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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生产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2-08 10:54:11 查看人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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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生产法

第1篇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条款为最新版本,提高职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管理、更新以及应用。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符合性评价及宣传贯彻。并对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2 其他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适用性评价及宣传贯彻。

2.3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单位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4.2 获取的渠道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获取;

5.上网查询;

6.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基层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基层单位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单位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3 各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

4.4 贯彻执行

4.4.1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分厂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 各部门、分厂将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 各部门、分厂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法律法规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执行。

4.6 符合性评价

4.6.1 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符合性评价结果将通过公司局域网予以公布。

4.6.2 各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自行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符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给安全环保部。

4.6.3 符合性评价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或根据公司生产情况适时调整。

5 相关记录

5.1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2 符合性评价记录

5.3 法规宣贯记录

第2篇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约1.2万字,共有7章、97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虽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但它不是万能钥匙和百科全书,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所有问题。目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很多,安全生产法不可能全部加以规范,它主要对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并且具备立法条件的重大法律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原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5)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如安全咨询、评估、检验、监测等中介机构)的安全责任;

(6)工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安全生产监督权利,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7)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8)企业和公共设施必备的基本安全条件、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

(9)安全投入和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安全装备的配置的保障;

(10)人身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3篇 《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问答题汇集

1、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什么方针(第3条)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有那些职责(第17条)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那些能力(第20条)

答: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内容是什么(第24条)

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对象是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5、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行使那些职权(56条)

答: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对象是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有那些行为之一者应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以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而不撤消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对象是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有那些行为之一者应依法给予刑事处分(第77条)

答: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上由于渎职而构成犯罪的。

(对象是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人员)

8、什么是重大危险源(第96条)

答: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对象是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9、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的第七十号主席令内容是什么

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象是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哪届哪次人大代表会议通过的(标题)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对象是各级单位领导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第4篇 新版安全生产法试题(多选题)

多项选择题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 )标准。

a、国家 b、地方 c、行业 d、企业 e、合同

答案: ac

2.《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有( )。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及时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答案: abcd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a、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 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行政法规规定的 d、地方标准 e、地方政府规定的

答案: abc

4.《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

a、知情权 b、赔偿请求权 c、检举权

d、安全保障权 e、指挥权

答案:abcd

5.不属于《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

a、建议权 b、批评权 c、拒绝权

d、报告权 e、服从管理权

答案: de

6.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

a、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b、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

c、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d、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e、它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答案: abcd

7.《安全生产法》把安全投入作为必备的安全保障条件之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 )予以保证。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答案: abc

8.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答案: abde

9.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

a、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b、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c、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d、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培训计划

e、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答案: abce

1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行使的职权有( )。a、现场检查权 b、当场处理权 c、紧急处置权

d、查封扣押权 e、责令关闭权

答案: abcd

1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金属冶炼单位 b、道路运输单位 c、危险用品的储存单位

d、危险用品的使用单位 e、矿山单位

答案: abce

12.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告知从业人员的事项包括( )。

a、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

b、生产经营计划 c、事故应急措施

d、安全防范措施 e、环境保护政策

答案: acd

13.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 )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a、生产 b、经营 c、储存 d、使用 e、运输

答案: abcd

14.煤矿从事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的“三证一照”是指( )。

a、采矿许可证 b、矿长安全资格证

c、煤炭生产许可证 d、营业执照 e、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案: acde

15.矿山企业必须对( )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a、机电设备 b、运输设施

c、防护装置 d、安全检测仪器 e、通信设施

答案: acd

16.《安全生产法》规定,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b、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c、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d、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e、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的义务

答案: abcd

1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形式有( )。

a、责令停产整顿 b、责令停止建设

c、没收违法所得 d、撤销行政职务 e、行政拘留

答案: abce

18.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

a、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b、服从管理 c、增强事故预防能力

d、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e、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答案: acde

19.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 )。

a、遵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b、立即撤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职权

c、立即赶到事故现场 d、组织事故抢救

e、立即通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当面汇报

答案: acd

20.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时,( )。

a、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b、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c、应当指定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d、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备

e、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答案: be

2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当( )。

a、立即展开事故调查 b、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c、立即对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 d、立即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e、在控制事故扩大后再上报有关部门

答案: bd

22.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厂不承担任何责任”。该企业因此而承担的违反《安全生产法 》的法律责任是( )。

a、协议无效 b、责令停业整顿

c、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d、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刑事处分

e、责令限期改正

答案: ab

2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能做到《安全生产法》关于“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则( )。a、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罚款

b、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c、逾期未改正的,并处罚款

d、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案: bcd

24.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则( )。

a、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罚款

b、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逾期未改正的,并处罚款

d、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案: abc

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 )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a、时间、地点、内容 b、现场人数 c、天气状况

d、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e、周边环境

答案: ad

2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 )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a、负责人 b、设计人 c、主管单位

d、设计单位 e、设计单位负责人

答案: bd

2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包括( )。

a、从业人员120人的矿山单位

b、从业人员130人的机械制造单位

c、从业人员140人的道路运输单位

d、从业人员110人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e、从业人员100人的金属冶炼单位

答案:abcde

2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 )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检测 b、保养 c、维修 d、改造 e、处置

答案: acd

29.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 )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a、尊重科学 b、科学严谨 c、依法依规

d、实事求是 e、注重实效

答案: bede

30.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 )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a、生产 b、经营 c、储存 d、装卸 e、运输

答案: acd

3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特征有( )。

a、客观性 b、独立性 c、服务性 d、专业性 e、公益性

答案: abcd

32.《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 )、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是最多的。

a、经济赔偿、拘役 b、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c、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

e、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

答案: bcde

33.依据《安全生产法》,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b、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个人

c、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e、由承租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答案: ace

3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七十的罚款

e、发生一般事故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答案: bce

3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依法行使的职权有( )。

a、现场检查权 b、当场处理权 c、紧急处置权

d、查封扣押权 e、责令关闭权

答案: abcd

36.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a、生产 b、经营 c、运输 d、储存 e、使用

答案: abcde

37.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有( )。

a、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b、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

c、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d、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e、事故情况下,抢险救灾的义务

答案: abcd

38.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予( )以保证。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 b、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e、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 acd

