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焊工气焊安全技术交底水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专用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 施工内容 | |||||
交底单位 |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交底单位 | ||||
交底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方法、作业特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危险点; 施工方法:交底负责人填写 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情况采取的预防措施; 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等; 进场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 安全帽的正确佩戴方法 安全帽在佩戴前,应调整好松紧大小,以帽子不能在头部自由活动,自身又未感觉不适为宜。 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问供发组成,帽衬必须与帽壳连接良好,同时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该间隙一般为2-4cm(视材质情况),当有物体附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必须栓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附落或二次击打时,不至于脱落。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懂得使用方法; 每天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电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作用。 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架空等保护措施。 风力六级以上,雨雪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高处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焊接电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在狭小空间、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须用开关箱控制; 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完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一、二次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达施焊部位; 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严禁露天冒雨进行作业; 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气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电焊机的安装搬运和使用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安装使用要求: 电焊机安装前应: 先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件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摇测一次线圈对二次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摇测一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摇测二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检查电流调节开关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电焊机安装在专用防雨、防砸棚栏内,控制箱内安装防触电装置,控制箱安装在防护栏一端预留位置。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选用yc-3_10橡套电缆长度小于5米。控制箱保护零线端子板、焊机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 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电源压按牢固并抱扎完好无明露带电体,把线与焊机采用铜质按线端子 焊把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导线完好无破损; 焊机使用、摆放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从控制开关下口拆除后再搬运; 搬运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碰撞。达到使用地点检查确认完好。参照本交底2-5条执行,严禁使用小推车作电焊机安装平台; 作业完毕拉闸、断电、锁箱。 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发生事故后,采取的自救、互救方法和现场处置方案。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程师 | 主办工程师 |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 ||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 |
第2篇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基本规定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中施工现场按照每5000万配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的比例进行配置,不足5000万的至少配置一名。
3、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并取得资格证书;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配备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
5、施工前必须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二、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监理要求
(一)、施工准备期间的安全监理要求
1、爆破施工前要求中海上报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
⑴、年审后的企业营业执照;
⑵、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爆破作业许可证”;
⑶、爆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
⑷、浅点爆破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⑸、浅点爆破施工专项安全措施。
2、爆破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及应急预案演练
爆破前严格进行安全交底,中海在爆破前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部进行三级技术交底,保留交底记录。要求中海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及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对爆破施工进行危险源与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监控。要求中海作好应急故应急预案演练。
3、爆破施工期间安全网络人员
业主安质部:许如明(电话:) 业主燃料部:张惠振(电话:988,码头值班电话:3333、7666、3178) 华申监理部:谷新生(电话:)、蔡兴政(电话:499 )、杨斌(现场安全监理,负责监督现场措施、方案落实及爆破时联系通知相关单位,电话:496 ) 中海项目部:严勇(电话:012 )、刘彬(电话:730 )、杨海强(电话:999)。
4、爆破施工前中海向监理部盯送“爆破通告”,监理部转发送单位为:业主安质簿业主燃料簿爆破通告注明爆破时间段、爆破范围及相关避让要求。
(二)、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要求
1、施工现场爆炸物品安全监理要求
①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履行许可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许可,不得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②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③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④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履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辆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⑤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⑥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现场监理对以上内容实现检查监督落实,施工单位未按以上要求落实的,现场监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允许爆破作业,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现场监理要及时汇报,监理部下施工单位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单,同时上报业主和安全监督部门。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要求
