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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4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

有哪些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在该科室的每个工作岗位上,除了承担本职工作外,还需要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和环保责任。这种制度的设置,旨在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与安全。

内容是什么

1. 业务职责:机电设备科的员工需全面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排查与修复,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2. 安全职责:员工需遵守安全规程,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环保职责:执行环保法规,控制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促进绿色生产。

规范

1. 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业务、安全和环保职责应清晰明确,员工需熟知并严格执行。

2.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环保意识。

3. 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考核评估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响应,减少损失。

重要性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停机时间,还增强了员工的安全责任感,降低了事故风险。环保责任的落实有助于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环境污染,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因此,推行一岗双责制度是机电设备科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范文

第1篇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

一、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职责

1、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装工作。

2、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3、 负责全矿设备的统计,并建立设备台帐。

4、 负责全矿对外用电的管理、统计、造表。

5、 负责全矿设备的对外检修及加工。

6、 负责全矿废旧设备的保管工作。

7、 负责机电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工作。

8、 依据煤矿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各区队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9、 对煤矿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入矿检验程序和入井试验制度,并认真建档。

10、 协作安全科搞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机电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科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4、 负责管好用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确保安全正常运行,搞好安全供电。

5、 负责抓好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6、 负责抓好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管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7、 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 负责组织本区安全事故的追查分析,找出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9、 负责管好用好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防护,确保运行安全。

10、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的失爆。

11、 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按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负责整改。

12、 负责科室成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13、 每月按时完成下井次数及防范“三违”工作。

14、 机电设备科长在生产和安全上对机电副矿长负责。

三、 岗位目标考核

1、 协助机电副矿长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全年重大设备事故控制在2起以内;一般设备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

2、 协助机电副矿长确保煤矿全年正常生产;若因机械设备事故而造成全矿井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600元,当月处罚。单工作面因设备事故而造成停产的,每停产一天处以300元处罚。

3、 积极配合安全、生产部门完成煤矿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并逐月考核。

4、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逐条落实。发生职责失误,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第2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3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一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4篇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为了能科学地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管理 , 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 保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 并能及时发现设备故障 , 减少损失。依照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要求 , 本着机电设备谁操作使用谁负责日常保养维护的原则 , 结合井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

一、各班组使用的机电设备由实际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使用 ,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电设备 , 严格按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维护。

二、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清理机电设备外部的杂物 ,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严禁用手触摸控制箱内线路 , 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操作人员在启动使用机电设备前 , 应先检查设备外观有无损坏 , 电源接头是否有松动变色现象 , 经常保持机电设备润滑、清洁、齐全、紧固 , 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

囚、启动设备后 , 应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 , 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 , 大型故障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 , 由工区和机电设备科派员处理。

五、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 及启动使用设备前不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而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 , 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六、操作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而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 , 由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操作人员报告后 , 矿区不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造成设备事故的 , 由矿区负全部责任。矿区及时报告机电设备科而不及时处理的 ,由机电设备科负责任。

七、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并按要求进行必须的检查 , 做好各项监测记录。

八、机修工、电工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必须的巡回检查和保养维修并及时处理工区和机电设备科安排的各项维修工作 , 并做好机电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 。

九、其他具体使用要求按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5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15号为一次,下旬16~25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50元。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处罚。

ù机修厂是为全公司生产服务的中心,所以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和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各种配件要上架挂牌统一设专人管理,机厂要建立台帐,对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机厂应及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各使用单位,凡需到机厂领取设备、电缆、配件的人员,必须先开票,经机电管理科科长同意,设备组值班人员签字后才能领取,不得到机修厂随便拆卸、乱拿,特别是各种配件和材料,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要对当事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办法

