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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设备科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涵盖了设备采购、维护、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环节:
1. 设备购置:明确设备需求,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制定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流程。
2. 设备登记:对新购入的设备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设备型号、性能参数、购置日期、供应商信息等。
3. 设备使用:设定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员工培训,确保设备安全、有效使用。
4. 设备保养与维修:定期进行设备检查,预防性维护,及时修复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 设备绩效评估: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评估设备效率,为设备改进提供依据。
6. 设备报废与更新:根据设备老化程度和性能下降情况,决定设备的报废或更新。
重要性和意义
设备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企业有着深远的影响: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设备管理能减少设备故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 保障安全:通过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可以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延长设备寿命:科学的保养和维修策略能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更换设备的投资。
4. 优化资源:通过对设备性能的评估,企业能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过度投资和浪费。
5. 提高服务质量:对于服务型企业,良好的设备状态直接影响服务质量,进而影响客户满意度。
措施
为了确保设备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尽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各环节的详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确保员工熟悉设备并遵守操作规程。
3. 监控与考核:设立设备管理指标,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
4.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设备管理系统,提升设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设备管理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制度的动态适应性。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灵活应对各种问题,不断优化管理制度,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层应积极倡导和示范遵守设备管理制度,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企业设备管理水平的提升。
设备科管理制度培训范文
第1篇 高速公路管理处设备科安全职责
高速公路管理处设备科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对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负责。
(二)参与督促、指导管理处重大设备采购、使用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发生设备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参与突发性设备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制定设备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案,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完善全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并督促执行。
(六)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做好记录。
(七)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八)每年不少于两次向管理处提交安全生产工作的书面建议。
(九)及时落实设备线的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十)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确认,并组织督促其规范操作。
第2篇 南平医院设备科档案管理员职责
人民医院设备科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第3篇 平南医院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z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能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论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二、 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操作。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高价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追究,严隶处理。
好相关的索赔及处理工作。
三、计量管理制度
1、用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委员会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6、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四、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购入时的原始资料及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技术要求较高的精密设备及万元以上的设备,都应建立档案,1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应独立案卷建档。
(二)设备档案内容:
1、筹购资料:
科室申请报告、论证表、审批报告与批复文件;招标、评标记录或采购谈判记录,产品生产和注册证书、销售产品的经营许可证、订货合同,到货验收报告、商检、索赔记录、安装报告等。
2、设备技术资料:
产品样本、使用与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
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讲师信息、使用维修记录、可疑不良事件报告、调剂、报废处理记录等。
(三)资料不得外借,需查阅应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
五、设备及配件、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验收制度
1、货物入库前须严格验收:贵重设备、数量较大或初次进货的批量物资由保管员牵头组织采购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协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货物质量、数量、型号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供货单位,有无“三证”等等。
3、医疗设备、器械应有详细的生产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参数、使用范围、安装方法,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必须在包装及说明书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医疗器械必须标有注册证号,计量产品还应有《计量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4、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保管员应予以拒收、退货,应索赔的由采购员及时向有关方提出索赔。对伙劣产品应封存、报告。
5、对列入法检进口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须向商检机构报验或取得商检报告:对列入《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必须取得《安全质量许可证》。
6、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按《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7、高风险医疗器械按《高风险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要求验收。
8、及时将设备器械随货建立资料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收齐建档资料移交医学工程部。
9、办好验收手续,设备和器械验收要有双签名。
10、随货票据及时入电脑帐。
六、设备维修制度
1、临床或医技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关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小型医疗仪器可及时送至设备科修理。
2、大型医疗设备故障按大型医疗设备维修管理通知执行。
3、医疗设备故障,设备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不得推诿。如需购买配件,及时报告科主任、通知采购。
4、设备修理好后,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签好名字。
5、有配件更换的设备,需填写维修记录表,临床确认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配件费用列入科室成本。
