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者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安全生产

市安全生产15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17:33:13 查看人数:87
  • 目录

市安全生产

第1篇 市政项目组安全生产责任

(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2)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处理。

(3) 组织开展文明生产、文明作业活动,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4) 安排和总结新科技进步项目、试验项目的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措施的制定、检查落实)。

(5)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等安全活动,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表扬和批评,组织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事故报告时抄送安全技术部。

(6) 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7) 负责把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之一,对由于市政管施工导致的因工伤亡事故负责;对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8) 负责制订大型工程施工方案,且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方案。

(9) 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施工。

(10) 纠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1) 做好本项目组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12) 督促生产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3) 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执行。

(14) 负责员工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15) 对市政项目组各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2篇 北京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公众参与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b)、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安全操作规程 b.危险因素 c.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a)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a.行业 b.地方 c.企业

3.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a)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a.立即 b.限期 c.按领导指令

4.《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a)。

a.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c.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5.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c)标准。

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 c.职业卫生

6.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a),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 c.如实提供

7. 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3个,即(a)。

a.口、鼻、耳 b.食物、空气、水 c.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8. 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发生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疾病的总称。当作业地点气温(a)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a.≥36℃ b.≥37℃ c.≥40℃

9.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本市安全生产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以(b)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物质技术保障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首都安全发展。

a.生产安全 b.生命安全 c.安全稳定

10.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下列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新增职责(a)

a.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b.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c.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

11.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以及为从业人员办理( c)和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安全生产强制性保险等事项。

a.医疗保险 b.失业保险 c.工伤保险

12.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b)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执行。

a.市级人民政府 b.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3. 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c)次。

a.三 b.二 c.一

14.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c)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上级政府 c.任何单位和个人

15.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b)医疗费用。

a.垫付 b.支付 c.承担

16.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a)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a.及时、准确 b.快速、高效 c.准确、高效

17.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b)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 c.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18.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a)的安全健康。

a.社会公众 b.生产经营单位 c.企业人员

19.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或者举报。查证属实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a)。

a.奖励 b.通报 c.表扬

20.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a)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定期检查、检测。

a.明显 b.安全c.安全警示

2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b)制度。

a.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b.核查、登记c.许可、核查

22.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c),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a.岗位安全责任制 b.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安全操作规程

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c)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a.机动车 b.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c.非本人主要责任

2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a)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a.48 b.36 c.24

25. 根据《国务院23号通知》,我国的“经济发展建立在(b)的基础上。”

a.gdp稳步发展 b.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 c.资金可靠保障

26. 根据《国务院23号通知》, “三违”是指(b)。

a.违反劳动纪律、违规作业、违章指挥

b.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c.违反考勤制度、违反交接班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27. 根据《国务院23号通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五到位”是指(a)。

a.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应急预案

b.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报告、排查治理工具、排查治理程序、治理复查

c.隐患检测、隐患辨识、隐患报告、治理结果、达标销号

28. 根据《国务院23号通知》,企业要深入开展以(a)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a.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b.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达标

c.安全生产培训达标、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达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达标

29. 企业发生险情时,《国务院23号通知》赋予(b)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a.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车间主任

b.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

c.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车间安全员

30. 根据《国务院23号通知》,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为(c)。

a.户籍所在地的人均48-60个月收入

b.事故发生地的人均48-60个月收入

c.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1. 根据《北京市40号通知》,北京市建设发展的目标是(c)。

a.国际大都市

b.现代化城市

c.“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

32. 《北京市40号通知》界定的危险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a)、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

a.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基础设施

b.轨道交通运营、水上运输

c.高空悬吊、地下空间

33.《北京市40号通知》中规定的危险作业有:爆破、吊装、挖掘、建设工程拆除、(a)、临近高压输电线路和各种地下管线、有限空间等

a.高处悬吊 b.井下作业c.水下作业

34. 根据《北京市40号通知》,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a)。

a.停产整顿 b.限期整改c.立即组织培训

35. 根据《北京市40号通知》,安全文化建设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培养和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树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a),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a.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b.安全知识和技能 c.我要安全和事故预防

