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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全生产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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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全生产

第1篇 综采工作面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研究

随着综合机械化设备和技术的进步,综采已成为我国高产高效矿井的主要采煤方法之一。永红煤矿3513工作面采用长壁分层自然冒落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为了使综采工作面充分发挥现代化矿井的体制优势、管理优势和煤层自然条件优势,促进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发展与创新,永红煤矿在综采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实践上进行大胆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3513综采工作面简介

3513综采工作面倾斜长度159m,走向长度1030m,煤层倾角3~5度,煤层平均厚5.98m ,设计采高3.0m,可采储量67.1万t,煤层节理发育,具有玻璃光泽,坚硬且平稳。

1.3513综采工作面回采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工作面位于矿区西南部,平均盖山厚度为283-323米,地面无河流、水库、建构筑物以及其它特殊标志等,对开采安全无影响。回采将造成地面土地塌陷或裂缝,由公司地测部按照土地复垦计划严格执行。

2.水文地质情况:该工作面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顶、底岩层均无含水层,涌水量较小,但在雨季应密切注意地面裂隙导水,工作面周围不存在老空积水。

3.煤尘、瓦斯情况:该煤层有瓦斯突出危险,无煤尘爆炸性和自燃性。开采前已对该工作面煤层进行了预抽,并进行了瓦斯抽放效果检测,实施抽放后的煤层残余瓦斯含量4.6~7.69立方米/吨,残余瓦斯压力0.3~0.53mp。

4.采煤工艺:本工作面采用长壁分层自然冒落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采煤机采用端部斜切进刀方式,割煤后距后滚筒3~5米移支架及时支护顶板,工艺流程为:割煤→移架→推溜→铺网联网→清煤。

二、3513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研究

(一)顶板安全管理

1.工作面采场顶板控制。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采煤机割煤后距后滚筒3~5米移支架及时支护顶板,支架中心距1.5米,端面距0.3米,采煤机截深0.6米,支架最小控顶距4.2米,最大控顶距4.8米。如果顶板压力过大或有冒顶危险时,应及时追机拉架,以防顶板冒落;如移架过程中顶板破碎或片帮严重要及时拉过超前架,如果拉过超前架,梁端距仍超规定的,必须及时伸出伸缩梁,并打出护帮板;移架时要保证支架移到位,梁端距依据采高变化保持在340~590毫米之间;移架过程中要及时调整支架形状,如发生倒架咬架等现象,需在移架过程中及时利用侧护板进行调整,另外,工作面支架能够超前拉时必须超前拉架,且工作面所有支架拉过后必须升紧达到初撑力。矿压监测由当班验收员完成,每班班后记录在矿压观测记录表上。

2.顺槽巷道顶板安全管理。顺槽巷道在施工时已由掘进队组负责在巷道顶部每30-50米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每天验收员必须对3513运输巷、回风巷超前工作面100米范围内顶板离层仪进行监测,上井后向值班人员汇报情况,若出现顶板离层现象,离层值在60毫米以内时,记录在验收班报上。若顶板离层仪显示值超过60毫米或出现顶板裂缝、鼓帮、底鼓严重等现象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架棚或支密集柱加强支护。顺槽巷道超前工作面50米加强维护,对于失效锚杆要重新补打,对于网破地点必须进行补网并联好,联网要做到逢环必连,每道扭两圈半。

3. 安全出口管理。上、下安全出口要求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不小于0.7米。每班验收人员必须对机头、机尾推进度及安全出口进行测量,并对两出口煤壁及顶板进行观察,发现顶板破碎及时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4.两顺槽超前支护的安全管理。运、回顺槽超前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加派型梁进行超前支护。正常情况下,超前支护为煤壁线向外100米架棚维护,50-100米为一梁两柱,50米内为一梁四柱,棚距1米。超前支护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打好、打牢,一定要达到初撑力,支柱一定要成一直线;回柱时必须三人配合作业,严禁单人进行操作,回柱时必须有专人看护好顶板、煤帮情况,发现有活煤、矸及时处理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打好柱要上好联锁绳并将柱与顶网或钢带捆紧,以防柱倒伤人。超前支护处满足高不低于1.8米,宽不低于0.7米安全出口和运送物料通道。当机组行至工作面两头距巷道15米以内时,严禁在两头作业,以防甩出大块伤人;当在拉端头架、推转载机、拖拉液压管及电缆时严禁在两头作业并撤出人员,以防撞倒柱伤人或其他意外伤人;超前支护工作不能与同一地点其他工作平行作业。

