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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第2篇消防工程安装的技术交底 第3篇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第4篇室内给排水消防工程预留预埋施工技术交底 第5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6篇消防工程现场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第7篇消防工程安装通用技术交底 第8篇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9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第10篇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 在拉设临时用电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必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防止电线被车碾、物压;
3.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好无损,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jgj46-2005标准规定,严禁一闸多用,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配置;
4. 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5. 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6. 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在操作平台上打闹,操作平台上应设置防护栏;
7. 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柄缓缓扳,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8. 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时注意施工顺序,严禁野蛮施工伤害他人;
9. 高空作业时注意临边洞口防护,每人配置一工具包,使用完工具及时放入工具包,防止高空坠物伤害他人;
10.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挂设安全带;
11. 佩戴好自身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
12. 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13. 电气焊作业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动火时必须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
14. 使用外用电梯倒运材料不准多放,严禁人货同时上下;
15.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现场打闹;
被交底人:安全员:
时间:时间:
第2篇 消防工程安装通用技术交底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2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5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2.5.1本市的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外地或外国在本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进京销售审验证书。选用时要审明证书中所列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相符。
2.5.2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及耐火涂料应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2.5.3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5.4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用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5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6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
2.5.7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2.6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2.7 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2.8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2.9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2.10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2.11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验,合格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2.1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提交技术测试报告。
2.13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请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工程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发给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才准许使用,否则,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均不准使用。
第3篇 消防工程安装的技术交底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2.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5 安装的消防产品、机电产品和材料要符合下列条件:
2.5.1 本市的消防厂家,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外地或外国在本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要具有有效期内的进京销售审验证书。选用时要审明证书中所列产品是否与所需产品相符。
2.5.2 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及耐火涂料应有有效的国家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2.5.3 消防电子产品要具有有效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5.4 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用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5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线电缆、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标志(长城标志),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
2.5.6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要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
2.5.7 各种主要辅料、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
2.6 选用的机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技术要求,使用强检和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计量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2.7 施工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应作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也应作到持证上岗。
2.8 工程施工中应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关等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2.9 施工中应严格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及有关的图集、厂方资料等施工要求。
2.10 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应作到与工程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建设单位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
2.11 消防工程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验,合格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单。
2.12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提交技术测试报告。
2.13 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送交有关资料,请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消防工程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发给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才准许使用,否则,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均不准使用。
第4篇 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制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
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的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1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动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1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罐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1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1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责任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8、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0、二十四公尺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和设备,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1、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22、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23、严禁在屋面用明火溶化沥青。