36. 我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是(c)。

a.110 b.96777c.12350

37. 在应急管理中,(c)阶段的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并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a.预防 b.准备 c.响应

38. 发生手指切断事故后,对断指处理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b)。

a.用水清洗断指后,与伤者一同送往医院

b.用纱布包好,放入清洁的塑料袋中,并将其放入低温环境中,与伤者一同送往医院

c.把断指放入盐水中,与伤者一同送往医院

39. 发现煤气中毒人员,采取以下行动中,急救方法正确的是(a)。

a.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将病人送到新鲜空气环境

b.在现场拨打电话求救

c.在现场马上给伤员做人工呼吸

40.当在居住的楼房中遭遇火灾时,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a)

a.打开门窗,以利用观察火情的发展。

b.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c.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41. 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下列说法中不正确是(c)。

a.禁止用湿手操作开关或插拔电源插头

b.不能用湿手更换灯泡

c.家用电器在正常工作时,可以随意搬动

42. 家用电器着火了,灭火时下面做法不正确的是(b)。

a. 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

b. 要先切断电源,再直接用水灭火。

c. 应及时灭火,要防止爆炸伤人。

43.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的故障车来车方向(c)以外。

a.50米b.100米c.150米

4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b)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a.免除 b.减轻c.抵消

45. 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企业应当至少(a)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a.每月 b.每年c.每季度

46. 发现液化石油气灶上的导气管有裂纹,应(c)。

a.用燃着的打火机查找漏气地方

b.用着的火柴查找漏气地方

c.把肥皂水涂在裂纹处,起泡处就是漏气的地方

47. 市政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a)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a.必须 b.可以c.不必

48. 公共聚集场所发生突发事件被踩倒不能站立时,应采取(b)姿势。

a.平爬地上 b.身体蜷缩成球状,双手抱头c.仰面朝上

49. 遇有雷雨天气时,下列做法中比较危险的是(b)。

a.关闭手机 b.躲在树下c.呆在汽车里

50. 影响人的安全行为的环境因素是(c)。

a.气质、性格、情绪、能力、兴趣等

b.社会知觉、角色、价值观等

c.光亮、气温、气压、温度、风速、空气含氧量等

二、选答题:

请参赛者查找身边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用数码照片记录下来,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12350举报投诉专栏进行网络举报。请您按要求认真填写举报要素并上传照片,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在“举报内容”栏中注明“安全生产竞赛”字样。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如经查属实,将发放不少于200元的现金奖励。

第3篇 z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为我市水利安全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水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站、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要统筹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按照条块结合的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根据分工,将所分管的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能分工将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职责业务范围内及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各单位建立基层网格,作为网格化管理终端节点,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把网格化管理涵盖到每个点,各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的责任人。

四、实施方法

1.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为基本单元,结合基本单元承担业务、职责的安全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划分并建立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区。

2.每个安全管理责任区要确定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全面掌握责任区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积极部署、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区的安全工作,并对责任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

3.编制基本单元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等。

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抓好责任区的安全工作。

五、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安全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本局、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局长为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并负责监督指导所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单位(下属单位、科站)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和各自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行业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领导要经常检查责任区内重点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统筹安排,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图(表)报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对隐患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4篇 城市污水提升泵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本岗位各项操作规程。

2、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洗眼器等。

3、参加班组、车间、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培训教育。

4、按时认真进行岗位工艺、设备、安全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岗位所属物品,并完好交接。

6、发生事故及时向当班班长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7、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原因分析会,采取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

8、积极参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第5篇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佛山市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2.2市安委会职责

2.3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2.4日常管理机构

2.5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2.6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3.2预警行动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指挥和协调

4.3紧急处置

4.4医疗卫生救助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4.9信息发布

4.10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保险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5监督检查

7附则

7.1响应分级标准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与其它城市的沟通与协作

7.5预案解释部门

7.6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6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各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政府认为需要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由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110指挥中心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有关救援力量等。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2市安委会职责

