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企业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这些措施涵盖了从前期规划到后期执行的全过程,旨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以下是主要的组成部分:
1. 风险评估:预先识别和分析可能的风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施工流程:详细列出每个施工步骤,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快速响应策略。
4.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5. 设备与工具:确保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6.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监督员,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
1. 安全技术措施:我们强调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如防护栏杆、警示标志、个人防护装备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我们会定期审查并更新这些措施,以应对新的风险挑战。
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每个项目都有针对性的安全方案,详细描述了如何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安全施工。这包括特殊天气条件、复杂地形或高风险作业等,确保在各种情况下都能保障人员安全。
3. 审批与执行: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审批,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在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需严格监督,确保所有步骤符合方案要求。
4. 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的安全审核和事故回顾,我们可以不断改进措施和方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清单
1. 风险评估报告:详列风险点及对应控制措施。
2. 施工流程图:清晰展示施工步骤和安全要点。
3. 应急预案手册:包括紧急联系方式、疏散路线和急救程序。
4. 员工安全培训记录: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时间和内容。
5. 设备检查表:记录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情况。
6. 现场安全管理日志:记录每日安全状况和处理的问题。
7. 安全技术措施清单:列出所有采用的安全设备和技术。
8.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文件:针对每个项目的定制化方案。
以上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一个项目都顺利完成。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
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
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2、工程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条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
2、安全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存档。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x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管理,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x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ems)》(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国经贸厅安全[1999]447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5009.3-1997,2005确认)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3]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
4.1施工单位
4.1.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措施。
4.1.2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3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任务中立体交叉作业和与运行交叉作业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1.4负责对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实施。
4.2监理单位
4.2.1负责编制本工程年度安全、环境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4.2.2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2.3负责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4.3建设单位
4.3.1对工程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4.3.2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3审批施工中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5.1.1施工单位在年初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针对具体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或单位工程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2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附录的内容范围编制。
5.1.3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5.1.4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进行复核。
5.1.5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环保措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5.1.6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进行审核。
5.1.7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施工项目、季节性、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等须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每个施工项目开工前,随同开工报告呈报施工作业危害辩识、风险评估预控措施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并认真作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5.1.7.1确定施工危险源的辩识范围--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系统、有序地识别危险源范围,划分不同的作业和活动类型,确定危险源的存在和分布;
5.1.7.2排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危险源分布范围,逐项识别危险源的存在:
l根据有害物的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造成事故或不安全现象的来源。
l分析受到损坏的人、物的范围。
l分析伤(损)害发生的形式、程度和后果。
5.1.7.3评价施工的具体风险等级及操作方法--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对每项危险源进行风险和承受程度的评价,以便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4控制施工风险的措施及方法--通过风险评价,确定了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5.1.7.5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随着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危险源和风险程度将会发生变化,在以下时机进行评审:
l新工程、新项目开工前;
l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l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开工前;
l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设备使用前;
l现场组织机构、现场布局等有重大变化时。
5.2安全施工措施管理
5.2.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并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交底,并实行双签字。无安全措施、安全交底记录的工程项目,严禁开工。
5.2.2施工作业指导书须在该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安全施工措施应于施工前五天编写完成,并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批。
5.2.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项目主管(主任)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长及项目工程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交底签字工作。
5.2.4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批:施工单位项目主管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交底后贯彻执行。
5.2.5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处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的审批: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单位安监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单位将审批后的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备案。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后执行,作业票填报人及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实施监督,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监督指导。