特别提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喧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4,严禁酒后上班。
5,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穿风衣。
6,严禁带电作业和违章,违规范安装。
7,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带钉易滑鞋,2米以上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8,电焊作业,现场安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
建设单位;秀山民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交底人;
监理单位; 接受交底人;
施工单位; 接受交底人;
第5篇 消防工程现场设备: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________有限公司2009年 7月 1日编号:
工程名称
_______楼消防工程
交底部分
消防系统设备使用安全交底
共1页
第1页
交底内容:
设备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第1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3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4条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5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7条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8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9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10条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1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12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13条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6篇 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制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
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的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1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动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1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罐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1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1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责任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8、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一平方米配备两只十公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0、二十四公尺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和设备,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1、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22、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23、严禁在屋面用明火溶化沥青。
特别提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本项目部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喧哗。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4,严禁酒后上班。
5,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穿风衣。
6,严禁带电作业和违章,违规范安装。
7,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带钉易滑鞋,2米以上悬空作业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8,电焊作业,现场安装必须佩戴好劳保用品。
建设单位;秀山民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交底人;
监理单位; 接受交底人;
施工单位; 接受交底人;
第7篇 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一.总述
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有观的条例,遵守工地甲方、总包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学习公司的《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技术交底》和《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及其他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
结合我公司施工特点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带钉易滑的鞋。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非特种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6.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8.不懂电气和机械操作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9.施工现场材料做到工完场清,班后不得有垃圾、废料、遗忘材料及工具。
10.严禁酒后上班,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施工现场严禁嘻闹。所有施工人员之间以及与其它施工队伍之间严禁打架闹事。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入厕。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众指挥
14.不准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及工作成果。
15.保持工作场地及仓库整洁,材料、配件及机具等按品名堆码整齐。
16.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要着装整齐,讲文明礼貌。
17.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施工。
18.牢记三不伤害(1、不伤害他人;2、不伤害自己;3、不被他人伤害。)
二.水电工及用电人员
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 对工作面所用线路和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和测试。
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 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6.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e.严禁非机、电人员操作机电
7.水工人员要能熟练操作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设备。
8.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和可靠性
9.操作场地干净整洁、产品要堆放要整齐,不同规格要分类摆放
10.安装管道过程中首先要检查架手架是否牢固可靠,严禁使用没有制动的带轮脚手架,安装时不准蛮干及野蛮操作,要选择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及工艺措施。
11.管道试压时要循序渐进的、缓慢增压,不准一次性和快速将压力加压到试验压力,避免管道、设备损坏和伤及人员。
12.气体灭火在调试时要严格遵守调试程序及有关步骤,无关人员不得逗留现场,非专业及闲杂人员严禁触碰和操作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及部件。
三.焊工人员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3.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四、电焊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电焊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防雨、砸棚、电焊机底部应垫防潮物,并在固定的焊机旁配备防火器材;
2.焊机本身防护罩配有漏电保护节能器,零部件齐全,接、拆电源应有专业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动电),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线不得超过30米;
3.在焊接时输出、输入线压接牢固,防止烧坏焊机的各部位,不得借用其它的金属导体替代地线,双线必须到位,防止触电;
4.高空焊接时施工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设置好承接焊碴坠落的容器,防止高温焊碴凌空飘落引发火灾,把下方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清理干净,有防火设施和专人看火,手续齐全有效;
5.在较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进风的房间内时,除采取非机电防护外,应特注意通风换气;
6.雨天、雪天、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使用电气焊,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有防护棚;
7.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可靠的接地;
9.焊接完工时一定要对焊接机进行检查,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第8篇 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
2. 在拉设临时用电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必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防止电线被车碾、物压;
3. 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好无损,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jgj46-2005标准规定,严禁一闸多用,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配置;
4. 所有移动工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5. 使用切割机时,首先检查防护罩是否完整,后部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机不得代替砂轮磨物,严禁用切割机切割麻丝和木块;
6. 在高梯、脚手架上装接管道时,必须注意立足点牢固性。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在操作平台上打闹,操作平台上应设置防护栏;
