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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测量管理制度汇编【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1

某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本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测量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购置、维护、校准和报废等环节。

2. 测量人员管理:规定人员资质、培训、考核及职责分配。

3. 测量作业规程:明确测量工作的标准流程、精度要求和质量控制。

4. 数据管理:规定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报告的规范。

5. 质量监控与审核: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

6. 应急处理机制:设定在测量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

流程

1. 设备管理流程: - 设备采购:依据项目需求和技术标准选择合适的测量设备。 - 设备维护:定期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 校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设备校准,确保测量精度。 - 报废处理:设备老化或损坏无法修复时,按照程序进行报废。

2. 作业流程: - 现场踏勘:了解测量区域环境,制定测量方案。 - 数据采集:使用测量设备进行实地测量,记录原始数据。 - 数据处理: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工程所需格式,检查数据准确性。 - 结果审核:由专人对测量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无误。 - 结果报告:编制测量报告,详细记录测量过程和结果。

3. 质量监控流程: - 内部审核: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查找潜在问题并改进。 - 外部评估:参与第三方机构的质量评估,提升测量服务质量。

重要性和意义

工程测量作为工程项目的基础,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本制度的实施旨在:

1. 保障测量精度:通过严格的设备管理和作业规程,确保测量数据的精确性。

2. 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减少错误,提高测量工作的效率。

3. 保证工程质量:准确的测量数据是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前提。

4. 防范风险: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测量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降低工程风险。

5. 增强团队协作:明确人员职责,促进团队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

本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执行,不仅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也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有力保障,对于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成具有深远的意义。

某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某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为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作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附表:

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附表4-7

房建工程

面积或工程造价

测量管理模式

类型

人员

设备

5万㎡以下

二级管理

普通住宅

2〞经纬仪、s3水准仪、函数型计算器,特殊情况下配全站仪、铅垂仪。

复杂场馆、自动化工业厂房

三级管理

普通住宅

1

复杂场馆、自动化工业厂房

5万~10万㎡

二级管理

普通住宅

≥4

2〞经纬仪、s3水准仪、函数型计算器,特殊情况下配全站仪、铅垂仪。

复杂场馆、自动化工业厂房

≥6

三级管理

普通住宅

1

复杂场馆、自动化工业厂房

市政工程

1亿元以下

二级管理

≥4

全站仪、自动安平水准仪、对讲机、程序型计算器、微机等。

三级管理

≥2

1亿元以上

二级管理

≥5

三级管理

≥2

说明:1、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无分包或分包商未配备测量人员的为二级管理。

3、分包商配备测量人员的为三级管理。

【第2篇】工程测量实训室测绘仪器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实训室测绘仪器管理制度(试行)

测绘仪器是工程测量的主要设备,学生学习测量课程和工程测量实训的主要工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为此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测绘仪器设备的配置

测量实训室配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水准板尺等常规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用于我院工程测量及其实训教学。

二、测绘仪器的借用与归还

1、由任课老师负责仪器设备的借用申请,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见附录),经系负责人审批后,可安排领用人到工程测量实训室办理借用手续。

2、实验室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申请的仪器、配件及附件(指装在仪器箱中的仪器配件)办理借用手续。

3、学生借用仪器时必须使用学生证等在校生的有效证件,归还仪器时,待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后领回学生证,如果仪器有损坏、丢失按责任进行赔偿。

4、测量仪器在借领时应当场清点检查仪器工具及其附件是否齐全,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脚架是否完好。

5、仪器用后要及时归还,并要整洁齐备。若有异常或损坏、丢失,借用人员要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实验室管理人员也要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借用的仪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离开仪器室之前,必须锁好仪器箱并捆扎好各种工具;搬运仪器工具时,必须轻取轻放,避免剧烈震动,借出仪器工具之后,不得与其它小组擅自调换或转借。

2、使用全站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3、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使用,务必在伞的遮掩下使用。

