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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形3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16:36:09 查看人数:44

安全生产情形

第1篇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和应急预防措施

第一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分析

第一节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

分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依据动态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原则,结合机电专业的特点对分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全区域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出分公司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作业部位:

1.井下运输;  2.火灾事故;   3.高处坠落含井筒作业; 4.施工用电。

第二节  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保护措施的目的

井下运输、火灾事故、高处坠落、施工用电这些施工历来是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比如:井筒施工因错发信号、提升设备误操作、设备检修不到位引发的机械、电气事故和井筒施工、高处作业发生的坠人和坠物事故等,其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使这些部位不发生事故或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

第二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   井下运输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运输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井下运输包括人员运输、物料运输和设备运输,容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有:大巷、斜巷、拐弯处和上坡头等。运输事故类型有:跑车、掉道、刮撞、触电等情况。

二、井下运输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行走和乘车注意事项

1. 在井下运输行走时,要注意防止滑倒伤人及设备件超高碰触架空线,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有人行道时要走人行道。

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和架空线,防止伤人和触电。

3.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4.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5.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7.严禁超员乘车。

8.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二)、井下运输材料和设备注意事项

1.运输大型设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运输时,推车人必须注意前方,车在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行道口、风门、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告。

4.叉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木垫垫好,其高度点和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停电。

5.在有架线的巷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停电,挂好停电牌,并将架线接地。

6.平巷拉运机件时,搬运人员跟在机件的后面,不要站在机件的前面或走在机件的侧面。

7.机件落辙时,要在当班起重班长在现场统一指挥下复辙。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0.007时,禁止人力推车。

9.推车时,矿车行进方向的车端应挂有矿车灯,不论空车还是重车,禁止放飞车。

10.用绞车或离合器在平巷运输和牵引设备平车时,司机要精神集中按信号开、停车。

11.井下搬运机件时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挤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多人搬运机件时要统一指挥,防止压脚挤手。

12.斜山运输如中途落辙时,应立即打信号停车,等停车一分钟后再进行复轨,复轨时应将车眼打好,。

13.斜井上下山运输时,必须明确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负责,统一指挥,明确信号,检查绳扣、链子、勾环是否良好。

14.在斜井巷内上下空重车时,必须加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5.斜井巷内运输要按照规定设置“一坡三档”,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运输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发生运输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5.)救援所需器材工具。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第二节  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火灾安全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井下灾火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回风巷道、回风井、皮带巷、井筒、机电设备检修场地、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和硐室等。地面火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办公区、住宿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作业等。火灾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电器设备火灾、皮带火灾、地面火灾等。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井下、井筒内施工必须按规定开据符合要求的动火手续,设专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坚持无动火票不动火制度。

2.凡在井下、井筒内用火必须有矿方瓦斯员去现场检查,当测试结果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工作,否则不许动用明火。

3.井下动火现场的项目带班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大班长、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井下、井筒施工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两个瓦斯检测仪,并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区域内瓦斯浓度的测试,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通知作业区域内人员停止作业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井下、井筒内动用明火的部位在动火前,要详尽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必须清理干净。

6.每一动火处附近都要设置灭火器2个,预防在作业时发生火灾延误救火。

7.氧气、乙炔要拉开距离5m,距明火10m以上,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

8.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熄火后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并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勺或其它不燃性材料设施遮挡及接熔渣,以防火星飞溅及熔渣坠落造成火灾事故。

10.井下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储存,储存的地方要加门加锁妥善保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二)、地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的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沥青、油毡、木材、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必须建立消防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分工,有严格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2.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在易燃易爆等材料附近作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或引起电火花的作业。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无动火审批手续和无人监护的不允许作业。

5.电焊、气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遇有大风天气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动火。

三、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1.本单位消防器材储备地点是在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附近。

2.在各矿井下施工时还要了解各矿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以便需要时随时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窒息灭火,普遍适用于各类火灾的扑灭,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皮带设备、油库等消防部位。

使用方法:

1.拔掉保险销,用喷射管的喷口对准火焰,按下压把进行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前,将灭火器摇晃或在地上蹲几下。2.)喷射前,一定要握住喷射管,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喷射管甩动,使干粉喷不到燃烧物上,甚至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3.)扑灭液体火灾时,不能直接喷射燃烧液面。应用干粉横扫火焰,控制火势,让干粉不断积落到液面上,达到隔绝灭火。4.)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不能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瓦斯燃烧火灾。防止因空气震动,使燃烧处的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可能达到爆炸浓度,引起爆炸,扩大灾情。5.)在井下灭火时,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流中,防止co、干粉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时,都应视火灾性质和现场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 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3. 如果发现初起火灾,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可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然后根据火势,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时,井下施工人员要戴好自救器按事先确定的避险路线撤离现场,上井后向调度室报警。如有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分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视情况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视火灾情况的大小启动应急予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自救和向有关专业救灾机构报警,请求救助,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扩大,若紧急意外事件不能控制时,应急领导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向外部报警求援,疏散人员,保护财产等应急措施。

4. 在爆炸火灾环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应具备防爆功能。在救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时,应在确认事故现场断电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方可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 转移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摩擦、撞击。

第三节 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坠人和坠物两种,容易发生两坠事故的地点有:井筒、井架、临边洞口、钢结构构架和2米以上高处作业。事故类型有:人员坠落伤害、坠物砸伤人员、坠物砸毁设备和电缆、设备坠落、材料坠落等情况。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高处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在脚手架作业中,认真执行jgj59-99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将以前的习惯错误的做法改变过来,购置一批垫脚和安全网,严格按jgj59-99的标准操作施工。

2.在高处作业和井口、井下作业中,要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制定完善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3.严格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佩带安全帽。

4.因工程需要需搭设脚手架,要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和标准。

5.高处作业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

6.高处作业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7.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会上讲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措施施工。

9.对危险源要做到提前进行防范,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处作业规程规定。

11.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4.高处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清理。

1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井架安装现场和高处作业区域,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18.高处作用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的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传递物品不得抛掷。

19.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20.高处作业下面,不准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必要时应设在10米以外,高处作业场所周围有易燃物时要有防火措施。

21.两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二)、井筒吊运事故防范措施:

1.凡参与井筒吊运的绞车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井筒吊运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严格检修(包括:电气、机械部分),设备本身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

3.栓挂罐底的主绳扣,用直径不小于0.3m的木柱或道木垫好,以防钢丝绳受硬伤和吊件坠落的发生,主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

4.构件随罐笼吊起,将绳扣拉紧,井口负责人详细检查物件是否正直,绳是否打结、拧气现象,若有此情况严禁发信号动车。

5.绞车运行要缓提,缓松,严禁猛松,猛提。

6.当井筒吊运时,要指派专人跟罐,人员的数量根据吊运情况安排。

但至少安排一名跟罐人员,要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跟罐时,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罐内两盏矿灯,此外罐内还需设临时信号设施,小钟和小锤,小锤应有尾绳并挂好。

7.跟罐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视罐及吊运的构件是否能安全运行,如发现吊运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则立即发信号停车。

8.井筒吊运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班前会,明确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罐底吊运设备构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现场统一指挥。

10.用罐笼底部吊运物件时,最大吊运速度不得超过每秒1米。

11.电气设备吊运时,必须做好防淋防水浇的措施,防止设备受潮。

12.在矿方的信号工发信号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或信号工作为矿方信号工的辅助和监督。

13.当吊运重物接近井底时,跟罐人员要向下大喊罐来了,提醒井下把勾工或信号工注意,防止重物压人。

14.罐笼在井筒运行时,密切注视提升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信号通知车房。

15.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吸烟要到指定地点。

16.井口门打开时,严禁装罐工作,更不能在近处逗留或向下张望,如需向下张望必须系好帽带。

17.小罐、罐笼装运物料时,物料不能露出罐外,罐底要经常清理,保持其清洁。

18.上井口固定盘要盖严,严禁有孔洞,保持井口四周的清洁和安全防护工作,制止非操作人员接近井口。

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在抢救坠落人员时要注意对伤员的保护,在搬运伤员时要防止因方法不当加重伤情,对骨折部位要做好临时固定,以减轻疼痛和减轻对软组织的损伤且便于搬运。固定办法是用木板、树枝、木条等做为固定工具,用布条、绳子或其他物品把骨折的肢体固定。如没有上述物品作为固定工具,上肢骨折时,可将其绑在躯干上;下肢骨折时,可将受伤肢体和健肢绑在一起,达到固定的目的。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更应注意,搬运时应由三人托平抬起病人,放在木板上搬运,最好不用软帆布担架搬运。如果要用,则必须在帆布担架上放置木板,或者让伤员采取俯卧位。切忌让伤员弯腰,禁止抱、背、二人抬运伤员。