7. 用管子钳装接管时,要一手按住钳柄缓缓扳,不可用双手拿住钳柄大力扳,防止齿口打滑失控坠落;
8. 与其他工种交叉作业时注意施工顺序,严禁野蛮施工伤害他人;
9. 高空作业时注意临边洞口防护,每人配置一工具包,使用完工具及时放入工具包,防止高空坠物伤害他人;
10.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临边洞口作业必须挂设安全带;
11. 佩戴好自身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等;
12. 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13. 电气焊作业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动火时必须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
14. 使用外用电梯倒运材料不准多放,严禁人货同时上下;
15.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现场打闹;
被交底人: 安全员:
时间: 时间:
第9篇 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一.总述
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有观的条例,遵守工地甲方、总包及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并学习公司的《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技术交底》和《消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及其他相应的公司管理制度。
结合我公司施工特点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带钉易滑的鞋。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非特种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6.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
8.不懂电气和机械操作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9.施工现场材料做到工完场清,班后不得有垃圾、废料、遗忘材料及工具。
10.严禁酒后上班,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施工现场严禁嘻闹。所有施工人员之间以及与其它施工队伍之间严禁打架闹事。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大小便入厕。
1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众指挥
14.不准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及工作成果。
15.保持工作场地及仓库整洁,材料、配件及机具等按品名堆码整齐。
16.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要着装整齐,讲文明礼貌。
17.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施工。
18.牢记三不伤害(1、不伤害他人;2、不伤害自己;3、不被他人伤害。)
二.水电工及用电人员
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 对工作面所用线路和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和测试。
4.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5. 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6.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e.严禁非机、电人员操作机电
7.水工人员要能熟练操作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设备。
8.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和可靠性
9.操作场地干净整洁、产品要堆放要整齐,不同规格要分类摆放
10.安装管道过程中首先要检查架手架是否牢固可靠,严禁使用没有制动的带轮脚手架,安装时不准蛮干及野蛮操作,要选择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及工艺措施。
11.管道试压时要循序渐进的、缓慢增压,不准一次性和快速将压力加压到试验压力,避免管道、设备损坏和伤及人员。
12.气体灭火在调试时要严格遵守调试程序及有关步骤,无关人员不得逗留现场,非专业及闲杂人员严禁触碰和操作系统中的各种设备及部件。
三.焊工人员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e.更换保险装置时;
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
11.焊工高处作业时:
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
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
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
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3.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
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
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
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
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
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四、电焊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电焊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防雨、砸棚、电焊机底部应垫防潮物,并在固定的焊机旁配备防火器材;
2.焊机本身防护罩配有漏电保护节能器,零部件齐全,接、拆电源应有专业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动电),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线不得超过30米;
3.在焊接时输出、输入线压接牢固,防止烧坏焊机的各部位,不得借用其它的金属导体替代地线,双线必须到位,防止触电;
4.高空焊接时施工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设置好承接焊碴坠落的容器,防止高温焊碴凌空飘落引发火灾,把下方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清理干净,有防火设施和专人看火,手续齐全有效;
5.在较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进风的房间内时,除采取非机电防护外,应特注意通风换气;
6.雨天、雪天、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使用电气焊,因特殊情况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有防护棚;
7.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可靠的接地;
9.焊接完工时一定要对焊接机进行检查,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第10篇 室内给排水消防工程预留预埋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b座教学楼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
交底日期
2022-12-11
分项工程
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的预留预埋
交底记录:
一、主要材料及其要求
1.钢套管所用管材为无缝钢管,管材材质应合格,并有合格证,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凹凸不平等现象。
2.防水套管止水环采用10㎜厚钢板,钢板表面应光洁,无严重锈蚀现象。
二、主要机具
1.无齿锯、电焊机、气焊工具。
2.水平尺、盒尺、手锤、细线等。
三、作业条件
1.穿墙套管(或防水套管)应在墙体钢筋绑扎完后,墙体模板支设之前进行。
2.楼板预埋套管应在楼板模板支设完后,用红丹漆在模板上画出钢套管的位置和大小,待楼板钢筋铺设完成后再把钢套管固定于钢筋上。
3.楼板预留管洞应在楼板模板支设后在模板上画出预留的大小位置,钢筋绑扎完后再放入预留洞模具。
四、工艺流程
1.防水套管安装
加工钢套管→加焊止水环→套管填塞→标定防水套管安装的平面位置、标高→焊接固定钢套管→防水套管周围钢筋加强→看护套管→清理套管。
2.普通钢套管安装
预留洞模具采用钢管,并在钢管顶端内焊接提手。
3.楼板预留管洞
测定楼板预留管洞的位置→用红丹漆画出预埋洞的大小、位置→放入预留洞模具→拔出模具、清理洞口。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工程名称
b座教学楼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
交底日期
2022-12-11
分项工程
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的预留预埋
交底记录:
五、具体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 预留洞
1.1 预留洞模具采用钢管。
1.2顶板模板支设完后,在顶板模板上用红丹漆画出预留洞的大小位置,以便于板筋绑扎时能采取避让和加强措施。
1.3 钢筋绑扎完成后,把预留洞模具(钢管外表涂刷机油并焊接提手)放在画圈位置,用16#铅丝与钢筋固定。
1.4混凝土浇注时应派专人看护模具,使其不得移位。
1.5 混凝土达到一定的强度后(一般7小时后)拔出预留洞模具,清理洞口。
1.6 预留孔洞比管道套管大一号。
2.套管安装
2.1刚性防水套管安装见下图
2.2普通套管采用钢套管,大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
2.3 用无齿锯或气割工具割断要加工钢套管。
2.4 在钢套管上焊接止水环,止水环采用10㎜厚钢板加工而成。内环直径大于套管外径2-4㎜,外径比内径大100-200㎜焊接应严密,没有漏洞、砂眼、气孔等现象。
2.5 在套管内填塞黄泥拌锯末,填塞应结实。
2.6 把套管运到安装地点,测定套管安装的准确位置。并把钢套管点焊固定于已绑扎好的钢筋上。注意套管的水平、平整、垂直于墙体或顶板,套管两头与墙体表面平齐。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工程名称
b座教学楼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
交底日期
2022-12-11
分项工程
室内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的预留预埋
交底记录:
六、质量保证
1.套管的长度应与墙体厚度相同,墙体厚度短,易将套管埋没。
2.焊接套管应牢固,以免被捣棒振动脱落。
3.套管表面应光洁、不得涂刷防锈漆。
4.套管、管洞的大小、位置施工班组核准后,由技术员复核,再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七、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短裤或者赤膊、光背进入现场。
2、严禁班前、班中喝酒。
3、焊工必须持焊工操作证上岗作业,不得无证上岗。
4、高空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派专人监护。
5、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先切断电源,不得手持焊把线爬梯登高。
6、班组内部人员发生争执,或与其它专业施工人员发生争执时,不得打架闹事,必须先报知项目管理人员。
7、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机机具的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保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