市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佛山军分区和武警佛山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市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市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为:(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4)负责调查、掌握各类应急资源情况。(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7)负责建立、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专家组,为事故应急的决策提供支持。(8)承担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市110指挥中心职责

市110指挥中心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接报警工作;先期警力、装备调配和灾情通报相关单位工作;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等。

2.5部门(机构)职责

2.5.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组织协调分工:

(1)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2)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

(3)建筑工程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

(4)燃气等城市共用事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5)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佛山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

(6)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

(7)急性中毒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

(8)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5.2协同配合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指挥,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佛山海事局负责指挥。武警佛山支队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2)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支队根据有关地区、部门的请求,组织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援助等工作。

(3)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为全市各级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4)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5)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和外经贸局组织协调,以市经贸局为主。

(6)应急救援的供水、供电、通讯由供水、供电、通讯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和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

(8)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9)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处置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10)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统一协调。

(11)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预案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需要其他部门增援和配合时,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6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各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政府。

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市110指挥中心,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安会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市110指挥中心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如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市港澳办、台办、外事办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如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上报市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3.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特别严重情况下建议市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响应分级标准见7.1。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响应行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区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l市有关部门的响应

三级响应时,市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市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1.2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各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照市安委会领导的指示,通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和有关专家赶到市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1.3特殊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或市政府领导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到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或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6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灾难。

(2)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重特大事故灾难。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三级响应后,市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各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2.1市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4.2.2市安委会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向市安委会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通过市安委会协调佛山军分区和武警佛山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行政区、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有关部门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大的报市政府决定。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或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2)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4)指定有关部门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指定有关部门负责治安管理。

(6)企业应与属地政府,社区建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的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有关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

4.9信息发布

在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的统一协调下,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地方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市或各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的区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各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物资的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后,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各区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报的要求,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span>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观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

6.2.5物资保障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民政局和外经贸局负责协调跨区域的救援物资调用。

6.2.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市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应急保障预算的有关规定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提供重大、特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2.9其它支援与保障

应急过程中需要的其它支援与保障,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市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市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机构组织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备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联合演习结束后,向市安委会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6.5监督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一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直接经济损失l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二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三级响应:

(1)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各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四级响应:

发生或者可能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职责和义务的。

(2)瞒报、谎报、迟报等隐瞒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互相推诿、怠于履行职责及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其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4与其它城市的沟通与协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内外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内外救援活动,开展与其它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市政项目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2)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处理。

(3) 组织开展文明生产、文明作业活动,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

(4) 安排和总结新科技进步项目、试验项目的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措施的制定、检查落实)。

(5)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等安全活动,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给予表扬和批评,组织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事故报告时抄送安全技术部。

(6) 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7) 负责把安全工作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之一,对由于质量管理问题导致的因工伤亡事故负责;对由于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8) 负责制订大型工程施工方案,且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方案。

(9) 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施工。

(10) 纠正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1) 做好本项目组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12) 督促生产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13) 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执行。

(14) 负责开展或协助开展员工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15) 对市政项目组及下属各班组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7篇 住宅楼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节   安全目标

一、杜绝既有路场行车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大事故及行车险性事故的发生。

二、无因公伤亡和重大事故、无机械设备、交通重大事故,无火灾事故。

三、年重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创建安全达标样板工地。

第二节   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

第三节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委员会,成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主任、工程技术部主任、物资装备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实现安全目标。

第四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制订安全保证。附图8.4-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图 8.4-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第五节  保证安全生产的一般性措施

一、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

2.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保养作业制度

3.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

4.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5.各种安全标志的协调规则及维护措施

二、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三、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各种教育形式,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四、各级领导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作时,必须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五、认真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讲话、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充分发挥群众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及时处理,作出记录,及时改正,落实到人。

六、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防护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七、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易燃品妥善保管,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完备,水管路,供电线路要畅通,架设正确。施工现场紧张有序,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八、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培训一批义务消防人员,严禁野外用火,必须用火时采取一定隔离防护措施,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易燃物的贮放。

九、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临时结构经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节  各专业施工安全措施一、施工准备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操作细则,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综合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雨天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三、现场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严禁三相三线制。