39.依据《安全生产法》,下列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造纸厂,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机械加工厂,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d、由本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兼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e、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纺织厂,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案: abe

40.从事矿山、建筑、危险物品生产作业的从业人员,一旦发现将要发生透水、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冒顶片帮,坠落、倒塌,危险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紧急情况并且无法避免时,法律赋予他们享有( )的权利。

a、停止作业 b、紧急撤离 c、拒绝违章指挥

d、强令冒险作业 e、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答案: ab

41.矿山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 )的教育和培训。

a、安全生产知识 b、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c、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d、安全操作技能 e、管理能力

答案: cd

4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 )的决定。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

d、予以关闭 e、责令限期改正

答案: abc

43.( )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 b、金属冶炼 c、建筑施工

d、道路运输 e、机械生产

答案: abcd

4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对包、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c、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作出书面材料通告

d、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e、可以将项目、场所出租给任何承包、承租单位

答案: abd

45.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 )的机制。

a、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e、社会监督

答案: abcde

46.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批评 b、检举 c、控告 d、起诉 e、仲裁

答案: abc

4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出口。禁止(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a、封闭 b、锁闭 c、封堵 d、堵塞 e、拆卸

答案: bc

48.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b、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c、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e、生产经营单位对其验收结果负责

答案: bcd

49.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包括(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d、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e、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答案: abde

50.《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

b、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c、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

d、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e、要求被检查单位缴纳检查费用

答案: abcd

5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包括( )。

a、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b、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予以协调解决

答案: de

52.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 )的意见。

a、工会组织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工程技术人员 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国务院

答案: bd

5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其安全生产职责不包括( )。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b、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d、对本单位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答案: bde

5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其处罚措施有( ).

a、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b、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c、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d、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abce

55. 依据《矿山安全法》的规定,工会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的基本权利有( )。

a、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b、依法参加事故调查

c、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d、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e、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

答案: bde

56.( )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a、生产经营单位 b、工会组织 c、各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答案: de

57.《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 )。

a、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d、促进经济发展

e、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答案: abce

58.依据《安全生产法》,( )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 b、矿山

c、金属冶炼 d、建筑施工 e、道路运输

答案: abc

59.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

a、合法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强制性原则

d、协商一致原则 e、互不干涉原则

答案: abd

60.《安全生产法》赋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权有( )。

a、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以及了解有关情况的职权

b、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权

c、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权

d、对有关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危险物品的处理权

e、对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吊销的职权

答案: abcd

第5篇 企业安全生产法-培训试题

安全生产法培训试题

一、填空

1、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共97条。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二、判断题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

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不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

3生产经营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国家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 )

三、简答题

1、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试题

1、我国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是、。

2、对新参加工作的人进行的三级教育是、、。

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劳动法)规定。

4、正确戴安全帽的方法是、。

5、安全带应怎样使用、、。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对插头部分应注意什么、。

7、土方作业时应随时检查变化,发现有或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确保安全。

8、施工遇到高压线路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9、你对安全问题的建议和看法

安全知识竞赛试卷

部门:姓名:分数: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2、“三不伤害活动”的内容是、、

3、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设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口要有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3米以上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

4、建筑施工中最主要的3种伤亡事故类型为。

5、什么是“三级教育”、、。

6、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因下列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1)违反指示的;(2)遇放行放行车的;(3)支干路不分的,来车的车的;(4)进入环行路口车

车的;(5)机动车变更车的。

7、火警电话急救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8、灭火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哪些

9、请您谈一谈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这句话的感想和认识。

10、我院安全工作还有哪些隐患和不足。

第6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安全部负责定期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2.相关单位负责获取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并将适用的安全标准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相关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交安全部备案。

4.安全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单位的安全标准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四条 控制程序

1.获取途径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书籍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2.识别适用性

(1)安全部根据公司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2)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3)安全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单位进行传达。

(4)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5)安全部应及时获取最新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1)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2)安全部应对各单位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3)安全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

(4)安全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

(5)安全部和各单位应定期、经常性地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全部每年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

第三条 职责

1. 各单位负责人应对相应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组织领导。

2. 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 各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四条 程序与要求

1. 规定会议类别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内容:

① 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的有关通知、文件和会议精神;

② 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措施;

③ 研究部署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时间进度;

④ 调度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的解决进度情况。

⑤ 表彰先进,通报违章违纪。

⑥ 重大安全技术项目的讨论、研究及决策。

(2)公司安全员例会

公司安全员例会由安全部组织,每周召开1次。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特殊情况,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内容:

① 各单位汇报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② 介绍同行业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

③ 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

④ 分析季节性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防范措施;

⑤ 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⑥ 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3)安全专题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时期、特定情况召开安全专题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4)安全现场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情况召开安全现场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5)专业性安全会议

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解决有关专业问题。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复习题

(一)单选题

1、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是___。(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___起施行。( c )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3、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___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c )

a、农药 b、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 c、城镇燃气

4、三线电缆中的红色线是___。( b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_____。( b ) a、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b、限期改正 c、停产停业整顿

6、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___进行灭火。( c )

a、水 b、二氧化碳灭火器c、干砂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适用于___的安全生产活动。( a )

a、生产经营单位 b、道路交通 c、水上交通

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c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d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10、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外,从业人员超过___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

a、100b、200 c、300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___,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c )

a、审批和管理 b、认证和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2、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___,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c )

a、审批 b、评价 c、领导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___。( b )

a、处理、解决b、协调、解决 c、监督、解决

14、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___。( c )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国家安全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商务部

15、《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___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c )

a、安全检查b、安全教育界 c、抢险救护

16、《安全生产法》规定,个人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___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b)

a、安全机构b、投资人 c、劳资双方

1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___,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c )

a、职权划分 b、出现划分 c、职责分工 d、职权分工

1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___

,实行___;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a、互相配合联合检查 b、互相配合联合监督

c、互相检查联合监督 d、互相检查主动配合

1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___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了___,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新产品。( c )

a、危险隐患收取费用 b、危险隐患附加费用

c、安全生产收取费用 d、安全生产附加费用

2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___或者安全生产___,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 )

a、事故隐患违法行为 b、事故隐患违规行为

c、安全隐患违法行为 d、安全隐患违法行为

2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a)承担。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

