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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技术交底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3

装配式技术交底

第1篇 装配式混凝土拱桥安全技术交底

1. 悬吊设施和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经试运转、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卧式预制桁架,拱片起吊前应对其薄弱部位采取临时加固措施;起吊过程中应保持各点受力均匀,拱片保持平面状态,不得扭曲。

3. 安装前,墩、台、支承结构和预制构件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且混凝土强度达到允许吊装强度,方可吊装。

4. 拱圈、拱肋采用无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肋分段吊装时,除拱顶段外,每段拱肋应各设一组扣索悬挂。

(2) 拱圈跨径大于80m,或横向稳定系数小于4时,应采取双基肋或多基肋合拢。

(3) 多孔拱桥吊装宜由桥台或单向推力墩开始依次进行,并应遵守设计加载程序规定。

(4) 中小跨拱圈、拱肋分两段或整根吊装时,如横向稳定系数大于4(含),可单肋合拢。

(5) 拱肋分段吊装,应待吊装段与已就位段连接后,并设扣索和风缆临时固定后方可摘除起重索。

(6) 起重设备、设施应经过施工设计确定,施工前应根据河床、地形、跨径、吊装设备等情况选择合理方案。

(7) 各拱肋松索前,拱轴线位置和各接头位置应经校正符合设计要求;松索应自拱脚向拱顶进行,先松拱脚段扣索一次,然后按比例、对称、均匀进行;每次松索应监测拱轴线平面的垂直度和接头高程,防止非对称变形造成的拱肋失稳;合拢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宜在气温接近年平均气温时合拢。

(8) 扣索、扣架应布置合理,扣架底座应与墩、台固定,扣架顶部应设风缆,扣索、扣架的强度和稳定性应经验算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各扣索位置必须与所吊拱肋在同一竖直面内。

(9) 拱肋分段吊装,由扣索悬挂时,必须设风缆。每对风缆与拱肋水平投影的夹角不宜小于50°;拱肋分三段或五段拼装时,至少应保持两根基肋设置固定风缆;固定风缆应待全孔合拢、横系梁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撤除。

(10) 缆索吊机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吊机组装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并经试运转、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承重主索、塔架、索鞍、风缆、地锚等设施的强度和稳定性与地基承载力均应按有关规定验算,确认安全。

3) 塔架应设风缆,风缆地端必须系在地锚上,严禁与电杆、树木、脚手架和建(构)筑物相连。风缆不得少于3根,其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

5. 拱圈、拱肋采用少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肋分段吊装到支架上后,应及时安设支撑和横向联系。

(2) 支架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且不得受冲刷、冻胀影响。

(3) 分段拱肋的接头与合拢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拱圈横系梁宜与接头混凝土一并浇筑。

(4) 支架结构设计应满足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阶段最大荷载组合的要求。支架顶部的落架装置应能够满足多次落架的需要。

(5) 支架卸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卸落宜分次逐渐进行。

2) 台后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定。

3) 已合拢的拱圈,经检查混凝土强度和拱轴线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卸落。

4) 拱肋接头和横系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或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卸落。

5) 卸落支架时应对拱圈变形、墩台变位进行观测,若超过设计规定应及时与设计商定加固措施,并形成文件。

6) 多跨拱桥应在所有孔的拱肋合拢后落架,若需提前落架,必须验算,确认桥墩能承受不平衡推力,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

第2篇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一般要求

(1)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 安装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遍地基松软应进行技术处理,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3) 壁板等预制构件运输安装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和吊装机械的供应、现场环境状况,规定吊装方法和程序与使用的吊装机械、运输车辆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和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且混凝上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20mpa。

2. 预制构件运输

(1) 装车时,构件应对称、均匀地放置在运输车辆上,支承点和相邻构件间应设置木垫块。构件装车后必须挡掩,嫖、俄牢固。

(2) 构件超高、超宽、超长时,应与道路交通等有关管理单位联系、协商,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

(3) 施工前应依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确定适宜的运输车辆;车辆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

(4) 运输构件,应控制车速,均匀行驶,严禁拐小弯、死弯;长距离运输,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等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待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行进。

