施工层应设置小便桶、有条件的可在在建工程内设置简易的流动厕所,彻底解决有人在栋号内随意大小便问题。

3、生活区卫生负责人总的应由项目经理担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再将生活区划分为宿舍责任区,食堂(含伙房)责任区、浴室、厕所责任区、饮用水、吸烟室责任区等。

生活区总要求:

(1)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宣传栏、各分片区的责任人牌。

(2)生活区应有除四害措施,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3)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如水龙头、垃圾桶等)有专人管理、生活垃圾一日至少要早、晚清倒二次,禁止乱扔杂物,生活污水应集中排放。

(4)具备条件的现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饮水处,吸烟室、生活区内种花草、美化环境。

宿舍责任区要求:

(1)宿舍应通风明亮,牢固可靠,定期消毒。

(2)要排卫生值日表,指定室长日常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值日工作。 (3)室内床铺排列整,设纱窗,纱门,个人生活用品排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

(4)严格遵照防火要求,不得躺在床上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5)个人保管好自己物品,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宿舍的生活设施严禁擅自改动。

食堂(含伙房)责任区要求:

(1)食堂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领取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衣帽。

(2)食堂选址与厕所,污水沟等污染源距离不少于30米,与垃圾箱距离不小于15米。

(3)食堂灶台要粘贴卫生磁砖,墙面刮白,吊顶,保持排风良好,在市区施工要使用燃气做饭,设纱窗纱门防蚊、蝇。

(4)生、熟(荤、素)食品的清洁、存放要分开,严禁外购无包装熟食。

(5)进入炎热天气阶段,每天的食物要留样(100~200克)24小时,

工地上食用同一食物后出现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除采取急救措施外,还要向卫生防疫部门及公司报告。

浴室卫生责任区要求:

(1)浴室、厕所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节约用水。

(2)浴室严禁外来人员入浴,有皮肤病者禁止入浴。

(3)厕所无法与城市下水管道相连的应设化粪池并加盖,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

(4)浴室、厕所地面应平整,有防滑措施。

物料堆放场责任区要求:

(1)所有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工具、构件等均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2)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一般规定高度低于1.6米),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仓库。

(4)各种材料堆放要设标牌(签),标明产地,规格等,分类堆放。

第7篇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

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

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 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 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 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 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 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

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面食制作要严格挑选原料,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制作前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面食前将刀、案板、擀面杖、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

6、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松花蛋等不行带入凉菜间。

7、加工凉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8、熟食卤菜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

9、冷菜现用现配,隔顿隔夜改刀、冷盘,不作卤菜冷盘供应。

10、卤食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11、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八、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

4、配餐台用后擦净并保持清洁。

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配餐间

6、严禁用不洁盛器(饭盒)供餐

九、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4、加工裱花蛋糕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加工蛋糕前先检查原料质量,原料不新鲜或感官异常不加工。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严禁用不洁包装盒盛放成品

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禽畜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4、腌制间(区域)、烧烤卤肉(区域)、晾晒(区域)、容器不能混放。

5、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患有痢疾、腹泻、咳嗽、皮肤破损化脓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要避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直至疾病痊愈。

十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保管制度

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按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的程序进行。

1.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10分钟。

1.2、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1.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温度保持100°c以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2.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食具的保管: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殿堂必须保持整洁

2、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时不得清扫地面。

3、餐具摆台后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洁。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的,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8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9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10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11篇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强化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

3、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强化质量评价、监督。

4、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医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狠抓重点整改规范,以强化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5、结合岗位责任制,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作到人人抓质量,事事讲质量,使质量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技术规范,违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针对医疗缺陷,按性质与情节,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确定缺陷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8、对疏于管理、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后隐瞒不报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9、对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严重伤害了患者合法权益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四)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3篇 专职职业安全卫生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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