22、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应由___缴纳。( b )

a、从业人员 b、生产经营单位c、地方财政拨款

23、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这三项内容是劳动合同___内容。( a )

a、必备b、基本 c、较为重要

2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___、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 )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25、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___( c )

a、原因没查清、事故未结案、职工没受教育、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受到教育、事故未上报、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事故未结案不放过。

c、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26、“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___、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 )

a、审批 b、规划c、施工

27、以下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b )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b、职工患职业病 c、用人单位经营困难期间

2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___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b )

a、本单位b、有关主管部门c、安全培训部门

29、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___。( a )

a、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

b、可以在同一建筑物内,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c、应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不同房间

30、从业人员对管理人员强令冒险作业的命令,应该___。( a )

a、拒绝b、服从指挥 c、与管理人员讨价还价

3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以上___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 )

a、1人3人

b、3人10人 c、10人30人

32、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人员不能穿戴___。( a )

a、尼龙工作服 b、棉布工作服 c、防静电服d、耐高温鞋

33、泡沫不能用于扑救以下物质火灾___。( d )

a、塑料 b、汽油c、煤油d、金属钠

34、国务院第493号令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___起施行。( c )

a、2007年1月1日 b、2007年5月1日 c、2007年6月1日

35、强酸灼伤皮肤不能用___冲洗。( a )

a、热水b、冷水c、弱碱溶液

36、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___方向疏散。( b )

a、下风b、上风c、顺风

37、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___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___的权利。( b )

a、宣传教育监督举报b、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c、宣传贯彻监督举报d、宣传贯彻舆论监督

38、如果有化学品进入眼睛,应立即(b)。

a.滴氯霉素眼药水 b.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c.用于净手帕擦拭

39、发生化学品事故后,首先应迅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___,以避免人员伤亡。(c)

a.集中 b.稳定 c.撤离

40、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___的指导原则,为“十一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a )

a、安全发展b、和谐发展c、节约发展

41、我国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工作基本责任制度中,“两个主体”是指___( b )。

a、企业是责任主体、政府是监管主体

b、企业是执行主体、政府是责任主体

c、企业是责任主体、政府是执行主体

42、生产经营单位___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c)

a、可以 b、通过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 c、不得以任何形式

4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 )

a、1 b、2c、3

44、身上着火后,下列哪种灭火方法是正确的( a )

a、就地打滚b、用手快速拍打火苗c、迎风快跑

45、工作场所发生火灾时,应___。( b )

a、尽快乘搭电梯离开 b、按防火通道标志离开c、各显其能,凭自己的本领逃离

46、发现人员触电时,应___,使之脱离电源。( b )

a、立即用手拉开触电人员 b、用绝缘物体拨开电源或触电者 c、去找领导进行处理

47、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___。( c )

a、无电b、也许有电 c、有电

48、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___负责调查。( b )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___的罚款。( a )

a、60%~100% b、50%~80%c、50%~60%

50、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___以上___以下的罚款。( a )

a、100万元500万元 b、50万元100万元c、100万元20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5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___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abc)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个人经营的投资人d、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

52、“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___。(abd)

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 c、同时规划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3、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___。(ac)

a、责任事故 b、自然事故c、非责任事故

54、企业新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是指___。(abd)

a、厂级安全教育 b、车间级安全教育 c、科室安全教育 d、班组安全教育

55、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有___。(cef)

a、特大责任b、重大责任c、主要责任d、重要责任e、次要责任f、全部责任

56、隐患按危害程度可分为___。(abd)

a、一般隐患 b、重大隐患 c、特等隐患 d、特别重大隐患

5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中的特大安全事故包括___等。(acde)

a、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b、核设施事故 c、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d、特大火灾事故 e、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58、___属于特种作业范围。( abd )

a、电工作业b、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c、木工作业d、制冷作业

5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___等职责。(abcd)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c、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0、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有___。(abcd)

a、矿山企业 b、建筑施工企业 c、危化品企业 d、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

6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___报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abc)

a、重大危险源b、有关安全措施 c、应急措施d、安全管理情况

6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___的事项。(abc)

a、劳动安全 b、防止职业危害 c、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63、危险物品是指___。(abc)

a、易燃易爆物品 b、危险化学品 c、放射性物品 d、毒害品

6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___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abcd)

a、生产b、搬运c、使用d、储存

6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由以下部门负责___。(abcd)

a、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c、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

《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___。(ab)

a、事故隐患 b、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c、治安管理违法行为

67、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___。(abc)

a、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b、予以关闭c、没收违法所得d、没有违法所得不予处罚

68、个人不得购买___以外的剧毒化学品。(abc)

a、农药b、灭鼠药 c、灭虫药

69、检查燃气灶具接口处是否漏气,下列方法不正确的是___。(ac)

a、用明火b、用肥皂水c、用鼻子闻

70、当发现厨房燃气泄漏时,下列方法正确的是___。(bcd)

a、立即在场拨打电话报警b、检查并关闭阀门

c、让室内电气设备保持原有状态d、打开门窗

7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___。(abcd)

a、特别重大事故 b、重大事故 c、较大事故 d、一般事故

7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的事故。(abc)

a、30人以上死亡 b、100人以上重伤 c、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7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的事故。(bcd)

a、50人以下重伤 b、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c、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d、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74、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的事故。(acd)

a、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10人以下重伤

c、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d、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7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的事故。(abc)

a、3人以下死亡b、10人以下重伤c、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d、10人重伤

76、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___。(abcd)

a迟报b、漏报c、谎报d、瞒报

77、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___(abcdef)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已经采取的措施 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8、___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abc)

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人民团体

79、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___。(abcd)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80、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调查组由___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abcdef)

a、有关人民政府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d、监察机关e、公安机关 f、工会

(三)判断题

8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82、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8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5、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要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8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8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可以在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或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两者之间任选一种。(×)

8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8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90、.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气。(×)

9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不准用水扑救。(√)

9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 (√)

93、生产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隔离,可降低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94、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避雨。(√)

95、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收。(√)

96、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都适用《安全生产法》。(×)

9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98、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人员可以操作起重吊车。(×)

99特别重大以下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0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第8篇 安全生产法单选题知识竞赛试题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单选题部份)

