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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第2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第3篇振动分级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4篇开掘专业安全生产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第5篇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第6篇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7篇原煤分级筛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8篇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第9篇螺旋分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0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螺旋分级 第11篇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3.1贵州____矿业有限公司。
4 管理办法细则
4.1总则
4.1.1 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4.1.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4.1.3公司各部门、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1.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4.2 隐患治理责任制
4.2.1 公司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2.1.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4.2.1.2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2.1.3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4公司各部门、各队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5公司安全部门主任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分管副主任,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4.2.1.6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2.1.7基层区队区队长、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4.2.1.8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4.2.1.9基层区队、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部汇报。
4.2.1.10、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4.3.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
4.3.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矿井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矿井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区、部、队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4.3.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a级隐患。
4.3.3.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4.3.3.2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3.3.3揭煤前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3.3.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入煤巷施工前未建立全负压通风系统的;井下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老塘风和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局扇一机供两头;主扇带病运转、备用主扇不完好、擅自停开主扇、局扇和瓦斯抽放泵;矿井总风量不足。
4.3.3.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6超层越界开采。
4.3.3.7井下存在未熄灭火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材料、工艺,矿井有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行为,通风、排水、提升、压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
4.3.3.9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4.3.3.10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4.3.3.1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4.3.3.12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3.4 b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比较大,需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b级隐患。
4.3.4.1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经常超限、炮后瓦斯超过3%、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解决处理或未处理到位。
4.3.4.2排放瓦斯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4.3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4.3.4.4存在水患未按规定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在存在水患情况下作业未编制针对性安全措施。
4.3.4.5启封火区、火区下开采、火区邻近区域开采无安全措施。
4.3.4.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4.3.4.7斜井人车保护装置失效、提人绞车不使用动力制动、专用信号失灵。
4.3.4.8井田范围内或井田周边废弃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4.3.4.9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4.3.4.10无作业规程作业,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3.4.11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4.3.4.12未严格遵守巷道揭煤程序。
4.3.4.13井下风门不联锁或联锁失效。
4.3.4.14其他
4.3.5 c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轻,或者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由基层区(队)、基层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c级隐患。
4.3.5.1主副提升绞车、主提升皮带、压风机、主扇、主排水泵等设备保护不全、不可靠,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检查;
4.3.5.2回采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措施或不执行人工强制放顶;
4.3.5.3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积尘超标;
4.3.5.4报废采区、报废采煤工作面、废旧巷道、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4.3.5.5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旧巷、采空区时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5.6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口不畅通,两巷失修严重,巷道断面小于原设计20%;
4.3.5.7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声光报警;
4.3.5.8采煤工作面缺失或失效支柱达5%以上;
4.3.5.9不按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或图纸弄虚作假;
4.3.5.10其他安全生产隐患。
4.3.6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4.3.7 公司安全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4.3.8 公司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4 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4.4.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4.2 公司安全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4.4.3 基层各区队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能发公司、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4.5 责任追究
4.5.1 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部门、区队,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部设立举报电话(0857-7445036),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5.2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队),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其它
5.1 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一 总 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项目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适用于圭亚那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和班组。
二 项目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1.3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4负责安全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5根据合同规定执行业主、监理有关hse规定,确保顾客满意。
1.6明确项目各职能部门和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指标,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持续有效。
1.7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建立并执行奖惩制度。
1.8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急救物资等处于完好状态。
1.9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0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列为项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员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教育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负责,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经常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评比先进等竞赛活动,把安全生产的好坏作为考核党员的一项条件。
2.3发生工伤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责任,研究防范措施,根据有关制度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2.4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员工预防事故的能力,自觉进行安全生产。
