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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7

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时的安全与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操作前的准备:包括设备检查、操作人员资格确认、安全防护设备佩戴等。

2. 设备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启动、运行、停机的标准化流程,以及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3. 设备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明确保养内容和责任人,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现场管理:规定工作区域的整洁标准,防止无关物品干扰作业,保障作业环境安全。

5. 应急响应机制:设立紧急停机程序,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重要性和意义

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制度能预防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企业风险。

2.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错误,提高设备利用率,提升生产效率。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的保养维护可以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维修成本。

4. 符合法规:遵守相关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纠纷。

5. 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制度执行,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塑造安全、有序的企业文化。

措施

为确保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规定。

2. 监督检查:设置专人负责监督设备操作,定期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3. 记录与反馈:建立设备操作记录,记录每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以便于改进和完善制度。

4. 激励机制:对遵守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员工遵守制度的积极性。

5. 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使其始终保持适用性和有效性。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安全、高效、有序的设备作业环境,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进入设备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凡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样式附后)。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设备作业。

第四条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进入与盛有有毒、有害、易燃、可燃或能令人窒息的气体、液体容器或管道相连的设备(密闭空间)必须采用盲板隔离,盲板要有标识与登记。

第六条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向相关的工艺部门提出申请。

2、工艺部门负责对要进入设备进行隔离、清洗、吹扫、空气置换等工艺处理,工艺值班长负责填写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工艺值班长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作业条件和其它补充措施(与本次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前划“√”,其中1—10条由工艺监护人员确认签字;11—16条由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其它补充措施按照分工范围,分别由工艺监护人员和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安排对设备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在设备内部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与盲板隔离图(或表)附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工艺部门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在进设备(受限空间)许可证上签字。

3、安全管理部门主管最后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作业。特殊情况下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以上任何签字不允许别人代签。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作业时(如进入装有催化剂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要经生产部门经理审查、批准。

第七条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其它分析项目由工艺值班长确定。

2、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都要取样,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含氧量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要求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分析报告单附在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化验分析。

间断作业则需要重新分析,重新办理许可证(间断30分钟及以上为间断作业)。

3、化验工负责进设备的相关分析工作,填写化验报告单,在《进入设备(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第八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第2篇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1.1 为加强进入设备内部作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 管理内容

2.1. 凡进入化工设备内部如:检修塔、釜、槽、罐、管道以及下水井、池、地坑、炉膛或其它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均称进入设备内部作业。

2.2. 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必须《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认真办理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设备使用部门(生产装置)审批。

2.3. 与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相连接的设备,管道必须进行系统隔绝,加盲板(抽插盲板必须按图进行)置换蒸煮,分析合格,氧含量19.5%~21.5%,有害物小于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

2.4.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或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检修,应切断电源,同时悬挂“有人作业,请勿合闸”的警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

2.5. 空分车间或制氧设备内检修,防止设备内富氧状态,也应进行氧含量测验,氧含量19.5%~21.5%为合格。

2.6.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需要动火时,除氧含量、有毒有害测爆分析合格外,必须执行动火制度办理好动火证。

2.7. 高塔型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办好高处作业证,系好安全带。

2.8. 设备内部作业多数属金属容器潮湿场所,使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照明一律利用12伏安全型防爆灯或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2.9. 使用长管式面具,隔绝式面具,空气式呼吸器等,必须在气防站专业人员的监护下进行,面具管不能折叠、压迫或堵塞,长管气口应位于上风口。

2.10. 设备内部作业前应打开所有人孔(或通风口)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应向设备内进行强制通风,通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轴流风机,严禁使用管道空气或氧气作通风气源。

2.11.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选择牢固可靠的工具,进入人数工具等要记录在案,作业结束封人孔前应清点人数、工具,防止人和物遗留在设备内。

3. 本制度未尽事项,参照上级公司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 使用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许可证》表式

5. 《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的八个必须》

一、 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 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 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 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3篇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条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办理程序。

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

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3.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安全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第七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 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第九条 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

第十条 对工艺上装催化剂行装有特殊要求的进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并经厂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进设备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车间领导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液度和含氧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进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设备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作业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票。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7.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厂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进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以下且绝缘良好。

10.进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11.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作业人员进设备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设备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3.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14.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人监护。

15.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十二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是进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其为1年。

第十三条 其他非生产区域的进入设备作业,可参照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度、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1997年4月1日起执行。

附:进入设备作业票

进入设备作业票编号:

设备名称作业单位
作业人姓名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内容
安全措施:

1.所有与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断开,进行工艺吹扫蒸煮。

确认人:

2.盛装过可燃有害液体、气体的设备,分析其可燃气体,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5%,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2%;含氧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

3.设备打开通气孔自然通风雨小时以上,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呼吸器;但设备内动焊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方法补氧。

确认人:

4.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认人:

5.带搅拌机的设备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志牌;上锁或设专人监护。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电线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应12v以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确认人:

7.进入设备内作业,外面需有专人监护;并规定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确认人:

8.设备出入口内外无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确认人:

9.盛装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要求按规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试验。

确认人: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确认人:

11.作业人员必须穿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着装和防护器具。

确认人:

12.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用具。确认人:

13.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确认人:

14.作业前后登记清点人员、工具、材料等,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确认人:

15.对进设备作业人员及监护人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救护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确认人:

16.涉及到其它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票。确认人:

其它补充措施:

确认人:

气体分析数据
确认人意见
监护人意见
安全技术人员意见
车间领导审批意见

注:1.此作业票按进设备作业规定手续办理。

2.与本次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后划“√”。

3.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工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为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如果有人违反进设备作业管理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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