5.2.6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的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和发电机定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在审查程序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5.2.7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实施之后,应对执行结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应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5.2.8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审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原编审人员同意,有书面签证, 并应重新按要求进行审核。
5.2.9对无措施和没交底即施工的单位、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执行人进行严厉处罚。
6 报告和记录
无。
7 检查与考核
7.1本制度所列管理任务,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7.2本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参照《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制度》。
8 附则
8.1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矿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逐步改进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条 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汇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全科长和矿长审定,报总公司审批。
第三条 根据审批结果,有关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第四条 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计划时,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据实列支。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进矿山安全条件,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需要多少开支多少。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在矿山更新改造资金中支出,属于改进安全装置、设施以及设备修理的摊入生产成本。
第七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规定将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办理,在试生产前竣工验收。
第九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相应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经费应纳入矿设备、供应及财务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应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并与生产任务同时挂钩考核。
第十条 公司及各矿安全部门必须掌握每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经费完成情况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实行监督。矿山应做好使用情况和物资设备发放登记台帐。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包括以改进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为主要目的的各项技术措施,不能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竣工及结算,安全科必须全过程参与,并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具体为:
1、安全技术: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照明、安全监督检测仪表、安全试验、科研费用等。
2、生产卫生:通用排尘排毒、密闭净化、喷雾洒水、辐躲、噪音、雷电的防护设施及防暑降温等方面。
3、辅助房屋及设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涤设备、女职工卫生室、消毒室等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各项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器材、安全技术训练室。
5、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年终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安全风险责任承包等。
6、其它项目:具体由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结合本矿特点自行制订,但必须属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x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4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围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组织编制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技术部门首先要向安全部门进行交底。
三、在进行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时必须由安全部门参加,工程必须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新技术的应用,新设备的购置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并有相应安全管理操作制度。
五、新技术的应用和单项工程在施工组织中发生不符合安全环保方面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与技术、安全环保部门进行会审诊断,消除不利安全因素。
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有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并要有安全、施工技术部门共同会签。
七、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具备环境保护、卫生和女工保护。
八、安全技术措施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九、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试制竣工验收。试行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严格的审议。
十、单项工程施工或新技术引进开发过程中,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现场指导和考察。
十一、单项工程施工验收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
十二、在生产急需,工程停建和其它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中间验收,但必须严格验收考核标准。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每年度从在建工程管理费中提取不低于0.5%,用于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实施。
【第5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必须针对具体工程情况,从技术上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脚手加架搭拆,放施工临时用电布置与架设、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和拆装等必须 编制专项方案、并在作业前对所有相关人员时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
3)塔式起重机基础制作前,必须对安装位置的地质情况进行查验,对原厂家阻随机出厂的基础图纸进行修改验算,并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科技发展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应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3、各种施工机械应完全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零。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改,拆除时必须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物料提升机架体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附墙架;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人用地锚,不得栓在要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和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第6篇】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充分发挥的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基金按国家计委(73)劳字第417号文件第三项规定,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每年应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大于2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专项经费,矿财务要单独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班组要以安全生产为重,认真落实本矿所应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 ,确保生产过程中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 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矿山每年编制,安排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完成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设备、物资、器材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切定保证措施的实现。