2.5保证和监督项目各级领导及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2.6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2.7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2.8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情况,关心职工生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现场生产安保负直接领导责任。
3.2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3.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3.4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参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
3.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积极参与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4.1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核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参加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确定项目安全控制的重点、难点,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4负责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审定。
4.5组织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技术上、工艺上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6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制定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7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5.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领导并支持安全部工作,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持续有效负责。
5.2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5.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5.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7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5.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与响应预案的审批和相应的指挥协调。
5.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积极组织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5.10组织项目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知识,督促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关违_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机关报告。
5.11负责营区安全保卫工作。
6项目总会计师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6.1协助总经理(安全负责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分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6.2确保按照国家规定及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其施工项目合理使用,不准将安全技术措施费挪作他用。
6.3督促做好安全奖、罚款兑现及项目部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6.4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确保及时支付新工人、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费及工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
6.5参与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三、项目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工程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1.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理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施工。
1.2在组织、管理施工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1.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各班组及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1.4经常检查所管理工作范围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5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1.6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
1.7对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1.8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9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1.10认真听取并积极整改业主、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2安全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和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参加生产工作会议,了解生产过程和施工进度,提出安全防护标准和安全措施意见,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3负责新入场员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等工作,并作好教育培训记录。
2.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
2.5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做好罚款记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2.6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2.7协助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进行检查验收。
2.8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标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有效。
2.9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台帐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各种报表。
2.1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做好事故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
3财务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3.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3.3坚决执行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4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资金。
3.5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即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
3.6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7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安全奖励办法,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4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2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4.3确保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按时提供,并对其数量、质量负责。
4.4对有关安全设施的维修、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4.5认真做好物资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和行车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4.6加强仓库人员教育,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4.7制订本部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4.8做好设备停放时的保护措施。
4.9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4.11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5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5.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
5.2负责审查进场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检查人员是否与提供名单相符。
5.3对进场劳务队伍应检查其有无私招乱雇现象,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要求其提供符合实际的名单按规定进行进场教育,并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4对招收的外籍员工,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5.5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审查进场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向安全部及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5.6认真落实国家和所在国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5.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8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经说服无效的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6.1在下达的有关生产经营计划中应有相应安全生产指标。
6.2在制定预算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预算内容。
6.3会同安全管理部对项目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6.4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根据国家或国际相关规定将安全指标、措施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事故处理等内容纳入合同条款中。
6.5负责了解和掌握投标工程的安全要求,组织相关领导进行评审。
6.6在投标过程中随时收集业主最新安全工作要求并反馈安全部。
7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7.1协助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督促执行。
7.2负责或参与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3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7.4认真做好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班组的安全生产活动。
