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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爆炸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爆破工作设专人指挥,制定爆破计划书,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分工负责。警戒区内的人、畜全部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规定明确的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检测,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4、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 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此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减轻震动波。
5、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用草袋,胶管布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纤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6、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制作好爆药包。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爆破时设专人点清爆破数,核对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9、爆破完毕后,及时清理悬危岩石。
10、在接触网附近严禁用电雷管起爆,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
11、爆破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封锁登记,严禁不清点爆破,或利用列车间隔时间爆破。
12.爆破时必须建立应急小分队,在爆破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影响列车的威石及障碍物清除,完毕后及时通知行车部门及铁路公安进行符合,双方经过共同核查具有解除封锁命令的条件后才能解除封锁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4、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15、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 米;深孔爆破300米。
17、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18、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
牢。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 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 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 毫米)加以防护。
19、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当炮孔深在500 毫米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起爆。距爆孔近旁600 毫米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如炮孔底有剩余药,可重新加药起爆。深孔瞎炮处理,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也不准拉住雷管上的导线,把雷管从炸药包内拉出来。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处理的目的。若工程位于居民区,项目部与爆破公司应提前与周围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施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 爆破所用的各种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
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
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浸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
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
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
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
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
15、 在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不是同厂、同批时,应按规定试验燃速,并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16、 剪好的导火索及加工完了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每十根一把,点清数量,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17、 加工火炮插管时,必须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严防不慎掉管踏响。
1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
19、 火雷管插好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20、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拖把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21、 在绑扎火炮时,不许在药卷封口处过分转动,防止绑扎处受伤,浸腊后不过火。
22、 对露天使用的硝铵类炸药挂腊时,腊温不得超过70℃。
23、 绑扎起爆药包时,药包纸上缠绕要不少于四圈,导火索上缠绕要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防止背运时脱落。
24、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不准开玩笑、打闹,更不许将绑好的炮头乱抛。
25、 加工完毕,彻底清查现场,核对领出数与加工数是否相符,若有差额按责任事故追究。
26、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理时,必须在单独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同时必须远离爆破器材库,其安全应符合规定。
27、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且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一工作台只许堆放100 只以下雷管和相应的导火索、导爆管。
28、 加工房应具备相应的通风、保温、防潮、防火、防爆及防雷措施。加工场地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29、 供做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的每盘导火索,其两端应各切掉5cm 长的线段。
30、 切断导火索时,桌子上不准放置雷管。连接导火索与雷管时,桌子上不准放置切割工具。在切割过程中,发现断裂、过粗、过细、包皮破损、揉折、打死扣、变质等均应随时切掉。
31、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必须分开存放,信号管上必须系上标志,加工起爆管时,必须用特制的紧口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
32、 加工时撒落的炸药残碴、导火线头、药卷纸筒等材料,应随时收拾在专用木箱内,以便及时烧毁。
33、 用作防潮工作面的防爆药包,在放入雷管的药卷口部,必须涂防潮剂。在潮湿地点采用电力方法启爆时,不准使用防水绝缘脚线的雷管起爆。
34、 导爆索和导火索与起爆药包接触部分,只涂冷的或温度不超过60℃的防潮剂,其余部分的导爆索不准与热的防潮剂接触。
35、 不使用的启爆药包,应由爆破工组长将雷管取出,按规定销毁,禁止拆开涂有防潮剂的启爆药包。
36、 导火索长度,一般不得短于1.5m,单孔炮不得短于1m,但必须确保点炮人员撤离危险区所需要的足够时间。
37、 在同一串联网路上的电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且电阻大小一致的电雷管。
38、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迅速撤离至有掩蔽的安全处所在地;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39、 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掩蔽撤离条件时,严禁用火花起爆。
40、 所有装好的电炮,应一次合闸同时起爆。否则不得同时装药。
41、 进行炮孔分组爆破或一次点燃数目超过5 个炮时,点炮兵必须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2、 每批导火索,均须试验其燃烧速度,以便决定导火索的长度,确保点炮人员的安全撤离。
43、 严禁用明火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器。
44、 点炮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清点炮孔数目,选好进入躲避地点的线路 。
46、 点炮前应记清分管炮位上的导火索数量,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47、 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抢先点炮。
48、 听到信号炮响,无论点完或未点完均应迅速撤退。
49、 深度超过4m 的炮孔,不宜采用火花起爆,若必须采用时,应装两个起爆筒同时点燃。
50、 当隧洞倾斜角大于30°时,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应采用电力起爆。
51、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2.5mm2,支线断面不得小于0.75 mm2。
52、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53、 电力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4、 爆破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
55、 在封闭炮眼时,应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
56、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
57、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
58、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
59、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杆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无穷大而产生拒爆。
60、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应事先计算好,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
61、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5miu 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
62、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