第六条 矿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全矿员工对全矿生产区域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为的安全事故隐患,指令各班组限期完成整改,并保证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 坚持每年为职工购买职工工伤保险。
第八条 按国家规定认真制定好职工劳动保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品发放制度,认真做好职工的劳动保健和保护用品的资金投入工作,不得扣发,停发职工劳动保健费和劳保用品。
第九条 各班组要认真维护现有的安会设施,并完善管理制度,不得任意放弃或停用。同时,制定好设备更新计划,不断实现技术改革,不断改善安全技术设备。从而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第十条 现有的机构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所有高空、悬空部位的防坠安全技术措施、消防设备等不得任意或放弃合用,并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不得为了节约资金而不改或不用。
第十一条 坚持湿式作业,降低粉尘产生率,搞好清洁卫生,减少二次粉尘危害率,减少废风污染,搞好个人防护,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
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和施工要经过矿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验收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班组共同验收并矿长签字后才能进行结算。
第三章 违章处罚
第十三条 凡挪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作他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 不依照本制度不得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规定与国家的有关法令、条例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本矿可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项目。
1、安全隐患整改;
2、设备的安全装置的更新改造;
3、工人的个体防护及作业环境改善;
4、防尘设施的更新改造;
5、抢险排险措施;
6、消防设施及避雷装置的更新;
7、职工培训及职工健康体检费用;
8、安检安评费用;
9、三废处理。
【第7篇】电子工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花都威的电子厂各部门管理。
3.0责任
3.1安全组责任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各部门配合执行。
4.0内容
4.1每年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总投资,不少于全公司年更新改造资金的百分之十。
4.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主用用于整改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预防职业病,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4.3财务部在审定和编制公司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改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4各车间应于每年九月份编好下一年度的安全计划,提出措施项目、预计投资等,报公司安全组汇总编制全公司下一年度按计划。年度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各车间要按时编制季度执行计划,于季前报公司安全组。
4.5当年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需要调整时,各车间必须尽快提出具体方案报安全组,待公司批准后执行。
4.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抓住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突出重点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应包括的项目主要有:车间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其来源,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及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第8篇】化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二、职责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计划。
2、负责督促、监督重大安措项目的实施。
3、检查各车间(部)安措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4、组织开展安全实验、安全课题研究等活动。
三、管理内容
1、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颁布的劳动保护标准、要求。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生产发展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安措计划编制的范围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避免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
(2)工业卫生:改善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一切措施,如中毒、尘的回收处理、通风降温、防暑防寒等。
(3)辅助设施及房屋:有关保证员工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展览所需的设施;出版安全刊物等。
(5)其他: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如作为安全实验、研究所需仪器、设备、材料等。
3、安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1)由车间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本单位年度安措项目,作出计划,制定方案,经过基层班组讨论后,送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
(2)经安全环保部审查,进行统一平�后,编制出全年安全措施计划草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核。
(3)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根据总工程师意见,召开各有关部室、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确定车间全年安全措施项目;确定各个项目资金来源;确定设计单位及负责人;确定施工单位及负责人;确定完成或投用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4)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由计划部门在下达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间时同时下达。
(5)车间在日常或专业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车间为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采取的措施,要按月报安全环保部备查。
(6)车间应在每年十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全措施计划。
(7)经批准的安全措施项目、计划,一般不得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原计划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措施的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够需要的可以在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2)安全设备的大修、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和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大修费开支。
(3)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措施由生产维修费用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较大者可分期摊销。
(4)安全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采供部门按照计划供应。
5、安全措施设备与生产一同纳入设备管理。
四、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报告
1、公司主管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分管成员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在专门的会议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2、安全环保部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经常进行跟踪检查,并随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3、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由安全环保部书面汇报执行情况。
【第9篇】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每年提取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2、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当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3、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中去,对应实施而未实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经费应拒绝支付。
【第10篇】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经费的提取
1.1遵照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规定,公路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提取,不足部分可按实列支。