(二)通风瓦斯安全管理

1.通风系统安全管理。3513工作面采用一进两回通风系统,即3513运输巷为进风巷,3513回风巷和尾巷为回风巷,各环节在满足需风量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风, 在进回风系统均未出现风速超限情况,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即工作面、回风顺槽均低于巷道最大允许风速4m/s,大于巷道最小允许风速0.25m/s。

2.抽放系统安全管理。在开采过程中,必须采用瓦斯抽放措施确保工作面顺利达产并实现安全生产。3513综采工作面瓦斯抽放利用顺层钻孔和钻场进行抽放。回采时,由瓦斯抽放队提前拆除距工作面50米内运输、回风顺槽巷的瓦斯抽放管总管和20米内的支管,距工作面50米外运输、回风顺槽巷的瓦斯抽放管严禁拆除。通过抽放,确保达到回采时瓦斯不超限的目的。

3.监测、监控安全管理。3513工作面安装6台甲烷传感器以实现对工作面的环境瓦斯和设备工况的监测、监控。甲烷传感器分别分布在: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中部回风风流、回风顺槽口,工作面尾巷。甲烷传感器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内标注传感器型号、安装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责任人、安装日期、更换日期等。传感器每7天进行一次调校;监控中心每7天进行一次甲烷超限断电测试。瓦检工每班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对所辖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确保显示数据准确无误。

(三)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

1.作业组织。工作面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隐患的主要成因之一,加强安全管理,首先要从人员安全入手,由队长负责每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安全会议讨论工作面现场安全情况,并学习安全管理有关常识,并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图纸和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作业,同时对全体职工进行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切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检修安全管理。全体职工必须持证上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有关规定作业,杜绝“三违”。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班长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巡回检查作业地点附近的顶、底板、通风、瓦斯、支护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管理。喷雾装置对采煤机来说很重要,采煤机喷雾装置的作用,一是喷雾降尘,二是降低电动机和牵引泵箱工作油液的温度。另外,内喷雾还可以冲淡瓦斯、冷却截齿,避免截齿严重磨损以及降低截齿因摩擦而产生火花的可能性。因此,当喷雾系统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采煤机必须停止作业。即使喷雾系统工作正常,也必须严格执行开机时先开水后割煤,停机时先停机后停水的操作制度,以避免煤块堵塞喷嘴。这一条也是2010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四)明文规定的。

4.其他相关安全管理。综采工作面初采和末采必须编制专门的《初采安全技术措施》、《末采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初、末采期间派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跟班,实行矿领导带班制,以确保初、末采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随着采煤装备技术的发展,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管理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形成综采技术和装备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会更加高效、安全。

第2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电网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江西新能源制【2013】5号),结合江西新能源公司的管理体制相关规定而制定,用于规定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实行以场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各专业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通过制定并执行本规定,目的就是要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各专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时)。

第六条  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等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机制,改善劳动环境,夯实安全基础,降低安全风险,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日常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  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经营风电场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共同做好电网安全工作。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调试、试验等工作。

第二章  目  标

第十条 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一)杜绝一类障碍;

(二)杜绝人身轻伤;

(三)二类障碍控制在核定指标之内;

(四)杜绝负同等责任的轻微交通不安全事件;

(五)杜绝火警;

第十一条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

(一)风电场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

(二)生产运行和维护专业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四)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第十二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实际确定自身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 任 制

第十三条 场长是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十四条 场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各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风电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等,及时协调和解决各专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监督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职责;

(六)组织制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七)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九)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主管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场长负责。

