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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环己烷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该装置以苯为原料,通过加氢生成环己烷,再用空气氧化生产环己醇和环己酮,简称醇酮。简要工艺流程是:将苯和氢通过苯泵和氢压缩机送入主反应器,在催化剂雷尼镍的作用下,进行苯加氢反应,生成环己烷。其反应温度186~200℃,反应压力2.0~3.1mpa,保持氢分压0.6mpa不变。反应后的气体进入后反应器继续反应,以提高转化率。从后反应器出来的环己烷蒸气经冷凝后,进入稳定塔蒸馏提纯得环已烷。
将所得环已烷和混合气(循环气和新鲜空气的混合气)送入氧化反应器,环已烷与混合气中的氧进行氧化反应,生成环已基过氧化物和少量的环已醇、环已酮。有四台氧化反应器,一、二、三、四氧化反应器的反应温度依次是181℃、175℃、167℃、166℃,反应压力均是1.9mpa。氧化反应产物经预浓缩、氧化洗涤、脱水后送入脱氧化反应器,在催化剂铬酸叔丁酯的作用下进行反应,生成环已醇和环已酮,简称醇酮。醇酮产物经脱环已烷、精馏后,得到产品醇酮。
该装置的物料苯、氢、环已烷均是易燃易爆物质;环已醇、环已酮可燃可爆。苯、环已烷、醇酮都有毒。活性雷尼镍催化剂遇空气能自燃;催化剂铬酸酐有强腐蚀性。
2重点部位
2.1加氢反应器 苯加氢反应在反应器中进行,由于苯和氢都是易燃、易爆物质,且反应温度和压力都较高,如果控制不好,是很危险的。反应器设有联锁控制系统和水喷淋系统。
2.2氧化反应器 在四个反应器中,环已烷直接用空气进行氧化反应。因环已烷易燃、易爆,又有空气存在,所以危险性很大。氧化反应后的尾气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在四个氧化反应器的上部,都设有测尾气中氧含量的在线分析仪,控制尾气中的含氧量在3.5%(体积)以下,超限发出声光报警。为控制好进氧化反应器的混合气中的氧含量,在气-气混合器的出口,设有测混合气中氧含量的在线分析仪,控制其含氧量在15%(体)以下。氧化应器设有联锁控制系统及水喷淋、蒸汽灭火设施。
2.3脱过氧化反应器 环已基过氧化物的分解反应在脱过氧化反应器中进,反应温度92℃,反应压力0.03mpa。因为有大量环已烷存在,所以有危险。该反应器处曾发生过火灾事故。原因是在维修动火时,碰开了快开式取样阀,泄出环已烷被明火引燃而发生火灾。该反应器设有联锁控制系统和水喷淋系统。
3安全要点
3.1加氢反应器
3.1.1平稳控制反应温度不超过200℃,反应压力不超过3.1mpa,保持氢分压0.6mpa不变。
3.1.2所用催化剂雷尼镍遇空气能自燃,因此必须杜绝外漏。
3.1.3主反应器设有测液面用的钴(60)射线源,标记要醒目、明显,保护铅层要完整。并要定期对现场的射线剂量进行监测,如有超标,要立即查找原因,尽快整修。
3.1.4联锁控制系统和安全设施要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3.1.5应定期检查水喷淋系统,保持好用。
3.1.6定期用高温测厚仪检测壁厚,并做好记录,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3.2氧化反应器
3.2.1严格控制四个氧化反应器的反应温度和反应压力,不超温、超压。
3.2.2严格控制混合气中的氧含量在15%以下。其在线分析仪保持良好状态。
3.2.3严格控制氧化尾气中的氧含量在3.5%以下。其在线分析仪保持良好状态。
3.2.4联锁控制系统和其它安全装备要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2.5定期用高温测厚仪对氧化反应器系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3.2.6水喷淋和蒸汽灭火系统要保证好用。
3.3脱氧化反应器
3.3.1平稳控制反应。
3.3.2联锁控制系统和其它安全装备要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3.3水喷淋系统要保证好用。
3.4其它部位
3.4.1氢气压缩机的联锁控制和安全附件要保证好用,杜绝泄漏。
3.4.2苯泵和环已烷泵要平稳运转,不产生摩擦、憋压;密封完好,不泄漏。
3.4.3空气压缩机和循环气压缩机对氧化反应的正常稳定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空压机和循环气压缩机的控制系统要良好,保证平稳运行。
进入循环气压缩机的循环气中的环已烷含量要控制在0.4%以下。其在线分析仪要保证处于良状态。
3.4.4废催化剂雷尼镍要排入废催化剂处理池及时处理,处理完后及时运出装置区。
3.4.5配制催化剂用的铬酸酐腐蚀性很强,岗位工人要做好个人防护。
3.4.6维修工人在进行检修时,必须十分注意周围的一切阀门,特别是在动火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以防发生火灾。
3.4.7苯、氢、环已烷的管线法兰、阀门等部位发生跑、冒、滴、漏很危险,要经常检查其泄漏情况,一旦发现有漏点,要立即堵漏。
3.4.8在装置的易泄漏点设有固定式可燃气检测报警仪,以监测其泄漏情况。有泄漏,控制室发出声光报警,及时安排处理。要对可燃气监测报警仪进行定期校验,保证好用。
3.4.9装置区内设置的水幕,要定期检查,保持好用。
4.生产工艺流程
第2篇 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该装置以对二甲苯为原料,采用合并法生产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简要工艺流程是:将对二甲苯(px)和对甲基苯甲酸甲酯(pt)同时加入氧化塔中,在醋酸钴、醋酸锰催化剂的作用下,通入空气进行氧化反应。有四个氧化塔,一、二、三、四塔的氧化反应温度依次是145℃、150℃、155℃、160℃,反应压力均为0.6mpa。氧化反应生成的氧化物送入酯化塔,与热甲醇蒸汽进行酯化反应。酯化反应生成的粗酯经粗酯蒸馏、预蒸馏塔、pt酯塔得到粗dmt和pt酯。粗dmt经两次结晶、精馏得到精dmt。
该装置的物料对二甲苯、甲醇易燃、易爆,有毒;催化剂醋酸钴、醋酸锰有轻毒;dmt粉尘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重点部位
2.1氧化塔 对二甲苯在四个氧化塔中直接通空气进行氧化反应。氧化塔上部的反应尾气中夹带有对二甲苯,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氧化反应具有很大危险性。为保证生产安全,反应尾气中的氧含量必须控制在6%(体积)以下。此氧含量由尾气在线磁氧分析仪,进行连续测定,在控制室设有报警信号。
氧化物从塔体或空气分配管泄漏容易引起火灾。该氧化塔曾发生过由于氧化物从空气分配管泄漏而引起一场大火。
该氧化塔设有注氮保护系统,在紧急状况下,可注氮消除危险状态。
2.2酯化塔 从氧化塔出来的氧化物,在酯化塔内用过热甲醇蒸气连续进行酯化反应,反应温度230~250℃,反应压力2.5mpa。由于甲醇易燃、易爆、且反应温度和压力都较高,因此酯化反应具有危险性。酯化塔设有压力联锁控制,当反应压力超限时,即关闭甲醇进料阀并切断甲醇进料泵。热甲醇蒸汽从阀门、法兰泄漏很危险并对人体有害。
2.3粗dmt结晶 粗dmt要经过两次结晶进行精制。结晶母液是甲醇。结晶过程中易发生冒罐和跑甲醇,比较危险。结晶厂房设有强制通风,以防甲醇气体集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结晶厂房内布设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连续监测厂房内的甲醇气体浓度,达到危险值就报警。
3安全要点
3.1氧化塔
3.1.1平稳控制氧化温度、压力,反应温度145~160℃,反应压力不超过0.6mpa。
3.1.2严格控制氧化反应尾气中的氧含量在6%以下。要定期校验在线磁氧分析仪,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1.3氧化塔的安全装备要处于完好状态。
3.1.4对塔体和空气分配管定期用高温测厚仪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3.2酯化塔
3.2.1严格控制酯化反应温度、压力,不超温。不超压。
3.2.2检查阀门、法兰泄漏情况,特别是对进甲醇的塔底阀更要仔细检查。
3.2.3检查塔顶的安全阀是否达到既好用,又不泄漏,绝不允许顶死。并且做到一个在役,另一个备用,备用者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3.2.4对塔的壁厚定期用高温测厚仪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3.3粗dmt结晶
3.3.1平稳操作,不冒罐,不跑甲醇。
3.3.2通风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
3.3.3定期校验可燃气体报警仪,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3.4其它部位
3.4.1空气压缩机连续、稳定地输送空气,才能保证氧化反应的安全正常地进行。因此空压机的控制系统要完好,保证空压机平稳进行。
3.4.2th热油温度高,若渗漏于保温棉里,时间一长会自燃,因此发现有th热油渗漏的地方,要及时把旧保温棉扒掉,换上新保温棉。
3.4.3对二甲苯、甲醇的跑、冒、滴、漏很危险,特别是在冬天,由于它们的凝固状态与冰一样,更有潜在危险。在现场检修动火时,如果焊渣掉在含有对二甲苯、甲醇的冰雪上,能引起着火。因此要及时处理对二甲苯、甲醇的跑、冒、滴、漏,尤其对其贮罐的阀门、法兰、呼吸阀及输送泵更要经常检查维修。
3.4.4做好甲醇罐区的防火工作。
3.4.5静电接地系统要处于良好状态。
3.4.6该装置现场有γ射线源,要定期检查现场标记防护情况。
3.4.7该装置的物料温度高,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时容易发生烫伤。因此维修人员在进行检修时要戴防护面罩,穿长袖工作服。
3.4.8应定期检查水幕、水喷淋、消防蒸汽喷枪、消防水枪的完好情况,保证好用。
第3篇 高抗冲聚苯乙烯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高抗冲聚苯乙烯树脂的生产,系采用在少量溶剂参加下,无引发剂与催化剂的热引聚合。生产工艺主要由胶液制备、聚合、脱气回收、造粒等工序组成。
简要工艺过程,是将粉碎的顺丁橡胶投入苯乙烯和乙苯溶液中,加入定量的抗氧剂,于70℃温度下搅拌溶解为橡胶溶液。橡胶溶液在第一反应釜通过温度、压力和搅拌转速的控制进行聚反应并完成相转变。聚合溶液被连续转移到第二反应釜再与苯乙烯和乙苯的混合物混合,苯乙烯继续反应提高转化率。依次通过第三和第四反应釜,与白油混合得到约为75%转化率的高抗冲聚苯乙烯树脂溶液。上述溶液经加热至240℃和在0.173mpa余压下,脱除苯乙烯和乙苯等挥发分。熔融状的树指由高粘度泵加压从模头挤出条状,经水冷却硬化、切粒、掺混外部润滑剂即为高抗冲聚苯乙烯树脂产品。
本装置生产过程所用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大都具有易燃、可燃和有毒性质,其中:乙苯、苯乙烯为一、二级易燃液体。
2重点部位
2.1聚合釜 聚合釜是本装置生产的核心设备。苯乙烯、乙苯等物料均在其沸点温度附近和在压力下进行反应。反应过程需要严格控制的工艺指标很多,调节手段较复杂,一旦出现失误即可能造成事故,如反应温度超过正常控制指标15℃以上,将会发生爆聚。聚合釜是带搅拌装置的压力容器,静、动密封点甚多,特别是动密封点(机械密封和填料涵密封)是泄漏易燃、易爆物料的重要监视部位。
2.2热载体加热炉 热载体加热炉的操作,不仅是聚合反应正常稳定生产的重要环节,还是装置中有明火的部位。热载体系芳烃碳氢化合物,生产中可被加热到280℃,此温度超过其闪点(130℃),从有燃料气明火加热的环境条件分析,无论是周围的燃料气或热载体的设备、管道出现漏料,均有发生着火爆炸的危险。
3安全要点
3.1聚合釜
3.1.1各聚合釜的温度和压力不能超过规定控制指标,尤其是温度控制值不能超过控制值15℃,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处理,防止发生爆聚。
3.1.2应经常检查热载体、冷却水的压力、温度是否处于反应各阶段的正常值范围,发现异常要通知各岗位(包括加热炉和水冷岗位),并立即查找原因处理。
3.1.3搅拌器的转速下降、电动机电流持续升高、反应温度及压力同时超标时,要迅速判断和采取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及时向釜内送溶剂乙苯。
3.1.4要经常检查事故处理用的乙苯贮量是否充足,发现备用量不足时,应督促及时补充。
3.1.5苯乙烯、乙烯等物料在生产过程中均处于高温状态,且有的物料闪点较低,一旦漏出即有燃烧或爆炸的危险。为此,除了生产中注意检查及消除跑、冒、滴、漏以外,应对聚釜投料前进行严格的试压,未经试压和氮气置换达到合格,不允许投料开车。
3.2热载体加热炉
3.2.1加热炉点火前,要分析燃料气管道中的氧气含量不能超过3%,超过时,须放空置换达到合格后方能点火,防止点火时造成燃料气管网回火。
3.2.2加热炉点火前,还要检查炉膛内可燃物含量是否高于0.2%,不合格时,必须吹扫达到合格方能点火。点火必须按先点火,后送燃料气的顺序进行,防止发生炉膛爆鸣或爆炸。
3.3其它部位
3.3.1检查厂房内的通、排风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维护保养。
当发现厂房内空气中可燃物浓度超过0.4%或设备、管道有大量物料漏出时,要立即宣布处于事故状态,熄灭一切生产用火,禁止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举动,切断物料来源,疏通泄漏的物料(倒罐及冲洗等),备好蒸汽和氮气等灭火器材以防不测。
3.3.2本装置中的大部分液体物料系高电阻率液体,流动中易产生静电。定期检查设备、管道等的静电接地线、网是否完整牢固;定期督促检查测试接地电阻须达到合格范围,特别是装置检修后要及时恢复静电接地导线,否则不能接受物料开车生产。
3.3.3为防止切胶作业中产生静电起火或爆炸,作业必须在氮气保护和软水存在下进行,当氮气和软水供应中断时,要立即停止切胶作业。
3.3.4间断作业的溶胶槽在进料前,必须进行氮气置换,防止进料时因产生静电放电而引起爆炸或爆鸣。
3.3.5本装置的高温设备、管道较多,为防止烫伤,要注意对保温隔热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温层内不允许渗入油类物料(液体石蜡、导热油等),防止高温氧化着火。一旦渗进油污,应及时将污染部位拆除,重新用新材料恢复。
3.3.6要定期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火灾报警和防爆通讯设备、消火栓、灭火氮气和蒸汽、事故柜及急救器材等安全装备和设施进行检查,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第4篇 建筑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要按照建设部'一标、五规范'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全面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法
要采取'一看(资料)、二查(现场)、三提(问题)、四反馈'的检查方法。
首先,要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主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测试、安全验收、安全检查等记录,要检查这些资料有无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签字盖章。