7.5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现场危险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
7.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各部门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8.1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8.2遵章守纪,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3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爱护安全标志。
8.4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8.5发生事故后,应逐级上报,并应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减少事故损失。
8.6积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有权越级反映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8.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长、班组长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
9.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再交底,如实向施工现场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对落实效果负责。
9.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9.3对施工现场的水、火、电、毒、爆、砸、摔、扎等隐患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一时不能消除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向上级报告,不违章指挥。
9.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班前教育。
9.5发生工伤事故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四 附 则
1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2本责任制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开掘专业安全生产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1、依据可能发生的人员变化,将人员变化情况分为三级,即:
ⅰ级:新工人入矿。
ⅱ级:跨专业借调人员。
ⅲ级: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离岗返岗人员。
2、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1)ⅰ级:新工人入矿。由主管矿领导安排,职教科组织并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职教科培训完毕后,由接收单位主管技术员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培训、作业规程和措施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接收单位区长负责组织签订师徒合同。以上程序完成后,可以上岗工作。
2)ⅱ级:跨专业借调人员。由主管矿领导审批后报职教科,由职教科组织并负责对借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岗位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职教科培训完毕后,由接收单位主管技术员对借调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作业规程和措施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接收单位区长负责组织签订师徒合同。以上程序完成后,可以上岗工作。
3)ⅲ级: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离岗返岗人员。由单位主管技术员对借调人员及离岗返岗人员进行作业规程和措施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可以上岗工作。
二、时段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1、依据可能发生的时段变化,将时段变化情况分为三级,即:
ⅰ级:季节变化。
ⅱ级:重要节假日(双休日)。
ⅲ级:生产班关键时段。
2、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1)ⅰ级:季节变化。针对不同的季节特点,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2)ⅱ级:重要节假日(双休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跟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周六、周日由区长或支书带队组织各单位自查,确保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
3)ⅲ级:生产班关键时段。中、夜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人员、班组长、验收员、安检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同时要抓住关键地点、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
三、“三工”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1、依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将“三工”变化情况分为三级,即:
ⅰ级:工艺变化。
ⅱ级:工序变化。
ⅲ级:工具变化。
2、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1)ⅰ级:工艺变化。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平衡相关事项,确定安全重点。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2)ⅱ级:工序变化。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及所在单位区长和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制定工序方案,确定安全重点。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和循环图表,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3)ⅲ级:工具变化。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及所在单位区长和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确定安全重点。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四、环境变化分级响应机制
1、依据可能发生的环境变化,将环境变化情况分为三级,即:
ⅰ级:施工地点变化。
ⅱ级:地质条件变化。
ⅲ级:单项工程施工。
2、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1)ⅰ级:施工地点变化。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及所在单位区长和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确定安全重点。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定通风、运输、供电等系统以及现场存在的问题。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及调查情况,编制针对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开口许可证后,开始生产。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2)ⅱ级:地质条件变化。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职能管理部门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精神,下达施工变更联系单。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和联系单,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3)ⅲ级:单项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下达施工联系单。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定通风、运输、供电等系统以及现场存在的问题。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精神、施工联系单及调查情况,编制针对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办理开口许可证后,开始生产。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实施细则给出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相关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泉州市内从事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不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管理模式,工程规模、类型、地点,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除应遵从本实施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2011
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16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8、《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
10、《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1、《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12、《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
1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
14、《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安委〔2016〕33号)
15、《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6〕101号)
16、其它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
17、参考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3.1风险 risk
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危害和健康损害及财产损失的组合。风险的主要特性为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可能性,即危险情况发生的开率;严重性是指危险情况一旦发生,造成其他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和程度。
3.2风险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3.3风险分级管控 risk classification management and control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3.4危险 danger
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3.5风险源(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6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重大危险源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危险源。
3.7施工重大危险源
施工重大危险源是指因工程施工发生可能导致死亡及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预后危害严重。其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与能量、不良的环境影响、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等
3.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the more dangerous part of the sub-project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基本要求
4.1 总体要求