63、 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64、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65、 严禁用导爆索、导火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66、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启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67、 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68、 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 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 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 的衬垫物隔开。
(4) 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于炸药包底部。
(5) 当外界温度高于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覆盖,以免日光直射。
69、 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
70、 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71、 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导爆索时,应将索端涂以防潮剂或戴防潮帽密封。其浸水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72、 加工电炮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7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板厚4cm 以上的木箱内,在无炸药、人员稀少处单独检测,严禁不采取任何措施在人群中检测。
74、 电雷管的电阻值误差不得大于0.25ω。同时应符合厂家出厂规定数值。
75、 起爆药卷加工中,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将电雷管在未钻孔眼的情况下,硬性插入药卷。绑扎时应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要损坏。
76、 各种电雷管脚线需要接长时,接线位置就错开,防止胶布包不好造成短路。
77、 在接线时电雷管本身脚线严防钳子夹的太重,损伤接线处造成接触不良。
78、 在接脚线时,要各扭四圈,两头往中间倒下扭,严禁扭的太多或太少,造成受伤或不牢固。
79、 电炮加工完毕时,清点炮数装箱,并注明电阻范围填写各箱标签,方可进入成品库。
80、 各种规格的药卷,要根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在加工时,保证质量,达到密度,严禁把没有粉碎的块状药灌入纸筒内,以免影响爆力。
81、 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只许用木器碾压和砸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82、 防水炸药使用前,应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上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83、 装电炮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 毫安以上时,禁止装炮。
84、 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85、 装放电炮时,装炮人员一律听从班长安排,并按分工要求进行操作。
86、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87、 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88、 点燃火炮时,以导火索头对燃为宜,并在点炮前将露出孔口多余部分导火索盘好。
89、 装放电炮前,带班人员应指定专人检查电源、闸刀、大线是否完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90、 放炮闸刀房需加锁,并在响第二声警报前,指定专人看守闸刀。看守人员严禁乱动闸刀,更不许上大线。
91、 单独工作面放电炮,应在三次警报响后上大线,听到信号再合闸刀。严禁在爆破危险区内,同时装填火炮和电炮。
92、 电炮响后,负责合闸刀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将火线头短路扎好。
93、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94、 在进行洞室、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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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交底表
项 目 名 称 | ________项目 | 方案 名称 | 石方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 ||||||||||||||||||||||||||||||||||||||||||||||||||||||||||||||||||||||
一、方案的要点(重点、难点): 1、本项目石方爆破由___爆破公司负责爆破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2、主要工程量、工期及设备 2.1总爆破方量约168万m3 ,其中页岩约64万m3 ,砂岩约104万m3 ; 2.2工期1年; 2.3设备:120现代钻机3台, gm-500高能脉冲防爆型起爆器2台,雷管电阻测试仪2台。 3、作业范围及周边情况 3.1工程位于鱼嘴镇果园港区________项目。 3.2爆区一:施工桩号k3+300~k3+730。有一条横跨西面爆区乡村道路(施工后将改道),一组横跨东面爆区的通信线(爆破实施前拆除)。北面10米处是11万伏高压铁塔;西北方向120米是在建变压器站(房屋为砖砼结构),100米是项目部施工队活动板房;东北方向150米是一期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队的钢筋加工房,200米是已建成桥梁(t型梁,未通车)。东面150米是一期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队的临时活动板房,200米是已建成桥梁(t型梁,未通车)。南面120米有一处通信发射塔。西面250米是项目部临时活动板房。 3.3爆区二:施工桩号k2+300~k3+475。爆区内有一处地方小寺庙(砖结构、拆除)。北面20米处是11万伏高压铁塔,50米是集装箱活动房;东北方向100米是施工队活动板房;东面300米是项目部临时活动板房。南面100米有一条乡村道路;西面有一条乡村公路。 3.4爆区三:施工桩号k1+700~k1+850。爆区内有一组380伏高压线(爆破实施前拆除)。北面顺路线方向150米是铁路;南面50米有一处民房(砖房、拆除);东南方向200米有两处民房(砖房、拆除);东面是本合同段填方区域;西面150米有一处11万伏高压线。 3.5爆区四:施工桩号k7+180~k7+400(郭鱼路)。北面、东面、南面是本合同段的填方路段。西北方向50米是一处22万伏高压铁塔,300米是变压站;西南方向300米有一处22万伏高压铁塔。 4、爆破方法要点 4.1根据爆区周边情况及爆体的岩石结构采取中深孔松动爆破相结合的爆破方案。爆区内11万伏、22万伏高压线及变压站50m内采用机械作业,50~200m范围内采用非电雷管起爆;控制爆破主要控制爆破规模,控制一次起爆的最大药量,使之产生的爆破震动的地震波在安全允许的可控的范围之内。 4.2爆破时产生的飞石一般控制在50m之内,为了防止个别飞石超过安全距离,爆破施工时,合理选择临空面,使临空面避开保护对象及人流方向;为了爆破安全更加可靠,距保护物100米内加强保护措施,在爆前采用竹跳、专用胶网不少2层全炮孔覆盖;爆破前,先在炮孔上铺垫一层胶皮网,然后再覆盖一层竹跳板。 4.3爆破边坡开挖至一定高度后采用机械修整,挖方边坡每8米设置1.0米平台,边坡坡度1:0.75~1,采用锚杆防护;开挖至一级边坡后,待锚杆防护完成后在进行下一级开挖。在施工过程中,工作面推进方向与边坡线方向呈45º角且向边坡侧推进;距边坡最后一轮爆破时,边坡侧抵抗线大于另一侧抵抗线;对高边坡未做防护前,应在坡脚处开挖临时防滚石深沟,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爆破人员的安全等;每次起爆前,撤除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及设备。应设立对边坡及高压铁塔的位移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做好相应该记录。 4.4中深孔爆破各爆破参数的确定,与装药量的计算。本项目采用120现代钻机钻孔,孔径75mm,孔深3.3m为主体爆破;孔深1.5m主要用于高压铁塔150米范围内和场内基底找平。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每次爆破孔数、孔间距、单孔装药量、封堵等控制。 5、本项目重点保护对象 爆区一北面10米处的11万伏高压铁塔,西北方向120米是在建变压器站(房屋为砖砼结构),南面120米有一处通信发射塔;爆区二北面20米处的11万伏高压铁塔;爆区四西北方向50米处的22万伏高压铁塔;施工区域内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6、人员配备及职责 6.1现场负责人:___,全面负责爆破施工现场管理,下达爆破任务单,统一爆破指令。 6.2爆破工程师(爆破员):___,主要负责监管爆炸物品的现场管理,爆破员的现场施工,分配安全员的监管工作,对现场施工的全面安全负责;负责本项目爆破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爆破质量,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等。 6.3爆破员:___、___,主要负责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用他用;按照爆破任务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一人同时携带起爆器材和爆炸器材;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无禁止现象时,安全装炮、装药;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等。 6.4安全员:___、___,主要负责排查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及安全操作细则进行作业,负责爆破区域安全警戒、疏散等。 6.5机械操作工:___、___,负责钻孔机械设备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6.6其他……。 7、手续办理及人员持证 爆破作业应取得公安部门审批;爆破作业人员由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从爆破钻孔、炸药领用、运输、装药、警戒、起爆、排险、解除警戒等均应由专人进行负责,明确各自职责。 | |||||||||||||||||||||||||||||||||||||||||||||||||||||||||||||||||||||||||
二、主要操作要求: 1、爆破参数 1.1炮孔直径d=75mm,垂直钻孔,梅花三角形布孔; 1.2本项目孔深3.3m为主体爆破,孔深1.5m主要用于高压铁塔150m范围内和场内基底找平。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每次爆破孔数、孔间距、单孔装药量、封堵等控制。具体爆破参数参照下表实施。 露天浅孔、中深孔爆破设计参数表(孔径75mm)