1)、爆破器材的接收。
①、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②、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1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③、禁止末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材料。
④、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2)、施工现场不允许储藏爆破器材,如有特殊情况,可设置临时存放点,但临时存放点必须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①、爆炸材料只准许保管在经批准的临时存放点。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及场地应有专人看守。
②、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③、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④、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消防器材: 墙壁上(1.5米)各配2个灭火器,2个铁锹,一堆防火砂。每个库房设避雷针一个。
⑤、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只允许用手电,蓄电池灯作为库内照明,严禁将照明线路引入库肪
⑥、不同性质的炸药严禁在一个库房内存放,已变质的炸药迅速处理,不得同变质的炸药同库存放。
3)、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①、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工地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
现场指挥和警戒工作由工区负责人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安全员、各工区指定的警戒员、爆破员等组成。
②、爆破作业注意事项
a、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b、装药只准许使用木、竹制的炮棍。
c、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导火索、电雷管脚线及导爆索。
d、在浓雾、闪电雷雨和黑夜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e、进行爆破时,应同时使用音响及视觉两种信号,并进行通告,使附近有关人员均能准确识别。只有在完成警戒布置并确认安全检查无误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在一个地区同时有几个场地进行爆破行业时,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f、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查爆破效果。炮响后不小于20分钟才允许进入爆破区内检查。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内检查。
g、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品,不得在残眼钻孔。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
①、中海施工前要求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将各危险源、消防设施、应急物资、撤离通道、救生艇等标注在平面图上。
②、安全标志按施工现场标志布置平面图挂设,特别是炸药加工现场周边、炸药雷管暂时存放部位、作业面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
③、中海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协调事项
1)、为保证中海作好爆破计划安排,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监部将联系燃料部提前一天告之中海运煤船进出港时间,以便中海及时调整爆破计划及安排作业船只避让。
2)、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协调采取书面通知电话联系及早班会公布的方式,中海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每天爆破区域及计划起爆的时间,并在每天早班会上公布,起爆前电话联系各相关单位。中海在爆破前作好爆破区域的安全警戒及爆破信号,在确认安全警戒区域内无其他船只或人员后方可连线起爆。
3)、爆破施工期间的爆破信号
爆破信号:由船用气笛发出,共分四次,别离为:
撤离信号(起爆前1小时)一涨声;
警戒信号(起爆前10-15分钟)二涨声;
起爆信号(开始起爆)三涨声;
解除信号(解除警戒)三断声。
4)、爆破施工期间的检查工作
爆破施工期间采取经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理对爆破施工现场进行每天安全检查、巡视、旁站,每周定期组织联合安全大检查1-2次。中海对每次爆破履行“三检制”即作业人员对各操作结果自检、班组对作业人员结果复检、中海安质部门对爆破单元复检,监理对爆破单元终检,终检合格后,鸣撤离信号并采用交通船巡视各安全警戒区域其他船只撤离,撤离完成后鸣警戒信号同时进行安全警戒,在确认警戒区域无其他船只及人员时,鸣起爆信号开始起爆。爆破完成后中海负责爆破检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鸣解除信号,警戒解除。
三、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的安全教育
1、中海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档案,落实安全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台帐的建立。要求每各工人一张教育卡片。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公司级(20学时)、项目部级(20学时)、班组级(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全面、具体,要有针对性。
4、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包括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操作技能的安全教育。
5、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接受企业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的其他安全要求
1、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召开班前站班会,并留有会议记录。
2)要求项目部定期开展班组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班中检查、班后讲评活动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施工现场按工程实际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现场安全监理检查登记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
2)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本爆破施工安排白天进行,夜间原则上不进行爆破施工,若需要夜间作业,需进行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夜间施工。
4、本交地中其他未尽事项,在今后的施工中再行另外通知。
本交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一份
现场安全交底过程中的反馈记录
交底单位: 电厂项目监理部
接受单位:
交底人:
参与人:
安全技术交底部位: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反馈记录:
日期:二o一o年五月 日
本反馈记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一份
第3篇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基本规定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中施工现场按照每5000万配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的比例进行配置,不足5000万的至少配置一名。
3、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并取得资格证书;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配备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
5、施工前必须佩戴安全帽,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二、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监理要求
(一)、施工准备期间的安全监理要求
1、爆破施工前要求中海上报以下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
