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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司泵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爱护维护好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的清洁整齐。
2、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3、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开泵时要精力集中,时刻注意设备运行和仪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上班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不准睡觉。
5、努力学习,提高自己技术操作水平,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保管好工具、器材、配件,并积极参加设备的维修,试运行和验收工作。
7、认真填写运行、检修和事故登记记录。
8、在汛期,根据不同的涌水量和排水时间、地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第2篇 采煤队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矿长领导下,对本队及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2、根据矿总体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
3、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使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参加新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生产。
5、新工作面投产前,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安排上岗。
6、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挥。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面安全生产动态,遇到地质变化,发现顶底板异常等问题,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月底进行总结,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9、按照生产标准,检查验收工程生产,对不合格工程令其返工。
10、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11、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和讨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熟悉并组织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
13、关心职工生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职工宿舍与职工谈心交朋友,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
14、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3篇 机电运输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运输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
负责机电运输系统安装、操作、维护、修理、搬运、拆除机电、运输设备、管线等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2、制订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提出机电运输方面安全计错措工程的安排意见,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3、制订并不断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在审查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和组织准备工作。
6、参加矿井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标准化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7、深入现场开展业务保安检查,解决本系统内重大安全隐患。
8、参加新水平、采区和新工作面的验收。
9、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10、发生事故时,安排人员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4篇 机电运输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5篇 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矿长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应急管理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3、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计划
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
2、组织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九、组织保障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审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依法对矿井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3、督促矿井依法生产和建设。
4、矿井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6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电运输科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运输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
负责机电运输系统安装、操作、维护、修理、搬运、拆除机电、运输设备、管线等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2、制订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提出机电运输方面安全计错措工程的安排意见,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3、制订并不断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在审查机电设备检修计划的同时,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和组织准备工作。
6、参加矿井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标准化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7、深入现场开展业务保安检查,解决本系统内重大安全隐患。
8、参加新水平、采区和新工作面的验收。
9、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10、发生事故时,安排人员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7篇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调度室的业务保安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调度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井下,了解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掌握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配合生产处搞好采掘衔接,保证安全生产。
5、负责组织落实夏季“三防”、冬季“四防”工作。
6、负责矿井生产、电力调配、物质设备等方面的合理调配工作。
7、负责抓好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及时组织指挥抢救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8篇 地测防治水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9篇 井口管理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对井口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
2、提前40分钟到值班室听安排、领任务,开好坑口会,对井口装卸物料、设备,严格按作业秩序操作并指挥到位,做到安全装卸。
3、接班时接严,交班时交清,交接不清人不走,对常用工具交接清楚,当班损坏者,立即整修(换)后交班。
4、接班后对钢丝绳、箕斗(罐笼)、井口周围进行详细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若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值班室及主管领导,协调解决整改。
第10篇 井下供配电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系统安全。
4、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与本硐室无关的人员入内。
5、认真填写各自记录,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准在硐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运行。
7、掌握设备状态,观察仪表变化情况,坚持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11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审批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7、审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8、审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9、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0、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
11、检查指导矿井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2、检查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4、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
15、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7、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2、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12篇 通风安全科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矿井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奖罚。
3、组织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处理安全隐患。
4、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管理生产标准化工作,对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6、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
7、组织新水平、新采区安全设施验收。
8、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矿井及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9、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0、抓好矿山救护建设工作。
11、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2、组织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4、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15、主持编制全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衡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6、负责组织并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7、负责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1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生产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9、加强“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20、负责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21、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22、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13篇 班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班长即为本班安全应急管理第一负责人。对本班员工在生产中应急管理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坚持派班制度,进行安全交底,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本班待处理的问题要详细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针对各自不同的作业性质,严格执行各自不同的应急管理知识,坚持标准维护好本班组施工区域内的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和安全设施,搞好作业场所的文明生产。
4、及时检查处理事故隐患,遇有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发现违章作业者,未按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处置者停止其作业,进行教育,对教育无效者,建议领导处理。
5、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应急管理制度和现场处置方案,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实行班中“三检查”,即:作业前查安全环境、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况;作业中查人的安全行为;作业结束时查人员撤离和工器具放置情况。
7、参加所在单位应急管理活动,结合实际指导员工学习应急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8、积极主动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收集好事故发生经过材料,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9、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应急管理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安全活动台账。
10、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作业区以确保安全。
11、负责每天班前、班申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应急管理教育。
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作业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作业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制止。
13、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作业区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措施,对班组发生的事故险情和违章行为,做到放过和百分之百的处理。
第14篇 电力检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五个方面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顾成琪
副组长:胡建平 朱长宏
陆轶尧
成 员:王炳旭 朱世春
魏 峰 朱铭礼
王国强 马建平
陈瑞华 季先忠
赵志强 陆 琦
戴国新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公司各职能、生产和服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二) 贯彻落实总公司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三) 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四) 研究本单位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五)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
(六) 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七) 报告、发布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七条 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着重开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专项监督,协调好公司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第八条 各部门应建立应急保证体系。运行(留守)、保卫部门应24小时值班,监控设备运行和区域安保工作;维护、物资部门应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设备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 应急预案编制范围
各部门在以下应急预案体系主框架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一) 应急预案(3个)
1. 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2.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人身伤亡处置方案(8个)
1.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人身窒息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5.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中毒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8.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上述3个应急预案、8个处置方案此外适用于部门的其他单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由各部门结合自身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编制,报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准备工作,立足本单位应急管理基础和现状,明确应急预案的目标、范围、定位、框架等。在机构设置、预案流程、职责划分等具体环节,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 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注意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客观评价本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二条 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安全生产特点及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写格式规范、统一,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编制规范的框架结构。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预案评审。内部适用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需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各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变化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及时评估和改进预案内容,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修订,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保证应急预案正确、完备和有效。
第四章 应急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 各部门利用现有条件,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上传下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积极参与公司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 公司应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八条 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管理。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 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针对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台风洪涝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第二十四条 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与整改。
第六章 应急实施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公司有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预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七条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生产。恢复生产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确保抢修人员安全。安监人员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八条 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15篇 地质测量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矿井地质测量专业业务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业务管理包括: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矿山测量、储量管理等项工作。业务保安包括:矿井测量贯通、地质预报、瓦斯地质预报等。
3、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负责本部的业务保安工作。
4、组织制定矿井地质测量专业的技术规定、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并参与地质测量专业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地质测量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抓好地质测量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地质测量专业工作动态,对业务保安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基层解决地质测量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8、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订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专业业务保安负全面责任。
10、负责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对矿井水灾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规定,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12、制订矿井防治水工程计划,提出防治水装备和技措项目计划,并督促落实。
13、每月开展一次水害预测预报。
14、组织审查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安全措施。
15、参加矿安全检查,并经常检查、督促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生产。
16、收集、积累、分析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组织开展防治水技术科研攻关,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水患问题。
17、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的投产验收,对防治水工程进行把关。
18、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组织制订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9、发生水灾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水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