(5) 装卸车应使用起重机,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 施工前应踏勘构件运输道路,确认路况良好、沿线桥涵的承载力、穿越桥涵的净空和架空线的净高,能满足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

(7) 卸车前,必须检查构件,确认稳固,方可松摽;卸车时,应从边到中对称进行,保持构件、车辆稳定。

(8) 装运易倒、易变形、易损坏的构件,应使用专用托架;托架结构应进行验算,经计算确定。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 预制构件堆放

(1) 堆放构件应根据构件受力情况选择平放或立放。

(2) 构件预留连接筋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撞伤现场人员的措施。

(3) 构件堆放场地周围应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

(4) 靠放构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支架相连的垫木上,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

(5) 堆放时,应按照类型、规格分垛码放,垛与垛之间的间隙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6)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道路畅通,作业空间应能够满足吊装、运输的安全作业要求。

会签

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7) 构件堆放高度应依构件形状、质量、地面承载能力而定,巨梁不得超过两层;板不得超过2m。垫木应放在吊点处,各层垫木的仕置应在同一竖直线上,同一层垫木厚度应相等。

(8) 堆放t梁、工字梁、衍架梁等大型构件时,必须设支撑,成排堆放的梁宜连成整体。垫木的断面尺寸应根据构件质量确定,长度不得超过构件宽度的30cm。

(9) 需要靠放、插放板式构件时,靠放、插放支架应进行施工设计。支架立杆埋人地下深度不得小于50cm,杆间应据具体情况设水平撑杆、斜撑、剪刀撑、抛撑,支设应稳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10) 靠放构件的靠放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顺斜度不得陡于1:8,两侧靠放时应对称,堆放的块数应符合支架设计的规定,县两侧堆放的差数不得超过一块。

4. 预制构件安装

(1) 吊装构件时,禁止在构件上面放置不稳定的浮摆物件。

(2) 壁板、立柱高度超过6m,安装就位后应设临时支撑。

(3) 悬挑构件安装就位后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 预制构件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影响人员安全的吊环割除或弯平。

(5) 调整柱子、壁板等构件的高程或位置时,手脚不得伸入到构件与基础的缝隙中。

(6) 在梯子上操作时,离梯子顶端距离不得少于1.0m,严禁站在梯子最上一层作业。

(7) 人员上下构筑物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禁止沿着绳索,吊车大臂杆和随同起吊构件上、下。

(8) 安装作业区周围应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9) 吊装作业应尽量避开夜间,需要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场地必须安设足够的照明。

(10) 吊装前,应检查现场,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作业空间应满足起重机械回转和安全操作的需要。

(11) 构件安装就位时,不得用手推动或用脚蹬踢构件,严禁在浮摆的壁板、梁等构件和临时支撑、拉杆上行走和作业。

(12) 构件就位后,必须待构件放稳、焊接牢固或采取临时措施,将构件拉结、支撑、楔锚牢固后,方可摘钩。

(13) 构件安装就位后,必须对预留孔、洞口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盖板盖牢,或设围挡(护栏) 和安全标志。

(14)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和安装使用的垫铁、焊条、螺栓等物件,应装入工具袋内,或安置妥善处。禁止采用上下抛掷方法传递。

(15) 定型安装设备必须遵守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非定型安装设施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刷度、稳定性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拼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16) 吊装作业应缓起、缓落、缓转,并应使用缆绳控制构件,保持平稳。控制缆绳应质地坚固;系绳位置应正确;系点应牢固;持绳人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持绳人员应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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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7) 安装盖板就位应平稳,每侧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壁板上支搭盖板;管渠、检查井等敞口部位必须盖牢或国挡;盖板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吊环突起部分切割或弯平;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安的盖板上倒退行走。

(18) 安装预制壁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柔性杯口宜采用冷作业密封胶泥,作业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壁板与基础采用钢件焊接连接时,必须待连接件焊接牢固后,方可摘钩。

3) 壁板安装就位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填注杯日和壁板接缝处的填料。

4) 杯口或壁板接缝采用混凝土(砂浆) 时,其终凝后应立即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养护。

5) 管渠壁板采用支撑器临时固定时,应待板缝和杯口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器。

6) 池壁杯口的填注应视杯口的性质、施加预应力工艺的要求,依设计和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实施。