⑴、年审后的企业营业执照;
⑵、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爆破作业许可证”;
⑶、爆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
⑷、浅点爆破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
⑸、浅点爆破施工专项安全措施。
2、爆破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及应急预案演练
爆破前严格进行安全交底,中海在爆破前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部进行三级技术交底,保留交底记录。要求中海建立事故应急体系及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对爆破施工进行危险源与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监控。要求中海作好应急故应急预案演练。
3、爆破施工期间安全网络人员
业主安质部:许如明(电话:) 业主燃料部:张惠振(电话:988,码头值班电话:3333、7666、3178) 华申监理部:谷新生(电话:)、蔡兴政(电话:499 )、杨斌(现场安全监理,负责监督现场措施、方案落实及爆破时联系通知相关单位,电话:496 ) 中海项目部:严勇(电话:012 )、刘彬(电话:730 )、杨海强(电话:999)。
4、爆破施工前中海向监理部盯送“爆破通告”,监理部转发送单位为:业主安质簿业主燃料簿爆破通告注明爆破时间段、爆破范围及相关避让要求。
(二)、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要求
1、施工现场爆炸物品安全监理要求
①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履行许可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许可,不得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②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③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④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履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辆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将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⑤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方可从事营业性爆破作业活动。
⑥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现场监理对以上内容实现检查监督落实,施工单位未按以上要求落实的,现场监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允许爆破作业,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现场监理要及时汇报,监理部下施工单位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单,同时上报业主和安全监督部门。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要求
1)、爆破器材的接收。
①、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②、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1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③、禁止末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材料。
④、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2)、施工现场不允许储藏爆破器材,如有特殊情况,可设置临时存放点,但临时存放点必须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①、爆炸材料只准许保管在经批准的临时存放点。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及场地应有专人看守。
②、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他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③、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④、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消防器材: 墙壁上(1.5米)各配2个灭火器,2个铁锹,一堆防火砂。每个库房设避雷针一个。
⑤、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只允许用手电,蓄电池灯作为库内照明,严禁将照明线路引入库肪
⑥、不同性质的炸药严禁在一个库房内存放,已变质的炸药迅速处理,不得同变质的炸药同库存放。
3)、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①、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爆破方案进行,每个爆破工地都要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员)放炮指挥和组织安全警戒工作。
现场指挥和警戒工作由工区负责人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安全员、各工区指定的警戒员、爆破员等组成。
②、爆破作业注意事项
a、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b、装药只准许使用木、竹制的炮棍。
c、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包中拔出或拉动导火索、电雷管脚线及导爆索。
d、在浓雾、闪电雷雨和黑夜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e、进行爆破时,应同时使用音响及视觉两种信号,并进行通告,使附近有关人员均能准确识别。只有在完成警戒布置并确认安全检查无误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在一个地区同时有几个场地进行爆破行业时,应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f、爆破后必须及时检查爆破效果。炮响后不小于20分钟才允许进入爆破区内检查。采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时,炮响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待炮烟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内检查。
g、爆破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品,不得在残眼钻孔。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
①、中海施工前要求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将各危险源、消防设施、应急物资、撤离通道、救生艇等标注在平面图上。
②、安全标志按施工现场标志布置平面图挂设,特别是炸药加工现场周边、炸药雷管暂时存放部位、作业面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
③、中海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3、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协调事项
1)、为保证中海作好爆破计划安排,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监部将联系燃料部提前一天告之中海运煤船进出港时间,以便中海及时调整爆破计划及安排作业船只避让。
2)、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期间的安全协调采取书面通知电话联系及早班会公布的方式,中海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每天爆破区域及计划起爆的时间,并在每天早班会上公布,起爆前电话联系各相关单位。中海在爆破前作好爆破区域的安全警戒及爆破信号,在确认安全警戒区域内无其他船只或人员后方可连线起爆。
3)、爆破施工期间的爆破信号
爆破信号:由船用气笛发出,共分四次,别离为:
撤离信号(起爆前1小时)一涨声;
警戒信号(起爆前10-15分钟)二涨声;
起爆信号(开始起爆)三涨声;
解除信号(解除警戒)三断声。
4)、爆破施工期间的检查工作
爆破施工期间采取经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理对爆破施工现场进行每天安全检查、巡视、旁站,每周定期组织联合安全大检查1-2次。中海对每次爆破履行“三检制”即作业人员对各操作结果自检、班组对作业人员结果复检、中海安质部门对爆破单元复检,监理对爆破单元终检,终检合格后,鸣撤离信号并采用交通船巡视各安全警戒区域其他船只撤离,撤离完成后鸣警戒信号同时进行安全警戒,在确认警戒区域无其他船只及人员时,鸣起爆信号开始起爆。爆破完成后中海负责爆破检查,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鸣解除信号,警戒解除。
三、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的安全教育
