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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塔吊顶升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no:
工程名称 | 工 种 | |||
作业范围 | 塔吊顶升作业 | 交底时间 | ||
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性能及安装程序,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2.作业人员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 3.安装作业区设置警戒线,专人看守,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严禁高空落物,严禁在高空抛接工具,严禁酒后作业; 5.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卡环,严格按标准使用; 6.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7.塔吊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一人操作,操作人员须听从信号指挥;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下一动作; 7)顶升完毕,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的电源。 8.塔吊附着锚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塔吊附着的建筑物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登,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可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再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在顶升接到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告诉,应符合出厂高度; 6)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 ||||
交底人签名: 年月日 | 安全员签名: 年月日 | |||
接底人签名:年月日 |
第2篇 塔吊顶升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
交底单编号
塔式起重机顶升安全技术交底
1. 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性能及安装程序,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2. 作业人员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
3. 安装作业区设置警戒线,专人看守,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 严禁高空落物,严禁在高空抛接工具,严禁酒后作业;
5. 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卡环,严格按标准使用;
6. 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7. 塔吊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
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一人操作,操作人员须听从信号指挥;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须立即停止作业,并
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
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下一动作;
7)顶升完毕,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的电源。
8.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技术负责人
被交底人
签名
第3篇 塔吊顶升安全技术交底表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塔吊顶升
交底内容:
概况:本次为#塔第次顶升,本次预计加节,加节前m,加节后m,与相邻塔吊情况见申请表。
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危害因素可能的后果预防/控制措施1塔吊顶升作业非专业队,无资质证书。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必须由有相对应的资质专业拆装对作业2加节顶升作业前前未对塔机各部件进行检查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 对各部机械构件作全面检查,电工对电路、操作、控制、制动系统作全面检查,吊装指挥对已准备好的机具、设备、绳索、卸扣等作全面检查3加节作业无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公司批准,不能指导作业,未按方案作业设备倒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针对塔机类型特点,说明书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严格按照方案执行4风速超过6m/s(四级)时顶升,或作业过程中突遇大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设备倒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如突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5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详细违章作业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6作业区和四周未布置警戒线、挂醒目安全示警牌物体打击作业区域和四周布置两道警戒线,安全防护左右20米,挂警示牌,严禁任何人进入作业区内在四周围观,现场安全员全权负责安全区域的安全监护工作7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正确使用,未穿胶底防滑鞋和工作服、未戴手套、酒后上班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8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注意力不集中,麻痹大意设备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9工具随意乱放、任意抛掷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10加节顶升未配平或不符合要求设备倒塌严格按要求和实际情况配平,保证塔机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油缸梁的位置上塔吊顶升作业危险源辨识:
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危害因素可能的后果预防/控制措施11塔吊顶升作业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导出)标准节方向不一致设备倒塌顶升过程中起重臂与引入标准节方向必须保持一致12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的情况下回转吊臂、小车变幅、吊装作业设备倒塌在下支座与塔身螺栓没有连接好的情况下严禁回转吊臂、小车变幅、吊装作业13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故障设备倒塌若顶升过程中液压系统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顶升,收回油缸,将上支座落在塔身顶部,并将下支座与塔身连接固定后,再排除液压系统故障14顶升超出独立自由高度设备倒塌在超出独立自由高度前附墙15顶升时踏步、横梁爬爪的外表的焊缝联结处有脱焊、裂缝设备倒塌应立即停机整修后再顶升作业
个人防护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边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禁止穿拖鞋、赤脚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高空抛物;施工现场严禁游烟,抽烟到指定地点;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严禁使用拖线板等。作业准备 1、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2、 作业人员不得有不适合作业的疾病并精神良好。3、持证上岗,周围已经警戒,人员已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4、人员已经分工明确,专人指挥,专人监控。顶升作业 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在塔升加节前,由电工和专人负责操作液压系统,进行往复调试无误后方可进行顶升作业),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 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 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被处于平衡状态(塔机顶升之前必须做好前后臂的配平工作,调整套架8个调节滑轮间隙,使顶升套架垂直于前后臂的平衡,保证顶升加节质量和安全。),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下一动作),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交底人
(技术人员)签字
接收人签字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注:交底一式两份,交底人、接收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