第四节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现场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触碰电线或电缆;二是机电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造成触电。触电伤害的类型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危及人的生命。电击致伤的部位主要在人体内部,它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与间接接触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于电击所致。根据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将触电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类型。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类型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

电磁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受到伤害,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失眠、健忘、多汗心悸厌食等症状。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有:开关柜、电焊机、临时电源线、裸露架空线下、电气试验现场。

二、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少自主保安思想,思想麻痹,对施工用电安全知识和安全用电操作技能掌握不够。

2.现场的开关箱、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周围空间狭窄。

3.用电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不合理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检测不到位。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5.现场工人违章操作和现场领导违章指挥。

三、施工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

1.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电气安装工人必须熟悉jgj46-2005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并按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和作业。

2.施工项目的电气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施工用电的具体方案、措施向操作者交底,使操作者底数清楚。

3.凡是容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止步危险”的警告牌或加绝缘盖。

4.电缆敷设应不靠近潮湿场所和热的管道,施工用电缆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火。

5.施工现场的光线应充足,否则应安装照明,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6.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小于36伏电压,当环境潮湿和在金属结构内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供电电压。

7.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除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以绝缘。

8.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按停电的规程执行。工作前,开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封地。

9.施工用电的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维护检查,其他人员不允许任意拆修或装卸。检修内容填写记录。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如: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

11.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戴安全帽。

12.分公司统一jgj46-2005规范要求标准,下大力量全部按规范要求对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进行更换。

13.配电箱的制作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租赁站维修组制作。日常管理由租赁站对项目部执行租赁制。

14.严格执行tn-s三相五线制,分公司统一购进和投入五芯电缆。

15.坚持5台以上用电设备,或总容量50kw以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16.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悬挂和直埋方式,禁止将电缆明敷于地面。

17.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8.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电器使用规范,严禁使用“一闸多机”。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其高度不应低于2.4m。

20.井筒用电严禁使用中性接地的供电系统。

21.提松井筒内吊架时,指定专人看护及拆绑电缆,发现问题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2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并填写好《电工日常巡查记录》。

23.电工检修作业时设专人监护,做到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施行相应的救治方法,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当发现有人在低压设备线路触电时,救护人不能用手或金属品接触触电人,应视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方法救护,以免使救护人受到伤害。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的方法有:拉闸断电;使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电容器或电缆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并且采取放电措施后,方可对触电人进行救护。

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手进行,以防自身触电,还应做好防护措施。如触电人处于高处,要防止解救过程中有坠落的可能;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人倒下的方向,避免触电人头部摔伤。

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晚上或夜间,切断电源时应注意现场照明,以免影响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此时应视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其安静休息,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安放在空气流通处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触电者的头部呼叫。

3.)触电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就地抢救。心脏复苏法就是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看、听、试”方法再判定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前来接替抢救前,现场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抢救过程中移送触电伤员时应注意:心脏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图方便而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以木板,不可让触电者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断抢救。

4.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安装分公司

2006年2月25日

第2篇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应急预防措施

第一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分析

第一节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

分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依据动态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原则,结合机电专业的特点对分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全区域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出分公司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作业部位:

1.井下运输; 2.火灾事故; 3.高处坠落含井筒作业; 4.施工用电。

第二节 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保护措施的目的

井下运输、火灾事故、高处坠落、施工用电这些施工历来是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比如:井筒施工因错发信号、提升设备误操作、设备检修不到位引发的机械、电气事故和井筒施工、高处作业发生的坠人和坠物事故等,其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使这些部位不发生事故或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

第二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 井下运输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运输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井下运输包括人员运输、物料运输和设备运输,容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有:大巷、斜巷、拐弯处和上坡头等。运输事故类型有:跑车、掉道、刮撞、触电等情况。

二、井下运输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行走和乘车注意事项

1. 在井下运输行走时,要注意防止滑倒伤人及设备件超高碰触架空线,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有人行道时要走人行道。

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和架空线,防止伤人和触电。

3.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4.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5.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7.严禁超员乘车。

8.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二)、井下运输材料和设备注意事项

1.运输大型设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运输时,推车人必须注意前方,车在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行道口、风门、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告。