第十六条 各专业和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十八条 风电场场长对场内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风电场对外承包项目,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协议行使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二十 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的职能,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风电场不设安全监督机构,设安全员。

第二十三条 安全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认证或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责

(一)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三)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所属计划的执行;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四)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

(五)参加和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六)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问责、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七)参与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风电场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五章  规程制度

第二十六条 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

(一)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风电场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管理制度,经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三)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消防规程、制度,制定本风电场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事故防范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至少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在风电场内工作的所有组织、个人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确保现场作业安全,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标准,明确各相关专业的技术监控的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实施有效监控,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第六章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三十二条 每年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三十三条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风电场组织编制,上报公司安生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下发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风电场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三十五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三十六条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防汛、抗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八条 生产运行和维修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第七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九条 新入场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风场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第四十条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一)运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仿真机培训和跟班实习;

(二)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进行反事故演习;

(二)离开运行岗位1个月及以上的主要岗位值班人员或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一般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两个轮值,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

(五)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十二条 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第四十三条 生产运行主管及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四十四条 根据情况每年对一线人员的安全考试进行抽考,如抽考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距较大时,应重新进行考试,并通报批评。

第四十五条 每年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四十六条 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可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广播、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十九条 及时印发系统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通报和安全简报,定期组织学习、分析、探讨,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第五十条 加强对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法制化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第八章  例行工作

第五十一条 班前会和班后会

由值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

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二条 安全日活动

由值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运行主管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事故通报、分析风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岗位应急预案、岗位应急设施的使用等为主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 安全分析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和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会议由风电场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

第五十四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监督例会,风电场场长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风电场安全主管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第五十五条 安全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安全大检查,春季或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风电场场长审批后执行。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五十六条 安全简报

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

安全简报至少每月出一期,安全简报的内容应包括违章考核、两票执行、两措计划执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动态监控、星级考评、安全监督例行评估情况及分析。

第五十七条 安全性评价

以安全性评价为手段开展风险评估与控制工作,原则上安全性评价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开展。

第五十八条 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点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风电场的安全文化水平。

第五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年一季度由场长负责,开展本风电场的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实施针对性的监控措施。

第六十条 星级考评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开展星级考评工作,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消除管理短板,不断纠偏,持续改进,突破管理瓶颈。

第九章  承发包工程

第六十一条 充分挖掘、利用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对外发包工程,严禁雇佣临时工。

第六十二条 建立承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发包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 对外承包和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风电场的安全员审查同意。

第六十四条 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三)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第六十五条 作为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规定上条所列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根据承包方提供的员工名单,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承包方必须设监护人。

(四)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五)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做为附件。

第六十六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方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二)承包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承包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承包方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胸卡的要求。

第六十七条 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承包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发包方的班组或个人完成。施工单位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发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第六十八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第六十九条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电网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第七十条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不对发包方进行考核,但发包方与承包方有资产关系或有管理关系者除外。

第七十一条 作为承包方承包集团公司系统以外的工程,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要求发包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和检测评估报告;

(三)检查现场的各项劳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使之现场作业安全的要求。

第七十二条 承包系统外工程,风电场的安全监督机构必须监督管理到位,对于现场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影响人身安全的,安全监督部门要积极与发包方交涉,必要时要求本风电场的现场工作人员停工。

第七十三条 生产运行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第十章  事故的应急处理与调查

第七十四条 自上而下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演练,配备相关应急救援物资,防止危急事件发生,保证危急事件发生后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的有序进行。

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七十五条 应急救援要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公共领域或影响公众的危急事件的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要积极配合电网经营和调度机构做好防止电网瓦解及大面积停电等保证电网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风电场负责人。风电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系统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七十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调度、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七十九条 安全工作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八十条 每年至少一次表彰、奖励为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一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二条  本规定用于调整风电场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隐患排查治理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劳动和工作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

2、 加强业务学习,努力钻研设备的机件状况、性能和操作要领,以及熟悉现场作业情况,提高操作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3、 了解设备的性能和技术参数以及当前状况,按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送修,使设备时刻保证良好状态。