1.3本项目中深孔页岩、砂岩最大单响药量按72.0kg内进行控制。 1.4爆破飞石距离控制 露天中深孔爆破飞石距离:rfma_=15_7.5=112.5m;采取小药量爆破、科学装药堵塞;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在确保施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覆盖后,警戒距离按200m设置。 2、施工工艺及方法 钻孔爆破工艺包括钻爆区域准备工作、钻孔作业、装药前钻孔检查、装药、填塞、敷设起爆网络、网络检查、覆盖、警戒、起爆、爆后检查爆区、爆后的开挖检查及问题的处理等。 2.1钻爆区域准备 根据整个爆破开挖计划,安排钻孔爆破作业区。当确定钻爆区后,立即组织机械清理作业面,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的地形图作炮孔的单孔设计,并由爆破工程师直接指导有经验的爆破员共同布置钻孔孔位。 2.2钻孔工艺 布孔后,爆破工程师在测量人员提供布孔位置及孔口标高的基础上,向钻孔组提供一份钻孔施工图,图上标明孔位、孔深、孔数、总钻孔米数、钻孔组名称、钻孔区位置及时间等。钻孔组必须严格按钻孔施工图施工,做好自检和复检,保证钻孔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即孔位允许误差±0.2m,孔深允许误差±0.3m。 2.3钻孔检查 确定爆破时间,必须对爆区的全部爆孔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项目有:总爆孔数是否正确,孔位、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内有无积水及积水高度,孔口是否有松动悬浮碎块。如果发现孔位、孔深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定段,应进行维护,以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状。 2.4装药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经熟悉操作材料的性能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炸材送到现场时,必须检查炸材质量和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检查完毕后,雷管装入防爆箱,雷管、炸药分开堆放距离大于25m,安排专人看管,并加双锁;严禁乱扔、乱放。装药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4.1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2.4.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2.4.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全部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2.4.4装药按设计规定的炸药等级、雷管段别进行装药。装药时用竹制或木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孔内,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药卷装完后最后装入起爆药卷,然后准备堵塞。 本项目采用连续装药结构,采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32_200(mm)重200g/卷。 2.5堵塞 堵塞工作由必须由爆破员完成。当起爆药卷装入炮孔后,便对炮眼进行堵塞。炮眼堵塞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填实。严禁使用粒径超过30mm的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填塞物。无堵塞、堵塞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2.6起爆网路的敷设 当每炮孔药完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联网时,将各雷管线串联,然后两端脚线头连接爆破母线,连接时,必须做到下列规定: 2.6.1爆破母线和连接线、雷管脚线各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连接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电线等导电体相接触。 2.6.2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每次爆破前,爆破员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来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用下式计算电流值:li=v/r>2.5a。 2.7炮孔位的覆盖 距离保护物100m内采用安全专用胶网不少于2层。爆破前,先在爆区铺垫一层胶皮网,然后再覆盖一层竹跳板,采用竹跳板和专用胶皮相接合覆盖,覆盖物边沿超过最边沿炮孔1.0倍抵抗线。 2.8警戒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施工设备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然后开始警戒,所有警戒点必须通视,且相邻两警戒点距离不得大于100m。 爆破时,警戒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员和车辆,每次起爆前,必须与相邻施工单位协调,得到相邻单位确认许可后方可起爆。本项目确定警戒半径为200m。 2.8.1爆破前,爆破现场负责人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外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 2.8.2必须指定由责任心强的人当警戒员,不能由末经培训的工人担任。 2.8.3警戒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必须超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炮安全距离。 2.8.4警戒线外要设备:警戒牌、高音喇叭等。 2.8.5警戒员要佩戴红色袖标,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2.8.6警戒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不准确无误擅自脱岗,不准打盹睡觉、打闹、聊天。 2.8.7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警戒点。 2.8.8警戒信号采用听觉信号——高音警报器,分三次信号,第一次为预警信号,第二次为起爆信号,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 预警信号:两长两短,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起爆信号:连续急促声,确认所有人员、设备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准许爆破员起爆。 解除信号:单调长声,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区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2.9起爆 当爆区起爆网路敷设完毕,爆破技术人员检查合格,警戒人员到岗到位,爆破总指挥利用对讲机等工具确认警戒人员全部警戒完好后,方可发出起爆命令,进行点火起爆。 2.10爆后检查爆区 起爆完毕在规定时间(不少于15分钟)以后,爆破技术人员和指定的有经验的爆破员方可进入爆区进行爆后的认真检查。如爆破正常,方可解除警戒;如发现异常或盲炮,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11爆破后的开挖检查 采用大区多排孔爆破,有时在起爆后的检查中,必须注意整个爆区开挖的全部过程,尤其负责开挖装载的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注意操作过程。如挖出残药、残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爆破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盲炮和残爆的处理方法 3.1浅孔松动爆破的盲炮处理: 3.1.1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3.1.2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掏出部分填塞物。 3.1.3可用木、卒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3.1.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3.1.5处理非抗水硝铵类炸药的盲炮,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3.1.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个班继续处理。 3.2中深孔松动爆破的盲炮处理 : 3.2.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3.2.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2.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向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4、爆破震动监控 爆破振动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质点振动速度(或加速度),质点振动位移等。本项目震动监测选择在高压铁塔处,每处保护物选定一处或两处重要部位进行,应配置监控仪器。 根据仪器量测数据结果,分析并判定既有边坡等建(构)筑物的安全状态。若已经超出规范允许的质点安全振动速度,则及时调整爆破参数(如炸药单耗、最大段装药量、孔网布置等)和修正爆破方案,并进行反复试验,调整药量,一直到实测值小于或等于既有边坡等建(构)筑物的安全值为止。 三、工作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 1、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可能造成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持证上岗。 2、钻孔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孔间距、孔深未按要求实施可能造成工作中、爆破发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操作人员交底,专人跟踪指挥、检查。 3、人为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炸药早爆造成爆炸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4、爆破边坡危石、孤石清理不及时,爆破产生的边坡裂缝等,可能造成滚石、塌方等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爆破后及时处理危石、孤石、裂缝。 5、机械钻孔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专人指挥,机械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逗留。 四、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1、爆破安全员 1.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1.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 1.3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 1.4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人员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 1.5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临时存放地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电雷管、起爆器电源等进行检查。 1.6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发出起爆命令或解除警戒命令。 1.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 1.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 2、爆破员 2.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2.3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如数退库。 2.4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2.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2.6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2.7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2.8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3、爆破操作规程 3.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2露天爆破,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及审批的爆破方案进行。 3.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3.3.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3.3.2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3.3.3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3.3.