2.施工临时用电的布置按施工平面图规定架空设置,杆子用干燥木和水泥杆子,上设角铁横担,用绝缘架设。

3.施工用电管理,操作由取得上岗证书的电工担任。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无特殊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本工程属城市电网供电,所有机械设备用电一律采用按地保护和现场重接地保护,接地体一律4×4角铁二根入土深入2.5m,间距2.5m,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联接入接地平线,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头处电焊直径10mm螺栓坚固,绿黄色作业接地线。

5.配电线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0m,箱前及两侧面1米内不准为工作面,门锁应有效,配电箱应作统一编号,并有检查保养记录卡,每十天为一次,按规定作好重复保护接地。

6.移动电箱的距离不大于1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脚手架开关箱一律实行低压36v起动。

7.下杆箱进线,应设塑料管子作滴水弯,引出线应分清。

8.单相电气设备设置照明开关箱,配合单相三线制、插座、并在上方设漏电保护开关,移动电器和灯具一律采用绝缘良好橡皮软线,无接头、无损坏、无碾压现象。

9.各箱内应明显分开'动力'、'照明'、单相电器'电焊'等使用插座熔断器具。

10.做好各项防雷工作。

四、现场施工机械

1.机械开挖中应层次分明,一次成型,运行路线明确,派专人指挥,各种机械和汽车在操作中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施工机械在施工前都应有书面安全交底和安全隐患预防工作交底。

3.机械停工收工时应到安全地带,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七节  保证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安全措施

一、施工前,要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熟悉,调查掌握好 '地下'、'天上'的各类管线和构筑物,测量其距离本工程施工项目的距离、位置和产权单位、种类规格、用途等内容,然后与产权单位共同拟定保护措施。

二、施工的临时电力线布置要在施工区域内,干线引入线要保证做到不得影响周围构筑物和居民安全。

三、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消防规定,做好施工防水防爆工作确保施工场所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第八节  工地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一、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产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措施,建立消防组织。

二、消防工作要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部各级领导亲自挂帅,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管理范围,做到统一计划,合理布置,经常检查,及时总结。

三、施工现场内道路保持畅通,消火栓设明显标志,附近不得堆物,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用。

四、安全使用电气设备要满足防火要求。

五、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场内设吸烟室。

六、加强现场值班,现场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发现,并且马上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第8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2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9篇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平市

一、总则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凡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或受灾50户以上,或水上溢油50吨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要结合本预案的实施制订相应的预案,保证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和实施体制的落实。

二、开平市概况

开平市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西南部,毗邻港澳,是全国著名的华侨之乡、建筑之乡、文化艺术之乡。面积1659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

开平市地处东经120.41度,北纬22.2度。属南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常青,常年平均温度22°c,最高气温达38°c,最低3°c。全年雨量一般在1800-2300毫米之间,多数集中在4月至9月间。

开平市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谷地带倾斜。境内中部有百立山(394米)、百足山(284米)、梁金山(456米)三座孤山鼎立;西北部有天露山山脉沿开平、恩平、新兴三市市界延伸60公里,主峰海拔1250米;南部台山、开平、恩平三市交界处丘陵起伏,最高的牛围山主峰海拔553米。丘陵和台地主要分布在山地的前缘地带,或散布在平原之上,海拔50米以下的平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69%,丘陵面积占29%,山地面积占2%。

开平市水陆交通方便,全市实现了高等级公路网络化,高速公路和国、省、县乡道路纵横交错,公路密度达60公里/平方公里,同时建有国家一级口岸的开平三埠港集装箱码头和保税仓库。

开平市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典型的江南山乡风貌,华侨文化气息浓厚,闻名于世的开平碉楼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开平市工业基础较为雄厚,是中国纺织、中国水龙头和食品三大产业基地市。

三、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

我市比较危险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和场所是交通运输业,化工工业,橡胶行业,矿山石场,人员密集的加工业和商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及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等等。

