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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塔吊安全技术交底表
交底内容: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肓、矫正视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痢,眩晕、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准做司机。
2、司机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机械维修、保养、力学基础知识、电控系统操作与安全知识、钢丝绳子的选择、使用知识、起重信号,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经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开机。
3、司机操作前,须检查电流、电压是否正常、电缆是否老化,破裂、漏电的毛病,配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操作的控制动作手柄(或按扭)是否灵敏可靠,主机、卷扬机、电动机,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杂音、温升、润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动是否可靠,定位是否准确,旋转塔臂、制动是否平稳可靠、齿轮与内齿轮配合是否正常,有无润滑油脂、旋转电机是否正常。
5、检查起重钢丝绳子、小跑车往复钢丝绳有无断丝、锈蚀、磨损、扭曲变形等的情况,是否符合使用标准要求,钢丝绳的固定端有无松动,挂稳夹紧,导轮转达动是否良好,有无润滑油脂。
6、检查吊落钢丝绳是否符合使用标准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险扣是否完整,吊物时有无挂紧,保险扣有无扣紧。
7、操作司机与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起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联系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8、起重高空作业,遇六级风力以上,应停止作业。
9、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10、严禁酒后操作。
11、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12、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13、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看报章杂志开小差,离开工作岗位。
14、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 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15、 工作完毕,做好换班交接记录,并将电源开关锁好
第2篇 塔吊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塔吊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吊安装好后,必须经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操作和指挥工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开机。
3.作业前应检查塔吊的零配件、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4.操作人员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闲人上机。
5.起吊重物时,要先行试吊,做到慢慢起吊,重物离地面50㎝时稍停,待重物稳定后再继续起升,中途停电或人员离岗,各控制器应转到零位,拉闸锁箱。
6.起吊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塔吊禁止做快速回转。
7.塔吊在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时,应暂停使用,大风雨过后应全面检查塔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运行中发现有异常,应停机检修,检修时应拉闸,锁箱并挂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标志牌或设临护人。
9.塔吊的操作工和指挥工必须熟悉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操作工必须服从指挥工指挥,并坚持十不吊原则,上下吊物时均应鸣铃示警。
10.间作业、工作均应有足够的照明、视线清楚。
11.作业完毕,吊钩升到距离起重臂2-3m位置,所有控制器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十字作业,并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和保养的台班记录。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
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1份
第3篇 塔吊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或层次
施工内容
交底项目
塔吊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塔吊安装好后,必须经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操作和指挥工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开机。
3.作业前应检查塔吊的零配件、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调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4.操作人员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闲人上机。
5.起吊重物时,要先行试吊,做到慢慢起吊,重物离地面50㎝时稍停,待重物稳定后再继续起升,中途停电或人员离岗,各控制器应转到零位,拉闸锁箱。
6.起吊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塔吊禁止做快速回转。
7.塔吊在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时,应暂停使用,大风雨过后应全面检查塔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运行中发现有异常,应停机检修,检修时应拉闸,锁箱并挂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标志牌或设临护人。
9.塔吊的操作工和指挥工必须熟悉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操作工必须服从指挥工指挥,并坚持十不吊原则,上下吊物时均应鸣铃示警。
10.夜间作业、工作均应有足够的照明、视线清楚。
11.作业完毕,吊钩升到距离起重臂2-3m位置,所有控制器转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十字作业,并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和保养的台班记录。
交底人
被交底人
项目
负责人
执
行
情
况
安全员:年月日
第4篇 塔吊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
2、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3、路基处理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4、路轨的铺设必须符合塔机的设计和安全规定。
5、认真做好对塔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6、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
7、检查绳索、电气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8、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起板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10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就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为可靠。
11、起板起重臂时,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解除,名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12、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高速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13、补充交底内容:
第5篇 新基地塔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 烟台市红旗置业厂区 | 交底部位 | 塔吊 |
交底地点 | 施工现场 | 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塔式起重机安拆交底内容: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塔式起重机及同类型的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包括顶升、附着。 2、对拆装工(起重工)的要求 (1)拆装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拆装工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或指定单位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参加起重机拆装作业。 (3)每个拆装工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位必须做到: ①准确了解其重量; ②吊点位置; ③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④正确地选择吊具和索具。 (4)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戴手套。 (5)拆装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指挥下作业,其它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有使用的钢丝绳、链条、卡环、吊钩及各种吊具和索具按有关规定作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7)起重作业中,不允许把钢丝绳和链条等不同种类的索具混合用于一个重物的捆扎或吊运。 (8)拆装人员如遇身体不适,不得参加高空作业。 3、指挥人员 (1)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 (2)起重作业中,指挥人员是唯一的发布号令者,严禁无证人员指挥。 (3)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佩带有“指挥”案的袖标。 (4)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的性能。 (5)作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台起重机作业时: ①所有指挥人员必须佩带相同标志。 ②各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同一种指挥信号。 ③作业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操作发出指挥信号,严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司机发出指挥信号,其它指挥人员只能相互传递指挥信号。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指挥人员用的通讯设备中,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 烟台市红旗置业厂区 | 交底部位 | 塔吊 |