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3.3.5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3.4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3.5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3.6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1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3.6.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3.6.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6.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3.6.5禁止烟火。 3.6.6禁止用明火照明。 3.6.7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3.7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7.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3.7.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7.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3.7.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3.7.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3.8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3.9炮响完后,露天浅孔爆破不少于5min,露天深孔爆破应不少于15min,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场。 3.10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3.11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12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运输、装卸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程和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1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14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3.1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3.1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3.17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3.18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爆破安全员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1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3.2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20.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0.2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爆破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3.20.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其他作业。 3.20.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3.20.5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3.20.6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3.20.7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3.21对于裸露爆破、浅眼爆破、深孔爆破等各种爆破作业的盲炮,要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3.22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违章作业的危害 1、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炸药早爆、遗失,致使人员伤亡、社会危害; 2、爆破警戒不到位,造成爆破区域人员伤亡; 3、未按照设计方案控制布孔、装药等施工,对周边建筑产生破坏,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4、现场使用明火,造成炸药早爆,致使人员伤亡; 六、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 1、早爆事故 1.1爆破器材受撞击、摩擦、暴晒和明火燃烧等造成意外早爆,这类事故一般发生在感度较高的雷管方面; 1.2杂散电流和射频电引起的电雷管早爆; 1.3感应雷击引起电爆网路早爆和直接雷击引起爆炸物品和电网路早爆。 1.4预防对策 1.4.1爆破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药现场; 1.4.2防止阳光直接暴晒金属外壳雷管; 1.4.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按操作程序加工起爆药包,轻拿轻放爆破器材; 1.4.4装炮使用木质或竹质长棍,起爆药包装进炮孔后不要用炮棍捣动孔内药包; 1.4.5爆破作业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射频电等符合规定,操作人员不能穿化纤衣服,手机、对讲机远离装炮现场; 1.4.6雷雨天气不得进行爆破作业,装药过程中遇雷雨突然来临,要迅速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并设警戒。 2、爆破滚石、飞石 2.1高边坡爆破作业时,应注意爆破后产生的滚石、飞石对边坡下的人员及设备造成损伤。 2.2应对措施:做好爆破警戒,爆破后及时进行排危。 3、炸药遗失 3.1现场剩余炸药未及时退库,管理不善导致炸药遗失,造成严重社会安全隐患。 3.2应对措施:现场不设炸药库房,未使用完的炸药必须当天进行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爆破工程是一项危险工作,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爆破飞石、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有毒气体的危害。 1、紧急救援联络电话 伤亡救援电话:120 ;紧急救援特勤:110 、119;项目负责人:___;项目救援组:___;项目救援电话:___-________;项目救援车辆:_____。 2、爆破飞石事故后的紧急救援措施 发生爆破飞石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拔打120救助,在120急救车来临之前,必须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2.1休克、昏迷急救被爆破飞石造成的休克昏迷是由于外伤、剧痛、脑脊髓损伤等造成的,必须采取下列方法: 2.1.1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 2.1.2吸氧和保持呼吸道畅通,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伤员。 2.2骨折急救如发现骨折人员,必须迅速采取紧急救护,正确固定其折伤处。 (1)固定断骨的材料要以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硬纸板等,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具关节或不使断骨灰错动为准。 (2)脊柱主骨折或劲部骨折时,应尽量让伤者留在原地,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 (3)抬动伤者,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进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者的头颈放正,两旁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2.3严重出血急救,严重出血会危险生命,及进有效地现场止血,对挽救伤员的生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一般止血。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再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严重出血时,应用压迫带止血法,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伤口靠近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 3、爆破震动事故发生的紧急救援措施 爆破震动伤害的人员最可能发生的是脑震荡、昏迷、休克、内出血、骨折等伤害。如发生此类事故,除立即拔打120急救之外,而需现场抢救,其现场抢救方法用上述第2条。 4、爆破冲击波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措施 4.1立即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4.2查即心跳、呼吸情况,是否合并有其他补伤和有害气体中毒 4.3防其休克、窒息、创伤污染。 4.4用较干净的衣服把创伤包裹起来,防止感染。 4.5 将病伤员送医院,注意搬运时动作要轻柔,行时要平稳,随进观察伤势。 5、爆破有毒气体人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当爆破产物的有毒气体浓度达到一定值后,人员吸入会造成呕吐、休克、死亡。当发生此类事故后,迅速把伤员抬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吸入新鲜空气,让其平卧。立即将伤员口鼻内妨碍呼吸的黏液、血块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去鞋;用衣服盖在身上,注意保暖,对呼吸弱或已停止呼吸的伤员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跳动的要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一直到呼吸恢复正常后,再用担架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治疗。 |
交底人 | 张秀军 | 交底 日期 | |||
被交 底人 | 技术管理 人员 | ||||
施工班组 人员 |
第3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爆炸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爆破工作设专人指挥,制定爆破计划书,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分工负责。警戒区内的人、畜全部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规定明确的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的信号。
3、爆破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检测,考试合格后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才能参加施工。
4、爆破点距村庄太近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一是分散爆破点,每隔50m 左右设一个爆破点,依此循环进行;二是减少装药量;三是采用表层震动爆破法,减轻震动波。
5、爆破点上空有高压走廊横穿路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在爆破点上用草袋,胶管布和安全网三层覆盖,并用钢纤将网绳固定在石缝中,保证爆破碎石飞掷高度不超过1.0m,保证高压走廊的安全运行。