4.叉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木垫垫好,其高度点和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停电。

5.在有架线的巷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停电,挂好停电牌,并将架线接地。

6.平巷拉运机件时,搬运人员跟在机件的后面,不要站在机件的前面或走在机件的侧面。

7.机件落辙时,要在当班起重班长在现场统一指挥下复辙。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0.007时,禁止人力推车。

9.推车时,矿车行进方向的车端应挂有矿车灯,不论空车还是重车,禁止放飞车。

10.用绞车或离合器在平巷运输和牵引设备平车时,司机要精神集中按信号开、停车。

11.井下搬运机件时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挤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多人搬运机件时要统一指挥,防止压脚挤手。

12.斜山运输如中途落辙时,应立即打信号停车,等停车一分钟后再进行复轨,复轨时应将车眼打好,。

13.斜井上下山运输时,必须明确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负责,统一指挥,明确信号,检查绳扣、链子、勾环是否良好。

14.在斜井巷内上下空重车时,必须加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5.斜井巷内运输要按照规定设置“一坡三档”,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运输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发生运输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5.)救援所需器材工具。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第二节 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火灾安全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井下灾火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回风巷道、回风井、皮带巷、井筒、机电设备检修场地、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和硐室等。地面火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办公区、住宿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作业等。火灾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电器设备火灾、皮带火灾、地面火灾等。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井下、井筒内施工必须按规定开据符合要求的动火手续,设专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坚持无动火票不动火制度。

2.凡在井下、井筒内用火必须有矿方瓦斯员去现场检查,当测试结果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工作,否则不许动用明火。

3.井下动火现场的项目带班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大班长、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井下、井筒施工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两个瓦斯检测仪,并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区域内瓦斯浓度的测试,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通知作业区域内人员停止作业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井下、井筒内动用明火的部位在动火前,要详尽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必须清理干净。

6.每一动火处附近都要设置灭火器2个,预防在作业时发生火灾延误救火。

7.氧气、乙炔要拉开距离5m,距明火10m以上,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

8.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熄火后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并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勺或其它不燃性材料设施遮挡及接熔渣,以防火星飞溅及熔渣坠落造成火灾事故。

10.井下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储存,储存的地方要加门加锁妥善保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二)、地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的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沥青、油毡、木材、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必须建立消防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分工,有严格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2.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在易燃易爆等材料附近作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或引起电火花的作业。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无动火审批手续和无人监护的不允许作业。

5.电焊、气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遇有大风天气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动火。

三、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1.本单位消防器材储备地点是在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附近。

2.在各矿井下施工时还要了解各矿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以便需要时随时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窒息灭火,普遍适用于各类火灾的扑灭,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皮带设备、油库等消防部位。

使用方法:

1.拔掉保险销,用喷射管的喷口对准火焰,按下压把进行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前,将灭火器摇晃或在地上蹲几下。2.)喷射前,一定要握住喷射管,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喷射管甩动,使干粉喷不到燃烧物上,甚至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3.)扑灭液体火灾时,不能直接喷射燃烧液面。应用干粉横扫火焰,控制火势,让干粉不断积落到液面上,达到隔绝灭火。4.)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不能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瓦斯燃烧火灾。防止因空气震动,使燃烧处的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可能达到爆炸浓度,引起爆炸,扩大灾情。5.)在井下灭火时,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流中,防止co、干粉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时,都应视火灾性质和现场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 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3. 如果发现初起火灾,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可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然后根据火势,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时,井下施工人员要戴好自救器按事先确定的避险路线撤离现场,上井后向调度室报警。如有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分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视情况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视火灾情况的大小启动应急予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自救和向有关专业救灾机构报警,请求救助,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扩大,若紧急意外事件不能控制时,应急领导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向外部报警求援,疏散人员,保护财产等应急措施。

4. 在爆炸火灾环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应具备防爆功能。在救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时,应在确认事故现场断电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方可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 转移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摩擦、撞击。

第三节 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坠人和坠物两种,容易发生两坠事故的地点有:井筒、井架、临边洞口、钢结构构架和2米以上高处作业。事故类型有:人员坠落伤害、坠物砸伤人员、坠物砸毁设备和电缆、设备坠落、材料坠落等情况。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高处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在脚手架作业中,认真执行jgj59-99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将以前的习惯错误的做法改变过来,购置一批垫脚和安全网,严格按jgj59-99的标准操作施工。