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建立精准、动态、高效、严格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实施差异化、标准化分级管控。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4.2 目标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原则
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人员的职责,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分级管控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落实预控和应急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企业应遵照“全员参与、分级管控;自主建设、持续改进;系统规范、融合深化;注重实际、强化过程;激励约束、重在落实”的原则,从最高管理者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康。
5组织管理机构
5.1机构设置
5.1.1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在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5.1.2企业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经理、分管生产经理、分管经营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材料、人力、财务、合约等机构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1.3项目风险管控工作小组应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部门负责人。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风险分级管控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
5.2职责
5.2.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职责
(一)施工单位是履行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所属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二)负责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分级。负责本单位年度基建施工安全风险项目的梳理、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动态调整,跟踪管控。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制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指导、督促各施工项目部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预控及风险控制过程的各项工作。
(五)负责应用“一法三卡”(附录1-4) (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六)一级风险作业时,施工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检查监督。
(七)负责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情况的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每季度至少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工作情况时行检查。
(八)签订所属工程建设合同时,明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条款,并在过程中严格执行。
(九)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的归口报送。
5.2.2监理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本单位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项目的梳理、识别和评估工作,并动态调整,跟踪管控。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技能培训,确保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四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旁站监督。
(四)对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状况开展检查、评价、考核,及时掌握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5.2.3设计单位管理责任
(一)负责将项目环境(海拔、地质、边坡等)、工程主要特点(高支模、深基坑等)内容写入设计文件,并进行安全风险交底。
(二)配合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5.2.4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纲要》、《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时,明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的落实。
(二)工程开工前,按照要求,负责组织项目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作业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工作。
(三)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四)负责对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的控制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签署相应施工作业票。
5.2.5监理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工程开工前,参与项目安全风险交底及风险点的初勘。
(二)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三)严格控制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作业过程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四)对施工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实现闭环管理。
5.2.6施工项目部管理责任
(一)施工项目部是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组织本项目部所有员工学习本细则,确保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
(三)开展现场初勘,确定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四)将《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
(五)根据作业前动态因素,计算确定作业动态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并根据动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
(六)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前,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七)应用“一法三卡” (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6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和内容
6.1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
6.1.1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编制清单、制定措施、管控实施、验证效果、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九个关键控制环节。
6.1.2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方法、步骤及要求,有组织地有序开展。
6.2 风险点确定
6.2.1风险点划分原则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涵盖建筑施工活动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
6.2.2风险点划分方法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方式、方法、经验,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对风险点进行划分。按照导致事故发生的 4 种典型因素进行划分,示例如下:
1根据风险点的区域、场所、部位等作业环境因素划分,如施工现场功能区的划分、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情况、外电防护情况、地质岩土情况、基坑周边市政工程分布情况等。
2根据风险点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物的状态因素划分,如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完好程度、脚手架管材质量情况、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情况等。
3根据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等人的行为因素划分,如影响高处作业的职业禁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根据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管理因素划分,如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等。
6.2.3风险点排查
1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导致事故风险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作业空间、作业行为、管理情况等进行排查。
风险点排查至少应包含 jgj59 所涉及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2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别、等级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规定、企业以往经验等排查企业施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场地情况、施工环境、施工阶段、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备、设施、装置、作业活动、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点排查。
3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资质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企一册”;项目部应根据承包工程情况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实现“一项目一册”。台账信息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点位置、风险点范围、潜在事故类型、事故危害程度、风险点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等信息。
6.3危险源辨识
6.3.1 识别危险源应考虑的伤害类型
参照gb644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 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6.3.2危险源识别的内容
1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覆盖施工现场所有的作业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危险源识别状态与时态,应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3危险源辨识还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常规和非常规施工作业活动;
b、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人员、监理单位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以及专业分包人员、工程来访人员等)的活动;
c、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包括工序交接前后产生的危险源);
d、在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作业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包括周边配送电线路、周边构筑物、市政工程等);
e、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艺、施工作业工序的变更及气象作业条件的变化等产生的危险源;