全市共有液化气储配站共4个,主要分布在开平市塘口镇(塘口气站),水口镇(水口气站),长沙梁金山(金山气站),苍城镇(苍城气站)。

开平市区内没有大型液化气库,只有液化气销售点。

全市共有经营性油库2个,主要分布在开平市荻海(荻海油库),水口镇(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油库)。

工业分布在镇(办事处)及市区周围。纺织、食品制造业集中在市区港口路一带;化工行业分散在长沙、水口、月山、塘口等镇(办事处);人员密集的加工业和商业分散在三埠、长沙、沙冈、水口、苍城、赤坎等镇(办事处)。

四、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以下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二)开平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水上溢油、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

(三)市交通局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横水渡等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四)市水利局负责水库、河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市文化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安全监督管理。

(七)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局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全及液化石油气库、瓶组站销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经济贸易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市经济贸易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开平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石场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市卫生局负责医院及有毒有害生产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和游艺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和校办工厂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五、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特大安全生产应急事故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

(一)指挥中心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1、总指挥:市长

2、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和主管公安、卫生、交通、能源、财政的副市长及发生事故单位的主管市长。

3、成员:市府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市经济贸易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消防大队队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开平海事处处长、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

(二)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前线指挥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消防大队队长

副指挥:市消防大队教导员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卫生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局主管爆炸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市经济贸易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

4、道路交通安全特大事故

正指挥:市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水上溢油事故

正指挥:开平海事处处长

副指挥:市交通局主管安全副局长

开平海事处主管通航防污副处长

6、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市建设局局长

副指挥:武警开平中队中队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

正指挥: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副指挥: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副局长

(三)救援队伍

1、抢险救灾队伍: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武警开平中队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

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公用事业管理局、房产局等单位参加市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开平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开平海事处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专业技能人员组成)。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由市卫生局组织以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市防疫站、市职防所为中心的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3、治安队伍:

由市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区域的治安。

4、联络通讯队伍:

由市电信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障通讯畅通。

5、供用电安全队伍:

由开平供电分公司组织特大事故安全现场供用电安全抢险队伍,保证特大安全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后勤物资供应队伍:

由市发展计划局牵头,物资集团公司、开平石油分公司、商业集团公司、供销社等部门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四)救援实施办法

1、任何部门单位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市政府(电话:2212231)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话:2399883)。

2、“110”接警后,公安维护社会治安队伍须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情况向市抢险救灾总指挥报告。

3、“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展开救护伤员。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并将情况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5、“12395”接警后,海事抢险救灾队伍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抢险救灾总指挥。

6、接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后,武警开平中队、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抢险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抢救人员,视事故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损失。

7、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如特大事故的原因是雷击造成,市气象局应组织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8、市防疫站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9、事故单位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事故单位和其主管单位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问题。

10、市民政局负责死难者的后事处理工作。

11、发生特大事故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新闻公报。

(五)指挥中心职能

1、负责开平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2、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督促公安、消防、武警中队、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4、检查督促各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做好特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5、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立即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报告特大事故情况。

六、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市交通局海事局安全生产责任书

濮阳市交通局海事局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11篇 城市公交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1、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理不到位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安全生产领导组的工作责任内容、责任人要上报、上墙。

2、制定完善城市公交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筹备好处理应急事件必需的相关物资和材料,并组建成立专门应急抢修队伍。

3、定期开展城市公交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好记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4、对所属的车辆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做到车辆行车前、收车后进行自查自检,确保车况完好,保证做到不让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违禁物品上车,不超载、不拒载、不疲劳行使、不酒后开车、不无证开车、严禁“病车”上路。

5、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售票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营运,万无一失。

6、本责任书签订后,如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所属营运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及本责任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确保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节 安全目标

一、杜绝既有路场行车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大事故及行车险性事故的发生。

二、无因公伤亡和重大事故、无机械设备、交通重大事故,无火灾事故。

三、年重伤率控制在5‰以下。

四、创建安全达标样板工地。

第二节 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地建成本工程。

第三节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委员会,成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主任、工程技术部主任、物资装备部主任、财务部主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防范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实现安全目标。

第四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制订安全保证。附图8.4-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图 8.4-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第五节 保证安全生产的一般性措施