1.2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负责按规定提取足够的专项经费,并有责任交代项目财务和安全工作人员如实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暂时挪作他用,尤其在工程款紧张时,首先要确保安全经费的到位,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滞后的现象。
1.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得交项目财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
2、经费的使用
2.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结转使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经费必须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
2.2经费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2.3经费应用于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支出。
2.4经费应用于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2.5经费应用于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
2.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如安全宣传费、安全生产活动费、专职安全员工资、安全生产奖励费、其他职业危害及工程事故预防支出等。但为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3、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3.1经费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科目贷方反映提取数,借方反映支取数;劳保用品、教育培训、技术措施、奖罚等四类。
3.2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上述经费使用的5项规定内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付款凭据中注明,以便于分类列入该专项经费资金科目,入帐票据、实物验收等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入帐制度。
3.3项目专职安全员有权、有责任对该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了解和监督,对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有责任向上公司职能部门报告情况。
3.4在建项目应把每季经费收支情况详细帐目于下季度前一个月5日前报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分、子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各所属项目上报帐目建立公司专项财务帐目,并在下季度前一个月的前20日及时报总公司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依据各直属单位上报数据建立该项目经费总帐,掌握和了解各直属单位该项目资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各财务部门、安全部门及工会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
3.5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均列入项目、分子公司、总公司各级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总公司每季不小于一次,分公司和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考核的次数和时间。
【第11篇】建筑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必须针对具体工程情况,从技术上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以消除危险、保证安全生产。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脚手加架搭拆,放施工临时用电布置与架设、模板支撑,基坑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和拆装等必须 编制专项方案、并在作业前对所有相关人员时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控制。
3)塔式起重机基础制作前,必须对安装位置的地质情况进行查验,对原厂家阻随机出厂的基础图纸进行修改验算,并编制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经公司科技发展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控制。
2、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应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3、各种施工机械应完全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电气设备必须保护接零。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拆改,拆除时必须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物料提升机架体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附墙架;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人用地锚,不得栓在要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和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邻近街巷、民房施工时,要搭设可靠的防护棚或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第12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矿根据矿井安全生产的条件,设留一定数额的安全资金,由矿长掌握,由财务科设立帐目,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后,所需费用由总工先进行预算,经矿长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实际费用要经总工和矿长审核结算。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动用后,要及时补足原有金额。
5、矿井如出现大安全隐患,所需经费超过预设的安全资金时,其他经费要服从调拔,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及时落实。
6、如安全资金被挪作他用后,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落实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则另分析处理。
【第13篇】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1、 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总名称表》,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
2、 凡对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及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发展和工艺,设备改造后需要相应设置的安全措施。
4、 职工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建议。
第二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1、 改善和消除危及安全生产的环境和状态。
2、 完善和配套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设施。
3、 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病和中毒的措施。
第三条 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程序和期限
1、车间(部门)应按厂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质量安全环保处。
2、 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技术措施计划处。
3、 技术发展处应按厂规定时间将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厂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4、 主管厂长组织安全、技术、机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5、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批准列入计划后,应在主管厂长的主持下,分别指定实施设计、施工、物质供应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认真执行、对重大安措项目,应由安全等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6、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说明项目名称、措施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所需材料和设备、预期效果、完成期限等。
7、 凡形成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厂技术发展处按上级技术改造暂行管理办法纳入总的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由上级计划部门审批,重点措施项目仍由生产运行处组织审批。
8、 凡属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厂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撤销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安措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第四条 厂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 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款不够,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提出安措项目的具体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平衡,给予补助。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除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办理范围外,涉及工艺改革、等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两者难以分清的情况下,应由安全、生产、计划、技术、财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投资渠道的比例,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领导批准。
