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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化工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本办公室为综合办公室(含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是公司综合办事机构并行使其职能。
1.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建立和保管。
1.3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的配置,协助各职能部门组织公司的各类教育、培训和考核。
1.4负责公司的综合安全计划拟定工作,并监督执行。
1.5组织各主管例行检查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纠正。
1.6记录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1.7组织厂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做好事故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员工教育活动。
1.8协助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奖惩工作,协调安全事故处理并负责事故的报告。
1.9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岗位及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及时准确的判断一旦发生事故的原因、可能出现的后果及补救方法,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在生产技术部主管的领导下,协助法定代表人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措施计划。
4.协助生产技术部主管编制修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有责任对各生产车间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6.负责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计划,制定培训考核内容。
7.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解决方案,并在方案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改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8.每天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生产过程的不安全因素、险情、事故苗头应及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汇报。
9.参与安全事件调查分析,负责工艺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工艺事故及设备事故档案。
10.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
(三)、财物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a.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财务工作。
2)确保功德养老、失业、医疗及工伤保险的缴纳。
3)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
4)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资金的使用。
5)确保纳入计划的安全投入资金的落实。
6)提出事故经济损失评估意见。
7)提出事故善后处理理赔的意见。
b.营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产品销售服务工作,开拓市场,保证产品的销售。
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了解顾客需求和期望。
3)组织合同、订单的评审工作。
4)负责与顾客沟通、接待顾客、组织回访及对顾客满意程度的测量。
5)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成品库的管理工作。
7)负责生产经营产品的销售,向客户提供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并检查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c.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编制<<采购计划>>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要求。
2)负责原、辅材料合格供方的评定和确定及定期评价。
3)负责经营产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
4)按安全规范搞好原料库的管理。
5)负责对供应商的控制,向供货单位索取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书;对原材料采购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保证原材料及外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运输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负责本部门运输过程的安全工作。
2.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部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部门职工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
3.审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修订健全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提出送外大修、专项修理等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维护的计划和所需资金申请,切实落实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不断改善车辆安全运行条件。
4.检查、考核司机和送货员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车辆隐患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5.负责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主持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参加公司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例会,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
7.不定期对车辆的维修、消防等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对内、对外联系和调查处理。
8.对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与送货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内勤服务与公司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服务客户的相关管理工作。拟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9.合理安排日常送货服务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2篇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特种人员培训,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审批。
5、新建、扩建及大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9、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按规定的职权范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0、组织本矿的安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开展安全活动竞赛,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全基层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1、积极协助矿委抓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各种文件收发及上情下达。
2、认真搞好来往人员接待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撰写以煤矿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文搞、报告、总结等。
4、积极发挥安全文化在管理体制中的作用,做到不间断、有目的、有意识做好各种标语、黑板报、电视等工具进行有效宣传,促进企业安全管理。
5、认真学习政策、有关部门的文件及指示精神,有序开展上情下达工作。
6、做好职工培训及考试等的各种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各种痕迹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1、严守财经纪律,带头执行财务制度。
2、按照乡镇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帐务,做好本矿经营核算工作,按时做好各种报表。
3、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所有的资金付出都必须由矿长审批后方可入帐。
4、严格管理银行帐户,不得随意将帐户借他人使用,加强现金及发票的领用管理工作。
5、严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申批手续,不得将公款随意借给私人及外单位,现金发生差错,被盗和遗失均由个人负责,不得挪用公款。
6、做好各类物资、设备、产量等的统计管理工作。
7、做好各类财务预算工作。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做好各种帐务,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费用,按时缴纳各种税收及规费。
四、井口
1、对该井口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时做好年度计划和月计划,建立健全各种台帐。
2、管好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工程质量标准等。
3、制定各种灾害预防及处理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进行班前会议,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安全知识等。
5、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种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
6、积极排出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重伤事故的发生,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7、按照矿山总体规划,做好各类开拓开采布置工作。
8、积极开展好各类活动,以活动促进步,以活动保安全。
9、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积极检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10、坚持做好各种监测监控及检查手段,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加强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杜绝失爆设备下井。
五、活动小组
1、经矿委确定活动小组人员后,活动小组,制出相应的主题、内容、措施及奖惩办法。
2、按照措施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相关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4、活动结束后,依照奖惩办法,对相应的人员做出奖惩决定,并对现落实。
六、通风安全科
1、负责全矿通风管理及安全工作,并对矿井通风及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及监督、检查、落实。
2、对主要通风机及主扇附属设施,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风机运转、局扇安设、井下标志牌板及风筒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及管理,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及时汇报并处理。
3、建立井下测风站,每旬对矿井风量进行矿测定及进行风量分配工作,每年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一次,并建立测风台帐。
4、负责对瓦检员及瓦检仪、“三专两闭锁”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审核瓦斯日报表,对瓦检员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放炮制”、“三对口”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抽查工作。
5、建立综合防尘、消灭明火,地面防灭火措施,并对消防系统进、出风井口20米内禁止明火,井下硐室灭火器材进行管理。
6、负责年度防水计划和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对井下有透水预兆的,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式组织探放水工作。
7、负责对炸药、雷管的储存,井上、下运输及使用、销毁等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矿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建档工作。
9、完成管理全矿的通风,安全方面等工作。
七、生产技术科
1、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并对矿井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进行管理。
2、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保证技术上可行。
3、及时测量并绘制矿井“六图”,指导生产,禁止越界开采和开采保安、防水煤柱,并每半年按规格交换图纸一次。
4、针对存在的危害,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及矿井“三量”的管理工作,推广使用壁式采煤方法。
6、负责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并对矿井技术改造,巷道维修,工作面出口顶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技术措施。
7、负责矿井生产管理,努力完成年度计划。
8、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9、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八、机电科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方面管理工作,并对机电方面的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对主扇、局扇、水泵、绞车、轨道、井下上通风、信号、电缆等方面的检查维修、管理。
3、负责对矿井“一坡三档”提升钢绳的检查维修工作,并督促有关人员经常使用。
4、负责对绞车司机、水泵司机、发电机司机、井下电工等的管理工作。
5、电器设备必须登记建档,“两征一标志”齐全、达到“三消灭”,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存在。
6、定期对矿用产品进行检测,“三大保护”正常使用。
7、加强矿灯管理,杜绝失爆、缺螺少件的矿灯下井,设备完好率达100%。
8、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九、安全生产调度室
1、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矿山对安全生产的计划,相关措施。
2、认真值好班,不得脱岗,串岗和睡岗,作好每次反应情况的记录。
3、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当机立断,及时作出相应的措施,并安设专人落实。
4、对不能解决或需要传达的问题积极向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5、对性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其它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的相应要求及措施对井下做好行之有效的调度,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根据情况轻重,由井口作出处惩,情况严重的交法律部门处理。
第3篇 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1、传达、贯彻、执行和组织学习上级各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2、协助安全主管站长工作,制定有关内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节假曰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具体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收集有关安全信息,向领导提供安全管理决策的依据和建议,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有效的预防整改措施。
4、处理站场及道路上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剖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协助各部门组织员工参加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参与拟定并实施学习和培训计划。协助人事劳资部门做好新招聘的员工和特殊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和年度审验工作。
6、对新开的客货运输线路、站点和新建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协助做好勘察鉴定工作,及时向司乘人员通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凡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场地和影响安全行车的线路,以及未经公路部门验收的道路,有权制止车辆的运行和人员的使用。
7、对不利生产和行车安全的行为言论,及时制止和提出否决意见,对违章行车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落实各项处理决定。
8、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和经验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4篇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责
㈠、工程部:
⒈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⒉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⒊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㈡、物设部:
⒈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⒉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
⒊协同综合部搞好项目部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⒋配合总工、安质部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㈢、财务部:
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㈣、质量安全监督部的职责:
⒈配合物设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⒉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项目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⒊负责组织起草、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⒋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⒌经常深入工地,指导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⒍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体检。