其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等7项内容(详见检查重点)。
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对陪检的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的提问,一是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真实性,二是检查有关人员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掌握情况。
最后,要将检查的结果进行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下达安全事故隐患通知书,隐患严重的要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各检查组、各有关单位,在检查中遇到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难以判定的,要立即上报。这次检查要针对汛期的特点,重点检查监控邻近山体、坡地、低洼及沿海一线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因风暴潮引起的倒塌、山体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指脚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开挖、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临建设施、围挡墙(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等7项主要内容:
(一)脚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设排水沟);
2、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拉结是否牢固可靠,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安装使用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有无备案证(市建管局备案);
4、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是否采用型钢(工字钢等);
5、搭设的接料平台是否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相连,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水桶等重物;
6、模板支撑系统要有受力分析、计算和经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确保基础稳固、支撑可靠;
7、是否严格执行模板安装、拆除前的审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时是否有固定堆放架,并有稳定的支撑和防倾倒措施(审批报告)。
(二)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前有无对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实施防护(开工前的安全评估报告);
2、基坑开挖前有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三方审批盖章。深度超过5米或虽不超过5米但是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必须经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支撑防护方案(有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单位章);
3、基坑开挖后对边坡、临边等,有无及时实施阶段性的防护并有责任人签字的验收、观测记录(验收记录表);
4、基坑开挖工程有无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有无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情况记录(监控记录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装作业
1、拆装塔吊的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塔吊拆装、验收、使用等相关方案的手续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
3、塔吊在安装、修理中,是否违章采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装塔吊(查维修记录);
4、塔吊各类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说明书的要求施工,基础资料齐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检查塔吊基础资料,避雷装置)。
(四)围挡墙
1、砖砌围墙有无按规范的规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2、砖砌围墙是否安全、美观,做到基础、墙体砌筑牢固可靠,有无使用粘土、杂土砌筑,有无砌筑空心墙;
3、围墙内外无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4、砖砌围墙有无出现裂缝、倾斜、塌陷的情况,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重砌(严格实施);
5、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围挡墙定时进行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
6、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樯)。
(五)临建设施
1、临建设施砌筑使用的砖、石、砂浆及屋梁等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干砌;
2、屋面是否使用红瓦,不得采用石棉瓦,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对临建设施进行定时检查、验收,填写验收纪录;
4、有无防范风暴潮的制度和实施的措施(上墙)。
(六)建筑装饰装修
1、现场有无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装置,电箱、仓库等部位配备干粉灭火器,设置安全通道。
2、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有无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无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控(动火监护人,审批表);
3、临时用电有无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
(七)施工临时用电
1、变(配)电室有无可靠的防雨措施;
2、施工现场在大雨天气是否停止供电作业,雨后有无对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有无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相五线制'的规定,接零保护是否可靠。
检查中发现达不到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因整改措施不力或拖延整改的,将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罚。
“一标五规”包括:
一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五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199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19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建筑行业有几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安全施工要杜绝哪“三违”
答:五大伤害发生率较高,分别是:(1)高处坠落;(2)触电事故;(3)物体打击;(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安全施工要杜绝的“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对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部门对生产班组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交底,交底应突出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应双方签字认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几个规范组成共有多少条
答:由(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3)建筑机械使用等三个安全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组成。三部分共计164条。
“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指什么
答:“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临边”是指:(1)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2)楼层周边;(3)楼梯侧边;(4)平台或阳台边;(5)屋面周边。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建设工程程序及资质要求
1、300平方以上或30万以上施工项目须取得施工许可证;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施工单位要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要配备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要取得三类人员b证,安全员要取得三类人员c证, 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取得安全监理岗位证书,这些项目人员要常驻项目部。
二、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标明项目名称,面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2、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水利、道路等工程除外),高度不低于2米,施工现场进出口有大门,须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经三级(项目部、公司、监理)审批,专业性较强分部分项(如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和人货两用梯、钢结构工程等)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三级审批,作业前根据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投入使用前经验收合格;
4、所有施工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6、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整齐、清洁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7、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区域和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有相应的消防措施和制度,建立动火审批手续。
8、生活设施(如食堂、厕所、淋浴室等)符合要求,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
三、现场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检查要点
(一)脚手架
1、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经检测合格,有检测合格报告,搭设完成的脚手架有验收合格牌。
2、架体高度应超过施工层,脚手板须满铺,架体外侧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3、卸料平台搭设须经设计计算,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要有限定荷载标牌。
(二)基坑支护
1、基坑深度超过5米(含)的,方案须经专家论证,有专家论证报告;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须有临边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坑边荷载须按设计规定;
3、人员上下基坑须有专用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4、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须有验收,按规定程序进行挖土,挖机作业时,不得有人员进入其作业半径;
5、基坑内作业人员要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须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三)模板工程
1、模板搭设高度8米(含)以上的,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2、立柱底部须有垫板,不得用砖垫高,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剪刀撑。
3、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堆料须均匀。模板存放须整齐,不得过高。
4、2米以上高处作业须有可靠立足点,拆除区域须设置警戒线并有监护人,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垂直作业上下须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四)三宝四口