(1)各单位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必须齐全完整,不得丢失和损坏,并及时交到机修厂,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后,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支付回收工资。如有丢失或缺损的按原值进行赔偿。凡回收的开关、电机拆火时,电缆不准切割,如发现切割,每台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其中区长、书记各承担50元、其余100元罚款由工区落实责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设备安装,由矿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回收时由矿安排单位回收。回收时必须经机电管理科、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三方现场验收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回收单位必须持三方现场移交签字手续,随回收上井的设备、电缆、配件交到机修厂,并经机电管理科、机修厂、回收单位三方签字并填写回收单,回收单位凭回收单到人资科考核办方能有效结帐。同时,回收上井的设备,应及时推进机修厂,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堆乱放,不准不卸车,否则将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

(3)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的安装及回收,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到机修厂领用下井的设备、电缆及配件时,必须先开票后下井。对拆除后的设备(包括溜头、溜尾、牙箱、电机、溜槽、皮带机头、机尾、各种架子、调度绞车等随机配件),责任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并交机修厂,同时责任单位的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应及时与机电管理科对帐,及时销帐。如超过规定时间按100元/天/台处罚责任人。

(4)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如需变动使用地点或转用,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管理科对帐,以保证帐目清楚,如超过规定时间,延长一天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机电副区长)20元。

(5)新安装设备的工作面以及掘进头搬家需移交时,必须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设备移交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共同办理签字移交手续。凡通知到的单位,无故不参加者将给予责任单位区长100元的处罚。对移交出现的问题,移交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移交施工单位,如超过规定时间还未处理,每超一天按200元处罚,区长、书记各承担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进头需更换设备、配件(包括溜头、溜尾、电机、牙箱、根节、溜槽、扒斗机、扒斗机上槽、喷浆机、皮带机、电机、牙箱、滚筒、皮带及各种小绞车等)时,都必须在三日内将更换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检修备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台按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机电副区长,直至该单位将设备回收上井为止。

(7)小型电气设备(包括电煤钻、综保、皮带机综保、80开关、7.5kw以下水泵、潜水泵、打点器、接线盒、电铃、按钮等)的回收,从更换之日起一日内必须回收上井交机修厂,如超过规定时间,按每台(件)一天20元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若在使用单位责任范围内有乱丢、乱放并无人看管的五小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带机上、下托辊、中间架、溜子连接筒、快轴、盲轴、链轮、护板架、机尾滚筒、花键套、联轴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从领取到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收上井交机修厂,每超过一天,按每件50元处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

(9)对使用完毕、暂时又不回收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矿另行安排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10) 各单位领用或回收的设备,必须在清单上填写数量、地点、用途、编号等。回收上井的设备及配件必须经机修厂开票,并经回收单位、机修厂、机电管理科三方签字方能到人资科有效结帐。

(11)进出机修厂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工时。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扣除全部虚假工时外,还将给予作假数额等额的罚款。

°电缆使用与回收管理规定

(1)电缆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种台帐并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各种规格的电缆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编号,编号位置在每根电缆两头1.5米左右处,并注明电缆的长度。电缆管理人员,要对每一根电缆从进货到使用都必须有使用和检修记录,有到货日期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长度数量登记档案。

(2)各单位需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到设备组开票,见票后电缆组才能发放,领用时要注明电缆使用地点和长度,在领用期间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全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得损坏和丢失,对使用单位要根据被盗电缆的规格、长度按原价进行赔偿处罚。如在使用中出现问题须切割加接线盒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线头损耗),必须保证在领用前的长度,电缆组要认真对回收的电缆进行验收和复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长度,按该电缆的原值每米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使用单位及责任人,并加倍处罚。

(3)对不使用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已拆火不用的电缆必须在二天内回收上井交到电缆组,从拆火到装车,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看守,以防丢失,并随同电缆一起上井交到电缆组,如装车后的电缆不能及时上井,应及时通知矿调度值班员,尽快安排运输将电缆提升上井,若造成电缆在井下停留被盗,要追究矿回收单位的责任,除按丢失电缆金额进行赔偿外并对回收单位干部处罚200元。

(4)回收上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电缆组,并经电缆组验收合格开票到设备组销帐,由设备组填写回收清单并签字到人资科定额组才能有效结帐。