4、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经常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推广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道路畅通。

5、 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忠于职守,认真履行隐患排查工作相关规定。

6、 参与日常路产管护巡查,熟悉管辖路段路况和车辆通行力状态,提供救助、施救服务,及时查出隐患,按规定准确及时做好隐患记录。

7、 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4篇 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协助部长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接替的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协助部长制定采煤、掘进专业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并参与采煤、掘进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采煤、掘进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7、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掘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8、协助部长做好采煤掘进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9、协助部长抓好采煤投产、巷道开门、贯通、过老巷等特殊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

10、协助部长抓好本处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11、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5篇 工程部部长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及本工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管辖队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队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队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其提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5对主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与处理。

第6篇 自救器室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上级有关自救器管理方面的指示的决定。

二、负责自求器的发放、回收、编号、登记等工作。

三、负责自救器的保管,按规定号位放置发放合格自救器。回收自救器时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要迅速查明原因,记入台账,按《自救器管理制度》中的在关规定,对责任者做出处理。

四、定期检查自救器的气密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更换。

五、严格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实行交接班制。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7篇 路安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在公司领导下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考核指标以及路产管护等事宜并监督实施。

2、 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管理职能,落实上级年度安全目标任务,指导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同时在高速公路交警指导下落实对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和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交警大队、执法支队开展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配合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做好道路占用、跨(穿)越、非交通标志标牌的管理工作。

3、 组织实施对路产路权的稽查工作,监督养护管理单位保证高速公路各项设施完好,防止损坏、被盗和路产路权被侵占。

4、 按照领导指示和要求,加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 查处重大、疑难路政案件,办理路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管、线跨(穿)越、广告建筑控制区等公路占用手续及施工安全许可证的报批,严格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6、 制作、印刷、保管、发放公路管理表册,整理、保管公路管理档案。

7、 督促、检查路产路权维护队人员执法、办案及保护路产和内业管理等工作情况。防止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8、 按川高公司要求负责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等工作。

9、 负责收集、完善、制定道路保通保畅及重大事件、公共场所的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

10、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司所属高速公路的护卫、迎送工作。

11、 按照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制定、修改、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演练,组织职工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规范执法行为。做好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8篇 抓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一说了之

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的,预防的方式方法也是多样的,因时因事因人而异,但是笔者以为抓安全生产管理千万不能仅仅“一说了之”。

现在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的工作肯定是重视的,几乎是大会讲小会讲,各类会议讲;工前说工后说,时时事事说。这种安全教育真是用心良苦呀!安全生产的“经”是要经常念,要使安全的钟声不断在每个员工的耳膜上震荡。可是,就是这样苦口婆心,在安全生产上还是时不时就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分析事故时各级人员都感到非常烦恼:“安全问题我们说过了呀!”,是呀,大家都说过了,可还是不安全,这是为什么呢?

说,仅仅是教育过了,说过了以后还要认真的研究、周密的考虑、细心的防范,才能筑好安全生产的大堤。大到公司、部门,小到班组、现场,我们都要从人员、设备、机械、措施、方法、制度、环境、素质、心态、组合、互保、责任、监督等多个方面去时刻把握,不断找准差距,采取有效管理,才能真正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准。

事故都是出现在生产工作现场,我们的班组长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就更应该密切关注现场的安全,要多用心计多动脑,决不能华而不实、一说了之!

第9篇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予以防范。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认识、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隐患、查劳动纪律、查安全技措经费提取、查劳保用品使用发放、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多项内容,其中检查方式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五大类。安全检查的方法有自查、互查、抽查、辅助查。

安全检查是提高认识,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检查,可以达到相互沟通,增强防范能力,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多年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多种加强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对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和作用都作了严格的强调和要求,检查者本身对检查的方法和效果做了不少的完善和改观,但安全检查所要达到的效果不很明显,只查不改、不落实,只是走走过场、搞搞形式、失去了安全检查的真正意义,以至给安全工作留下隐患,起不到督促、指导、警示作用。那么,应该怎样加强安全检查工作,提高检查效果呢?笔者结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一下安全检查工作的个人观点和体会。

