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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权限范围内的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制定的各种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单位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交通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和交通安全应急方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到人。
5、熟悉单位机动车型号、性能、数量、用途等情况,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年审。
6、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对单位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考核,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
7、定期检查各部门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负责办理单位新购车辆的登记手续和审验工作。
9、如单位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定期向主管领导、交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第2篇 安全生产技术部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部门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3.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的交通安全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河南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4.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到公司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7.负责公司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确保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8.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机动车检查记录表》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生产技术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9.对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3篇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龙塘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以及文件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及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治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实现2022年下半年无道路交通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减少的目标。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龙塘至徐闻段公路沿线及各重点通村公路。
(二)重点检查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四)重点检查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曾经发生事故的路段。
四、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
检查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具体分工为:
(一)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一是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三长责任制度建立、协管中队成立及履职、宣传教育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农机、安监等部门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所管辖的行业和领域及本单位的车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从2022年5月9日至6月9日,为期1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针对各村和部门的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明确责任,检查和自查要认真仔细,不跑马观花,不流于形式,对工作不履职、检查不到位、不深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为让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真正达到抓落实的目的,决定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邹瑜彬镇长任组长,小杰副镇长、派出所金李妮所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安监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等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开展检查和自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31日前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自查的情况报镇安委办。
龙塘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4篇 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权限范围内的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制定的各种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单位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交通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和交通安全应急方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到人。
5、熟悉单位机动车型号、性能、数量、用途等情况,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年审。
6、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对单位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考核,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
7、定期检查各部门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负责办理单位新购车辆的登记手续和审验工作。
9、如单位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定期向主管领导、交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第5篇 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权限范围内的管理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单位制定的各种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单位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交通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和交通安全应急方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制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到人。
5、熟悉单位机动车型号、性能、数量、用途等情况,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年审。
6、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组织对单位员工的交通安全知识考核,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观念及交通安全意识。
7、定期检查各部门交通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负责办理单位新购车辆的登记手续和审验工作。
9、如单位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0、定期向主管领导、交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单位交通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