4、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5、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

6、测绘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热源。

7、仪器设备具体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由任课老师负责告之实训学生,并要严格按其操作执行。

8、申请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归还督查,承担借用仪器设备丢损赔偿的管理责任,领用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整洁保养和及时归还,承担仪器设备丢损的赔偿责任。

9、其它事项参照《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进行办理。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2023年9月

教学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

专业:工程造价(文)

实训项目:路线水准测量

班级:20102126任课教师:蒋博林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借用起-

止时间

用途

附件名称及数量

备注

经纬仪

11.25~11.25花杆

11.25~11.25三脚架

11.25~11.25木桩

11.25~11.25借用

借用

申请人

领用人

签名:

审批

借出人:

证件:

借出时间:

归还

归还人:

查收人

设备状况:

归还时间:

注:1.设备编号领用时填写;2.借用设备及数量台套应在领用前3天告知实验室,以便准备;3.教师教学用设备若需充电要提前告知实验室,可由实验室负责;4.借用申请人为任课教师,并负责安排领用人和督查借用仪器设备的归还,承担其丢损赔偿的管理责任;5.领用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整洁和及时归还,承担仪器设备丢损的赔偿责任;6.审批人为系负责人;7.借出及查收人为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3篇】工程测量管理制度3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三)

1、测量工作重要性及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测量成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

进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

1.2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前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检验系统,作为施工过程的测量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的需要测设中心线的位置、标高,作为施工的依据。

(3)配合检查人员对工程的位置及标高进行复测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等工作。。

2、施工测量的准备

2.1施测依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了解其来源是否可靠,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严格审查施测项目是否与设计资料和图纸相符,数据是否可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2要对施测现场实地进行了解,检查核对旧的测量控制点是否可靠,是否能满足施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消除现场对施测工作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2.3施测方案的编制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对一般较简单的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可编制从简的施测方案,可用施测草图或示意图加以说明,但对主要大型厂房、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及各类线路主干线的定位工作等测量的施测工作、沉降观测工作以及新技术应用等均应编制施测方案。

2.4施测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1)任务概况:包括任务根据、施测依据、旧有的测量资料利用及现场状况等。

(2)施测方法:包括技术要求、施测草图、控制方法、技术措施。

(3)计算方法。

(4)检验、检查方法。

(5)工期要求、包括提交的资料。

3、测量的记录、计算及自检工作

3.1施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计算工作,每个测量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无缺,随测随记随检查,字迹、略图要清楚。

3.2记录计算有一定格式,注明有关事项,填写清楚,不可漏项,一般包括施测项目、日期、使用仪器、施测者、天气、记录者、计算者、检查者等。记录反映施测的全过程,根据情况必须绘制草图示意,以及说明。凡是无关人员签字的记录、计算都视为无效。

3.3所有的施测工作,都必须有校核方法,以鉴定测量结果是否可靠,凡是无法作校核检查的都应作重复测量,以达到自检目的,并要记录清楚,如缺少此项工作不得提交测量成果。

4、测量仪器的管理

对测量仪器的管理详见《计量管理制度》。

【第4篇】工程项目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监视和测量任务选择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第三条、项目部根据所配备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并报分公司工程部备案,在使用前,由分公司委托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首次检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处不能自行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送政府计量部门或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单位检定。

第五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严禁使用。

第六条、监视和测量装置经检定后,应根据检定结果做好标识,以防止误用。

第七条、重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明确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具有检定周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根据其检定周期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项目部负责按期复检。

第九条、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合格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分公司工程部,然后组织检修,经检定合格后方可再次使用。

第十条、当监视和测量装置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其准确度,经分公司工程部同意,予以报废或转移。

【第5篇】测量工程审批管理制度

1、地面三、四等控制网改造,地形图航测,都必须编制设计。设计完成后经集团公司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审批。

