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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生产环境的清洁与卫生。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制度:
1. 安全培训制度: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程序。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风险。
3.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对策略。
4. 个人防护设备(ppe)使用规定:明确哪些岗位需要佩戴何种ppe,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5. 工作场所清洁与卫生规定:设定清洁标准和频率,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无害。
6. 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隐患。
7. 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的储存、加工和供应符合卫生标准。
8. 紧急疏散路线与集合点:设置清晰的疏散路线图,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上墙
为了提高员工对安全卫生制度的意识,以下制度应上墙公示:
1.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高风险岗位,将操作规程挂于醒目位置,提醒员工遵守。
2. 应急联络信息:包括消防、医疗急救等联系方式,方便紧急情况下快速求助。
3. ppe使用示意图:展示各类ppe的正确穿戴方式,防止误用。
4. 紧急疏散路线图:确保员工熟悉并能迅速找到疏散路线。
5. 垃圾分类与处理规定: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正确处理废弃物。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损失,有利于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疾病传播,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遵守安全卫生规定有助于企业符合国家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受到罚款或停业整顿的风险。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能够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企业不仅能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还能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管理层应高度重视,确保这些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对卫生、安全、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2)各部室要保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室内张贴悬挂各种物品。
(3)主席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每天上班前10分钟完成清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饮用水保证供应。如责任人有事,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避免出现漏岗。
(4)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走廊及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明火。
(5)最后一个离开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负责关闭所有机器设备,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6)上班期间,室内存放的公务用现金及贵重物品要设专人、专柜保管;下班及节假日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钱款及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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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食品安全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凭单据验收食品的规格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是
否符合规定。
(二)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做到一货一卡,注明食品进货日期及食品最终食用日期。
(三)仓库内食品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超过保质期、发霉变质、锈盖的食品。
(四)应保持空气干燥,地面干净,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易腐食品,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其他货物堆放做到隔墙离地。
(六)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的杂
物。
(七)保持仓库内环境卫生,定期大扫除,仓库内严禁吸烟。
【第3篇】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4-27条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23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23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23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3.8《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第24条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职责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管理程序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内容的要求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1人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在每项培训开始前三天,人资部负责联系、安排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器材,并及时通知到受训人;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编号:aqjl-05-07
6.2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编号:aqjl-05-02
6.3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aqjl-05-03
6.4签到表 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 借用表单
6.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5
6.8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4
【第4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
1 项目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项目设安质室、专职安质人员。
1.1.3 各施工生产班组内应设兼职的安全大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项目安质员受本项目的经理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
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 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施工和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2.2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1.2.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质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
1.2.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每年或项目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 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 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项目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标准》,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消灭不合格工地。通过建立优良工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要的安全生产指标,纳入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内容。
4 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5 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6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6.1 项目领导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2 项目每年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备案,合格后上岗。
6.3 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6.4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6.5 对项目所属员工及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营业线施工作业的防护员、巡道员、道口防护员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7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6.8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7 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7.1 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7.2 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8 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8.1 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将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8.2 分包、转包或租赁,必须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分包方和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3 对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
9 强化营业线施工管理控制
9.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包括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作业、封锁转线、防护、维修养护、桥梁架设、箱涵顶进,轨道车运用,行车线及周边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的其它施工作业。
9.2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和施工所在地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各运输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严禁开工。
9.3 营业线施工中,要严格按铁道部《行车规则》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严格按各专业《施工安全技术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时,要严格按《电气化铁路安全规则》的要求办理。
10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
10.1 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它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各类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含轨道车)等。