2.在高处作业和井口、井下作业中,要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制定完善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3.严格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佩带安全帽。

4.因工程需要需搭设脚手架,要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和标准。

5.高处作业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

6.高处作业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7.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会上讲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措施施工。

9.对危险源要做到提前进行防范,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处作业规程规定。

11.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4.高处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清理。

1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井架安装现场和高处作业区域,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18.高处作用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的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传递物品不得抛掷。

19.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20.高处作业下面,不准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必要时应设在10米以外,高处作业场所周围有易燃物时要有防火措施。

21.两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二)、井筒吊运事故防范措施:

1.凡参与井筒吊运的绞车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井筒吊运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严格检修(包括:电气、机械部分),设备本身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

3.栓挂罐底的主绳扣,用直径不小于0.3m的木柱或道木垫好,以防钢丝绳受硬伤和吊件坠落的发生,主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

4.构件随罐笼吊起,将绳扣拉紧,井口负责人详细检查物件是否正直,绳是否打结、拧气现象,若有此情况严禁发信号动车。

5.绞车运行要缓提,缓松,严禁猛松,猛提。

6.当井筒吊运时,要指派专人跟罐,人员的数量根据吊运情况安排。

但至少安排一名跟罐人员,要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跟罐时,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罐内两盏矿灯,此外罐内还需设临时信号设施,小钟和小锤,小锤应有尾绳并挂好。

7.跟罐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视罐及吊运的构件是否能安全运行,如发现吊运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则立即发信号停车。

8.井筒吊运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班前会,明确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罐底吊运设备构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现场统一指挥。

10.用罐笼底部吊运物件时,最大吊运速度不得超过每秒1米。

11.电气设备吊运时,必须做好防淋防水浇的措施,防止设备受潮。

12.在矿方的信号工发信号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或信号工作为矿方信号工的辅助和监督。

13.当吊运重物接近井底时,跟罐人员要向下大喊罐来了,提醒井下把勾工或信号工注意,防止重物压人。

14.罐笼在井筒运行时,密切注视提升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信号通知车房。

15.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吸烟要到指定地点。

16.井口门打开时,严禁装罐工作,更不能在近处逗留或向下张望,如需向下张望必须系好帽带。

17.小罐、罐笼装运物料时,物料不能露出罐外,罐底要经常清理,保持其清洁。

18.上井口固定盘要盖严,严禁有孔洞,保持井口四周的清洁和安全防护工作,制止非操作人员接近井口。

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在抢救坠落人员时要注意对伤员的保护,在搬运伤员时要防止因方法不当加重伤情,对骨折部位要做好临时固定,以减轻疼痛和减轻对软组织的损伤且便于搬运。固定办法是用木板、树枝、木条等做为固定工具,用布条、绳子或其他物品把骨折的肢体固定。如没有上述物品作为固定工具,上肢骨折时,可将其绑在躯干上;下肢骨折时,可将受伤肢体和健肢绑在一起,达到固定的目的。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更应注意,搬运时应由三人托平抬起病人,放在木板上搬运,最好不用软帆布担架搬运。如果要用,则必须在帆布担架上放置木板,或者让伤员采取俯卧位。切忌让伤员弯腰,禁止抱、背、二人抬运伤员。

第四节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现场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触碰电线或电缆;二是机电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造成触电。触电伤害的类型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危及人的生命。电击致伤的部位主要在人体内部,它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与间接接触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于电击所致。根据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将触电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类型。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类型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

电磁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受到伤害,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失眠、健忘、多汗心悸厌食等症状。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有:开关柜、电焊机、临时电源线、裸露架空线下、电气试验现场。

二、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少自主保安思想,思想麻痹,对施工用电安全知识和安全用电操作技能掌握不够。

2.现场的开关箱、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周围空间狭窄。

3.用电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不合理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检测不到位。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5.现场工人违章操作和现场领导违章指挥。

三、施工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

1.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电气安装工人必须熟悉jgj46-2005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并按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和作业。

2.施工项目的电气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施工用电的具体方案、措施向操作者交底,使操作者底数清楚。

3.凡是容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止步危险”的警告牌或加绝缘盖。

4.电缆敷设应不靠近潮湿场所和热的管道,施工用电缆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火。

5.施工现场的光线应充足,否则应安装照明,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6.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小于36伏电压,当环境潮湿和在金属结构内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供电电压。

