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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1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路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中铁十四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编号:

工程名称成兰铁路11标第四架子队负责部门工程部
作业项目路基工程施工期限
交底人签字接受交底人签字见签到表
交底内容:

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用电的线路必须用绝缘物进行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机械、栏杆上。

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保证有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配有专用开关,并且必须是一箱一机一闸一漏,不得一闸一漏多机。室外的使用开关、插座应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器。

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电灯距离易燃品不得小于50厘米。

8、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有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放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9、电气设备检修应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牌(如严禁合闸),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0、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防雷设施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

1、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

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

(2)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

(3)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2、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编制:审核:签收:日期:年月日

本安全交底书一式两份,安全长及施工队各一份。

第2篇 隧道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隧道内安全用电 7、隧道内安全用电要求 隧道内安全用电要求 (1)、严格按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工 器材严禁使用。 (2)、隧道内用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 (3)、隧道内照明和动力线要架空敷设,每条线之间都要保证安全距离,不 可互相搭接。 (4)、定期检查线路的完好程度,破损和漏丝(线)处要及时用防水胶布粘 贴,严重时要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应及时撤除,更换新线,不得延期使用。 (5)、配电箱严格“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管理。并配有接地装置。 8、 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1)、现场临时用电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要同 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 (2)、施工现场用电要设专人管理负责,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 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临时配电线路的架设、安装要按规范进行,必须确保线路绝缘良好、 布置整齐。低压架空线路需采用绝缘导线,不能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 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对地距离不能小于 2.5 米,通行车辆的地方不能小于 5 米。确保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的最小 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对安放在地面的发电机、配电箱均要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其高度 不能小于 1.7 米并设“止步!高压危险! ”等标示牌。 (5)、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要采用防雨措施。 (6)、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要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7)、施工中如有意外事情发生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以防事故的扩大及蔓延。 (8)、施工过程中,时时刻刻把“安全第一”铭记于心。

第3篇 住宅装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0 年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住宅装饰施工用电

安全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符合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

3、施工现场用电应从进户电表以后设置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4、三级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二级分配电箱距开关箱线路不得超过30米。

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7、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tn-s)制式。

8、配电箱内应保持干净,不得存放杂物。

9、配电箱插头引线应从箱体下部引进。

10、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各级电箱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4篇 雨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________________河北有限公司雨季用电安全交底

被交底单位负责人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作业人员必须事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需要在我方备案。)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用电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戴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在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伐认安全后在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必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后,在确定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每天应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做好防雨准备工作。
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交底时间2019年6月1日

本表一式两份,生产部自存一份,被交底部门、车间自留一份

附件: 编号:aqjd201906-01

被交底单位负责人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9、在雨季前对现场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线路浸泡,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10、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照明线路、灯具、门(航)吊线路等统一检查,发 现漏电破损、老化的现象及时检修更换。 11、严谨在雷雨天气进行室外露天电工作业。 12、对防汛用水泵的接线,配电箱等进行检查遥测后,做好防潮保护,准备随时使用。 13、对于所有露天放置的基电设备,下雨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 14、下雨前必须及时将露天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切割机、钢筋加工设备、振捣棒等,设置遮雨防潮设施并进行断电处理,防止雨水进入箱内、电器设备内,造成危险。 15、食堂用电设备、生活区、办公区域线路及用电设备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16、实验室用电设备、线路、临电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17、锅炉房用电设备、线路、临电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18、雨后应立即对各自区域内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电箱、电器设备等,应停电后处理潮湿部位,使其干燥恢复绝缘后,经遥测绝缘电阻达到合格后在进行送电作业。
交底人签名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交底时间2019年6月1日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雨季用电安全交底

本表一式两份,生产部自存一份,被交底部门、车间自留一份

第5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实施三相五线制,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3、标准电闸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建设部标准一只漏电开关控制一台设备。

4、所有移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5、人力弯管时,应先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6、砖墙剔槽、打眼时,外向锤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扩人员和配备灭火材。

8、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9、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70度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10、 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

11、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2、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3、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