10.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等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10.3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应经安全质量部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10.4 特种设备的检验、大修理计划,须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使用单位提报公司物资设备部,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安装、检验单位进行安装和检定,检定周期按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及时进行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10.5禁止转借、转租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报废时,同时将使用证、牌照缴回物资设备部,并报安全质量部备案。
10.6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10.7 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10.7.1 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10.7.2 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11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11.1要保障从业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11.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1.3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应极积的组织治疗。
11.4 应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项目的申报和治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每项工程开工前,要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辩识。向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对职业病科报身体检查人员名单。如实进行危害项目的申报,及时对危害项目进行检测和治理,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12 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搬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标识、隔离等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13 消防工作的管理
13.1 项目管内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产车间、基地、料库、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备。
11.2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
13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运输设备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对各类载人、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司乘人员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减少肇事事故的发生。
14 要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15 安全检查
15.1定期检查
15.1.1项目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15.1.2 项目的安全检查人员每旬组织一次检查;
15.1.3项目要结合上级要求、阶段性活动、生产特点组织各种定期安全检查;
15.1.4 定期、阶段性检查要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总结。
15.2 随机检查
15.2.1项目安全检查人员对管内实行经常性的检查;
15.2.2 检查要有记录。
15.3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如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对结果进行验收。
15.3.1 责令立即改正;
15.3.2 签发安全通知书、指令书;
15.3.3 通报、曝光;
15.3.4 经济处罚;
15.3.5 停工整顿。
16 事故管理
16.1 各类事故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铁程安[2004]86号《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中铁九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16.2 事故范围: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锅炉、压力容器事故、交通肇事事故、职业病及中毒事故。
16.3 事故的报告
16.3.1 发生各类事故时 ,均按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
16.3.2 报告方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以最快方式将事故概况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和值班调度,再由主管部门及时转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发生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转移现场物件时要作好记录、标记或摄像拍照。
16.3.3 项目的安全部门,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月报表及总结。
16.4事故调查
16.4.1 各类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理权限调查处理,由上级组织负责调查的事故,应及时做好配合调查工作。
16.4.2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发生过程和人员伤亡、物资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
b) 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d)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6.4.3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人员调查有关情况,查阅、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部门、人员不得拒绝。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预防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上一级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16.5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
16.5.1 轻伤事故、行车一般事故由公司负责处理结案,结案资料经公司审查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16.5.2 多人负伤、重伤事故、行车险性事故由公司负责处理结案。结案报集团公司;
16.5.3 死亡事故,行车重大、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由集团公司调查结案。
上一级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认为下一级报送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意见有不妥之处时,有提出意见、建议、纠正的权力。
16.5.4 道路交通、火灾事故、中毒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配合公安、消防、防疫部门调查处理,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17 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工作应及时召开各种会议,会议分为定期例会和不定期例会。
17.1 定期例会
17.1.1 项目每旬(或月)要召开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提出安全问题,找出安全重点,制定控制措施;
17.1.2 施工班组要在每天布置工作会上,结合施工生产实际,落实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防护措施。
17.2不定期例会
17.2.1 交班会:项目发生行车一般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重大隐患及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滑坡时,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公司交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具体防范措施;
17.2.2 项目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应适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应通报情况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决定;
17.2.3 由主管部门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现场会,传达贯彻上级文电要求,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求,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17.6.4 各种安全例会内容要有详细记录,由安全专职人员填写。
18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项目要建立安全奖罚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实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评比工作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是搞好施工生产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良好载体和可靠途径。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对施工工地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了明确的要求,项目在施工生产中要认真遵照执行。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应认真执行该办法,按照检查评比的内容,量化安全工作标准,测量评价安全工作绩效。
20 本办法与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法律、规则、命令、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第6篇】某寝室卫生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寝室管理制度
一、寝室卫生制度
1、每个寝室一位寝室长,负责寝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建立每天卫生值日制度。保持门窗、地面、墙壁,干净。
3、寝室内所有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
4、寝室全体成员要维护好寝室的卫生,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果皮纸屑等要放入垃圾筒(篓),及时倾倒垃圾。
二、寝室安全制度
1、不准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防止发生火灾
2、寝室内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违章电热设备,以保证安全和节约能源。
3、不在宿舍内放置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加强自身财产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生问题时,注意保留现场并及时上报
4、不得擅自将其他人员带入寝室内居住、留宿,以免发生盗窃时间。
三、寝室文明制度
1、遵守作息制度,平时保持寝室安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和健康。
2、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3、严禁赌博、酌酒及吵架、打架,一旦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得擅自占用、迁移、交换寝室。
5、寝室成员应相亲相爱,互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且向老师汇报
四、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住宿生管理,保障住宿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制度:
1、住宿生必须先办理住宿手续。
2、一经定位,不得随意调位、搬迁。
3、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床位,如有损害公物者,必须全部赔偿(如查不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4、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加装电气设备(如电灯、电热器等),违反者没收电器外并批评。