7) 使用空气压缩机(气泵)清除异物时,机械应设工作棚,周围应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8) 杯口或接缝混凝土(砂浆) 填注完毕,混凝土(砂浆) 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振动或承受外力,严禁松动楔块、拆除临时支撑。

9) 壁板与基础采用杯口连接时,安装前应清除杯口中的杂物、污物;壁板就位后,每侧应各放两个楔块固定,待临时支撑牢固后方可摘钩。

(1)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养护区的孔洞必须盖牢。

2) 水地采用蓄水养护,应采取防溺水措施。

3) 养护用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混凝土养护完成后的覆盖材料应及时清理,集中至指定地点存放。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4) 作业中,养护与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夜间照明必须充足;使用便桥、作业平台、斜道等时,必须搭设牢固。

5) 水养护时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拉移输水胶管应顺直,不得扭结,不得倒退行走;现场应设养护用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

6) 使用前应检查电热毯,确认完好、不漏电;养护完毕必须及时断电、拆除电缆,并放至指定地点;电热毯上面不得承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严禁折叠;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周围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

7) 养护混凝土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加热用的蒸汽管路应使用保温材料包裹;管路布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现场预制构件在养护他内养护时,禁止作业人员在混凝土养护地边上站立、行走;养护他的盖板、孔洞应盖牢、盖严,严防失足跌落;封闭养护地前应鸣笛示警,确认池内无人滞留,方可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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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第3篇 装配式大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安全生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雨季施工时,塔式起重机必须设防雷设施。

●吊装机械的起重臂和吊运构件,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具和索具应定期检查。构件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吊离地面30cm时,应检查刹车灵敏度及吊具的可靠性。

●当2台吊装机械同时操作时,应注意2台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吊钩所悬构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

●吊装机械在工作中严禁重载调幅。起吊楼板时,不准在楼板上面放小车。吊移操作平台时,上面严禁站人。

●楼板物件就位时,不要压到电焊机的电线。墙板固定后,不准随意撬动。如需校正时,必须回钩。墙板临时固定器须待焊接完才能撤除。

●水电、装修材料运入楼层存放时,每块楼板堆放的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电焊机的电缆,应系于安全网里侧,逐层固定,要有专人拉线及清理易燃物。

●严禁在外墙板顶部及水平拉杆上走动。高层大板建筑施工时,要设专用垃圾道,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主体交叉施工时,并在进出口处设防护通道。

施工场地四周要设置循环道路,设排水沟。距建筑物周围3米范围内为安全禁区,不准堆放任何构件和材料。

第4篇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一般要求

(1)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 安装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遍地基松软应进行技术处理,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3) 壁板等预制构件运输安装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和吊装机械的供应、现场环境状况,规定吊装方法和程序与使用的吊装机械、运输车辆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和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且混凝上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20mpa。

2. 预制构件运输

(1) 装车时,构件应对称、均匀地放置在运输车辆上,支承点和相邻构件间应设置木垫块。构件装车后必须挡掩,嫖、俄牢固。

(2) 构件超高、超宽、超长时,应与道路交通等有关管理单位联系、协商,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

(3) 施工前应依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确定适宜的运输车辆;车辆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

(4) 运输构件,应控制车速,均匀行驶,严禁拐小弯、死弯;长距离运输,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等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待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行进。

(5) 装卸车应使用起重机,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 施工前应踏勘构件运输道路,确认路况良好、沿线桥涵的承载力、穿越桥涵的净空和架空线的净高,能满足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

(7) 卸车前,必须检查构件,确认稳固,方可松摽;卸车时,应从边到中对称进行,保持构件、车辆稳定。

(8) 装运易倒、易变形、易损坏的构件,应使用专用托架;托架结构应进行验算,经计算确定。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 预制构件堆放

(1) 堆放构件应根据构件受力情况选择平放或立放。

(2) 构件预留连接筋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撞伤现场人员的措施。

(3) 构件堆放场地周围应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

(4) 靠放构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支架相连的垫木上,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

(5) 堆放时,应按照类型、规格分垛码放,垛与垛之间的间隙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6)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道路畅通,作业空间应能够满足吊装、运输的安全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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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单 位