6、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设备作出故障鉴定,凡是属使用不当或违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应及时上报处理。
7、医疗仪器因老化、维修成本过高、更新换代等原因不能修复的,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安全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丢失损坏。
第4篇 医院医疗设备科库房管理人员职责
医院医疗设备科库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在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日常性工作和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全院医用耗材的计划管理工作,不能因物资准备不足影响工作,也不能浪费给医院造成损失。
三、必须妥善管理好各类耗材、设备等物资。不能使其发生霉变、变质、丢失、过期等情况。
四、必须准确无误地做好耗材、设备等物资的帐务管理,管好各类票据。不能出现帐目不清、帐目混乱、票据丢失等情况发生。管理好各类耗材的相关有效证件,要做到证件齐全,能随时查验。
五、做好日常开单,包括入库验收入单、出库调拨单,填写帐务报销单等工作。负责各类到库物资、耗材以及各科室自购物资、耗材的验收登记。做好出库物资、耗材的发放工作。
六、必须定期检查各类耗材、物资的有效期,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必须报告;发现过期或即将过期,以及其他不正常情况必须报告并及时处理。
七、须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帐物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并查找根源,解决问题。
八、态度和蔼,工作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如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5篇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
(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
(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
(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
(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
(二)、审批
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决定;十万元及以上医疗仪器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批决定。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紧急采购申请,应该优先办理,但必须办理规定程序的审批。
(三)、采购
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制度,按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人员承担。若采取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其使用损失的补偿。 采购方式分为: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医疗卫生项目分别是:_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医用直线加速器、数字_射线摄影装置(dr)、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超声波诊断仪、伽玛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特点是:邀请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遴选推荐的仪器设备的市场应用公信度好;产品档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稳定、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临床学科规划的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院领导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新技术、新开展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合替代设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以及专机专用消耗材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的范围内,由于学科发展需要追加配置,为了保证设备的系统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预先声明可能对原采购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医院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才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
(四)、验收
厂商代表、设备科工程组技术人员、档案员与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对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填写《医院设备验收记录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合格证明》,收集齐全相关档案资料后整理存档。对于紧急购置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可简化手续,但必须补办验收手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进口仪器的验收
(1)按合同规定期限,货到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委派业务人员到现场,与医院设备科、使用科室三方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并做好验货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如发现短缺、破损、或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应及时通告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及时处理或索赔。
(2)产品必须具备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及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
(3)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经济及其它损失)应按合同规定交涉办理。停机修理耗用的时间应要求相对延长保修期。
2、国产仪器的验收
(1)凡在医疗器械公司购买的设备仪器,如型号、规格、应配备的附件、配件等验收不合格,拒绝接收,立即办理换货或退货。
(2)直接向生产厂商订货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附属装置的配备以及途中损耗验收不合格,应拒绝接收,拒绝付款,退回原厂或由原厂来人处理等,通过双方协商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照章办理。
(3)验收时须注意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如不符合应及时与售货方联系、交涉,或拒付货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1、设备科要协助仪器设备的使用科室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制度、保管规则和应急预案。
2、 建立《万元以上在用医疗设备单机运行管理记录本》,对应用、工作量、维护、故障、维修和分析评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科室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的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等,对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如因工作调换,应办理移交手续,换新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机。
4、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规程操作,非指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5、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或恢复正常时,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员,通知医务部和临床科室,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设备科应积极组织抢修。
(六)、保养和维修
1、各科室的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结构,随时进行清洁卫生和一般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仪器的整洁美观,完整无损,保证随时备用。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每周通电开机一次。
2、设备专职维修人员对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查询,每年对全院仪器设备组织轮流全面保养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适当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仪器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操作人员按《操作手册》或主动与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仍无法自行恢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组组织维修。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组织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对急救设备应积极组织抢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