一.单选题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c )。

a.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 a )。

a.不停止执行b.停止执行c.可以暂停执行

3.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b )。

a.综合管理b.综合监督管理c.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b )。

a.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b.本单位负责人c.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b )负责。

a.工程技术人员b.委托单位c.工程技术人员所在单位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 a )。

a.书面材料b.处理意见 c.通报材料

7.生产经营单位对( c )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a.事故频发场所b.重大事故隐患c.重大危险源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从( b )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刑事判决 b.受处分 c.事故发生

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这种错误行为属于( a )。

a.滥用职权b.破坏公平竞争c.侵犯生产经营自主权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c )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a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火灾、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

12.《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c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b.400c.300

13.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 c )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a. 单位 b. 人员 c. 行为

14.《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 c )。

a.安全宣传教育费用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c.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 b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3年 b.5年 c.7年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7.《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 c )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a.6月9日b.6月19日c.6月29日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 b )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

19.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 c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现代管理b.系统管理c.监督管理

20.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 )。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c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b.福利设施c.安全设施

2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b )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a.职工食堂b.员工宿舍c.职工俱乐部

23.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属于( a ) 。

a.中介机构b.行政机关c.事业单位

2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 )。

a.行业标准b.地方标准c.企业标准

2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a )。

a.工艺、设备b.工具c.原材料

2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c )。

a.安全宣传标语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

27.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 c )和管理能力。

a 生产经营b 安全技术c 安全生产知识

28.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 c ),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

承担法律责任。

a.安全生产教育b.安全技术培训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9.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录用的从业人员,要制定详实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 a )安排。

a.生产经营单位b.从业人员c.政府财政部门

3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 a )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有关主管部门b.安全监察部门c.行业协会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a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操作资格b.许可c.安全

3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c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班组级b.车间级c.专门

3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b.事故隐患c.设备缺陷

3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 b )。

a.行政处罚b.处分c.追究刑事责任

35.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c )责任。

a.领导b.管理c.直接

3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由( a )处15日以下拘留。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7.《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 a )3种。

a.民事责任b.财产责任c.其他法律责任

3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所需费用( b )解决。

a.由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赞助b.由政府财政拨款c.由审查、验收的单位自筹

39.《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c )权利。

a.民主监督b.民主管理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0.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c )处分。

a.降级b.降职c.撤职

41.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有权( a )。

a.建议企业加以纠正或及时解决b.向上级工会报告 c.带领工人撤离作业现场

42.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工会行使 ( c )职能。

a.国家监察b.行政管理c.群众监督

43.在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工会组织应( c )。

a.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b.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c.既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又要独立自主,依法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44.《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 c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明显 b.良好 c.显著

4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 a )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a.员工宿舍 b.职工食堂 c.办公大楼

4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 c )和强令冒险作业。

a.违章作业 b.工作安排 c.违章指挥

47.《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 b )设计施工,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

a.生产设备 b.安全设施 c.主体工程

48.《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c )年。

a.1年 b.2年c.3年

4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 b )。

a.审批 b. 安全评价 c. 验收

50.《安全生产法》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 a )负责。

a. 设计 b.施工 c. 使用

5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 c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a. 国家 b.行业 c. 本单位

52.《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 c )报告。

a.班长 b.保卫人员 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53.《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 b )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 职工 b. 个人 c. 管理人员

54.《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b )人员,给予奖励。

第9篇 石油公司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题

一、 多选题

1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a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 .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 .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 .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g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参考答案:abcdefg

2 . 生产经营单位的( )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a . 决策机构

b . 主要负责人

c .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d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abc

3 . (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 矿山单位

b . 金属冶炼单位

c . 建筑施工单位

d . 道路运输单位

e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f . 危险物品的使用单位

参考答案:abcde

4 . 除上条规定的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

a .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可以不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ac

5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

a .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 .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c .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d .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e .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f .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g .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参考答案:abcdefg

6 .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 . 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

b . 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

c . 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

d . 矿山单位

e . 金属冶炼单位

参考答案:acde

7 . (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 . 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

b . 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

c . 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

d . 危险物品的使用单位

e . 矿山单位

f . 金属冶炼单位

g . 建筑施工单位

h . 道路运输单位

参考答案:abcefgh

8 .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或者使用(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 . 新工艺

b . 新技术

c . 新材料

d . 新设备

参考答案:abcd

9 . ( )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a . 矿山

b . 金属冶炼

c . 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参考答案:abc

10 . 生产经营单位( )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a . 生产

b . 经营

c . 运输

d . 储存

e . 使用

参考答案:abcde

11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

a .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b .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c .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 .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e .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参考答案:abcde

12 .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 )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a . 科学严谨

b . 依法依规

c . 实事求是

d . 注重实效

参考答案:abcd

13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a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b .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c .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d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参考答案:abcd

14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a .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b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c .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d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e .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f .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g .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参考答案:abcdefg

15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 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b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c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d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参考答案:abcd

16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b .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c .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d .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e .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f .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参考答案:abcdef

17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b .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c . 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d .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参考答案:abcd

18 .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b .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参考答案:ab

19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a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 .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c .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d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e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答案:abcde

二、 单选题

1 . 新《安全生产法》,自2022年( )起施行。

a . 10月1日

b . 11月1日

c . 12月1日

d . 8月31日

参考答案:c

2 . 生产经营单位的(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 . 安全管理人员

b . 技术人员

c . 主要负责人

d . 作业人员

参考答案:c

3 .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负责。

a .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

b . 本单位

c . 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参考答案:b

4 .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 )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 . 调查

b . 责任追究

c . 备案

参考答案:b

5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负责。

a . 安全设施设计

b . 安全设施建设

c . 安全设施运行

参考答案:a

6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a . 施工单位

b . 建设单位

c . 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参考答案:b

7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a . 一般标记

b . 商标

c . 安全警示标志

参考答案:c

8 .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a . 登记

b . 备案

c . 淘汰

参考答案:c

9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 )收取费用

a . 可以

b . 不得

参考答案:b

10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 )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a . 十二小时