5、如有来客留宿,必须先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住宿。
6、搞好寝室卫生,折叠好自己的棉被,按要求摆放好各种物件。
7、晚间休息时不准大声喧哗,走棋和打扑克牌或做其他事情。
8、必须积极配合,服从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接受各种检查。
【第7篇】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无
4 职责
4.1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食堂安全、卫生全面负责。
4.2 监理对各单位的食堂安全、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要求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写采购回执单据。
(3)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制品等);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其他产品。
(4)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5)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市场。
(6)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7)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合后经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5.2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
5.3 餐具清洗消毒管理要求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5.4 加工操作管理要求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之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8)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5.5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置、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并且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藏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的(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道具、砧板等公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地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8篇】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台东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第9篇】某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强化食堂内部管理,以节约为原则,为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的午餐,特制定制度:
1.建设完善的管理网络,食品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手续严密,资料齐全。
2.组织职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本食堂的实际情况,落实卫生安全包干责任,保持地面清洁、无灰尘、污水、油渍、无剩饭剩菜。按时喷药消毒,无卫生死角。
3.保持食堂门窗整洁,玻璃明亮;墙壁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售饭菜窗口整洁,餐桌、凳、碗橱清洁。整齐、泔脚桶及时清理,洗碗池等水池龙头完好,下水逆畅通,保持池内清洁,无杂物。
4.从事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不抽烟,不用手直接抓熟食品;夏季做好食品防变质、冬季做好食品保温工作。
5.炉灶等专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使用,安全员必须每天早晚检查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水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6.非食堂从业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第10篇】s员工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安全制度
为保证员工及家属的安全、卫生的饮食供应,员工食堂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同时,加强内部餐饮品加工的工作流程的管理,保证生、熟食品质量,确保员工及家属饮食安全。
一、严格把好生食品的采购关,采购生食品、肉、蛋制品注重陈色,杜绝采购陈腐、霉变食物。
二、生、熟食品存放隔离分开,熟食品加罩遮防蚊蝇、蟑螂、鼠类等叮、爬引起各种疾病。
三、食品加工中,各类加工人员必须白帽、白衣,并佩带好口罩,定期修剪好指甲,避免各类细菌污染食品。
四、生食品、蔬菜及餐具等购进时,由库管员验收、分类,建立品种台帐后分别入库统一保管,需用由厨师长签单领取后加工。
五、食品加工后销售额度每天应在员工内部进行公示制度,财务收支统一管理、管钱、管物由两人分别担任,每月进行盘点在全食堂经营人员中公示,盈亏让大家一目了然。
六、夜间安排值班,对食堂执行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
七、加强每天现金数量存放的控制,1000元以上必须当天进行保管,1000元以下由财务人员妥善保管。公款不得私自借他人,更不得挪用。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11篇】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12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设与环境要求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品采购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在烹制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三、对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健康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能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本工作。
二、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工作前,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的水洗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准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食堂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操作加工间,以防意外发生。
三、学校对食堂人员要制定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万一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现场,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管理制度,望广大伙食人员及炊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建立食堂卫生人追究制,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龙源学校
【第13篇】x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第14篇】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7
附件1 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附件2
与本管理制度相关的国家法规,标准
原化学工业部及其他部委的有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版)
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
8,《手动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9,《爆炸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
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
11,《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1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13,《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3―)
14,《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1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
19,《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
2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2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26,《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
2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2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
30,《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87]化生字第671号文
31,《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
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tj28―)
33,《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
34,《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
35,《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
37,《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38,《仓库
【第15篇】建筑工程生活区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个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自觉节约用水,不得在墙壁、地板上乱涂、乱画、乱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4、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行为。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5、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或用生产火取暖,不得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6、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不准使用任何用电器烧饭炒菜(厨房除外),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上班前要关闭所有用电器、照明灯。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8、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9、自觉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不得随地大小便,剩菜剩饭务必轻轻倒入食堂垃圾桶,保持文明卫生整洁。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在哪个房间门口或室内发现,则对使用该房间的班组处以罚款)
10、生活区卫生各施工队在住宿门外10米,每日有是、专人打扫卫生一次。
11、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交谈或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12、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3、退出工地时,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办理手续,损坏一切公共物品则照价赔偿。
14、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武汉驰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日
【第16篇】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四)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