一、要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工作的一种有效安全管理手段。安全检查是手段,如何做好检查工作,要有思路、有计划,根据掌握的情况那些应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查什么,不能盲目的去,好无价值的回,应该先做到胸中有数,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在安全检查中,常有这样一种情况,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只知道要检查的大概内容,对参与的那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并不十分清楚;这样的结果是:时间久了,检查的次数多了,检查者习惯了,被检查者松懈了、麻痹了、厌倦了。因此,在每次检查之前,应采用开短会和现场会方式,结合实际向检查者和被查者,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让每个参与者明白。

二、改进检查方式方法

近年来,一些单位把纠正违章的次数作为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这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些管理人员对安全检查的指导思想不明确,为了完成指标,在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态度生硬,纠正违章的尺度掌握不好,导致被检查的员工产生对抗情绪。因此要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端正安全检查的指导思想,由“以罚代教”转化为教育、提高,做到文明执法。在安全检查中不能片面追求抓违章的次数,要讲究工作方法,以理服人。对违章违规行为,不仅要坚决纠正,同时要向员工讲明为什么不能这样做的理由,使他们懂得违章作业的危害性,自觉遵章守纪。

三、要明确检查的内容

检查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是否达到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放在工作首位;检查各级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坚持了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全员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作用;检查职工是否有较强的安全责任心,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不安全的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是否正确、合理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等。

第10篇 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依法设立,各种证照齐全有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直接责任;企业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2)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明确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与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明),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巡查和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个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视。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和检查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处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1次,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决议。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7)消防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符合要求;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8)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设备自检、巡检的程序与要求;消防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巡查记录。检查和巡查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完整有效;消防标志是否完好清晰;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电梯使用、室内外重物坠落情况;旋转门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及检查保养情况等。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记录。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的记录。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记录。

(6)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情况记录。

(7)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年度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备案情况,演练计划制定、实施、报告情况。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

7、特种设备管理

(1)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保养记录。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各商贸企业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辨识。

(2)安全设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一般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安全指示标志。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应急照明。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主要疏散通道和辅助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米。当一层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时,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可为2米,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为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常闭式疏散门应当能够正常开启与关闭。

消防车通道应保持24小时畅通。

(4)无购物出口。设有集中收银区的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并设置明显标志。营业区域内的购物筐和购物车应当及时清理。

(5)消防中控室。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值班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应具备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管完好。

(6)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设施与器材不得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7)避雷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1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1次。

3、电源管理

(1)用电安全制度。健全用电防火安全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

用电安全应符合安全规定,有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营业时间结束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应经常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等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烫斗等电热器具。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变配电室应有出入登记簿,其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绝缘鞋。

(2)配电箱、柜。配电箱金属可开启门与框架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配电箱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严禁遮挡配电箱、柜。

(3)电气线路。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并穿管保护。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应有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

5、场所环境

(1)餐饮场所操作间安全。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严禁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2)营业区域。根据营业区域内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营业场所的核定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3)库房管理。经营单位的库房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碘钨灯、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与货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日光灯的镇流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危险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

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隐患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部门、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四、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4、开展预案演练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志愿者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等,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五、促销活动管理

1、审批备案。举办大型促销活动(3000人以上)的单位须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场所、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职责。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安保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促销活动秩序的行为;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地安全。能保证大型促销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促销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4、工作要求。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

第11篇 安全生产部经理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组织起草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档案,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指导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开展经常性检查,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点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危险源,提出防范措施;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参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含驾驶员)的选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参与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7、其他有关事项。

第12篇 办公室工作员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和办公室其它各项业务工作。

(2)、及时传递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信息、资料、保障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精神迅速贯彻:同时,认真做好文件资料分类管理工作,凡涉及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安全科或相关部门办理。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好安全宣传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后勤补给,负责购进各种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用品,并建立相应台帐,入库保管。

(5)、保管室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6)、每日下班前,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7)、认真履行办公室行政工作职责和安全工作职责,整理各类工作资料档案,负责消防、微机监控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完善办公室各类工作。