6、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制作好爆药包。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爆破时设专人点清爆破数,核对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每一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进行认真的清理,防止瞎炮和爆炸物的丢失。
9、爆破完毕后,及时清理悬危岩石。
10、在接触网附近严禁用电雷管起爆,严禁在列车通过前将炸药装好等待放炮。
11、爆破时必须到行车部门办理封锁登记,严禁不清点爆破,或利用列车间隔时间爆破。
12.爆破时必须建立应急小分队,在爆破结束后第一时间对影响列车的威石及障碍物清除,完毕后及时通知行车部门及铁路公安进行符合,双方经过共同核查具有解除封锁命令的条件后才能解除封锁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1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4、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
15、机械打眼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换钎、检查风钻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钻眼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经常检查风钻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长套和弹簧有无松动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16、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炮孔爆破200 米;深孔爆破300米。
17、炮眼爆破安全措施: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放炮区要设警戒线,设专人指挥,待装药、堆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同时起爆若干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18、爆破防护覆盖安全措施:地面以上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做第一道防线,再在上面铺放胶管帘(炮衣)或胶垫作第二道防线,最后用帆布篷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和帆布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
牢。对邻近建筑物的地下爆破时,为防止大块抛扔,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影响的部位。
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其周围可用厚度不小于50 毫米木板加固,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的距离不小于500 毫米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 毫米)加以防护。
19、瞎炮的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线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按通电源起爆。当炮孔深在500 毫米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起爆。距爆孔近旁600 毫米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如炮孔底有剩余药,可重新加药起爆。深孔瞎炮处理,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也不准拉住雷管上的导线,把雷管从炸药包内拉出来。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处理的目的。若工程位于居民区,项目部与爆破公司应提前与周围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施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 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 爆破所用的各种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 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 从药库加工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 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 爆破器材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
9、 导爆索与雷管库内应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发现应及时消灭,以防啃响发生事故。
10、 库房应通风良好,禁止潮气或雨水浸入。库内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低于或高于上述温度时,要采取加温或降温措施。
11、 对进库的火工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数量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否则不能上帐。
12、 对每次进库的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预防发生意外。
13、 严格领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工程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以手续不清来追究责任。
1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面查清物与帐目,否则按本班帐目不清处理。严禁撕改帐目。
15、 在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不是同厂、同批时,应按规定试验燃速,并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16、 剪好的导火索及加工完了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应每十根一把,点清数量,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17、 加工火炮插管时,必须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严防不慎掉管踏响。
1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
19、 火雷管插好后包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20、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拖把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21、 在绑扎火炮时,不许在药卷封口处过分转动,防止绑扎处受伤,浸腊后不过火。
22、 对露天使用的硝铵类炸药挂腊时,腊温不得超过70℃。
23、 绑扎起爆药包时,药包纸上缠绕要不少于四圈,导火索上缠绕要不少于三圈,并要均匀,防止背运时脱落。
24、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不准开玩笑、打闹,更不许将绑好的炮头乱抛。
25、 加工完毕,彻底清查现场,核对领出数与加工数是否相符,若有差额按责任事故追究。
26、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理时,必须在单独专门的加工房内进行,同时必须远离爆破器材库,其安全应符合规定。
27、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且有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每一工作台只许堆放100 只以下雷管和相应的导火索、导爆管。
28、 加工房应具备相应的通风、保温、防潮、防火、防爆及防雷措施。加工场地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用品。
29、 供做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的每盘导火索,其两端应各切掉5cm 长的线段。
30、 切断导火索时,桌子上不准放置雷管。连接导火索与雷管时,桌子上不准放置切割工具。在切割过程中,发现断裂、过粗、过细、包皮破损、揉折、打死扣、变质等均应随时切掉。
31、 加工好的起爆管和信号管必须分开存放,信号管上必须系上标志,加工起爆管时,必须用特制的紧口钳子夹紧管体口部边缘。
32、 加工时撒落的炸药残碴、导火线头、药卷纸筒等材料,应随时收拾在专用木箱内,以便及时烧毁。
33、 用作防潮工作面的防爆药包,在放入雷管的药卷口部,必须涂防潮剂。在潮湿地点采用电力方法启爆时,不准使用防水绝缘脚线的雷管起爆。
34、 导爆索和导火索与起爆药包接触部分,只涂冷的或温度不超过60℃的防潮剂,其余部分的导爆索不准与热的防潮剂接触。
35、 不使用的启爆药包,应由爆破工组长将雷管取出,按规定销毁,禁止拆开涂有防潮剂的启爆药包。
36、 导火索长度,一般不得短于1.5m,单孔炮不得短于1m,但必须确保点炮人员撤离危险区所需要的足够时间。
37、 在同一串联网路上的电雷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且电阻大小一致的电雷管。
38、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迅速撤离至有掩蔽的安全处所在地;撤退道路上不得有障碍物,掩蔽体或避炮洞必须坚固牢靠。
39、 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掩蔽撤离条件时,严禁用火花起爆。
40、 所有装好的电炮,应一次合闸同时起爆。否则不得同时装药。
41、 进行炮孔分组爆破或一次点燃数目超过5 个炮时,点炮兵必须明确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42、 每批导火索,均须试验其燃烧速度,以便决定导火索的长度,确保点炮人员的安全撤离。
43、 严禁用明火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用点火器。
44、 点炮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45、 清点炮孔数目,选好进入躲避地点的线路 。
46、 点炮前应记清分管炮位上的导火索数量,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
47、 没有指挥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抢先点炮。
48、 听到信号炮响,无论点完或未点完均应迅速撤退。
49、 深度超过4m 的炮孔,不宜采用火花起爆,若必须采用时,应装两个起爆筒同时点燃。
50、 当隧洞倾斜角大于30°时,禁止采用火花起爆,应采用电力起爆。
51、 电力起爆的母线必须是起爆专用母线,母线与支线均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铜芯或铝芯导线,母线断面一般不小于2.5mm2,支线断面不得小于0.75 mm2。
52、 电雷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53、 电力起爆宜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装置,起爆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均应装箱上锁。从进入现场装药至起爆的全部时间内,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看管。
54、 爆破机与母线的联接工作,必须在炸药全部装好后,并且工作人员全部离开危险区时,方准进行。
55、 在封闭炮眼时,应避免导线的弯曲、挤压,而造成折断或包皮损坏,影响爆破。
56、 在同一工作面的电爆网路必须使用同一起爆装置。两个以上工作面使用两个以上起爆装置,应采用统一信号来控制合闸时间。
57、 禁止用水或大地作电爆网路的回路。
58、 连接导线时,应将导线表面擦净,然后按规定方法联接,并用胶布包好。接线时,严防错接、漏接,以及短路或接地等。
59、 导线铺设前,应作导电、电阻及绝缘检测。铺设时,应注意使各支线的电阻杆保持基本平衡,以免电压降低无穷大而产生拒爆。