1、中海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档案,落实安全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台帐的建立。要求每各工人一张教育卡片。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公司级(20学时)、项目部级(20学时)、班组级(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全面、具体,要有针对性。
4、转岗、换岗的作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包括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操作技能的安全教育。
5、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接受企业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的其他安全要求
1、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召开班前站班会,并留有会议记录。
2)要求项目部定期开展班组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班中检查、班后讲评活动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施工现场按工程实际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现场安全监理检查登记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
2)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本爆破施工安排白天进行,夜间原则上不进行爆破施工,若需要夜间作业,需进行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夜间施工。
4、本交地中其他未尽事项,在今后的施工中再行另外通知。
本交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一份
现场安全交底过程中的反馈记录
交底单位: 电厂项目监理部
接受单位:
交底人:
参与人:
安全技术交底部位:中转港浅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反馈记录:
日期:二o一o年五月 日
本反馈记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一份
第4篇 电焊工气焊安全技术交底水运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用表
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交底单位
渤海石油航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交底单位
交底内容: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方法、作业特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危险点;
施工方法:交底负责人填写
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情况采取的预防措施;
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等;
进场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
安全帽的正确佩戴方法
安全帽在佩戴前,应调整好松紧大小,以帽子不能在头部自由活动,自身又未感觉不适为宜。
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问供发组成,帽衬必须与帽壳连接良好,同时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该间隙一般为2-4cm(视材质情况),当有物体附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
必须栓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附落或二次击打时,不至于脱落。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懂得使用方法;
每天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电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保护用品,安全用具。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作用。
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架空等保护措施。
风力六级以上,雨雪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 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
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高处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焊接电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在狭小空间、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及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须用开关箱控制;
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完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一、二次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达施焊部位;
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严禁露天冒雨进行作业;
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气焊作业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气焊(割)作业人员要穿灵便的耐火工作服,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戴护目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使用要求:
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易燃易爆分别存放,氧气瓶库应与高温、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
储存高压氧气瓶时应拧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并固定;
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
氧气阀不得粘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
氧气瓶禁止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罩、棚;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及其他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
现场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电焊机的安装搬运和使用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安装使用要求:
电焊机安装前应:
先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各转动部件是否正常,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
摇测一次线圈对二次线圈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摇测一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摇测二次线圈对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300兆欧;
检查电流调节开关是否完好、灵活可靠。
电焊机安装在专用防雨、防砸棚栏内,控制箱内安装防触电装置,控制箱安装在防护栏一端预留位置。电焊机的控制箱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选用yc-3_10橡套电缆长度小于5米。控制箱保护零线端子板、焊机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可靠连接。注意一次二次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
电焊机一二次侧防护罩齐全,电源压按牢固并抱扎完好无明露带电体,把线与焊机采用铜质按线端子 焊把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导线完好无破损;
焊机使用、摆放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便于操作的位置;
搬运时必须切断电源,将电焊机电源线从控制开关下口拆除后再搬运;
搬运过程中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碰撞。达到使用地点检查确认完好。参照本交底2-5条执行,严禁使用小推车作电焊机安装平台;
作业完毕拉闸、断电、锁箱。
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
发生事故后,采取的自救、互救方法和现场处置方案。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主办工程师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接受交底单位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