第13篇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受党委书记、总经理委托。负责安全生产中民主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工会劳动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动员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 主持职代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对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

4、 配合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

5、 负责施工生产文化线、生活线、卫生线建设,做到“三线”保“一线”(安全线),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会活动让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6、 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劳动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健康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7、 按照事故处理权限亲自或派员参加本单位生产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8、 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代表职工表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和意见。

第14篇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监管和支持下,我司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连续四年被市评为“先进企业”,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一、抓制度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领导在认真学习同志“____”的重要思想之后,深刻领会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落实“____”的具体体现,同时安全生产还是提高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形象、市场亲和力的有力手段。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科、工程师室、生产经营科、办公室等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建立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作业人员、电工、机械工等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法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并制定相关的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考核指标,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职责的顺利实现,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施工现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罚款条例》、《施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奖罚条例》、《工程质量和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等等。根据所制定的《办法》、《条例》等,在选拔干部、效益分配、评先奖优等方面,安全生产是重要的考核内容。每年年终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规定的内容,考核奖惩,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调动各部门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使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工每个人的利益、荣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现。

二、抓安技人员的责权利,提高其监管地位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安技人员的素质、工作作风。第一,为安技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编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设置安全技术科,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选配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主要岗位,以文件形式公布任命,保证安技人员在工作中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第二,考虑到安技人员繁重的工作内容和肩负的重要使命,企业领导坚决支持并认可他们的工作业绩,在住房、职称、工资待遇、评先奖优等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给予尽可能多的照顾,使安技人员工作起来更有责任心和积极性,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一线,帮助现场解决安全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安全把关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做出更多的贡献。

三、抓专项整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坚决取缔竹脚手架,由于竹的材质不易保证,直径和搭设方式等难以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竹脚手架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且使用竹脚手架,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按要求全部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禁止竹木混用、钢木混用的现象出现;二是垂直运输机械专项整治,重点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立了起重机械安装申报制度、安装后的登记备案制度、强制进行安装检验制度和起重机械报废制度;三是高处作业防护专项整治,重点审核各外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高空、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繁多,安全防护主要以“三宝、四口、五临边”为重点,对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的进出料口等进行严格围蔽保护,建筑物外围进行全封闭保护,拉挂合格安全网,设置警示安全标志牌;四是施工用电的专项整治: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要求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认真建立临时用电档案;五是基坑支护专项整治,将深基坑施工作为重中之重;六是对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的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施工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备案制度。

通过制订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措施,如限制人工挖孔桩的应用范围,淘汰简易井架提升机,禁止竹脚手架、无安全保险和限位装置的简易塔式起重机等专项整治,基本消除了各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生产安全度,促进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企业安全生产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15篇 地测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

地测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它贯穿于建井,开拓、回采直至报废的全部过程。直接关系到原煤生产和煤矿经济效益。因此,如何提高地测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测专业的特点和优势,对促进煤矿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自2007年9月进入神华宁煤集团清水营煤矿工程部地测组(现地测科)开始,经历了一个中大型煤矿的地面厂区(包括副立井)开工及基本建设,参与了地测对所有井巷工程掘进工作必不可少的指导工作,完成了地测对清水营煤矿首采区的巷道开工、掘进、安装、正式开采、采区结束所做的努力奋斗。自从进入我矿开始知道了我矿自2009年6月份开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立井三井贯通,矿建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3300米。下面从矿井水文地质、测量、储量管理等几个方面,谈谈地测工作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及防治措施。

一、地测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的测量工作是实现设计目标的有力保证

测量是矿山的眼睛,准确无误的测量工作是保证采掘生产按预定的设计目标顺利推进的前提。内容全面、准确的矿图,巷道关系清楚,能够有效地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会发生透巷事故。详细计算的成果资料能够有效地保证贯通精度。及时准确的中腰线标定,能够有效地促进工程量,保证正规循环,加快生产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就能保证采掘衔接,保证采掘衔接就能保证提高经济效益。严格的停采停掘和其他测量制度减少了安全隐患,促进了煤矿生产的健康发展。但如果忽视了测量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缺乏严格的制度和不及时的中腰线标定,就根本不可能实现设计目标。