60、 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应事先计算好,实测与计算的电阻值超过10%以上时,应采取措施消除其增大或减少值,否则不准起爆。
61、 如果通上电流而未起爆,则应将母线从电源上解下连成短路,锁上电闸箱,取下钥匙,待母线断5miu 后,沿母线进入工地检查拒爆原因。
62、 凡电爆人员均不得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得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
63、 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64、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65、 严禁用导爆索、导火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66、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启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67、 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68、 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 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 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 的衬垫物隔开。
(4) 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于炸药包底部。
(5) 当外界温度高于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覆盖,以免日光直射。
69、 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
70、 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71、 在水下或潮湿的条件下使用导爆索时,应将索端涂以防潮剂或戴防潮帽密封。其浸水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72、 加工电炮时,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7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板厚4cm 以上的木箱内,在无炸药、人员稀少处单独检测,严禁不采取任何措施在人群中检测。
74、 电雷管的电阻值误差不得大于0.25ω。同时应符合厂家出厂规定数值。
75、 起爆药卷加工中,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严禁将电雷管在未钻孔眼的情况下,硬性插入药卷。绑扎时应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要损坏。
76、 各种电雷管脚线需要接长时,接线位置就错开,防止胶布包不好造成短路。
77、 在接线时电雷管本身脚线严防钳子夹的太重,损伤接线处造成接触不良。
78、 在接脚线时,要各扭四圈,两头往中间倒下扭,严禁扭的太多或太少,造成受伤或不牢固。
79、 电炮加工完毕时,清点炮数装箱,并注明电阻范围填写各箱标签,方可进入成品库。
80、 各种规格的药卷,要根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在加工时,保证质量,达到密度,严禁把没有粉碎的块状药灌入纸筒内,以免影响爆力。
81、 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只许用木器碾压和砸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82、 防水炸药使用前,应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上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83、 装电炮前,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 毫安以上时,禁止装炮。
84、 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85、 装放电炮时,装炮人员一律听从班长安排,并按分工要求进行操作。
86、 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87、 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88、 点燃火炮时,以导火索头对燃为宜,并在点炮前将露出孔口多余部分导火索盘好。
89、 装放电炮前,带班人员应指定专人检查电源、闸刀、大线是否完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
90、 放炮闸刀房需加锁,并在响第二声警报前,指定专人看守闸刀。看守人员严禁乱动闸刀,更不许上大线。
91、 单独工作面放电炮,应在三次警报响后上大线,听到信号再合闸刀。严禁在爆破危险区内,同时装填火炮和电炮。
92、 电炮响后,负责合闸刀人员应立即拉下闸刀,切断电源,将火线头短路扎好。
93、 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94、 在进行洞室、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土石方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交底表
项 目
名 称
________项目
方案
名称
石方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
一、方案的要点(重点、难点):
1、本项目石方爆破由___爆破公司负责爆破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2、主要工程量、工期及设备
2.1总爆破方量约168万m3 ,其中页岩约64万m3 ,砂岩约104万m3 ;
2.2工期1年;
2.3设备:120现代钻机3台, gm-500高能脉冲防爆型起爆器2台,雷管电阻测试仪2台。
3、作业范围及周边情况
3.1工程位于鱼嘴镇果园港区________项目。
3.2爆区一:施工桩号k3+300~k3+730。有一条横跨西面爆区乡村道路(施工后将改道),一组横跨东面爆区的通信线(爆破实施前拆除)。北面10米处是11万伏高压铁塔;西北方向120米是在建变压器站(房屋为砖砼结构),100米是项目部施工队活动板房;东北方向150米是一期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队的钢筋加工房,200米是已建成桥梁(t型梁,未通车)。东面150米是一期工程项目部桥梁施工队的临时活动板房,200米是已建成桥梁(t型梁,未通车)。南面120米有一处通信发射塔。西面250米是项目部临时活动板房。
3.3爆区二:施工桩号k2+300~k3+475。爆区内有一处地方小寺庙(砖结构、拆除)。北面20米处是11万伏高压铁塔,50米是集装箱活动房;东北方向100米是施工队活动板房;东面300米是项目部临时活动板房。南面100米有一条乡村道路;西面有一条乡村公路。
3.4爆区三:施工桩号k1+700~k1+850。爆区内有一组380伏高压线(爆破实施前拆除)。北面顺路线方向150米是铁路;南面50米有一处民房(砖房、拆除);东南方向200米有两处民房(砖房、拆除);东面是本合同段填方区域;西面150米有一处11万伏高压线。
3.5爆区四:施工桩号k7+180~k7+400(郭鱼路)。北面、东面、南面是本合同段的填方路段。西北方向50米是一处22万伏高压铁塔,300米是变压站;西南方向300米有一处22万伏高压铁塔。
4、爆破方法要点
4.1根据爆区周边情况及爆体的岩石结构采取中深孔松动爆破相结合的爆破方案。爆区内11万伏、22万伏高压线及变压站50m内采用机械作业,50~200m范围内采用非电雷管起爆;控制爆破主要控制爆破规模,控制一次起爆的最大药量,使之产生的爆破震动的地震波在安全允许的可控的范围之内。
4.2爆破时产生的飞石一般控制在50m之内,为了防止个别飞石超过安全距离,爆破施工时,合理选择临空面,使临空面避开保护对象及人流方向;为了爆破安全更加可靠,距保护物100米内加强保护措施,在爆前采用竹跳、专用胶网不少2层全炮孔覆盖;爆破前,先在炮孔上铺垫一层胶皮网,然后再覆盖一层竹跳板。
4.3爆破边坡开挖至一定高度后采用机械修整,挖方边坡每8米设置1.0米平台,边坡坡度1:0.75~1,采用锚杆防护;开挖至一级边坡后,待锚杆防护完成后在进行下一级开挖。在施工过程中,工作面推进方向与边坡线方向呈45º角且向边坡侧推进;距边坡最后一轮爆破时,边坡侧抵抗线大于另一侧抵抗线;对高边坡未做防护前,应在坡脚处开挖临时防滚石深沟,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爆破人员的安全等;每次起爆前,撤除施工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及设备。应设立对边坡及高压铁塔的位移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做好相应该记录。
4.4中深孔爆破各爆破参数的确定,与装药量的计算。本项目采用120现代钻机钻孔,孔径75mm,孔深3.3m为主体爆破;孔深1.5m主要用于高压铁塔150米范围内和场内基底找平。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每次爆破孔数、孔间距、单孔装药量、封堵等控制。
5、本项目重点保护对象
爆区一北面10米处的11万伏高压铁塔,西北方向120米是在建变压器站(房屋为砖砼结构),南面120米有一处通信发射塔;爆区二北面20米处的11万伏高压铁塔;爆区四西北方向50米处的22万伏高压铁塔;施工区域内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6、人员配备及职责
6.1现场负责人:___,全面负责爆破施工现场管理,下达爆破任务单,统一爆破指令。
6.2爆破工程师(爆破员):___,主要负责监管爆炸物品的现场管理,爆破员的现场施工,分配安全员的监管工作,对现场施工的全面安全负责;负责本项目爆破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爆破质量,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等。
6.3爆破员:___、___,主要负责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用他用;按照爆破任务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一人同时携带起爆器材和爆炸器材;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无禁止现象时,安全装炮、装药;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等。
6.4安全员:___、___,主要负责排查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及安全操作细则进行作业,负责爆破区域安全警戒、疏散等。
6.5机械操作工:___、___,负责钻孔机械设备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6.6其他……。
7、手续办理及人员持证
爆破作业应取得公安部门审批;爆破作业人员由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从爆破钻孔、炸药领用、运输、装药、警戒、起爆、排险、解除警戒等均应由专人进行负责,明确各自职责。
二、主要操作要求:
1、爆破参数
1.1炮孔直径d=75mm,垂直钻孔,梅花三角形布孔;
1.2本项目孔深3.3m为主体爆破,孔深1.5m主要用于高压铁塔150m范围内和场内基底找平。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每次爆破孔数、孔间距、单孔装药量、封堵等控制。具体爆破参数参照下表实施。
露天浅孔、中深孔爆破设计参数表(孔径75mm)
台阶
高度
炮孔
深度
超深
底盘
抵抗线
炮孔
间距
炮孔
排距
炸药
单耗
单孔
装药量
实际单孔装药量
装药
长度
填塞
长度
h(m)
l(m)
h(m)
w1(m)
α(m)
b(m)
q(kg)
q(kg)
q(kg)
l1(m)
l2(m)
1.4 (页岩)
1.5
0.1
1.0
2.2
2.0
0.25
1.54
1.2
0.4
1.1
1.4 (砂岩)
1.5
0.1
1.0
2.2
2.0
0.30
1.85
1.8
0.6
0.9
3.0
(页岩)
3.3
0.3
2.1
2.5
2.1
0.25
3.94
3.6
1.2
2.1
3.0
(砂岩)
3.3
0.3
2.1
2.2
2.0
0.30
3.96
3.6
1.2
2.1
1.3本项目中深孔页岩、砂岩最大单响药量按72.0kg内进行控制。
1.4爆破飞石距离控制
露天中深孔爆破飞石距离:rfma_=15_7.5=112.5m;采取小药量爆破、科学装药堵塞;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在确保施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覆盖后,警戒距离按200m设置。
2、施工工艺及方法
钻孔爆破工艺包括钻爆区域准备工作、钻孔作业、装药前钻孔检查、装药、填塞、敷设起爆网络、网络检查、覆盖、警戒、起爆、爆后检查爆区、爆后的开挖检查及问题的处理等。