(5)机电管理科根据井下工作场所变化,应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或指定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缆,并有机电管理科下发回收通知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6)使用电煤钻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电煤钻电缆每月切割两次的规定,切割的电缆头和对帐的时间相同并交到机电管理科,对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罚款50元。

对各种电缆的铺设和管路安装,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施工,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办理移交。巷修工区如在有电缆,管路的巷道修复时,施工措施必须送一份给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原有的电缆,管路及吊挂情况进行现场移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电缆和管路的保护,不得损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若发现电缆和管路被损坏等情况,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并处罚干部300元。

十、 运输系统电机管理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矿井地面及井下运输系统设备(包括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的电机管理考核纳入本办法。

(2)、电机的烧损由机电管理科负责鉴定烧损原因,落实责任单位。

(3)、采煤工区、机电二区电机烧损按0.5台/万吨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4)、掘进工区按每0.4台/百米进行考核,超出或节余部分按30元/千瓦进行奖罚。

(5)、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6)、当月责任单位烧损电机达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样按上述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1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200元;烧损电机达100千瓦以上,对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各处罚200元,机电副区长处罚400元,以此类推。

十、刮板运输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刮板运输机电机的保护和管理,电机必须保证通风和散热良好,不得被埋和杂物覆盖,若发现电机被埋,按100元/次处罚责任单位。

(2)、刮板运输机必须采用垫木悬空,否则停止使用。采面运输巷的刮板运输机除面脚20米范围内及掘进工作面迎头刮板运输机最后10m范围内外,每节中部槽必须在其插接处垫一块道木,并安装均匀,同时在溜头、溜尾处各挖一个回头炭窝。每部刮板运输机的垫木之间和每个回头炭窝必须随时清理干净,不得存满。若发现每个垫木之间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元/处处罚,回头炭窝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3)、刮板运输机不准缺刮板、缺螺栓运行,更不得带病运转。有问题应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块进行处罚;缺螺栓或螺栓松动,按5元/处进行处罚,由使用单位落实责任者。

(4)、刮板运输机的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溜子司机责任心教育,杜绝野蛮使用设备现象,影响生产。

(5)、刮板运输机不要求垫垫木是,每隔15米必须挖一个回头碳坑,回头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长_宽_高800_600_500,每缺一个按50元处罚。

(6)、刮板运输机与带式输送机搭接处,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不得埋机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按50元处罚。

(7)、工区内部由机电副区长完善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备品备件满足生产需要。

(8)、机修厂必须保证设备检修质量,保证各种备件的供应和储备,对常用的刮板运输机配件必须保证随时不少于5件储备和库存。当储备不足时,应及 时安排加工补齐储备量。若因检修不及时影响生产,由机修厂承担损失。

(9)、机电管理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使用管理规定

(1)、机电管理科负责对全矿刮板运输机垫木和挡煤板建立台账并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

(2)、各工区在安设刮板运输机时,必须同步安设垫木和挡煤板。安设垫木时必须安设在两溜槽连接处,挡煤板必须安设在溜槽两边,并与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设垫木和挡煤板的单位,定额组不预支付安装溜子工资。

(3)、各工区垫木安设好后,必须随时保持垫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间无浮货。对没有清理的单位,一经查出对单位主管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4)、刮板运输机必须每隔50米有一回头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800×600×500mm,并随时保持清理干净。否则按每个50元进行处罚。

(5)、各垫木和挡煤板使用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垫木和挡煤板,严禁故意损坏。否则对单位主管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

(6)、每月底机电科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将把垫木、挡煤板的管理情况列入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7)、每次回收刮板运输机期间,必须有机电管理科移交给回收单位。对回收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损坏的垫木和挡煤板。损坏垫木按20元/块,挡煤板按50元/块进行处罚。丢失垫木按30/块,挡煤板按100元/块进行处罚。