1、临边、洞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预留洞口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防护设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2、通道口的防护棚有验收挂牌,搭设牢固、规范,材质符合要求,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五)施工用电
1、电缆线路采用五芯电缆,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2、灯具金属外壳须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3、电线破皮须包扎,线路过道须保护,电工须持证上岗,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要真实,用电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六)物料提升机
1、设备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限位保险装置须设置齐全,缆风绳在架高20米以下时设一组,20-30米设二组。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不得与脚手架相连。
3、钢丝绳不得拖地、锈蚀、缺油,钢丝绳要有过路保护。
4、吊篮的安全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不得违章乘坐吊篮。卸料平台的两侧要有防护措施,防护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
5、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
(七)塔吊和人货两用梯
1、设备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司机和司索工须持证上岗,高塔作业要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4、人货两用梯卸料口防护门形成定型化和工具化,地面吊笼出入口要有防护棚。
5、塔吊、人货两用梯须有区建管所安质监站盖章确认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登记表。
(八)钢结构工程
1、要将钢结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向区建筑管理所备案。
2、按规定和要求设有登高设施,临边设有安全防护栏杆,现场作业面生命线或张挂安全网,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做到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时,随时挂钩。
3、遇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时,停止露天起重和高处作业。
施工机具
1、平刨和圆盘锯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防护罩、接零保护和漏电保护须齐全有效,严禁戴手套进行平刨操作。
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要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手持电动工具要有保护接零。
3、钢筋机械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传动部位要有安全防护,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4、电焊机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须有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要有防雨罩。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搅拌机安装后要有验收合格手续,操作手柄的保险装置、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料斗的保险挂钩须齐全有效,作业场地要具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露天操作,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6、气瓶要有标准色标,氧气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无平放现象,气瓶的防震胶圈和防护帽齐全有效。
7、打桩机械安装后须经专业的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打桩作业要有方案,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桩基周围要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高压线下两侧10米内不安装打桩机。
第6篇 abs树脂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abs树脂是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的三元共聚物。工艺由生产聚丁二烯胶乳、abs粉料、san珠料和掺混挤压等四个工序组成。
聚丁二烯胶乳的生产,是用丁二烯与助剂在聚合釜中进行乳液聚合,转化率约为95%的胶乳,经脱单体、干物质和ph值调整,即为生产abs树脂用的聚丁二烯乳胶。
abs粉料的生产,是将聚丁二烯胶乳、苯乙烯、丙烯腈、助剂(含工艺水)等,在聚合釜中进行接技反应,生成abs胶乳。然后在凝聚槽加入凝聚剂,使胶乳凝析,由淤浆泵送至离心脱水机脱水、洗涤。最后经气流沸腾干燥,送至料仓即为abs粉料。
san珠料生产是将丙烯腈、苯乙烯、助剂(含工艺水)等加入聚合釜,悬浮聚合生成san淤浆,经脱单体的淤浆由泵送至沉降离心脱水机脱水,然后在螺旋干燥器加热干燥,再经振动筛送入san珠料仓。
掺混挤压是将san珠料和abs粉料按产品配方在掺混器中混合,同时加入稳定剂进挤压机熔融混炼挤压出条状树脂,经冷却固化切粒包装即为abs树脂产品。
本装置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料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等,均为易燃液体或液化石油气,其闪点低,爆炸下限也低,同时具有较大的毒性。
2重点部位
2.1丁二烯贮罐区 该罐区是本装置的中间原料罐区。贮罐的储存压力在0.3-0.5mpa之间。冬季易冻坏设备、阀门、管道而跑料;夏季易受高温气候影响而超压;贮罐及管件内易生成爆炸性危险物质—丁二烯过氧化物;接送物料中易产生静电。特别是超装满罐或物料泄漏所出现的危险更为严重。
2.2聚丁二烯胶乳聚合釜 该釜是丁二烯与助剂在0.5~0.6mpa和温度约70℃条件下进行聚合反应的压力容器。正常生产是在严格的原料与助剂配比和温度调节下进行的。操作控制的失误、设备或自动控制仪器的故障,均有造成反应紊乱甚至超温、超压等危险。如丁二烯加料过量或丁二烯中轻组分过高(原料质量问题)以及冷却水过少,会造成聚合釜超压,轻者爆破板爆破或安全阀起跳,重者聚合釜憋压、漏料甚至爆炸。
2.3san聚合釜 该釜除了具有聚丁二烯聚合釜相同的危险因素外,其操作条件更苛刻。若加料比例失调,丙烯腈过量,反应温度控制不当造成高温,在釜内将可能出现爆聚现象。少量的爆聚可及时加入终止剂排入事故槽处理,造成物料的浪费。发现较迟或处理不当而形成的严重爆聚,会造成聚合釜无法清理而报废。
2.4abs树脂粉料干燥系统 该系统是除掉树脂中水分的连续作业系统。由于树脂粉尘属于爆炸性粉尘且在流动中易产生静电,因此,该系统设备内存在发生树脂粉尘爆炸的条件。系统采用了防爆抑制装置。
3安全要点
3.1丁二烯贮罐区
3.1.1贮罐压力不超过0.5mpa,贮罐液位不能超过80%。检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1.2贮罐区内不准排放物料,严禁生产中任意就地排水、排液和排放分析采样。
3.1.3贮罐区的氧含量最高不能超过2%,否则应立即排放至火炬置换,以减少丁二烯端基聚合物和过氧化物的生成条件。
3.1.4贮罐及其连接管道上的静电接地设施、防冻保温设施、防爆照明和消防灭火设施等必须保持完好,检查中发现缺陷或损坏要督促尽快修整,严禁在罐区内任意动用火种、敲打铁器。
3.2聚合系统
3.2.1聚合釜投料应按程序进行。反应温度和操作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
3.2.2注意检查聚合釜的搅拌装置电动机及其传动机构有无异声发热轴封有无泄漏。
3.2.3回收丁二烯系统氧含量自动分析及自动充氮装置应工作正常,当发现氧含量超标时,能自动充氮。
3.3abs树脂干燥系统
3.3.1设备及输送管道的静电接地设施应完整可靠。
3.3.2干燥器等设备的密封应可靠,无漏风和漏料现象。
3.3.3排空管道内应无粉尘积累,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防止粉尘着火或爆炸。
3.4其它部位
3.4.1应对下列安全防护系统定期检验、维护和保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温敏、烟敏)、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可燃及有毒气体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泡沫灭系统,水喷雾遥控隔离灭火控制系统、abs树脂粉尘防爆灭火控制系统、防爆通讯系统、事故柜及其抢救急救器材。
3.4.2聚合及凝聚工序所使用的引发剂、络合剂、抗氧剂、防老剂、凝聚剂等助剂达40余种,其中过氧化氢异丙苯、偶氮二异丁腈、叔十二碳硫醇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应特别加以重视 。偶氮二异丁腈在高温下或与氧化剂接触极易分解放出有机氰化物,因此要求偶氮二异丁腈的冷库温度不超过10℃,保存期也不要超过3个月,不容许与本装置所使用的其它助剂,过氧化氢异丙苯、过硫酸钾、亚硝酸钠等混储。过氧化氢异丙苯在80℃时就可分解,达135℃时激烈分解形成爆炸,也不能与叔十二碳硫醇混藏混放。定期对助剂的安全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是重要的预防措施。
3.4.3abs树脂挤压机的工频加热器是较大功率的电加热装置,要经常对其负荷、绝缘、线圈温度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停车,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处理,以防触电或烧毁设备。
3.4.4检查各岗位正确使用通、排风和空调设备。维持控制空、化验室、挤压机厂房的微正压状态。防止生产系统可燃气体泄漏扩散进入上述区域形成空间爆炸危险。
3.4.5按丁二烯系统过氧化物定期清理的规定,对精丁二烯和回收丁二烯贮罐的按时清理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清理的情况时,应指令其停车清理。清理过程中注意记录丁二烯过氧化物积累情况,若发现生成量过多时,要提出缩短下一周期清理间隔的意见,同时要查找生成量过多的原因,以采取改善措施。
3.4.6聚合生产系统中的设备管道中常有聚合物附着器壁,可燃、有毒物料溶解分散在这些聚合物中,检修中会出现已置换合格的设备重新发生可燃物和有毒物超标现象。因此,对此类系统检修前的化学蒸煮与清洗要严格检查,检修过程中还应多次进行化验、分析、复查。
3.4.7清理容器内的丁二烯过氧化物须以化学药物破坏法进行,只有经过化学处理后仅有少量残渣时,方可允许在特殊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人工清理。不可用铁器在容器内铲除丁二烯过氧化物残渣,防止爆炸着火。凡可拆卸的管道、部件均应运出生产装置处理,不能在装置中进行焚烧。此项危险作业要有严格的检查、监护。
第7篇 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要点内容
1.安全管理队伍
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管理网络。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安全管理
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1、安全检查制度;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6、电焊作业管理制度;7、气焊与气割作业管理制度;8、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9、机械铸造、锻造安全管理制度;10、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3、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防静电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厂内机动车
保持车辆整洁、性能良好;机动车作业持证上岗;机动车驾驶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6.供配电安全
供配电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接地(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车间配电箱、柜、板安装、设置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和开关符合安全要求;低压电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和鉴定。
7.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机械设备品牌、合格证书、制造日期齐全;金属切割机床符合安全要求,保险装置、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冲、剪、压机械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砂轮机防护装置符合安全要求;注塑机防护装置符合安全要求;装配线车间安全间隔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布局合理便于检修,其他机械设备安全要求;建立机械设备运行记录台帐及维修保养台帐。
8.起重机械
起重吊装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测检验和鉴定;起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起重机械的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起重钢丝绳(断丝和磨损)是否实行班检;紧停开关及过卷扬保护、行程保护、起重量控制等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起重物料码放整齐;建立起重运行日志台帐。