f、对施工作业区域、设备、操作程序、施工方案、施工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6.3.3危险源辨识方法及途径
施工现场风险辨识的方法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以下是常用的两种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它是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即先把整个施工作业活动划分成多个施工工序,将每个施工工序中的危险源找出来,并判断其在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若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应制定新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危险性仍然较大时,还应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管控,必要时还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以保障,从而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定性的风险分析辨识方法,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施工现场及周边构筑物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a、国家、地方的建筑施工有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b、国内外建筑行业、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c、建筑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d、 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6.3.4危险源识别的步骤
1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施工工序前后发现的风险点向班组负责人汇报。
2班组负责组织对施工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和施工人员上报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项目部。
3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或已经造成安全风险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清单》,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4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源清单》进行汇总,编制《企业危险源清单》。
5危险源的识别应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施工、验收等过程中随时评价,及时补充发现的新的危险源。
6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管理,必须重点梳理以下风险因素(包括不限于):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64-2007)规定的施工重大危险源:
1 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4m(含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邻近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理,需爆破、降水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 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 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5 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堤岸工程;
6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7 立交桥、高架桥等桥梁工程;
8 跨度大于24m的钢结构、建筑构配件吊装、拼装工程;
9 建筑物(构筑物)爆破与拆除和其他土石方爆破,爆炸性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0 建筑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
11 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12 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13 建筑施工防火;
14 封闭、半封闭场所施工;
15 装饰装修工程中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6 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6.4风险评价
6.4.1风险评价的基本要求
风险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1在危险源充分辨识的基础上,对其危害程度即风险进行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3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为管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4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企业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
6.4.2风险等级的划分
1根据风险危险程度,依据企业对风险可接受的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
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风险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最高)。
(一)低风险(蓝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一般风险(黄色):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较大风险(橙色):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重大风险(红色):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2企业对划定的风险级别实行提级管理,对有下列情形的,风险等级提高一级,直至提至一级风险:
(1)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
(2)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因现场安全管理不善被行业管理部门记入不良行为的;
(3)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治理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随着施工工序、工法、工艺的变化,风险等级急剧增加的;
(5)受天气、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需要提级管理的;
(6)其他需要实行提级管理情形的。
6.4.4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如安全检查表法、专家评议法、头脑风暴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风险程度分析法、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风险矩阵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
其中“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 法)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评价的常用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序。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评价公式:d=l×e×c
注:d-危险性分值
①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中间值: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②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10之间定出如下表的个中间值: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3 | 每周一次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③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它情况值为1-100之间,如下表
分数值 |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9人以上死亡 |
40 | 灾难,3人以上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④d-危险性分值。根据经验,总分在20分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总分在320分以下是高危险分值,应立即改善;总分在160-320分之间,属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总分在70-160分之间,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表如示: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160-320及以上 | 重大风险,要立即整改不可能继续作业 |
70-160 | 较大风险,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
<20 | 低风险,可以接受 |
6.5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承包工程复杂程度及时更新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开工前,对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随着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更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风险点的状态和已采取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点的危险等级进行重新辨别,及时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可参考本指南附录5《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一览表及防范措施》根据工程实际和周边环境制定项目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6.6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6.6.1风险管控措施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时,宜遵照系统工程原理,对每一个风险点覆盖或包括的危险源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五个逻辑层次逐一考虑,制定相应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分级管控常用的措施有重大危险源公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施工企业可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和危害大小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用上述多项管控措施进行综合管控。
6.6.2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制度。
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可能出现的后果、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对于一级风险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在施工部位挂牌公示。
6.6.3专项施工方案
凡含有一级、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由专业公司承包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基础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钢结构等专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6.6.4安全技术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者有特殊风险项目作业前,都应由总承包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班组长、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层级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底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及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6.6.5一法三卡