十二、带式输送机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机不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罚款200元,每缺一种保护,罚款50元,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100元,每一种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标准清扫器,不允许用木料或铁管等材料代替清扫器,若不使用标准清扫器,每个罚款50元,清扫器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3)、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前后10米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罚款50元,传动装置必须清理干净,若清理不干净每次罚款50元,若因传动装置未清理干净,造成皮带断带事故,罚款300元。

(4)、皮带跑偏磨中间架,每处罚款10元。

(5)、若因接头不正,造成皮带跑偏,每个头罚款50元。

(6)、托辊不转不更换,造成硬磨皮带,每个罚款10元。

(7)、皮带托辊缠纤缠丝,每处罚款5元。

(8)、底托辊被浮货掩埋,每处罚款10元。

(9)、底皮带离地低于200mm,每15米为一处,罚款50元。

(10)、防跑偏托辊不起作用或损坏不更换,每处罚款10元。

(11)、接煤架损坏或不起作用,每处罚款50元。

(12)、吊挂铁丝每缺一处或铁丝吊挂不平直,每处罚款10元。

(13)、皮带接头时必须用尺子划线,若查出一次不用,罚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开一次维护班长专业会,参加单位、采二、采三、掘一、开拓、巷修、抽准、通风、运输、机修厂、机电一、机电二区区长及各队队长,机电管理科,会议总结机电、运输上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个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会者,迟到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十四、机电管理科设备组要负责和组织每周两次的设备完好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对所检查范围的设备、管路、巷道状况,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备查并存档,若别的检查人员复查时,如发现有遗漏的隐患,检查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对该区上次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时间处理,使用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当日内交机电管理科,并由机电管理科汇总上报有关领导、部门,电气设备失爆,按每台(次)200元罚款。

十五、设备、配件报废,必须由机电矿长牵头并组织验收,经矿三结合小组技术签定后才能作报废,报送总公司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对设备进行报废和处理,如发现要根据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严重者要按原价赔偿。

十六、各生产单位在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管理科现场验收,若超过十六小时不通知的单位,每次罚款200元。

十七、钻机钻杆及钻机配件使用管理规定

(1)、抽准工区负责井下使用钻杆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钻台账,并逐日核实清查及回收登记。

(2)、所有钻机设备到位后,码放整齐,由班队长亲自清点钻杆数量,做到现场交接清楚,不允许乱丢乱放。

(3)、三班连续打钻地点,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不清楚的发现一次罚50元。不是三班连续作业地点。把钻杆数量点清,无施工单位时,交给该地点的瓦检员看守;有施工单位时,交给施工单位看管,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井下区域搬运钻机钻杆,抽准工区分管区长必须安排连续作业,确保当日到位;不能到位时,必须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损坏和丢失。

(5)、从地面下钻杆时,必须一次性下到指定地点。交给相关人员。

(6)、损坏钻杆及钻头由当班人员及时回收上井,如发现没有及时回收的罚当班人员100元。

(7)、丢失钻杆、钻头按原价赔偿,加罚50元/根.个;偷盗钻杆、按200元/根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偷盗矿用物质论处。

(8)、严禁任何人将钻杆挪做它用,一旦发现按偷盗论处。

(9)、发现偷窃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制止,对于不听劝阻、一意孤行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500元/根罚款。

(10)、严禁使用钻杆处理掉道矿车和抬重型设备,以及处理溜子等,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人.次。罚责任单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为损坏钻机配件,影响钻机进尺的,按该地点每班平均进尺赔付工资。

十八、运输系统备品备件使用管理规定

(1)、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0天制定所需备品备件计划和当前的设备运行状况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上报机电管理科,经过审核后,予以补充备品备件下井备用。采煤、掘进溜子道备用设备的规定,平均5部溜子可备用、开关、电机、牙箱、机头、机尾、跟节各一台,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换备用设备时,必须在三日内把换下的坏设备及时回收上井检修。以做备用,若三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台每天50元罚款计算。配件更换必须在当日内回收上井交到机厂,若当日内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罚款计算。