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方交底人
接收方接收人
交底内容:

(7) 构件堆放高度应依构件形状、质量、地面承载能力而定,巨梁不得超过两层;板不得超过2m。垫木应放在吊点处,各层垫木的仕置应在同一竖直线上,同一层垫木厚度应相等。

(8) 堆放t梁、工字梁、衍架梁等大型构件时,必须设支撑,成排堆放的梁宜连成整体。垫木的断面尺寸应根据构件质量确定,长度不得超过构件宽度的30cm。

(9) 需要靠放、插放板式构件时,靠放、插放支架应进行施工设计。支架立杆埋人地下深度不得小于50cm,杆间应据具体情况设水平撑杆、斜撑、剪刀撑、抛撑,支设应稳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10) 靠放构件的靠放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顺斜度不得陡于1:8,两侧靠放时应对称,堆放的块数应符合支架设计的规定,县两侧堆放的差数不得超过一块。

4. 预制构件安装

(1) 吊装构件时,禁止在构件上面放置不稳定的浮摆物件。

(2) 壁板、立柱高度超过6m,安装就位后应设临时支撑。

(3) 悬挑构件安装就位后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 预制构件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影响人员安全的吊环割除或弯平。

(5) 调整柱子、壁板等构件的高程或位置时,手脚不得伸入到构件与基础的缝隙中。

(6) 在梯子上操作时,离梯子顶端距离不得少于1.0m,严禁站在梯子最上一层作业。

(7) 人员上下构筑物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禁止沿着绳索,吊车大臂杆和随同起吊构件上、下。

(8) 安装作业区周围应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9) 吊装作业应尽量避开夜间,需要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场地必须安设足够的照明。

(10) 吊装前,应检查现场,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作业空间应满足起重机械回转和安全操作的需要。

(11) 构件安装就位时,不得用手推动或用脚蹬踢构件,严禁在浮摆的壁板、梁等构件和临时支撑、拉杆上行走和作业。

(12) 构件就位后,必须待构件放稳、焊接牢固或采取临时措施,将构件拉结、支撑、楔锚牢固后,方可摘钩。

(13) 构件安装就位后,必须对预留孔、洞口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盖板盖牢,或设围挡(护栏) 和安全标志。

(14)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和安装使用的垫铁、焊条、螺栓等物件,应装入工具袋内,或安置妥善处。禁止采用上下抛掷方法传递。

(15) 定型安装设备必须遵守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非定型安装设施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刷度、稳定性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拼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16) 吊装作业应缓起、缓落、缓转,并应使用缆绳控制构件,保持平稳。控制缆绳应质地坚固;系绳位置应正确;系点应牢固;持绳人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持绳人员应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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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单 位参 加 人 员

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交底日期年 月 日
交底方交底人
接收方接收人
交底内容:

(17) 安装盖板就位应平稳,每侧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壁板上支搭盖板;管渠、检查井等敞口部位必须盖牢或国挡;盖板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吊环突起部分切割或弯平;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安的盖板上倒退行走。

(18) 安装预制壁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柔性杯口宜采用冷作业密封胶泥,作业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壁板与基础采用钢件焊接连接时,必须待连接件焊接牢固后,方可摘钩。

3) 壁板安装就位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填注杯日和壁板接缝处的填料。

4) 杯口或壁板接缝采用混凝土(砂浆) 时,其终凝后应立即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养护。

5) 管渠壁板采用支撑器临时固定时,应待板缝和杯口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器。

6) 池壁杯口的填注应视杯口的性质、施加预应力工艺的要求,依设计和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实施。

7) 使用空气压缩机(气泵)清除异物时,机械应设工作棚,周围应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8) 杯口或接缝混凝土(砂浆) 填注完毕,混凝土(砂浆) 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振动或承受外力,严禁松动楔块、拆除临时支撑。

9) 壁板与基础采用杯口连接时,安装前应清除杯口中的杂物、污物;壁板就位后,每侧应各放两个楔块固定,待临时支撑牢固后方可摘钩。

(1)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养护区的孔洞必须盖牢。

2) 水地采用蓄水养护,应采取防溺水措施。

3) 养护用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混凝土养护完成后的覆盖材料应及时清理,集中至指定地点存放。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4) 作业中,养护与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夜间照明必须充足;使用便桥、作业平台、斜道等时,必须搭设牢固。