2、水文地质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在我国煤矿重特大事故中,矿井突水事故在死亡人数上和发生次数上,仅次于煤矿瓦斯事故,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救援难度一直居各类煤矿灾害之首。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完善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系统。防治水害必须从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查清本矿水文地质条件入手,建立和完善本矿主要含水层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3、储量管理的重要性

储量管理是地质人员一项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技术政策,掌握矿井储量动态变化,严格控制损失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提高采区回采率。多回收煤炭资源,不仅是矿井资源法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增添发展后劲的需要。提高资源回收率,必须要有完整准确的地质资料和在此基础上选择的最终设计方案以及高质量的设计施工和严格的储量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储量管理制度,就可能出现违反开采程序,乱采乱掘、吃肥丢瘦、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因此,健全机构培养人才,提高储量管理人员的水平,发挥提高储量管理人员的作用,对减少损失浪费、节省煤炭资源,提高回采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准确的地质资料,就不可能出现最佳设计方案,没有最佳设计方案,就会增大万吨掘进率,减少回采量,降低回采率。

二、提高地测工作质量的途径

1、建立高素质的地测队伍

地测工作是一门探索性、区域性、综合性和适应性很强的技术科学,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地测队伍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经常注意知识更新,加强业务培训,深入施工现场,增加生产经验,其次要加强基础工作的研究,注重地测资料编制与管理;二是要加强地测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注重地质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地质规律的认识,调高预测水平;三是要提高煤矿灾害的预测水平和预测精度,在防灾避灾上发挥快速、敏捷、高效的作用;四是开展地质经济的研究,在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前从地质角度提出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为生产提供更合理、更有效地开、采、掘方法。

2、搞好标准化工作

地测工作标准化必须以生产服务为目的,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减少安全隐患为宗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测人员就必须树立人人上标准岗,人人干标准活的良好习惯,坚持日常自检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对重复发生的同一性质问题,要追查原因,组织讨论,处理责任人。这一制约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或减少了标准化工作的漏洞,提高了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标准化必须日常化、动态化,日常化是指每一个人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要符合标准的要求;所谓动态化就是要求每一个人日常工作都能动态达标。具体做法是不论业内还是外业,不分地质还是测量,都必须从井下原始实测记录开始,到整理成技术成果台账,再到绘制各种图件的全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必须一步到位。良好的习惯和严格的管理促进了地测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标准化工作应围绕生产进行。除了明文规定的原则之外,工作重心应转向生产,向生产倾斜,为生产提供各种资料,解决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各种地质测量问题。这就要求地质测量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必须熟悉采矿生产,设计施工对地测工作的要求,必须明确标准化不能疏于形式,更不能脱离生产而必须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这才是地测标准化的全部内涵。

地测标准化可以使地质人员提出的地质资料更具预见性,更客观更实际地反映井下的自然地质情况,测量工作标准化可以提高测量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采矿生产服务。

3、提高生产设计与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目前,地测人员的作用仅仅在于为生产提供更多的地质资料,而并不参与生产设计与管理。生产设计合理与否、巷道与工作面的安全性能、生产现场的指挥等都与生产管理者对地测资料的认识程度和程度应用有关。因此,只有对生产管理者加强地测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地测技术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发挥地测资料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地测工作与我矿生产有密切关系。地测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矿的发展。优质的地测工作能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相反,低质量的地测工作会给我矿生产带来重大损失及灾害。因此,加大力度提高地测工作是我矿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李   宁

生产技术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工作安全生产15篇

地测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它贯穿于建井,开拓、回采直至报废的全部过程。直接关系到原煤生产和煤矿经济效益。因此,如何提高地测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测专业的特点和优势,对促进煤矿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自2007年9月进入神华宁煤集团清水营煤矿工程部地测组(现地测科)开始,经历了一个中大型煤矿的地面厂区(包括副立井)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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