(2)、各生产单位备品备件必须在3天内及时下到指定地点,机电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如不按时下到位,对责任单位区长、书记各处罚50元,如因设备未下到位而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3)、各单位备品备件下到位后,必须挂牌管理,不得乱堆乱放。

(4)、备品备件更换使用后,及时汇报机电管理科,由机电管理科负责给予补充。

(5)、由于生产单位对备品备件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将追究区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损坏的备品备件应在限期内回收交机修厂,超期按规定给予处罚。

(6)、机修厂应做到及时修理,保证足够的备品备件量以满足入井的需要。

(7)、因机修厂修理不及时(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产影响的,由机修厂承担责任,将追究厂长、书记责任各处罚100元。

(8)、对于下到位的备品备件且几个单位都能起到备用的,机电管理科有权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凡属井下各单位备用设备,其他单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矿调度、机电管理科和备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同意,才能动用备用设备,并限期给借用单位下到位再做备用,不得拖欠。若发现私自把备用单位的设备挪用和更换,将按每台次罚款300元,并承担备用单位的损失。

机运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6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三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第7篇 机电运输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维修人员认真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2处理问体及时,一切为安全生产着想,随叫随到。

3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保正运转正常。

4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存放,保养,调配,使用。

5严格按照维修计划对机电设备保养,检修。

6设备出现事故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与责任。

第8篇 机电设备四对口管理制度

1、按煤矿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矿应建立机电设备总台帐,集团公司和矿各保存一份。

2、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基础,每台设备必须依据编号建立财产卡片,管理部门经常与财务核对。

3、图牌板管理是使固定资产达到数量清、状态明的一种有力手段。矿要建立设备总牌板分布图,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建立组队设备台帐,矿与使用单位各保存一份。

4、新到设备要及时上卡、建帐、编号、挂牌板。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实物是否与帐、卡、牌相符,做到帐、卡、牌、物四对口,

5、机电科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动向及设备状态。

第9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10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全矿的安全保护装置要求安全、灵敏、可靠,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不合格,严禁设备运行,发现违犯者,将从严处罚。

1、绞车的常用闸、保险闸、防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闸瓦过磨损失效保护装置、松绳报警装置,满仓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试验,每年进行两次测定,必须达到灵敏、可靠。防坠器的定期试验按照《防坠器定期试验制度》进行。

2、空气压缩机的断油保护装置、超温保护装置等,维修人员应每日进行一次试验,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安全阀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3、电机车的撒砂装置、刹车装置、各小绞车的刹车装置及相应的挡车器、捞车器等,维修人员每日应进行一次检查调整,必须达到灵敏、可靠。

第11篇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第12篇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

1、 机电设备管理科负责我矿机电设备的资料管理、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图纸资料,验收,发放、建档、移交、计划、检查、调拨、检修等管理工作。

2、 矿属各使用单位必须相应设置分管机电工作队长一名,

(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计划、领用、建账、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

3、 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特点,技术要求,负责设备运输、安装、保护值整定、维修管理。并有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人员名单、检修内容、更换零、配件明细及保养内容,月底将检修记录交回机电科存档。

4、 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机到人,每台设备应有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与实际相符。

5、 不使用的、更换的设备及时回收地面,交设备管理员放置指定地点。对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二、 检查制度

1、 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 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标准,实行每月三次的定期机电设备检查。

三、 检查内容

1、 各类司机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 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有无超负荷运行,拼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各类防爆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4、 各类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整齐,有无淋水。

5、 各类开关、综保的熔断选择、过流继电器的整定、过热继电器的保护整定是否灵敏可靠。

6、 风电闭锁装置、瓦电闭锁装置是否失效。

7、 电缆的吊挂间距

(包括四小线)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电缆的接线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8、 小绞车的安全制动保护装、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开股,钩头是否符合规定。

9、 各类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准确。

10、 人车落闸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11、 轨道的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一坡三挡是否符合规定。