9.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吊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特种设备)要建立日常使用、维修及检测、检验和鉴定台帐;冲压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气焊割操作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电焊机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10.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人员)定期对职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演练;消防器材按规定配置并在有效期限内;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11.文明生产
厂内布局合理、车间清洁;各岗位操作规程挂贴醒目;各岗位操作记录真实、填写清楚、完整;严格交接班记录制度。
12.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目标和体系;针对重点部位制定应急预案;事故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每年应开展演练。
第8篇 合成氨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天然气(主要成份为甲烷)经脱硫后与水蒸汽混合,先进入一段转化炉,在压力3.6mpa、温度834℃和镍系催化剂的作用下,大部分甲烷转化为氢气、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然后在二段转化炉引入空气在炉内燃烧继续进行转化,同时提供氨合成的主要成分氮气。转化气中的一氧化碳在高、低变换炉中于426℃、224℃和铁系、铜系催化剂作用下与水蒸汽反应生成氢气和二氧化碳。变换气中的二氧化碳在脱碳塔用苯菲尔溶液吸收,溶液中二氧化碳反再生释出作为副产品。脱碳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于甲烷化在354℃和镍系催化剂作用下与氢反应生成甲烷和水蒸汽。最后,氮氢混合气用合成气压缩机压缩到24mpa送入合成塔,在540℃和铁系催化剂作用下氮氢气进行合成反应,出塔气经冷却使氨冷凝分出即为合成氨产品。
合成氨生产所用原料(天然气、石脑油、渣油),中间物料(甲烷、氢、一氧化碳)、产品(氨)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2重点部位
2.1转化反应炉 该炉是合成氨生产的关键设备。通过它将原料与水蒸汽、空气反应生成氢、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并提供合成反应的主要成分之一氮。
在转化反应过程中,如水碳比控制过低会造成转反应管结碳而局部超温烧坏炉管。某厂曾因此使一段炉管破裂,炉墙烧坏。对于二段转化炉,在引入空气过程中喷嘴流速太小或点火不好,会造成烧坏喷嘴和发生爆炸。另外,生产过程中原料、燃料的波动,也会使转化反应变化迅速。因为反应温度高,一旦仪表失灵或有其他失误,就可能出现反应炉超温烧结催化剂等事故。
2.2合成气压缩机 该机是合成氨装置的关键动设备之一。生产中合格的氮、氢气,经该机升压至24mpa,送入氨合成塔。
该设备是高转速(10479min-1)。大功率(20973kw)离心式压缩机,动力为高压(10.5mpa)、过热(482℃)蒸汽。一旦因调速器失灵或操作不当,会造成机组喘振或超速而损坏机组。另外,复杂的辅助油系统,一旦波动,也会造成联锁停车、烧瓦直至机组损坏事故。某厂曾多次因此而烧坏压缩机高压缸止推瓦。该机输出的物料及润滑油的泄漏,会引起着火、爆炸等事故。
2.3氨合成塔 该反应塔是合成氨装置的关键设备之一,合格的氮、氢气在合成塔中反应生成氨。
合成反应在高压(24mpa)、高温(540℃)下进行,可因氮、氢比控制失调和调节不及时导致反应塔超压、超温而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或造成催化剂老化。另外,如果发生反应物料泄漏,会造成生产现场可燃气体、有毒物超标而导致爆炸、着火和人员中毒等事故。
3安全要点
3.1转化反应炉
3.1.1进入转化反应炉的水 、碳比应控制在3.5以上。在加负荷时要按规定先加蒸汽,再加原料气,最后加空气。减负荷时:先减空气,再减原料气,最后减蒸汽,以防止催化剂结碳和超温。
3.1.2操作人员在二段转化炉配空气时应按规定程序操作,先配入少量空气并观察炉温有上升后方可继续配入。并经常检查二段转化反应炉空气配入比例和床温(1006℃)的变化,防止配空气不当造成爆炸和超温。
3.1.3操作人员在炉堂火嘴点火时应遵守点火规定:利用点火装置,先点火,后开燃料气,严禁引火和用其他明火点火,防止火嘴回火和炉膛爆炸。
3.1.4每次开工前必须对报警信号、联锁系统进行严格确认,防止误报和误动作引起停车事故。
3.1.5正常运行中要定期对一段转化反应炉管壁进行测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局部过热烧坏炉管。
3.1.6对各火嘴阀门、阀门盘根、法兰接头和分析点要定期检查,防止原料、燃料外泄。
3.1.7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炉膛火嘴有无脱火,以及氧含量和燃烧情况,防止炉膛二次燃烧和火嘴偏烧。
3.1.8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反应管花斑的出现、发展和炉温变化,防止反应管局部超温。
3.2合成气压缩机
3.2.1该机在启动前首先要按程序进行暖管、暖机及低速运行检查和紧急停止试验,无问题后方可再启动升速。升速过程中应不停顿的越过临界转速,以防带水滴损坏叶轮和喘振损坏机组。
3.2.2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中要定期计算喘振余量,使之在规定范围之内(1.05-1.3),防止机组喘振。
各段轴位移、轴振动值要经常检查,并定期校验,防止超标和误报引起跳车或损坏机组。
3.2.3每次开工,要对各仪表报警、联锁系统进行严格确认后机组方可启动,防止仪表误报造成误动作。
3.2.4仪表人员要定期对可燃气体报警仪进行检查、校验。一旦发现报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堵绝泄漏源。
3.2.5巡检中要密切注意各油系统、管道联接处和各排放导淋,防止油、合成气泄漏。
3.3氨合成反应塔
3.3.1操作人员在对氨合成反应塔进行水压试验时要用氯离子小于2ppm的脱盐水,运转过程中均需避免带入氯离子,以防止损坏氨反应塔外壳。
3.3.2冬季开工时要对氨合成反应塔进行暖塔,当壁温升至38℃时方可继续升压,防止造成氨合成塔壳体脆裂影响使用寿命。
3.3.3每次开工前,要对各报警、联锁系统进行认真校验和确认后方可投入运行,防止误报造成超压、超温。
3.3.4在氨反应塔切除后,要充氮保护催化剂,防止催化剂氧化烧坏。
3.3.5对各调节阀、导淋、取样点要定期检查,防止可燃气体外泄。
3.3.6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氨合成反应塔的反应温度、操作压力,保证在控制指标内,以防超温超压。
3.3.7对于失灵或损坏而必须切除的安全保护系统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禁止在完全无保护的情况下生产。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要点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情况
1、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内容,施工现场应该编制的施工方案有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工程(含土方开挖)、起重吊装等。
2、查阅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地(公司)委派的人员编制,公司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总工程师批准。不得代签。
3、查阅专家论证情况。施工现场应该进行专家会审的有凡高度超过4m或跨度超过9m的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撑体系、施工高度超过100m以上的悬挑架和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凡土方深度在4m及以上或基坑开挖深度虽不足4m,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基坑三项。
4、其他安全生产技术台帐资料。
(二)“洞口”“临边”等放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查看施工现场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情况,主要是防护棚和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及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临边防护栏杆的设置情况。
3、现场查看其它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部位和环节防护措施。主要是指脚手架、起重设备、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
(三)临时建筑等防重大坍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临时建筑。临时建筑的使用原则是坚决淘汰使用木模板、竹篱板临时建筑,建筑施工现场一律不得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得使用轻质隔板活动房。
2、现场查看建筑围墙。建筑围墙的设置原则是砖墙须按规定设置围墙柱加固(一般围墙柱间距不得大于4m),严禁将建筑围墙做挡土墙、挡水墙及广告牌、机械设备及临时建筑的支撑墙。
3、查看资料。建筑施工现场搭设两层及以上临时设施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和施工。
(四)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总配电室或配电箱。主要查看pe线的引出位置和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总配电室消防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现场查看分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器开关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末级开关箱必须符合四个一的原则(一台机具、一只开关箱、一只漏电保护器、一把隔离开关)。
3、现场查看线路走线情况。主要掌握绝缘护套线和电缆、架空和埋地两种方式的区别。
4、查看漏电保护器的选择是否符合要求。总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75-150ma,分配电箱一般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75ma,开关箱必须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漏电保护器。三级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时间都必须不应大于0.1s。淘汰使用可调节式的漏电保护器。
5、其他有关要求。
(五)吊塔、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查阅监测情况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检测验收登记情况。
2、现场检查防坠落保护装置、限位保护装置等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3、现场检查防护棚、吊篮安全门、卸料平台安全门的设置情况。
4、重点检查塔吊卸料平台的钢丝绳锚固点及钢丝绳绳径打小、防滑移措施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现场检查避雷装置的设置情况。
6、对照使用说明书现场检查塔吊附墙装置的安全使用说明。坚决杜绝使用自制的附墙装置,如由于条件限制,使用自制附墙装置的,必须有配套的设计图纸,并经原生产厂家同意。
7、现场检查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卸料平台高度超过35m必须采取卸荷措施或加密立杆措施。立杆基础使用槽钢垫底。
8、其他有关规定。
(六)模板支撑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检查一般模板工程是否符合结构要求。主要是指纵横向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水平连系杆不得少于两组(不含扫地杆)。2m高模板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5cm。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4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扫地杆必须纵横连贯设置,高度为离地20cm位置。
2、模板工程的使用原则。坚决淘汰木模板支撑体系。凡高度超过8m、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严禁使用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钢管门型架组合支撑体系。
3、查看模板立杆搭接情况。模板工程原则上立杆不得搭接,如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m,且用3个扣件加固,且搭接点不得在一个平面上。高度超过4m的模板工程立杆严禁使用搭接。
4、其他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测等
(七)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现场查看脚手架的搭设情况。主要指拉结点、立杆、剪刀撑、纵向水平杆、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内外防护栏杆、脚手片、安全网等设置情况。
2、悬挑脚手架主要查看以上项目外,增加底层槽钢锚固点、底层全封闭、转角处立杆及卸荷措施检查。
3、其它有关规定。如钢管扣件检查等
(八)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1、安全措施费主要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奖励、设备检测、警告警示牌及文明施工的投入。
2、查阅以上主要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一般指发票或收据。