7.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除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以绝缘。

8.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按停电的规程执行。工作前,开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封地。

9.施工用电的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维护检查,其他人员不允许任意拆修或装卸。检修内容填写记录。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如: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

11.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戴安全帽。

12.分公司统一jgj46-2005规范要求标准,下大力量全部按规范要求对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进行更换。

13.配电箱的制作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租赁站维修组制作。日常管理由租赁站对项目部执行租赁制。

14.严格执行tn-s三相五线制,分公司统一购进和投入五芯电缆。

15.坚持5台以上用电设备,或总容量50kw以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16.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悬挂和直埋方式,禁止将电缆明敷于地面。

17.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8.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电器使用规范,严禁使用“一闸多机”。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其高度不应低于2.4m。

20.井筒用电严禁使用中性接地的供电系统。

21.提松井筒内吊架时,指定专人看护及拆绑电缆,发现问题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2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并填写好《电工日常巡查记录》。

23.电工检修作业时设专人监护,做到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施行相应的救治方法,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当发现有人在低压设备线路触电时,救护人不能用手或金属品接触触电人,应视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方法救护,以免使救护人受到伤害。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的方法有:拉闸断电;使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电容器或电缆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并且采取放电措施后,方可对触电人进行救护。

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手进行,以防自身触电,还应做好防护措施。如触电人处于高处,要防止解救过程中有坠落的可能;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人倒下的方向,避免触电人头部摔伤。

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晚上或夜间,切断电源时应注意现场照明,以免影响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此时应视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其安静休息,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安放在空气流通处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触电者的头部呼叫。

3.)触电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就地抢救。心脏复苏法就是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看、听、试”方法再判定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前来接替抢救前,现场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抢救过程中移送触电伤员时应注意:心脏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图方便而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以木板,不可让触电者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断抢救。

4.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安装分公司

2006年2月25日

第3篇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形及应急保护措施、方法

㈠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三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可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

2.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3.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当瓦斯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向有关人员报告。当发现瓦斯监控设备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向调度站汇报。

4.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就有可能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5.掘进工作面是最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6.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7.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8.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9. 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起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足时严禁爆破。

10.发生瓦斯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在避过爆炸冲击波和火焰后,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

㈡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2.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尽快向领导或调度站报告,根据指示参加救灾工作。

3.井下各机电峒室、皮带运输巷道均配有灭火器,各主要巷道设置有消防管路和开关,可根据火灾地点和火灾类别选用灭火器材,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4.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当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并报告。

㈢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站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

2.本矿井水害主要类型是临近老窑采空区积水、钻孔水。

3.矿井防治水害的主要措施: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260北翼即将遇到的莲花岩老窑和+260北翼边界处的小窑,在接近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定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4.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加强支护,并经常检查瓦斯。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站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人员。

5.发生水灾事故后的应急原则和安全注意事项: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㈣顶板事故隐患及应急处理措施

1.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本矿井顶板较为破碎,容易发生漏垮型、推垮型冒顶。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即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即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即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3. 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的支护要求对顶、帮进行有效支护和管理,严禁操作人员空顶冒险作业是防止顶板事故的根本措施。

4.发生顶板事故时,应当立即发出呼救信号,现场人员在采取加强支护等安全措施后,按创伤急救的规定救护受伤人员。

㈤粉尘危害及防治措施

粉尘是井下职工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长期吸入会患矽肺病,严重影响职工身体健康。防治粉尘的措施主要有: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个体防护(戴防尘口罩)等综合防尘措施。职工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执行防治粉尘的有关措施,同时要爱护各种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㈥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矿井电气事故主要为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为预防电气事故,井下供电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短路、接地“三大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活可靠;作业人员不得带电安装、检查、修理和处理设备故障,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的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局部扇风机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不得任意停电停风,因故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经排放瓦斯恢复通风,经过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供电。

㈦运输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本矿井运输事故主要包括矿车挤压、碰撞;皮带、溜子挤压、卷入等。为预防各类运输事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在兼作行人的提升斜巷内行走,必须密切注意提升车辆,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从事运输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在安全的地点操作,处理矿车跳道等事故时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要防止身体接触运转中的皮带、溜子、绞车等。

安全生产情形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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