b . 二十四小时

c . 三十六小时

参考答案:b

11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 警告

b . 记过

c . 降职

d . 撤职

参考答案:d

12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 . 五年内

b . 十年内

c . 终身。

参考答案:c

三、 判断题

1 . 生产经营单位只要具备经济技术条件,就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答案:错

2 .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 ) 答案:对

参考答案:对

3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参考答案:对

4 . 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参考答案:错

5 .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参考答案:对

6 .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参考答案:对

7 .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参考答案:对

8 . 安全生产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参考答案:对

9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参考答案:对

10 .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参考答案:对

11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参考答案:对

12 .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参考答案:对

13 .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只要具备岗位资格证,就可以上岗作业。

参考答案:错

14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对

15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参考答案:对

16 .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参考答案:对

17 .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参考答案:对

18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参考答案:对

19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参考答案:对

20 .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参考答案:对

21 .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参考答案:错

22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参考答案:对

23 .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参考答案:错

24 .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考答案:错

25 .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参考答案:对

26 .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参考答案:错

27 .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无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参考答案:错

28 . 从业人员无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举。

参考答案:错

29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无权停止作业。

参考答案:错

30 .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无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参考答案:错

31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参考答案:对

第10篇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民事责任

一、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而给要求出具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报告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人造成了损害,要与该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受损失方可以要求发包单位、出租单位和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赔偿的责任。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

同时,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在实践当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有些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但是却称自己没有赔偿能力,企图拖延一段时间,不承担责任;二是有些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确实是由于经济状况不好,或者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是由于何种情况,都不能免除其赔偿义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赔偿义务,也不因采取强制措施而终止。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什么时候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什么时候就应当履行义务,直到完全履行赔偿义务为止。在这期间,如果受害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在采取执行措施后,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后,又获得了新的财产,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我国目前在工伤社会保险方面主要适用的是1996年8月12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其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以此设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用于对工伤职工或者职业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实施工伤社会保险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的诊疗康复费用及有关社会保障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还有可能

难以完全补偿因生产安全事故所受到的损害。因此,安全生产法第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这时,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就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赔偿。(政策法规司)

第11篇 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概述

(一)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舒适地工作,称之为人身安全;消除损坏设备、产品和其他财产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称之为设备安全。总之,要使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以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及各种危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

安全生产涉及诸多行业,范围很宽,包括工业、商业、交通、建筑、矿山、农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的安全,还包括铁路、公路运输及航运、民航安全,水利电力安全、消防、农药、农业用电安全,以及工业、建筑业的产品质量安全。

由于我国已经有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而这些行业已有明显的特殊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在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保护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我国的劳动保护法规属于劳动法的系列,是指国家为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它包括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作息时间、休假制度,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各种规章制度。劳动保护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除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外,还包括对设备、财产、环境的安全性进行管理,包括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尽快采取安全措施,并组织抢修,恢复生产,保障企业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需要运用多种学科知识进行综合管理的工作。

实践证明,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有技术上的原因、设备上的原因以及管理上的原因,又有人的素质方面的原因,如精神状态、缺乏知识、安全意识观念不强、麻痹大意、劳动纪律松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整体的安全性、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方针目标及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实现。尤其是当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的精神和物质生活都有了很大提高,人们的价值观念、需求关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安全的需要已经提高到为职工的生产劳动创造更为幸福、舒适的安全环境和秩序的一个更高的层次。为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是当前我国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是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管理生产企业的重要原则之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杜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我们必须按照宪法的规定,加强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这对每一个企业负责人都是很重要的。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熟悉安全生产的内容,从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加强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我们的党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主人。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有利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人民的需要,最重要的莫过于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健康的需要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是关系到保护劳动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此,当我们谈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的时候,决不能忘记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在我国,不顾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盲目追求产值利润是决不允许的;为了个人发财致富去剥削他人,不顾劳动者死活,要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写进了我国的宪法条文。

安全生产还关系到社会主义安定和国家一系列其他重要政策的实施。安全生产搞不好,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频繁发生,不仅使职工本人受到伤害,而且使其家庭蒙受不幸,给成千上万的人民群众造成心理上难以承受的负担。对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安定。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独生子女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劳动力。这些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至少要影响三个家庭、六个中老年人的生活,那时人们对伤亡和职业病的心理承受能力将十分薄弱,即使实行高额赔偿抚恤政策,也很难消除人们的悲痛和愤慨。这些问题必然对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说搞好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是由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两方面构成的。而在生产力中,人是最活跃的、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工具要由人去创造和使用,物质资料的生产必须经过人的劳动才能实现。因此,发挥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经济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健康,使之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神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体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得不好,不注意改善劳动条件,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不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要遭到危害,生产也会受到巨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这样,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由此可见,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生产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在企业现代化管理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管理现代化,使生产过程顺利、高效率地进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生产。这个基本目标只有搞好安全生产才能实现。

有的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盲目追求一时的产值和利润;有的企业将改善劳动条件的钱挪作他用;有的企业用砍掉劳动保护项目的办法来扩大生产;有的企业不是从预防事故入手,要钱无钱,要物无物,出了事故,多少钱物都拿得出来。这样的企业和企业领导者,完全违背了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很危险的,终究要吃大亏。

一个企业要搞好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企业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在生产中不重视安全生产,不注意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发生事故造成伤亡或职业病,以牺牲一些人的生命或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去换取产品,就失去了搞生产的目的和意义。所以,搞好安全生产与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指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同志,以及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必须长期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各项工作有很大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正确的方针政策是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没有正确的方针,就没有正确的行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我们企事业的领导者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尤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把安全管理,由过去传统的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事故预防型,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不要等出了事故,产生了职业病才去被动的处理后事,而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伤亡和职业病的发生。