(九)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须实行封闭式施工,硬质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m。主要进出口明显设置“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重大危险源公示和现场总平面图),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在进、出口明显处应设置大门(大门上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在有行人、行车处应留出通道并设置硬质围档,其他地段可设置彩旗、彩带等警戒线。
2、施工现场大门进出口处、作业区主干道、生活区主干道、建筑物四周、机械材料堆放处要实行硬地坪,并设置20_20cm排水沟。土方应集中堆放或外运。
3、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电饭煲等器具,严禁在厨房、作业区、简易房等处住人。职工食堂要保持清洁。
4、施工现场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区、危险区域及主要进出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洞口与坑槽等处,处设置防护措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建筑物等处应配备固定消防设施或流动消防专用小车,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加压水泵和规定管径的消防水源管道。
第10篇 乙腈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生产乙腈是将丙烯腈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副产品乙腈水溶液,进行提纯。简要工艺过程是将20%的乙腈水溶液送入脱氢氰酸塔,脱去乙腈中的氢氰酸。为防止氢氰酸发生聚合,加入醋酸和二氧化硫;不抑制乙腈的水解,控制ph值在4以下。从脱氢氰酸塔抽出的乙腈经冷凝后,送入化学处理槽,加入氢氧化钠和多聚甲醛进行化学处理后得到粗乙腈。再将粗乙腈送入脱水塔,加入42%的氢氧化钠脱去水后,进入乙腈成品塔除去其中的低沸物和高沸物,得到合格的乙腈。
该装置的物料乙腈、氢氰酸易燃、易爆、有毒;氢氧化钠有强腐蚀性。
2重点部位
2.1脱氢氰酸塔 在该塔中,使乙腈脱去氢氰酸,乙腈和氢氰酸均易燃、易爆,如果氢氰酸发生聚合更危险。因此为防止发生氢氰酸聚合,加入醋酸和二氧化硫。如果乙腈发生水解反应产生氨,会发生氨的反应生成铵盐,造成管道堵塞。所以脱氢氰酸塔的ph值要严格控制在4以下,以抑制乙腈的水解。
3安全要点
3.1乙腈脱氢氰酸塔的操作,严格按工艺要求加入醋酸和二氧化硫,要保证不发生氢氰酸的聚合。。
3.2乙腈脱氢氰酸塔的ph值,要严格控制在4以下,保证乙腈不发生水解反应。
3.3现场设有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要定期校验,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4定期对装置区的大气进行监测。保证作业环境不受污染,符合国家标准。
3.5维修工人在进行检修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3.6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食。
第11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规范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要点管理:
紧靠大门设置治安室,室外悬挂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及治安保卫电话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门口应有来访人员登记本及值班人员交接记录。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大门上应设立企业标志。
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地面应硬化处理,但搅拌机场地、物料提升机场地、砂石堆放场地及其他原材料堆场等易积水场地,必须混凝土硬化。
施工现场场地应有排水坡度,排水管、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通畅,无堵塞、无积水。
施工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应专用吸烟室。
施工现场必须有适当的绿化。
材料堆放堆放材料应标示牌,其内容为名称、规格、型号、批量、产地、质量等内容。
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按下列规定堆放:
钢筋堆放垫高30厘米,一头齐,并按不同型号分开放置;
钢模板堆放垫高20-30厘米,一竖一丁成方扣放,不得仰放;
机砖堆放应成丁成排,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层;
砂石堆放在砌高60-80厘米的池子内,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
袋装水泥堆放:水泥庫要有门有锁,有防潮措施,堆放高度不得小于10层,远离墙壁10-20厘米,并挂设品名标牌;
建筑废旧材料应集中堆放于废旧材料堆放场,堆放场应封闭挂牌。
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清,不用的场地清,不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时出场。
建筑垃圾应及时存放于建筑垃圾池,池内外壁抹水泥砂浆,并定时清运,严禁随意堆放,垃圾堆放处应挂设标牌,显示名称及品种。
易燃物品应分类堆放,应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存放地点附近不得有火源,并有禁火标示及责任人标志。
临建设施在建工程内不得兼做住宿及办公,施工楼层内严禁住人。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均应有责任人。
宿舍内电线排线要整齐,统一使用钢管床,床与床之间应留1-1.5米的活动空间,宿舍要配备职工贮物柜、碗柜和学习用具等,并在墙上悬挂卫生管理制度、宿舍人员名单、责任人及值日表和其它有关标语,宿舍内严禁堆放施工用具等杂物,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头应设床头卡,内容显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身份证号等。宿舍周围应清洁卫生、有排水明沟不积水。
施工现场适当位置(一般设在大门口附近)设安全生产教育台,两侧可写对联“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标语,横批“安全生产教育台”。
现场防火建立消防制度,配备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灭火器一般每处不少于3个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制定动火审批手续和实行防火监护制度。
下列工程应设临时消防给水:1、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2、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
工程临时消防栓及其布置,工程临时消防栓应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防栓的充实水柱能达到工程内的任何一个部位,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度,离地面1.2米高。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1.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102灭火器1只,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的应配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障人员畅通。
临时要木工间、油漆间、仓库或堆放场内均应放灭火器,每组为4个。
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应设立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大门口应悬挂五牌二图,操作规程牌按其性质,有固定场所的挂于操作处,无固定场所时集中挂于施工现场明显处。标牌挂设应做到规格统一,摆放位置合理。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现场防护棚、安全通道的顶部防护层以下所用钢管,防护栏杆要刷红白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气氛,防护棚及安全通道要设上下两层板间隔70厘米。
生活设施厕所墙壁贴白色瓷砖,高度大于等于1.8米,有条件的设置水冲式厕所,否则便槽必须加盖密封,厕所地面必须硬化,厕所不得露天设置,对于孔洞要有纱门或纱网封闭,门口挂形象标示。
食堂内要达到有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要穿戴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闲杂人员禁止入内,同时食堂内应按功能分隔,生熟案必须分开并有纱网纱罩,食堂内要有灭鼠器具,食堂物品不准随意堆放。泔水桶和生活垃圾箱要加盖密封,要有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定时清理。
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墙壁刷白,并2米的高的瓷砖墙壁,门口要喷涂形象标示,挂纱席和纱门,顶部出气孔要用纱网封闭,室内应配更衣柜、更衣椅、防水灯等设施。
现场仓库严禁住人、做饭,各种物品应堆放整齐,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及登记卡。
现场卫生要定人分区分片管理,并建立相应卫生责任制。
保健急救对于较大的工地,应设医务室,一般工地没有条件的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并同时配备就近医院的医生及巡回医疗的联系电话。
一般工地应配备医疗保健箱及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 够及时抢救,不扩大险情。
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应在流行病高发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卫生知识宣传挂图。
社区服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防汛建立防汛机构、落实值班检查人员并有交接班记录。
脚手架基础和立杆落地式脚手架: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厘米,基础应该做到表面坚实平整,无积水,垫板无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少于50厚度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脚手架必须设纵横扫地杆,纵向距地座上皮不大于20厘米处的立杆上,横向在纵向的下方。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大于2米,立杆必须用连接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件连接,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1.5米。
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米二连墙件连墙件布置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脚手架高度竖向间距水平间距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双排≤50m3h3la≤40
>50m2h3la≤27
单排≤24m3h3la≤40注:h为步距,la为纵距连接件的布置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连接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连墙件的连墙杆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架子超过40米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三、水平杆和剪刀撑1、纵向水平杆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宜采用对接也可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小于50厘米,各接头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应不大于40厘米。
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应不大于纵距的1/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厘米。
3、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如下规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45度为7根;50度为6根;60度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应不小于4跨,且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回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厘米。
一字形、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作业层脚手板应満铺、铺稳,离开墙面12-15厘米。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均设置在三根横向的水平杆上,当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此三种脚手板铺设可采用平铺或搭接铺设,平铺接头处必须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为13-15厘米,两块板的外伸长度之和不不大于30厘米;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大于20厘米,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厘米,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在拐角、斜道平台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米満铺一层脚手板。