5) 水养护时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拉移输水胶管应顺直,不得扭结,不得倒退行走;现场应设养护用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

6) 使用前应检查电热毯,确认完好、不漏电;养护完毕必须及时断电、拆除电缆,并放至指定地点;电热毯上面不得承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严禁折叠;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周围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

7) 养护混凝土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加热用的蒸汽管路应使用保温材料包裹;管路布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现场预制构件在养护他内养护时,禁止作业人员在混凝土养护地边上站立、行走;养护他的盖板、孔洞应盖牢、盖严,严防失足跌落;封闭养护地前应鸣笛示警,确认池内无人滞留,方可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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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第5篇 装配式大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遇有恶劣气候影响安全生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雨季施工时,塔式起重机必须设防雷设施。

●吊装机械的起重臂和吊运构件,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吊具和索具应定期检查。构件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吊离地面30cm时,应检查刹车灵敏度及吊具的可靠性。

●当2台吊装机械同时操作时,应注意2台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吊钩所悬构件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

●吊装机械在工作中严禁重载调幅。起吊楼板时,不准在楼板上面放小车。吊移操作平台时,上面严禁站人。

●楼板物件就位时,不要压到电焊机的电线。墙板固定后,不准随意撬动。如需校正时,必须回钩。墙板临时固定器须待焊接完才能撤除。

●水电、装修材料运入楼层存放时,每块楼板堆放的重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电焊机的电缆,应系于安全网里侧,逐层固定,要有专人拉线及清理易燃物。

●严禁在外墙板顶部及水平拉杆上走动。高层大板建筑施工时,要设专用垃圾道,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主体交叉施工时,并在进出口处设防护通道。

施工场地四周要设置循环道路,设排水沟。距建筑物周围3米范围内为安全禁区,不准堆放任何构件和材料。

第6篇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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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 一般要求

(1) 吊装作业现场必须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2) 安装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遍地基松软应进行技术处理,并经检查,确认合格。

(3) 壁板等预制构件运输安装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和吊装机械的供应、现场环境状况,规定吊装方法和程序与使用的吊装机械、运输车辆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和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且混凝上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预应力孔道压浆强度不得低于20mpa。

2. 预制构件运输

(1) 装车时,构件应对称、均匀地放置在运输车辆上,支承点和相邻构件间应设置木垫块。构件装车后必须挡掩,嫖、俄牢固。

(2) 构件超高、超宽、超长时,应与道路交通等有关管理单位联系、协商,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

(3) 施工前应依构件的形状、尺寸、质量确定适宜的运输车辆;车辆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安全。

(4) 运输构件,应控制车速,均匀行驶,严禁拐小弯、死弯;长距离运输,途中应检查紧线器等的牢固状况,发现松动,必须停车紧固,待确认牢固后,方可继续行进。

(5) 装卸车应使用起重机,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6) 施工前应踏勘构件运输道路,确认路况良好、沿线桥涵的承载力、穿越桥涵的净空和架空线的净高,能满足车辆运输安全的要求。

(7) 卸车前,必须检查构件,确认稳固,方可松摽;卸车时,应从边到中对称进行,保持构件、车辆稳定。

(8) 装运易倒、易变形、易损坏的构件,应使用专用托架;托架结构应进行验算,经计算确定。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 预制构件堆放

(1) 堆放构件应根据构件受力情况选择平放或立放。

(2) 构件预留连接筋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撞伤现场人员的措施。

(3) 构件堆放场地周围应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

(4) 靠放构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支架相连的垫木上,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

(5) 堆放时,应按照类型、规格分垛码放,垛与垛之间的间隙应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6)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道路畅通,作业空间应能够满足吊装、运输的安全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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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7) 构件堆放高度应依构件形状、质量、地面承载能力而定,巨梁不得超过两层;板不得超过2m。垫木应放在吊点处,各层垫木的仕置应在同一竖直线上,同一层垫木厚度应相等。