有的人认为,完成生产任务是企事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全力以赴,而安全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因此出现“生产要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抓生产瞪圆两只眼,抓安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产大步跨,出点事故没有啥”的现象。这些现象与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要解决这类问题,领导者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用辩证统一观点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工作的关系。在认识上、在实践中解决好生产和安全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又是统一的。所谓有矛盾,主要表现在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有时会冲突,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会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如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补救措施,有时暂时影响生产,会增加生产上的开支,与生产进度和节约资金产生矛盾;安全工作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在考虑安全和生产时,认识不一致,也会发生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办法是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抓安全工作,表面上看有时会耽误一些生产工作,或增加一些开支,但从整体来看,劳动条件改善了,劳动生产必然大大提高,生产是加快了,而不是慢了。反之,不抓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特别是在有些生产工作中,如果没有起码的安全条件,生产就根本无法进行。这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证明了的。社会生产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生产过程中旧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解决了,随着新的生产技术的出现,新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又将产生出来。安全生产的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四)安全生产的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化作业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安全管理的任务从广义上讲,一是预测人们在生产劳动的各个领域里存在的危险,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人们不致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危害。二是制定各种规程、规定和消除危害因素所采取的各种办法、措施。三是告诉人们去认识危险和防止灾害。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安全为目的,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从而推动企业生产的顺利发展,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具体地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3)积极采取各种安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使企业的生产机械设备和设施达到本质化安全的要求,保障职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定期检测,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及职业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5)对企业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6)对职工伤亡及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进行调整、处理和上报。

(7)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化企业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一门兼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边缘科学———安全科学。在理论上与其他各个学科,如系统工程学、人机工效学、管理科学、技术科学、预防医学、心理学、化学、法学等都有密切的联系,企业领导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任务和内容,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各个企业应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大功能的作用,搞好安全生产。

计划,就是对每年的安全工作作出规划和安排。针对每年的安全教育、检查、措施、安全评价及整改等安全活动作出部署方案,以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组织,即对照计划方案,按级落实,以保证安全计划任务、控制目标的预期完成。

指挥,即在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活动后,对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段、班组进行指导,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以求得安全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协调,为实现整体安全计划和目标,替上级当好参谋,对横向部门加强协调,争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支持,同时又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

控制,即是以安全计划、目标为依据,同时建立各种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班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于出色完成任务的,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以有效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法规及其实施

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表现,是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认可、制订的,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和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或规范)的总和。它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行动准则。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关法令、规程、条例规定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根本一致的。人民的需要,最重要的莫过于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健康的需要。所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是关系到保护劳动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此外,安全生产还关系到社会安定和国家一系列其他重要政策的实施。

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切实实践“____”首要条件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劳动者,保护他们的安全健康,使之有健康的身体,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充沛的精力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反之,如果安全生产搞不好,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受到危害,生产会遭受巨大损失。因此,要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就必须根据“____”的要求,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在企业现代化管理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管理现代化,使生产过程顺利、高效率地进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发展生产。这个基本目标只有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才能实现。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就可以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劳动条件好,劳动者在生产中感到安全健康有保障,就会发挥出主人翁的精神,提高生产效率,使企业取得好的效益。

所以,每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把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义务,切实抓好,决不能掉以轻心。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的必要性

1.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我们要实现的目标是具有社会主义特性的市场经济。那么,什么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呢?就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也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四个坚持是靠法治来实现的,通过法治,体现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通过法治,维护工人阶级的统治地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法治,体现工人阶级先进思想;通过法治,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来说吧,其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就是说,制定《劳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而不是为了保护其他任何利益集团的利益。立法宗旨明确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另外,在《劳动法》第三条以及第四、六、七、十、十一、十二章中分别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受到侵犯应当如何维护,违法者受到何种惩处。这就以法治形式保障了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社会主义方向。

2.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才能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转众所周知,没有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转,这已为千千万万惨痛的事故教训从反方面证明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

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以合理的手段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保障经济工作正常运转。

有人说,安全生产主要靠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安全生产有了正确的认识,能够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通过有效的管理,可以控制企业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可以控制企业的安全状况,保障安全生产。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者在规划组织经济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在经济建设中的位置,这个地方发生的事故就少,经济就能健康稳定地发展。

有人说,安全生产主要靠教育,通过推动和发展安全文化事业,提高全体国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就能使各级领导有正确的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知识,做出正确的安全决策,广大职工通过安全文化的培养,提高安全觉悟,掌握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一切行为都符合安全要求,也就没有了违章和违纪的问题。如果广大群众、市民、职工,大、中、小学生都能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就能改变我国安全生产面貌。

也有人说,安全生产主要靠设备的可靠性,靠科技进步,所有设备设施都能做到本质安全,人就是想自杀都不可能,怎么会发生事故呢?西方工业国家就主张通过用这种办法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客观地讲,所有这些办法都是正确的,而且都有事例说明其正确性。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这些解决问题的办法都是附带条件的,都是在假定它们能够达到理想目的的基础上,都没考虑如果达不到理想目的怎么办。例如,企业管不好安全生产怎么办?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不重视安全生产怎么办?企业领导和职工不重视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严重怎么办?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企业“安全欠账”越欠越多怎么办?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不能等,等企业管好了,等安全觉悟提高了,等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好转了,等来等去非出大事不可。

要解决现实急迫问题,或者说,要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只能靠法治,在其他方法达不到预期安全生产目标,有可能对劳动者、对经济发展带来威胁时,就必须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的安全行为,通过执法来纠正那些偏离安全生产的行为,惩戒那些违法乱纪者。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人的行为都限定在安全生产法规范围内,从而保障国民经济沿着安全生产的法制轨道健康稳定发展。

3.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才能有效地调整劳动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是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稳定、融洽,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也关系到社会是否稳定。近几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事故逐年增加,事故损失惨重,在国内外影响十分恶劣。据劳动部门统计,由于劳动保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加,这一方面反映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却也反映某些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劳动保护权益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可以做到:

1)以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约束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2)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情况实施监察,惩戒那些违法者;

3)工会组织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守法情况实施监督,对违法者向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向执法部门提出控告;

4)在企业内部,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劳动争议,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在企业内部得到解决;

5)在地方人民政府,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来解决企业内部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劳动关系问题,防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矛盾激化,发展为群体性突发事件;

6)通过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调节劳动关系。这主要适用于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通过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以惩戒罪犯,教育广大群众和干部,能平民愤,稳定社会。总之,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的法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才能从安全生产角度,促进社会的稳定。

4.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经济贸易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改善安全生产状况。

制定安全法规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普通法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也是安全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此外,《宪法》中关于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以及国家逐步改善人民物质生活等规定,都是安全生产法规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安全法规就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的预防事故、预防职业危害、劳逸结合、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方面具体的法规和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

安全法规主要是调整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和商品流通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现代化的大生产条件下,要使成千上万人按照统一意志共同协调工作而又不发生事故,必须制订安全法规限制人们的行为,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等。安全法规中还要规定违反了法规应该承担的责任。惩罚条例中规定对失职人员可进行从行政处分甚至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为了维护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为了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法制。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安全生产同样不可能实现。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法制体系呢?