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冲压钢脚手板: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当板小于等于4米时,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厘米,大于4米,其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6厘米,板面扭曲不得大于0.5厘米且不得圾裂纹、开焊与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刷防锈漆。
竹木脚手板: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两端应各设直径0.4厘米的镀锌钢丝箍两道,其质量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中两级材质的规定,腐朽的板不得使用;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铺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的间距应不大于50厘米;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突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30厘米,设置一根防滑条,木条厚度宜为2-3厘米;
防护栏杆: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米,挡脚板的高度应不低于18厘米;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一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架斜立杆的底部必须搁置在楼板、梁或墙体等建筑结构部位,并有固定措施,斜立杆与墙面的夹角不宜大于30度;
斜立杆必须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固定,不得模板支梁进行连接;
作业层除应按规定満铺脚手板和设置临边防护处,还应在脚手板下部挂一层平网,在斜立杆里侧用密目网封严。
悬挑多层的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支承结构必须专门设计计算,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并将脚手架的荷载传递给建筑结构;
悬挑支承结构可采用悬挑梁或悬挑架等不同形式,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成三角形桁架,其节点必须是螺栓或焊接的刚性节点,不得采用扣件(碗扣)连接;
支撑结构以上的脚手架应符合落地式脚手架搭设规定,并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底部与悬挑结构必须进行可靠连接。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平台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吊篮平台应经过设计计算并采用型钢、钢管制作,其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宜使用钢管和扣件(碗扣)连接;
吊篮平台宽度宜为0.8-1.0米,长度不超过6米,当底板采用木板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
吊篮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除靠建筑物一侧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8米外,其余侧面栏杆高度均不得低于1.2米,栏杆底部应设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上部用钢板封严;
吊篮应设固定吊环,其位距底部应不小于80厘米,吊篮平台应在明显处标明使用荷载(人数)及注意事项。
悬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悬挑结构应经过设计计算,可制作成悬挑梁或悬挑架,尾端与建筑结构锚固连接,当采用压重方法平衡挑梁的倾覆力矩时,应确认压重的质量,并应有防止压重移位的紧锁装置,悬挂结构搞倾覆应有专门计算;
悬挂结构外伸长度应保证悬挂平台的钢丝绳与地面垂直,挑梁与挑梁之间应采用纵向水平杆国家连成稳定的结构整体。
吊篮式脚手架提升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提升机构的设计计算应按容许应力法,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
提升机可采用手扳葫芦或电动葫芦,应采用钢芯钢丝绳,手扳葫芦可用于单跨(两个吊点的升降),当吊篮平台多跨同时升降时,必须使用电动葫芦且应有同步控制装置。
吊篮式脚手架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使用手扳葫芦应装设防止吊篮平台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
吊篮平台必须装置安全锁,并应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安全绳,每根安全绳上应安装安全锁;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平台上下两个方向装设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位的行程限位器;
电动提升机构宜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吊篮式脚手架吊篮安装完毕,应以2倍的均布荷载进行检验平台和悬挂结构的强度及稳定性的试压试验,提升机构应进行运行试验,其内容包括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及超载试验,并应同时检验各安全装置并进行坠落试验;
吊篮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吊篮升降应采用钢丝绳传动,装置安全锁等防护装置并经检验确认。严禁使用悬空吊椅进行高层建筑外装修清洗等高处作业。
基坑支护临边防护深度大于2米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
基坑临边防护的一般做法: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_3.5钢管,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基坑临边栏杆应按下列规定搭设: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米;
在基坑四周的钢管防护栏杆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厘米深,钢管离坑边距离最小50厘米;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防护栏杆必须用密目网自上而下全封闭挂设或设30厘米高的挡脚板。
排水措施基坑槽开挖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面、坡脚、坡顶采取降水措施;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到坑(槽)底以下50厘米,以利于挖土,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上回填)施工完成后方可停止降水;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应及时施工垫层并在基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情况,以防止坑壁受雨水浸泡造成塌方;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地下水渗入坑内,不但会使施工条件恶化,而更严重的是会造成边坡塌方和地基承载能力下降,因此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降低地下水位。
基坑变形监测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的目的、监控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为监控对象。
3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2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4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少于2次。
5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6各次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7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式、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的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基坑侧壁安全系数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劫掠结构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位移 应测 应测 宜测
地下水位 应测 应测 宜测
桩、墙内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锚杆拉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支撑轴力 应测 宜测 可测
立柱变形 应测 宜测 可测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应测 宜测
可测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宜测 可测 可测
作业环境在基坑内无论是在坑底作业,或者攀登作业或是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基坑较深,需要上下垂直同时作业时,应根据垂直作业层搭设作业架,各层用钢、木、竹板隔开,或其它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上层作业人员、走土块或其它工具坠落伤害下层作业人员。
深基坑内光线不足,不论是白天或夜间施工,均应设置足够的电气照明,电气照明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模板工程一模板及支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份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正确;
具有足够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新浇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活荷载;
构造简单、使用方法、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和混凝土浇筑、养护等要求;
模板接缝严密不应漏浆。
二模板及支架设计应考虑的荷载模板及支承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风荷载。
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依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形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选择模板形式进行组合设计和支撑计算。
施工方案的审批由公司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方案的内容、技术标准、构造要求及计算书、安全措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提出修改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安排、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注意事项、模板计算、模板用量经济技术分析。
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铺设垫板,设置运输专用通道;
走道垫板就牢固稳定;
走道悬空部份必须在两侧设置1.2米高的防护栏杆及30厘米高的挡脚板。
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防护:在墙体、平板上有预留洞时,随时在洞口上做好安全防护栏或将洞口盖严;
临边防护:模板施工应有安全可靠的工作面和防护栏杆,圈梁、过梁施工应设马凳或简易脚手架;垂直相叉作业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其它安全要求在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低压或采用其它有效安全措施;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内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和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钢模板用高层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措施。
“三宝”“四口”防护一、基本规定
1.在实际施工中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分级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馺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中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生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停止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防护棚搭设与拆除进,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与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二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包括基边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并符合下列规定:
首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正式防护栏杆;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在实际施工中一般使用钢筋或钢管作为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固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_2.5-48_3.5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同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0.5-0.6米,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米雘回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基坑四周固定,钢管入在地面50-70厘米深,边口外50厘米外;
当在砼楼面、屋面、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当在砖或砌块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应的80_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砼块,然后按上述方法固定;
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当所处位置会有发生人挤拥,车辆冲击的可能进,应在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无孔洞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空隙应不大于1厘米,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挂満安全立网;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进,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満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三、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米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扭动移位;
楼板面等处连长为25-50厘米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为1.5米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砀网格,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安全平网,并在其上満铺脚手板;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5厘米,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低于80厘米的窗台,落差大于2米进,设加设1.2米的临时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的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攀登作业1.现场攀登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应不 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算其质量;
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具体规定按相关规范进行;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6.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7.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人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时,绳的自然下垂度应不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厘米以内;
8.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上弦设置防护栏杆。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五、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或分阶段进行。
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协调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坚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施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第12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一、管理
容量在50kw以上的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如下:
1.现场勘探;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平、剖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专业人员要求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运或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组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值。
3.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制度。
四、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建筑物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见jgj46-2005
旋转臂架或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最小安全距离水平不得小于2米、垂直不得小于3米。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如达不到上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区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五、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路线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5.做防雷接地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7.施工现场的保护零线系统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
8.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9.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作,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0.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不小于12米,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11.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得1.5小于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12.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3.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份应做保护接零: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六、接地与接地电阻
1.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
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的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就不10大于欧姆。
2.每一根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以上的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
3.不得用铝导体做接电线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电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i类手持式用电设备的插销上应具备专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所有插头应能避免将导电触头误作接地触头使用。
5.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七、防雷
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欧姆.米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造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处,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度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施工现场内所有的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欧姆。
4.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5.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长度为1-2米。
6.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八、配电路线
电缆线路
1.电线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但必须使用五芯线电缆,电线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3.电线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在是电线上下各均匀铺充不小于5c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电缆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在面从2米高度到地下0.2米处须加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5.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米,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米。
6.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线随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线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米。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米。
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九、配电箱及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走过3米。
4.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7.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4小于1.6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8小于1.6米。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金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铁质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2.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
电器装置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基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4.分配电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值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
6.开关箱人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流隔离。
7.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的装设应符合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8.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际《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19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成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级分段保护功能。
11.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闸具应符合要求,并不得有损坏。