3、 年终时,由技术发展处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计划。上级批准及补助拨款的项目,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4、 凡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1、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厂技术发展处,并会同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补助的项目,要做出决算,一并报告上级。
2、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将安措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3、 车间(部门)对所属本单位的安措设备安排好大、中、小修计划、定期进行检修,保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 厂质量安全环保处有权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停用或排除安措项目,必须经厂或上级部门书面批准。
【第14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依据
(一)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
(二)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三)针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所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
(一)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二)减轻劳动强度等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三)辅助设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
(四)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所需安全技术措施专题不足,可形成措施具体方案报集团公司,争取支持。
(二)每年年终,由技术措施科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当年未竣工或计划内未施工的项目,应结转列入次年的计划。
(三)属消除固定资产设备缺陷的措施,应由生产费用开支,不得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款。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验收与管理
(一)措施项目竣工,经试运正常后,由工程主管单位报请相关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二)措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由车间(部门)组织操作人员学会操作,制定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设备管理。
(三)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要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第15篇】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 总则
1.1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是揭示、解决和消除安全生产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保证电厂的安全生产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提出、编制、落实、执行、监督和评估的全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踏实的作风、科学的管理来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1.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反措”或“两措”计划),是把安全生产纳入科学管理轨道的重要手段,是实行有重点、有计划地安全生产中总结的经验和暴露出来的隐患及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反事故斗争的重要方法,是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部署。通过“两措”计划的实施,使事故在萌芽中得以消除,为有效地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为电厂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
2 “两措”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1.1 “安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力企业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编制“安措”计划的依据是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门颁发的劳动保护标准,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而又影响人身安全的问题;预防火灾、爆炸、工伤、职业病、职业中毒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生产发展需要的安全措施及广大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等。
2.1.2 “安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安措”计划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为目的而采取的一切技术组织措施,可分以下几个方面。
2.1.2.1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2.1.2.2 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卫生、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尘(粉尘治理和防尘肺)、防毒、防噪声、防振以及通风设施等。
2.1.2.3 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有害作业工人的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女工卫生室等。
2.1.2.4 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施。如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2.1.2.5 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2.2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2.2.1 “反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是电厂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电力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厂安全生产中存在设备隐患和重大缺陷,电厂有计划地改造、改善、更换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设备部件或者设备本身和设备安全保护措施,已经在电厂内发生了的设备损坏事故或由此导致人身事故的教训等。
2.2.2 “反措”计划的项目范围
2.2.2.1 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2.2.2.2 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整改的防止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2.2.2.3 需要消除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2.2.2.4 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全厂性的培训计划、活动等。
3 “两措”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3.1 “两措”计划的编制
3.1.1 “两措”计划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电厂在编制年度大修、技术改造和财务计划之前,必须编制“两措”计划。在措施计划的提出、形成和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从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不同工作环境,制订出有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两措计划项目,以达到全方位预防人身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的目的。
3.1.2 “两措”计划的编制原则是自下而上。在编制“两措”计划前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为使有些重大“两措”计划项目能够落实在机组大、小修中完成,因此编制“两措”计划项目与编制机组计划大、小修项目的时间必须同步进行。每年电厂在布置编制次年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的同时,必须布置编制次年的“两措”计划项目,由电厂厂长或主管生产厂长组织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等处室提出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重点。各处室根据编制重点,结合本处室所管辖生产设备安全和职工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的实际,以及安全生产中暴露、积累的实际问题,充分发动班组、职工提出初步意见,由各处室汇总初审后,形成本处室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
3.1.3 各处室提出的送审年度“两措”计划项目,统一报送电厂生产设备处。生产设备处要根据各处室的年度安措计划项目,依照上级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平衡调整,以及对每一项目的费用估算,并编制成电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同时生产设备处在汇总各处室的年度“反措”项目的基础上,依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结合电厂生产设备的实际和积累、暴露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并根据下年度机组大、小修及技改计划,编制电厂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3.1.4 为使“两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安排具有直观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应采用表格形式(见下表所示)。在表格中设置项目名称、类别、措施内容。计划完成时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实际完成时间等栏目。“两措”计划项目表中每一项目还应专设费用估算栏目,以便费用估算后上报审批。在实际操作中,应分门别类,逐栏逐条加以落实,做到项目、时间明,责任、分工清。