交底地点 | 施工现场 | 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④指挥人员这间必须有良好的配合,特别是在起重机作业时,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员作业时,相互交接的指挥人员必须事先联系好后方能交接,绝对不允许两个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6)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7)指挥人员在作业中,按有关规定,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8)起重机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9)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工作鞋。 4、指信号的要求 (1)起重作业中所用的各种指挥信号及通讯种类必须符合gb5082-85规定的要求。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2)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可辩,随时都可以传递指挥信号。 (3)作业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相互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号种类。 (4)不准中途改用未经约定的指挥信号种类,在需要更换时,必须使起重机停止运转,指挥人员与司机取得联系,并经双方认可后更换。 (5)作业中,各种指挥信号可单独使用,也可两种信号配合使用。 5、对电工及操作者的要求 (1)电器部分的拆装,必须由持上岗证的电工进行,严禁他人拆装。 (2)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用电要求。 (3)塔吊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拆装作业前、中、后,拆装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程工作 6.1工作前 (1)拆装作业前,拆装负责人必须对所有拆装人员先公布拆装方案,后进行安全技术交代和作业进度交底及人员分工等。 (2)拆装负责人要向塔吊机长了解塔机技术情况等。 (3)对轨道路基或预埋基础进行验收(包括地耐力、平整度、垂直度、砼标号及预埋基础图)。 (4)拆安负责人要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各种吊具索具作认真检查,不符合标准严禁使用。 (5)拆安负责人指挥正式指挥人担任指挥工作并与司机约定采用的指挥信号种类。 (6)作业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对身体不适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 烟台市红旗置业厂区 | 交底部位 | 塔吊 |
交底地点 | 施工现场 | 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人员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8)拆装人员必须了解下列指示: ①了解起重机的性能和工作任务及安全交底。 ②必须详细了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安装机拆卸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拆装程序作改动。 ③起重机拼装或解体,各部件相连处采用连接形式和使用的连接件的尺寸、规格及要求。对有润滑要求的螺栓需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润滑。 ④了解每个拆装件的重量和吊点 (9)起重机司机应保证塔吊技术状况良好,做好制动器、钢丝绳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2工作中: (1)起重机司机,只服从指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 (2)作业中有两个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不得操作。只有一个指挥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 (3)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分,严防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的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4)必须按拆装工艺作业,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 (5)在安装或拆卸带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起重机时,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可读数的工具。 (7)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各部的销、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零部件装齐。 6.3工作后: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必须使各工作机构工作正常。 (2)对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调试,保证灵敏可靠。 (3)把起重机停放在不防碍回转的位置,松开回转制动,进入风标效应。如起重要在回转范围内有障碍物,要将大臂与建筑物用绳索拉结,以防与周围建筑物干涉。 (4)小车变帽起重机要把小车开到规定位置,吊钩开至最高点。 (5)各控制器回零,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收好工具。 (6)拆装负责人负责填写验收表。并与塔机机长、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按验收项目进行验收,符合规定后,予以签字认可。 (7)验收中如发现安装质量问题,由拆装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提出解决方案,由拆装队负责解决,否则塔机不得投入使用。 (8)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其塔身对支承面垂直偏差不大于2‰。 |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 烟台市红旗置业厂区 | 交底部位 | 塔吊 | ||
交底地点 | 施工现场 | 日期 | 2015年10月10日 | ||
7、设备进出场安拆作业对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1)塔式起重要进入施工现场前,设备租出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进场时所需的环境、场地和交通条件,对行走式塔机提供路基铺设方案图。对预埋脚柱式基础,提供厂家施工图纸,以便经理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选择。 (2)对于现场或工程较复杂而造成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程。在安装前必须制定出符合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 (3)现场情况必须满足拆装需要,拆装的辅助设备如汽车起重机等,必须符合起重性能的要求。 (4)轨道辅设或预埋基础施工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5)塔式起重机接地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装置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的电器安全的要求。 (6)拆装塔式起重机的气候条件: ①温度-20℃—+40℃。 ②风力不高于4级风。 ③大雪、大雨、大雾及能风度低情况下不得进行拆装作业。 (7)供电电压浮动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5%。 (8)起重机在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 |||||
施工单位: | 盖章 | ||||
交底人; | |||||
接受交底人; |
第6篇 塔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第7篇 施工机具塔吊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岚山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
施工单位
青 岛 建 设 集 团
施工机具名称: 塔吊
交底内容:
1.塔吊安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必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规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相互配合,所有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操作前应检查个安全装置时间欧齐全有效,第一次吊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的高度,要先试吊,做到慢慢起吊,物件离地面500mm左右时稍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6.对吊装所用的钢丝绳、卡环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的要及时更新。
7.随时检查电缆、电体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件必须采取“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用电机必须与机件作保护接零。
8.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章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9.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下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0.提升重物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不准超载作业。
11.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12.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时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过大发生危险。
13.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禁止作业,将吊钩升起来夹好机钳,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吊钩落下与轨道拉紧,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附近的建筑物上。
14.起吊时起重臂的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构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5.塔吊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开关上锁。
交底人:
年月日
接底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