2、地面小三角网,一、二级导线,地形图补测,井下主要贯通工程(两井间贯通,井筒贯通及导线长在1500米以上,贯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贯通),岩移观测站等测量工程,由各单位按要求编制设计,经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3、井下导线长在1500米以下,贯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贯通,测量的设计,由各矿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4、涉及“三下”开采的地表变形预计,煤柱留设等的设计,经各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5、各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

【第6篇】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总则

( l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 2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 3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 4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 5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人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人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 6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2 .机构及人员设置

( l )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 2 )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1 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

( 3 )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 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详见附件2 :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3 .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 l )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 2 )公司测量主管

l )总体职责

a .制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b .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c .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d .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e .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f .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9 .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h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i .建立测量仪器台账。

2 )分项职责

a .市政工程

① 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 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 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b .建筑工程

① 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 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 3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 4 )项目部测量主管

1 )总体职责

a .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流程图附件1 ) ,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b .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c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d .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e .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f .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 )分项职责

a .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 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 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 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 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 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h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 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 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 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 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 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 .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 l )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 2 )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 3 )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 4 )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

( 5 )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

桩。

( 6 )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 7 )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 .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

( 1 )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dbj01-21-95 )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 2 )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

( 3 )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 4 )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6 .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

( l )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

( 2 )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 3 )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 4 )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

( 5 )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

7 .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 l )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 2 )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 3 )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 4 )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

( 5 )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

( 6 )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 7 )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

8 .施工中的变形观测

( l )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

( 2 )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

( 3 )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9 .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10 .测量仪器管理

( l )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人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 ) ,租赁收人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 2 )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 3 )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 4 )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 5 )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11 .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 l )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 2 )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人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人档,不人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可处理。

12 .附则

【第7篇】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程部测量设备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1.1、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1.1、适用于北京**工程部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工程部主任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4、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4.3.2.1、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4.3.2.2、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工程维护部主任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维护部主任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4.4.1.1、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4.4.1.2、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4.4.1.3、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4.1.4、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7.3、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7.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5.1、《设备台账》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2-a/0

5.2、《资产报废、损失单》详见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hw/f-gc-03-03-a/0

6、相关支持文件

【第8篇】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测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 是本工程测量工作的制度保障。

施工测量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基础工作,是各施工阶段的先导性工作,也是各阶段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保证工程的水平位置、高程、竖向和几何形状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的依据,并为工程设计、施工与工程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测绘资料。搞好施工测量管理工作是保证正常施工和工程质量的前提。项目部由两名测量管理人员,放线工作由施工队测量人员完成,项目部测量组负责现场轴线控制网的测绘,负责建立各种关键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及其桩位的交接工作,对各分包单位测量工作的复核验收,向监理的报验工作和对现场所有测量单位的协调工作,向其他部门提供测量成果及有关数据。负责本部位施工范围测量方案的制定、轴线定位、工程放线的实施以及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由于 本工程规模宏大,工期紧,结构复杂,精度要求高,应配备足够的现场测量人员,才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各施工队 应配备至少一名经验丰富、基础扎实的测量 人员 和其它数名技术熟练的测量员 辅助施工放线, 每个人都应持有相应等级的岗位证书并报项目经理部、监理公司。

测量管理体系流程图如下:

(二)仪器管理:

1 、仪器选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工程放线的精度要求现场需配备的测量仪器如下表:

编号 设备名称 精度指标 数量 用途

1 set2110 全站仪 2+2ppm*d ( mm ) 1 台 工程控制定位

2 dj2 电子经纬仪 2 2 台 施工放样

3 ds3 水准仪 2mm 2 台 标高控制

4 50m 钢尺 ⅱ级 2 把 施工放样

5 jc-100 激光垂准仪 1/40000 2 台 轴线竖向传递

6 激光接收耙 2 个 接收激光点

7 5m 塔尺 2 把 标高测量

8 线坠 2 个 铅直线测设

9 对讲机 ―― 2 部 通讯联络

2 、仪器现场管理:

( 1 )所有仪器设备都应有检定合格证,并按周期检定。

( 2 )仪器检定按照国家(市)各类设备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检定方法、检验准则在国家授权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

( 3 )保存检定记录,建立仪器管理台帐,内容主要包括:型号、数量、检定时间、搬运、收发使用等。

( 4 )现场设仪器柜,测量人员负责仪器日常管理。

( 5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冒险、违章。

(三)资料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 01 ― 51 ― 2003 )中的有关测量章节内容和要求, 测量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测量方案及审批。

2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表 b2-2 )

3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表 c3-1 )

4 、基槽验线记录( 表 c3-2 )

5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表 c3-3 )

6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表 c3-4 )

7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表 c3-5 )

8 、沉降观测记录

复核、验线

(一)要求:

1 、各施工队测量组放线完毕首先自检合格后,方可向项目部测量人员申请验线。

2 、项目部测量员复检合格后,向监理公司申请验线。

3 、经监理公司复检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验线不合格,需立即改正,复检合格后,重新整理资料,申请验线。

(二)验线程序

(三)验线范围:

1 、监理验线范围:现场和作业面各级平面、高程控制点,各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定位桩点,基槽位置、几何尺寸和标高,各种关键部位的线。

2 、项目部测量员验线范围:除了以上监理验线范围内的必验项目,随时检查各种细部线,验线结果及时反馈各作业队,以便改正。

(四)施工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1 、验线工作应主动及时,验线工作要从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2 、验线的依据必须原始、正确、有效。

3 、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

4 、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 1 )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 2 )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 3 )验线本身应进行附合(或闭合)校核。

5 、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观测人员、仪器、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6 、验线的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 1 )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 2 )场区平面控制网、主轴线及其控制桩(引桩);

( 3 )场区高程控制网及± 0.000 高程线。

7 、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差计算中评定其最若部位的精度,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测。

8 、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 1 )两者之差若小于 1/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 2 )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 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果,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 3 )两者之差超过 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五) 质量保证措施

1 、 测量作业的各项技术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

2 、测量人员全部取证上岗。

3 、测量仪器和量具除按规定周期检定外,对经常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的主要轴系关系应在每项工程施工测量前进行检验校正,施工中还应每隔 1 ~ 3 个月进行定期检验校正。测量仪器和量具的使用应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应精心保管,加强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

4 、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校算校测合格才能作为测量依据。

5 、所有测量作业完后,测量作业人

员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报项目部测量员核验,最后向监理报验。

6 、自检时,对作业成果进行全数检查。

7 、核验时,要重点检查轴线间距、纵横轴线交角以及工程重点部位,保证几何关系正确。

8 、滞后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应与超前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联测,并对联测结果进行记录。

9 、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

10 、 为防止测量误差(系统误差、偶然误差和粗差),必须从人员、仪器、操作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解决。

11 、尽量选择最佳观测时间施测,在不利环境下施测的结果,应有严格的校核措施,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发生错误的改正:

( 1 )发现错误,应立即查明原因,向上级报告。

( 2 )对由此所施测的一切结果进行检核。

( 3 )对发现的错误立即纠正,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4 )填写错误追踪记录,并制定预防措施。

沉降观测

由甲方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主体建筑的沉降进行观测。

十一、配合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

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 86 号令)的要求,施工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业主对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规划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我们视业主工作是我们的工作。

( 1 )当我方按规划总图的楼座桩定出外控桩,并撒出外廊灰线后,供甲方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灰线。

( 2 )当结构施工到首层时,供业主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来验线。

( 3 )当结构施工完毕,我们将汇总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结构审核的资料上报给业主 , 由业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核。

【第9篇】项目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

总承包施工测量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1)开工前的控制测量

(2)施工期间的平面与高程控制

(3)专业分包进场的测量管理

(二)施工准备期间的控制测量

1.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的交接管理

在工程的前期,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组织各分包单位人员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桩位的交接工作,并要求做好交桩成果(包括点之记,交桩管理规定)的保存工作。

