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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矿山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助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协助科长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的安全事项和工作。
第2篇 矿山工程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任真履行工会条例和劳动卫生条例。
二、认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好群众监督工作,积极召开对安全管理的评比会议。
三、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群防群制,防治结合的方针,监督检查职工安全生产、防毒、防尘、防职业病危害及自我保护的工作落实。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抓好施工现场的宣传工作牵头抓好企业的施工现象的形象化建设工作。
五、督促和检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制度的落实和工地的民主管理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及行业的各项安全生产配训、考核活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
第3篇 矿山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矿山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2
1)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协助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的隐患问题。
3)领导组织安全科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工人入厂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检查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和矿山采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6)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拟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7)组织协调矿山安全和生产、技术之间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及其它安全会议,布置安排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第4篇 矿山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绞车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小绞车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小绞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常识。小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三无”(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
第3条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违章作业。
第4条 必须熟悉小绞车、相关电器设备、信号通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钢丝绳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设备完好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按司机“应知、应会”的标准要求,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并能提出维修和调整意见。
第5条 熟悉并掌握所用斜巷小绞车运行线路状况、安全装备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规定的牵引车数等。
第6条 操作前要对绞车的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持“五不开车”(绞车不完好不开车,钢丝绳不完好不开车,安全设施装备、信号不齐全不开车,超挂车不开车,信号不清不开车),并做好试车空运转,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带病运转或强行开车;确认周围巷道安全无隐患后,方可开机运转。
第7条 必须坚守岗位,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和信号发送规定,听清信号,联系准确,精心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8条 绞车司机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在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绞车和钢丝绳的运转情况,当绞车或钢丝绳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处理,并汇报队值班人员。
第9条 根据不同状况合理掌握车速,严禁过卷过放、停车不到位、轧绳;严禁放飞车、不带电松车、余绳松车;严禁拉空钩头;严禁小绞车强拉硬拽,中途停车处理掉道、斜巷施工等,要坚守岗位,手不离手把,明确约定信号。
第10条 对拉绞车要密切联络,互相配合,同步协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11条 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负责钢丝绳当班检查,坚持工作完毕后的停电闭锁制度,交接班时,将设备质量、运行情况和问题交接清楚。
第12条 特殊物料的运输执行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第13条 保证绞车周围清洁,不得有杂物及障碍物,保证安全开车。
第14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绞车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小绞车司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 小绞车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小绞车司机应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小绞车司机应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小绞车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20条 小绞车司机对个人工作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第21条 小绞车司机对施工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22条 小绞车司机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23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接责任。
第24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25条 对因检查不细未能发现机械故障,带病作业导致的机电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第26条 熟悉小绞车的结构和性能,按照《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地操作掘进机,正确判断和处理掘进机常见的故障。
第27条 对未严格执行小绞车的维修保养制度,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5篇 矿山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2、对本队的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达标竞赛等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制定本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4、处理事故时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根据处理事故方案,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统一指挥战斗行动。
第6篇 非煤矿山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监机构的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合同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
9、建立制定并执行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10、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负责批准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目标;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定期管理评审。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总经理年度内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年度内安全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7篇 矿山工程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标段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实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对班组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保护事故现场,协助调查处理。并积极组织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对事故现场人员实施抢救。
第六条经常开展卫生大检查特别是对临建宿舍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季节性疾病和流行性疾病要组织职工科学预防,积极治疗和定期进行体检。
第8篇 矿山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2、对本队的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达标竞赛等工作全面负责。
3、组织制定本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
4、处理事故时参加抢救指挥部工作,根据处理事故方案,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统一指挥战斗行动。
第9篇 矿山工程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检对各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10篇 矿山铁路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及铁道部《技规》、《行规》、《安规》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畅通无阻,实现安全运输。
2、负责集团公司各生产矿和矿区铁路专用线、口泉、云冈沟226.274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以及两条沟各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的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存在影响人身安全和设备、行车安全的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并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对铁路专用线四台110千伏牵引变电所、27.5千伏接触网及特种设备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全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月度、季度设备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设备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措施,并及时整改和解决,保证行车安全。
7、负责推动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实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铁路维修系统各种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
8、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实施集团公司铁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9、负责地方矿的线路、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等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公司铁路专用线车站房屋和家属住宅的维修及供水、供电、供暖等各项工作,为铁路运输部门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运输。
11、负责全公司的业务保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行。
第11篇 矿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者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参加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参加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第12篇 矿山工程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三、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四、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间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五、负责组织衙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八、负责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
九、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签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动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第13篇 矿山工程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审批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四、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 、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灰尘、噪音、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职业病的项目制定具体措施,提出整改方案。
六、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14篇 矿山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第15篇 矿山工程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厂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四、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五、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工作。
六、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七、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