2.1钻爆区域准备
根据整个爆破开挖计划,安排钻孔爆破作业区。当确定钻爆区后,立即组织机械清理作业面,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的地形图作炮孔的单孔设计,并由爆破工程师直接指导有经验的爆破员共同布置钻孔孔位。
2.2钻孔工艺
布孔后,爆破工程师在测量人员提供布孔位置及孔口标高的基础上,向钻孔组提供一份钻孔施工图,图上标明孔位、孔深、孔数、总钻孔米数、钻孔组名称、钻孔区位置及时间等。钻孔组必须严格按钻孔施工图施工,做好自检和复检,保证钻孔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即孔位允许误差±0.2m,孔深允许误差±0.3m。
2.3钻孔检查
确定爆破时间,必须对爆区的全部爆孔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项目有:总爆孔数是否正确,孔位、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内有无积水及积水高度,孔口是否有松动悬浮碎块。如果发现孔位、孔深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定段,应进行维护,以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状。
2.4装药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经熟悉操作材料的性能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炸材送到现场时,必须检查炸材质量和标号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检查完毕后,雷管装入防爆箱,雷管、炸药分开堆放距离大于25m,安排专人看管,并加双锁;严禁乱扔、乱放。装药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4.1必须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2.4.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2.4.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全部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2.4.4装药按设计规定的炸药等级、雷管段别进行装药。装药时用竹制或木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孔内,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药卷装完后最后装入起爆药卷,然后准备堵塞。
本项目采用连续装药结构,采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32_200(mm)重200g/卷。
2.5堵塞
堵塞工作由必须由爆破员完成。当起爆药卷装入炮孔后,便对炮眼进行堵塞。炮眼堵塞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填实。严禁使用粒径超过30mm的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填塞物。无堵塞、堵塞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2.6起爆网路的敷设
当每炮孔药完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联网时,将各雷管线串联,然后两端脚线头连接爆破母线,连接时,必须做到下列规定:
2.6.1爆破母线和连接线、雷管脚线各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连接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电线等导电体相接触。
2.6.2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每次爆破前,爆破员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来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用下式计算电流值:li=v/r>2.5a。
2.7炮孔位的覆盖
距离保护物100m内采用安全专用胶网不少于2层。爆破前,先在爆区铺垫一层胶皮网,然后再覆盖一层竹跳板,采用竹跳板和专用胶皮相接合覆盖,覆盖物边沿超过最边沿炮孔1.0倍抵抗线。
2.8警戒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施工设备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然后开始警戒,所有警戒点必须通视,且相邻两警戒点距离不得大于100m。
爆破时,警戒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员和车辆,每次起爆前,必须与相邻施工单位协调,得到相邻单位确认许可后方可起爆。本项目确定警戒半径为200m。
2.8.1爆破前,爆破现场负责人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外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
2.8.2必须指定由责任心强的人当警戒员,不能由末经培训的工人担任。
2.8.3警戒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必须超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炮安全距离。
2.8.4警戒线外要设备:警戒牌、高音喇叭等。
2.8.5警戒员要佩戴红色袖标,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2.8.6警戒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不准确无误擅自脱岗,不准打盹睡觉、打闹、聊天。
2.8.7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警戒点。
2.8.8警戒信号采用听觉信号——高音警报器,分三次信号,第一次为预警信号,第二次为起爆信号,第三次为解除警戒信号。
预警信号:两长两短,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起爆信号:连续急促声,确认所有人员、设备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准许爆破员起爆。
解除信号:单调长声,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区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2.9起爆
当爆区起爆网路敷设完毕,爆破技术人员检查合格,警戒人员到岗到位,爆破总指挥利用对讲机等工具确认警戒人员全部警戒完好后,方可发出起爆命令,进行点火起爆。
2.10爆后检查爆区
起爆完毕在规定时间(不少于15分钟)以后,爆破技术人员和指定的有经验的爆破员方可进入爆区进行爆后的认真检查。如爆破正常,方可解除警戒;如发现异常或盲炮,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11爆破后的开挖检查
采用大区多排孔爆破,有时在起爆后的检查中,必须注意整个爆区开挖的全部过程,尤其负责开挖装载的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手在思想上应高度重视,注意操作过程。如挖出残药、残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爆破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盲炮和残爆的处理方法
3.1浅孔松动爆破的盲炮处理:
3.1.1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3.1.2可打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掏出部分填塞物。
3.1.3可用木、卒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3.1.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3.1.5处理非抗水硝铵类炸药的盲炮,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3.1.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个班继续处理。
3.2中深孔松动爆破的盲炮处理 :
3.2.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3.2.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2.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向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4、爆破震动监控
爆破振动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质点振动速度(或加速度),质点振动位移等。本项目震动监测选择在高压铁塔处,每处保护物选定一处或两处重要部位进行,应配置监控仪器。
根据仪器量测数据结果,分析并判定既有边坡等建(构)筑物的安全状态。若已经超出规范允许的质点安全振动速度,则及时调整爆破参数(如炸药单耗、最大段装药量、孔网布置等)和修正爆破方案,并进行反复试验,调整药量,一直到实测值小于或等于既有边坡等建(构)筑物的安全值为止。
三、工作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
1、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常识可能造成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持证上岗。
2、钻孔操作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孔间距、孔深未按要求实施可能造成工作中、爆破发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操作人员交底,专人跟踪指挥、检查。
3、人为操作不当可能引发炸药早爆造成爆炸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4、爆破边坡危石、孤石清理不及时,爆破产生的边坡裂缝等,可能造成滚石、塌方等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爆破后及时处理危石、孤石、裂缝。
5、机械钻孔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专人指挥,机械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逗留。
四、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1、爆破安全员
1.1熟悉爆破器材名称、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并懂得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方法。
1.2负责对防雷、用电、用水、消防的安全检查。
1.3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负责划定爆破现场危险区,参加制定安全措施,检查警戒情况。
1.4对爆破现场每次、每炮装药量、起爆数量、瞎炮数量进行现场记录,当天作业人员名单记录,登记造册,载入爆破现场档案。
1.5负责对爆炸物品仓库、临时存放地点的进、出、领、退手续的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检查。对使用的炸药、电雷管、起爆器电源等进行检查。
1.6在起爆前后,负责爆破区的安全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现场专职安全员,由专职安全员发出起爆命令或解除警戒命令。
1.7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有重大隐患者,有权立即停止生产爆破作业。
1.8组织对事故调查并做书面报告。
2、爆破员
2.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2熟记爆破器材的名称、性能、特点,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
2.3凭专职安全员的批条所领取的当日爆破器材,必须立即装填完毕,不准中途搁置,不准他人替代。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如数退库。
2.4严格按照爆破物品的安全技术规定作业,按图纸实施爆破施工。
2.5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没有爆破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指令和信号,不准私自装药,私自起爆。