⒎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⒏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⒐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⒑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⒒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
第5篇 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各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第三条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四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第六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一条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
项 目 处
第一条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 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 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 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 量 处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 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 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 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 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 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 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 工 处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 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 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五条 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 务 处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 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 公 室
第一条 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 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 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 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 目 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 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 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 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6篇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7篇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保障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存,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副总批准后执行。
第8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9篇 企业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8、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9、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10、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11、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3、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5、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6、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来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捉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5、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6、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0篇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工程管理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质量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3、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3)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4)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认真落实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认真监督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组织与实施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第11篇 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创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创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事处理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同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支持女工和未成年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12篇 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局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监察指令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5)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公正的定性定责,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局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监察指令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5)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公正的定性定责,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2、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召开施工生产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工程作业事故调查和处理。
3、保障部门负责机电设备和运输车辆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种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汽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加由于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对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起重设备、行驶机械、生产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保卫部门负责制定交通、消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汽车年度安全技术审核和架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并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与贯彻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用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负责组织指导防尘、防毒和女工保护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各类受压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组织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章违纪造成伤亡事故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实施。
(4)负责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章违纪造成伤亡事故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实施。
6、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编制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按规定提取《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监督其中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资金的运用,做到专款专用。
7、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列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8、工会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督行政领导实施安全生产法规,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抵制、申诉和控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审查劳动保护方案。负责组织'五比'劳动竞赛,广泛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9、共青团组织负责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13篇 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局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监察指令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5)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公正的定性定责,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施工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局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分析安全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监察指令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5)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6)负责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进行公正的定性定责,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2、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组织召开施工生产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参加工程作业事故调查和处理。
3、保障部门负责机电设备和运输车辆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种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汽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加由于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组织对变配电设备及线路、起重设备、行驶机械、生产用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4、保卫部门负责制定交通、消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汽车年度安全技术审核和架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并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与贯彻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生活用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2)负责组织指导防尘、防毒和女工保护等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各类受压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检验及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组织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章违纪造成伤亡事故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实施。
(4)负责职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章违纪造成伤亡事故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实施。
6、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编制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按规定提取《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监督其中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资金的运用,做到专款专用。
7、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列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8、工会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监督行政领导实施安全生产法规,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抵制、申诉和控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应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审查劳动保护方案。负责组织'五比'劳动竞赛,广泛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9、共青团组织负责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14篇 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工程管理部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 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2、技术质量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3、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施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3)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4)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认真落实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认真监督实施;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组织与实施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4、综合办公室、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作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负责公司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检查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5)经常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6)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5、财务部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6、物资材料设备部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工、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的机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作好材料堆放物品和存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5)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6)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合格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进行鉴定验收;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不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8)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安全保卫部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卫消防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保卫消防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第15篇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总公司每季、公司每月、项目经理每周、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9、深入基层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10、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11、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2、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