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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关系。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制定各工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规范上墙明示,杜绝违规作业。
4.厂区内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做到各工位合理配置灭火器,钣金车间等动火区配置消防沙箱,厂内配置消防水龙头。
5.设置危险品、压力容器存放室;钣金车间与喷漆车间应完全分开,合理设置;停车场地标线清晰,不影响车辆进出车间。
6.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台账,不购置“三无”产品,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7.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维修工持证上岗,严格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参加工伤等劳动保险。
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应设置专用车间,专用车间标志、警示清晰,照明装置及电器设备应防暴;按规定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车辆动火报告制度和车辆进厂维修查验登记制度。
9.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不超范围作业,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规范作业,提高维修质量,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2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一.维修车间内的安全陷患:
1.可燃物体:汽油,油漆,清洗剂,机油,润滑油,油抺布,雪种,天那水,蓄电池充电时产生的氢气。
2.有腐蚀性的液体:电解液(h2so4),油漆,天那水,雪种,废机油,机油,碱性的清洗液(热的洗衣粉清洗液)
3.其它对身体有害的物质:
a.汽车尾气:co hc no_
b.噪声: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砂轮机
c.压缩空气:透过皮肤进入血液
d.离合器,制动器磨损产生的粉尘会引起肺癌
e.空气格,空调格产生的粉尘产生肺病
f.机油、润滑油、水、清洗液等使地面变滑,易使人摔倒
g.电焊产生的紫外线,热量会伤害人的眼睛及皮肤
4.长头发,宽松的衣服可能会巻入发动机中
5.照明、用电设备、导线破损产生触电,工作灯泡要有外壳包装
二.安全规程
1.人身保护:
a.必要时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
b.强噪音的环境下戴耳塞或耳罩
c.工作鞋:带钢质的脚趾盖(能抵挡落下的重物,飞溅的火星),鞋底能够抵挡尖锐物的刺扎。
d.不要戴手表,珠宝,戒指,不可扎带铁的皮带,(可能使某个电源接头搭铁引发烧伤)
e.工作服,不要穿宽松的衣服,长头发要盘起来
f.在多尘的环境中应戴呼吸器,进行四轮保养时,可以拿一块湿布盖在轮毂上,再用气枪吹就不会起灰尘。
2.吸烟的问题:车间内严禁吸烟,饮酒,服用麻醉品
吸烟要在抽烟室内抽烟,不要在车间内吸烟(烟头或打火机的火花会点着工作场所中的易燃物。)
不要在客户车内吸烟
车间内工作时不能饮酒,服用麻醉品,使人反应变慢
3.安全用电
a.电气设备的破损导线及时更换或包扎
b.各种电器设备要接地线,防止触电,电源插座应使用三线接头,双线插座容易接触不良导致火花
c.电器设备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
4.安全使用汽油:汽油是高度爆炸性物品,1usgal=3.78541dm3
相当于14束炸药的威力
a.使用规定的汽油桶,不能用塑料桶(塑料与其它物体磨擦产生静电,易引起火花)
b.不要抒汽油桶装满,液面与桶口的距离为3-4cm,热胀时可能溢出桶外。
c.未装满的汽油桶,不宜长期放置(桶内聚积较多的蒸气,构成潜在的危险)
d.汽油桶运输时不能倒置
e.汽油桶未使用盖紧
f.不能使用汽油清洗物品
g.汽油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不要放在车尾的行李箱内。
5.房间安全管理措施
a.保持车间地面整洁
b.把油漆和其它易燃物品存放在钢柜内
c.油抺布存放在准许的桶里(桶要盖紧),容易引起自燃
6.汽车维修车间的通用安全规程
a.必要时应戴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穿防护服。当工作中使用溶剂和腐蚀性溶液、处理热金属或磨金属时,应戴手套。防护手套有各种不同类型。工作外套和工装裤是最常用的防护服。
b.不要让空气喷枪喷出的高压空气正对着人体,因为高压空气可能透过皮肤并进入血液中,严重影响健康,甚至有生命危险。喷气软管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如果软管一端爆裂,软管会到处乱舞,造成人身伤害。
c.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处理有害废弃物。
d.如果汽车的发动机在房间内运转,一定要在汽车的排气管上接一根专用排气软管,把废气排到车间外面,并且还要打开房间的排风扇。
e.手、长头发和工具要远离类似运转着的发动机上的风扇叶片和传动带等转动部件。记住,电扇随时可能开始转动。
f.维修制动器或手动变速器的离合器时,一定要用经批准的石棉粉尘真空吸尘器清除这些部件上的石棉粉尘。
g.干什么活,就要用与之相应的工具。例如,敲打像活塞销之类的碎硬的钢零件,决不可用钢锤。这种零件容易破碎,碎片有可能扎伤眼睛或皮肤。
h.遵循汽车制造厂家提出的维修程序。
i.确保汽车维修车间通风良好。
j.确保工作地区光线充足。
k.使用灯泡四周有钢或塑料网罩保护的故障检查灯。没有保护的灯泡一旦破碎,会点燃当地的易燃物。
l.维修汽车时,如果发动机在运转,一定要拉上手制动器,自动变速器放在“停车档”手动变速器放在“空档”。当发动机不工作时,自动变速器放在“停车档”,而手动变速器放在“倒档”。
m.不要在停于斜坡上的汽车上工作。
n.只有当汽车底盘用千斤顶牢固地支撑时,才能在车下工作。
o.当汽车的一端支起后,要用轮胎三角垫块把仍在地面上的左右轮胎挤住。
p.要确实清楚急救箱、眼睛冲洗器和灭火器的安放位置。
q.用适当的安全容器把机油、燃油、制动油和其他液体收存好。
r.只用经批准的清洗剂和设备清洗零部件,不要用汽油。
s.服从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防火及有害和危险物料的法规。
t.操作仪器设备时一定要按照生产厂家推荐的步骤。
u.只有当你熟悉了正确的操作步骤时,才能操作仪器设备。
v.正在工作的仪器设备一定要有人看管。
w.确保旋转设备有安全防护罩(如风扇)。
_.车间的所有设备都要定期维修和调整。
y.某些维修车间的设备周围划有安全线,一定要在安全线内操作设备。
z.要保证车间的加热设备通风良好。
aa.不要在车间内奔跑或喧闹。
bb.在电话机附近贴上紧急电话号码表,包括医生、救护车、消防队、医院和警察局。
cc.不要把液压千斤顶的手柄横在过道上。
dd.过道上不得有碎屑类垃圾。
三.维修车间内的安全器材
1.灭火器
a.操作
a 在不危及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靠近火源
b 抓紧灭火器,对准火区
c 拉出灭火器的手炳上的安全销
d 挤压灭火器手柄,使灭火剂喷出
e 使喷油器对准火团底部,来回横扫
f 确保火完全被扑灭
g 给自己留后路,确保人身安全及时撤离
b.种类
a泡沬型 al2(so4)3+nahco3al(oh)3+na2so4+h20+co2
b 二氧化碳型
c 干粉型 万能普通
d 酸碱型nahco3+h2so4
c.火焰的种类
a普通易燃物:木质品,纸制品:abcd
b易燃液体:汽油,机油清洗剂,润滑油: 适用覆盖或容易阻止与氧气接触 abc
c电器设备或器件:bc
d金属燃烧,切屑:c
2.医药箱,简单的医用物品
3.防护镜,防护罩,防毒面具
4.眼睛冲洗器,对眼部不适作简单处理