(8) 堆放t梁、工字梁、衍架梁等大型构件时,必须设支撑,成排堆放的梁宜连成整体。垫木的断面尺寸应根据构件质量确定,长度不得超过构件宽度的30cm。

(9) 需要靠放、插放板式构件时,靠放、插放支架应进行施工设计。支架立杆埋人地下深度不得小于50cm,杆间应据具体情况设水平撑杆、斜撑、剪刀撑、抛撑,支设应稳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安全。

(10) 靠放构件的靠放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顺斜度不得陡于1:8,两侧靠放时应对称,堆放的块数应符合支架设计的规定,县两侧堆放的差数不得超过一块。

4. 预制构件安装

(1) 吊装构件时,禁止在构件上面放置不稳定的浮摆物件。

(2) 壁板、立柱高度超过6m,安装就位后应设临时支撑。

(3) 悬挑构件安装就位后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4) 预制构件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影响人员安全的吊环割除或弯平。

(5) 调整柱子、壁板等构件的高程或位置时,手脚不得伸入到构件与基础的缝隙中。

(6) 在梯子上操作时,离梯子顶端距离不得少于1.0m,严禁站在梯子最上一层作业。

(7) 人员上下构筑物必须走安全梯或斜道,禁止沿着绳索,吊车大臂杆和随同起吊构件上、下。

(8) 安装作业区周围应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作业时应派专人值守,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9) 吊装作业应尽量避开夜间,需要时,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场地必须安设足够的照明。

(10) 吊装前,应检查现场,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作业空间应满足起重机械回转和安全操作的需要。

(11) 构件安装就位时,不得用手推动或用脚蹬踢构件,严禁在浮摆的壁板、梁等构件和临时支撑、拉杆上行走和作业。

(12) 构件就位后,必须待构件放稳、焊接牢固或采取临时措施,将构件拉结、支撑、楔锚牢固后,方可摘钩。

(13) 构件安装就位后,必须对预留孔、洞口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盖板盖牢,或设围挡(护栏) 和安全标志。

(14)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和安装使用的垫铁、焊条、螺栓等物件,应装入工具袋内,或安置妥善处。禁止采用上下抛掷方法传递。

(15) 定型安装设备必须遵守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非定型安装设施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刷度、稳定性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拼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正式吊装前应经试吊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

(16) 吊装作业应缓起、缓落、缓转,并应使用缆绳控制构件,保持平稳。控制缆绳应质地坚固;系绳位置应正确;系点应牢固;持绳人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持绳人员应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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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记录人:年 月 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与管渠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方

交底人

接收方

接收人

交底内容:

(17) 安装盖板就位应平稳,每侧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壁板上支搭盖板;管渠、检查井等敞口部位必须盖牢或国挡;盖板固定牢固后,应及时将吊环突起部分切割或弯平;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安的盖板上倒退行走。

(18) 安装预制壁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柔性杯口宜采用冷作业密封胶泥,作业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 壁板与基础采用钢件焊接连接时,必须待连接件焊接牢固后,方可摘钩。

3) 壁板安装就位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填注杯日和壁板接缝处的填料。

4) 杯口或壁板接缝采用混凝土(砂浆) 时,其终凝后应立即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养护。

5) 管渠壁板采用支撑器临时固定时,应待板缝和杯口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器。

6) 池壁杯口的填注应视杯口的性质、施加预应力工艺的要求,依设计和施工设计规定的程序实施。

7) 使用空气压缩机(气泵)清除异物时,机械应设工作棚,周围应设护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8) 杯口或接缝混凝土(砂浆) 填注完毕,混凝土(砂浆) 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振动或承受外力,严禁松动楔块、拆除临时支撑。

9) 壁板与基础采用杯口连接时,安装前应清除杯口中的杂物、污物;壁板就位后,每侧应各放两个楔块固定,待临时支撑牢固后方可摘钩。

(1)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并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养护区的孔洞必须盖牢。

2) 水地采用蓄水养护,应采取防溺水措施。

3) 养护用覆盖材料应具有阻燃性。混凝土养护完成后的覆盖材料应及时清理,集中至指定地点存放。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