一、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

2.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保养作业制度

3.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

4.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5.各种安全标志的协调规则及维护措施

二、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三、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各种教育形式,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四、各级领导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作时,必须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五、认真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讲话、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充分发挥群众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及时处理,作出记录,及时改正,落实到人。

六、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防护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七、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易燃品妥善保管,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完备,水管路,供电线路要畅通,架设正确。施工现场紧张有序,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八、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培训一批义务消防人员,严禁野外用火,必须用火时采取一定隔离防护措施,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易燃物的贮放。

九、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临时结构经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节 各专业施工安全措施一、施工准备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操作细则,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综合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雨天作业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三、现场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严禁三相三线制。

2.施工临时用电的布置按施工平面图规定架空设置,杆子用干燥木和水泥杆子,上设角铁横担,用绝缘架设。

3.施工用电管理,操作由取得上岗证书的电工担任。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无特殊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本工程属城市电网供电,所有机械设备用电一律采用按地保护和现场重接地保护,接地体一律4×4角铁二根入土深入2.5m,间距2.5m,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联接入接地平线,连接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头处电焊直径10mm螺栓坚固,绿黄色作业接地线。

5.配电线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0m,箱前及两侧面1米内不准为工作面,门锁应有效,配电箱应作统一编号,并有检查保养记录卡,每十天为一次,按规定作好重复保护接地。

6.移动电箱的距离不大于1米,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脚手架开关箱一律实行低压36v起动。

7.下杆箱进线,应设塑料管子作滴水弯,引出线应分清。

8.单相电气设备设置照明开关箱,配合单相三线制、插座、并在上方设漏电保护开关,移动电器和灯具一律采用绝缘良好橡皮软线,无接头、无损坏、无碾压现象。

9.各箱内应明显分开'动力'、'照明'、单相电器'电焊'等使用插座熔断器具。

10.做好各项防雷工作。

四、现场施工机械

1.机械开挖中应层次分明,一次成型,运行路线明确,派专人指挥,各种机械和汽车在操作中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2.施工机械在施工前都应有书面安全交底和安全隐患预防工作交底。

3.机械停工收工时应到安全地带,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七节 保证地下管线和周围构筑物、建筑物安全措施

一、施工前,要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熟悉,调查掌握好 '地下'、'天上'的各类管线和构筑物,测量其距离本工程施工项目的距离、位置和产权单位、种类规格、用途等内容,然后与产权单位共同拟定保护措施。

二、施工的临时电力线布置要在施工区域内,干线引入线要保证做到不得影响周围构筑物和居民安全。

三、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消防规定,做好施工防水防爆工作确保施工场所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第八节 工地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一、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产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措施,建立消防组织。

二、消防工作要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项目部各级领导亲自挂帅,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管理范围,做到统一计划,合理布置,经常检查,及时总结。

三、施工现场内道路保持畅通,消火栓设明显标志,附近不得堆物,消防工具不得随意挪用。

四、安全使用电气设备要满足防火要求。

五、现场使用明火作业时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场内设吸烟室。

六、加强现场值班,现场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发现,并且马上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第13篇 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获得长足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但是,瞬息万变的形势对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其面临不少问题,如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乏力、农机车辆违章问题较为突出等。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改革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各类机械设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产品播种、管理、收获的质量和效率,极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我市的农机安全工作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较大,且存在诸多问题,给农民生命健康带来了威胁。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这对保障农民人身安全、推动我市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困境

1.1.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还不强

虽然我市很多地方都比较重视农机的推广和应用,但是完全忽略了农机安全生产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政府重视不足,政策约束不够,在农机管理工作中,缺少对农机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无法有效约束农机工作者。加之,农机工作者对于农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并未注意农机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二是安全意识淡薄,农机操作人员普遍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农机操作环境简单,技术含量不高,不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事实上,据调查农机作业的事故率远远高于普通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并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波动性。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部分政府机构和普通民众存在错误观念,忽视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2.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乏力