1. 法制体系应以“三方制”为基本原则

“三方制”是指政府、雇员、雇主三方的协商机制,是用以调节雇主、雇员之间劳资关系的手段,是建立以政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国家法律规范为准则,调节劳资双方各种矛盾的协调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社会主义特点的市场经济。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调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应以“三方制”为基本原则。调节过程中,必须考虑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必须考虑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安全生产的法制体系,其立法、执法过程,都必须遵循三方协调一致的原则,否则法制则难以正常执行。

1)立法必须顾及双方利益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要求不可过高,也不可过低。过高虽然能使劳动者享受更高的劳动安全卫生待遇,更少受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但过高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必然要求用人单位更大的经济技术投入,增加产品的成本,减少赢利,从而影响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要求过低,虽然能提高用人单位的赢利能力,但可能给劳动者带来更大的职业风险,造成职业伤害,是广大劳动者不能接受的,也是与社会的进步格格不入的。恰当的标准应当是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经济上可以接受的;而劳动者在这种劳动条件下,可能的职业伤害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不一定非和国际标准统一,而要根据我国企业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以及广大职工生活状况和安全要求,即现实社会经济条件,制订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都能接受的标准,使用人单位有钱可赚,使劳动者可以接受事故伤害风险。据此,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过程应当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双方意见。用人单位,具体讲就是企业,要考虑各种类型、各种规模、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的具体情况,而劳动者,同样要考虑上述各类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就是工会的意见。只有双方都能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才能够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才不会出现“有条件执行,没条件要创造条件逐步执行”,视法规为可执行可不执行的拖延现象,或者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安全欠账”熟视无睹的麻木思想。

2)执法过程必须遵从“三方制”原则安全生产执法过程的“三方制”原则不仅体现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还应当体现在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上,要使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管理体系,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不能使一方权利至高无尚,另外一方或两方权利真空的不平衡状况,这种权利严重失衡的情况是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因此,有执法监察,就应有法律监督;有管理,就应有管理监督,以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公正,是否廉洁。

2.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有法可依

要使我国安全生产纳入法制轨道,就必须有完整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规体系,使各级领导、政府机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都能在安全生产法规范围内从事正常的经济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使人人都能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以及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程、规定、通知、决策、办法等和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程。法规规定的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方面对劳动者的保护;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劳动者的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基本内容包括:安全技术法规、劳动卫生法规和安全管理法规。

总法规和配套法规就是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理顺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法制体系,进一步明确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权利、义务及相互关系,以及对违反法规的惩戒办法等,使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迅速摆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严防死守的被动局面,用法来控制安全生产局面。

2)有法必依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必须有法律的权威,只要是立法机构颁布执行的或《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赋予法律效力的,都必须立即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或延缓执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3. 安全生产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违法,是指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规程和标准,有的违法行为造成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后果,则称为犯罪,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大量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后果,则只能算偶然事件,不受刑事责的追究,但应按照国务院、原劳动部、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追究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对于违法犯罪情况,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根据规定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违法没犯罪的情况,也应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如果检查发现或者有人向执法部门检举或控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部门有权要求违法者应诉;如果违法行为成立,必须承诺立即改正,或接受停产整顿、经济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分的惩罚。

(三)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制裁

违反安全生产法就应当受到相应的惩处或制裁,其主要制裁

形式:

1. 责令改正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2. 经济赔偿

上述情况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罚款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可以处以罚款。

4. 责令停产整顿

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5. 吊销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 追究刑事责任

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公有制用人单位,上述情况还要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给有关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分,如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公职、记过、警告等。

第12篇 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 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受移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条 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 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权对下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予以纠正或者撤销。

第十二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受委托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其中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必须出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第十四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能够修理、更换的,责令予以修理、更换;不能修理、更换的,不准使用;

(二)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现场处理措施;

(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经核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设备、设施、器材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解除查封或者扣押。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10日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第十八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采纳。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及时报告,并在5日内报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第二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二条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审批人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

(一)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派出其进行调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决定。进行调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回避决定作出之前,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第二十四条 进行案件调查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记载时间、地点、询问和检查情况,并由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被检查单位要求补正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或者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当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和原始凭证存放的单位及其处所,并由出具证据的人员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应当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第二十八条 案件调查终结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印章。

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一)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二)送达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个人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四)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

(五)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挂号邮寄送达,也可以委托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代为送达,代为送达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

(六)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即视为送达;

(七)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送达其他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二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

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数额;没有规定数额的,其数额对个人罚款为1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3万元以上。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1次;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第三十五条 听证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

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组织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并提交委托书。

第三十六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二)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三)如实回答主持人的提问;

(四)遵守听证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第三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三)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需要重新调查取证的;

(二)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场作证的;

(三)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进行听证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撤回听证要求的;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的;

(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变更,不适用听证程序的。

第四十一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填写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第四十五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在协议中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在协议中免除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撤销许可及批准文件,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关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同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四)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

第五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应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五十六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停止、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违法所得,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二)销售商品的,以销售收入作为违法所得;

(三)提供安全生产中介、租赁等服务的,以服务收入或者报酬作为违法所得;

(四)销售收入无法计算的,按当地同类同等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均销售收入计算;

(五)服务收入、报酬无法计算的,按照当地同行业同种服务的平均收入或者报酬计算。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六十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要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销毁物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处理物品,应当制作清单。

第六十一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和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六十二条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2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第六十四条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对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交办案件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决定行政处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案件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用的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合法和非法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13篇 新版《安全生产法》-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年 月 日通过。

2、新版 《安全生产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共 章 条。

3、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坚持 ,坚持安全第一、 、 的方针。

4、为了加强 ,防止和减少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5、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 或者 ,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c、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

a、综合管理 b、监督管理 c、综合监督管理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宣传挂图 c、安全宣传标语