2.控制桩检核复测及引桩测量与保护

接桩之后,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人员对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并要求各分包单位在交桩管理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复测成果,如有问题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出,请其解决;如果复测结果符合精度和规定要求,则在判定递交成果合格的同时,还要求其作好桩点的保护工作。

3.建立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

在施工开展之前,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根据所交控制点要求各分包单位对控制网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

4.沿线对高程控制点进行加密

选择不受以后施工影响且不宜被破坏的地方造标,使其沉降稳定后对标高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

(三)施工统一导线与高程测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使人员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于工程中的关键部位,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要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抽检或互检,并以质量通报的形式向各分包单位下发。

分包测量管理的开展,除导线点控制和高程控制闭合由zz公司项目部定期组织统一测定外,其余所有分包项目线位控制和高程控制,均按zz公司项目部统一进度计划实施,在分包进场前,由各区项目部的测量员按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的布置完成布点测设,并在施工过程当中进行定期复测,并向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递交复测成果;并在分包进场后,由总包及分区项目部测量管理人员在现场交底,并办理交接手续。

各分包单位在进行每项关键工序的测量之前,应提前10天向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递交关键部位测量施工方案。

【第10篇】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管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 局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 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管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建筑工程的沉降观测

1) 沉降观测工程的范围

① 根据地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破坏后果的严惩性,将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见表12.6.10-1。

表12.6.10-1建筑物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高层建筑;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单桩承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对一级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并应将实测资料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

② 根据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12.6.10-2选用适当的安全等级。

表12.6.10-2桩基损坏造成建筑物的破坏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对桩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物

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建于粘性土、粉土上的一级建筑桩基及软土地区的一、二级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必须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对建于砂土、碎石类土上的桩基,由于其沉降量小,时效不显着,无需进行观测。如设计有特殊要求,按设计要求。

③ 对于二、三级建筑物可根据设计、勘察要求,确定是否进行沉降观测,原则上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基准点要求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山区,同大地测量点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其平面控制点一般应有强制归心装置。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对通视条件较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要求这些工作极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量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数量不少于6个。点的设置应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点的位置宜选在下列位置:

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置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地基土的分层沉降观测点,应选择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地基中心附近。观测标志深度,最浅的应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最深的应超过理论上的压缩层厚度。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布设范围,宜为建筑物基础深度的2~3倍,并应由密到疏布点。

3) 沉降观测方法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测量方法。单个构件,可采用测微水准或机械倾斜仪、电子倾斜仪等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宜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米。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

每次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 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③ 固定观测人员;

④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

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适当调整。

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每施工完一层(包括地下部分)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按不同荷载阶段分次观测,但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5次。

建筑物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筑物稳定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第一年不少于3~5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直到下沉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沙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

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2 倍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一般观测工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4) 测量人员及时绘制沉降曲线,对每一次的观测结果必须及时向主管工程师汇报,竣工时将观测资料整理好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列入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5) 位移观测详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87。

4测量仪器的管理及使用

1) 局必须建立完整的

测量仪器台帐。测量仪器的购置与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上报局技术质量部。

2) 配给各单位的测量仪器,产权归局所有,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区域公局司有权调配各单位的测量仪器。

3) 凡拥有测量仪器的单位必须由测量员管理和使用,非测量人员和未经测量培训取证人员不得使用测量仪器。

4) 凡新成立的单位,测量仪器的配备按企业程序文件的要求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局技术质量部统一调配或批准购买。

5) 劳务队伍的测量仪器,应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合格后使用。

6) 测量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按企业程序文件要求由各单位计量部门负责。

7) 测量人员使用测量仪器前,一定进行严格的计量检定,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不得使用于工程。

8) 对由于失职造成测量仪器损坏、丢失的,按财产的价格进行赔偿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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