4) 作业中,养护与测温人员应选择安全行走路线;夜间照明必须充足;使用便桥、作业平台、斜道等时,必须搭设牢固。

5) 水养护时用水应适量,不得造成施工场地积水;拉移输水胶管应顺直,不得扭结,不得倒退行走;现场应设养护用配水管线,其敷设不得影响人员、车辆和施工安全。

6) 使用前应检查电热毯,确认完好、不漏电;养护完毕必须及时断电、拆除电缆,并放至指定地点;电热毯上面不得承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严禁折叠;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周围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

7) 养护混凝土应使用低压饱和蒸汽;加热用的蒸汽管路应使用保温材料包裹;管路布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现场预制构件在养护他内养护时,禁止作业人员在混凝土养护地边上站立、行走;养护他的盖板、孔洞应盖牢、盖严,严防失足跌落;封闭养护地前应鸣笛示警,确认池内无人滞留,方可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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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记录人:

第7篇 装配式混凝土拱桥:安全技术交底

1. 悬吊设施和起重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经试运转、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卧式预制桁架,拱片起吊前应对其薄弱部位采取临时加固措施;起吊过程中应保持各点受力均匀,拱片保持平面状态,不得扭曲。

3. 安装前,墩、台、支承结构和预制构件应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且混凝土强度达到允许吊装强度,方可吊装。

4. 拱圈、拱肋采用无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肋分段吊装时,除拱顶段外,每段拱肋应各设一组扣索悬挂。

(2) 拱圈跨径大于80m,或横向稳定系数小于4时,应采取双基肋或多基肋合拢。

(3) 多孔拱桥吊装宜由桥台或单向推力墩开始依次进行,并应遵守设计加载程序规定。

(4) 中小跨拱圈、拱肋分两段或整根吊装时,如横向稳定系数大于4(含),可单肋合拢。

(5) 拱肋分段吊装,应待吊装段与已就位段连接后,并设扣索和风缆临时固定后方可摘除起重索。

(6) 起重设备、设施应经过施工设计确定,施工前应根据河床、地形、跨径、吊装设备等情况选择合理方案。

(7) 各拱肋松索前,拱轴线位置和各接头位置应经校正符合设计要求;松索应自拱脚向拱顶进行,先松拱脚段扣索一次,然后按比例、对称、均匀进行;每次松索应监测拱轴线平面的垂直度和接头高程,防止非对称变形造成的拱肋失稳;合拢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宜在气温接近年平均气温时合拢。

(8) 扣索、扣架应布置合理,扣架底座应与墩、台固定,扣架顶部应设风缆,扣索、扣架的强度和稳定性应经验算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各扣索位置必须与所吊拱肋在同一竖直面内。

(9) 拱肋分段吊装,由扣索悬挂时,必须设风缆。每对风缆与拱肋水平投影的夹角不宜小于50°;拱肋分三段或五段拼装时,至少应保持两根基肋设置固定风缆;固定风缆应待全孔合拢、横系梁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撤除。

(10) 缆索吊机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吊机组装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并经试运转、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承重主索、塔架、索鞍、风缆、地锚等设施的强度和稳定性与地基承载力均应按有关规定验算,确认安全。

3) 塔架应设风缆,风缆地端必须系在地锚上,严禁与电杆、树木、脚手架和建(构)筑物相连。风缆不得少于3根,其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

5. 拱圈、拱肋采用少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拱肋分段吊装到支架上后,应及时安设支撑和横向联系。

(2) 支架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且不得受冲刷、冻胀影响。

(3) 分段拱肋的接头与合拢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并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拱圈横系梁宜与接头混凝土一并浇筑。

(4) 支架结构设计应满足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阶段最大荷载组合的要求。支架顶部的落架装置应能够满足多次落架的需要。

(5) 支架卸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架卸落宜分次逐渐进行。

2) 台后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定。

3) 已合拢的拱圈,经检查混凝土强度和拱轴线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卸落。

4) 拱肋接头和横系梁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或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卸落。

5) 卸落支架时应对拱圈变形、墩台变位进行观测,若超过设计规定应及时与设计商定加固措施,并形成文件。

6) 多跨拱桥应在所有孔的拱肋合拢后落架,若需提前落架,必须验算,确认桥墩能承受不平衡推力,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

装配式技术交底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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