12、 副井主提升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 矿灯的完好率、红灯率、连续正常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4、 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有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 设备是否处于带病或甩掉保护运行。

16、 乳化液配比是否合格,液压支架有无漏液。

17、 采煤机滚筒、掘进机炮头有无缺损截齿,喷水嘴是否堵塞。

18、 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防爆片是否符合要求。

19、 各种润滑油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0、 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四、 检查结果

1、 每次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提出处罚建议。

2、 复查前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具备条件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

4、 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五、 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 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帐,包机人责任制,每月25至30日和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核对台帐,不按规定核对台帐的罚款200元。不建立设备台帐的罚队长200元,包机人变更后不及时更换包机人标志牌,有一处罚该队队长50元。

2、 机电设备管理科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超负荷、拼设备、违章运行的现象,设备使用发生埋压机头、水淋电气设备等,罚款100-500元,对私自挪用设备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50-100元。

3、 设备非正常损坏,视情节作如下处罚:

(1)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0%处罚;

(3)电机烧毁,按维修费100%处罚;

(4)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按原值的100%处罚;

4、 回收设备易损部件避免撞坏或丢失可拆下来单独回收,与设备同

时交回,经设备管理员清点验收,少交一件按原件2倍处罚。

5、 回收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在设备管理员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发现一

件乱放罚款100元,每延期一天加罚50元。

6、 限期回收的设备,不按期回收影响检修,耽误生产的加倍处罚。

7、 各单位整机回收刮板机,各个部件必须和设备管理员账面数量相符,丢失或少件按原值赔偿,联接环、刮板、大链等不允许在井下乱扔或泡在水中,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8、 配件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不交旧件的按该件原值的50%

罚款。

9、 回收小水泵必须将出水管拆除,发现水泵带被割断塑料水管,一

台罚款100元。

10、 电气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水泵使用状况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对不正确使用水泵的提出纠正意见,拒不执行的罚当班司机100-500元,无人看管正在运行水泵的,对使用单位处罚200-500元。

11、 井下电气设备查出一台失爆,罚该单位200-500元。

12、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标志牌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开关必须上架,在检查中发现不完好的,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该单位100-500元罚款,如仍不解决处理,加倍处罚。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 按规定对机电设备组织有计划的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日检时间4小时,综采设备日检时间6小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发现不执行,限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

14、 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月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存档,达不到要求的,对该队100-500元处罚。

15、 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科下达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要详实,不执行检修计划,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视情节100-300元罚款。

第13篇 机电设备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熟悉工作系统,有一定电气知识、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须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须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须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后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须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须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出现问题,由机电副队长根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须齐全,停电申请必须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具体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须把情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把情况逐班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须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委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认真、整洁,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须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须保持经常完好状态。

第14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各类司机进班后必须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日常检查,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进行加油。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按上级指示努力将事故隐患控制在最小范围。

2、各类司机必须按规定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时,要把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3、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必须准备充足的零配件,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质量标准对管辖的设备、缆线进行维修保养,努力提高设备完好率。大型固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建立健全专门档案。连续运转的大型固定设备,要坚持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的原则,保证备用设备随时能够起动运行。

5、各岗位的维修电、钳工每班不少于三次对自己管辖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运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在有维修保养资格证的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机电干部上岗查岗时对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进行督促检查。

7、各种设备要制定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按维修保养的时间周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15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三)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技术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二、 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三、 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四、 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五、 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六、 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七、 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悬挂标示牌。

八、 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九、 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十、 相关文件记录:

第16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 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 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 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 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 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 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 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第17篇 某水电站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和加强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电站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青铜峡水电站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

3 职责

3.1 宁电分公司

3.1.1 贯彻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规划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3.1.2 组织编制机组检修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

3.1.3 严格执行黄河水电公司招投标及资产管理控制程序。

3.1.4 接受黄河水电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1.5 向黄河水电公司提出设备检修管理的改进建议。