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安排表
部门: 填表: 主管: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措施内容 | 费用估算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办 单位 | 协办 单位 | 项 目 负责人 | 实际完成时间 |
1 | |||||||||
… |
3.2 “两措”计划编制要求
3.2.1 在编制“两措”计划项目时,要遵循轻重缓急顺序的原则,同时要注重针对性、实际性、合理性和实效性。
3.2.2 “两措”计划项目编制的注意要点:安措和反措计划项目的编制应按各自规定的范围严格加以区分,做到“安措”与“反措”两条主线清晰,轮廓分明,不能互相混淆;“反措”项目不要与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混淆,如设备解体大修,定期预试等。
3.3 “两措”计划的下达
3.3.1 在集团公司的“两措”计划项目下达后,如与电厂上报项目有变动的,要及时做相应的调整,并下达各处室进行落实。
3.3.2 如有重大问题需列入“两措”的,应及时联系集团公司协调解决。
3.4 “两措”计划的资金来源
3.4.1 “两措”计划项目确立后,要认真做好资金和供应方面的工作,保证“两措”计划项目的全面贯彻实施。
3.4.2 电厂要积极联系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落实“两措”计划,集团公司财务和技术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负责落实所需资金。
3.4.3 电厂负责落实的“两措”计划,电厂要做好所需资金的准备,并积极进行落实。
4 “两措”计划的实施
4.1 电厂的“两措”计划项目一经制订和下达,就必须采取强制的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在落实执行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创造和提供条件,严格按项目计划安排表中的职责与分工,逐项逐条加以落实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设备处应不失时机地做好项目的布置与安排工作,要做好项目全面实施的监督工作,使每一项“两措”计划项目从制订到完成,切实做到有始有终、以保证年度“两措”计划的全面实现。
4.2 “两措”计划的执行渠道
4.2.1 凡列人大、小修和技改的“两措”计划项目,生产设备处在编制机组大、小修项目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分别列人各机组或设备的大、小修项目中,电厂在审核项目时应重点把关,防止遗漏。
4.2.2 凡列人日常维修中实施的“两措”计划项目,有关处室在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任务时,应按照“两措”计划项目完成的时间,列人各月度的生产计划任务中。
4.3 “两措”计划的执行监督
4.3.1 为了确保“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生产设备处应认真履行监察的职能,经常监督检查“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4.3.2 对安全影响大和施工难度大的重大项目,电厂要指派专人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的安全和工程质量。
4.3.3 “两措”计划项目在布置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生产设备处应及时向主管生产厂长报告,采取相应的监察手段进行督促,并与考核奖惩制度挂钩。
4.3.4 “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应定期公布,并在电厂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提出和落实限期整改的措施。
5 “两措”计划的竣工验收
5.1 “两措”计划项目完成后15日内,应由项目负责人将完成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上交生产设备处,报告内容为项目名称、类别、项目完成简述、要求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验收部门、参加验收人员、达到的效果等。
5.2 对于“安措”中有关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方面项目的验收,应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对用品安全性和质量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
5.3 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内,由生产设备处对本年度“两措”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上报电厂。
6 “两措”计划的考核
6.1 鉴于“两措”计划项目的实施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及时性、安全性和质量,必须运用安全考核与奖惩手段,实行奖优罚劣。
6.2 “两措”计划在年终总结时,按实际未完成项对项目责任处室进行扣罚。对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酌情或免于考核。
6.3 对已安排而未及时实施的项目,对项目负责处室考核100~500元。
6.4 对已执行的项目,验收前由于质量和安全性严重达不到要求且整改不力;或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构成各类事故的还应按有关规定考核),则对项目责任处室考核100~500元。验收后如发生此类不良后果的,则同时对参加验收的部门一并考核。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7.2 本制度由厂部、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7.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 本制度编写人:××
【第16篇】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和范围,编制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及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方法。
2.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
3.责任者:安全部。
4.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本公司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范围和内容:以防止火灾、爆炸、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a)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本车间、本部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确定项目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过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查。
b)车间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车间主任审查后,编制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由总经理召集有关车间和部门讨论确定全年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来源和负责人、竣工及投产日期等,最终列入预算。
c)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经下达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应经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批准。
d)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按规定先办理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如调整或撤消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同样办理报批手续。
e)车间或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需增加固定资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
a)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可在每年留用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仍不敷需要,可以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b)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从设备更新费用中提取或申请国家拨款投资;凡形不成固定资产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由生产维修费中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大者可分期报销。
c)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则由大修费开支。
d)在新建和改建生产厂房和装置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工程项目之内,在投产前解决,由基本建设经费开支,不得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e)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由财务部单立科目,监督使用。
f)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列入物资采购计划。
6)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a)安全部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b)总经理根据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顺利完成。
c)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在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d)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三月后,由使用部门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全面评价。
e)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检修及正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