第3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3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4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5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7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8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第4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顺利实现企业安全产生目标。确保企业工作安全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拟定此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与目标。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变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夯实机动车维修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安全生产目标
紧紧围绕行业“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为抓手,建章立制,切实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确保行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创造良好经济利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因为源头管理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死亡责任事故;
3、不发生火灾和责任伤亡事故;
4、隐患整改率100%;
5、在岗职工培训率为100%。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第5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3.接车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4.实事求是确定维修项目,耐心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意愿和知情权。
5.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接待员应主动为客户解难释疑,指引客户办理业务手续。
6.接车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并做好记录。不承修报废、拼装及来历不明的车辆。
7.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对维修车辆检测诊断后发现的可能引起行车安全的隐患或其它故障,应书面告知客户存在的问题,如客户不愿对告知的项目委托维修企业维修,应做好书面记录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8.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事先告知客户企业有关会诊的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如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9.接车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10.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方式、修理周期、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以及新增项目的确定方式。
11.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12.如客户自带配件,要做好登记,双方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做出书面约定。
13.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14.若延期交车时,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
(三)质量管理工作规范
1.不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维修。
2.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做好进出台帐记录,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并在使用时告知用户。
5.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6.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做好过程检验记录。
7.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
8.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9.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0.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1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14.对发生的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重纠纷。
15.对维修质量纠纷的车辆,维修经营者应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
(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符合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要求,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应设有总成修理工位、工具库房、配件库房和废旧件存放库房等。厂房各工位明显处张贴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重要区域(如发电房、油料房等)和特殊设备要于醒目处张贴禁止事项。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
5.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6.维修人员着装企业统一、保持整洁,持证上岗。
7.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废料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
8.如追加维修项目或更换配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实施,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9.严格领料制度,换下的旧件、领用待装的配件及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10.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试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
11.非车间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经企业同意、有关人员陪同。
(五)竣工交车管理工作规范
1.维修竣工后,应对汽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汽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应提供维修项目表、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费用明细表、维修发票给客户。
6.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7.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托修方有权查验或带走,承修方应无条件满足托修方的查验或带走的要求。
8.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托修方使用。
9.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保存期为两年。
10.制定跟踪服务制度,建立跟踪服务档案,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做好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