3.2 专业分公司

3.2.1 落实黄河水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要求,执行本制度,实现宁电分公司提出的检修管理责任目标。

3.2.2 对设备检修的安全、质量、工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

3.2.3 严格执行宁电分公司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3.2.4 负责组织有关检修的技术资料、文件、技术记录等整理归档工作,并移交宁电分公司。

3.2.5 接受宁电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3.2.6 配合宁电分公司完成检修后的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

4 规则

4.1 检修间隔及停用时间

按照《发电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的规定,青铜峡水电站发电机组各级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如下:

4.1.1 检修间隔和组合方式

4.1.1.1 a级检修

每6年一次;a级检修间隔内的各级检修组合方式为:a-c(d) –c(d)-b-c(d) –a (d级检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为c级检修);

4.1.1.2 b级检修

安排在a级检修第3年进行;

4.1.1.3 主变检修

主变压器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10年一次a级检修, c级检修每年一次;

4.1.1.4 辅助设备检修

随机组检修进行,应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定确定检修计划;

4.1.2 停用时间

常规性检修原则上规定停用时间如下:a级检修:91天-105天;b级检修:不超过55天;c级检修:11天-13天;d级检修时间约为c级检修时间的一半。

4.2 检修管理

4.2.1 机电设备检修前应制定h点检修验收标准,并在检修的全过程监督执行检修文件包情况;

4.2.2 规定的检修停用时间内,按照检修计划,完成既定的全部检修作业并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4.2.3 机电设备检修管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引入“五步循环”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p-计划、d-实施、c-检查、a-总结)的质量管理方法;

4.2.4 质量验收实行质检点(h点、w点)验收方式。对a/b级检修逐步推行监理制;

4.2.5 制定完善的检修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爱护设备、设施以及施工机具,保持检修现场清洁、整齐。

4.2.6宁电分公司根据设备状况,延长或缩短检修间隔,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并报黄河水电公司备案。

4.2.7检修过程中,因处理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需变更检修工期、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工期过半之前向电力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5 程序

5.1 检修工程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编制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根据滚动规划制订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每年8月15日前报送黄河水电公司。规划和计划的具体编制及申报、实施程序详见dl/t838-2003 《发电设备检修导则》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规定。

5.2 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

5.2.1 实行检修全过程管理,使检修计划、备品、材料、技术文件、施工、验收以及检修总结等环节均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检修效果和质量目标;

5.2.2 检修开工前准备阶段

5.2.2.1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和历次检修情况,对机组进行全面地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要求,确定重点检修项目,制订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技术措施;

5.2.2.2 完成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准备工作;

5.2.2.3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质检标准、检修文件包、检修“三措”、检修进度网络图、进度表及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等工作;

5.2.2.4 编制质量验收计划,形成检修质量管理等有关文件资料。

5.2.3 检修施工阶段

5.2.3.1 检修期间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定期在工作现场组织各专业公司检修人员召开检修例会;对检修情况和进度进行通报,及时调整检修重点项目和关键进度。会议须有记录,重要会议须有纪要;

5.2.3.2 按照检修项目的要求需分解的设备,相关专业人员应对分解设备的工序、工艺、使用工具、仪器、材料进行认真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改进。

5.2.3.3 设备检查

1) 设备分解检查应做到查早、查深、查全、查细。对检修工作量大、工艺复杂的检修作业应及早检查,使问题尽早发现解决;

2) 设备分解后,应及时核查各项技术数据,复查发现的设备缺陷,掌握设备技术状况,鉴定以往重要检修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效果。对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应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原因;

3) 根据设备的检查情况及所测的技术数据,对照设备现状、历史数据、运行状况,对设备检修状况全面掌握,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

5.2.3.4 修理和复装

1) 设备的修理和复装,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进行;

2) 设备经过修理,符合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缺陷已消除,经验收合格,才可进行复装。

5.2.3.5 设备分解、检查、修理和复装的整个过程中,须有详尽的技术检验和技术记录,字迹清晰,数据真实,测量分析准确,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5.2.3.6 质量管理和验收