众所周知,随着农村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机作业必然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如何加强监管,有效规范农机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贺州市政府比较关注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地广人多,农机的分布也呈现出农村为主、数量多、种类杂、战线长等特点,加之管理组织网络不够完善,农机监管机构存在权责不一的问题,限制了监管机构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使得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实施。

1.3.农机车辆违章问题较为突出

农机事故率居高不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无牌无证驾驶较多、疲劳驾驶、超载、年检率较低等。首先,据统计数显示,全区手扶拖拉机无证驾驶率高达到60%左右。这些无证驾驶人员中,可能因为驾驶技术较差,不能应对紧急情况,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在农机作业时,一些人为了省时省力,将一些重物放在机器上面,造成严重超载,这非常容易导致制动失灵和方向失控,也会加大事故发生率。再次,疲劳驾驶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因为工作量大,所以驾驶员都是超负荷的工作,精神状态极差,极易造成事故。另外,手扶拖拉机年检率不到20%,用拖拉机超负荷载人现象比较普遍,这也是目前农机生产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强化贺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1.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

农机安全生产已经成为我市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它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要通过多种途径,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的观念。一是政府监管部门扩大宣传,可以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广播、以及宣传车等手段,将农机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宣传到各个角落,让人们逐渐重视安全工作。二是借助合适时节,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通过集中的标语宣传和图片展示,加上法律手段辅助,让人们清楚的认识到,哪些行为违章,哪些是不合法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2.2.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

目前,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力量薄弱,监督不到位,必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提升农机监管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逐步强化其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宗旨,做到无私奉献,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二是要完善监管制度,目前我市关于监管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无法对现存问题进行有效规范,将为群众服务和科学监管有效结合起来,以监管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监管,提高农机监管的总体水平。

2.3.改革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政府机构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道路车辆的管理,对于各种农机上路,必须制定出详细科学的规定,并紧抓落实;二是制定和完善《驾驶员考试工作规范》,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料不全,存在缺陷,以及情况不实的人员,要坚决禁止参加考试;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和纪律执行,坚决杜绝一些驾驶员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资格证。三是改革上户办证制度,坚决执行“五必须”:车辆检验必须合格,培训考试必须合格,机动车交强险必须缴纳,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体检必须合格。通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改革和落实,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对于农业生产发展至关重要。农机安全生产,是农业生产的关键一环,关系到农民的人身安全,关系到一系列农业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我市农业建设的大局。我们必须以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理念为前提,以加快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为保障,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制度,从多个方面保证农机安全生产。面对新形势下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必须细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条例细则,增强其针对性、可操作性,认真落实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农民三者之间的有效协作和良性互动,保证上下一致,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农业机械设备的合理、安全使用,为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发展贡献力量。

第14篇 如何抓好市政施工“人工顶管”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湖北地建集团神龙市政公司是一家融导向水平钻、顶管和管道更换与清洗修复技术为一体的专业非开挖公司,施工中运用多种手段方法解决许多常规方法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为客户提供了最满意的服务。公司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观念,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一直保持着多年“零事故”的好成绩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习惯性违章,规范和控制人的行为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

神龙市政公司2011年5月底在华中农业大学的顺利完成了直径1.5米、长度126米穿越南湖路的“人工顶管”电力工程。现就如何抓好市政施工“人工顶管”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分析、总结如下。

一、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组织设计和防护措施与预案

2011年3月底至4月初,神龙市政公司经历多次施工方法的实践对比后,决定采取爆破加人工掘进相结合的工艺。在变更施工工艺,决定改用“矿山爆破法”施工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爆破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聘请具有民用爆破施工资质的“武汉军安民用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施工作业。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使用具有防水功能的“2号岩石乳化炸药” 、毫秒微差电雷管、导爆管联合起爆的爆破方案,从根本上提高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根据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的《华农狮子山变香樟路电力套管顶管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说明》,作者本人作为公司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管的安全员,特编制爆破施工过程中的爆破技术、安全措施:

1.1安全校核:爆破振动校核,爆破区域转为建筑物有华中农业大学待拆食用菌的菌苗房,按照南侧菌苗房距离爆破区最小距离约20米。参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砖混结构爆破振动允许速度取[vl]≤3cm/s。按照设计齐爆最大装药量为5kg校核。计算装药量菌苗房地面有震感,最近菌苗房研究所2层房屋结构绝对安全。