三级及以上风险工序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和张挂“一法三卡”,落实相关的防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即“一法”: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一法三卡”样卡详见附件)分析、排查、评估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统一制作“信息卡”或“警示卡”标牌,并张贴于相应工作岗位的醒目位置;对照提示卡严格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以“信息卡”、“警示卡” “提示卡”为主要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安全生产既动态又预先地得到有效控制。
6.7实施风险分级管控
6.7.1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
6.7.2风险分级管控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不同对风险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停止施工。
(1)重大风险(一级)管控
重大风险的管控由企业负责制定《重大(风险源)危险源管控方案》,并实行公司挂牌督办,下达《一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项目部按照方案的要求实施管控。
重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编制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2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和实施。
4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实施时,公司应根据管控计划派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2)较大风险(二级)管控
较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组织监督指导。项目部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
较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较大风险管控方案。
2工程开工前应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重大(风险源)危险源公示。
3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实施。
4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专项方案实施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检查。
6应急处置。针对现场主要危险源和风险作业项目应编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
7监理项目部应及时了解施工项目部每日工作内容,对隐蔽施工、重要工序和危险作业等施工过程应实施旁站监督,未经三方验收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行为,监理应立即制止。
8特殊条件(暴雨、雷雨、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户外作业)下,经动态因素调整后,对风险等级低于二级的,考虑到作业条件的特殊性,应将风险等级按照二级及以上风险进行控制,极端情况下,应停止施工。
(3)一般风险(三级)管控
一般风险的管控由施工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负责监督指导。三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一般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专职安全员应进行巡查。
(4)低风险(四级)管控
低风险管控由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施,施工作业班组长负责监督指导。
低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应包含低风险管控措施。
2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作业时班组长应进行检查指导。
6.8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施工现场文件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评价清单或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危险评价表、重大危险源分类汇总表、整改报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
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6.9分级管控效果验证
a)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应每半年对以下效果进行验证;
b)风险管控措施得以改进,风险分级管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c)重大风险区域、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持续保持和改善;d)施工作业人员对所施工的工序或作业活动的风险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作业;
e)人员风险分级认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f)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制度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g)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得到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6.10持续改进
6.10.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和更新工作,评审结果的内容、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6.10.2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评审工作,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阶段随时识别、评价危险源,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
6.10.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
1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发生变化时;
2企业的施工管理发生较大变化(增加新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3与建筑施工、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4重大危险源范围之外的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事件;
6.10.4当工程项目周边施工环境、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识别危险源,并将《危险源评价清单》反馈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更新。当现有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依然有效时,可无需实施新的改进措施,反之,必须及时更新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并实施。
第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
2.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3国家及煤炭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3.1贵州____矿业有限公司。
4 管理办法细则
4.1总则
4.1.1 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4.1.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4.1.3公司各部门、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4.1.4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宁严勿宽,责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则。
4.2 隐患治理责任制
4.2.1 公司各部门、各区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2.1.1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4.2.1.2公司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组织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通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b、c三级进行分级。
4.2.1.3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总经理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4公司各部门、各队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4.2.1.5公司安全部门主任对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公司安全部门分管副主任,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4.2.1.6公司各业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4.2.1.7基层区队区队长、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本项目、下同)事故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4.2.1.8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4.2.1.9基层区队、含施工单位的班组长(跟班副队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公司调度室以及公司安全部汇报。
4.2.1.10、基层区队、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4.3.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分别是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
4.3.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分为三级,分别是a级、b级 、c级。 a级属矿井自身一时难以处理,需要(集团)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b级为矿井自身能处理的;c级为区、部、队能及时或现场处理的。
4.3.3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能发公司或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a级隐患。
4.3.3.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4.3.3.2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3.3.3揭煤前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3.3.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进入煤巷施工前未建立全负压通风系统的;井下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老塘风和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局扇一机供两头;主扇带病运转、备用主扇不完好、擅自停开主扇、局扇和瓦斯抽放泵;矿井总风量不足。
4.3.3.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6超层越界开采。