2.6起爆时,认真听、看、记清自己所装炮眼的爆炸情况,作好记录,炸多少、没炸多少,便于查找原因,准确安全处理。
2.7及时标志和处理瞎炮、残炮。
2.8爆破后要将消耗和剩余的爆炸物品认真进行校核,作好当日爆破情况记录,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作好次日使用爆炸物品计划。
3、爆破操作规程
3.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2露天爆破,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及审批的爆破方案进行。
3.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3.3.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3.3.2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3.3.3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3.3.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3.3.5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3.4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3.5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3.6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6.1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3.6.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3.6.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6.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3.6.5禁止烟火。
3.6.6禁止用明火照明。
3.6.7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3.7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7.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3.7.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7.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3.7.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3.7.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3.8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3.9炮响完后,露天浅孔爆破不少于5min,露天深孔爆破应不少于15min,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场。
3.10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应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3.11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12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运输、装卸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程和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1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14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
3.1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3.16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3.17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3.18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爆破安全员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3.1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3.2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20.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20.2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爆破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3.20.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其他作业。
3.20.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3.20.5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3.20.6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3.20.7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3.21对于裸露爆破、浅眼爆破、深孔爆破等各种爆破作业的盲炮,要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3.22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五、违章作业的危害
1、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炸药早爆、遗失,致使人员伤亡、社会危害;
2、爆破警戒不到位,造成爆破区域人员伤亡;
3、未按照设计方案控制布孔、装药等施工,对周边建筑产生破坏,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4、现场使用明火,造成炸药早爆,致使人员伤亡;
六、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
1、早爆事故
1.1爆破器材受撞击、摩擦、暴晒和明火燃烧等造成意外早爆,这类事故一般发生在感度较高的雷管方面;
1.2杂散电流和射频电引起的电雷管早爆;
1.3感应雷击引起电爆网路早爆和直接雷击引起爆炸物品和电网路早爆。
1.4预防对策
1.4.1爆破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药现场;
1.4.2防止阳光直接暴晒金属外壳雷管;
1.4.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按操作程序加工起爆药包,轻拿轻放爆破器材;
1.4.4装炮使用木质或竹质长棍,起爆药包装进炮孔后不要用炮棍捣动孔内药包;
1.4.5爆破作业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射频电等符合规定,操作人员不能穿化纤衣服,手机、对讲机远离装炮现场;
1.4.6雷雨天气不得进行爆破作业,装药过程中遇雷雨突然来临,要迅速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并设警戒。
2、爆破滚石、飞石
2.1高边坡爆破作业时,应注意爆破后产生的滚石、飞石对边坡下的人员及设备造成损伤。
2.2应对措施:做好爆破警戒,爆破后及时进行排危。
3、炸药遗失
3.1现场剩余炸药未及时退库,管理不善导致炸药遗失,造成严重社会安全隐患。
3.2应对措施:现场不设炸药库房,未使用完的炸药必须当天进行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爆破工程是一项危险工作,其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危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爆破飞石、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有毒气体的危害。
1、紧急救援联络电话
伤亡救援电话:120 ;紧急救援特勤:110 、119;项目负责人:___;项目救援组:___;项目救援电话:___-________;项目救援车辆:_____。
2、爆破飞石事故后的紧急救援措施
发生爆破飞石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拔打120救助,在120急救车来临之前,必须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2.1休克、昏迷急救被爆破飞石造成的休克昏迷是由于外伤、剧痛、脑脊髓损伤等造成的,必须采取下列方法:
2.1.1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
2.1.2吸氧和保持呼吸道畅通,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要搬动伤员。
2.2骨折急救如发现骨折人员,必须迅速采取紧急救护,正确固定其折伤处。
(1)固定断骨的材料要以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硬纸板等,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具关节或不使断骨灰错动为准。
(2)脊柱主骨折或劲部骨折时,应尽量让伤者留在原地,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
(3)抬动伤者,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进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者的头颈放正,两旁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2.3严重出血急救,严重出血会危险生命,及进有效地现场止血,对挽救伤员的生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一般止血。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再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严重出血时,应用压迫带止血法,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伤口靠近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
3、爆破震动事故发生的紧急救援措施
爆破震动伤害的人员最可能发生的是脑震荡、昏迷、休克、内出血、骨折等伤害。如发生此类事故,除立即拔打120急救之外,而需现场抢救,其现场抢救方法用上述第2条。
4、爆破冲击波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措施
4.1立即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4.2查即心跳、呼吸情况,是否合并有其他补伤和有害气体中毒
4.3防其休克、窒息、创伤污染。
4.4用较干净的衣服把创伤包裹起来,防止感染。
4.5 将病伤员送医院,注意搬运时动作要轻柔,行时要平稳,随进观察伤势。
5、爆破有毒气体人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当爆破产物的有毒气体浓度达到一定值后,人员吸入会造成呕吐、休克、死亡。当发生此类事故后,迅速把伤员抬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吸入新鲜空气,让其平卧。立即将伤员口鼻内妨碍呼吸的黏液、血块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去鞋;用衣服盖在身上,注意保暖,对呼吸弱或已停止呼吸的伤员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心脏停止跳动的要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一直到呼吸恢复正常后,再用担架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治疗。
交底人
张秀军
交底
日期
被交
底人
技术管理
人员
施工班组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