1) 应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理、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检验部门职责;

2) 有计划地对直接影响质量的检修和安装工序进行控制,在关键工序上设置h点、w点,确保这些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对关键工序或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质检人员应对其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定记录;

3) 所有项目的检修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5.2.3.7 安全管理

1) 设备检修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2) 定期组织安监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指出,限时更正;

3) 对重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才可允许进行工作。

5.2.4 试运行及报复役

5.2.4.1 分部试运行须在分段试验合格,检修项目完成、质量合格,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齐全,有关异动报告已向运行项目部书面提交,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底,检修现场清理完毕,安全设施恢复后,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组织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5.2.4.2 机组检修后的冷态验收应在分部试运行全部结束、试运情况良好后,由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进行。重点对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以及分段试验、分部试运行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5.2.4.3 整体试运行的条件是:各项冷态验收合格,保护校验合格可全部投运,防火检查已完成,设备标识正确齐全,设备异动报告已全部交给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并已组织学习,检修单位已将本次检修概况、设备变更、需运行注意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做好运行准备;

5.2.4.4 整体试运行应在宁电分公司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内容包括各项冷、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1) 在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2) a/b级检修后带负荷试验连续运行时间不超过24h,其中满负荷试验应有6-8h。

5.2.4.5 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通知运行项目部向电网调度报复役。

5.2.5 检修评价和总结

5.2.5.1 机组复役后,宁电分公司安生部应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技术监督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对检修做出技术评价;

5.2.5.2 机组复役后15天内写出检修总结报告并报黄河水电公司;

5.2.5.3 机组复役后其他工作按照《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检修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6 附则

本制度由宁电分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18篇 煤矿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运输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

1.3.2 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种。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者。

2)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3)3千伏级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3)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

4)提升设备的断绳,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压风机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矿井停风10分钟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者。

3)全矿井停风30分钟以上者。

1.3.3 提升设备的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撞信号、斜井跑车,3千伏及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等恶性事故,但情节严重,应视为未遂事故。

1.3.4 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和报告办法: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分别按程序汇报及时组织抢修外,还要按下列程序逐级上报:

1.3.4. 1 发生一般机电、运输事故时,各科队负责人应立即向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汇报,并在2天内把事故报告报机电动力科和安监部门。

1.3.4 .2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时,矿安监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单位应将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结论在5日内逐级上报。特大事故要于15日内逐级上报到有关部门。

1.3.4 .3 发生未遂事故时,班组长应立即向科队负责人汇报,情节严重的应向矿相关部门汇报。

1.3.5 发生事故,机电动力科要会同安全监察部门,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于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罚。

1.3.6 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各生产单位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通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共同接受教训。

第19篇 工程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第20篇 选煤厂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 机修队要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及状态合理安排编制全厂设备的大修计划,并按规定编制设备大修预算。设备大修无论委托矿属单位或外单位,都要办理大修协议书。设备大修后要根据协议书严格进行验收,并要有验收记录存入档案。

2、 设备的停产检修按照上级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机修队要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编制全厂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机电处。设备的检修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检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检修完工,由机电副厂长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要合理安排做好设备的预防性检修、轮换检修、临时检修,使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4、 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务必及时进行。由机修队提出计划,厂调度室协调安排时间进行,检修后由岗位司机开车验收,达到完好标准后,在检修小票上签字,投入生产,如因检修不及时,损坏设备,影响生产,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 生产过程中不影响生产所拆除的机电设备要及时检修。

6、 检修后的机电设备要由检修单位根据部颁《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生产使用。

7、 机修队要按照检修计划,认真组织检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无特殊原因完不成检修任务或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影响生产,由检修人员负责。

8、 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工作现场的卫生,不留垃圾。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机电设备科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在该科室的每个工作岗位上,除了承担本职工作外,还需要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和环保责任。这种制度的设置,旨在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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