1.2爆破飞石措施:由于爆破在地下四米的工作井下,在爆破施工时外围鸣笛示警,围挡区域内工作人员远离井口,井下柔性橡胶排档阻隔冲击波与飞石,防止爆破飞石意外伤人,因此本次爆破施工的安全系数是有保障的。

1.3安全措施:爆破施工中严格控制起爆装药量在5公斤以内,确保工地周围和现场的人员、建筑物安全。加强警戒,起爆前工作区无人,井口加强警戒。加强现场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全部由民爆公司负责,按照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规定,运输和存放。每天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度。雷管、炸药有爆破员专人保管、使用。加强放炮后的通风排烟和哑炮的排险工作。起爆前临时切断爆破隧道里面及工作面的电源。

二、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

根据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全员参与的长期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身边每一位都是一个安全员。原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就曾说他是中国一号安全员。其中“责任”两个字,作为一个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什么样的责任,也就是首先要树立责任意识。没有责任就没有工作的动力,也就没有了工作的方向。作为一个安全管理员必须有对企业对员工有高度的责任心,可以说责任重大,重如泰山,更主要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施工工程中场地布置,安全日常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1、公司有针对性制作工地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公司形象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针对性的制定了本工地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如下:施工场地的封闭情况检查;现场交通管理情况检查;工地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工地防火、消防检查;照明情况、通风情况检查;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劳保护用品的检查;顶管基坑挖掘的安全检查。

3、施工期间积极配合针对甲方(武汉华源电力公司)提出华农顶管工地的整改要求,公司工程部与安全员就把整改报告及时送达甲方的汉口总部,并与施工方代表沟通,责成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安全。2011年5月15日爆破工作顺利结束,总计爆破掘进58米,保证下一步施工阶段的如期进行。

通过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与措施,明确了工地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设计、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做到危险源可知、可控。经过实践证明,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生产。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还必须运用辩证的观点去处理各种关系,去指导安全生产,从而促进神龙市政公司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第15篇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濮阳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自9月10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隐患排查内容及治理要求,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局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隐患排除与治理工作真正到位,确保交通安全平稳。局安委会将按照“四项机制”的规定,对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相关单位必须每周一向局运输科上报上一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的材料要有隐患排查措施、工作方法、隐患已排查出起数与整改落实情况等,数据要准确,能够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否则,如果谁弄虚作假,不深入基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欺上瞒下,捏造数据,将对具体分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市安全生产15篇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市信息

  • 市场部安全生产5篇
  • 市场部安全生产5篇96人关注

    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2.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3. ...[更多]

  • 超市安全生产4篇
  • 超市安全生产4篇89人关注

    超市安全生产责任制,为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 ...[更多]

  • 市安全生产15篇
  • 市安全生产15篇87人关注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 ...[更多]

  • 某市安全生产4篇
  • 某市安全生产4篇83人关注

    一、工程特点:本工程为某市燃气输配工程,工程地点为江西省某市境内,工程内容为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安装等,监理范围为中压管线、中压场站设备安装等,由于地处某市区,人员 ...[更多]

  • 市场安全生产9篇
  • 市场安全生产9篇81人关注

    物资供应、市场部安全生产职责,(一)责制订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车辆运输安全、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原材料、成品、废品的采购、储运、发放、销售中 ...[更多]

  • 市政项目安全生产3篇
  • 市政项目安全生产3篇64人关注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2)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 ...[更多]

  • 安全生产城市6篇
  • 安全生产城市6篇63人关注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本岗位各项操作规程。2、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洗眼器等。3、参加班组、车间、公司组织 ...[更多]

  • 市政安全生产9篇
  • 市政安全生产9篇50人关注

    第一节  安全目标一、杜绝既有路场行车和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大事故及行车险性事故的发生。二、无因公伤亡和重大事故、无机械设备、交通重大事故,无火灾事故。三 ...[更多]

相关专题

安全生产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