1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引出线要排列整齐。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5.配电箱、开关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明显的标志。
16.配电箱、开关箱的使用与维修: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
所有配电箱应配门上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对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电带作业。
1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8.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9.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和相应的技术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20.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21.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2.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现场照明
一般规定
1.在坑洞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三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或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择防振动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照明供电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安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潮湿。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电缆或塑料套软线,其中绿/黄双线作保护零线用,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米,电源插座应选用有接地触头的插座。
6.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三相四相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按相线载流量的50%选择,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的电流选择。
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_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5米。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件物上。
5.钠、铊、锢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
7.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相线接在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要相连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宜采用接线开线开关,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拉线的出口应向下。
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米,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米,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边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10.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调协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开关的前侧。
第13篇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要点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5)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8)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9) 事故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 是否专户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生产安全事故
(1) 是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2) 是否如实、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是否及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化工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
(3) 职业卫生检测台帐
(4)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记录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
三、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的情况
1、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
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经省或镇江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准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审查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6、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8、定期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9、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已登记
10、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储存剧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1、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12、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13、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
四、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情况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6、新职工入厂是否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六、应急救援及演练
1、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七、重大危险源管理
1、是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2、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3、是否告知单位员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是否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5、是否至少每半年向安监部门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6、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是否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14篇 烧碱安全生产要点
1工艺简述
隔膜法生产烧碱工艺是以原盐用水加热溶解制得粗盐水 ,再经10%电解液和碳酸钠溶液的作用脱掉钙镁离子制得精盐水。精盐水经预热,以盐酸控制ph值在3~5,送入隔膜电解槽,由电解槽盖进入阳极室,并经改性隔膜流入阴极室。直流电经每个电解槽的两个极之间电解盐水,在阳极室放出氯气,在阴极室放出氢气。湿氯气经洗涤、冷却和浓硫酸干燥,即为产品氯气。湿氢气经洗涤、冷却、再洗涤,除去微量的氨、氧、二氧化碳、硫等杂质后,即为产品氢气。
电解液经碱蒸发浓缩成50%氢氧化钠液碱,再经冷却过滤后得到含氯化钠(1.0.±0.1)%的成品隔膜碱。析出的氯化钠经盐分离设备除去,返回盐水精制。
50%液碱经氨萃取,制得含氯化钠500ppm以下的精制液碱。
精制液碱再经降膜浓缩和闪蒸浓缩到99.8%的浓度,接着造粒,冷却成粒碱。包装出厂。
本装置生产有氢、氨等易燃、易爆物质和氯、氨、硫酸等有毒、有害物质,属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岗位。
2重点部位
2.1隔膜电解槽 该槽为烧碱生产的关键设备。生产中可因盐水中钙、镁离子含量高与氢氧化钠生成氢氧化钙(镁)沉淀而堵塞隔膜,不仅影响产率而且导致氢氧化钠浓度升高,电槽电流效率下降,槽电压升高而威胁安全生产。使用含氟纤维和石棉混合的改性隔膜,虽然可以降低槽电压的氯中含氢,但氯气中含氧稍增高。氧过高会使金属阳极涂层失活,同时会危及氯乙烯的安全生产。电解槽除槽器的短路开关,额定电源120ka,电压为5v,电解槽和槽间铜排的对地电压为300v以上,不注意防护有触电危险。氯气不仅剧毒且与氢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某厂曾发生过电解槽氯中含氢超标的爆炸事故。氢气一旦泄漏,电解槽液面控制失误(干锅)均可形成爆炸。如某厂曾发生过槽底漏盐水的“干锅”爆炸事故。
2.2氯气干燥及压缩 是将电解产出的氯气采用98%硫酸进行四段逆流干燥,使氯中含水达到10ppm的系统。
浓硫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因设备腐蚀等原因,一旦泄漏有造成化学灼伤危险;电解槽、集气总管、鼓风机、压缩机之间的压力、流量出现不平衡,也会出现压缩机入口压力下降或负压等危险。
2.3氯气液化、贮存和包装 该部位是将氯气液化冷凝成为液氯,经精制、贮存、瓶或装车外运,是气化外供的系统。
液氯在精制、气化过程中,能发生三氯化氮积累。三氯化氮在游离氯存在下,能发生支链化反应,导致爆炸性分解。
充装液氯的火车槽车和钢瓶系压力容器,一旦泄漏将会导致空气污染,甚至造成人员中毒;钢瓶中如混有异物也会造成爆炸事故。国内、外均有教训。
2.4氢气洗涤和压缩 是分别采用硫酸、氢氧化钠、硫代硫酸钠和盐酸洗涤,除掉氢气中的氨、氯、三氯化氮等杂质,将氧气除到小于5ppm,是干燥后加压送出的系统。
氢气与空气或氢气与氯气在电解、氯冷却、干燥、氢气冷却及输送、氯气液化等密闭设备及管道中,均有可能形成易燃、易爆混合物,而且在生产厂房中也有可能大量氢气外泄。因此该系统的着火爆炸危险因素甚多。
3安全要点
3.1隔膜电解槽
3.1.1严格监督进入电解槽的盐水质量,盐水浓度必须达到315-325/i,钙镁离子小于5ppm,硫酸根离子小于5ppm,ph值控制3-5。
3.1.2每次开车前必须对仪表联锁条件进行严格确认,并严格遵守开车程序、工艺技术指标。严密监视氯气总管和氢气总管压力,以防氯中含氢和氢中含氧超标而引起的爆炸。强化对每台电解槽巡视,及时调整液位,以保证产品质量,防止单槽“干锅”爆炸。
3.1.3除槽断电器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以保证电解除槽(单槽氯中含氢超标)或异常状态下的及时处理。
3.1.4定期对电解厂房的桥式吊车绳索的腐蚀情况检查鉴定。
3.1.5电解槽中的金属导体最大对地电压可达300v,因此进入厂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靴和绝缘手套,防止触电。
3.1.6经常对通风系统和作业人员的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进行检查,减少石棉粉尘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2氯气干燥及压缩
3.2.1开车初期和事故状态下的废氯气处理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备状态。
3.2.2应定期对设备和管道等腐蚀状况进行检查与鉴定。
3.2.3自动调节、安全联锁系统应定期检验、调试,做到经常检查维护,保持正常运转状态。
3.3氯气液化、贮存和包装
3.3.1检查氯气液化必须根据原氯中的氢含量,调整液化效率,控制不凝气中氢含量在4%以下。
3.3.2液氯蒸气发过程中,严格控制残液中三氯化氮的排放量为15g/l,防止三氯化氮气分解爆炸;监督定期进行氯气泄漏监测报警仪的调校。
3.3.3液氯不得与有机物共存、共运。液氯贮存场所不得用易燃材料构筑。临时装卸液氯槽车的连接管线必须用金属软管,绝对禁止使用橡胶软管。
3.4氢气处理、碱蒸发、精制及其它
3.4.1经常检查氢气处理系统氢气泄漏的情况,监督对跑、冒、漏的消除,及氮气保护、蒸汽灭火等设施的维护保养。
3.4.2碱蒸发、精制工序的电解液、碱液在该系统中系高温苛性物料,应当充分注意对其物料防护措施的检查,防止烫伤、烧伤。
3.4.3在精制碱浓缩闪蒸过程中,使用复合传热盐作载体,一旦发生传热盐漏出,不能用水冲洗 。着火后要用干粉灭火,不能用水 、泡沫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剂。
3.4.4射线液面检测仪在使用维修过程中,人员应严格自我保护,避免被射线辐射。
3.4.5设备的静电接地应完好。
第15篇 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应掌握法规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99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要保护煤矿工人权益,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要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