5、产品如因处于保修期间或其它技术原因,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来院或移送院外维修的,应该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执行。设备工程组责任人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维修过程做好相应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6、凡通过维修的仪器设备均应作好详细的维修记录,归档备查。
7、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护(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
8、做好休息和节日期间的维修值班,确保休息和节日期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各类医疗仪器其设备的维修培训。
(七)、设备操作培训制度
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是对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设备购置的前后以及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均应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购置设备前要确定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论证报告中注明)。
2、操作人员应在设备购置前熟知设备性能,具有实际使用过或进修操作过同类设备。
3、设备招标谈判时,应该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提供相应的操作与应用培训、售后持续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4、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进行试运行培训,使用科室应组织操作人员现场培训演练,包括操作与技巧、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内容。
5、培训合格后,培训师应填写培训要点和演练合格纪要,并由受训人员签字确认,交设备科作为设备验收内容之一同时存档。
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如遇操作或应用方面的新问题,应及时向设备科报告,设备科应积极协调指导或组织再培训。
7、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粗暴操作,医院组织落实长期性的操作培训和继续教育。
8、操作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与器械,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与器械损坏,按相应赔偿制度执行。
(八)、医疗设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设备科对全院医疗设备的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监控,考核、收集营运资料,为医院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供决策依据。
2、凡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并具有收费项目的医疗设备,必须每年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3、按照医院规定期限,各临床科室组织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单机成本效益分析表》,并于次年2月1日前交设备科。
4、设备科会同财务科根据各临床科室提供的数据,核实医疗设备的年利润、年利润率、成本回收率等,组织对照申购论证指标做好评价工作,设备会计根据评价意见,统一制作全院医疗设备经济效益分析报表,并呈送院领导审阅。
三、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资的管理
(一)、坚持计划性为主,做到既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减少库房积压,增强医院资金周转,各科室根据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新技术项目),向设备科提出全年度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需求计划(可以分期采购)。
(二)、库房应有一定的贮备量,但贮备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强计划采购,避免盲目性,注重质量,注重效期,监控入出库异动产品,厉行节约。
(三)、采购员依据计划和签约合同采购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应该与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再递交设备会计办理入库,做到“发票、入库凭单、实物”三者一致。
(四)、验收入库的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要及时登账,按规定标准存放,做到定期盘点,账物相符,发放物资按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霉烂、损坏、变质、积压浪费。
(五)、库房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盗。
(六)、各科室领用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维修零配件,均应填写《临床科室卫生材料领用申报表》,必须经领用科室主任、护士长或其授权人员签字认可。设备会计办理出库下账后,与出库单据一起转交库房管理员妥善存档与核发物资。
四、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仪器设备,应准予或强制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的。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以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原值的30%以上,并且预计修复再用寿命达不到同类仪器一半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6、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二)、报损报废事故分类
1、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或虽不能修复但仪器使用已超过规定时限2/3的,按i级责任事故处理。
2、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既不能修复,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级责任事故处理。
3、凡造成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i级责任事故处理。
4、凡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v责任事故处理。
5、凡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v级责任事故处理。
6、凡造成净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vi级责任事故。
(三)、固定资产、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时,科室必须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由仪器管理责任人或操作人员署名填写准确的报废事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医院工程组组织维修技术人员鉴定,并署名签署意见。递交设备科登记造册,按照申报程序办理审批。
(四)、设备科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遂宁市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根据医院审批报废意见,整理、统计、填写“医院国有资产报废明细表”和审批请示文件,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在医院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按政策法规处置废品实物。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一律交回设备科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如有违规者,应及时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备赔偿制度
(一)、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增强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对仪器设备的人为损坏、丢失,构成事故的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分类
1、构成一般事故的责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但必须报设备科备案。
2、构成一般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主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或者按照维修费用照价赔付。报院长审批。
3、构成初级责任事故及以上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报院长审批。
4、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移送司法处理。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不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仪器设备所在科室赔偿。
(六)、赔偿手续的办理:由设备科根据核实的事实,依据赔偿标准提出赔偿意见,提交医院主管领导审批,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七)、属于责任事故的,除经济赔偿外,还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其它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