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a、起诉 b、检举 c、仲裁

三、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 )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a、经营单位负责 b、职工参与 c、政府监管 d、行业自律

2、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 ),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a、服从统一指挥 b、加强协同联动 c、独立进行抢救 d、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

a、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c、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d、要求承包单位、承租单位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 )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a、时间、地点、内容 b、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c、现场人数 d、周边环境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 )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a、停产停业 b、停止施工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 d、停止建设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的规定,增加了综合治理的内容。( )

2、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 )

4、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 )

6、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7、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 ( )

8、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吊销其相应资质。 ( )

9、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 )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

五、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2、简述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是什么

第14篇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及应承担的责任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在这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指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违反法律规定,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应依照该条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这里讲的“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这里讲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既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安全设施的验收等事项,也包括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审批、验收的事项。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根据情况予以取缔,或者依法给予其他处理。如果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进行处理,属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负责审批的部门不依法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这一职责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有上述三种违法行为之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公务员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降级、撤职的处分应当由直属上级机关决定,报任命机关批准后执行。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或者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享有审查、验收的职权,理应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实践当中,有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查、验收时,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要求企业使用其推荐的安全设备、器材、产品,以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违法行为侵犯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合法权利,加重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担,也损害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和声誉,还会滋生腐败。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针对这两种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按照这一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或者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首先应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对于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符合审批、验收的条件,只是因为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没有购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产品,而不予审查批准或验收通过的,应责令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批准或验收通过;对于在审查、验收中收取的费用,应当责令立即退还给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具体给予哪种行政处分,可根据行为人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做出。这里讲的“情节严重”,包括在审查、验收中多次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的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审查、验收中多次收取费用,且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等等。这里所说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违法行为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包括违法行为的决策人,事后对单位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和支持的领导人员,以及由于疏于管理或放任,因而对单位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领导人员。这里所说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直接实施单位违法行为的人员。

三、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地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作出认证、检测、检验的结论、证明。这里所讲的出具虚假证明,是指出具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认证结论或者有关检测、检验数据。作为承担技术服务职能的机构,如果出具有关安全生产的虚假的证明文件,会对安全生产构成很大威胁,甚至会因此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应当按以下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

1.没收违法所得。即由《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将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由于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而获得的财产上的非法利益强制无偿收归国有。这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财产罚。

2.处以罚款。即由《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对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机构、人员给予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包括对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在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同时,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格。这是一种资格罚,即由有关部门撤销其所取得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资格。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保障安全生产,必须要有一定的投入,包括安全设施的建造、维护,安全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更新以及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等。这些是保障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资金条件。缺乏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直接的后果是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的则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由于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而导致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的规定,首先应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以下处罚:

1.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如果违法行为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其从事有关生产经营活动权利的行政处罚。

2.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这些都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首先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即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逾期未改正的,即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仍然没有按照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履行其应尽职责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就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直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履行了法定职责,才能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受处分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对有关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这些是《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规定的几项有效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不遵守法律的上述规定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如果有下列违法行为,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没有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设立或者配备;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后,才能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特种作业人员如果未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但逾期未改正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即暂停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同时,还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本条“可以”处罚款的规定,是否给予罚款处罚,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予以裁量,作出决定。可以处罚款,也可以不处罚款。

七、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几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以保证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在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期预防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履行警示告知义务。对于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安全设备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并定期检测,以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还应当作好记录。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是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所必需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如果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以上规定,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9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将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

1.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2.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3.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5.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6.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7.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8.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对于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纠正违法行为的,对于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要停止项目的建设;对于以上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按照规定检验、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应当停止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在给予以上处罚的同时,还可以根据情节给予5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应负的责任的协议,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这是针对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劳动者与其订立“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只给受害人或其家属很有限的补偿,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法律对此作了禁止性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这一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该协议属于违法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即为无效。同时,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伤亡应承担的责任的协议的,属于严重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除签订的有关协议无效以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应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这是法律对从业人员规定的义务,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违反了这项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1.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即由生产经营单位对该从业人员由于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批评,同时对其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教育。

2.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这里讲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依法制定的内部奖惩制度。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七种。具体给予哪种处分,可根据从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情节决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应承担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组织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并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使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知悉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违反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根据1994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劳动部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的行政处分包括:降职、撤职、辞退或者解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七种。具体给予降职、撤职哪一种处分,则根据行为人的违法情节决定。

2.对于发生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是一种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违反了这一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本条规定的处罚对象是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具体给予哪种行政处分,则根据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情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决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若干规定,例如,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等。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

规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给予进一步的处罚,即予以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顿以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说明该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具备保证生产安全的基本条件,不能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予以关闭。这里所说的关闭,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在实施时应当很慎重。

在予以关闭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这里讲的“吊销有关证照”,是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取消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采矿许可证、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等。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获得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吊销采矿许可证,是指由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取消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所取得的许可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凭证,取消其采矿的资格。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指由负责颁发许可证的有关部门取消违法单位所取得的许可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合法凭证,取消该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政策法规司

第15篇 《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库判断题汇集

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继续进行作业。( _)(第47条)

(对象从业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v)(48条)

(对象是从业人员、工会组织、单位领导)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v)(第49条)

(对象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4、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v)(第50条)

(对象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单位领导)

5、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v)(第51条)

(对象是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单位领导)

6、经营企业工会组织有权对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进行监督或提出意见。( v)(第52条)

(对象是工会组织)

7、企业工会组织对本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提出解决建议。( v)(第52条)

(对象是工会组织)

8、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v)(第57条)

(对象是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以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_)(58条)

(对象是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发生的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不报。( _)(第64条)

(对象是生产及管理人员、单位)

1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v)(第70条)

(对象是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及管理人员)

12、事故单位应当迅速将事故有关的证据销毁,并清理好现场。( _)(第70条)

(对象是事故单位领导、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13、事故处理应当遵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v)(73条)

(对象是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从业人员)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着本规定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_)(第80条)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应责令限期改正。( v)(第81条)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发生受刑事责任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的主要领导。( _)(第81条)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

17、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国家劳动管理机构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_)(第90条)

(对象是单位领导从业人员、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8、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 _)(91条)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1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责任的,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v)(第95条)

(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时擅离职守的,应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v)(第91条)

(对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生产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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