4.3.3.7井下存在未熄灭火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4.3.3.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材料、工艺,矿井有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行为,通风、排水、提升、压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
4.3.3.9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4.3.3.10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4.3.3.1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4.3.3.12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3.4 b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经济损失,或者治理难度比较大,需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b级隐患。
4.3.4.1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经常超限、炮后瓦斯超过3%、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解决处理或未处理到位。
4.3.4.2排放瓦斯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4.3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4.3.4.4存在水患未按规定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在存在水患情况下作业未编制针对性安全措施。
4.3.4.5启封火区、火区下开采、火区邻近区域开采无安全措施。
4.3.4.6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4.3.4.7斜井人车保护装置失效、提人绞车不使用动力制动、专用信号失灵。
4.3.4.8井田范围内或井田周边废弃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4.3.4.9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4.3.4.10无作业规程作业,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3.4.11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4.3.4.12未严格遵守巷道揭煤程序。
4.3.4.13井下风门不联锁或联锁失效。
4.3.4.14其他
4.3.5 c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轻,或者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由基层区(队)、基层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c级隐患。
4.3.5.1主副提升绞车、主提升皮带、压风机、主扇、主排水泵等设备保护不全、不可靠,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检查;
4.3.5.2回采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不采取措施或不执行人工强制放顶;
4.3.5.3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积尘超标;
4.3.5.4报废采区、报废采煤工作面、废旧巷道、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4.3.5.5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旧巷、采空区时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4.3.5.6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口不畅通,两巷失修严重,巷道断面小于原设计20%;
4.3.5.7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声光报警;
4.3.5.8采煤工作面缺失或失效支柱达5%以上;
4.3.5.9不按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或图纸弄虚作假;
4.3.5.10其他安全生产隐患。
4.3.6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4.3.7 公司安全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
4.3.8 公司安全部、工程部负责协调、跟踪、督查b级隐患整改治理情况、解决b级隐患整改情况。
4.4 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4.4.1 公司业务部门、安全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4.2 公司安全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4.4.3 基层各区队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安全部进行汇总,编制成册,向能发公司、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总经理(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4.5 责任追究
4.5.1 公司定期、不定期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部门、区队,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公司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公司安全部设立举报电话(0857-7445036),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5.2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事故隐患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
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治理不力、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的单位(部门、队),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其它
5.1 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5.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螺旋分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接受单位主管分配的一切任务。
二、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上班不打瞌睡和不玩手机等,在岗位上不干与工作无关事项,思想始终保持在岗位中的高度集中。
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岗位责任,拒绝一切存有安全隐患的冒险作业。严谨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必须执行有关操作流程。
四、 熟悉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原理,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 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一般故障,主动配合其它岗位中的故障排除。
六、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的传达部件、防护装置、马达、皮带、轴承、基础、钢架等各类构件从温度、声音等方面随时观察、认真检查,确保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主管处理。
七、 做好交班、交底及有关记录,清理设备及环境卫生。
八、 岗位责任范围:
1、分料斗的分流调节及砂泵进料装置的看管,防止溢、漏、滴、溅等现象。
2、对三级螺旋分流装置调节,要做到分料均匀。
3、供水系统的看管与配料。
4、易磨件的底垫拆换,排料管道的看管。
5、合理配料,均匀分料,使回收达到最佳效果。
九、 注意事项
1、如有身体不适,禁止爬上高空支架清理故障,夜晚、雷雨、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2、经常检查铁件构件的牢固性、稳定性,如因铁件腐朽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长,停机处理。
3、清理分料斗故障时,必须排干料斗砂料才能进行。
4、支架高空清理故障,必须系安全绳。
5、清理水泵时,必须先断电,再排故障。
十、 自愿承担工作中严重失职的责任。
第7篇 振动分级筛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必须准确掌握《洗煤厂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准确操作。
三、运行中必须检查电动机温度,筛子有无异常音响和振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开气时经常与上下岗位联系,保证来料与出料畅通。
五、筛子运转时,严禁用手接触转动部件,严禁跳到筛面上处理问题。
六、严禁带负荷停车和停车后继续向筛子给料。
七、对本岗位设备有维护和参与检修的责任。
八、负责责任区的照明、信号、防火设施和备品的管理。
第8篇 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
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浑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9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螺旋分级
一、 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接受单位主管分配的一切任务。
二、 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上班不打瞌睡和不玩手机等,在岗位上不干与工作无关事项,思想始终保持在岗位中的高度集中。
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岗位责任,拒绝一切存有安全隐患的冒险作业。严谨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必须执行有关操作流程。
四、 熟悉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原理,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 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排除一般故障,主动配合其它岗位中的故障排除。
六、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设备的传达部件、防护装置、马达、皮带、轴承、基础、钢架等各类构件从温度、声音等方面随时观察、认真检查,确保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主管处理。
七、 做好交班、交底及有关记录,清理设备及环境卫生。
八、 岗位责任范围:
1、分料斗的分流调节及砂泵进料装置的看管,防止溢、漏、滴、溅等现象。
2、对三级螺旋分流装置调节,要做到分料均匀。
3、供水系统的看管与配料。
4、易磨件的底垫拆换,排料管道的看管。
5、合理配料,均匀分料,使回收达到最佳效果。
九、 注意事项
1、如有身体不适,禁止爬上高空支架清理故障,夜晚、雷雨、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2、经常检查铁件构件的牢固性、稳定性,如因铁件腐朽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长,停机处理。
3、清理分料斗故障时,必须排干料斗砂料才能进行。
4、支架高空清理故障,必须系安全绳。
5、清理水泵时,必须先断电,再排故障。
十、 自愿承担工作中严重失职的责任。
第10篇 原煤分级筛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筛分机司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的思想,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主动清理工作现场,达到文明生产要求。不准在原煤车间工作现场吸烟或擅自使用明火。
四、筛分机应空载启动(严禁带负荷启动),不准用手触摸运行中的筛子。
五、在筛分机运行时,严禁跳到筛板上清理筛孔。处理事故时,如打楔子、紧固筛板螺栓、擦激振器等,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并向调度室汇报后再进行。
六、检查设备和清扫卫生要避开偏心块。
七、出现紧急故障时必须停车处理,并向集控室汇报。
八、每天启车前必须检查筛板上有无杂物,以免损其他相关设备。
九、做好本岗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现场防火工作,保证灭火器材齐全有效。
第11篇 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
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浑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