14、照明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15、施工现场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6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施综—8

工程名称 :深圳市益民联合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基地
施工项目部位施工用电承接施工单位

或 班 组

电工班
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三、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四、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表1所列数值。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1

外电线路电压lkv以下l~10

kv

35~110

kv

154~220

kv

330~500

kv

最小安全

操作距离(m)

46810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五、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2所列数值。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2

外电线路电压lkv以下1~lo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六、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七、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八、对达不到第四条、第五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九、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十、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交底人:

深圳市宝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名)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局监制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印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施综—8

工程名称 :新世界倚山花园二期(右区)
施工项目部位施工用电承接施工单位

或 班 组

电工班
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十一、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十二、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十三、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十四、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如在表3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表3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机械设备高度(m)
≤15≥50
>;15<40≥32
≥40<90≥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12

十五、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六、电力为400/220v的自力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十七、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交底人:

深圳市宝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名)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局监制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印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施综—8

工程名称 :深圳市益民联合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基地
施工项目部位施工用电承接施工单位

或 班 组

电工班
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十八、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十九、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二十、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二十一、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二十二、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十三、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二十四、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二十五、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二十六、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二十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二十八、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二十九、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三十、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十一、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三十二、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交底人:

深圳市宝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名)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局监制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印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施综—8

工程名称 :深圳市益民联合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基地
施工项目部位施工用电承接施工单位

或 班 组

电工班
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三十三、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三十四、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三十五、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三十六、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3、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第十二条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4、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十七、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三十八、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三十九、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四十、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四十一、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四十二、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四十三、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交底人:

深圳市宝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名)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局监制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印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卡

施工单位: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施综—8

工程名称 :深圳市益民联合有限公司豆制品生产基地
施工项目部位施工用电承接施工单位

或 班 组

电工班
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用电

四十四、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四十五、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四十六、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四十七、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四十八、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承接人:

(签名)年月日

交底单位:交底人:

深圳市宝安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签名)年月日

深圳市建设局监制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印制

第7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5)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五)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或层次:盖梁施工

施工内容:施工用电

交底项目:用电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架设线路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小于>10m,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如遇起重机附近的架设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被吊物1.5m以外,达不到此项要求的,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采用护套电缆线。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接地线应使用多股铜线,零线不及装设开关及熔断器。

4、配电箱应使用铁壳,箱门上应深红色“电”字或红色危险标志,配电箱内所有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面上,配电箱盘操作面其操作部位不得有明露的带电体,使用的配电箱中禁止放置杂物,并配置好漏电保护器。

5、各种开关熔断器、热继电器的选择,其额定容量应与控制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各种开关接触器均应动作灵活,其触点要接触良好。

6、电杆上或杆旁架设的配电箱安装要牢固,并应便于操作维修,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大于50m,固定或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m。

7、工地所有配电箱应配锁,并要专人负责,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段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严禁带电操作。

9、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胶电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胶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

10、凡移动或设备及手挂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

11、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如须进入搅拌筒内检查时,必须在电闸箱上挂有“禁止合闸”的牌子,并设专人看守,要绝对保证避免误送电源而发生事故。

12、民房、宿舍的灯,每盏灯应设单独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灯头与易燃物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安装时,支架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13、非专业电气工作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严禁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负责人

执行情况

安全员: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1份

第8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第9篇 玉龙湾售楼处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修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6、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8、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9、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5电气设备设置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好防护处置。

○6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7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0、 接地与防雷

○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者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8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9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1保护接零。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1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15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1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但接地电阻必须小于1ω。

○17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用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路线,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做电气连接。

○18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技术交底人: 技术接收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0篇 住宅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住宅装饰施工用电

安全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符合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

3、施工现场用电应从进户电表以后设置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4、三级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二级分配电箱距开关箱线路不得超过30米。

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7、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tn-s)制式。

8、配电箱内应保持干净,不得存放杂物。

9、配电箱插头引线应从箱体下部引进。

10、临时施工用电线路、各级电箱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

交底日期:年月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11篇 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现场施工用电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审核人

交底人

被交底人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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